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唯獨聖經與教父們

Nathan Busenitz

亞流(Arius)否定基督的神性,他可算是早期教會最臭名昭著的異端。儘管亞流的異端觀點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亞會議上遭到嚴厲譴責,但他引發的爭議在羅馬帝國持續發酵了五十年。在那動蕩的幾十年裡,捍衛三位一體正統教義的人常常發現自己勢單力薄,也不受朝廷青睞,但他們拒絕妥協。

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Athanasius of Alexandria)——因堅守真理而五次被流放。與他並肩的還有卡帕多西亞(Cappadocian)的教父們: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as)和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

但這些早期基督教領袖如何知道自己捍衛的教義是值得為之而戰的真理?他們如何認定自己是正確的而亞流派是錯誤的?是依據口傳傳統、先前的教會會議,還是羅馬主教的諭令?

不。他們最終訴諸聖經來捍衛真理。

尼撒的貴格利在寫給優斯塔修(Eustathius)的一封信中明確表達了這一點。亞流派聲稱他們的傳統(或「習俗」)不容許三位一體的立場。貴格利如此回應:

那麼我們的回答是什麼?我們認為,將他們現行的習俗當作純正教義的準則是不對的。因為若習俗能證明教義的純正性,我們當然也可以舉出我們現行的習俗;若他們拒絕我們的習俗,我們當然不必遵從他們的。因此,讓默示的聖經作我們的裁判吧,真理的判決必然歸於那些教義與神話語相符的人。(來源: “Dogmatic Treatises”, Book 12. On the Trinity, To Eustathius.)

當亞流派習俗與三位一體習俗(基於三位一體教義的傳統做法)相衝突時,貴格利訴諸什麼權威?聖經。

正如貴格利所正確理解的,聖經是比傳統更高的權威。因此,在關於亞流主義的辯論中,他訴諸神的話語作為最終裁決。

這樣,貴格利為「唯獨聖經」的原則提供了生動的例證,比宗教改革早了十二個世紀。當然,貴格利並非唯一持此信念的教父。

儘管可以引用更多例證,但這裡僅列舉八位教父,他們對聖經權威的觀點與貴格利的觀點相同:

1. 里昂的愛任紐(Irenaeus of Lyons,卒於202年)

我們不是從別人那裡,而是從那些將福音傳遞給我們的人那裡得知救恩計劃。他們曾公開宣講福音,後來又按神的旨意將福音記載於聖經中,作為我們信仰的根基與支柱。(來源: ”Against Heresies”, 3.1.1)

2. 迦太基的特土良(Tertullian of Carthage,約160–235年)[在捍衛三位一體真理,對抗異端普拉克西亞(Praxeas)時:]

然而,你們有責任從聖經中提出你們的證據,就像我們在證明祂使祂的道成為祂自己兒子時的做法那樣 ⋯⋯所有經文都證明三位一體的存在以及各位格的區別,並為我們提供信仰的準則。(來源: ”Against Praxeas”, 11)

3. 希坡律陀(Hippolytus,卒於235年)

弟兄們,只有一位神,我們是從聖經認識祂,而非從其他來源。正如人若想精通世俗智慧,必須掌握哲學家的教義,我們所有想實踐敬虔的人,也只能從神的聖言中學習實踐的功課。因此,聖經宣告什麼,我們就關注什麼;聖經教導什麼,我們就學習什麼。(來源: “Against Heresies”, 9)

4. 亞歷山大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Alexandria,或譯作狄尼修,約265年)

我們不回避異議,而是盡力持守並確認已有的真理。若給出的理由令我們信服,我們便不羞於改變我們的觀點並認同其他的;相反,我們憑著良心和真誠,在神面前敞開心扉,接受聖經證據和教導所確立的一切。(引自Eusebius, “Church History”, 7.24.7–9)

5.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Athanasius of Alexandria ,296–373年)[亞他那修概述了聖經各書卷後寫道:]

這些(聖經書卷)是救恩的泉源,使飢渴的人因書卷中活潑的道得飽足。唯獨這些書卷宣揚敬虔的教義。人不可加添什麼,也不可刪減什麼。關於聖經,主曾使撒都該人羞愧,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祂也責備猶太人說:「查考聖經,因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來源: “Festal Letter” 39, 6–7)

6. 耶路撒冷的區利羅(Cyril of Jerusalem ,315–386年)[在捍衛聖靈的教義後:]

我們連最隨意的話也不可沒有聖經依據,也不可被似是而非的推測和詭辯帶偏。不要因我告訴你這些就相信,除非你從聖經得著所陳明之事的證據。因為我們所信的救恩,不是靠巧妙的推理得來的,而是靠聖經的證明得來的⋯⋯關於聖靈,我們只說聖經所寫的;若未記載,我們就不必探究。聖靈親自說了聖經;關於祂自己,祂已說了祂所想說、我們所能領受的。因此,只說祂已說的;凡祂未說的,我們不敢妄言。(來源: “Catechetical Lectures”, 4.17ff)

7. 約翰·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 ,344–407年)

因此,我們不要隨從多人的意見,而要查考事實。在錢財上,我們尚且不信賴他人,而是精打細算;但在辨明事實時,卻輕易被他人的意見左右,這豈不荒謬?何況我們擁有精確的天平、尺規——就是神律法的宣告。所以我勸勉你們眾人:不要在意這人那人對這些事的看法,要從聖經查考一切;認識了真實的財富後,就當追求,好得著永恆的福分;願我們所有人都能透過我們主耶穌基督對世人的恩典和慈愛,獲得永恆的福分。願榮耀、權能和尊榮歸於主耶穌基督、父與聖靈,從今時直到永遠,世世無盡。阿們。(來源: “Homily on 2 Corinthians”, 13.4)

8. 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年)

因此,在關乎生命與行為的每一問題上,不僅需要教導,也需要勸勉;教導使我們知道當做的事,勸勉激勵我們不厭煩行已知當行的事。除了使徒所記載的,我還能教你們什麼呢?聖經為我們的教導立下準則,使我們不敢「過於自視聰明」,而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所以我的職責不是要教你們別的事,而是要為你們闡釋神的話,並按主的恩賜加以闡釋。(來源: “The Good of Widowhood”, 2)

奥古斯丁(再次)

對於任何人的推理——即使他們是真基督徒或德高望重者——我們都不應像對待正典聖經那樣看待。如果我們碰巧發現他們著作中的一些觀點與他人或我們自己在神幫助下所發現的真理不同,我們有權在秉持對他們應有尊重的同時譴責或拒絕這些觀點。我如此對待他人的著作,也願我的明智讀者如此對待我的著作。(引自Augustine, “Letters”, 148.15)

顯然,「唯獨聖經」的教義在宗教改革之前很久就已得到基督教領袖的支持。

譯自“Sola Scriptura and the Church Fathers” by Nathan Busenitz

https://blog.tms.edu/sola-scriptura-and-the-church-fa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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