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否認,三位一體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義之一。我們承認,聖經中有些教義,不同宗派有不同看法及解釋,但這些看法不會影響救恩,例如對預定論及末世的看法。當然正確地認識預定論及末世論也有重要,但始終不同看法未至於影響一個人的得救。然而,某些教義如三位一體及因信稱義都不能有一點差錯,因為作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必須對這位神的位格及如何相信這位神有正確的認識。我們不能隨自己的意思去信一位神,但這位神卻不是聖經中描述的那位。這樣做其實就是犯了十誡的第二誡—拜偶像之罪。很明顯,拜偶像的人不可能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這樣的人絕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今天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口口聲聲說是信主,但他們卻不承認主耶穌就是與父神同等的神。換句話說,他們所信的耶穌,並非聖經中所說的那位耶穌。另一方面,他們又否定聖靈是神這個真理。這些教派包括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等。他們振振有詞地說,聖經沒有出現個「三位一體」這個詞,所以「三位一體」只是人的發明,不是聖經的真理。然而,聖經中雖然沒有「三位一體」這個詞,卻有「三位一體」的道理,因為聖經中有眾多經文都明顯地指出聖父、聖子、聖靈都是同等的神,有著同樣的神性。
現在就讓我們從新舊約眾多的經文去證明「三位一體」這個真理。
首先,我們看看基督的位格。
(一) 基督是神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9:5)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
(二) 基督與父同等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2:6)
「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三) 基督是自有永有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1:1-2)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
(四) 基督是創造者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1:16)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1:2)
(五) 基督能施行神跡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約翰福音2:11)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20:30-31)
(六) 基督能賜與生命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
「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
(七) 基督有赦罪權柄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路5:20-21)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路7:47-49)
(八) 基督統管萬有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1-22)
(九) 基督接受敬拜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約20:28)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
結論:耶穌基督絕對不是被造的次等神,祂本身就是神,因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並與父神同等,因祂有著神獨有的屬性。
現在我們看看聖靈的位格。
(一) 聖靈有神的屬性
1. 聖靈是永遠的:「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9:14)
2. 聖靈無所不在:「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詩139:7-8)
3. 聖靈無所不能:「他以能力攪動大海;他藉知識打傷拉哈伯,藉他的靈使天有妝飾。」(伯26:12-13)
4. 聖靈無所不知:「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2:10)
5. 聖靈是真理:「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一5:7)
6. 聖靈是良善的:「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尼9:20)
(二) 聖靈有意志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
(三) 聖靈有思想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7)
(四) 聖靈有智慧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弗1:17)
(五) 聖靈有知識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
(六) 聖靈有能力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七) 聖靈能說話
「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徒13:2)
(八) 聖靈有情感
「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賽63:10)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4:30)
(九) 聖靈有愛
「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羅15:30)
結論:聖靈絕對不只是一種能量,或是神的能力,聖靈本身就是神。能力是沒有思想、感情及意志。聖靈不只有思想、感情及意志(證明祂有位格),祂更加有神獨有的屬性,所以聖靈必然是神。是三一真神其中一體。
在舊約,三位一體的觀念在不少的經文已有暗示: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6-27)
「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6:8)
經文中的代名詞「我們」是複數,雖沒有清楚指出是聖父、聖子、聖靈,但已在這方面的暗示,因為神既是獨一的神,但同時又是多於一個位格的「我們」。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
這嬰孩是有出生的,明顯是人,但他的名又叫全能的神及永在的父。
到了新約,三位一體的啟示就更明顯了: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3-4)
注意,欺哄聖靈等於欺哄神,那麼聖靈與父神就是同等的了。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保羅為哥林多教會信徒祝福,不單是向父神求,而是向聖父、基督及聖靈求。我們知道只有神才能賜福給人,所以聖子及聖靈必然是神。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前1:2)
這節經文不單提到聖父、聖子、聖靈,它更加指出三位一體的神在救贖工作上的分工:父神預定及揀選,耶穌基督為我們灑血贖罪,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成聖。
讓我們嘗試就著神的完美去推論「三位一體」的必需性。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神就是愛。」(約一4:16)
經文說神本身是完全的,祂的作為也是完全的。完全,即是沒有缺少,沒有不足。聖經說只有一位神,這是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但若一位神只有一個位格,那麼這位神在創造之前必然是孤獨自存,沒有交流的對象,也沒有相愛的對象,這怎可能是完全?「孤獨」帶有缺少的意思。試想像,神就是愛,但在創造之前,神竟然沒有愛的對象,這叫完全嗎?
