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留意到近年「歸正運動」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越來越受人注意,也越來越多人(特別是年青人)接受。坦白說,這運動誠然有其優點及好處。好些信徒因著學習「歸正神學」靈性有了復興。歸正神學強調神的主權,在理性邏輯及護教方面也相當強。然而,它們也引起來了不少爭議,令當地的教會及信徒產生好些困惑及甚至傷害。所以,我心裡起了負擔,盼望向與此運動有關及受影響的弟兄姊妹發出一些提醒及勸告。
我之所以認為自己比較適合寫此文,是因為我不是屬於歸正及聚會所體系的教會。然而,神給我一個愛慕閱讀屬靈書的心,二十多年來讀了大量改革宗及非改革宗的書籍,所以對兩派的觀點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評論可能會比較持平一點。我愛讀王明道、倪柝聲、慕安德烈、王國顯等人的書,這些人都是屬於非改革宗的三元論者。我也愛讀清教徒、司布真及鍾馬田的著作,這些人都是改革宗的人。我接受加爾文的預定論。我甚至曾為一些對預定論不準確的攻擊而辯護。然而,不是所有加爾文主張的我都接受。我不接受嬰兒洗禮、二元論、無千/後千禧年派、取代神學及文化使命等主張。他們教會的聖品制/監督制我也有保留。我較接受三元論、時代論及弟兄會的教會模式。可能有人不喜歡我這種混合的神學立場,我也知道我的立場可能兩面都不討好,但我心是頂安然,因為我不須要作某教會或某神學傳統的死侍,我的良心只作神語話的俘虜(馬丁路德)。若然他們有某些觀點我認為是不合聖經,那我只會跟從聖經,而不是教會或神學的傳統。當然我可能對聖經的理解有誤。若是如此,我也真誠盼望弟兄姊妹直接引用經文指出來,而不是帶著某派神學的有色眼鏡來批判。
改革宗及時代派固然有不同,但他們的基要教義仍是一致的,例如基督的位格、三位一體、因信稱義及聖經觀等。如果你拿時代論神學院的神學教科書(如Dallars Theological Seminary, Lewis Sperry Chafer院長的Systematic Theology)及改革宗神學院的比較一下,或許你會在預定論及末世論發現有顯著的不同,其他部分大致上都是一致的。倪柝聲的神學固然也有其獨特的一面,但基本內容大部分是源於弟兄會、時代論及開西派(Keswick)的。千禧年前派及得勝者被提不是他發明的。千禧年前派早期教會的教父已經提倡,時代論則是源於弟兄會達秘等人,也為慕勒、慕迪、戴德生等人所接受,亦是上一代大部分美國信徒所認同。若言倪柝聲或其他接受三元論者是異端,則許多信徒也都是異端。
弟兄姊妹可以不認同時代論及三元論。但你不應該藐視相信時代論及三元論的人,更加不可以批評他們,甚至以他們為異端。若你評議時代論者是異端,那麼戴德生相信得勝者被提也是異端,內地會在中國宣教豈不是傳異端?賈玉銘、王明道、宋尚節、林獻羔等都信三元論,難道他們也是異端?誰有資格這樣說?這樣抹黑神的僕人及抹煞神在中國教會的工作,難道真不懼怕神嗎?
本人對改革宗的神學是很欣賞的。改革宗神學其中一個重點是高舉神的主權。神的主權誠然在這個末世大大遭人忽略及藐視。世上絕大部分的人是自我中心,包括不少自稱信徒的人。人以自己為主,不承認基督是萬王之王,萬主之王,祂在我們生命裡有絕對的主權。改革宗相信神在任何事上有絕對的權柄,這觀點對現今世界的問題本是一個良方,因為真正認識神權柄的人,就會在神面前大大的自卑。但令人遺憾的是,當改革宗或歸正神學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發展起來的時候,我們常常看到的,不是加爾文主義者的謙卑,反而是他們唯我獨尊的心態,到處批評別的教會及推翻以往屬靈長輩的教導,甚至批評時代論/三元論/聚會所等為異端。我聽聞有人在某地家庭教會為了要強推歸正神學及監督制把教會分裂了。請問這些人是否真正認識神的主權?為甚麼我看不到他們的謙卑及包容?
