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

教會的職責是傳福音,而不是政治或社會改革

鍾馬田

弗六5-9

我一直在強調教會的職責是傳福音,而不是政治或社會改革。同時我也說過,去改變惡劣的景況是對的,應該作的,基督徒可以用個人的名義參與。有些人或許會針對這一點提出抗議,「那麼對殉道者又如何解釋呢?那些古代被國家處死的人--譬如早代教會的殉道者--又如何說呢?他們因為拒絕稱凱撒大帝為主,而被丟入羅馬競技場中為獅子吞食。還有十六世紀改教運動中的殉道者,十七世紀英國清教徒殉道者,以及蘇格蘭長老會的殉道者,又如何解釋呢?」我的回答是,這些聖徒不是因為講論政治,或與攻府為敵而被置死。他們是為真理而死,為他們的信仰而死。早代基督徒並未攻擊羅馬政府。他們不是政治煽動者。他們所渴望作的只是傳講福音,以及過基督徒生活。那麼,他們為什麼被處死?答案是,當時的政府強迫他們稱凱撒為主。他們拒絕了。為什麼?因為他們知道耶穌才是主,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主。他們情願死,也不願屈服。他們是被動的,而不是活躍的反抗者。他們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不是因為他們的行動舉止,而是因為他們拒絕犯罪,即使在國家的壓迫下也不讓步。十六世紀為改教而殉道的人,以及十七世紀保守福音派(Covenanter,亦稱誓約派)的人亦是如此。我必須承認,有時候屬靈和政治之間的界限相當細微,人畢竟是人,有時難免會容許政治因素侵入。但一般說來,我前面陳述的都是簡單的歷史事實。

這個問題在一九三九至四五年的大戰期間曾發生過,今天世界許多國家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正視這一類的事。以大戰前納粹黨和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為例。那裡的基督徒應該採取什麼立場?在這種事上,有時我們的觀點很難符合聖經。我們中間有些人天生喜歡崇拜英雄。我們都欣佩有勇氣,敢於為原則而起身奮戰的人,因此我們的判斷很容易有偏差,而落到不符合聖經的地步。我們都聽說戰前德國有不少牧師和傳道人,他們因起來反對、批評政府,而被下到監獄或集中營裡。對於這些有勇氣、有信念的人,我們充滿崇敬。但是,這些人或許不值得那樣受到仰慕。還有許多不知名的牧師,他們可能名不見經傳,也從未下過監或被關入集中營,但是他們每一個主日忠心地傳講福音。那些因下監而聞名的牧師,是因傳講政治而受刑罰。如果我們的解釋不錯,他們不應該這樣作。這樣作當然只是出於血氣,或所謂的英雄主義。我們必須問的問題是,這是否合乎聖經。使徒保羅並不是這樣作,其他使徒也不是如此。真正效法聖經模式的人,乃是那些每個主日傳講福音,增加得救人數,建立眾聖徒,幫助信徒對抗暴政,並調整自己因應時局的傳道人。他們才是在從事真正艱難而實際的基督徒事工。我們為這些人感謝神,也要為這樣的傳道人代禱,今天世界各地還是有許多同樣謙卑、藉藉無聞的牧師,在作同樣的事。我們總是要謹慎,避免陷入血氣和純政治的抗爭裡,要確定自己是在聖經的教導中行事。

這又牽涉到另一個廣為人討論,並且使許多人困惑的問題。他們無法瞭解,為什麼教會對於奴隸問題的反應如此遲鈍?他們說,教會一直遲到十八世紀,才開始反對奴隸制度,為什麼在此之前一直沒有動靜?奴隸制度的錯誤,豈不是很明顯的嗎?一個人「擁有」另一個人的主權,豈不是錯誤的嗎?這些都是很明顯的事實,今天每個人都看得一清二楚,並且公認如此,然而基督教會卻容許這制度存留將近十八個世紀,而未採取任何行動。

我們基督徒當如何解釋這種遲延的現象?這是一個很切實的問題,我們必須面對它。現今世人對這個問題的注意力已經減少了,沒有多少人再關切奴隸問題,但是在某些其它問題上,他們還是使用同樣的原則和方法。今天有許多文章,特別是基督教雜誌上,常常提到我們需要將神學提升到合乎時代的潮流。有些作者覺得,過去許多麻煩都是起因於錯誤的神學。他們說,由於教會持有某些錯誤的觀念和教訓,以致於妨礙了人類的發展,即使到今天仍是如此。他們說,在考古學,社會學,和科學的領域裡,特別是有關人類文明的發展上,我們的知識已有了長足的進步,獲得了新的亮光,只是教會仍然在開倒車。

他們指的是什麼?這是一個不太愉悅的話題,但既然被人廣泛提起,我也必須一提。我認為他們是指性方面的曲解。這也同樣運用在婚姻,離婚,按立女牧師一類的事上。他們的論證是這樣的:過去教會在這一類事上過於嚴厲,她譴責同性戀,認為那是犯罪,是邪惡的。她又主張女人在天性和定義上,都不應該按立為牧師,也不應該講道。並且教會嚴厲禁止離婚。他們說,如今時代不同了,這些態度是錯誤的。我們根據解剖學,生理學,心理學和考古人類學對人類有了新的認識,就知道從前一直視為錯誤、可怕、犯罪的那些事,現在對某些人而言已經是正常、自然的了,不應該再將其視為一種罪行。不但不應視其為犯罪,有些人甚至認為是很美的事。他們說,那些錯誤的觀念都是根據聖經教訓而產生的。所以,他們的結論是,現今我們的當務之急乃是使教會的神學「趕上時代」,與現代知識並駕齊驅。

我認為,這樣作實在可悲,完全離開了聖經的教導。他們完全摒除了聖經在一切有關信心和行為的事上所具有的最終權柄。聖經不再被視為從神來的啟示,是啟示神的真理,神的旨意,和神的意念之書。那麼新的權柄是什麼?是最新的知識,最先進的科技。過去的一切都錯了,只有現代人是對的。當然這些人未看清一個事實;根據他們的邏輯推論,從現在算起,五十年之後,他們如今認為正確的事都將被證明是錯誤的。用他們的理論來推衍,歸根究柢說來,世上根本沒有什麼是永遠對的;我們都在坐溜滑梯,今天對的事,明天可能就變成錯誤的了;根本沒有任何標準存在。

第二,這一類的論證假定,近代知識總是對的。我的回答是,沒有任何科學理論足以證明這些顛倒、歪曲的行為是自然的。他們這樣說,只是出於武斷。同樣的情形也見諸於婦女講道,和離婚的問題上。我們的立場仍然是,基本的真理只能在聖經裡找到,現今許多禍患和問題都是起因於一個事實--世人不接受聖經的教訓。現代的觀念是錯誤的。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大城市一到夜裡,街道就變得危機四伏,各種可怕的事情使住在那裡的居民整天提心吊膽。

可是許多人卻告訴我們,應該把聖經放在一旁,不然就得使聖經的教訓配合現代知識和思潮。這是極大的罪,違背了神和他神聖的律法。當今最大的需要是回到聖經。我不否認,有時基督徒會誤解聖經。例如有些人說,「基督徒違反了現代的宇宙常識,對天文學也一竅不通。他們說地球是平的,甚至說是四方的,完全不理會四百年前科學家的發現。」答案很簡單,聖經沒有說地球是平的。過去有些人不明白聖經裡的比喻用法,他們受希臘哲學影響,而遽下結論說,聖經如此主張。實際上他們誤會了聖經,把自己錯誤的觀念讀進去了。這並不就表示聖經是錯誤的。聖經的教訓是基石,是神的真理。在神的真理和真正科學之間,沒有任何矛盾存在。矛盾是出現在神的真理和人的理論之間,但這些理論不是真正的科學,它們屬￿哲學和臆測的範圍,所以不能據此來解釋有關遲延的問題。

那麼應該如何解釋呢?基本上說,這是我們一開始就提出的,聖經最主要的興趣是人與神,與永恆之間的關係。但這有第二個解釋,那就是神的國可以被比作「酵」,也可比作「種在土裡的子粒」,或一棵生長的樹。根據這些比喻,神的國是藉著萌芽、生長、發展這種緩慢的過程而傳播出去的。這是主耶穌在新約各處論到神國時所作的教導,他不是像世人用制定律法那樣突然的方法來改變一切。神的國不是這樣,它像酵,需要假以時日,需要緩慢的演進過程。神的方法也具有同樣的性質;發展是存在的,只是肉眼看不見。正如主耶穌在一個比喻裡所說的,一個人把子粒種在土裡,就上床睡覺了。一天一天過去,似乎毫無動靜,但過了一陣子他就會看出結果來。過程是漸進的。神的國亦是如此。你回顧過去兩千年的歷史,會看到同樣的現象。

更進一步說,基督教會從未說,她的職責在更新或改變世界,她也未要求我們如此作。人類文明的一切變遷和演進,是基督教信仰間接的結果,而不是直接的結果。而間接的結果往往需花費更多的時間。換句話說,「遲延」只是因為一件事--世界的光景。文明演進永遠是一個非常緩慢的過程。宣教史足以證明這一點。一些宣教士到未開發國家宣講福音,或許導致一些人悔改相信,但是要讓這些人改變他們整個生活,就需要花上相當長的時間。

從許多方面看,最重要的理由是,基督教會從一開始就已經解決了奴隸問題。保羅寫信給腓利門時,他實際上是如此說:「腓利門阿!我現在把你逃走的奴隸阿尼西母送回去給你。他剛好與我關在同一個監獄裡,如今他已經成了基督徒。我打發他回去,不只是回去作你的奴僕,並且也作你的弟兄。腓利門阿,你是一個基督徒,阿尼西母也是。他現在回到你那兒,重拾舊職位,但他已經是一個不同的人了。雖然實際的情況和外表的關係依然不變,但是認真說來,一切又都已經改變了。阿尼西母如今是一個可愛的弟兄,請以弟兄之誼接納他。」此處我們看到解決奴隸問題的方法。這兩個人,一個是主人,一個是奴隸,都成了基督徒。但請注意,雖然這事實「解決」了問題的本質,卻容許它以政治或社會問題的形式存在。這是基督徒的方法。

