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

甚麼是異端


林獻羔

許多人不知道什麼是異端,他們更不知道異端的危險。

一、異端的原意

1. 不是「端倪」意

按中文「異端」二字,就是不同的端倪,或不同的邊界,這就是錯誤的教導,這就容易引人入歧途。中文聖經有4次用「異端(徒2414,加520,彼後21,弗414)。

2. 新約原文(希臘文)hairesis, 英譯heresy

新約共9次,這字是指哲學的派別或教訓。聖經也有這個含意,如「同黨撒都該人」(徒517原文)、「法利賽派的信徒」(徒155)。這是「分黨」、「結黨」的意思。英文常用cult「邪派」來形容異端。

彼得說,「異端」的「假先知」、「假教師」,在教義上,貶低基督的地位和否認祂救贖的工作;在倫理生活上,敗壞德行;他們用捏造的話,貪圖財利,結果要遭受神的刑罰和毀滅(彼後213)。

2世紀末葉,hairesis常指神學上或道理上的錯誤。

3. 謬妄的詭計methodeian tes planes(弗414

達秘Darby聖經譯作「系統化的錯謬」。上文「被一切異教didaskalias之風搖動」,是被各樣教義之風「帶前帶後」。這種教義doctrine是搖擺不定的,容易迷惑人心的。

二、異端的特點

我們怎樣可以知道什麼是純正教義或是異端呢?異端的特點很多,但從下面幾點,可以識別。這樣,我們就不容易認假作真,以致走入迷途!

1. 加添聖經之外的啟示

凡講異端的人,他們一面表示確信聖經,但又加上聖經以外的東西。他們說是神啟示給他們的。甚至有些講異端者也能行大奇事,這就最容易迷惑人、吸引人。還有人說,他們所得的啟示比聖經的啟示更高。他們常常冒稱「聖靈向我啟示」,「神對我說」。

請我們注意,聖經以外沒有新啟示,我們不能加添或刪減聖經:「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啟221819)就是天使,現在也不能給我們新啟示:「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9)以前藉先知曉諭列祖,但後來耶穌自己啟示,取代一切(來112)。

現在我們有了聖靈(弗11314),就當求得智慧和啟示的靈:「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弗117)我們有了智慧和啟示的靈,不是叫我們講新啟示。我們有啟示的靈來領會神已有的啟示;真知道神自己、按正意傳講神在聖經裡的啟示,神絕不是要給我們一些前所未有的啟示, 甚至與聖經違背的新啟示。如果有人說,他得了新啟示,神叫他把這新啟示傳給我們,這肯定是講異端,我們當遠避他們。

2. 拒絕「因信稱義」

他們總要加上一些得救的條件。講異端的人總喜歡說,「你不跟我走就不得救」,他們都是用「不得救」來嚇人、引人、騙人。

他們認為耶穌的救贖是不夠的,還要加上我們的「立功贖罪」。

原來天主教是要人立功贖罪,而不是講「因信稱義」的。後來馬丁路德讀了羅馬書第一章,才知道我們是「因信稱義」(羅11617),所以他下決心改教,回復到使徒時代的教會(請詳看:羅11617323252844551,加216,弗289等)。

許多異端者強調要加入他們的組織,要成為他們的會員才能得救;也有些人要各人與某人結合才能得救。這是異端的第二個特點。

3. 冒稱基督

「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太245

異端常常把他們的領袖和他的話提升到和基督一樣,甚至高過基督。他們的書常用第一人稱——我——講話,有如神和基督在聖經裡所說的:「我是」、「我告訴你們」等等。有人公然冒稱自己是基督,更有人站在神的地位上說「我吩咐你們」等。

我們謹記,基督只有一位(太23811),「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我們也不要忘記,基督一定是猶太人(創4910,約4222526)。猶太人絕不會認美國人、朝鮮人或日本人等等為基督的。將來的假基督也必然是猶太人,最低也是其他國籍的猶太人。

4. 否定三一真神

他們認為神只有一位。祂在天上是天父;祂後來變成耶穌到世上來;耶穌死而復活,變為聖靈在五旬節降臨。這是一變三。

我們相信聖父聖子聖靈是一而三、三而一。絕不是一變三、三變一。父、子、靈是同時存在的:耶穌在世向父祈禱(約17章),聖靈在世榮耀基督(約161314),這說明三一真神是同時存在,並不是一變三的。所以說,凡不信三一真神的都是異端者,我們切不要跟他們走。

5. 「新發現」

凡講異端的人都會把一些幻想說成是他們屬靈的新發現。奇怪的是,許多人對屬靈的解經沒有多大的興趣,但對異端的「新發現」就甚感興趣。我們當知道,基督教真理不是基於個人所宣稱的特殊新發現。假師傅引人入異端,是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彼後213)的。如果有新發現,必須在聖經(完全的啟示)裡,而不能在聖經以外有新奧秘的加添。

5. 沒有明顯的教義

基督徒要有正統教義doctrine(多21)的栽培。如果我們不認識聖經基本的教義(要道),就無法找到追求的目標、無法得到深造的方向,就很容易被異端所吸引和迷惑。

異端的特色是,不斷地更改教義,以配合他們的幻想。許多人跟他們很久,還掌握不了他們信仰的內容,他們「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7)請注意!凡是含糊的道理,就是魔鬼的道理。我們必須提高警惕!

除了以上幾點,還要注意一些異端的特色,例如:他們的解經是斷章取義、以聖經的例子當原則、對千多年的基督教教義加以否定。我們應當考慮,是否千多年來的基督徒都不得救,只是由他們所帶領的才能得救呢?

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

聖經的權威


鮑會園

自從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葉批判性的聖經研究興起之後,教會對聖經的可靠性就開始有不同的看法了。因着對聖經的看法不同,自然就直接影響教會的神學立場。直到今天,人對聖經看法的分歧不單沒有減少,反而更加嚴重。正如許多神學家所說,今天基督教,特別是對聖經的看法,好像正處十字路口之上,擺在面前可供選擇的幾條路,無論選擇哪一條,都會影響教會日後整個生命與事奉的方向。

對聖經幾種不同的看法

綜合聖經學者的意見,大體上對聖經有以下幾種代表性的看法:

第一種看法認為聖經是人的著作。神並沒有將一本寫好或者印好的聖經從天上賜下來,整本聖經或聖經的任何一部份都是神藉着人賜下來的,或者說是經人手寫出來的。根據這個說法,在思想聖經的可靠性時就不能忽略聖經寫作過程中人的因素了。人是有限的,因此人會犯錯;雖然從前有過一位完全的、不會犯罪的人曾經活在地上,就是我們的主耶穌,但主自己卻未曾寫下任何書卷。所有聖經的書卷都是由會犯錯的人寫的,我們怎可盼望會犯錯的人寫出沒有錯誤的聖經來呢?正如有些作者所說,人所作的工作是受他所用的材料所限制。用粗大的毛筆當然寫不出工筆小楷的字來;用水彩的顏料決畫不出油畫來。神旣靠着有限的人寫下祂的話,自然要受人的思想、語言、文字等方面的限制。經會犯錯的人所寫的聖經,自然就不可能會完全沒有錯誤的了。

這樣的理論表面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實際上卻是一個很難接受的理論。首先主張這樣理論的人,多半都主張聖經雖然有錯誤,但這些錯誤只限於有關屬世事物的記載上,例如歷史、科學等的資料;至於屬靈事物的資料就沒有錯誤了。這是一個權宜的立場,然而如果不如此權宜,根本就沒有基督教可言了。但是假如聖經是有錯誤而不可靠的話,即便只是一部份,那全本聖經就都不可靠了。當然,聖經裡那些可以證實之事實的記載自然可以信靠,例如雅各有十二個兒子、耶穌肉身的母親是馬利亞等;至於不能證實的材料,就很難令人相信了。上述立場嚴格來說並非相信某一部份聖經,只是相信或接受人所能證實的事實。如此這般,我們旣然無法接受任何人不能用自己的方法證實的資料,那我們憑甚麽來接受任何聖經裡的屬靈敎訓或者宗教眞理呢?我們有甚麽理由去接受「神就是愛」,或者約翰福音三章16節內的信息?我們基於甚麽理由來作如此選擇性的接受,認為聖經講論屬世事物的記載就有錯,講論屬靈的事就沒有錯?然而,在這裡我們並非說要用一致的態度來看待屬世事物和屬靈教訓的記載,就能證明聖經的可靠性,我們只是想指出這種按着自己的喜好任意取捨的態度是不合理的。