就是祂創造了天使及人類,他們也只是極卑微的受造之物,與神完美的屬性有極大的距離,怎能與創造主有完全的交通?難道神要靠祂創造出來的事物才能解決祂「孤獨」的問題?在沒有創造萬物之前祂就不是完全?這個想法是不能接受的。我們所相信的神,是從永遠到永遠都是完全的。常理告訴我們,這位父神從最初必然有最少一位相愛及溝通的對象,並且那些對象必然是與父神同等、同心及合一的。
結論就是,神不錯是只有一位,但這位獨一的神卻有三個不同的位格,並且在太初已經彼此相通相愛。這三個位格就是聖父、聖子、聖靈。這教義是從眾多聖經經文直接及間接歸納出來,也顯明我們這位神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的。祂絕不孤獨!
三位一體是一個奧秘,被造的世界沒有類以的事及經驗,所以人無法完全了解。
三位一體是超理性的,但不是非理性。若只用人的思想及邏輯去解釋,就會得出不合聖經的結論,因為人必須要強解或忽視許多關於基督的神性及聖靈的神性的經文。
三位一體必然是出於神的啟示,因為人無有可能會想出來。世上宗教,一是一神,一是多神。這是人思能想出來的。但一位神有三個位格,三個位格卻是合一的神,這觀念根本不可能是出於人,人絕不會這樣想。試想像,若有人當初想創立一個宗教,並盼望多人接受相信,他會這樣想出這樣的教義,並且堅稱若不接受三位一體的神就不能得救?但事實上,初期教會開始,一直到現在不少基督徒為此教義付出很大代價:
亞他那修是基督教史上的偉人,他在亞歷山大教會中很快地晉升,曾在亞歷山大教會任執事。325年召開尼西亞會議時陪同他的主教亞歷山大出席,擔任他的個人助理。到了328年亞歷山大主教過世時,他繼任為亞歷山大教會的主教。
亞他那修接任亞歷山大主教後,一直被反對他的人毀謗及誣告。335年被批瀆職的罪並撤除主教職位。337年君士坦丁大帝過世,他才能返回家鄉亞歷山太。但敵對他的亞流派人起來抗議,宣稱亞他那修不是合法的主教。亞他那修被迫在339年決定離城走避羅馬,346年才能回去。
當時的亞流主義強調基督是受造物,是被上帝造成,且是非人也非神的半神。亞流來自亞歷山太城,他倡言只有「聖父」才是完全的上帝。「聖子」,也就是「道」,是在創造萬物之先被造的。亞流擔心如果聖子與聖父同樣有完全的神性,那就變成了兩位上帝。因此,他對信徒的教導是耶穌基督雖然像上帝,但祂並不全然是上帝。
亞他那修和他們爭論,如果基督是受造者,他怎能成為我們的救主呢?亞他那修擁護尼西亞會議把基督定為與上帝同體的教義。他大部分的著作都是以反對亞流主義為目標。
此外亞他那修也指出,在4世紀時,基督徒聚會常公開的向耶穌敬拜、讚美、禱告,如同敬拜神一樣;若基督是受造物,基督徒的聚會,便有拜偶像的罪。他透過簡潔有力的方式反駁亞流的主張:
1. 只有神能拯救。
2. 耶穌能拯救。
3. 耶穌是神。
在353年,君士坦修取得東西方全帝國的統治權。他是堅定的亞流派的支持者,他派兵到教堂捉拿亞他那修。接下來的六年當中,亞他那修過着逃亡的生活。
361年,屬亞流派的皇帝君士坦修過世,繼位者名叫猶利安批准亞他那修回亞歷山大。
這次返鄉,亞他那修總算不再被放逐,在亞歷山大任主教直到373年過世。他一生擔任亞歷山大主教46年,當中只有29年是在亞歷山大城,靠着堅忍不拔的剛強性格,以及向著神完全委身的忠貞,他始終堅定持守着主教的職分。他一生人五次被放逐。373年5月2日逝世。他是墓碑寫著「亞他拿修對抗世界」(Athanasius Against the World)。
歷世歷代的屬靈偉人及忠心聖徒都持守及寶貴這個三位一體的真理,有的甚至為這個真理付上牲命。難道他們會為一個聖經沒有記載、違反自己良心的道理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嗎?為何他們不捨難取易,去傳一個較多人能明白的「一位一體」或多神論,而去傳這個理性不能完全掌握的奧秘呢?若「三位一體」不是出於神,並在真信徒心裡有真實的感動,一般人會主動去發明、相信、接受,教導、甚至付代價傳揚它嗎?
三位一體教義的超然性證明祂是出於神,且唯獨屬於神。它說出神比人無限的高超,也使人極度的自卑。人企圖用人有限的智慧及邏輯去強解聖經,否定三位一體,這是人的驕傲及愚昧,結果變成異端。
但感謝神,神不是要我們完全明白三位一體才能得救,祂只是要我們用信心接受神的話—聖經的啟示—我們便得救了。並且因著信,我們可以進入與聖父、聖子、聖靈的交通。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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