為什麼?我認為這裡面蘊含了真正的秘訣和答案。如果基督教會採取其它的方法,用任何政治或社會意味的激烈手段,她很可能一開始就消滅了。我們不妨想像,教會在傳福音之外,又開始攻擊整個蓄奴現象,會產生什麼結果?毫無疑問的,所有基督徒都會被置於死地。羅馬帝國會用鐵蹄踐踏基督教。它不僅譴責教會,並且會一手摧毀教會。當時基督徒從不牽涉到社會,政治,或經濟事務裡,可是歷史告訴我們,即使如此,每逢出了什麼差錯,羅馬帝國總是歸罪於基督徒。一般的歷史書都有詳細記載。每一次羅馬帝國遇到麻煩,或是羅馬大火,或是戰事失利,人們就說那是因為基督徒拒絕敬拜舊有假神所引起的。基督徒被視為無神論者,因為他們不相信那些控制著各種自然因素的假神,所以他們應該為地震、瘟疫負責。成千上萬的人被治死,不是因為他們犯了什麼罪,而是因他們被誣指叛國,或協助內亂。在教會歷史上,這一類事是屢見不鮮的。所以如果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公然提出政治或社會改革計劃,宣告奴隸制度的錯誤,企圖革新整個社會制度,無可置疑的,教會很快就會被剷除。因此我們看出了神在這件事上的智慧。僅管奴隸制度一直存在,人們還是因聽到別人傳講福音的緣故而信主。雖然許多人信主之後仍然保持為奴的身份,但是他們有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是天上的國民。這事實並不表示教會支持奴隸制度,只是幫助我們明白教會遲遲未表明反對立場的原因。一直到了十八世紀,世人自己開始看出奴隸制度的不當。基督的教訓知道它本身不能扭轉整個社會,必須慢慢的讓這教訓像酵一樣發揮作用,使人的心逐漸蒙光照。在解釋教會為何遲緩採取行動時,不可以說那是因為聖經教訓的失敗,應該從世界對基督教訓的盲目來解釋,藉著神所賜的智慧和能力,基督徒可以忍耐等候,直到採取行動的正確時刻來臨。

以上是我們的原則,但我必須再指出一些細節。有些人說,這些事太傷腦筋了,太麻煩了,何必去管它,反正這也不是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事。但是我已經說過,在現今世界上,一個基督徒很可能有一天發現自己也陷入同樣景況中。不管怎樣,我們都有責任想到別人。那些迄今仍在極權統治下的基督徒怎麼辦?我們必須分擔彼此的重擔,預備自己去明瞭這些事,好叫我們能互相幫助,自己也得助益。不久之後,全世界的基督徒都可能面臨這類問題,因為我們是活在一個息息相關的世界中。

我要在這裡提出一些實用的細節,可供基督徒採用。當然,我是指個別的基督徒而言。我們必須記住,國家和政府,社會的法律和秩序,都是神所命定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神設立了長官,司法官,和這一類的權柄,基本上是為了限制邪惡。人類並沒有發明政府,君王,和國家,行政官,及各種掌權的職位,這些是神命定的,目的在將魔鬼限制在某個範圍之內。權柄的存在,就是為了這目的,除此以外就沒有別的用意了。如果神沒有設立這些掌權的人,這個世界會陷入一片混亂。世界的光景本來已經夠糟了,若是沒有律法,秩序,行政命令,警察,情況更是會亂得無可收拾。這一切是神設計的,目的是將魔鬼和罪限定在某個界限之內,免得他們腐化,毀壞生命。「掌權的」,這是一個基本的要求。作為基督徒,不論我們發現自己是在怎樣的政治條件下,不論那些掌權的如何敵對我們,我們都應該說,「畢竟政府和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我們不可以說,「把他們全部打倒!」不!這世界必須有秩序,必須有政府,必須有制度。這些都是神命定的。

第二,我們必須明白,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過去世代的禍患在於,常常有一些人堅持說,只有他們的政治制度是完美的。有些人相信寡頭政治,有些人相信君主立憲制,有些人相信所謂的民主制度,有些人甚至主張無為而治。問題出在這些黨派都宣稱他們的理想和制度是惟一正確的,真實的,完美的;他們為這些事而爭戰不休。

基督徒能從一個超然的立場看這一切,他知道沒有一種理念是完美的,一個也沒有。聖經沒有指定或提倡其中任何一種。這一切不過都是用來討論的,是出於人的意見;我們必須以國家公民的身份來審查這些事。往往各方面都有荒謬的說法。有些人極力維護寡頭政治或極權制度,大談「君王的神聖權力」。聖經讓我們清楚看見,根本沒有這種事。記得神在以色列百姓初次向他求國君時,他說的話嗎?可是在另一個極端,有些人會站起來說,「人類生而平等。」不應該有功用的分別,不應該有治人的和被治的區別。這往往會變成一個響亮的口號。在神的眼中,人確實是平等的,這也是聖經的教導。但這並不是說,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因為很明顯的,沒有兩個人是完全一樣的。你看見一個聰明人和一個愚昧人時,不能說他們是一樣的。你不能說所有人都具有同樣的能力,才幹,和習性。有些人的心思比別人靈敏,有些人具有別人所欠缺的領導才能。他們生下來即如此,顯然出生時已經不平等了。人類憑一般的智慧都知道,為了使社會井然有序,使人和平共存,你必須接受某種程度的區分。口號往往是危險的。

這事實在無產階級的共產社會裡顯露無遺。他們一心消除階級劃分,可是他們中間自己已經形成了一個新的階級--部長,委員,領導,所謂「人民的公僕」。一個管理階層興起來了。他們決心打倒這一類的區分,除掉一切自然的差異和分別,可是他們還會轉個圈又繞回來,因為人不可能完全平等。一個有能力,有知識的人自然會脫穎而出,其他人在面臨危機時也會自然地仰賴他。民主制度的擁護者也同樣喊出不少口號,如法國大革命時人們喊道,「自由,平等,博愛!」但是很快就導致另一個獨裁者出現,並且無神論及許多其它惡果也相繼而至。

我的論點是,一個基督徒若觀察這一切事,他會看出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因此我們不必為一個自稱是完美的、能解決一切問題的制度投注整個生命,為其大發熱心,因為這根本是謊言。在任何一個制度下,都會有問題產生。這是個別基督徒對社會問題應有的觀點。

這很自然引出下一步。既然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基督徒應該盡力而為,求取最佳的成果。他不要被「沖昏了頭」,對某種制度興奮過度,可惜這正是我們祖先的寫照。過去一百多年間,在英國許多新教徒忘記了福音,只是一心相信英國自由黨會藉著社會立法,把天國介紹到世間,基督徒千萬不要犯這一類的錯誤。我們只需要盡己之力,忠心到底,求取最好的成果,這才符合聖經的教導。

然後基督徒就邁向最後一階段。他相信迫害、不公義、獨裁暴政都違反聖經有關國家及其功能的教訓。因此他有權反對這些。但這不是說,他要以政治煽動者的姿態出現,他只是要指出,國家若有獨裁,迫害,或不公平的行為,就不符合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三章裡所說的。因此他可以加入別人,一起反對這些錯誤的措施,並且試著加以改變。保羅在腓立比被冤枉下監時,他即是如此反應。他並未反對律法,他只是坦率指出在執行律法時,方式要正確、公平。他並未針對此大作文章,他只是用實際的行動,堅持他和其他人應受到律法公平的對待。這是個別基督徒應有的行為方式。

因此一個基督徒,他個人有十足的權利去試著產生改變,以使他和別的人得到最好的條件。我甚至可以說,如果必要,而且有一大群人與他意見相同,他甚至有權參與革新的行動。但他不能像法國大革命的人那樣,只一心崇拜「自由,平等,博愛」,卻把神擱置一旁,高喊「人類生而平等」。不!他不可以為了自私的,或個人的理由和動機,而採取革命性的行動。他必須總是顧及到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當一個人相信專制暴政的壓迫違反了聖經的教訓時,他有權參與反對的行動,只是要謹慎如何作。

這把我帶到最後一點。顯然的,基督徒活在世上時,參與任何足以改善人類處境的運動或活動,都是妥當的。基督徒可以參與政治,不僅是投票選舉,也可以競選議員或行政官。基於同樣的原則,基督徒也有權加入工會,或參與議會,這是國家所認可的。議會的作用即在集思廣益,共同擬出公平、公義的律法。此外基督徒也有權罷工,或停止提供服務。法律也允許雇主成立某種形式的聯盟。不論加入那一種工會或聯盟,都是合理可行的。

然而有許多基督徒對於加入工會似乎有罪咎感,這其實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屬這一類的工會並不抵觸聖經有關僕人和主人的教訓。這些教訓告訴我們,我們應該以合法的方式順應既存的現況,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合法的作一些改變,不妨放手去作。如果能夠採取適當、合法的方式去終止奴隸制度,我們大可以去作。但是我們絕對不可使用引起爭端,或藐視法律的方法。絕對不要使基督徒的名受汙損。然而如果是妥當、合法的方式--藉著投票,演說,談話,組織--我們就有權去作。因此基督徒可以用個人的名義加入各種社團,組織,協會,這樣作並不違反他的基督徒原則。你可以在不同的政黨,社團,或政治團體裡看到基督徒。這一切與他們所宣稱的基督徒信心並無衝突。

最後我必須強調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基督徒在他自己的環境中言行必須謹慎,有基督徒的樣子。在這些事上他不可以混淆。他不能因為不同意某一個系統,就起身反抗。使徒保羅勉勵我們在各樣環境和情況中,都要遵守當行的律法。如果現況可以用合法的方式改善,那麼我們有權加入別人的行列去努力達到這目標,但是不要讓這種行動妨礙我們目前的行為舉止。羅馬帝國時代,許多基督徒在尼祿王的暴政下吃盡苦頭,但是神沒有要他們起義抗暴,罷黜暴君,反而要他們順服掌權的。然而從更長遠的觀點看,那些基督徒可以用個人的身份,使用合法的方式終止這一類暴政,為這個罪惡橫行的世界建立一個最適合的政府。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討論到這主題最艱難的一面。接下去我們將用比較簡單,也比較直接的方式來作探討。但願神光照我們,教導我們如何用基督徒的方式去思想,用神話語所啟示的原則去看待每一件事。你作為一個主人或一個僕人的表現,很可能就吸引、蘇醒了另一個人,使他因此明白福音,改變他整個人和他的觀點。因此不論在什麼光景下,即使在苦難中,你都當盡力作你的工,這樣你就能成為基督的使者,神國度的傳播者。

-- 轉自鍾馬田《社會中的聖徒》

https://sites.google.com/site/xiaocaowenji2018/1-31

 

基督徒的優先次序

鍾馬田

鍾越娜譯

前面已論過聖經有關基督徒順服主人,雇主,政府,及其他掌權者的原則,接下去我們要思考如何實際運用這些原則。我們必須記住,教會的職責不在解决政治、社會、經濟一類的問題。但是有些人反對這種看法,他們說,「舊約的先知呢?他們不是常常要應付一些實際的問題和情况嗎?」答案很簡單。當時以色列整個國家即是一個教會,政教是合一的,國家和教會不分。所以先知對國家提出諍言、建議時,他實際上是在對神的百姓、對信徒說話。教會的職責是對付教會裏面的光景,既然古代教會與國家不分,教會就有責任面對政治和其它的事務。但是一旦我們來到新約時代,就會發現情形已全然改觀。現今教會已與世界分開。她仍然與國家維持某種關係,但再也不是政教合一的局面了。我們必須認識這中間的區別,這是非常重要的。新約與舊約之間並沒有衝突。兩者的焦點都是集中在教會,神的子民,和他們與神之間的關係上。