當然,那些認為聖經裡面有關屬靈教訓的記載比較可靠的人也有其理由的。他們通常都認為聖經作者在領受屬靈的真理時會得到神特別的保守,使他們不致於記錄了錯誤的資料。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論點:神如果能夠保守聖經的作者在寫屬靈眞理的教訓時可以不犯錯,為甚麽祂卻不保守作者在寫屬世的資料時亦不會犯錯呢?其實這是討論整個聖經無謬誤教訓的一個關鍵;下面講到聖經默示的眞理時將會更詳細的思想這一點。

第二種看法是將聖經看作教會信仰的記錄。這理論雖然是在二十世紀的早期比較流行,但在現代的討論中仍然會看見這樣的論調。這派人士認為聖經基本上是屬神的人之宗教生活記錄。早期猶太人及初期教會的生活都有許多特別的經驗,這些經驗與他們的宗教生活有着密切的關係。聖經就是將這些人的宗教經驗忠實地記錄下來,所以聖經所記載的可說是當時人的眞實信仰及宗教經驗。基於上述原因,當我們批判聖經記載是否正確時,我們只能問聖經所記載的,和當時人的真正經驗是否符合。所以,如果我們說聖經的記載正確可靠,只是表明它的記載與當時人的宗教經驗符合,在此舉一些例子以說明之。馬太福音所記的就是當時教會的信仰興生活。馬太記載着主耶穌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表示當時的教會眞是這樣相信,而並非表明主耶穌眞是童貞女所生。以賽亞記載未來地上要有太平的時代,這只表明以色列對未來的盼望和信仰。馬太福音記載彼得對主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這只表明彼得的信仰,與主耶穌是否眞是永生神的兒子絕對是兩回事。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稱基督為「榮耀的主」,這是保羅的信仰,與這句話是否表明主的神性並沒有關係。因此在研究聖經時,我們只能問聖經記載的是否眞實和忠實,而不能批判其內容具體的,或客觀的對錯。聖經是一本忠實的記錄,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當代的人或教會的信仰及生活。在此再重申一遍,我們可以從聖經看見當時人的信心與及他們對神關係的表達,但絕不能批判他們信仰內容的對錯,或他們與神關係的真偽。

上述理論表面十分動聽,也很吸引人,但卻隱藏着一個很大的危機,就是人可以承認全本聖經都是對的,但卻不必讓聖經影響自己的生命;在引用聖經時我們可以說從前甚麽人如此說過,卻不能說「神如此說」,因為這樣聖經就不是神的話。如此,我們則不再有權威的根據,也沒有甚麽是可以遵循的了;這樣我們的信仰還有標準,我們的信心還有根基嗎?

再有一種値得注意的看法就是新正統派的看法。「新正統派」一詞在今天的教會圈子裡應該不會陌生。這派神學思想的一個主要特點是以實存主義的哲學為其思想的骨幹。根據他們的看法,啟示並非傳達一些理性的知識,也不是刺激我們生發一些對神的感覺,乃是耶和華親自與人交往,將隱藏的自己向人啟示出來,讓祂自己與人有親密的交往“kaλuπτω”(註一)。布仁爾(Brunner)說,神的啟示永遠是指神拯救世界的整個行動,而不是一本書。「啟示」是指神在歷史中將祂自己啟示出來,是一件已發生的事。(註二)對這一派的人來說,聖經永遠也不是一本有權威和沒有錯誤的書,人類的科學和歷史知識等已否定了這種看法。他們認為保守的福音派教會最大的錯誤是將聖經放在與基督同等的地位上且作為人類信仰的對象;甚至把聖經放了在基督的前面,將聖經作為崇拜的偶像(註三),這是錯誤的。他們說眞正信仰的對象是基督,聖經的存在只不過是為活的基督作見證而已。他們認為真正對基督的信心不是建基於先對聖經的信心,乃是單單建基於聖靈在人心裡所作的見證(註四)。他們又認為聖經不是神的啟示,只是神啟示的一個記錄。聖經不是神的話,但是神可以在一個特別的時候用聖經的話向一個人心裡說話,就在此刹那,聖經對他來說就成為神的話了(註五)。從這樣的角度看,聖經可以說和我們普通用的講章並沒有甚麽分別,講章內可能有歷史和科學上的錯誤,但神仍可以用它向人的心說話,這樣它就有了神話語的權威了。

此一席話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但實際上卻與聖經的教訓相違背。如果要接受這樣的解釋,我們肯定不會再接受聖經的權威;然而卻無法找到另一個可以依據的權威。讀了如此立場的言論以後,我們會感覺到整個視野都變得糢糊不清。這種「不能肯定」的態度不幸地好像成了最被人所接納的態度,甚至在神家圈子裡有時也是如此。其實這論調與聖經本身的立場多麽不同,聖經從不避諱稱自已本身為神的話。從摩西到以賽亞、保羅,以至主耶穌都直接稱聖經為神的話,而且不論人的反應如何,人的心受感動與否,人接受的程度如何,神的話永遠是神的話。當然我們理應盡最大的努力去解釋和明白神的話,但決定其是否神的話並不建基於我們是否能完全明白。

第四種值得思想的就是基本福音派的看法,即全本聖經都是神的話,內中完全沒有錯誤。這立場在學術界甚至基督教圈子裡的學術界當然存在着有許多反對的聲音。在如此情况下仍然相信聖經是神的話,是沒有錯誤的,似乎顯得有點落伍和不顧事實的固執,是會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不可以接受的。早期批評派的聖經學者及巴特派代表人物都肯定的說,聖經至少在科學及歷史資料的記錄方面有許多錯誤,這些資料都是不可信的,因此不能接受聖經為神的話。

「聖經無誤」真理之意

其實歷代以來所出現種種的懷疑,都顯示出一個基本的問題:人對聖經、對神或對屬神的事缺乏眞正的信心。由於人以為聖經裡面存在着人用科學或歷史的方法都不能證實的事,導致他們完全不相信聖經。但我們必需了解的是眞正的信心並非建立在科學方法能證明的證據上,乃是建立在合理的佐證及清楚的見證上。如果要有科學或者歷史的證據才肯相信的話,人永遠不能有眞正的信心,因為屬靈的事實和聖經裡面有關的真理是不能用物質的方法去證明的;因此妄想要用物質的方法去證明屬靈的事物才肯相信的人,就永遠不能有眞正的信心了。然而聖經裡面有不能用物質方法證明的事與對聖經完全的信心並沒有衝突;否則的話,我們對聖經裡面許多的真理就不能接受了。道成肉身的真理要憑信心來接受,甚至十字架的真理也要憑信心來接受,否則便沒有意義了。舉一個簡單的例,即使我們能用物質的方法去證明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甚至於能證明祂從死裡復活;然而我們卻不能用物質的方法去證明祂會為我們的罪受死,並且為我們而復活。因此,倘若我們發現聖經裡面有我們不能用物質的方法證明的記載,不應因此而影響我們對聖經是神話語的信心。旣然真正的信心是建立在合理的佐證及清楚的見證上,我們就可以從這兩個角度來看一看有關聖經無誤的眞理了。首先,有關此眞理的佐證中極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聖經沒有自相矛盾或前後衝突的記載。這並不是說聖經裡面沒有難解釋的經文,甚至有些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自相矛盾的經文;但是經過正確的解釋,或者有了新的亮光和發現以後,就顯出了聖經的記載是多麽正確。例如在摩西五經裡,特別是出埃及記和利未記,神清楚的吩咐百姓要按祂的旨意守節期、獻祭物,才能得神的悅納;但是在七、八百年以後先知耶利米的時期,神卻對先知說:「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耶七2223)表面上看起來耶利米的話好像是與摩西五經所記載的有所衝突,但實際上這是解經原則的問題。在先知的用語裡面,將一些比較性的對照思想,用絕對性的詞句寫出來是常見的現象。神這裡只是警告百姓徒有外表形式而沒有屬靈價値的敬拜並不能蒙神悅納;神真正要求的是百姓從心裡對神的順服。在登山寶訓中主耶穌多次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太五212227283132)就是差不多同樣的意義;神話語的真正意義是在於其屬靈的目的和教訓上。

