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林後7:10)
這節聖經出現兩種憂愁。第一種憂愁是「依著神的意思」,換句話說,是根據聖經而來。這個憂愁是指罪人看見自己犯罪得罪神,就感到很後悔及自責,這種憂愁的感受明顯是神的意思,結果就是「得救」。
第二種憂愁稱之為「世俗的憂愁」,意思是這種感覺是世界影響我們而出來的,不是出於聖靈。這種感覺毫無屬靈的意義,也毫無屬靈的益處,結果就是「叫人死」。
憂愁是人一種感覺。我們承認,感覺是非常個人及主觀的。對於當事人,那些個人感受,不論是喜、怒、哀、樂,都是非常深刻及真實。我們不是想否定別人的主觀感覺,也無從否定。然而,我們屬靈的人也有責任教導弟兄姊妹,有些個人感受是出於神,是對我們有益處的;有些個人感受卻是出於世俗,是無益的,甚至損害我們靈性及見證。
聖經記載有些不是出於神的感覺,是神不悅納的。
大衛叛逆的兒子押沙龍被殺,大衛為他悲傷哭泣,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大衛此舉被元帥約押大大責備:「你卻愛那恨你的人,恨那愛你的人。你今日明明地不以將帥、僕人為念。我今日看明,若押沙龍活著,我們都死亡,你就喜悅了。」(撒下18:33;19:6)。死了兒子固然令大衛極其難過,但押沙龍犯了姦淫、殺人、叛亂等大罪,應當受死刑。大衛傷心到一個地步,竟然說恨不得替他死,這種傷心是神不喜悅的。
以利亞在迦密山大勝巴力的先知,一心以為以色列人會大批悔改,不料反接到王后耶洗別的死亡恐嚇,就害怕得慌忙逃命。他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就坐在那裡求死。「耶和華啊,罷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王上19:4)。以利亞灰心喪志,是值得我們同情及理解,但他不明白神的旨意,竟然向神求死,不是安心等候神的安排,這樣過分的灰心喪志是神要糾正他的。
神吩咐先知約拿去尼尼微城宣告神的審判。約拿最初不肯服從,可能他認為尼尼微城的人不配得拯救,並且亞述人與以色列人是宿敵。他可能知道,若亞述人繼續強大起來,早晚會對以色列國做成威脅,所以不想向他們傳道。然而,神用一種很奇特的方法帶領約拿來到尼尼微城,並宣告神的審判。豈料尼尼微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披麻蒙灰地悔改,使神收回祂的刑罰。神此舉竟令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甚至他向神求死(拿4:1-3)。我們固然了解約拿的正義感及愛國心,所以他才這樣發怒。但神怎樣向他說呢?「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拿4:4)。神指約拿的怒氣是不乎合理的。「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20)。不合乎理的發怒神是不接受的。
有一次主耶穌想到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傳道,當地的人不卻不接待他們。此舉令約翰及彼得大為光火,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路9:54)。主耶穌乃是神的兒子,不接待主固然是大罪,將來要受神的審判。門徒的憤怒也不是全無道理。但他們的怒氣明顯過了火位,竟想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這豈會是神的心意?「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這些怒火,雖為主而發,都不是神的意思,所以受主責備。