我固然不同意亞米念主義,但我也嘗試用他們的角度來看,發覺他們也不是完全錯的。如他們也承認人是敗壞的,不過他們認為人的敗壞程度不包括他揀選神的意志。另外,他們也不是完全反對神的揀選及預定,只是接受程度不及加爾文主義所說的吧了。就算是在聖徒的堅忍這點上,也有不少亞米念主義者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因為是他們從聖經直接地看出來的,過於從他們的神學系統得出來的結論。我認為大部份信徒都是這一類型: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神學觀是何系何派,但他們也能直接從聖經中領悟出及接受許多真理。不過有時為了方便討論,我們會簡單地將相信預定論的人為加爾文派,不信的就當為亞米念派。但其實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有相信人能用自由意志揀選神的人,接受加爾文派主張的聖徒之堅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亦有相信加爾主義的人,接受時代論(例如本人及約翰麥克阿瑟)。可能你會認為這樣做法並不一致,但我們只能接受我們良心認為是合乎聖經的道理,不是固執地死守某派某系的整套信念。再以司布真為例,他的神學觀主要是改革宗的,但他卻是相信千禧年前派的觀點。而我亦未見有改革宗人士否定司布真。其實最重要的是,我們在信仰上相同的地方遠比不同的地方多。而且相同的部份是基要的部份,而不同的只是不影響救恩的道理。既是這樣,我們可以因著這些不同而定對方為假信徒及假福音嗎?斷乎不可!你可以繼續為你認為是真理爭辯,事實現在也有很多不合聖經的道理充斥教會,但你卻不應隨便指責其他教會為假教會傳假福音,聖經沒有給我們權柄這樣做。
我們應該嘗試欣賞神在不同教會,不同派系信徒身上的恩典及作為。神沒有只用加爾文主義者及改革宗的教會,這是駁不倒的事實。約翰衛斯理是著名的亞米念主義者,但他也是神曾大用的僕人,他傳福音的熱心令許多加爾文主義者汗顏。懷特腓是他的早期同工,他大大反對約翰衛斯理的亞米念主義,但他從來沒有說約翰衛斯理不得救。兩人始終是好朋友。懷特腓晚年,有人問他將來在天堂裡會否看到約翰衛斯理,他說不會,因為他認為約翰衛斯理在天堂的位置將會遠遠在自己之上。這是真正的謙卑!你認為弟兄會所主張的時代論是異端的道理麼?那我想問問你,他們認為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必然會照字面應驗有甚麼不妥?他們認為神對待以色列人與教會有所不同有甚麼不可接受?他們相信末世有大災難,信主的人要被神救起來有甚麼不合聖經?他們認為千禧年國度真真正正有一千年有甚麼不可行?再者,他們熱切盼望主隨時會再來的儆醒態度我們有麼?早期教會的聖徒豈不是每日期待主即將再臨?他們按照早期教會榜樣簡純地敬拜,每週擘餅記念主,他們愛慕主之情又是何等令我們汗顏?摩利維亞弟兄會幾百年前已經攀山越嶺、 越洋過海的往各地宣教,愛人靈魂的心何等迫切,我們有他們十分一之心志麼?喬治穆勒也是弟兄會的,他以信心來供養成千上萬的孤兒,這樣的見證何等榮神益人,司布真也極為敬佩這位敬虔的聖徒,我們是否要因為他們相信時代論而否定他們,甚至指責他們屬假教會,是傳假福音?
