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麥克阿瑟
「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
信徒本身沒有能力維持或保護他們自己的信心。如果我們可能會失去救恩的話,我們肯定會失去。是主堅固我們的信心。基督一再向祂的門徒宣告這個榮耀的真理。「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2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保羅在羅馬書中消除了任何關於我們得救的保障的憂慮: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做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羅8:28–31)
聖經清楚說明:如果你是一個信徒,你會在信仰上堅忍。不是因為你本身有任何力量。你本身沒有這種力量。而是神自己「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猶24)。祂確實牢牢地抓住祂的子民。「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後4:18)。這意味著,如果你真的是一個信徒,那麼你的信心將一直堅持到最後。真正的信心在逼迫之火中得到證實。它經得起考驗。
對於那些拒絕基督並背離信仰的人意味著什麼?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
從這個意義上說,主不僅僅是應許士每拿教會的信徒,他們的堅忍會得到獎賞。他們的堅忍就是他們的獎賞,因為他們的堅忍毋庸置疑地見證了他們的信心是真的。而那些至死忠心從而證實擁有真信心的人,將與他們的主及救主一起享受永生的冠冕。
這封信的結尾是對士每那信徒和廣大聽眾的安慰:「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2:11)。迫害可能會使信徒付出很多代價。它可能會損害我們的生計。它可能會奪走我們的房屋和財產。它可能會切斷家庭和破壞人際關係。它可能會使我們喪失自由和健康。在某些情況下,它使我們付上生命的代價。無法保證我們在今生不會遭遇以上任何一種情況。
但是主應許祂的得勝者、信徒(參看約翰壹書5:4-5)不會面對第二次死亡。我們可能要忍受肉體的死亡,但是對於那些認識和愛主的人來說,沒有靈性死亡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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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苦難和逼害時,我們必須記住,撒但的逼迫能力是受到限制的,並且有榮耀、永恆的奬賞等待著那些堅忍到底的信徒。
節譯自“Christ’s Call to Reform the Church” (標題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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