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

什麼是時代論?它符合聖經嗎?

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是一種安排事物的方式一種行政、系統或管理。在神學中,時代(dispensation)是神對一段時間的管理;每個時代都是神指定的時期。時代論是一個神學系統,它承認這些由神所指定的時代來安排世界的事務。時代論有兩個主要的特點: 1) 貫徹對聖經,尤其是聖經預言的字面解釋;2) 認為在神的計劃中,以色列與教會是獨一無二的。經典的時代論認為在神對人類的計畫中有七個時代。

時代論者堅持按字面解釋聖經是最好的詮釋方法。字面解釋賦予每個字在日常使用中的一般意義。當然,也會顧及象徵、比喻和預表。我們知道,即使是象徵和比喻的說法,其背後也有字面的意義。因此,舉例來說,當聖經在啟示錄第 20 章提到「一千年」時,時代論者會解釋為字面意義上的一千年(國度的派遣),因為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作其他的解釋。

至少有兩個理由可以解釋為什麼字面解釋是檢視經文的最佳方式。首先,從哲學角度來看,語言本身的目的要求我們按字面解釋字句。神賜予語言的目的是讓我們能夠溝通。字詞是意義的容器。第二個理由是聖經。舊約中關於耶穌基督的每一個預言都是按字面來應驗的。耶穌的誕生、事奉、死亡和復活都完全按照舊約的預言發生。這些預言都是字面上的預言。在新約聖經中,彌賽亞的預言沒有任何非字面的應驗。這有力地證明了字面解釋法。如果研究聖經時不使用字面解釋,就沒有理解聖經的客觀標準。每個人都可以按照他認為合適的方式來解釋聖經。聖經的詮釋會淪為「這段經文對我說什麼」,而不是「聖經說什麼」。可悲的是,今天很多所謂的聖經研讀已經是這種情況了。

時代論神學教導我們,神的選民是為兩種: 以色列和教會。時代論者相信,救恩一直以來都是單靠恩典與信心,在舊約中是靠神,在新約中則是特別靠神的兒子。時代論者認為教會在神的計畫中並沒有取代以色列,舊約中對以色列的應許也沒有轉移到教會。時代論教導我們,神在舊約中對以色列的應許(土地、眾多後裔和祝福)最終會在啟示錄 20 章中所說的 1000 年中實現。時代論者相信,正如神在這個時代將祂的注意力集中在教會上,祂在未來也會再次將注意力集中在以色列人身上(見羅馬書 9-11 章及但以理書 9:24)。

時代論者將《聖經》分為七個時期: 無罪(創世記 1:1-3:7)、良知(創世記 3:8-8:22)、人治(創世記 9:1-11:32)、應許(創世記 12:1-出埃及記 19:25)、律法(出埃及記 20:1-使徒行傳 2:4)、恩典(使徒行傳 2:4-啟示錄 20:3)和千禧年國度(啟示錄 20:4-6)。同樣地,這些分派不是得救的途徑,而是神與人相交的方式。每個時代都有一個可辨認的模式,顯示神如何與生活在時代中的人同工。這個模式是:1) 責任;2) 失敗;3) 審判;4) 繼續前進的恩典。

作為一個系統,時代論導致對基督再來的前千禧年詮釋,通常也導致對被提的前千禧年派的詮釋。總括而言,時代論是一個神學系統,強調聖經預言的字面解釋,承認以色列與教會之間的區別,並將聖經組織成不同的時代或管理。

https://www.gotquestions.org/dispensationalism.html

以色列的將來與時代論綜覽

林修榮

 

A. 甚麼是「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


這是一種解釋聖經的體系,認為神的子民包括兩個獨特和分開的群體:以色列(猶太人)和教會(主要是外邦信徒);而舊約中神對以色列所作的應許(包括賜地的應許)必須以字面的意義(literal)去理解。即使以色列人不信與叛逆,也不影響這些應許將來應驗在以色列民族身上。教會並沒有取代了以色列,即神對以色列的應許許並非在教會身上應驗。

 

「時代論」也分為「古典時代論」(Classical Dispensationalism)或「修正時代論」(Revised Dispensationalism)和「漸進時代論」(Progressive Dispensationalism

 