因此我們得到一個結論,教會最主要的工作在傳福音,領人認識神,然後教導已經相信的人如何作神的子民,在他的引導下生活。教會的存在不是爲了改革世界,因爲這個世界根本無法被改革。教會的職責是傳福音,將神救恩的福音傳講給那些被罪弄瞎了心眼、被魔鬼所束縛、轄制的人聽。一旦教會開始關心政治、經濟的瑣碎事務,她就偏離了傳福音的首要責任。

舉教會與共産主義這個明顯的事爲例。我個人認爲,教會沒有必要對共産主義痛加撻伐。現今有些教會花許多精力在譴責共産主義上。這是不對的,因爲教會最重要的工作是向共産黨徒傳福音,打開他們的眼睛,讓他們回轉過來相信神。不論一個人的政治立場如何,他持的是共産主義也好,資本主義也好,我們都應該視他們爲罪人,都是同樣的罪人。他們都是失喪的人,都被定了罪,他們都需要救恩,需要重生。所以教會對這個世界的觀點與非基督徒的世界觀全然不同。如果教會花許多時間來譴責共産主義,她或多或少關閉了向共産黨徒傳福音的門。他們會說,「你們基督教根本就是反共産主義,支持資本主義的,我何必聽你們的信息?」你就失去了傳福音給他們的機會。教會的目的不是直接對付政治或其它立場,她的工作是傳福音給所有人,不論他們是何種人,最終領他們認識神。所以她必須有節制,避免牽涉太多,免得她的福音工作受到攔阻,以致關閉了傳道的門。這是我們從聖經教訓中得到的一個結論。我們就該效法使徒這裏所作的,效法主自己的榜樣,遵行聖經(包括新約和舊約)的教導。

但是,我們從這一切,能得到什麽更詳細的原則呢?

第一個原則是,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會廢除掉我們與現存社會,政治,經濟狀况的關係。我必須指明這一點,因爲有些早代基督徒在這一點上觀念錯誤,現今也是一樣。有些人像初期信徒那樣仍然相信,人一旦成了基督徒他就不必對尚未信的妻子盡婚姻的義務。因此保羅不得不寫下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不論男女都有這類的事例發生。例如有些男人這樣辯稱:「我們結婚時都是異教徒,尚未信主,既然我現在作了基督徒,我的觀點自然不同了。我的妻子還不是基督徒,所以我不必受這項婚姻的約束,因爲它只會妨礙我的靈命。」有的婦女也一樣。信主的一方想要離棄未信主的一方。但保羅寫信告訴他們,不可如此行。甚至有些作兒女的也仿效這種態度。他們信了主,但是父母還不信,他們就說,「當然啦,現在我的父母不能管我了。他們不明白道,仍是異教徒,所以我不必順服他們和他們的管教了。」然而保羅有不同的教導。在主人與僕人的關係上也是一樣,我們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裏甚至讀到,有些基督徒因信了主而不再去工作了。他們辯稱,如今他們是在新的領域裏,他們的餘生就打算用來等候主的再臨。因此他們拋棄日常工作,只是坐在那裏,舉目望天,等待主的顯現。使徒必須坦白地告訴他們,「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他們那樣作,完全是誤解了基督徒信仰的本質。

在主僕關係上,有人會從「我們在主眼中都是平等的」這個事實,來狡辯說,「使徒豈不是說過,〖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爲奴的,或男或女;因爲你們在基督裏都成爲一了?如今我們都平等了。不再有男女之間的區分了,所以女人也可以當牧師,作傳道人,僕人也不用再順服主人了。我們成爲基督徒的這個事實,已經廢棄了這一切的關係。」這實在是完全誤解了保羅的意思。保羅教導的是,從得救的可能性來看,人是沒有分別的。但人的得救並不能使他從此不受社會秩序的約束,也並不因此消弭了男人與女人,或其它關係中,人與生俱來的差異。

基督教會的歷史顯示,人們總是不斷陷入這種錯誤的事。例如十六世紀興起的異端重洗派(Anabaptists)即聲稱,基督徒不應該與政府有任何關係。他們企圖割斷與外界的關係,從世界每一方面退出來。現今仍有些人是這樣,有的甚至認爲基督徒不應該納稅,也不可參與政治活動。他們從不在選舉中投票。這一切都是起因於未看清楚第一個原則--我們成爲基督徒之後,並不因此就放棄了我們與國家,以及社會、政治、經濟狀况之間的關係。

使徒此處甚至更進一步說,我們成爲基督徒,並不會使奴隸制度自動停止。他沒有告訴爲奴的人他們成了基督徒之後就可以廢止從前的關係。事實上他所說的正好相反。奴僕應該繼續作奴僕,但是要用他這裏所教的觀點和態度去服事主人。他在腓利門書中也教導同樣的事。但是最清楚的聲明莫過於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二十至二十四節的那段話:「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麽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你是作奴僕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爲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麽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份。」這是整件事的經典聲明。「你是作奴僕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不要讓這件事成爲你生活中最主要的事,不要爲此擔心;不要讓它奪去你一切的注意力,或佔據了你整個心思。「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我們成爲基督徒,這個事實並不會廢止我們與社會、政治、經濟狀况的關係。

第二個原則初看之下非常令人驚訝。我們的信仰不僅未改變我們與這些情形的關係,並且也未直接譴責如奴隸制度這一類的事,視其爲一種罪行。這種說法對許多人是一個絆腳石,特別是在十九世紀的時候。但是我們的責任在解釋聖經。有人聲稱,奴隸制度很明顯是錯誤的,是有罪的,所以基督教會應該予以譴責。他們認爲現今許多其它事情,如戰爭,也是一樣的情形。他們說,「這是有目共睹的,每個人都看出這是不對的,即使非基督徒也看得出來。任何一個有公平、公義觀念的人,任何對人性尊嚴有認識的人,必然會立刻看出奴隸制度的不當。」然而事實上聖經並未直接譴責這事。如果聖經企圖這樣作,保羅也一定會起而效之,但他並未這樣作。在寫給腓利門的書信中他沒有這樣作,其它書信中也沒有。我們的主在世上時也未如此行。

一般人或許無法瞭解這事實;今天許多批評基督教的理性主義和人文主義者也認爲他們在這一點上找不到答案。其實要回答他們很簡單--他們從未看清我們前面提出的兩個原則。他們不明白人與神的關係才是最基本的。一旦人看清這一點,其它一切事,包括奴隸制度,對他而言都另是一番光景了。雖然他仍然是奴僕,但他對這事的觀點已經改變了;如今他是「主所釋放的人」。由於這些人文主義者對於超自然的事、屬靈的事都瞎了眼,他們除了這世界,除了今生,其它什麽也看不見,因此他們的整個想法都是損壞、沒有功效的。今天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加入非基督徒理性主義者的行列,這實在可悲!兩者的思想形式應該是大相徑庭的。我們注意到,教會並未直接指責奴隸制度,定它的罪,毫無疑問的,這也是奴隸制度能存在好幾個世紀的原因。

第三個原則,我們知道雖然基督教會未指責奴隸制度,但也從未贊成它,或支持它。許多人對此産生誤解。有些基督徒認爲,聖經不過是企圖與「現狀」妥協。我很驚訝有些人盲目到一個地步,竟然陷入羅馬天主教的陷阱裏。羅馬天主教極力反對共産主義,他們邀請基督教會一起加入反對的陣營。那些接受邀請的人顯然未看清楚,天主教主要關心的是維護她自己的極權。這件事本身是一個極權在反對另一個極權,在維護某種「現狀」。基督教會卻非如此。她並未譴責奴隸制度,但也未寬恕或接受奴隸制度。那麽她的態度是什麽呢?我已經解釋過了:基督徒信仰中最關心的是一個基督徒奴僕如何對待他的主人,一個基督徒主人如何對待他的奴僕。我們的信仰並未直接對付有關奴隸制度本身的問題。

今日的麻煩是,教會花許多時間直接對付這些事。他們講道時談到它,又發表聲明,向政府抗議,參加游行。這些都是直接的行動。聖經從未這樣作;其所關心的是這個問題所涉及雙方面的基督徒如何反應,採取何種行動。

這個教訓非常重要,我不得不用另一種方法來說。基督徒信仰所關心的不是寬容奴隸制度的存在,也不是企圖維持現狀。今天我們聽到許多言論,呼籲我們維護西方世界的文明。這是不對的!作爲基督徒,我對西方文明缺乏興趣,我關心的是神的國度;我對鐵幕外面人的靈魂之得救,和對鐵幕裏面人靈魂之得救都是存同樣急切的心。對於那些我們想引領他們認識神的人,我們不應該採取敵對的立場。我們若花全部時間批評、論斷他們,就永遠不可能贏得他們的靈魂。所以我從不在講臺上傳講所謂的「禁酒講章」,我情願引領一個醉漢信主,我們的責任不是去指責喝酒這件事,乃是去引醉酒之人相信主耶穌基督,因爲只有這樣才能救他。可惜教會常常誤解這教訓,而涉入這些事的瑣碎部份。

換句話說,教會沒有責任起身維護任何一種系統--不論是政治,社會,或經濟方面的。正如我前面所說,基督教會雖然不譴責奴隸制度,但也不支持或寬容這制度。她的態度是超然的,在一旁觀察,並且强調原則。

第四個原則,聖經所關心的是基督徒當如何回應這些事,以及如何在這樣一個世界上生活。這是此處保羅教訓之精意。保羅論到僕人與主人的主題時,並沒有一開始就陳述他對奴隸制度的看法。他先說,「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換句話說,他惟一關切的是他們如何在那種情况下活出基督徒的樣子。他也對作主人的說,「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他沒有叫他們放棄他們的僕人,他只是說,不要威嚇他們,苦待他們,「因爲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我們在彼得前書第二章裏可以看到同樣的教訓,「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請留心下面的話,「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他沒有叫僕人起來反抗主人。我們要注意的一點是,一個基督徒絕對不能濫用他的職權,「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這是危險的事,基督徒有時會利用他基督徒的地位作外衣,掩飾他內心的惡毒。這種情形很普遍;許多打著基督教招牌作的事,都應該禁止,因爲它們對於教會造成了難以數計的傷害。這種情形在主人和僕人雙方面都可見到。常常是因爲作主人的忘記了他們必須向神,就是他們在天上的主人負責,於是各種問題層出不窮。

我們可以輕易細數這些問題,今天有許多人說,所謂的勞工階層已被摒棄在教會大門之外,因爲大多數教會的成員都是以中産階級爲主。許多在公司裏作老闆的,在教會裏也作頭;執事會的主席往往也是公司裏的經理級人員。所以有些人據此而反對教會。這是因爲雙方面都未明白及應用保羅這裏所提到的原則。我們的職責是將自己與自己的地位作正確的連結。