主說過一個比喻。有一個說財主,他的田產多到一個地步,沒有地方收藏。他就對他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我們不能否定財主快樂的感覺是真實的。然而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12:19-20)。那種快樂的感受一點也拯救不了他,因為它只是屬世、短暫的快樂,不是聖靈、永遠的喜樂。只有後者有屬靈的意義。
猶大為了三十塊錢出賣耶穌。他的確犯了彌天大罪,但聖經沒有說此罪是不得赦免。事實上,猶大出賣主之後,的確有過後悔的表現:「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太27:3)。後悔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惜猶大的後悔,不是領他向神認罪,而是促使他去吊死。對猶大來說,這種後悔的感受固然非常真實,但因不是按著神的意思悔改,反而是起了絕望,結果導致他的自殺和滅亡。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有信徒因犯罪受了責備,他已經為罪憂愁了。這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但若教會一直不肯饒恕他,他就可能會「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林後2:7)。為罪憂愁本是好事,但「憂愁太過」就出問題了,因為會導致沉淪。
以上都是不按神意思生發出來的感受,它們所帶出來的結果都是不好的。
弟兄姊妹,我不是想抹煞你個人的經歷及感受;它們對你來說是十分真實及深刻,但若那些經歷及感受過於聖經的教導,那麼它們就不是神的意思,你就有責任去管理、約束甚至否定它們,否則可能會導致屬靈上嚴重的後果。
現今教會非常流行經驗主義。甚麼是經驗主義?經驗主義就是人以一些個人經歷及感受去發明或歸納出一些教訓,並且教導別人跟從。讓我在這裡說清楚,我們不反對一切合乎聖經的經歷及感受。我們的信仰不單單是頭腦上的知識,也包括主觀的經歷及感受,因我們所信的是一位復活的主,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然而,這一切的經歷及感受,必須有聖經根據。沒有聖經支持的經歷及感受,無論如何特別及真實,我們都不應接受,更加不可根據這些經歷及感受去教導人遵守。
無可否認,靈恩派是這種「經驗主義」的佼佼者。他們許多的教導,都是根據一些特殊的經歷及感受而非從正統聖經的教義而來。眾所周知,他們常常高舉見異象、作異夢、聽到神的聲音等特殊經歷,並對這些事深信不疑。就是他們引用聖經,都只能引用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中主及門徒的特別經歷,而非各卷書信的教義分析。因這緣故,他們發明了好些聖經以外的教訓及方法,例如「聖靈擊倒」、「獅子吼叫」、「屬靈繪圖」、「內在醫治」、「釋放事工」、「金牙金粉」等。正統的基督教是從整本聖經的教導帶出合乎神心意的行為及見證,靈恩派卻是以信徒的經歷及感受來發明他們與別不同、與聖經整體切割出來的教訓,這是經驗主義了。
遺憾的是,經驗主義不單出現於靈恩派教會,它也大大影響了福音派的信徒。以下的一些我們常常聽到的事例:
鬼壓床:「一般出現於剛剛入睡或剛剛甦醒之際。你會覺得自己清醒並可以看見周圍的事物,卻無法移動軀幹及四肢。有些人更會產生幻覺,看見或聽見怪異的影像或聲音。由於這些徵狀猶如被不明的力量壓住和纏繞著,坊間一般俗稱它為『鬼壓床』。雖然這現象看似可怕,可是,它其實可以被科學解釋到的。睡眠癱瘓也並不罕見。」(https://sleep.hku.hk/blog-2-sleep-paralysis/)。信主或持其他信仰的人,當遇到這種情況,他們第一個反應自然是感到懼怕,並向神求救。結果就是,過了一陣子,睡眠癱瘓的情況就消失了。所以他們就深信是他們向神的禱告使他們恢復過來,而那個壓向他們的力量必定是邪靈。
鬼掐脖子:這問題又是睡眠時發生。患者在睡覺期間忽然覺得呼吸不到,好像被人掐著脖子,最後因缺氧窒息而猛然甦醒。其實這病症叫「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38368),完全有醫學根據。信主或有宗教信仰的人以為是鬼掐他們脖子,自然向神禱告。若情況有改善(可能只是暫時,因這情況未必每日發生),他們就會認定是禱告驅走邪靈。若情況再出現呢?自然就解釋為那靈或另一個靈再來攪擾他了。