「古典時代論」/「修正時代論」:特別強調字面釋經,主張上帝有兩群獨特的群體:以色列(猶太人)和教會,上帝對他們有一個分開的、不同的計劃;而上帝透過七個連續的時代(dispensations)或救贖的安排(redemptive economies),來施行救贖。這七個時代為:1. 無罪時代(從創世至逐出伊甸園);2. 良知時代(從伊甸園至洪水);3. 人治時代(從挪亞至亞伯拉罕);4. 應許時代(從亞伯拉罕至摩西);5. 律法時代(從摩西至基督);6. 恩典時代(從基督死至信徒被提);7. 國度時代(千禧年國度基督掌權)。其中,最重要的三個時代是:律法時代,恩典時代,以及國度時代。

 

持「古典時代論」/「修正時代論」者」多相信「災前被提」

pre‧tribulation)和「前千禧年派」,即相信教會將在大災難前被提,大災難乃神特為猶太人預備,目的乃是要拯救猶太人。

 

「漸進時代論」:不太強調按字面釋經,他們認為神在舊約對猶太人的應許,正在新約時代逐步得以實現,連教會也是這些應許正在實現的表現,耶穌基督現在已經在大衛的寶座上掌權,故猶太人與教會之間的連貫性比「古典」或「修正時代論」緊密。持「漸進時代論」者多為「後千禧年派」。

 

B. 甚麼是「取代神學」(Replacement Theology)?


「取代神學」認為由於猶太人的叛逆與不信,並拒絕接受耶穌為彌賽亞,故聖經中提到有關以色列在迦南地的祝福,都被教會與外邦人所承接與替代。

 

C. 舊約時代神與人立約

 

1.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創15:1817:1-8

 

本約是於亞伯拉罕被召之後,約在主前2100年,在幔利的橡樹下所立之約(創13:18)。此約之要點為:一、我必叫你成為大國,立你作多國的父(創12:217:4)。二、我必賜福給你(創12:213:14-515:5-1824:34-35)。三、叫你的名為大(12:217:5)。四、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12:2;加3:14)。五、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12:3)。六、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這個約的特點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unconditional)。

 

2. 摩西之約(出19:4-6,申5:1-3

 

本約是於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之時,約在主前1500年前後,於何烈山上所立之約,此約之要點:一、是神賜給以色列人之律法,與服從/違背的賞罰(出19:3-2520:5-6)。二、分為顯神公義旨意的誡命(出20:1-26),管理以色列社會生活的典章(出21:1-24:11),與律例(出24:12-31:18),這三種要素彼此之間互相有關係,而組成了摩西律法之約。三、誡命和律法組成了一種宗教系統,誡命是定罪和死的執事(林後3:7-9),律例是給選民在神面前的大祭司,藉著祭物為民贖罪(利15:15-3016:6-11)。這個約是有條件的約。

 

3. 巴勒斯坦之約(申28:1-30:10

 

本約為摩西死前神與以色列人另立的約,立約時間於他們進迦南之前,約在主前1500年之後,。此約之要點,一、因不信被分散在萬民中(申28:63-6830:1)。二、以色列人將來要在分散中悔改歸向上帝(申30:2-3)。三、主耶穌要回來,復興以色列民歸回本地(申30:3-5;摩9:9-14;賽11:11-12)。四、全國百姓悔改,凡迫害以色列民的列國要受審判(申30:6-7;賽14:1-2)。五、遵行誡命,選民蒙福,國度復興(申28:1-1330:9-10;摩9:11-14)。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4. 大衛之約(撒下7:16

 

本約為神給以色列王國與國度存亡興替之應許,其立約時間,於以色列人建國之後,約在主前1000年,於耶路撒冷所立的。此約的應許:一、建立大衛的家室,就是後裔子孫接續王位(撒下7:111216)。二、堅定國度,直到永遠(撒下7:121316)。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D. 基督的新約(太26:28,路22:20,來8:8

 

本約是以基督為立約之主,以十字架寶血洪恩為信者得救之源。上列舊約所立的諸約,乃完全實現於基督所立的新約,讓相信主耶穌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新約恩典之下蒙恩得救。其立約時間,於主被釘十字架之前,在耶路撒冷城外各各他山上所立的約。此約之概論:一、比摩西之約更美,耶穌為更美之約的中保(來7:19-22)。二、立在更美的應許上,永遠不廢(來7:2425288:6)。三、保證以色列人永遠存在,並要悔改得享大福(來8:8-12,耶31:30-40, 3721-28)。四、本約為眾約之總結,永不改變,永遠完全(來7:20-289:1210:14;羅10:4)。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E. 以色列是否已因不信而被神撇棄,其應許與祝福由教會取代之?