羅馬書第十三章有同樣的教導。使徒在那裏告訴基督徒,「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爲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這段話是寫給那些在尼祿大帝統治下的人民,以及一切服在別人權柄下的人。這是基督徒必須作的。他最關心的是作基督的僕人,不論他的地位,環境,他是主人或僕人,這些都無關緊要,他們都需要順服,都要在一切事上順服主。他們不會被環境和四圍的光景佔據整個心思;作爲「永恒的天路客」,作爲「客旅和寄居的,他們首要關切的是忠於主基督,爲永久的居所作打算。

接下去我要提出第五個,也是最後一個原則。有些人或許會問,「難道你不打算改進現狀嗎?你豈不是在固步自封嗎?你說你不打算維護現狀,其實你正在如此作。你說基督徒不應該太關注四周的光景,但是卻應該關心他在那些光景中的舉止是否有基督的樣式。」針對這問題,答案很明顯。改進現况並不是教會的責任,她的職責總是在奠定我前面所解釋的那些聖經原則。她不應該直接攻擊環境和景况。但是,這也不是指基督徒個人作爲國家的公民,而不必關心改革現况的事,我認爲這中間有一個分界綫。個別基督徒不應該隨己意向法律挑戰,他不能以個人的身份如此作,但這並不表示作爲一國的公民,他沒有權利參與改善所居住的環境。

實行的方法如下:基督徒的信息主要目的在製造更多基督徒。它宣講福音,使人知罪,呼召人就近耶穌的寶血,將人帶到永生之道面前,使他們藉著聖靈重生,生命被改變。他們被改變之後,再將這些重要原則教導他們。這是教會直接的職責和工作。教會這樣作的時候,就會間接産生一些結果;顯然她會影響這整個人--他的心思,意念,悟性。一旦如此,他就開始用不同的觀點看事物,並且開始把他的想法運用在日常生活上。

讓我舉二百多年前的福音大復興運動爲例說明,在那個運動之前,英國大多數的平民百姓都不識字,而且是無知的,過著犯罪、不潔的生活。即使世俗的歷史書上也如此記載。當時學校非常罕見,人們生活在無知、文盲、罪惡橫行的光景中。爲什麽到了十九世紀,情形完全改觀,甚至這種改變一直延續到今日?是因爲基督教會發起了一次盛大的社會和政治運動嗎?不!這不是理由!歷代以來總是有一些教會領袖企圖這樣作,卻效果不彰。這個改變乃是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衛斯理(Wesley)兄弟及其他人火熱傳福音所造成的。他們的信息是什麽?他們向廣大的民衆,例如那些礦工,傳講些什麽?他們是否談及社會狀况,工資,工作時數?他們是否爲工人的疾苦抱不平,並極力抨擊資方,聳動工人起身反抗?答案可以從他們發行的雜誌裏找到。懷特腓德的信息使那些人看見他們都是罪人,身上有神的震怒,然而神卻爲他們預備了赦罪的方法。他講到他們的靈魂,卻未提及他們的身體,和他們的環境與光景。衛斯理約翰第一次在紐加塞耳(Newcastle)最貧窮地區的街道上講道時,他的經文是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他爲我們的過犯受害,爲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其它各處的情形也一樣。傳福音的人總是將人當作「人」來看待、對付。他們傳道的結果就是人們被改變,回轉相信神。他們成爲基督徒,成了重生的人。結果是什麽?他們開始使用心靈。從前他們根本不動用心思,只是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如今他們在靈裏蘇醒過來,整個人也蘇醒了。他們發現自己是有心靈的。他們渴望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讀聖經。但是他們中間有許多人根本不識字,於是他們要求學習識字;不是爲了成立政治團體或協會,乃是爲了能閱讀聖經。識字班紛紛設立。他們被蘇醒,被光照,開始瞭解有關人、人的本性、人的尊嚴之真理。他們更進一步,開始注意四周的環境和景况。他們開始問,這些景况是否合理,公平,正當?結論是否定的,於是他們著手去改善它。

這種方式才是正確的,完全符合聖經的教導。聖經的教訓並未責難奴隸制度,也未寬容這制度。它並不期待人起來改變,也不主張只是保持現狀。它首先對付人自己。然後在這些教訓的影響之下,這個有了新悟性的人自然會開始察驗他所處的環境,並設法面對它。

我們可以用下面的方式作一歸納。教會並未要求這些改變,她從未如此作過。聖經上沒有一處告訴人要廢止奴隸制度;我們卻知道最後導致此制度潰崩的確實是一群基督徒。他們作的方式正好符合聖經的教訓。聖經不直接討論此事,但人們成爲基督徒之後,他們會開始思想,從問題的兩面來看。我已舉例說明,那些工人如何開始思想。但是另一方面,看看韋伯弗斯(William Wilberforce)。他是一個極富有的人,出身在貴族之家。他爲什麽後來那樣關切奴隸問題?只有一個答案。因爲他信了主。他完全改變了,他從紈絝子弟變成一個偉大的改革家;他的心思越來越被基督佔有之後,他開始看到奴隸的問題以及奴隸制度之不當。不是因爲他在聖經裏面找到了一條相關的命令,乃是因爲他的思想和基督徒觀點使他有所領悟。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十九世紀致力改善工人狀况的伊耳(Earl),他也是出身富豪之家,後來得救信主。由於他的心靈在基督裏被更新了,他的觀點也煥然一新,開始關注到工場及礦場工人的福利。

這種例子屢見不鮮!教會的職責不在直接對付這些問題。現今有一個可悲的現象,就是教會不斷對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發表言論,企圖直接解决這些問題,但是卻未去得人的靈魂,結果問題還是存在,並且繼續惡化下去。如果教會産生更多基督徒,自然可以改變整個狀况,只是改變的方式是間接的。

我接下去要舉另一個例子說明。不久前我讀到一篇文章,是有關沈美恩(Charles Simeon)的事迹。他從一七八二年到一八三六年在英國劍橋作傳道人,對英國教會的影響極大。這篇文章吸引我的是下述的事實。沈美恩在劍橋傳道時,正值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爆發之際。在那整整二十五年之間,戰事連連,人心惶惶,但是沈美恩講道時從未有一次以戰爭爲題,一次也沒有!他因爲這個原故,受到嚴厲的批評。爲什麽他不像其他傳道人那樣以時局爲講題?當時不少傳道人這樣作,但他們的名字早被人遺忘了。那些順應時代的講員或許當時廣受歡迎,可是現今沒有人知道他們了,連他們的名字都無人知曉。他們對當時的局面毫無影響,也一點不能改變戰局,可是他們的名字卻常常出現在報紙上。這有何用?根本無濟於事!真正影響這個國家生活的是沈美恩;他用聖經的方法去作,間接地導致改變。他的方法是傳講福音,改變人心。

教會無法改變社會狀况,她也沒有責任如此作。現今教會若企圖這樣作,實際上等於用不同的方式關閉傳福音的大門。如果我出言攻擊共産主義,那些共産黨員會立刻想維護自己,他們就聽不進我所傳的福音,甚至掩耳而去。我必須避免這樣作。我不能針對任何這一類的事發動攻擊。作爲福音的使者,我關心的是人的靈魂,我的責任是領人歸主;一旦基督徒人數增加,基督徒的聲音自然就增大起來。基督徒個人可以像韋伯弗斯那樣進入國會,或者像伊耳那樣在上議院中演講,或者競選地方上的議員等等。你成了基督徒之後,仍然是國家的公民,理當盡公民的義務,享公民的權利。但是不要容許這些活動佔據你所有時間,不要讓它們成爲你生活的中心。這是不對的。我相信今日許多教會就是因爲這樣作而落到荒凉的光景。英國教會史上曾有所謂「反國教」的教會。他們基本上主張改革,所以教會裏面充斥著「政客傳道人」。我前面已提過,這一類政客傳道人的代表就是主教或大主教,他們最常出入的場所不是教會,而是議政廳。他們往往把人們的注意力從神話語的信息轉移到旁的事物上。這種傳道人當然無法引人歸主,産生基督徒。現今世代邪惡橫行,就是因爲基督徒的數目太少了。

目前我們已思想過五個聖經的原則,可以用來管理有關奴僕與主人,雇工與雇主的問題。接下去我們還必須探討聖經如何指示我們去運用這些原則。我們需要這樣的指引,感謝神,使徒都爲我們寫出來了。但是如果我們錯過了重點和中心原則,任何進一步的討論都只是浪費時間而已。我要問的一個問題是,你最關心的是什麽?是你四周的社會、政治景况,還是你與神,與永恒之間的關係?如果你被目前的景况分了心,如果你受到它們的攪擾,或者心生怨恨,起而責難任何一方,你就偏離了新約的立場。基督徒最熱切關心的是他與神,與天堂,與永恒的關係,因此他把其它事物都放在次要的地位。他可以用平常心來看待這些事,知道作爲一個基督徒,他第一個責任就是把他的信仰與生活中相關的一切連結起來。他與非基督徒毫不相同。只有當他的靈在正確的關係中時,他才會開始考慮作爲一個公民他是否應該改變或改進四周的景况。然而我們最終、最主要關心的是,「我的主在天上。」不論我是僕人或主人,是受雇於人的或雇主,我都要順服我在天上的主,爲榮耀他而活。

轉自:《鍾馬田:婚姻、家庭、工作》

https://sites.google.com/site/xiaocaowenji2018/1-28?fbclid=IwAR0NUStJMA08Xe0-AWQ3KECmQxXF7DWzWmHp9zxYOmDKcQumDZUJJLIJfuw

 

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

「榮耀不要歸與我們」—回應小小羊《給香港的基督徒弟兄姊妹—願上帝的榮光照耀香港》

拜讀了閣下《給香港的基督徒弟兄姊妹—願上帝的榮光照耀香港》一文,心裡實在不吐不快,因為文中的資料及教導,並不是全然是香港發生的事實,也不是出於聖經的教導。

首先,本人是生活在香港幾十年的信徒,我在這裡的資訊應該比你準確一些。香港回歸了二十多年,我個人沒有發現內地政權對香港市民及香港信徒的言論自由有任何損害。香港在營商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等在世界排名一直是名列前茅。早前通過的香港國安法,只是禁止「分裂國家」的言論及行動自由而已,起因是早一年香港曾經出現大型的暴亂,嚴重影響社會民生及市民安全。這些暴動背後許多都來自支持香港獨立的勢力。然而,根據香港的《基本法》,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不明白為何你會認為禁止違法(港獨)是損害香港的自由。你有甚麼證據證明香港宗教自由受影響呢?難道政府要容許教會講台提倡港獨才能證明香港真的有宗教自由?為何信徒要犯法來證明我們真的有犯罪的自由?香港已經很自由了,就像當年亞當在伊甸園一樣自由。然而,自由總是有底線,只要你沒有越過底線(就像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理論上各人仍可安心享用自己的自由。但可惜那些追求完全獨立(甚至獨立於神)的人,故意藐視國家的法律,偏偏要挑戰在上者的權柄及底線,結果是遭到限制或刑罰,這到底是誰要負的責任?

