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

大衛鮑森牧師講道裡的錯謬

小草

大衛鮑森牧師(David Pawson)是英國人,他的很多講道和視頻被譯成中文在網上流傳。最近看了一些他的講道,發覺他的一些解經和神學觀是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1.  有關罪和罪人

在大衛鮑森牧師的《新約縱覽:路加福音》講道文字稿裡,關於罪和罪人,他這麼說:

路加特別關注罪人,請注意罪人是指誰呢?別以為罪人是指那些惡貫滿盈的壞蛋,食人魔、重刑犯,這些都不是聖經所指的罪人……罪人就是說自己無法遵守那些律法的人。生活真辛苦……接著我說,耶穌彌賽亞來了,祂是罪人的朋友。祂不喜愛遵守律法主義、自以為義的人,祂要作罪人的朋友,就像我們的導遊和司機。祂愛他們,他們也愛祂……他們都是好人,不是壞蛋罪犯,也沒有惡貫滿盈,他們人很好。但是他們沒有辦法遵守律法,因為生活太辛苦了。這就是聖經所說的罪人,耶穌愛罪人。他們也愛耶穌。真奇妙。那就是法利賽人恨惡耶穌的原因。因為祂跟那些不守律法的人混在一起。所以這是非常博愛的福音,同時也是超自然的福音。

鮑森牧師認為,罪人是因為生活太辛苦了,沒辦法遵守律法,所以就違背了律法,以致成了罪人,但這些罪人並不是壞蛋罪犯,而是好人,他們不僅是耶穌所愛的,他們也愛耶穌,鮑森牧師這樣的說法是非常的荒謬,是與聖經所啟示的真理徹底相背。

何為罪人?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聖經講得很清楚,所有的人都是罪人,連一個無罪的義人都沒有,自亞當夏娃犯罪後,所有亞當夏娃的後裔都是罪人,沒有例外(這裡所講的所有人不包括主耶穌,雖然祂也是人,但祂也是神,是神道成肉身,與我們全然不同,祂是全然無罪的)。所以,罪人並不是因生活太辛苦,違背了律法才成為罪人的,乃是人人生來就是罪人,「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如果違背律法的原因是生活太辛苦,那麼,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為什麼會犯罪?伊甸園是神賜給亞當和夏娃的樂園,他們不用辛苦勞作就有豐富的各式菜蔬果子可以吃,「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但就是在不用為生存辛苦的美麗樂園裡,亞當夏娃犯罪墮落了,從此人才需要辛苦的勞作,「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3:17-19)。人之所以要辛苦勞作,才得糊口,是人類犯罪的結果,而不是犯罪的原因。所以,鮑森牧師把罪的結果和原因搞顛倒了,倒果為因。

如果罪人是因為生活太辛苦而成為罪人,那麼,神救贖罪人只要改變他們生活外在的狀況就好了,讓他們的生活無需那麼辛苦,何需要主耶穌降世為人來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主的死並不是讓人生活不再辛苦,人照樣要為生存而奔波忙碌。如果生活太辛苦就無法遵守神的律法,那麼主耶穌為什麼就能遵守神的律法?難道祂在世的生活不辛苦?豈不知,經上說,「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主在十字架上所承受的苦痛,超過世上任何人所受的苦痛,遠非我們人能完全理解和描述,但主在這麼沉重的苦痛下,卻沒有犯罪,完全順服了神的旨意。把犯罪歸於是生活辛苦所致,純屬就是無稽之談,會進一步引申出種種背離聖經真理的謬論出來。所以,鮑森牧師這樣的謬說,是相當嚴重和不可忽視的錯誤。

鮑森牧師認為聖經講的罪人並不是什麼壞蛋,而是好人,是愛耶穌的,這又是他在亂講。在神的眼裡,人並不是分為好人和壞人,而是分為罪人和義人,好人和壞人之分是世俗對人的分法,是照人的好壞標準來衡量的。無論是世俗認為的好人還是壞人,在神的眼裡,都是罪人,好人是罪人,壞人也是罪人,人人都是罪人。所以,鮑森牧師把罪人說成是很好的人,這是很荒謬的。因為,人人都是罪人,罪人要都是很好的話,哪還有什麼壞人?可見他的邏輯混亂。他還說罪人愛耶穌,按他這麼說,人人都愛耶穌了,因為人人都是罪人。這麼說來,天下沒有人是恨耶穌的了,但這很明顯是荒謬的結論。主耶穌很清楚地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 (約7:7)所以,世人是恨主耶穌的。罪人還沒悔改歸向神之前,都是與神為敵的,而不是愛神的,「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西1:21)所以,鮑森牧師說罪人愛耶穌,那是與聖經的啟示徹底相背,是很荒謬的。