 

i. 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是不取消(irrevocable)和無條件(unconditional)的,神的信實不容許祂因以色列不信便棄置。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8933

 

ii. 舊約聖經清楚地說到將來以色列會被招聚和被祝福: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並一切的罪過,玷污自己。我卻要救他們出離一切的住處,就是他們犯罪的地方,我要潔淨他們。如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裏。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結:3721‧28

 

iii. 新約聖經神透過保羅宣佈祂沒有放棄以色列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 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這樣、照着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羅111‧5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羅1126‧27

 

iv. 耶穌在馬太2425章向門徒預言大災難前、中及後情景,假如以色列人與末世和主再來無關,耶穌為何要對他們講這些預言?

 

v. 大災難主要是為拯救以色列而設,並預備以色列按神的應許得到永存的國度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作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或作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427

 

vi. 啟示錄清楚記載大災難時神藉著以下將福音傳給以色列人:144000宣教士(啟714)、空中天使(啟146)、兩位見證人/先知(啟113‧12)。

 

vii. 聖經清楚說以色列人將來終於會認識與承認耶穌為主(彌賽亞)

那日,耶和華必保護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中間軟弱的,必如大衛。大衛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們前面之耶和華的使者。那日、我必定意滅絕來攻擊耶路撒冷各國的民。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大大的悲哀,如米吉多平原之哈達臨門的悲哀。(撒128‧11

 

viii. 聖經清楚地說神將在大災難中保守和拯救部份以色列人

 

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裏有 神給他預備的地方、使他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啟126

 

ix. 千禧年地上國度是為了應驗神對大衛的約

 

F. 以色列的將來

 

a. 猶太人在世界各地更被迫害,令許多猶太人回歸以色列國。

 

b. 繼續四面受敵,孤立無援情況加深,可能與美國的關係日益疏離。敵基督興起時,因其願意簽署和約,並加以保護,和大力促成重建第三聖殿,令以色列完全信賴和依賴,但在七年災難中間敵基督突然取消盟約,沾污聖殿:

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但927

 

c. 猶太人在大災難中轉向基督,承認耶穌是救主,末期被聯軍圍攻,在亞米吉多頓大戰,快將被消滅時基督第二次來臨,擊敗列國,開始千禧年國度。(結3839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撒138-9

因為我必聚集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搶奪、婦女被玷污、城中的民一半被擄去、剩下的民、仍在城中、不致剪除。(撒142

 

d. 千禧年國度乃由主耶穌親自掌權,先前復活與被提的信徒,連同在大災難中離世/殉道者,與及舊約年代得救者都復活,進到千禧年,與仍留在上的信徒一起進入千禧年國度。

 

文章來源:

https://sauwing.com/%E4%BB%A5%E8%89%B2%E5%88%97%E7%9A%84%E5%B0%87%E4%BE%86%E8%88%87%E6%99%82%E4%BB%A3%E8%AB%96%E7%B6%9C%E8%A6%BD/

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

回應吳獻章老師《以巴衝突中的教會反思:奪回聖地?歸回上帝!》一文

周子堅

最近閱讀了吳獻章老師《以巴衝突中的教會反思:奪回聖地?歸回上帝!》一文,心裡極不同意他有關聖經對以色列人應許的觀點。他似乎是取了「取代神學」的立場,即是認為神在舊約對以色列的應許已經應驗在新約教會身上了。神對亞伯拉罕、大衛的約已因為以色列國的反叛及不信而廢除了。但這是以客觀及嚴謹的解經原則得出來的結論嗎?我認為絕對不是。現在讓我們按吳老師的說話逐點反駁。

 