另外一個可能解釋作聖經裡面記載錯誤的例子是:但以理書開始時所記的年代,「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但一1)但是在耶利米書二十五章第1節:「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撤的元年。」按普通用字的方法,如果約雅敬第四年才是尼布甲尼撒作王的元年,那約雅敬第三年,尼布甲尼撒應該還未作巴比倫王。但以理書和耶利米書的記載顯然有些出入,兩卷書裡面一定有一個的記載錯了。早期解經的人曾用了很多的文字來解釋兩者記載不同的原因,但是一直都沒有一個圓滿的解釋。然而近代大部份學者都已明白到此不同記載是因為受到兩個不同文化的影響吧了。但以理是在巴比倫人中間生活,耶利米是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中間生活。在計算作王的年代時,巴比倫人是計算登基之年,然後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如此類推;巴勒斯坦人則將登基之年算為第一年。故此但以理算作第三年的,耶利米卻算為第四年了。這有點像英國人和中國人計算第幾層樓的方法一樣,英國人從地下開始計,然後是一樓、二樓、三樓;中國人則算一樓、二樓、三樓、四樓,將地下算為一樓。其實二者並沒有分別。但以理明顯是知道耶利米書的,並且他會引用過耶利米書,如果沒有上述原因,他大概不會寫得和耶利米書不同。所以這裡不同的記載,不但沒有證明任何一書有錯誤,反更顯出兩本書的正確可靠。

再一個常被指為聖經記載錯誤的史實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間。根據使徒行傳七章6節記載是四百年,但加拉太書三章17節及出埃及記十二章4041節都說是四百三十年,兩者相差了三十年之多,很明顯有一個記載可能錯了。多位學者會撰寫文章討論此問題。這的確是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但卻不一定證明其中的一個記載有錯誤。

在思想聖經上有關年代記載的時候,首先我們要注意一件事,就是古時代的人對年代和數目不像現代人那麽看重;因此在記數目的時候慣常用一個大約的數作交代。出埃及記十二章4041節及加拉太書三章17節旣然都說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年數是四百三十年,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醫生大概不會不知道這件事吧。在創世紀十五章13節,神對亞伯拉罕說,他的後裔要在埃及被苦待四百年;然後接着說,祂要賜福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他們去了埃及以後,到了第四代神要把他們帶回到迦南地。前面剛說了以色列人要受苦待四百年,接着就說到了第四代神要把他們帶回迦南地去。用四代來代表四百年,很明顯此數目比較特殊,一般來說人的一代是不足一百年的;然而,這兩句話中間只隔了一、兩節聖經,作者大概不會沒有理由的犯了這樣嚴重錯誤。因此「新國際版研讀本」在這裡的註釋是這樣的:對亞伯拉罕來說,他生兒子的時候是一百歲,所以他一代的年數是一百年,四代就是四百年。在神的信實中,祂按所應許的成就了,整個事件的記載就是要表明神的信實,從這樣的角度來看,使徒行傳的記載和出埃及記的記載數目之所以不同,就不是對錯的問題了(參看NIV Study Bible 上述各經文的註釋)。

從上面所舉的例子可見,聖經裡面有些看起來好像不大正確的記載,其實經過正確的解釋之後,反而更加證實聖經的正確可靠。當然,聖經裡面的確有些材料看起來是比較難於明白,甚至難於接受,更有些是直到現在還沒有合理解釋的,然而是否如此就證明聖經有錯誤呢?難解釋或甚至表面看起來似乎有錯誤的資料不錯是存在的,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未發現到可以肯定證實的錯誤或者公開自相矛盾的資料。例如沒有經文會具體說過人可以靠好行為或別的方法得救,或是主耶穌的肉身並非從童貞女馬利亞而生。換句話說,我們只能承認聖經裡的確是有不清楚或者不容易明白的資料,但卻沒有能證實的錯誤資料。更肯定的是在聖經內那些比較困難的資料當中,凡是能夠證明的,都已經被證明為正確可靠的了,如此我們就沒有理由因着那些未能證實的困難而拒絕聖經的可靠性。這些未能證明的困難,並非我們故意不去求證它的可靠性,乃是因為目前我們尚未有足夠的資料或方法來證明而已。這種「抽樣」求證的方法基本上是合理可靠的。記得在讀書的時候,有一年暑假到一個農莊裡工作,期間,我有時也要負責開貨車將麥子送到穀商處去賣。通常每次都要經過商家檢查麥子的品質後才訂價錢,但是滿滿一車的麥子有三、五噸重之多,如何檢查呢?所以每位麥商在倉房的門口都有一種設備:一支可以從車面插到底部的麥子裡的小管子,如此便能從面到底抽出一管的麥子來。當有車送麥子來的時候,他們便把管子隨便插入幾個地方將麥子抽出來,就可以看到車子不同位置和上下層面的麥子品質是否一樣了,於是隨即可給麥子訂價錢。麥商實在無法將全車的麥子都檢查,但這樣「抽樣」的檢查方法實際上相當合理和可靠。今天我們對聖經的看法也是如此,我們能證實的資料旣然都已證實是可靠的了,那麽,即使還有些資料今天仍未能被證實,然基於上述原因接受全本聖經為可靠亦是一個合理的結論。

聖經本身的見證

上面所講的可以說是有關聖經可靠性的合理佐證。現在我們要看一下聖經本身對自己所作的見證。「聖經無謬誤」的真理基本上是基督教教義的一部份。基督教教義當然是根據聖經的教訓而來,因此在思想聖經沒有錯誤這真理時也必須以聖經的教訓為根據。聖經如果這樣教導,那麽我們不單有理由如此相信,更是有責任如此相信;所以我們必須看看聖經上這方面的教訓。

在思想聖經的教訓以前,有一件事還需要先澄清一下:即使聖經上關乎自己本身可靠性的見證極其清楚有力,然而這樣的見證是否有效呢?其他的教義當然可以用聖經的教訓來證明,但關於聖經本身的可靠性亦以聖經的教訓來證明的話,就會出現下面的辯論:聖經可靠,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因為聖經上清楚記載,並為自己作見證。聖經的見證可靠,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如此用聖經的話來證明聖經的可靠,就好像俗語所謂「賣花讚花香」;然而這又何妨呢?因為在普通情况下,不論身處甚麽地方,甚至在法庭上,任何人都有權為自己辯護,除非能證明他的見證是不可靠的。前面的討論已經給我們看見聖經的話是可靠的,因此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剝奪聖經為自己作見證的權利。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將聖經的話與講和寫這些話的人分開,因此我們需要這樣看:

一、聖經的話都是先知、使徒和主耶穌的話,特別是新約更全部都是使徒和主耶穌的話。

二、主耶穌和使徒們都是可靠的見證人,已經被證明的史實都是為這見證人的可靠性作見證的,因此我們絕對可以相信他們的話。

三、主耶穌和使徒們都說聖經是神所默示和可靠的。

四、所以我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正如我們相信主耶穌和使徒所講的其它教訓一樣。

現在我們要看看聖經本身在這方面的見證。頭一個見證是主耶穌的話。在猶太人與主耶穌的對話中主會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誠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誠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五1719)這裡主耶穌稱律法和先知的話為誡命。一個人遵守這些誠命與否,將直接影響他在天國裡的位分,所以這些誠命顯然是神的話,有神的權威。是神的話當然不會有錯誤。主耶穌在這段話中所指的「律法和先知」,就是指全摩西五經和所有的先知書;但按當時的普通用法也可能是指全本舊約而言。主耶穌所說要成全的不單是這些書中的主要教訓,乃是指其中的每一件教訓、每一個細節。「一點一畫」是指着希伯來文中最小的字母和字母中一個極細微的部份,意思是說代表律法和先知教訓中的每一個細節。由此就顯出在主的心目中,整個舊約的教訓都是神的話,都要成全。