閣下說集權國家比民主國家邪惡,我不知道這說法有何聖經根據。在聖經的歷史裡,從來沒有提及過一個民主政權的國家,難道聖經記載的所有國家都是無可避免地邪惡?事實是,以色列國大衛及所羅門的政權都是專制(君主制)的,難道他們的國制本質上都是邪惡?相反,現代的美國是最民主的國家,被公認為殺人最多(每年超過50萬墮胎,幾年前每年超過100)、性道德(淫亂、同性戀等)最敗壞的地方。撇開貪婪不談,那兩樣罪都是神非常痛恨的大惡。若集權國家的罪一定比民主國家大,為何神不一早設立民主制度?為何神沒有命令信徒要反對集權政府?為何保羅要求當時的信徒順服羅馬政權?我們比神更聰明嗎?

為何不單單按聖經去教導人及行事?聖經只說世人都犯了罪,世上沒有義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所以在任何政權及社會制度下我們都預期會有罪惡及不公的出現(我們的盼望不在這世界,乃是在那將來的城(來13:14)),而我們解決罪的方法就是向世人傳福音,使他們生命改變。但聖經哪裡說過集權國家比民主國家更邪惡,所以信徒務必爭取民主及對抗集權政府?這完全是人自作聰明想出來的主意,不是聖經的話。而我們知道凡不是出於神的主張,無論動機如何,都會引致無法避免的混亂及惡果。社會如此,教會也是如此。

再看聖經的榜樣。請問集權國家比民主國家邪惡,所以信徒有責任直接對抗專制政權(明顯與聖經教導順服相反)去爭取民主制度的主張,我們可以在主耶穌或使徒們身上看到例證嗎?可以在主後三百多的教會歷史中看到嗎?我真是看不出來。主耶穌受審時明明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6)。保羅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13: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彼得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請注意,他們都是在羅馬極權下寫下這些話,他們也是如此實踐他們所教導的。請問信徒務必抵抗集權政府及爭取民主制度的教導及榜樣在哪裡?

說穿了,這只不是西方基督教近這二三百年流行的思想,這思想的出現固然也有它的歷史及文化背景,也極其吸引嚮往自由主義的世人,但這並不是出於聖經的教導。

其實,除了以色列國少數敬畏神的王管治下的時期,其餘大部分時間屬神的人都要活在不敬畏神的政權下。然而,聖經從來沒有說我們可以反抗(就是在極邪惡的亞哈王朝,大能的以利亞及以利沙尚且沒有推翻它),只吩咐屬神的人要在當中持守神的見證。他們只需要「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就已經足夠。神從來沒有責備那沒有起來譴責和推翻亞哈王朝的七千人為貪生怕死或不忠不義。相反,神在新約時還稱讚他們隱藏但寶貴的見證。

當政權沒有要求信徒去做違背神命令的事,我們就盡量配合。當政權要求我們去作違背神命令的事,我們就消極地不從。我們也可以合法及溫柔地表達意見,但不需要聚眾去反抗。這是但以理與他三個友人、主耶穌及使徒們清楚給我們看見榜樣,一點不複雜,只是人一直按著自己的觀念不去留意及跟從。神根本沒有吩咐信徒替祂爭取民主制度、甚至改朝換代。神只需要我們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堅守福音使命(不是文化使命),持守個人聖潔及愛心的見證。這就是神對我們這些末世的信徒的要求。之後增添上去的就是人的自我主張及自作聰明,神必不承認那些行動是為祂而作的。

最後,我懇請小小羊弟兄,不要以台灣的政治角度去評論香港教會與政權之間的事,因為兩地的政治背景不同。本人是地道的香港人,在香港生活了幾十年,信主也幾十年,我個人並不覺得香港教會有受任何不合理的打壓及禁制言論。反而,香港教會近這幾年受到新派及新正統派神學思想影響,神學及教會講台被大大政治化,牧者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常常發放仇恨、反政府的言論及沒有事實根據的陰謀論,令政見不同的信徒彼此相敵,令教會合一的見證大遭破壞,福音工作大受影響。這是魔鬼破壞教會的詭計,請你不要插手。

儘管可能有部分香港信徒認同你所說,但你不代表所有香港信徒(我認識許多本地信徒根本不認同用違法、恐嚇甚至暴力的手段去爭取民主),起碼你不能代表我。我們不需要你那種禱告及祝福。榮光不需要歸給香港,榮光照耀也只能藉著福音及耶穌基督的救恩,不是靠任何社會行動。若你有心記念香港,你可以求主潔淨教會中那些新派神學的毒素,信徒不再沉迷民主自由及「社會公義」,並求神使香港教會重回福音的使命,使更多香港人能信主得救。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3-5)

七千人上

2020927

寫於香港

《給香港的基督徒弟兄姊妹—願上帝的榮光照耀香港》小小羊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27496120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目前的實際情況

 畢哲思(Jerry Bridges)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6:8)

不幸的是,許多信徒生活得好像稱義不是一個永久狀態那樣。這些信徒把他們的永生盼望從他們今天與神的關係中分離出來。他們期望只在死時才「穿上」基督的義袍。與此同時,在這一生中,他們依靠最近所履行的基督徒職責或避免某些罪來感受神對他們的接納。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穿的「義袍」不是來自基督,而是他們用自己的表現來縫合在一起的。

相比之下,使徒保羅生活在一個持續、有意識的稱義狀態中。在加拉太書2:20,他寫道:「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在上文,保羅談論他因信基督而稱義。但這不僅僅是一個過去的事件。相反,他在這裡談論到他目前在一個稱義狀態下的日常生活經歷。正如喬治·斯密頓(George Smeaton)所寫的那樣,「顯然,這不是談論得以稱義的信心,而是談論一個已經稱義的人,他對得到神的接納和經歷神的恩典心存感激。」

對於保羅來說,稱義不僅是發生於過去某一個時間點的事件,而且是他每天都感到歡欣的目前實際情況。保羅做了我們同樣應該做的事。他不再信靠自己的表現,或者因自己缺乏表現而沮喪。相反,憑著信,他仰望耶穌基督和祂的義,從而感受到自己今天、明天、和永永遠遠都能站在神的面前。

節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

分辨的秘訣(三)[不加思索的信仰之十三]

約翰麥克阿瑟

合乎聖經的真分辨力無法通過耳濡目染自動形成,而是伴隨著信徒屬靈生命的成熟漸次出現。前幾日,我們已學過分辨力的主要秘訣,包括常常禱告、追求屬神的智慧、活出正直誠實的生活以及合乎聖經的教導和忠心的教師的必要性。然而,以上所有秘訣如果離開聖靈的內住都將前功盡棄。

依靠聖靈

神的靈是分辨的最終發言人,他的職責是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哥林多前書》2:11說:「……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保羅繼續寫道:

「我們所領受的……乃是從神而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2:12-15

我們分辨是非最終需要依靠聖靈。如果神的靈充滿我們且掌管我們的生命,他將幫助我們區分真偽。

研讀聖經

真分辨需要勤於查考聖經,這一點再怎樣強調都不過分。前述的幾個步驟都不能離開查經。真正的分辨力也不能離開對上帝話語的精通。如果你不讀聖經,世上所有的追求都不能讓你學會分辨。只為分辨禱告並不夠,只有順服也不足以分辨,只效法前人的好榜樣也不夠,甚至聖靈也不能在他的道以外賜你分辨力。如果你真想明辨是非,就必須刻苦研讀聖經。

借助上帝的話語你才能學習分辨的原則。借助聖經,你才能認識真理。唯有聖經能幫助你踏上靈性成熟的道路。

唯有人人忠心教導聖經、查考聖經才能培養出分辨的能力。注意在《使徒行傳》20章,保羅即將離別以弗所的長老,他警告長老在他走後留心有致命的影響會危害到他們(徒20:28-31)。他叮囑他們要警醒防範,時刻準備著。具體應如何行呢?保羅留下怎樣的法寶保護這群牧者遠離撒但的襲擊?只有上帝的道:「如今我把你們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0:32)。

接下來,我們再次來回顧一下《提摩太後書》2:15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請注意這句勸勉的言下之意。首先,這節經文認為善於分辨的信徒必須能夠區分真理的道和16節所說「世俗的虛談」。這個道理似乎有些多餘,但其實不然。事實上,今天的很多信徒都無法區分上帝的道和出於人的愚見。你只消看今天教會和基督教媒體充斥多少無稽之談,或堆積如山的「基督教」書籍如何向人兜售各式奇談,即可知道。我們必須遠避虛談,忠心跟隨上帝的道。我們必須能夠區分真理和謬論。

如何才能做到?「竭力」。「竭力」就像勞動者用盡全力工作,它形容人立志追求卓越。「竭力在神面前得蒙悅納。」這裡希臘文原文的意思是指我們可立於神身旁,作配稱為與神一致的同工。

其次,保羅說這位蒙悅納的工人「無愧」。「愧」是保羅的關鍵詞。任何怠惰的工人都應為他們劣等的工作羞愧。而身為神的僕人,如果漫不經心對待真理的道,這樣的工人更當蒙羞。

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是,如果我們不能分辨真理的道,將在神面前蒙羞。如果我們不能區分真理和屬世的虛談,不能辨認假教師和抵制他們的錯誤,也不熟悉神的真理或缺乏見解,那麼我們理應羞愧。

如果我們想正確分解真理的道,就必須勤勉學習聖經,這沒有捷徑可走。我們唯有掌握上帝的話語,才能「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7)。這是分辨的核心和最終目標。

本文來源:http://www.chinamuzhe.com

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

分辨的秘訣(二)[不加思索的信仰之十二]

約翰麥克阿瑟

分辨不是基督徒生命中與生俱來的素質。作為成聖過程的一部分,我們必須努力追求和操練這種分辨是非曲直的能力。正如我們上次所學(鏈接),分辨的頭兩個合乎聖經的秘訣是恒切禱告和真心追求。這兩者都是分辨的基本條件,但只此還不夠。第三個重要的分辨秘訣是順服真理。

順服真理

一些人可能會說,所羅門雖然智慧無窮,卻晚節不保(王上11:4-11)。「……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王上11:4)。聖經這樣蓋棺定論這位史上睿智無比的人:

「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因為他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王上11:1-9

但所羅門晚年跌倒並非事出突然,他的衰敗很早就露出端倪。在《列王紀上》第3章,即所羅門向神祈求辨別是非的章節,聖經同時記載著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王上3:1)。第3節經文說:「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

由此可見,從一開始所羅門王就沒能完全順服。雖然他睿智無比,能分辨是非,卻不堅持原則,且容忍神的百姓崇拜偶像(王上3:2)——甚至連自己也參與其中!