「誠然,上帝賜給列祖應許之地(創十五章),列祖也都埋葬在那地;約書亞同樣憑著這應許,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但聖經提醒以色列民,地土是神賜的,是屬神的!當以色列悖逆神,踐踏了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上帝就將這應許之地轉給外邦(詩89:39-40)──就因他們踩到了申命記的神學地雷(申二十八、三十章),上帝讓亞述滅了北國,興起巴比倫奪去南國地土。地土並非永遠屬以色列!」

 

吳老師在這裡犯了一個極其嚴重的解經錯謬,就是不按字面解釋明顯的經文。聖經清楚記明: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約說:「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15:18)神對亞伯拉罕說:「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創17:8)「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 13:15

 

聖經已經三番四次表明,神給亞伯拉罕後裔以色列人土地的約是無條件及永遠的約。吳老師及「取替神學」的提倡者單單用以色列人現在仍不信主就斷言說神已經廢棄了祂的約,這是何等短視的推斷。現在大部份以色列人仍是不信,這是事實,但豈不知他們現在的硬心也是神計劃的一部份,目的是使福音傳到外邦,等他們信主的人數添滿了,以色列人就會「全家得救」!「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11:23-29)

 

個人認為那些說神已經廢棄了對以色列人立的約真是「自以為聰明」了。若說以色列人今天仍犯罪及不信,不配得神給他們土地的應許,那麼我請反醒一下你們現在身處的國家又是何等「敬虔」及「聖潔」,然後給神一個原因不立即收回全地並審判普天下的萬國萬民。按神的標準,沒有一個國配得神所給的「神聖土地權」,但是沒有人說那些國家無權為自己的國土爭取利益,偏偏以色列人無權得回及保護神給他們的土地,因為他們仍是「不信及犯罪」,這是何等的偏見!這樣無視聖經中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及約(不單是舊約,新約保羅在羅馬書也重申了),以為外邦人教會是高他們一等,不想到我們這些外邦人信徒本身也不是靠自己的行及自己的「信心」得救(得救的信心都是神所賜的),而是神在創世以前與基督所約的恩約,我們這些不配蒙恩的人有甚麼資格判定神已經廢棄了祂對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著名的神學家賈斯勒(Norman L. Geisler)說:

 

聖經宣稱「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神的應許不是取決於我們的信心,而是取決於他的信實。因為「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神的應許是永恆不變的。因爲「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來6:13-18)。

但這個對亞伯拉罕的土地應許從未實現。然而,根據聖經的記載,在未來基督統治的一千年(啓20:1-6),它仍會實現(太19:28;徒1:6-8;羅11)。即使在約書亞的日子之後(21:43),土地的應許仍是未來的(耶11:5;摩9:14-15)。這應許如果沒有實質在國度上履行,例如千禧年國,神就會違背無條件的約,這是不可能的(來6:17-18)!(https://normangeisler.com/the-importance-of-premillennialism/)

 

「以色列亡國之前,上帝應許他們可以歸回那地(耶二十五、二十九章)。果然,波斯帝國滅了巴比倫帝國之後,古列王下詔讓以色列人歸回應許之地(賽44:28)。但是三批歸回者,並非回去奪回聖地:所羅巴伯在哈該和撒迦利亞兩位先知鼓勵下,回去重修聖殿;以斯拉回去建造聖民;尼希米歸回重建聖城!歸回者的終極目標並不在於奪回聖地!」

 

不明白吳老師以上這番話想表達的意思。那三批歸回者當然不是「奪回」聖地,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能力這樣做。以色列人亡國後歸回聖地,聖經已經清楚指出是神的作為,是神激動當時的掌權者容讓以色列人歸回,這正正就因為神沒有忘記祂對他們列祖土地的約!況且,若不得回以色列地,他們該在那裡重建城牆及聖殿?所以無論是「得回」或「奪回」聖地,這都是神容許的。這不是甚麼「歸回者的終極目標」(人的目標不算甚麼),而是以色列人得回聖地是神計劃的一部分,是神的心意,不然滅亡了二千多年的以色列國絕不可能在1948年復國!

 

「其實,以賽亞書早已教導歸回者(尤其是賽四十~五十五章),不要僅因古列下詔得以歸回聖地,卻忽略了歸回聖地的終極目標:透過受苦僕人(新約的耶穌),歸回上帝!