趕鬼驗靈:四福音及使徒行傳的確記載好些趕鬼的事件。我們知道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主要是記述歷史(當然也有教訓),書信才是對聖經的教義詳細述及解釋。從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主及門徒只是用禁食禱告來趕鬼。當然他們也以神的道及宣講福音來使人脫離魔鬼的捆綁。此外,聖經再沒有記載其他方法去趕鬼。
水晶玉石:許多未信的人對水晶及玉石都存不少迷信的觀念。這當然是不好的。但對信主的人而言,那些物質都是神美麗創造的一部分,只要不是用來製造偶像,只作普通的飾物或擺設,基督徒也不需要害怕或厭惡它們。有些信徒本身沒有這些迷信的觀念,但被教會或資深信徒指他們佩戴或家中存放那些物品,可能會招引邪靈,影響靈性,他們的心就受到不安。直至他們跟從教會的指引丟掉或打碎那些物品,他們便覺得如釋重負。所以他們就認定那些物品真的會招惹邪靈及令他們不安。
揮春對聯:農年新年時,家家戶戶都愛在家中張貼一些祝福的揮春或字句,希望那些福氣可以臨到他們。作為基督徒,我們明白到那些揮春對聯所提的福氣,大部分都是屬地的,也不可能貼一貼即來。所以我們不需像不信的人那樣熱衷此風俗。我們的福氣是屬天的,是在主裡的。然而,我們也不需要對揮春對聯過度敏感。有些忌邪的信徒,可能有家人在家裡張貼揮春,碰巧那段間身體或有不適、或靈性低沉,或情慾發作、或睡眠不好,偶作惡夢等,就認定是那些揮春招惹惡靈。直至把那些揮春對聯,情況似乎就得以改善。他們就深信一定那些揮春對聯招引了邪靈回來。
觸靈及清靈:有一些自稱「對靈有經驗」或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信徒,很容易對某些他們覺得有異樣的信徒斷症為「觸靈」或「靈有問題」。那些異樣包括眼神散渙、目露兇光、聽道分心、聚會打瞌睡、禱告有滯礙、情慾突發作、夜間作惡夢等等。有時甚至在毫無癥狀異樣下,只因那些「對靈有經驗」的信徒與某人同在一處時心緒不靈或感覺不安、就說對方有邪靈。當事人受勸喻接受驗靈,被問的問題如同住家人有否拜偶像、少時曾否拜過祖先、去過廟宇、進過靈恩派教會等,答案往往都好像引證他們的想法。之後,當事人再受勸喻接受「清靈」。經過他們的「清靈」(即是趕鬼),若情況有好轉,那就是證明真的是邪靈。若情況不見改善,也不能否定那不是邪靈工作,只是那個靈太詭詐或太隱藏、或當事人有些罪沒有認清,仍留地步給魔鬼。
這些都是在基督教中流傳的經驗主義。還有很多其他例子,不涉及邪靈,但都是訴諸經驗,如用某些持別的禱告方法,就會得到特別的祝福。
這些特別的教導及作工方法有一個共通點:沒有聖經明顯的根據,純粹是從人的歷驗及感受歸納出來的理論。然而,許多信徒、包括事奉主多年的人及教會牧者,對於那些沒有聖經根據的理論竟然不以為然。他們普遍認為有些屬靈的教導及作工方法,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但神仍會透過一些祂選擇的人的屬靈經驗來補充,藉此幫助現今信徒解決屬靈的問題。他們對這一點一直深信不疑。
我在這裡提出我們不能接受以經驗主義來幫助信徒的幾個理由。
第一,人的經歷及感受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你的經歷對你來說是真實及有効,對其他人來說未必是如此。只有聖經是永恆不變的法則及標準。有些經歷,如看見神向他顯現,聽到神或天使的聲音等,明顯是超出聖經所記,極可能是人的錯覺,這些經歷對他們來說無論如何真實,我們都不能接受。坦白說,現代的人,可能是受了太大的精神壓力,生活太多的憂慮及壓抑、或心靈上遇到種種打擊,偶然出現幻覺或幻聽已經不是很罕見及值得希奇的事了。為何我們不能接受現實,承認是自己的精神健康出了問題呢?難道我們可以輕率以那些不尋常的經歷作為我們信仰上的準則?