認識真理卻不順從真理毫無意義。我們若明白真理卻不照著行出來有何益處呢?所以雅各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我們若不順服就等於自欺;無論我們擁有多少智慧和知識,也不會真正有分辨。所羅門是聖經中的前車之鑒,雖然他能明辨是非,最終卻聰明反被聰明誤。不順服真理必然會削弱我們的判斷力。對此,唯一的防範方法是行道而非單單聽道。

跟隨有分辨力的領袖

合乎聖經的分辨的另一個秘訣是:效法那些明辨是非的人。不要追隨那些「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弗4:14)的帶領人。你尋找和效法的前輩應當能夠區分真偽,善於分析虛妄之道又全然拒絕,同時又能夠清楚無誤地教導聖經。你應選擇認真對待神真理的作者所著的書籍來讀,並聽那些正確分解真理的講道。常常跟隨細心思考、批判性思考和擅於反思的教師。如果有人知道在歷史上錯謬教導對教會的危害,你應向他們請教。接受教會守望者的屬靈監督。

我自己正是這樣。我喜歡閱讀一些特定作者的書籍,因為他們擅長分解上帝的話語,他們的判斷令人信服。我若遇到棘手局面,無論神學問題、有爭議的話題或我以前從未聽過的新穎教導等諸如此類的事情,我都會首先參考這些作者的意見。我不會輕信不可靠來源或偏門的神學家。唯有對方善於揭示錯誤又巧妙呈現真理,我才願聽取其意見。

事實上,教會史上的各個時期都有善於分辨的傑出聖徒。我們若想操練分辨力,可以從他們存留於世的寶貴著作中吸取精華。過去一百年間,有無數聖賢為真理作戰,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和梅欽(J. Gresham Machen)只是其中兩位。再早一百年,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霍奇(Charles Hodge)和幾十位19世紀基督教作家也為我們留存了豐富的書面材料,以幫助我們區分真偽。再早一個世紀,還有托馬斯·波士頓(Thomas Boston)、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和喬治·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等真理先鋒。再往前是1617世紀的清教徒時代,這無疑是關於分辨的屬靈資源的盛產期。繼續向前追溯是改教者為上帝之道勇於挑戰傳統的血淚史。

在改教前,幾乎每個時期都有明辨是非的敬虔聖徒,他們敢於扞衛上帝的話語,反對錯誤。例如,奧古斯丁比加爾文早生一千多年,兩人卻為同樣的神學爭戰和教義奮不顧身。加爾文和其他改教者大量借用奧古斯丁思想形成自己的學說,用以抵制錯誤的教導。公元325年,與奧古斯丁同時代的亞他拿修(Athanasius)堅決抵制亞流主義(Arianism),其錯誤教義與當今耶和華見證人所盛行的教義如出一轍。到今天,亞他拿修的著作依然是我們抵擋這一錯誤的權威墶本。

屬靈先賢的作品大多存留至今。我們能從前輩身上學習分辨是非,效法他們如何清楚地用真理抵制謬誤。

在基督身體中,有一群敢於挑戰錯誤教導和與假教師對峙的聖徒,他們能幫助我們保持客觀清醒的頭腦。你要向他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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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

分辨的秘訣(一)[不加思索的信仰之十一]

約翰麥克阿瑟

我們不應隨波逐流,也不應高舉愛心而輕看真理。我們不應為求合一而在教義上妥協。我們不應放棄原則,一味忍讓,這將與分辨相去甚遠。教會若採取上述姿態,無疑是自開城門迎接一切撒但的特洛伊木馬。

神借著他的話語賜給我們真理,又命令我們持守真道,代代相傳。坦白說,當代信徒在這方面做得一塌糊塗。由於我們缺少分辨力,結果正統基督教信仰和盲目的信仰變得難以區分。教會充斥著各種教義上的紛爭、疑團和屬靈混亂。似乎很少有人能注意到,這些問題的癥結在於,多年來很多基督徒已經習慣於膚淺的教導,認為自己應當兼容並包、避免批評和流於表面。除非我們徹底更新我們對待真理的態度,不然教會影響力只會日益削弱,愈漸屬世,且在錯謬的道路上越行越遠。

我們如何才能培養分辨力?教會需要如何做,才能逆轉當下局勢重新回到聖經視角?

追求智慧

第一步是追求。《箴言》2:3-6說:「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它,如尋找銀子,搜求它,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

如果我們不追求分辨,就不可能有分辨。如果我們心中追求的是幸福、健康、富裕、興旺、舒適和自我滿足的生活,我們永遠不能明辨是非。如果我們的信仰受到感覺左右,我們不可能分辨好歹。如果我們崇拜一些地上的宗教權威並且盲目相信所有的教導,我們的分辨力將受損。除非我們凡事都細細察驗,不然我們就免不了落到迷信的光景裡。

我們追求分辨來自一顆謙卑的心。謙卑使我們承認自己會自欺欺人(《耶利米書》17: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謙卑也讓我們不再依賴於個人感覺,鄙視自給自足(《哥林多後書》12:5說「……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因著謙卑,我們轉而用神的話語作為評判萬事的最終依據(《使徒行傳》17:11說:「……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沒有人擁有真理的唯一解釋權。我肯定沒有。我若靠著自己沒有可靠的答案,我和其他人一樣容易自欺。我的感覺像所有人一樣並不牢靠。我不能逃脫撒但的騙局。人人都是如此。要抵擋錯誤教導,唯一的方法是學習分辨,不受情緒掌控,隨時警覺,凡事察驗,用聖經檢驗所有自稱為真理的道理,最後謹慎處理上帝的話語。

因此,追求分辨意味著我們高度重視聖經,同時熱切渴慕正確的解經。神恰是這樣要求我們對待他的道(提後2:15)——如此,當我們真心愛他,自然會強烈渴望分辨是非。

為分辨禱告

第二步是禱告。追求之後,我們自然應當禱告。禱告表明我們的心渴慕上帝。

所羅門在大衛死後登基為王,神在夢中向他顯現,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王上3:5)。所羅門本來可以提出上千要求。他可以祈求物質財富、能力、滅絕仇敵的性命或任何他心中所願的。但所羅門卻向神求能辨別是非:「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王上3:9)。聖經說,「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王上3:10)。

不僅如此,主告訴所羅門:

「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王上3:11-14

請注意,神稱讚所羅門是因為他的祈求全然無私:「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自私與真正的分辨格格不入。追求分辨的人必須樂意放下自己。

現代福音派醉心於心理學和自愛,結果導致今天的信徒沉迷自我以至於完全不能分辨。他們甚至對分辨毫無興趣。他們屬靈上所有的興趣點都在自己身上。他們只願意關注可以滿足自身需求的事物。

所羅門不是這樣。雖然他可以祈求長壽、富貴、健康和財富,但他繞過這一切願望單單祈求能辨別是非。結果,上帝也應許他,只要他遵行上帝律例和誡命就賜他富足、尊榮和長壽。

《雅各書》1:5告訴我們,神必慷慨回應我們祈求分辨的禱告:「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追求和禱告是真分辨力的兩個關鍵秘訣。我們將在下文學習另外兩個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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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

分辨和抵擋邪惡[不加思索的信仰之十]

約翰麥克阿瑟

根據聖經,我們需要具備知識,又熱愛真理,才能擁有真正的分辨力。正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21所說,每個有分辨力的信徒都應「善美的要持守」。但只這樣還不夠。今天,有太多牧師和教會領袖想當然地認為,如果他們只傳講真道,會眾就能耳濡目染、遠離歧途。其實,只這樣還不足以培養真正的分辨力,因為保羅隨即又補充道:「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5:22)。

「禁戒不作」原文作“apechō”,意為「克制自我」、「遠離某物」或「斷然回絕」,語氣強烈。《帖撒羅尼迦前書》4:3中「遠避淫行」和《彼得前書》2:11「禁戒肉體的私慾」所用的也是這個詞。我們肯定應當禁戒「各樣的惡事」,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惡的行為。但在這段經文中,禁戒的主要對像是乖謬的教導——錯誤教義。你需要在上帝話語的光中驗察萬事,一旦發現錯誤,即不合乎真理的、錯誤的或者與正統教義相左的教導,就應立即回絕。

聖經並不允許信徒接觸邪惡的事。一些人以為,抵擋錯誤教導的唯一方法是知己知彼,鑽研錯誤教導,掌握它與真理之間的細微差別,再對其抨擊。我認識一些基督徒,他們熟悉異端勝過熟悉正統的教義。一些基督徒沉迷於屬世的哲學、宴樂和主流社會文化中。他們以為,使用這樣的策略有助於在世人面前做見證。

但這種策略完全是本末倒置。我們應聚焦於認識真理,遠避錯誤的教導。

我們當然不應遁入深山老林,以防受到所有錯誤勢力的影響。但我們也無須成為研究邪惡的專家。使徒保羅說,「……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羅16:19)。

根據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KJV)聖經,《帖撒羅尼迦前書》5:22被譯為「各樣看似邪惡的事要禁戒不作」。「看似」這一詞的希臘文原文是“eidos”,直譯為「所見之物」。但新美國標準版(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NASB)聖經的翻譯更佳,其把經文譯為「各種形式的邪惡」。也就是說,無論邪惡以何種形式表現,我們都要完全拒絕。

根據這節經文,我們應完全拒絕「宗教融合」(syncretism)。宗教融合主張集合各種宗教和哲學觀念,融會貫通。有些人(甚至包括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不加區分地吸收各種異端和流派學說,希望採擷眾家之長。但凡看到自以為好的教義,他們就納入自己的信仰體系,最終用宗教融合的手段形成自己的一套獨特的宗教信仰。

一個宗教融合人士可能會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21試圖證明其宗教融合方法的合理性。「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這不正是他所做的——凡事察驗嗎?但他真正所做的恰與這段經文所要求的相悖,因為緊隨21節經文還有一節(22節)說:「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

錯誤教義當中絕不可能包含真理。一般而言,即使最劣等污穢的異端也可能會有些道理。這是撒但狡猾的伎倆,它常常在真理中摻雜虛謊來破壞真理。真假參半的道理往往比直截了當地否認真理的妄語更有說服力,殺傷力也更強。如果你以為所有來自基督教電臺或電視節目的教導都很可靠,就會導致輕信和盲從。如果你以為所有看似熱愛真理的人都表裡如一,你大概還沒見識撒但的手腕。因此保羅說:「……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林後11:14-15)。

撒但也會把他的謊言偽裝成真理。他並不總是公然向福音宣戰。他極有可能把不易分辨的錯誤教導帶入教會,以此攻擊教會。他慣於借用特洛伊戰爭「木馬屠城術」把假教師帶入教會,他們「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彼後2:1)。這些人自稱是代表耶穌基督說話,他們可親可愛,魅力十足,實際卻是撒但謊言的代言人。一旦他們成功引誘門徒跟從他們,撒但就開始在教會全面擴散他悖謬的話和謊言(徒20:30)。他會使用聖經撒謊(太4:6),也會使用騙術和偽裝。他會把虛謊扮成真理。他喜歡宗教融合,使邪惡看似善美。