另外在約翰福音中記載着主和猶太人談話中會說過的一句話:「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十35)在這段經文的談話中,主耶穌稱神為父:「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這句話引起猶太人的不滿,因為主耶穌這樣說實際就表示祂是與神同等的。如果主耶穌不是神而自稱為神,在猶太人眼中這是對神極大的褻凟!在這樣的指控之下,主如何為自己辯護呢?祂引用了一節平時鮮為人注意的經文:「我會說你們是神。」(約十34;詩八十二6)然後祂解釋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連詩篇上的話也包括在內。神的話都是有權威,都是不能廢的。經上如果這樣說了,「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約十3536)主耶穌在這裡引用了兩節平時不多為人所注意的經文來證明祂與神同等的真理;如此就顯明了祂的立場-聖經上所記載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最後要留意一下,「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這句話的重要,前面所引用馬太福音中說律法和先知的話都要成全。我們會解釋說律法和先知一語有可能是指全本舊約,但也可能是指律法書和先知書,這點我們不能過於肯定。但這裡主用的是「經上的話」,如此就沒有可懷疑的餘地了;就算在主耶穌時代只有舊約,至少全本舊約的話在主的眼中都是不可廢的。全本舊約都是神的話,都是可靠的。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看使徒的見證。講到經書或聖經的時候,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這裡保羅用「默示」一詞的意思很重要,原來的意思是從「呼吸」來的,整個字的意思是「呼出」。今天學術界的思想許多都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而英文當中有許多字是受拉丁文影響的。拉丁文「默示」一字有「吸入」的意思,所以英文這字就有「入」的意思。於是有人解釋「默示」這眞理時,就以為是人將書寫好之後,神就將一些屬神的質素加入到這些已寫好的書裡面而成了聖經,此種解法與使徒保羅的意思剛好相反。默示是神把祂自己裡面已有的意思呼出,而不是已寫好的書將神的意思吸入。所有聖經的啟示都源於神,聖經的話是從神出來的,所以是神的話。

保羅寫這句話的時候,當然知道在默示的過程中人所扮演的角色。整個默示的工作都是由神作主動的。神要將眞理啟示給人的時候,祂知道需要甚麽樣個性的人,這人需要受甚麽訓練、用甚麽語言、有甚麽經驗等等,於是祂就事前揀選、預備、訓練了合適的人;時候到了一切都預備好之時,神就將所要啟示的眞理默示給預備好了的人,然後帶領他們使他們能將神要向全人類啟示的真理完全寫出來。寫聖經的人雖然有他們自己的個性,用他們最會用的體裁,但他們寫出來的卻完完全全是神的話,這樣,自然就不會有錯誤的了。

此外使徒彼得在講到聖經的來源時也會說:「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在這節聖經的前面,彼得會告訴人不可以按着自己的意思隨便解釋聖經,因為聖經是神的話。彼得所講的預言當然是包括整本聖經而言。整本聖經的話都是人被聖靈感動而寫成的,所寫出來的全部都是神的話。彼得所用「感動」一字是一個比較特別的字,原來的意義是「托住」或者「托起來」的意思。與希伯來書一章3節所用基督「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中的「托住」是同一個字。彼得的意思是說人在寫聖經的時候被聖靈感動、控制和支配,就是這樣的被聖靈托起來。我們必須明白當人被聖靈感動而得到默示的時候,並非沒有自由或是違反自己的意志去行事;相反的乃是樂意被聖靈感動地去放下自己的意志,或者說是在不自覺的情况下受聖靈的帶領和支配,所以他們所寫出來的真正是神的話。

當然上面所舉的例子並非聖經本身所有的見證,但為篇幅所限,這些見證就已經足夠證明聖經對它本身性質的看法了。主耶穌和聖經的作者都毫不猶豫的說聖經是神的話,因此我們跟隨主的人,也可以放心的相信聖經就是神的話。因為聖經是神的話,所以聖經是完全可靠、絕對沒有錯誤的。

在一個混亂、充滿了人的聲音的世代裡,求神保守我們常常認清楚一個信徒應有的立場,而不致受迷惑。

 

註一:A. Qepke, “Kalvpto”, TDNTEerdmans, 1965, II 556 ff.

註二:E. Brunner, Revelation and ReasonWestminster Press, 1946), p.8.

註三:K. Barth, Church Dogmatics T.& T. clark, III. 1. pp.20 ff.

註四:E. Brunner, Christian Doctrine of God (Lutterworth Press, 1949), p.12.

註五:K. Barth, Church Dogmatics, Vol I Part 2, p. 597 ff.

 

參考書目

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hiladelphia: The Presbyterian & Reformed Publishing Company,1948.

Carl F. H. Henry, Revelation and The Bible,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1958.

E. Brunner, Revelation and Reason,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1946.

K. Barth, The Word of God and The Word of Man, E. T. by D. Hor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35.

L. Gaussen, The Inspiration of The Holy Scriptures, Chicago: The Moody Press,1940 rep.

M. C. Tenney, The Word for The Century, London: The Lutterworth Press, 1960.

P. Woolly ed, The Infallible Word, Philadelphia: The Presbyterian & Reformed Publishing Company,1960.

R. L. Harris, Inspiration and Canonicity of The Bible, Grand Rapids: Zondervan,1957.

 

資料來源

《聖經時代的見證》:香港讀經會, 1992

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

錯誤的釋經原則:將舊約的昌盛應用在新約信徒身上

 Erwin W. Lutzer

許多人將舊約對以色列的祝福應許直接乾脆地應用於教會。在舊約,人民的順服與豐收富足的應許兩者之間確實存在著緊密的聯繫。然而今天這種聯繫不再存在,原因很簡單,因為在這個時代,神並非與屬於一個地理國家的子民同工。祂已定意從世界各國為自己的名揀選一群子民,組成一個新的團體,稱為教會。因此,在新約,忠於主的人有屬靈祝福的應許,但沒有財富或健康的應許。我們甚至有貧窮、迫害和試煉的應許,正如基督自己所經歷的那樣。

傳講健康財富的傳道人忽略這些重要區別,並告訴他們的追隨者,他們有權期待物質上的祝福——尤其是如果他們願意將大筆捐贈作為「信心種子」送給傳道人的話。一位佈道家甚至聲稱,如果人們將信用卡賬單寄給他,他會燒掉它們,而神會奇蹟般地讓他們擺脫債務!隨著這一令人震驚的聲稱,有人作見證說,他們出乎意料地收到郵寄的巨額支票,得以償還按揭貸款等等。無需做出艱難的財政預算決定;無需賣新車換舊車:如果你願意把你的「信心誓言」寄給那位佈道家,神會幫助你擺脫債務。而且「如果你種下種子,收穫就已經存在了。」

任何質疑這種愚蠢說法的人都會被告知:「你有什麼資格說神能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 問題當然不是神能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 問題是,究竟這是不是祂所應許的,以及我們是否有權堅持要求祂履行那個假定的應許。

因此,在引用聖經的幌子下,沒有健全的釋經原則,所有對財富和健康的渴望都以聖經經文作為包裝。 新約中平衡的教導被忽視,取而代之的是「耶穌想要你致富」的綜合症。 當然,這種教導完全符合美國大部分人的物質主義願望。 假先知的話和百姓的耳朵發癢是同時發生的。