第二,那些從經驗主義而來的方法,儘管表面上好像有些果效,但其實都不能有力證明它們的因果關係。一件事接續另一件事發生,這能證明前一件事產生或引發了後一件事嗎?不能。後者可能只是偶然發生。再拿「鬼壓床」一事做例證。「鬼壓床」或睡眠癱瘓症本就是一個短暫的情況。這狀態可能維持數分鐘就結束。若我在那段期間不斷禱告,結果不久後真的能起來,請問我能否說因為我禱告,奉主耶穌的名趕走那邪靈,所以我就起來了?當然不能,因為無論我禱告或不禱告,數分鐘之後我都能回復正常!以上那些情況,大部分都有時間性的,充其量只間歇性發生。若你的身體及精神狀態好轉了,那些不好的癥狀自然會減少,並不是你「清靈」或趕鬼後的結果。再者,那些癥狀大有可能會因為你的心理作用而減少。有心理家做過一個很著名的實驗,若病人一心以為某隻藥能舒緩他們的病痛(其實醫生只給他們一種沒有藥性的安慰劑),他們的情況真的會比未服之前感覺好些。這明顯是心作用。此外,也不少事例證明,那些所謂情況好轉只是暫時性的;那些癥狀不久可能會再出現。再加上提倡那些方法的人往往只會強調他們認為成功的個案,那些沒有明顯果效甚至情況更壞的個案他們通常都不計算。然而,那些負面的例子到底佔所有個案多少比率?若為數不少,我們怎能判定那個方法是真正有效?
第三,這也是最重要的一理由,就是我們相信聖經的完備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已經表明它在信仰上,包括人的靈性、心靈、以及道德方面的教導都是全備的。
不接受聖經全備性有甚麼問題呢?非常有問題。一,若我們不相信聖經的全備性,就等如我們不相信聖經自己的話。聖經明明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19:7);「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若你認為在這些範疇上聖經有所遺漏或不足,那麼你就是不相信聖經的宣稱。
二,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我們就是質疑神的美善及神的應許。神這麼愛我們,甚至將萬有與主耶穌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有甚麼可能會故意遺漏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教導,不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呢?情況有如當初魔鬼引誘夏娃犯罪,方法就叫夏娃質疑神的美善:「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4-5)。魔鬼叫夏娃懷疑神故意保留一些好東西不給他們,所以才禁止他們吃那分別善惡樣的果子。但他們根本不知道,神已經將最好的都給了他們。他們一無所缺。若我們認為還有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道理,是聖經沒有記載的,那麼我們就是好像夏娃一樣質疑神的美善:原來神有些重要的東西沒有在聖經中向我們說,須由那些後世的聖徒替我們發掘出來幫助我們。若你有這樣的心思,恐怕你已經中了魔鬼的毒素了。
三,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教會防衛假道理的大門就有了破口,讓鬼魔的道理沒有限制地湧進來。當魔鬼企圖把與聖經有明顯有衝突的道理帶入教會,我們比較容易抵擋,因為我們可以用聖經來反駁。但當牠把一些聖經沒有明說、似是而非的道理帶進教會,我們怎樣抵擋?若某個道理聖經從來沒有提及過,我們如何判斷那些有道理是對是錯?
我們反對經驗主義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們一旦接受了,我們就變相承認聖經是不全備的。若聖經真是全備的,為甚麼還要靠這些經驗來教導信徒?我們承認,從神及聖經而來的經歷的確能幫助人。羅15:4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林後1:4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這些經歷都是源於聖經的。我們反對的,是用聖經沒有提及過的經歷。若我們用聖經以外的主觀經歷來作工的法則,就等於我們不相信聖經是全備的。一方面說聖經全備,一方面又說有些屬靈法則聖經沒有說,須靠一些屬靈前人或長輩的經驗來補充,這是自相矛盾的。不但矛盾,用聖經以外的經歷來作工及教導也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我們沒法用聖經來證實那些經歷是對還是錯。我們始終要用聖經來鑑證我們的經歷是否出於神。若純粹看果效來鑑定,我認為是不可靠的。有果效未必證明那方法是對,因為還有許多因素促使果效發生。反過來說,若該方法沒有果效,他們往往會歸咎受其他因素影響,不是方法本身有問題。這樣分析是否客觀?
其實聖經全備這個教義不純粹是邏輯的問題,而是對「全備」這個詞的詮釋的問題。甚麼叫「全備」呢?若「全備」不是「一無所缺」的意思,又是甚麼意思呢?若聖經真是全備的,為甚麼還會認為聖經有些重要的教導沒有清楚說明,要靠某些人的主觀經驗來輔助?聖經是否真的在信仰每一個範疇都有足夠的教導?