 

吳老師將兩件沒有矛盾的事看作是彼此衝突似的。以色列人歸回聖地固然不是終極目標,信主歸向神才是終極目標,但未信的以色列人復國得回故土有錯嗎?神不可以先容讓他們返回聖地,然後再透過一些事使他們信主不可以嗎?神不可以一步一步完全祂的計劃嗎?我們豈可因為聖經預言不是一拼發生就斷言以色列復國不是神的計劃,不是應驗聖經預言?事實是,就是聖經最後一卷書,都有提及有大批以色列人會在末世為神作工(7:4-8)。我們不能以現今以色列人的情況而去強解或否定聖經的預言,因為聖經中末世的預言大部份在將來主再來之前不久才發生。

 

「然而,從歸回後的歷史來看,以色列人一直看重「地上國」,沒有學會列祖「等候天上更美的家鄉」的「天上國」眼光(來11:1016),屢屢試著奪回那地(背後就是福音書所敘述的政治彌賽亞思維,約6:15),包括主前第二世紀的馬加比革命,主後70年被提多將軍毀了聖殿的暴動,和主後132年所謂的巴柯巴(Bar Kokhba)暴動……從此猶太人被迫散居世界各地,直到1948年為止!」

 

吳老師把「地上國」及「天上國」兩者對立起來,其他兩者並不是相敵的。當然,聖經多次提及這個世界會過去,並吩咐信徒仰望將來的天國降臨,但聖經也告訴我們,當主第二次再來,也是在地上作王的:「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1:15)。神把「地上的國」及「天上的國」比較,目的只是要我們不要貪愛現今的世界而忽略將來屬天的國度,並不是要我們取消我們在地上作為國民的一切責任及義務。難道我們基督徒應該主張我國土地可以任憑其他國家侵佔及奪取,因為神著重的是「天上的家鄉」,地上的國土無關重要?我發現許多接受「取代神學」的人(包括許多無千禧年派及後千禧年派論者)都持雙重標準,一方面極力提倡「文化使命」及「社會公義」,指現在已經是千禧年國,神已經藉著聖靈在教會作王掌權,撒但已被捆綁,教會有責任積極參與政制,改變社會,使全世界都基督教化等,相當屬地。然而,當一提及以色列,他們就說神不是看重「地上國」,以色列人只看重「地上國」而沒有「天上國」的眼光,所以讓他們擁有自己的土地也是無益。試試以這個標準套用在任何一個地上的國家,看看有哪一個國家會接受。

 

「其實,愛因斯坦曾寫信給以色列第一任總統哈依姆·威茲曼(Chaim Azriel Weizmann):我最大的悲傷是看到猶太復國主義者對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所做的事和納粹對猶太人所做的事一樣……如果我們無法找到與阿拉伯人正當合作、真誠對話的途徑,那麼我們就沒有從過去兩千年的痛苦中學到任何東西,而我們所經歷的一切痛苦也是咎由自取。』

 

這話,正是面臨四周被穆斯林包圍,容易陷入為求生存(值得同理、同情),遂全然採行以惡制惡』報復神學的猶太領導們(我們可以不同意),最該反思之處!」

 

吳老師知道現在有多少阿拉伯人住在以色列境內嗎?二百一十萬,佔以色列總人口21%。他們都有以色列公民權及投票權。事實是,他們是中東唯一有民主、最有人權的國家。以色列獨立宣言指出「我們向所有鄰國及其人民伸出和平之手……並呼籲他們與定居在自己土地上的主權猶太人民建立合作與互助的紐帶……將我們的信任寄托於全能的神……」。當以色列人奪回耶路撒冷時,他們懇求居住在當地的阿拉伯人留下,一同建設國家,可是中東各國命令所有阿拉伯人立即撤離,因為他們要攻打以國,企圖將它再次覆滅。當戰事失敗後,中東各國又不收留這些難民,反而逼他們返回以色列。相反,猶太人在中東各國只能作二等公民,中東國家對以色列的難民如賤民。沙烏地阿拉伯不容許一個猶太人進境,中東的地圖根本沒有以色列國這個名字,因為他們到如今都不承認以色列國的存在,看他們消滅以色列的心是何等堅定!