在早期的幾個世紀裡,基督徒就富人是否可以得救進行了討論。 當代先知不僅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而且繼續說神的旨意是讓每個人都變得富有。 告別耶穌的貧窮; 告別歷世歷代忠心的信徒,他們「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來11:37)。 告別今天數以百萬計基督徒的信心,他們在監獄中受苦,無法為他們飢餓的孩子尋找食物。

歡迎來到當代先知的世界! 有人說過:「我們有乳牛來供應牛奶; 有綿羊來供應羊毛; 而現在我們有神來滿足我們每一個渴望!」

節譯自“Who Are You to Judge?: Learning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ruths, Half-Truths, and Lies”

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

以恩慈相待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5:22)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4:3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3:12)

我們都知道神有許多不同的屬性。多數人談論的是神的慈愛、神的公義等。較少人注意的是神的恩慈。甚麼是恩慈呢?恩慈(kindness)固然是與愛有關(林前13:4),但也有分別。愛是與特定的對象一種較深入的感情連繫及投放。恩慈,是對任何人存善良的心及作出恩惠的行動。換句話說,相愛的對象是特定的、是較少數的,但情感上是更投入的;恩慈的對象是較廣泛的,更普遍的,但關係上卻沒有相愛那樣密切。我們的主當然兩者都兼備,且是完美的。

聖經給我們清楚看到,我們的主對人真是滿有恩慈的。主在登山寶訓裡已經清楚教導這個道理: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5:43-48)

經文指的「愛仇敵」,不是神命令我們要與每一個仇敵在情感上建立很深的關係,因為這是不可能做到的。這個命令主要的意思是:無論人怎樣待你不好,你仍要對他們好。仇敵逼迫你,你就為他們禱告,願他們悔改蒙恩。這就是恩慈了。注意,恩慈不能完全用公義去解釋的。若從公義或公平的角度處理,則神應立時審判世上所有罪人,把我們一同丟在地獄裡,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祂的榮耀。然而,聖經亦同樣地說神憐憫罪人。祂叫日頭照歹人,也降雨給不義的人。請問這叫公平嗎?不,這叫作恩慈。所以,我們不能完全用人的角度去看神的屬性。神是恩慈的,所以神賜恩典給那些不配、對祂不好的人。神也是公義的,所以祂必追討每一個人的罪。然而,神彰顯公義的日子尚未來到,現在仍是恩典的時代,而神在這個時代主要的工作,就是向世人顯出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並藉著祂的恩慈領人悔改(2:4),而不是建立普世性的公義:「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7)

從主的一生,我們也非常明確的看到,祂對所有人,包括是出賣祂及與祂為敵的人,都是滿有恩慈的。

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兵丁捉的時候,彼得砍了其中一人的右耳。捉拿耶穌的人,都是對主不利的,本不值得同情,但主仍是對他有恩典,立刻醫治他。

猶大用親嘴的方法出賣主,但主沒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擊殺他這個可惡的叛徒,只是用溫和的話叫他良心反省:「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22:48),主是何等恩慈!

主受審的時候,有大祭司的差役不問情由的用手掌打祂。這不單對主的身體帶來痛楚,也是對主作出極大的侮辱。然而,主沒有命令天使擊殺他,只是溫柔的問他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18:23)。主是何等的寬容及忍耐!

當主被彼拉多的審問時,彼得也混進了去後園。但當有人問他是否認識拿撒勒人耶穌時,他就害怕得連忙否認。在最後一次被問的時候,他甚至發咒起誓說不認識耶穌。無所不知的主,聽到了祂所愛的門徒這樣的否認祂,不是用「眼目如同火焰」的盯著彼得,而是用慈憐的目光看他,叫他想起主對他說過的話:「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22:61)。我們的主總是以善良的心去對待虧負祂的人。

最後,主耶穌被兵丁釘在十字架上。主在極大痛楚中說的第一句話,竟然不是求公義的神審判殺害祂的人,而是求父赦免他們:「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23:34)。捫心自問,若有人無故的傷害你,你會為他們求赦免嗎?不是希望神立時彰顯公義,現在就審判他們,並替我們伸冤嗎?我們的主顯然與一般世人的心態不同,祂教導人要以善勝惡,祂就這樣實行出來:「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3-24)。我們給祂鞭傷,祂卻反過用那些鞭傷醫治我們,這就是恩慈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這個墮落黑暗的世代,我們基督徒該用怎樣的態度處世及待人呢?是公義還是恩慈?兩者當然是沒有矛盾。個人方面我們應當竭力追求聖潔及公義。在我們權力管理的範圍內,要求相關人士做合宜的事是應該的(如老師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執法人員維護法治及社會秩序)。但面對那些與我們持不同看法、令我們反感,甚至是對我們不好的人,我們卻是要常存恩慈的心。

我看見不少信徒,他們對人的態度常常是以公義先行。他們會較專注別人的缺點及軟弱,有時甚至在他們背說不少論斷的話。他們說的可能都是事實(但也有可能是出於誤會),然而,他們論述那些人時是否有恩慈呢?被論斷的人是否一點優點善行也沒有?相信很少人會這樣吧。可惜論斷者通常都是隱善揚惡,也鮮有替他們說好話。請問這樣評論人是否公正及良善?

讓我們再看主如何為傷害他的人說話。剛才提到主在釘十字架時說的第一句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23:34)。那些兵丁把神的兒子釘死,若殺人是須判死刑的大罪,何況謀殺的是神的兒子呢?這罪到底有多嚴重多可怕?但主不但求父神赦免有份殺害祂的人,更為他們找出一個赦免的原因:「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其實嚴格來說,「不曉得」也不應是得赦免的原因,因為他們是故意不曉得的。主在他們面前行了這麼多神蹟及善行,已經足夠證明祂是神的兒子了。但他們故意不去思想考察,所以不曉得主就是神。用一般的法律觀點看,他們的「不曉得」,並不算是一個好理由使他們脫罪。然而,主仍用這一點對他們有利的因素為他們求情。我們的主真是何等的恩慈!我們曾幾何時會為對我們不喜歡的人說句好話去維護他們?

有人可能認為會問,若我們常常以恩慈待人,這會否忽略公義及縱容他們犯罪?那我就想問問,主替那些有份殺害祂的人求赦免是否不義?主沒有即是審判所有罪人,是否縱容他們犯罪?斷乎不是!如以上說過,神的確吩咐信徒個別地追求公義及聖潔,但祂卻沒有要求我們在現今世代用公義到處審判人或推行普世性的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聖經沒有給教會這樣的使命及權柄。我們在這個末世的時代,即主第一次來與第二次再來的這段日子裡,我們對所有人(包括對我們不好的人)都應該「以恩慈相待」。神的公義是在人死後(9:27)和主再來之日(帖後1:7-9)才完全彰顯。我們從主的教訓及榜樣都非常清楚地看得這個真理。保羅教導羅馬信徒與所有人(包括敵人)的相處之道,也是跟據這個原則: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12:17-21)

請問當仇敵有需要時給他食物和水,這是根據公義的原則嗎?不是,這是向他顯出恩慈。神不是公義的嗎?當然是。神的公義在祂再來的時候就會完全彰顯,到時祂也會為我們伸冤。我們在今世的任務,不是用公義去對付不義的人,而是以恩慈去善待人,像天父善待罪人一樣,並藉著恩慈領他們悔改。我們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惡。這絕不是縱容罪惡。你可以用愛心說誠實話,指出他們的錯謬,勸他們悔改,但你必須要有溫柔忍耐的心:

「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2:24-26)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後前3:15-17)

神的旨意,不是要我們用公義去反擊不義或對你不好的人,而是要我們在這個不義的世代中,用恩慈及溫柔的心去待那些毀謗我們、對我們不好的人,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品行自覺羞愧。這就是「以善勝惡」的意思了。這種品德及特質原是我們傳福音的利器。歷史告訴,整個羅馬帝國都是因為基督徒的好品行及受苦的表現而轉變過來的,絕沒有基督徒發起群眾運動去推翻不義政權這回事。這完全不是神作工的方法。反觀現代許多所謂的「社會公義」運動,一味強調公義,但當中充滿了多少怨毒、忿恨、中傷、苦害、仇視、暴力、批鬥、排斥、分化當中有一丁點兒的恩慈及愛心嗎?完全沒有。這樣的社會運動怎可能感化人?怎可能是出於神?這些所謂「社會公義」運動,再多一百次世界也不會變得更美善。