2.  耶穌的肉體是有罪的

大衛鮑森在《奇妙耶穌:道成肉身》的講道裡,說耶穌的肉體是有罪的肉體,還說這是聖經說的,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見下圖:

聖經說耶穌是無罪的,代替我們這些有罪的而受死,「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只有無罪的才能代替有罪的,有罪的不能代替有罪的,有罪的死是因自己的罪而死,沒有代贖的功效。主耶穌之死是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主耶穌不僅沒有犯罪,祂的肉身也沒有罪性(也稱為原罪)。

肉身的罪性,也稱為原罪,是由亞當一代代傳下來的,「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的,這個人就是亞當,因經上又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林前15:22)所以,亞當是罪人的代表,所有亞當的後裔都是罪人,都無一例外地繼承了亞當的罪性,都有原罪。

而耶穌是神子道成肉身,是女人的後裔,而不是亞當的後裔。耶穌雖然有肉身,但卻沒有原罪,祂的肉身沒有罪性,是無罪的肉身。經上說,「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耶穌有罪身的形狀,但這不是說,耶穌的肉身是有罪的,這句的英文是,God sending his own Son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直譯就是,神子以罪身相似的樣子被神所差。既然是與罪身相似的樣子,那就不是罪身,而只是在形狀上相似,是與罪身在本質上有別的。如果,主耶穌的肉身與罪人完全一樣的話,那就不是與罪身相似了,而就是罪身了。

如果主耶穌的肉體是有罪的話,祂的死還能有代贖功效嗎?如果有的話,那等於說,有罪的肉身可以代替罪人死,有代贖罪的功效,這麼說來,那些還沒有犯罪行為的嬰孩或胎兒的死也有代贖功效了,那神還有啥必要非得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來受死呢?神還有什麼必要付出如此的重價來贖我們的罪呢?豈不可以讓一些還沒有犯罪行為的肉身的死來代贖?正因為有罪的肉身的死是沒有代贖功效的,是自身罪的工價,不能再代替別的罪人付上罪價。只有無罪的肉身的受死,才有代贖的功效,所以主耶穌才生為女人的後裔,而不是亞當的後裔,沒有繼承亞當的罪性。主耶穌的肉身是無罪的,否定這點的話,主耶穌的受死就沒有代贖的功效了,這是與聖經的啟示徹底相背了,因經上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耶穌基督的流血受死,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為祂的百姓付清了罪債。

3.  救恩會失落

大衛鮑森牧師否定「一旦得救,永遠得救」。2010年他到臺灣講道,當時臺灣的GoodTV對此有個特別的報道大衛.鮑森牧師研經培靈會特別報導(若打不開,這裡有轉載大衛鮑森牧師研經培靈會特別報導在這篇報道裡,有下面這麼一段介紹了大衛鮑森的救贖觀: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談到關於救恩的見解,大衛鮑森牧師挑戰弟兄姐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句話的正確性,從聖經來看這句話是否正確? 他的答案是:一次得救,不代表永遠得救。他認為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我還未得救,但我盼望得救。

 

大衛牧師認為這種說法好像得救是「過去式」,二十年前得救、上星期得救,似乎工作已經完成了,可以忘記了,而他卻是「在被救的過程中,仍然盼望得救」。

 

大衛牧師從聖經看到,救恩需要時間,而且需要很多時間,在新約裡用的最多的是未來式,保羅說我們比初信之時更靠近得救,而不是已經得救。 大衛鮑森帶來一個關於得救的觀念:我們都是在得救的旅途中,而「受洗」,只能代表「開始被救」。直到耶穌再來,我們若是能持守真道,耶穌說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那一天就可以大聲喊說:「一旦得救,永遠得救。」

在大衛鮑森的《新約縱覽:約翰福音(一)》裡,他再次重申了這個觀點,如下:

你今天若相信耶穌,今天就能享有永生,你明天若持續相信耶穌,明天就能享有永生,你若持續相信耶穌,就不會滅亡,而會持續得到永生,這一點很重要,「一旦得救永遠得救」是一個陳腔濫調的說法,新約聖經上找不到這種話,但是很多人作見證的時候,只能夠講,很久以前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他們所憑靠的根本就不可靠,我今天會得救是憑靠今天的信心,明天的信心會救明天的我,持續相信就會持續得永生,這就是約翰寫福音書的目的。

按大衛鮑森的說法,沒有一個人在活著的時候能肯定自己是得救的,就算今天是真的信耶穌,也不能保證明天或將來還信,所以也就不保證明天或將來都是處於得救的地位,這等於是說,神賜給個人的救恩是會失落的,一個人是不是最終得救,得等到死後才知道,今生是無法確定的。他認為他自己還未得救。這是何等荒謬的說法! 