所以,我們應當凡事細細察驗,拒絕任何錯謬、腐敗和可疑的道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今天,數百萬教會信徒因為融合聖經真理和屬世觀念而陷入特洛伊城的「木馬計」不能自拔。還有很多人輕易相信所有貼上「基督教」標簽的言論。他們沒能凡事察驗,也無法持守真理,禁戒邪惡。結果,他們在錯誤教義面前毫無抵擋之力,也只能輕易相信。

這並非真正的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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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

最危險、最錯謬的異端就是天主教

吳主光

天主教是異端之一:有人認為,自從1963-1967年第二次梵蒂崗會議之後(這次會議的主旨是專為推動「教會大合一」的。但是天主教不但與基督教,東正教各教會合一,同時也通過議決案,認為所有宗教人士只有行善就可以得救,並且廣泛地與各種宗教越來越頻密地舉行合一會議),天主教有了許多改變。但是,我們研究「第二次梵蒂崗會議」(2nd Council of Vatican 19631967 AD),發現並不是這樣。因為:

一,天主教教皇約翰廿三在會議一開始就宣佈說:「教會一直以來均譴責宗教改革那些錯謬。我們經常以最嚴厲的態度來咒詛他們。如今、教會基督的新婦,願意用恩慈的良藥來代替嚴厲…….因此、天主教教會現在借著這次『大合一會議』舉起了宗教真理的火炬,向那些分離的弟兄們招手,我們願意以母親的慈愛,忍耐地,充滿慈憐地,等待你們歸回。」由此可見,天主教認為我們是「浪子」,她是「母親」,「合一運動」被看為「歸回運動」。

二,教皇又說:「這次會議完全不是為討論天主教的基本教義應有何種改變……,我們乃是以一種平靜的心境,堅守教會一直以來所擁有的全部教訓,就如『天特會議』、和『梵蒂崗第一次會議』所宣佈的法案一樣;然而、所有基督徒,普世所有教會,都盼望我們能維持大公教會(Catholic)的精神(意思是保持合一),要我們透過教義上的認同,重整彼此的信仰良心,一同踏步向前,與正統權威的教義完全吻合……。」請注意、教皇在這段話中,很清楚地「確定」天特會議那一百多條「咒詛」,並且表示堅守不變,這樣的態度,是「招降」,還是盼望「合一」?

三,天主教想要控制世界的野心不斷上升(許多國被傾覆,計劃與歐盟重建神聖羅馬帝國,最近又宣佈想要遷都耶路撒冷,與納稅黨和黑手黨拉上關係)──請參考「祈理魁神父傳」。自從六零年代靈恩運動滲入天主教以來,天主教兩次與福音派領袖簽署“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現今又與信義會簽署聯合,與此同時,天主教宣告接納創造進化論,又在第二次梵蒂崗會議通過各種宗教人士都可以因為善行而得救,又全力接攏歐洲的回教……等等。凡此種種行動,足見天主教不是為真理而聯合,乃是為想要聯合眾教會和眾宗教的世界首領。天主教近代准人讀聖經,准人接受靈恩運動,接納創造進化論,與聖經公會合作,在歐洲全力與各教派,各宗教聯合,這些不尋常的行動,很顯然是另有目的的。

四,教皇約翰廿三所推動的「大合一運動」,不但為基督教各大宗派,同時也為東正教,回教,印度教,佛教,喇麻教,鍚克教,猶太教,和世上所有宗教,因為他在「梵蒂崗第二次會議」開始不久就宣佈說:「天主教教會認定自己有責任推動全球合一……,包括那些不在同一個羊圈的也在內。」自此、教皇就不斷與各宗教的代表接觸,1986年更邀請了世上一百六十個宗教代表出席合一會議;到1996年十月,更舉行了一個為期四天的「宗教合一會議」,與會者,有四百多位來自世界各國不同宗教的代表;他們出席了28次圓桌會議,70次祈禱會;還邀請了聯合國的秘書長等人參加。大會宣佈說:「今後我們中間不再有任何『聖戰』,因為只有和平才是神聖的,神的名字就是和平.但願宗教不再挑啟任何仇恨。」筆者認為天主教這樣的合一運動是很清楚的,她不是想要在真理上合一,說清楚一點,教皇想要成為「世界各大宗教的領袖」,因為與其與基督教合一,不如與全世界所有宗教合一!弟兄姊妹們,聖經預言末世將有一個「宗教大合一運動」,好讓「敵基督」能迷惑普天下,受牠的印記,使魔鬼有機會統治全世界。

五,第二次梵蒂崗會議通過對異教的態度如下:(以下一段文字錄自「羅馬天主教的福音」一書第五章)

行善的佛教徒又怎樣? 如果像天主教教會所說的,神接納天主教徒可以借著善行來賺取救恩,那麼猶太教徒、回教徒、印度教徒、佛教徒,甚至不可知論者等人的善行又怎樣呢? 第二次梵蒂崗會議形容全人類都是屬￿同一個社會的,因此各種不同的人所發問關於生命和神的問題都是相同的。1 會議又認同猶太教、佛教、印度教、和回教的屬靈價值觀,和道德價值觀。會議說,這些非基督教的宗教人士,「是與神的百姓(指天主教教會)在好幾方面有關係的」因此都在神同一個救贖計劃的範圍內。甚至那些信仰最原始宗教信仰的人也包括在內:「神既然將生命氣息賜給所有人和所有生物(參徒17:25-28),救主耶穌既然又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4)神必不會遠離那些在影兒和偶像狀態下尋求未識之神的人。那些人雖然不知道基督的福音,也不認識基督的教會,但是這不是他們的錯。雖然如此,他們仍然憑著真誠的心,又靠著聖靈的恩典,又照著自己良心直覺所能知道的,盡了力量去尋求神,這樣的人應該賺得上天堂的權利才對。我們認為,天意不會忽略那些對神不能準確認識的人。他們不能準確地認識神,決不是他們的錯。神必然會幫助他們得救的,所以我們相信他們不會沒有恩典的幫助,使他們可以掙扎去過一個為善的生活。」 第二次梵蒂崗會議在1965年這種史無前例的開放態度,使當時的天主教徒大大吃驚。那時,一般平信徒都耳熟能詳的,常常聽見教會勸勉他們要多多奉獻,好幫助教會傳福音給「異教徒」,和拯救他們的「小孩」。但是自從聽到第二次梵蒂崗會議的意向之後,人們紛紛改變他們的世界觀了。因為他們要被逼承認其他宗教信仰都是有效的得救途徑,只不過遠遠比天主教的信仰落後而已。

六,但是,他們是變得更好,還是變得更壞呢?近代有一群天主教神父和修女(約五十名)離開了天主教,組成一個機構,名為“Good News for Catholics”,專事向天主教徒傳福音。他們出版了許多研究天主教的書籍,製作了一些錄影帶(其中一盒名為“Catholicism in Crisis”,許多年前吳主光弟兄已經從北美洲帶回給香港平安福音堂眾同工看。同工們看了,都很有感動,並且立即向作者取得翻譯中文的版權,想要將之製作成為中文版,供眾教會觀看。只可惜這計劃『胎死腹中』)。最近,這機構的主席James McCarthy又出版了一本書,名為“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作者在書中介紹指出,本書搜集了天主教全部最具權威的資料,其中包括了1994年由天主教梵蒂崗總部出版的最新《天主教要理問答》(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說是為了出版一本可以代替過往許多不同的文獻和權威,供全世界所有教會應用。根據James McCarthy的研究指出,他認為天主教是百分之百的異端,是不能叫人得救的。而且一切跡象都顯示,他們在近代反而越變越壞。為甚麼?因為:

連一條信條也沒有改變:天主教仍未除去其信仰上的錯謬,例如:功德觀念、受苦可以贖罪的觀念、彌撒、跪拜「聖體」、煉獄、告解禮、懺悔禮(penace,有「受苦贖罪」的功能)、馬利亞神學、拜聖人、偶像、鬼節、萬聖節、教皇和主教團無誤教誨權柄、Catholic的觀念、次經和偽經、遺傳、天特會議過百條咒詛等等。一般人認為天主教的所謂改變,只不過是准人讀經(但不准人解經),准人傳福音(為要與基督教爭平衡),准人與基督教接觸(其實是指「靈恩運動」,和與基督教進行的「大合一運動」)。我們知道,這些外表「做法」改變一點點是無濟於事的,因為代表他們信仰的是「信條」。可是,天主教至今,連一條信條也不肯改變。(按:據說,美國近代出現一些所謂『福音派天主教徒』,因此J. I. Parker等人認為,為了支持這些『福音派天主教徒』,應該與天主教對話。我們卻要指出,這些『福音派天主教徒』若然真的照聖經信了耶穌,成為得救的基督徒,就不應該再以天主教徒自稱,應該離開天主教,改稱為更正教徒才對。我們猜測,這些所謂『福音派天主教徒』只不過是在一部份信仰上不同意於梵蒂崗而已,他們認為其餘大部份信仰還是以天主教為特徵,所以他們才保留自稱為天主教徒。再者,我們又懷疑J. I. Parker的回答不誠實,因為如果真是為這群『福音派天主教徒』而與天主教對話,就不應該先後兩次與『梵蒂崗』方面簽署“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宣言,而且第二次簽署還是在「信仰」上簽署聯合的。

教皇道歉連一句也沒有關係信仰上有錯謬:天主教教皇雖然在去年向全世界道歉,卻沒有承認自己在真理上有錯謬,只將責任歸咎部份天主教徒。不錯,現今的教皇有很大的改變,他甚至公開宣佈接納「創造進化論」;他按立了歷史總和那麼多位天主教聖人,被天主教人士批評為「聖人製造工廠」;他又按立了差不多相等於全世界主教總和一半那麼多位主教,被人懷疑他是為鞏固自己勢力和某種特殊目的而作的;他花了上億美元來製作一大批卡通錄影帶,送給東歐的回教徒,說馬利亞在花地瑪顯現時曾提及回教某一個聖人是馬利亞的親屬雲;他又派許多專人沿著十字軍東征的路線,逐家逐戶向回教徒「道歉」,很明顯是為要拉攏他們;他又廣泛而大肆地與基督教各教會,各宗教領袖,舉行多次大型的聯合會議;最叫人觸目的,是他竟然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屠殺猶太人,異端栽判和十字軍所在歷史上殺盡千百萬不同信仰的人而在電視中向全世界公開道歉,然而,他的道歉只歸咎部份不良的天主教徒所為,連一句也沒有提及,是因為天主教在信仰上有錯謬所致。