既然聖經是這樣明確教導我們要學習溫柔忍耐、要用恩慈待人及以善勝惡,教會歷史的見證也這樣清楚給我們看見這個榜樣,為甚麼現今仍有這麼多自稱為信徒的人不認同也不順服這個道理呢?我在這裡舉出兩個主要的原因。

第一,這種「寧要公義不願恩慈」的心態是出於人的罪性。人的天性是喜歡用公義去對付那些對我們不好的人。遺憾的是,人的「公義」往往都是屬乎血氣,且摻雜著不少人的罪及私慾。雅各的女兒底拿被示劍玷辱,雅各的兒子們就把示劍城所有的男丁都殺盡。便雅憫族包庇基比亞人,以色列各族就聚集起來,差不多把便雅憫所有男丁都滅絕。拿八拒絕給大衛及跟隨他的人食物,大衛就決意把拿八全家所有的男丁都殺掉。有撒瑪利亞人不接待耶穌,彼得及約翰就求主容他們禱告降火滅絕他們。這就人所謂的「公義」!這就是有公義而沒有恩慈的可怕!

若有讀者認為他們絕不會有那樣的心思意念,那我請你留心主對彼得及約翰說的話:「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9:55)。士師記的結尾是這樣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21:25)(和合訂修本)。請注意,他們不是照自己眼中「看為惡的」去做,而是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而這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的結語,就是造成士師時代這麼混亂、悲慘、可怕的原因!

第二,許多人(包括信徒)選擇公義批判而不是以恩慈相待,就是因為施行公義比恩慈待人相對容易。用恩慈待人往往比用公義審判人需付出更大的代價。試想像,若有人無故的在你面前毀謗你,你反駁容易還是沉忍容易?不是反駁容易嗎?若有人無理給你一記耳光,你是還手容易還是忍受容易?不是還手較易嗎?若你選擇還口及還手,這叫作公平,聖經也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也很符合人天然的表現。人的天性就是不能忍受不公平的對待,也不甘心對那些令我們反感的人好。做違反天性的事是難的。正因如此,我們很自然地就會捨難取易,習慣性偏向用公義的心態去對人,這可說是人之常情。

我們看看神又如何對人。

請問神審判罪人容易還是恩待罪人容易?神若要審判世界,這絕對是非常容易的事,因為神是無所不知及無所不能的,世人所有犯罪的證據都已經在祂手裡。祂叫天使來執行刑罰也完全沒有難度。只是神一聲號令,所有罪人就會立即得到公平的審判及應得的報應。但神要施恩拯救世上的罪人,祂就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就是祂要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上,為犯罪背叛祂的人釘十字架!這就是神的忍耐及恩慈!這就是聖經所說「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意思。(2:13)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知道你們當中不少人都很想公義快些彰顯。公義是神的屬性之一,我們追求聖潔公義,本是理所當然的。然而,我們不要忘記一個事實:我們信主之後仍是一個帶著罪性的人。我們也會有軟弱及犯罪。不信的人更加不用說了。既是這樣,我們對人是否應該多點憐憫及寬容,正如我們也希望別人對自己多點憐憫及寬容?「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4:32)。主這樣憐憫我們,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可否也像主待我們那樣去憐憫赦免別人?主赦免我們一千萬兩銀子,因祂看見我們困苦可憐,祂就「動了慈心」(18:27)。為何我們不能效法主那樣用慈心去恩待人,而是執著以「公義」去追究欠我們十兩的人?那不肯憐憫人的人,需要小心,「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2:13)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要用善良及恩慈的心去對待不信的人。他們縱然不好,甚至傷害過你,請你思想一下他們的結局。他們將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結局就是永遠沉淪。在他們嘗受這永火的苦之前,神安排你在這個短暫的時空與他們相識相遇,你為他們作出一點恩慈寬宏的事,這又何坊呢?於你又有何損失呢?豈不知你一點的恩惠或會領他們悔改呢?

至於主內的弟兄姊妹,大家是都神的兒女,同有一位聖靈,一同享用神的愛,一同承受神的恩,我們豈不加應該以恩慈相待嗎?「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良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如上面所說,信徒得救之後仍有罪性,仍有可能犯罪得罪人,甚至得罪肢體。然而,我們都是被主血所洗淨所買贖的人,我們都是神家裡的一分子,我們用神的愛去彼此相愛,彼此赦免,彼此包容真是這麼困難嗎?聖經的教訓是否只能用來講論,不能在信徒之間實踐出來?那麼世人怎能認識我們這位看不見的神呢?「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13:35)

弟兄姊妹,讓我們在這個痛苦、黑暗、多人跌到、令人失望、充滿眼淚的世代裡,仍堅持一顆良善正直的心,並向身邊的人盡力顯出恩慈,像我們的天父及主一樣,使神的心意得著滿足,神的旨意也得以成全,我們就不枉此生了。

主,我願像你:那樣的柔細,

寬恕又憐憫,仁愛良善,

助那孤苦的,勉那灰心的,

尋找犯罪人,不辭危難。

主,我願像你!主,我願像你!

榮耀的救主,像你模樣;

像你的甘甜,像你的貞堅,

在我的衷心,刻你形象。

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

現代基督教神秘主義之默觀祈禱

 

Gary Gilley

神秘主義,不管是基督教的還是非基督教的,其核心和靈魂是冥想或默觀技巧。默觀祈禱(contemplative prayer,或作冥想祈禱),也稱為「歸心或正心祈禱」(centring  prayer)和「呼吸祈禱」(breath prayer),在福音派圈子中迅速流行和獲得接受,因此我們務必要正確地明白被推廣的是什麽以及我們擔心的原因。

首先,我們必須區分正常祈禱和「默觀祈禱」,前者是聖經所記述及推薦的禱告,而後者卻不是。禱告是與神交通。主透過祂的話語對我們說話,而我們在禱告中對主說話。我們在腦海中組織我們的禱告,這樣的祈禱是理性的和明智的。

保羅說他會用他的靈禱告也會用他的悟性禱告(林前14:15)——不會注重一面而排除另一面。在禱告中,我們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4:6),讚美祂的屬性,承認自己的具體罪過(約壹1:9)。但是,不管有些人怎麽說,在聖經中都找不到胡言亂語、無意識、或無話語的禱告。

什麼是默觀禱告?

那麼,默觀禱告到底是什麼?它不是聖經中禱告的種類,而是起源於神秘主義者。通常簡稱為「冥想」,它是印度教和佛教的精髓。

它始於超脫。傅士德(Richard Foster,著名福音派靈修作家)錯誤地寫道:「基督教的默想是試圖把頭腦倒空以便能把它填滿」[1]。用什麼填滿它?在東方宗教中,一個人倒空自己的頭腦以便與宇宙合而為一(稱為宇宙的頭腦)。基督教的神秘主義叫人倒空頭腦,以便與在自己裡面找到的神合而為一(記得埃克哈特大師(Meister Eckhart)認為每個人的靈魂裡面都有「神的火花」(divine spark)。)

傅士德引用了俄羅斯神秘隱士西奧潘(Theophan the Recluse)的話:「祈禱就是放下悟性,降卑進入內心,站在你裡面那位永在、全知的神面前。」[2]

神秘主義者的一貫主題是,透過默觀禱告,在我們裡面找到與神的合一。聖女大德蘭(St Teresa of Avila)說:「由於我無法以自己的悟性進行反思,因此我竭力想像基督在我裡面」[3];她又說「讓自己獨處,你會在你裡面遇到祂」[4]。

