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23:1-5)
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衡量祭司、教師、及長老的靈性狀況,就像他在路司得𧗾量那瘸腿的人那樣(徒14:9; 另見3:4)。然後,他開始辯護,斷言他「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 保羅並不是聲稱自己是個無罪的完全人。事實上,他已放棄了信靠自己的義(腓3:9);之前他曾迫害基督的教會(提前1:13-16),現在他視自己為最壞的罪人。但是,對於今次面對審判,保羅知道自己沒有做過任何事去造成那場騷亂(徒24:12),因為神是他的見證者。他沒有冒犯摩西的律法或聖殿,也沒有違反凱撒的律法(徒25:8)。
大祭司亞拿尼亞的立時反應是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保羅的嘴。 這個命令完全符合亞拿尼亞的性格,歷史學家約瑟夫批評他的貪婪和暴力使他的職位蒙羞。 他是否在保羅的自我申辯中聽到了保羅對撒都該人的間接指控,暗示他們之前曾迫害過教會(徒4:1-3; 5:17-18;9:1-2)? 保羅以一個指責回擊:「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這句話重複律法書中的聖約咒詛(申28:22)和先知書中預言一幅即將倒塌的牆壁所用的圖畫,這牆壁以一層未泡透的灰掩蓋其內在的朽壞(結 13:10-15)。 保羅不僅呼籲羅馬當局遵循羅馬的法律程序,他還期望以色列的領袖們遵守神的律法所要求的司法公正,就是先要等待基於證據的定罪,方能作出處罰(利19:15,申25:1)。 他對於那位他以為會依法審判的人,竟公然違反律法而感到憤怒。
保羅的指責引起了旁觀者對其本身的指責:「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使徒的瞬間反應展示神的恩典在他心裡動工。保羅動怒的原因是合理的,他所說有關亞拿尼亞的話是真確的,但當使徒得知他的反駁羞辱了神的大祭司的職分時,他為自己說出這些話的方式謙卑地悔改。神的律法禁止咒罵你們的統治者(見出埃及記22:28),而保羅總是遵守基督的律法。基督呼召祂的信徒為著統治者職分的緣故而尊重他們,不論他們的個人行為是如何不配(太23:2-3,另見彼得前書2:18)。當領袖令我們失望時,西方民主國家的基督徒常常模仿主流文化而對掌權者作出憤世嫉俗的蔑視。保羅突然從先知的憤怒轉變為悔改的尊重,這件事是叫我們要逆主流文化,效法我們的主耶穌,祂雖則因著說出真理而被擊打,但仍平靜忍耐(約18:19-23)。
節譯自“Let’s study Acts” (The Banner of Truth 2003) Chapter 59, Rebuke and respect for a lawless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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