 

我個人相信,在以色列人的民族性裡,沒有明顯仇恨及報仇的特質,從他們歷世歷代以來受世國各國的苦待殺害,甚至在二次大戰被德國希特勒殺了600萬人的歷史看,他們有表示過要報仇或索償嗎?一點也沒有。他們只是逆來順受。他們只想生存,只想擁有自己的國土。然而,包圍他們的伊斯蘭國家呢?護教家Dave Hunt在一篇文章說:

 

伊斯蘭教的基礎是穆罕默德的宣言:「真主命令我與所有人作戰,直到所有人承認真主是真神,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整個世界被伊斯蘭教分爲Dar al-Islam(和平之家)和Dar al-Harb(戰爭之家)。伊斯蘭對Dar al-Harb 的聖戰永無休止。在伊斯蘭使整個世界臣服於真主之前,永遠不會有「和平」。主張爲伊斯蘭教佔領世界而戰的經文(有100多處)包括以下經文:2:190-193, 210, 2244:74-76, 89, 1015:36, 548:12, 17, 59-60, 659:5, 14, 29, 41, 12347:4 等。

 

根據布哈聖訓實錄(Sahih Al-Bukhari Hadith)的記載,穆罕默德還宣稱:「末日不會到來,直到穆斯林對抗猶太人,穆斯林消滅他們。在那日,真主將賜予岩石和樹木聲音,它們將喊道:『穆斯林,有一個猶太人躲在我身後。快來殺了他!』」這不是穆罕默德的晦澀教誨,而是伊斯蘭教的根本基礎,從穆斯林幼年開始,幾個世紀以來一直被傳授給他們。

今天,叙利亞的教科書引導學生得出「不可避免的結論……必須消滅所有猶太人」。消滅猶太人的呼聲仍然響徹穆斯林世界。

 

穆斯林國家教育部正式發行的出版物也突出了這一主題。例如,在約旦,高中一年級使用的一本書宣稱:「以色列生來就是要死的。去證明這一點。」大馬士革初中二年級的一本書宣稱:「猶太人是卑鄙、貪婪的人類公敵。」在叙利亞,一本五年級的書誇耀道:「我們將把所有猶太人驅逐出所有阿拉伯國家。」在埃及,初中一年級的教科書敦促學生:「阿拉伯人不會停止消滅以色列的行動。」九年級的教科書宣稱「如果阿拉伯人堅持他們的仇恨,以色列將無法生存……即使全人類和地獄裡的魔鬼合謀幫助她,她也不會存在。」(https://www.ldolphin.org/huntislam.html)

 

請問在以色列學校裡有沒有教導他們的孩童要仇恨或殺害阿拉伯人及伊斯蘭教徒,要以惡報惡?到底誰恨誰?人是看外表,神卻是看內心。主耶穌說恨人就是殺人了(5:22)

 

「當然,住在聖地的歷代居民(包括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都值得同情,也都需要悔改、接受上帝在基督裡的救恩。但若以色列復國後,當地的任何居民(尤其是以色列民)一直秉持著「這地是上帝賜給我們列祖的地」,以巴衝突必然延續過去的戰爭(包括六日戰爭、贖罪日戰爭),你來我往,彼此拼命想要拔掉對方的眼睛和牙齒……直到西方國家不再扮演任何一方的擋箭牌(九一一是分水嶺)!最後,一意孤行的以色列,只好孤伶伶地面對阿拉伯國家包圍,成為世界公敵,或許那時他們才知道仰望他們所扎的耶穌(亞12:10)!」

 