想像力

從這樣的聲明,我們可以了解為什麼神秘主義者被指控為泛神論者。寂靜是冥想的重要特徵。凱瑟琳·德·海克·多爾蒂(Catherine de Haeck Doherty)寫道:「我裡面一切寂靜下來⋯⋯我沉浸在神的寧靜中」[5],而弗朗西斯·德·戴爾斯(Francis de Dales)指出,「通過想像力,我們把思想集中於我們所冥想的奧秘中」[6]。

想像力對神秘主義者非常重要。正如大德蘭所說,既然沒有運用悟性,那麼神秘主義者就必須通過想像而不是理性的頭腦與神接觸。

傅士德告訴我們:「我們要活在持久、內在、傾聽的寂靜中,以致神是我們言行的源泉」[7]。因此,通過默觀禱告,一個人將頭腦倒空(分離),然後把它填滿對基督的想像性經歷(連接)。結果(他們如是說)神成了我們言行的源泉。

技巧

所使用的技巧與東方宗教的技巧相同——許多人通過媒體對瑜伽和超覺靜坐的陳述而熟悉這些技巧。加里·托馬斯(Gary Thomas)提供以下典型指示:

「選擇一個單詞(例如耶穌或父神)作為默觀祈禱的焦點。在預設的時間內(例如二十分鐘),在你腦海中默默地重複念著該單詞,直至你內心似乎自動地重複念著該單詞,就像呼吸一樣自然而隨意。但正心祈禱是一種默觀的舉動,你什麼也不做;你只是在神的面前安息。」[8]

因此,獲得這種經歷的關鍵是重複念單詞或短語——一個咒語。

傅士德提出多種方法:「我發覺最好坐在一張筆直的椅子上,將我的背部正確地挨在椅背上,並將雙腳平放在地上⋯⋯將雙手放在膝蓋上,以接受的姿勢舉起手掌。有時候,最好閉上眼睛以消除干擾並集中注意力在基督身上。在其他時候,望著主的照片沉思或出於相同目的而看一些美麗的樹木和植物會有所幫助。」[9]

不要再思想神了

布倫南·曼寧(Brennan Manning)在他的《耶穌的簽名》(The Signature of Jesus)一書中給出這些指示:「信仰的第一步是停止在禱告中思想神⋯⋯默觀式的靈修傾向於強調意識的改變⋯⋯我們必須以不同的方式看現實⋯⋯選擇一個神聖的單詞…… 經常緩慢地在內心重複念這神聖的單詞⋯⋯進入神偉大的寂靜中。獨自在這寂靜中,內在的噪音將會消散,愛的聲音將會被聽到。」[10]

重複念一個咒語會產生一個空白的頭腦。當一個人在頭腦一片空白以及內心對任何聲音、異象或幻想敞開的情況下,他進入了神秘主義引以為傲的奧秘狀態中。傅士德呼籲我們:「在默觀祈禱學校裡當學徒」[11]。對比之下,我們搜遍整本聖經也找不到任何此類指示。

但是,我們確實發現這種默觀是東方宗教的核心。從傅士德所推薦的一本書的書名:《靜隱之所:給西方人的東方基督教靈修》(Poustinia: Christian spirituality of the East for Western man)[12],無疑可以看出這種禱告的來源。

但這符合聖經嗎?

聖經沒有一處提倡我們一直在察驗的神秘主義。作者溫弗里德·科杜安(Winfried Corduan)不會像我們那樣堅定地持守聖經,他甚至會認為一種溫和形式的神秘主義對基督徒來說是合理的。然而在他的《神秘主義,一個福音派的選擇?》(Mysticism, an Evangelical Option? )一書中,他寫道:

「聖經沒有一處教導神通過『屬靈經歷』給予我們任何知識。屬靈事情上的知識總是與神的命題啟示,即神的話語(聖經)聯繫在一起。」[13]

科杜安發出了一個重要警號。古代和現代的神秘主義都充滿了假設是來自神的啟示。確實,這是吸引人之處——神會親自和你的靈魂相會,並傳達聖經中沒有記載的事。傅士德告訴我們:「簡單來說,基督教的默觀讓人能夠聽到神的聲音並遵守祂的話。」[14]

這不是筆誤。傅士德並非主張在聖經的啟示裡聆聽神的聲音。他甚至沒有把「祂的話」等同於聖經。他說的是聆聽神在聖經以外的聲音,並遵守那個啟示。這是神秘主義其中一個最大的危險。

相比之下,新約聖經的屬靈在於重生,以及聖靈的內住和祂所賦予的力量——所有這些都是基於聖經的命題啟示。如果神要我們通過默觀祈禱之類的神秘活動與祂相遇,為什麼祂不給出例子和指示?

聖靈怎能默示聖經的寫作,卻忘了包括一兩章關於神秘主義以及富有東方宗教色彩的屬靈操練和㝠想? 

神秘主義的推動者 

如果我們所描述的神秘操練僅限於基督教的一些次文化,我們實在花費了太多時間來探討這些操練。但不幸的是,它們已經成為了主流。

越來越多的組織、學校、神學院和作家都在宣揚神秘基督教的優越性,特別以年輕人為對象。例如,在1990年代後期,極富影響力的「青少年特工」(Youth Specialties)和舊金山神學院合作開發一種結合默觀操練的青年事工方法。

「青少年特工」現在已經在他們的年度牧師特會和全國青少年大會中加入了默觀祈禱和神秘主義,每年有十萬多青少年工人參加。 

今日基督教的附屬刊物《基督教育兒》最近發表了一篇文章,向年輕人宣傳「讀經頌禱」(Lectio Divina,一種古老的四步式默觀祈禱)。 

約翰·邁克爾·塔爾伯特(John Michael Talbot)等「基督徒」歌手大膽支持默觀祈禱以及東方的操練諸如太極氣功和瑜伽。毫無疑問,前天主教神父布倫南·曼寧痴迷於神秘主義——然而楊腓力(Philip Yancey,著名福音派作家)認為他是個好朋友,而福音派出版商Multnomah和NavPress出版他的書。

神秘主義和默觀祈禱正在從許多方面滲入福音派,很可能有泛濫的危險。我們須要準備好捍衛信仰,防止基於聖經的基督教信仰被嚴重扭曲。


參考文獻


[1-7] Richard Foster, Celebration of Discipline,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1998) pp. 15, 19, 25, 96, 102, 25, 166, respectively.

[8] Cited in James Sundquist, Who’s Driving the Purpose Driven Church?(Bethany, OK: Rock Salt Publishing, 2004) p.93.

[9] Richard Foster, loc. cit. p.28.

[10] Cited in Ray Yunger, A Time of Departing, (Silverton, Oregon: Lighthouse Trails, 2002), p. 84.

[11-12] Richard Foster, loc. cit. pp. 15, 107 respectively.

[13] Winfried Corduan, Mysticism, an Evangelical Option?(Grand Rapids, Michigan: Zondervan, 1991) p.120.

[14] Richard Foster, loc. cit. p.17.