狂傲的態度連一點也不肯降卑:有許多人認為教皇為人謙卑,和譪可親。但這只不過是他的外表而已,他到現在還是以「教皇」自居(有人認為Pope不應該譯為教皇,乃應譯為教宗。其實Pope這字的原意是「父親」,但其行徑和權力實實在在是「教皇」,因為舉世人人皆知,梵蒂崗是一個國家,各國有領事館設於其中,它裡面有自己的錢幣,有自己的郵政。教皇所戴的冠冕原是古波斯王朝君皇所載的三層冠冕,而波斯皇的冠冕是立為波斯人的「王」和「神」而用的。教皇到現今還是沒有放棄全世界的政治影響力,更沒有放棄「教皇無誤」的權柄。天主教認為教皇的地位就是代表「基督在世上的地位」,是世上沒有任何法庭,任何政權,任何君王可以審判他的。他曾經在歷史上與歐洲列國選出來的大帝聯合,組成「神聖羅馬帝國」,大帝代表世俗最高的權力,教皇則代表屬靈最高的權力。並且教皇一直認為自己的權力比大帝的權力更高。不少神的僕人指出,教皇現在正籌備一切,拉攏各大宗教,好與歐洲聯邦即將選舉出來的「總統」聯合,重組「神聖羅馬帝國」。

天特會議百條咒詛,連一條也不肯廢除:1545-1563 AD天主教因為在三十年爭戰中打不過支持宗教改革的歐洲北方聯盟國,於是就召開著名的「天特會議」,通過超過一百條「咒詛」,要「咒詛」信義宗教會領導的宗教改革運動(時至今天已經四百多年了,這些「咒詛」完全沒有帶給基督教任何禍害,可見神並不與他們同在,叫他們的咒詛有效)。現今教皇公開向全世界道歉,然而,教皇完全沒有為這一百多條咒詛道歉半句;再者,梵蒂崗又在1963-1967 AD藉著著名的的「第二次梵蒂崗會議」來推動宗教合一運動,然而在這次會議的一開始,天主教不但沒有收回這一百多條咒詛,反而立即加以「確認」。試問這種態度是改善了嗎?

殺人之多,無一被殺者被平反:天主教的異端裁判所在歐洲各國殺人無數,據說,單單在西班牙一個國家,就殺了六百萬。天主教的十字軍也殺人無數,據說單單在法國南部就殺了五百萬與天主教不同信仰的教派“Algenses”,另外又在德國南部殺了六百萬“Waldenses”,只剩下極少數逃上阿爾比斯山,躲藏直到近代才敢出來。據說這派信徒的信仰非常接近我們平安福音堂的信仰雲。另外,在三十年宗教爭戰中,德國死亡的人數竟然多達全國一半以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天主教又支持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六百萬。如果將歷史所有被天主教殺害的人數加起來,相信世上再找不到任何一個暴君,或一個邪惡的組織殺人多過天主教的。然而,天主教教皇在最近向全世界公開道歉,只將責任歸咎「一些不甚明白教理的天主教徒」,完全沒有為這些殉道者「平反」,或承認自己在信仰上有任何過錯。這怎算得上是真心道歉?我們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天主教的公開道歉行動是另有所謀的,因為她要推行宗教大合一運動,若不道歉,這運動勢必難以成功。

馬利亞的屬靈地位不斷被提升:如果說天主教有了很大的改進,那是指他們越來越將馬利亞的屬靈地位提升,這是不錯的。馬利亞在歷史上被稱為神之母、天后、女中保、萬福童貞馬利亞……等,到了1856年更通過「馬利亞無罪成孕信條」,到1950又通過「馬利亞升天信條」。其間,天主教不斷發放出馬利亞在各地顯聖的傳聞,並且借著這些所謂顯聖的事蹟,不斷肯定過往一些未經證實的信念。我們應該希奇,天主教對馬利亞的敬拜和尊崇如此之高,信義會和所有願意與天主教合一的福音派教會領袖們,為甚麼不追問這一點就表示與天主教合一呢?就以溫偉耀為例,他對筆者說:「我其實不贊成盧雲神父的馬利亞神學觀念的」,但溫偉耀卻在他著的書中公認「盧雲神父比基督教歷史上任何一位神的僕人更偉大,是溫偉耀最敬佩的屬靈導師」。

我們認為天主教現行所傳的福音,是完全不可能叫人得救的。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現今的教皇和主教們,並絕大部份天主教徒都是未得救的假基督徒。所以,「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的經訓仍然生效。我們又認為,如果在天主教裡面真的有人不按天主教教義信主,乃按更正教的教義信主,這些人是應該立即離開天主教,不應再以天主教徒自稱;他們一天若以天主教徒自稱,就表示他們仍保留有天主教特色的信仰,以至他們不能認同和歸入基督教任何宗派教會,所以我們認為這樣的人是仍未得救的。我們根據聖經的預言,有非常高的把握(雖在法理上不能百份之百證實,亦相信非常接近百份之百)知道,天主教就是啟示錄所預言的大淫婦,其合一運動的最終目的,是為「假先知和假基督」舖路。因此,我們認為普天之下所有異端之中,「最危險、最錯謬的異端」就是天主教。

大衛鮑森的異端言論:信徒的結局有可能是在地獄裡

小草

大衛鮑森(David Pawson 1930 – 2020年)是英國人,他是台北靈糧堂(好像是2010年時)引進到華人教會裡來的,他的很多講道視頻被譯成中文在網上流傳。台北靈糧堂是靈恩派,早就嚴重偏離了聖經真理。台北靈糧堂所推薦的人還是要小心提防,雖然他們說大衛鮑森是當代聖經權威教師,但問題是,有多少人承認這位權威?至少,我沒看到美國正統的基督教界裡有誰在推薦大衛鮑森。幾年前,我寫了一篇文章指證大衛鮑森講道裡的一些錯謬,詳見《大衛鮑森(David Pawson)牧師講道裡的錯謬 

前不久,在youtube上,偶然看到大衛鮑森的一個講道視頻,標題為《Belivers In Hell》(信徒在地獄裡)。信徒怎麼可能會在地獄裡?我就去聽看他是如何得出這個錯誤的結論。下面是他這個講道視頻的兩張截圖:


這兩張截圖的字幕是大衛鮑森說的話:Christians have to do many things if they’re going to be saved eventually. I must confess I’m  not saved yet; I’m looking forward to being saved 。(0720 – 0741)意思是:「基督徒如果要最終得救,那就必須做許多的事情。我必須承認,我還沒有得救,我正期待著被救贖。」

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弗2:8-9)一個罪人的得救100%是神的恩典,完全不是靠人的行為,是唯獨恩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羅11:6

但是,大衛鮑森竟然認為一個人的得救是離不開自己的許多行為,是要靠自己做許多事情才有可能得救。所以,他都不敢說自己已得救,也不知道自己最終是否得救。他這樣的觀點是違背了唯獨恩典,唯獨信心,這兩條基督教最核心的教義。那麼,大衛鮑森究竟是怎麼得出這種錯謬的觀點呢?下面是他在視頻裡(5746 – 5941)所講的一段話:

But I come to the point of my talk to you: There are believers who will finish up in hell – and I tremble to say that because I’m a believer and I believe in hell as a possibility. There’s a fear in my heart that, having preached to others, I might finish up there myself. Now what does Christ say about this? What can believers do that would mean they would finish up in hell? The amazing thing is that most of the teaching of Jesus on this score is on what they don’t do! And that what Christians don’t do could finish up on the wrong side of judgment. 

There’s a whole chapter in Matthew, chapter 25, in which Jesus was talking to his followers, not to the crowd, not to unbelievers, but to believing followers. And he said, first you can run out of oil and not enough oil to keep your lamp burning until the end. And that’s why I fear God at the age of 86. There can be temptations at the end. Those who don’t keep up the oil which is a reference to the Holy Spirit surely; Christians who just can’t keep it up and run out of oil before they should

他這段話的意思是:

我想對你說的是:有些信徒的結局將是在地獄裡,我是戰戰兢兢這麼說的,因為我是一個信徒,並且我相信有落在地獄裡的可能性。我內心有種恐懼,我向別人傳道,但地獄卻可能是我自己的結局。基督怎麼說呢?信徒是做什麼而落到地獄裡呢?令人驚訝的是,耶穌在這方面的大多數教導,是有關所沒有做到的。基督徒所沒有做的會讓他們落在審判的不好的那邊。

 

馬太福音第25章,是耶穌向他的跟隨者說的,不是向大眾,或不信者說,是向跟隨祂的信徒說的。祂說,首先,你的油會耗盡,以致沒有足夠的油使燈一直燃燒到最後。這就是86歲的我敬畏上帝的原因。最後可能會有誘惑。油是指聖靈,那些不持續預備燈油的人,是無法堅持下去的基督徒,他們的油過早就耗光了。

在大衛鮑森的這段話裡,他再次聲稱信徒是有可能落在地獄裡,還以自己作為例子加以說明。當時他已86歲了,對自己永恆的歸屬還全無把握,還認為地獄有可能是他自己的結局。主耶穌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屬主耶穌的人,是不會滅亡的。經上又說,「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主所救贖的人,祂都會救贖到底。所以,根本就不會有主所救贖的人最後是落在地獄裡這樣的事。

大衛鮑森以主耶穌所講的十個童女的比喻來作為他錯誤觀念的根據,這只能證明他對這個比喻的解讀是錯誤的。十個童女的比喻並不是說明信徒有可能落在地獄裡,因為,不預備油的那五個愚拙的童女並不是指真信徒,而是指沒有真實屬靈生命的假信徒,或掛名的基督徒。聰明的童女與愚拙的童女在一起等待新郎,在外表上,看不出她們有什麼不同,她們都是童女,都有燈,也都在等待新郎。但是,等到半夜黑暗時,聰明的童女因為燈有油可以發光,而愚拙的童女雖有燈,但卻沒有油使燈發光,這時她們內在生命本質的不同就表露出來了。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太5:14-15)經上說,「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真信徒是黑暗時刻的明光,不能發光的並不是真信徒。十個童女的比喻裡的油究竟指什麼?我看過一些解經家和牧者的解釋,他們有的認為油是指聖靈,有的認為是指屬靈的恩典,還有的則認為是指得救的信心。雖然在油的喻指上有不同的解讀,但正統的解經家和牧者都一致認為,愚拙的童女是指有基督徒之名,但卻是沒有重生得救的假信徒。

解經是不可以違背教義的,違背教義的解經是錯誤的,當然,錯誤的教義也會導致錯誤的解經。我不知道大衛鮑森錯誤的解經和錯誤的救贖觀之間的因果關係如何,但基於他這種錯誤的解經和錯誤的神學觀,他的講道就難免會有很多潛在的偏離真道的危險,最好還是別聽他的講道。大衛鮑森到86歲時還認為自己的結局有可能在地獄裡,他這樣哪會有平安和喜樂?現在有很多純正的、好的講道可選擇,何必聽他這種參雜了嚴重錯誤的講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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