其實聖經全備性的教義不是新的東西,在改教時期、清教徒年代已經有了:
清教徒多馬卡懷特(Thomas Cartwright)說:「神不單定規我們要傳神的道,也定規了甚麼人及用甚麼方法來傳。」
清教徒約翰何柏(John Hooper)說:「若沒有聖經明文的命令,教會不會作任何事。」
蘇格蘭改教家約翰諾克斯(John Knox)說:「我記得摩西曾對以色列會眾說:『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神的教會也要按此原則作教會內的事,而不是按自己眼中看為好的方法作。」
清教徒約翰奧文(John Owen)解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時說:「我們的主吩咐使徒們要教導其他門徒遵守凡祂所吩咐他們的。...這句說話就說明了使徒教導之內容是有限制的。主吩咐他們甚麼,他們就教導門徒遵守甚麼,此外便不能多說。...或許有些人想改變主的意思,說主要門徒遵守的範圍其實是包括主所有的命令,以及主沒有明說但他們卻認為是好的事,只要這些事不違反祂明文的命令;好像主是在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以及所有你們認為適合而不違反我吩咐的命令,都教訓他們遵守。』明顯地,這解釋違背了主的意思。...這就如舊約時代,當神向摩西啟示關於敬拜祂的法則,神要摩西知道他必須完全根據祂所指示的去作。在神交託摩西的工作接近終結之時,神為了要顯明摩西所作的合乎祂標準,神重複了近十次說摩西完全遵守的祂的誡命,他『沒有刪減,也沒有增添』。這個原則也應用在新約教會上:主定規了祂的命令是不能增添,也不能減少的。」
著名解經家亞爾伯班斯(Albert Barnes)解釋詩篇19篇時說:「『全備』的意思就是聖經沒有缺少使它完全的事;沒有任何事物會使它更加完美。聖經是神完整的啟示,是我們在行為上完整的規則。...它是絕對真實;它至高無上的智慧完全切合人的需要;它是全然無誤的行為準則。在它裡面沒有任何引至錯謬或犯罪的事,亦沒有任何人必需知道的事情,在它裡面是不能找到的。」
清教徒多馬曼頓(Thomas Manton)說:「若聖經能完全帶領人在基督裡認識神,又使他們的靈魂得救,為何我們仍要找尋其他的?現在,它不只提供每一個基督徒這方面的知識,亦供應那些教導別人的神僕。他不需要往別處尋找,聖經已能供應他事奉的一切需要。所以讓我們安穩及安息,我們已有足夠的指引及一切需要的教義。」
王明道先生也說:「我們在信仰上的態度是: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都接受、都持守;聖經中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完全拒絕。為向我們的神盡忠,我們不惜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歪曲和誣陷是嚇不倒我們的。」
最後,我料到一定會有人批評我太武斷或是太驕傲,企圖把屬靈前輩或其他信徒的屬靈經歷一概抹煞。其實我沒有這個意思。我承認屬靈前輩及許多信徒的靈命都比我高,聖經知識比我多。他們大部份的屬靈經歷都很有價值,也能幫助信徒成長。我只是想提醒弟兄姊妹,若他們某些經歷及教訓,在聖經找不到根據,那我們就要慎思明辨,不需要盲目模仿,或過分高舉,因為他們也只不過是人,他們不是完全無誤的。要謹記保羅的說話:「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
聖經是我們在信仰上唯一的標準及法則。
依著神意思的感受,我們都寶貴,都感恩。
不依著神意思的感受,我們都不屑一顧。
聖經說過的指引法則,我們就應當遵行;
聖經沒說過的理論竟見,我們就不敢妄從。
但我們有信心,我們需要知道的一切事,
怎樣得救、
怎樣生活、
怎樣事奉、
怎樣敬拜、
怎樣分辨是非,
怎樣討神喜悅,
全備的聖經已經全告訴我們了。
感謝神,給我們這本全備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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