譯自“Modern Christian Mysticism— Contemplative prayer”

https://www.evangelical-times.org/27859/modern-christian-mysticism-5/

2022年9月4日星期日

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是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20:20-24)

「找著了門徒,就在那裡住了七天。他們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21:4)

 「我們在那裡多住了幾天,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到了我們這裡,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我們和那本地的人聽見這話,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過了幾日,我們收拾行李上耶路撒冷去。」(21:10-15)

以上經文談到保羅不顧危險,不理會勸告,決意上耶路撒冷,傳講神國的福音。就著這件事,不少信徒都對保羅這次的行動作出質疑。他們不是質疑保羅向自己同胞傳福音的熱誠,而是認為聖靈藉著先知及門徒已經向他指出這次去耶路撒冷的危險及結果,但保羅仍不理會眾人的苦勸堅持要去,結果就遭受到捆綁。他們就認為保羅這次行動是出於自己的意思,並不是神的心意。然而,神也憐憫祂的僕人,因他熱切傳道的心也是對的,所以神也就著保羅的錯誤決定,去成就祂的旨意。

然而,本人及不少解經家並不認同這個見解。

首先,聖經沒有說聖靈禁止保羅上耶路撒冷。聖靈只是向保羅指出這次行程的危險:「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指出危險與禁止行動是兩回事。主復活後在提庇利亞海邊也對彼得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21:18-19)。請問主是否暗示彼得不應跟從祂,因為他將會失去自由及有生命危險?當然不是!因為主接著就說:「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21:19)

第二,在推羅的門徒被聖靈感動,勸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但聖經卻沒有說聖靈向他們啟示了甚麼內容。我們有理由相信,門徒所得的啟示,不外乎聖靈之前向保羅所說的:「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門徒知道保羅去耶路撒冷將會遇到患難捆鎖,所以他們就勸保羅不要去,這是很自然的。但聖經並沒有說聖靈感動門徒吩咐保羅不能去。

第三,先知亞迦布也沒有說他得著神的啟示,警告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他也只是指出這次行程的危險性:「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如之前所說,指出危險與禁止行動是兩碼子的事,就像將領在行動開始前會告訴部下該次行動的危險性,但他這樣說並不是要唬嚇他們不要去,而是要他們要有心理準備,不要到危難關頭手足無措。

第四,關於該撒利亞信徒的痛哭及苦勸,聖經也沒有說是聖靈感動他們勸保羅不可去,而是因為他們知道他這次行程將要遇難,他們出於愛保羅的心,不想他去耶路撒冷受害,所以就求他不要去。這種肢體之間真摰的愛是很美麗及感人的。然而,我們也不能把出於愛心的好意當令神的吩咐及啟示。

第五,保羅自信主以來,常常都順服神旨意的人。他明白神的旨意的程度,相信沒有其他使徒比他更高,因為大部分新約書信都是他寫的。他在書信中也常常教導信徒要明白及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一個神所重用的使徒,怎會這麼輕易地違反神直接向他發出的旨意?當然,我們有時也會誤解神的旨意,我們也不是說保羅信主後從沒有犯過錯,但我們也沒有在聖經裡明顯看見保羅有故意違反神吩咐的事,反而我們看見保羅處處跟從聖靈的帶領:「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13:4);「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16:6)。聖靈叫他去,他就去,聖靈禁止他去,他就不去。保羅是常常順服神的。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聖靈這次並沒有禁止他去,只是向他指出這次行程的危險,否則保羅絕不會不聽從神的命令。

第六,路加醫生記述了當時弟兄姊妹對保羅最後的話:「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過了幾日,我們收拾行李上耶路撒冷去。」若他們明知保羅上耶路撒冷不是神的旨意,為何又會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他們不是應該指責保羅一意孤行,故意不順服神的命令嗎?因此可見,他們根本沒有接到神明文的命令禁止保羅上耶路撒冷。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似乎也認同了這是神的旨意,因為他是以「我們」來說「願主的旨意成就」。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認為真實情況最有可能是:聖靈啟示保羅、亞迦布及門徒等人,向他們指明是次行程的危險,目的就是要他們有心理準備,預備苦難臨到,並不是不允許保羅去。神也可能是藉著這個預告,考驗保羅的忠心及決心。我們知道,人性都是愛享受,不愛受苦。若我們早知做某作事件會有捆綁及苦難,我們天然地都會想逃避。若加上身邊的人不斷苦勸及哭求,我們就更加容易心軟下來。然而,保羅雖清楚知道上耶路冷撒會有苦難,弟兄姊妹的眼淚也令他心碎,他仍然堅持要去,毅然向上這條十字架的道路。保羅所持的,正是主耶穌要求每一個門徒需要有的心志: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14:26-27)

或許我們在「保羅上耶路撒冷是否神的旨意」這問題上繼續會有爭議,但保羅為主撇下一切,甚至自己的性命,為要完成神給他的使命的心志,相信沒有一個真正跟從主的人不表欽佩及感動的。

回到現今的時代。請問你跟隨主的心志是如何?你有沒有忠誠地實踐基督徒的「使命」?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18-20)。神給教會的使命,我們聽道已經聽過無數次,就是傳福音及建立信徒。請問你們為這個使命付出多少?

在風平浪靜,平安無事的日子裡事奉神,是容易的,是舒服的。在這個時候談「使命」,人人都能說能做,甚至能唱:

 

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要將一切獻於神

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火才在這裏顯現

 

但當你稍為遇到難處,需要付出代價時,你的使命感還在嗎?你還會「將一切獻於神」嗎?還願意「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嗎?

神容讓一些試煉臨到信徒及教會,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我們看清楚自己真實的面目。你到底是為了自己自己的自由、理想、前途、家庭、兒女而活,還是為了神神的旨意、神的榮耀、神給你的使命而活?若你認為是後者,為何你會在試煉臨到的時候不見蹤影,不堅守神給你的位置,置主所愛的教會及弟兄姊妹於不理?若社會及教會的前景真如你想像般惡劣,那你豈不更加應該留下來勸慰肢體及守望神家嗎?

那些在教會中有作帶領及教導的牧者、傳道、長執們,你們會否因看到保羅的榜樣而汗顏?保羅有否因怕失去權利、自由、安舒、前途、生命而退縮嗎?他願意撇下一切上耶路撒冷,為了要向自己的同胞傳福音,甚至他說:「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9:1-3)。請問你們有保羅這個心志的百分之一嗎?在平順的日子作帶領、作教導、作牧養不能顯出你是忠誠實踐神給你的使命。只有在艱難及困苦的時候仍然堅守下去的,才是神忠心的僕人。真正愛羊群的牧者絕對不會在教會最需要人承擔、最需要神的道餵養、最需要肢體彼此相愛及勸慰的時候一窩蜂地離開。

許多人說他們是為了「下一代」移民,若他們是未信的人,我覺得是可以接受,因為他們人生最大的意義及成就可算是他們的兒女。他們將一生的希望都放在兒女的身上,所以他們就想盡辦法為他們兒女的將來籌算及預備,這是無可厚非的。然而,對基督徒來說,卻不是如此。神從來沒有說我們是為下一代而活。基督徒乃是一群有屬天的呼召、為了完成神旨意及計劃而生存的人。若基督徒都如世人一樣,為自己及下一代的福樂把神給你的託付及職事放在次位,那麼宣教士為傳福音而犧牲家庭及兒女前途是否太傻太不值得?

讓我們看看為我們翻譯《和合本新舊約全書》的宣教士富善Chauncey Goodrich—的生平。

 

1865年富善夫婦由紐約啓程到達中國上海。

1874年富善的妻子雅碧在通州病逝。

1877年富善與宣教士Justina Wheeler結婚,在四個月後因患斑疹傷寒病逝。

1880年富善與宣教士Sarah Clapp結婚。

1888年富善牧師的兒子昌西,一歲時因痢疾病逝。

1905年二女兒露西病逝。

1919年《官話和合本新舊約全書》正式出版。

1923年富善第三任妻子病逝,三次經歷喪偶之痛。

1925年富善離世,享年八十九歲。


一個外國人將一生獻給中國,為我們翻譯這本寶貴的和合本聖經,他自己及他的家人亦葬身中國。在這些感人的見證面前,你認為自己應如何理解使命這件事?你是如何實踐神給你的使命?你是否像富善一樣「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

你能否真心像保羅一樣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26:19)?你能否按著自己的良心說,你已撇下一切跟從主,包括你的權利、自由、家庭、兒女、甚至自己的生命?

 

當我們唱詩禱告時候,何等願說「獻所有!」

但前面有更沉重的十字架!有更艱難的生涯!

 

我們的得失並不要緊,神的旨意當留心;

我們若將萬事都看如糞土,主才不會受攔阻。

 

這是十架道路!你願否走這個?你曾否背十架為你主?

你這奉獻一切給神的人!對神你是否全貞?

 

願意神興起更多看萬事如糞土,真正奉獻一切給神的人!這樣的人,願神大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