改革宗在西方教會已有五百年,他們的信徒也有許多年的學習,他們的確是比較謙卑及成熟。懷特腓是信加爾文主義,約翰衛斯理卻接受亞米念主義。他們有辯論的時候,但他們一生是好友,並沒有批評對方為異端。司布真也是加爾文主義者,但他也極尊重信時代論的慕勒,他也與支持時代論的慕迪為好友。鍾馬田的教會也接受非加爾文主義者為會友,服侍不同宗派的信徒及工人,被譽為「牧師的牧師」。然而,當歸正運動在華人世界冒起時,為甚麼我們看不到那些謙卑及包容的特質顯在那些推動者及歸正信徒身上?讓我重申,我們不是不可以討論,不是不可以堅持,但各人要心存謙卑,不可隨便批評時代論/三元論/聚會所等為異端,破壞了教會合一的見證及傷害弟兄姊妹的感情。
為何信徒開始接觸歸正神學的時候,這麼容易生驕傲及排外的心?就是因為歸正神學特別強調理性知識。這些知識經過邏輯性的分析及系統性的歸納整理,就變成了一套一套的神學教義,對於著重理性的年青弟兄姊妹是相當吸引。其實理性的知識,若是基於聖經及事實,絕對沒有錯。但可惜人性始終是很軟弱。當某些信徒接觸這些神學知識時,很容易就覺得是高人一等。以前是單純從經文帶出屬靈教訓及生活應用,現在卻標榜神學教義。平時主日學教的是「耶穌生平」,但現在神學院教的是「基督論」,在四福音之外還加了神學家的看法及哲學分析,感覺就完全不同了。人一旦接觸了這些資訊,就覺得以前在教會所領受的只是「小學」,歸正神學才是博大精深。但他們不明白,學習聖經或神學的主要目的,不僅是學習真理的知識,更是為學習敬虔及愛神。改革宗/歸正派著重理性追求,所以他們就教導許多神學知識,著重理性的年輕人比較喜歡這方面。弟兄會/聚會所則著重生命及與神的關係,所以他們就強調分別為聖,與主相交等追求。比較感性及追求屬靈的信徒會多接受這派的教導。讓我重申,我無意將理性及感性對立起來,他們是同等重要。我也沒有說改革宗/歸正派只有理性而沒有愛主,弟兄會/聚會所只談生命而沒有知識。我只是想指出,人的罪性往往把事情推向極端,很容易就失去平衡。人過份追求理性知識,就很容易自高自大:「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8:1)。自高自大,就會去批評人,不曉得屬靈知識其實是叫自己謙卑及愛神愛人。本人也曾接觸過一些年青信徒。他們最初在教會中也是謙卑受教的。但一接觸了歸正神學,就自高起來,開始質疑及批評以往屬靈長輩關於追求敬虔、分別為聖的教導。他們以為以前的教導是捆綁,是反智,現在歸正神學給了他們自由。然而,我們看不見他們的屬靈生命因著那些知識有明顯的長進,反而是越來越自我中心、愛世界及愛批判,這些人最終也離開了原本的教會,這是非常可惜的事。
另一方面,有些人因過份著重主觀感覺而忽略聖經知識,確曾出現很大的問題,落在錯謬的神秘主義及靈恩經歷裡,受了仇敵欺騙而不知。事實,歸正派及非歸正教會各有強處及弱點,彼此為何不能謙卑一點,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學習互相尊重及接納,反而常常無理及沒愛心的批評及中傷,使得許多單純愛主的肢體傷心難過?
現在讓我們看看二元/三元論的問題。
宣道會的創辨人宣信博士也是信三元論的。讓我們看看他在《全然成聖》一書的話:
人被認為是三重組合性的,在聖經中好像有充份根據支持這說法。在起初創造人的記錄上,最先清楚地提到身體—「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接著又清清楚楚地說到靈與魂有別:「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首先全能者的靈氣進入人較高的本體內,然後生理的原則使他成為一個活的魂。
再看關於耶穌童年的記錄,也有同樣的分法。「那孩子漸漸長大,」—屬體的生命;「心靈強建」—屬靈的生命;「充滿智慧」—屬智力或屬魂的生命。還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十分清楚分別在人裡面的靈與魂。他說,屬血氣的人,即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並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這樣看來,屬血氣的人,乃是屬魂的人,屬靈的人乃是甦醒的靈。我們可以看見,他在這段經文內,最先講及靈,漸漸說到魂與身體,都是成聖的對象。這一點極富教育意味,是很值得注意的。
宣信接著解釋甚麼是靈:
用簡潔的一句話:靈是人裡頭屬神的要素,或更正確地說,是認識神的部分。它不是人裡面屬智力的,精神的,藝術的或情感的部分,它乃是屬靈的部分。是更高超的本性,是能認識神,能與神交談的一部分。
在討論魂的本質及屬性時,宣信將它分為四大類:悟性、愛好、情感和慾望。我們細心看看他如何分析關於慾望的那部分:
魂裡面較低一層是慾望和傾向。它們是身體與頭腦的連環,作為生理器官的使女。...它們是頭腦的質素,與生理上的感官接觸,又藉著生理上的感官行事。這是說一切的慾望都是自然的。它們在正常的情形下,在平衡的狀態中,在成聖的人體上都是無罪的,無可厚非。但由於亞當墮落的不良影響及人性的歪曲,它們已擾亂了原有的真正秩序,顛倒了原有的附屬地位,以致在許多事情上成為墮落性和毀滅性的東西。如果一個人的理智和情感是受慾望所控制的,那麼,他已經開始走下坡,很快就會使他降落到禽獸的地位,甚至到禽獸不如的地位。這便是許多人的魂最後卑賤可憎的光景。如此看來,我們與禽獸有那麼密切相關的慾望和傾向,絕對需要全然成聖。
按照他們所說,難道宣信博士也是反智嗎?弟兄姊妹,我不是主張前人所信所持守的完全不能評論及修正,都要囫圇吞棗的全盤接受過來。不!不合聖經的可以改,有爭議的可以談,但將先賢們所信的道理批判為「神秘主義」、「反智主義」、「諾斯底主義」及「柏拉圖主義」,情何以堪?若宣信博士仍在世,他會接受嗎?相信他接受賓路易師母及倪柝聲等人,還過於接受屬自己宗派的反三元論者(宣信及賓路易師母曾在英國開西大會(Keswick Convention)同任講員)。
其實,三元論的歷史源遠流長,早期教會的教父(Irenaeus, Justin Martyr, Clement of
Alexandria, Origen, Didymus of Alexandria, Gregory of Nyssa, and Basil of
Caesarea)多有相信的。改教之父馬丁路德也是信三元論者。他在解釋路加福音1:46「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時說:
讓我們按次序看看這些字的意思。第一個是「我魂」(和合本譯「我心」)。聖經將人分為三部分,如保羅在帖前5:23所說的。…人的本質包括三部分—靈、魂、體。第一部分—靈—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貴的部分。人藉著它可以明白那些不能理解、不能看見,永恆不變的事。簡單來說,靈就是信心及神語話的居所。
[魂]的本質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實上,理性是這個居所的光,除非靈—一個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這個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錯,因為它在處理屬靈的事上是軟弱無力的。
路德再用會幕的例子來解釋人的三個部分:
讓我們從聖經中看一個例證。根據摩西的指示,會幕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至聖所;它是神的居所,裡面是沒有光的。第二部分稱為聖所;這裡有七個燈臂及七個燈盞的燈臺。第三部分稱為外院;它是開放在白天及陽光之下。從會幕我們看到一個基督徒的描繪。他的靈就是至聖所,神就是住在這個信心的幽暗中;這裡沒有光,因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覺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聖所,當中有七個燈盞,代表各種的理由、分析、知識及對那些肉眼可見、關乎肉身之事的認知。他的身體是那外院,是對外開放的,別人亦藉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
司布真也相信靈與魂是有分別的:
我們或可在德道上及頭腦上認識到不少神的語話,但基督徒哲學家明白到魂與靈是有區分的;那個天然的魂或人的智慧或會盡其所能地學習神的話語,但只有屬靈的人才能明白屬靈的事;若不等到第三個更高的原則—靈—在我們重生時注入我們,我們就沒有能力明白屬靈的事。這個第三個更高的原則,就是使徒保羅所說「靈、魂、身體」的靈。
或許有人不盡同意以上那些屬靈偉人的見解,這個不要緊。但稱信三元論的人(包括以上的提及的先賢們)為反智及有異端的意味及前設性,這樣的批評是極為魯莽及不尊重的。
現在讓我們看看三元論的一些聖經根據。相信最明顯的經文莫過於帖前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這節經文雖然沒有說明靈與魂有甚麼不同,但最起碼它已清楚說出人是由三個部分組成。有人說人只得一單元,卻分開三個不同表現而已,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以上經文的原意。試問帖前5:23可改譯為:「又願你們的靈的表現與魂的表現與身子的表現得蒙保守」嗎?