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一個罪人的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是因信得救,但連信心也是神所賜的,而不是出於自己。既然信心是神所賜的,難道神會今天賜一個人信心,明天就收回不賜他信心,以致他明天變成沒有信心?要是這樣的話,神豈不反復無常?可見,大衛鮑森這種信心可能時有時無的說法,是極為荒謬的,會讓人以為神的作為好像戲耍一般,會隨意變來換去的。

主耶穌很清楚地說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所以,一個人得救與否的終極原因是有否被神所揀選,而不是由人自己的選擇來決定的。那麼,神對自己所揀選的人,怎麼可能今天揀選他得救,明天就不揀選他得救呢?然道神的揀選也會變來變去?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神的揀選是在創世之前就完成了,「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且神的揀選是不會變來變去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被神所揀選的人會不失去救恩以致不得救嗎?不會!因為主耶穌說了,「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6:39-40)所有被神所選召的,一個都不會失落,都有永生。這樣的保證,不是靠人自己努力去保守,乃是靠神的恩典和大能,「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1:24

若我們最終得救與否是要仰賴我們自己來持守住信心的話,那麼我們得救的盼望就是盼望自己能持守住信心了,就是把盼望建立在自己的身上,而不是單單基於神的應許之上。這樣的話,我們的盼望就會淪為絕望,因為盼望我們這麼軟弱和不可靠的人,還不就是讓我們失去盼望而絕望嗎?所以,要真的去接受和相信大衛鮑森的這種觀點的話,就可能常常掙扎在疑惑之間,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得救。長期如此下去,就極易落入無望的狀態裡,這對於信徒的生命是極具破壞性的。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3:3)成全我們個人得救的乃是靠聖靈,靠神的救贖大能,而不是靠我們自己。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2)主耶穌不僅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也是我們信心的成終者,祂不是只創始我們的信心,然後就讓我們自己去維持和成終信心,否則我們在得救上就有個人的功勞了,就有可誇口的,但聖經很清楚地否定了我們在得救上的功勞。「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9:16)救恩唯獨出於神的恩典,人毫無功勞可誇。

4.  死後有機會得救,上帝有不公

人死後究竟還有沒機會聽福音,有沒機會悔改得救呢?主耶穌所講的在陰間裡的財主,顯明了,人死後歸屬已成定局,無法再更改,「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16:22-26)信從福音,悔改得救只能是在活著的時候,所以財主才會求亞伯拉罕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路16:27-28

經上講,人死後有審判,是照這他們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在寶座前。展開了,另有一卷展開,生命冊。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13)經上從沒說人死後在陰間還有機會聽福音,或還有機會得救,因為人一死,其在世的行為就劃上了句號,沒有機會再認罪悔改,就只等著神的審判。

大衛鮑森在他的講道《新約縱覽:彼得前後書(二)》裡,卻謬解彼前經文3:19-20,以致得出死人還有第二次得救的機會,這段經文為,「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英文為: In which he also went and made proclamation to the spirits now in prison, who once were disobedient when the patience of God kept waiting in the days of Noah,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rk, in which a few, that is eight persons, were brought safely through the water(彼前3:19-20)大衛鮑森對此是這麼解釋的: 

耶穌在不到一周的時間裡經歷全部三個階段,祂降生成了有肉身的靈,然後死在十字架上,將祂的靈交給上帝,身體被放在墳墓中,可是祂的靈仍然活著,去傳道給挪亞洪水時代悖逆的人,……我們如果按照字面的含意來看的話,耶穌是去向那個世代的人傳道,可是只限定那群人而已。這裡也清楚的指出福音可以拯救他們,所以這是死後的第二次機會嗎?我認為是,但是只限定這群人而已,聖經上沒有其他地方指出還有別人有這種機會。為什麼只給他們第二次機會呢?我下面要說的只是我自己的猜測……我的猜測是,有一個世代的人,他們可以抗議上帝不公平,你把我們全部消滅,然後應許不會再這麼做。我相信上帝為了證明祂的公義和公平,就吩咐祂的兒子去向這群人傳福音……公義的上帝要彌補可能不公平的做法,祂是公義的,祂不偏袒,也許這是祂的原因。