當然,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都需要悔改,接受基督裡的救恩,這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但若吳老師其他國家仇恨甚至最後聯手攻擊以色列歸咎於以色列人要得回自己的土地及保護國民的安全,這就大不明白啟示錄的預言了。啟示錄12章說以色列在末世會被列國圍攻,不是因為以色列人要保衛神賜給他們列祖的土地而損害了別國的利益,而是那龍(又名古蛇,魔鬼,撒但)要迷惑不信的列國去消滅神的選民!舊約預言「耶和華的日子」說:「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在那裡施行審判;因為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且為我的百姓拈鬮,將童子換妓女,賣童女買酒喝。」(3:1-3);「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你的財物必被搶掠,在你中間分散。因為我必聚集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搶奪,婦女被玷污,城中的民一半被擄去;剩下的民仍在城中,不致剪除。那時,耶和華必出去與那些國爭戰,好像從前爭戰一樣。那日,他的腳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東的橄欖山上。這山必從中間分裂,自東至西成為極大的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你們要從我山的谷中逃跑,因為山谷必延到亞薩。你們逃跑,必如猶大王烏西雅年間的人逃避大地震一樣。耶和華─我的神必降臨,有一切聖者同來。」(14:1-5)。神清楚明說祂會審判那些將「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的列國,不是吳老師所說被欺負的列國要報復奪取他們地土的以色列人,兩者意思相差何等的遠!

 

雖然聖經的預言是必定應驗,必然發生,以色列人也著實有罪,但請問我們有需要幫助撒但聳動不信的人對以色列人更加仇視嗎?

 

「在這末世,上帝在先知預言的不歸路上,基督徒容易迷惘於以色列是上帝的選民,而忽略了從舊約的以利亞、以賽亞和被擄歸回文獻起,上帝的盼望已經從「選民」轉向「餘民」了,就如施洗約翰所指責的(太3:1-12),以及保羅所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羅9:6-7)」

 

我不知道吳老師所說以色列人不再是「選民」而是「餘民」的觀念是從何而來。是「餘民」就不能同時是「選民」嗎?聖經清楚表明,以色列整個民族都是神的選民:「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20:26)。然而,不是所有舊約中以色列都是得救的,因為明顯大部份人都不聽從神命令的人。但這事實並沒有改變神揀選他們的心意:「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11:28-29)。再說,不是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得救,都是真以色列人,但你也不能隨便改變神的說話,說現今的以色列不再是神的選民。按肉體說,他們一直是神的選民。我們並不是「迷惘於以色列是上帝的選民」,我們只要尊重神的說話。我們清楚知道他們並沒有悔改歸主,所以在屬靈上還未成為真以色列人,所以我們需要向他們傳福音。我們只要認為神對他們的約是永不改變,神在末世必將他們帶神應許給他們祖宗的地,也會有一日使他們「全家得救」 (11:26)

 

「過去教會太關注「大教會」(為此還曾有「只要支持以色列,教會就成長」的懶人包想法),現在正確地以「大使命」為終極目標。然而,往普世宣教的路上,教會不該陷入「基督教民族主義者」的相對主義思維,以為「以色列所做一切我照單全收」,這和耶穌升天前門徒所問「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也和約拿因民族主義捆綁遂拒絕傳道外邦的思維相仿!結果會將「去使萬民作主門徒」矮化、扁化為「去使一民(以色列人或巴勒斯坦人)作主門徒」!

 

我不知道有甚麼「大教會」(差會不算)只向以色列人傳福音而不向其他民族傳。我們當然是向所有人傳。我們支持以色列人得回及保護自己的國土,不是因為要得神的祝福,而是我們屬神的人要體貼神的心意及明白神的計劃。按照聖經所說,以色列人仍然是神的選民,神沒有廢棄與他們所立的約,包括祂應許給他們以色列地的永約。以色列人在啟示錄裡還有很顯著的地位及角色,並不是被教會取代了。基督徒要求他們先信主,然後才有權利談論土地擁有權及保衛自己的國土,是完全不合理的。

 

「外邦教會若覺得對猶太同胞有虧欠,還債的方式並非參與這奪回聖地的爭戰,而是為以巴雙方禱告,且盡力傳福音給雙方,讓雙方歸回上帝,正如蒙恩後的猶太人保羅,傳福音給外邦人一樣(羅1:14-15)!」

 

其實一般基督徒也不會有實際的行動「參與這奪回聖地的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從來不是屬血氣的,而是屬靈的(林後10:4)。禱告是對的,我們的確要為以色列人及巴勒斯坦人禱告。他們最大的罪就是不信。我們要為他們的靈魂得救而禱告,也盡力支持向他們宣教的差會。但我們也必須高舉真理,不能因人的想法及情感影響我們對聖經、對神的應許、對神的信實有任何懷疑,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祂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若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耶31: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