二元論向三元論提出最大的反證就是靈與魂這兩個字在聖經中有時是交替使用的。這一點我也同意,但兩個字的交替使用並不一定代表兩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同。聖經中也有出現兩詞的交替使用,如在使徒行傳5:3說亞拿尼亞「欺哄聖靈」,第四節卻說他「欺哄神」。路加明顯將「聖靈」與「神」這兩個字互替使用,但聖靈與父神卻有不同的位格。啟示錄1:1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祂將必要快成的指示祂的僕人。」然而,在達與七間教會的書信的末段卻是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約翰將「耶穌基督」及「聖靈」這兩個字交替使用,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與聖靈的位格是不同的。另外,聖經曾將靈與魂兩個字同時並列及區分,顯出它們著實有分別,例如在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若魂與靈是同一件東西,彼此沒有區別,那麼經文說「魂與靈都能刺入剖開」有甚麼意義?
吳主光分析說:
研究聖經的學者發現,「靈」(spirit)與「魂」(soul)這兩個字在聖經中常常是互換的,有時用「靈」,有時用「魂」,都是用來指一個人的「我」,或「生命」,或「氣息」;但是再經過仔細的分析之後,發現「靈」的用法多與神拉上關係;「魂」的用法多與世界拉上關係。這一點卻是真的,但是,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分別,「靈」就被證實與「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論」也就被證實是不對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說的「屬血氣的人」(of the soul)與「屬靈人」(of the spirit)的分別了,經文說:「然而屬血氣的人(應該譯作『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筆者認為,「二元論」的學者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為這裡的「靈」與「魂」可以互換,因此被視為指同一個單元吧?
陳終道牧師說:
按聖經所記,靈,絕不就是靈魂(靈魂可與生命通用),把靈當作靈魂,是聖經翻譯的問題。聖經說「神的靈造我」(伯33:4)可以解作神的靈魂造我嗎?又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詩104:30)可以說是神發出祂的靈魂,人便受造嗎?又說「人裡頭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32:8)。靈(Spirit)與靈魂(Soul)是兩回事,憑甚麼可把靈,靈魂,身體,三者去其一?希伯來書第四章1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23節可改為二元論嗎?
最後讓我們看看鍾馬田對三元論的分析。這次我們著重看的,是他在處理這個問題時的態度。鍾馬田本身持改革宗信仰,而改革宗普遍是接受二元論的。但在一次他教會的神學講座中,他說:
關於這個問題[二元論或三元論],我們可以說甚麼呢?恐怕我要再一次說我不能決定我是屬於那一類。兩種論說都不能真正被證實,但我們可以說聖經著實有將靈與魂區分,儘管它沒有明說它們之間的不同。有區分卻沒有不同—可以是這樣的。讓我這樣說吧:聖經的確教導我們靈是在我們裡面屬靈或非物質,與神接觸的部分,它能透過聖經接受聖靈的工作。靈將我們與神拉上關係,又讓聖靈能夠我們身上作工。若人只有一個非物質的部分,那這個非物質部分便是靈了,是它將我們與神聯上,而魂則是使我們身體有生氣的那非物質的部分,使我們能思想、立志及感受。它也是情感的座位。魂是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與身體聯繫,並透過我們的身體與其他人溝通的那一部分。
鍾馬田的偉大之處不獨在於他講道有能力,也是在於他的操守及修養。對於他不夠清楚的事,他能謙卑地說「不能決定」。他一直以來所持的神學系統及觀念,也沒有令他隨便踐踏不同看法的人。鍾馬田的操守及氣度,是值得今天許多神學學者們借鏡的。
可能讀者到現在仍然對人是二元或三元組成的問題「不能決定」。我不勉強你們。但根據聖經,我們最少能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每一個屬祂的人用盡我們的身、心、靈—我們的全人—來愛祂、敬拜祂及事奉祂 (約4:24;太22:37;羅12:1),並知道神的應許是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最終使他們「全然成聖」(帖前5:23)。我們就按我們所知的去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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