大衛鮑森認為耶穌在死後和復活前的這段時間裡,去給挪亞那個時代的死人傳福音,他這樣的解釋是自己亂想像出來的。首先,經文裡說的是去傳道,並沒有說是去傳福音,但大衛鮑森就想當然說是去傳福音。其次,主耶穌去傳道的對象是在監獄裡的靈。那麼,在監獄裡的靈究竟是指誰呢?聖經從來沒有說人死後會被關在監獄裡,倒是有說到有些墮落的天使被神拘留在黑暗裡,「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1:6)這些被拘留在黑暗裡的墮落天使,與挪亞時代有關,看經文:「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後2:4-5)所以,主耶穌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應當是去傳道給那些被拘留在黑暗裡的墮落天使聽,而不是給死人聽。主給這些墮落天使傳說什麼呢?英文用的是 proclamation,是宣告的意思,也就是說,主曾去向在監獄裡的靈宣告。至於宣告什麼,經上沒有說,但一般認為是去宣告主的得勝,得勝了死亡,得勝了撒旦。

由於大衛鮑森的錯解經文,產生了挪亞時代的死人還有第二次得救的機會,又進一步得出,神在那個時代所行的有不公平,所以還得去彌補這樣的不公,他這樣說等於在侮辱神的公義性。經上說,「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伯8:3)詩人讚美神,「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詩89:14)大衛說,「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詩145:17)神所行的一切都是公義和公平的,神絕不會行事不公,不會偏離公義。

注:彼前3:19-20 這段經文,「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有幾種不同的解經,這是難解的經文之一。在參考了數種不同的解經後,我個人對此的理解如上面所述,但不是絕對的,還有再思考和修改的可能性。

5.  上帝有接班人

前不久看到《大衛鮑森和巴柝聲對談》的文字記錄,其間看到說,大衛鮑森在其女兒的墓碑上刻著:上帝的一個接班人。當時很是訝異,真是聞所未聞!上帝哪需接班人?


看經文:

「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詩29:10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9:6-7

「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2-33

「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來1:8-9

神的國沒有窮盡,神坐著為王治理祂的國,祂的寶座和國權直到永遠,這是再清楚不過的聖經真理。神根本就不需要接班人,也永遠沒有接班人,永遠都是神坐在寶座上為王。

由於當時只看到《大衛鮑森與巴柝聲的對談》的中文文字記錄,沒有親自看到和聽到鮑森自己說的原話,就不敢肯定中文的文字記錄與原話完全相符。今天又想起這事,就再到網上搜找,這次總算找到了這個對談的視頻:大衛鮑森訪談,親自看到聽到鮑森在這對談裡說的這些話。大衛鮑森說,在他問主怎麼看待他死去的女兒時,一句話在他大腦裡出現,他的英文原話是:She is one of my Successors。(她是我的接班人之一)他說,他就在她女兒的墓碑上刻上這句話:One of Lord’s Successors (主的接班人之一)

如果上帝有接班人,那意味著什麼呢?豈不意味著,有一天上帝會退下來,不再是統管萬有的君王,而是讓祂的接班人來掌王權,來統管萬有了嗎?聖經裡有這樣的啟示嗎?絕對沒有!聖經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耶和華神作王,直到永遠,神的百姓也要永遠敬拜和擁戴耶和華神為王:

「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神,說: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啟11:15-17

至高的上帝也絕不會讓被造的來替代祂,或與祂同等。撒旦的墮落不正是出於妄想與神同等嗎?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14:12-15

撒旦試探主耶穌時,還在妄想著要主耶穌拜牠,企圖獲取唯獨神才配得的受敬拜的地位,想替代神,或與神同等,但牠遭到了主耶穌的嚴責:

「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太4:8-10

「頌讚、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與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7:12)永永遠遠,主神耶和華的王權和寶座都是不可替代的,也是沒有任何受造物可以與之同等的,永遠都是歸於我們的神耶和華!

可見,大衛鮑森如此傳講,有人可以成為神的接班人,換言之,上帝有接班人,這是極其荒謬的!

文章來源:https://sites.google.com/site/xiaocaowenji2018/85david-pawson

1 則留言:

  1. 我們不論斷人,也不論斷自己,這也是聖經的教導,鮑森牧師在上帝眼裡究竟是麥子還是稗子,只有上帝知道,你我都不知道,他自己也不會知道。逝者已逝,我們能負責的也只有自己的生命,既然都蒙召要做光做鹽,這篇文章不要成為作者在上帝面前論斷人的證據才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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