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不要論斷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1-5)

今日在教會裡發生了一件很可悲的事,就是有信徒彼此論斷。其實主耶穌在論斷這件事上已經有很清楚的教導:「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6:37-38);「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若有肢體真的犯錯,聖經也指明我們處理的方法:「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18:15-17)。可惜許多人不聽從主的命令,採用自己的方法(屬血氣的方法)來處理屬靈的事,結果不但沒有平息或解決紛爭,情況更是越來越惡劣,傷了肢體間的感情,影響了整個教會的見證。弟兄姊妹,沒有一件事比彼此論斷更破壞肢體的關係及教會的見證。這件事我們一定要嚴肅的對付。現在讓我們看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給我們的教訓及榜樣,讓神的話提醒及光照我們。

很希奇,保羅在討論論斷這件事時,不是先向發出論斷的人說話,而是向被論斷的人說話。他先指出被論斷者(他自己)應有的態度,這是多麼有智慧的做法。主動發出論斷的人固然不對,但若論斷只限於某一方,那麼情況還不至太嚴重。最大問題是當另一方被論斷時,他們往往就含忍不住,作出反擊。這就演變為肢體之間的爭執了。若被論斷的一方能忍耐及克制自己,起碼能使事件不至進一步惡化。然而,被論斷的人如何能忍耐及克制自己呢?聽聽保羅怎樣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只是「極小的事」而已!有人喜愛將極小的事無限量放大,但保羅卻將人看為極大事看為小事。請問保羅被毀謗是大事還是小事?保羅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11:23-28)。這位向主全然盡忠,鞠躬盡瘁的偉大使徒,卻遭自己所愛的哥林多信徒論斷(連保羅這樣好的人也被論斷,我們沒有保羅百分之一,給人批評有甚麼出奇?有甚麼不可接受?),傷害不傷害?是大事還是小事?然而保羅卻說是「極小的事」。從人的角度看可能是接受不了的大事,但從神的角度看,卻是極小的事,因為保羅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反倒虛己」!

今天不少基督徒,甚至是在教會有事奉崗位,能將保羅書信分析得頭頭是道的人,究竟學了保羅的虛己多少?有人以為受屈不辯駁是軟弱的表現,殊不知這是主自己的見證及我們得恩典及賞賜的途徑:「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19-23);「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5:11-12)。神從沒有給論斷的人有任何應許(就算他們所說的是對的),卻給予被論斷及受冤屈的人許多寶貴的賞賜。單就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得著安慰及喜樂了。

其實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也是一個自我反省及檢討的好機會。可能自己真的在某些地方作錯了或作得不夠完全,以致別人能挑到我們的不是。再者,神往往用一些似乎不公平的事來造就祂的兒女。舉例說,以撒在基拉耳谷挖水井,明明是他挖的,卻被人強詞奪理地搶去。但以撒不爭競,甘讓人去搶。神就是用這些事來培養以撒溫柔謙讓的心。若老是認為別人是故意針對自己,就忿忿不平,不知道神要透過這些事叫我們學習屬靈的功課,就實在是太可惜了。這些苦可說是白受的了。退一步說,即使我們真的沒有錯,我們也要學效保羅一樣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要知道我們在某方面沒有錯失,並不表代我們是完全人,在其他方面一點過錯都沒有。我們在神面前仍然是不配的罪人,有甚麼好自誇?有甚麼好自辯?若我們在神面前真的知道自己是一個徹底敗壞的罪人,就不會這麼熱切為自己伸冤了。不是沒有公平及公義這件事,也不是不需要有審判及伸冤這回事,而是我們讓主為我們主持公道,讓主為自己伸冤。主為我們伸冤豈不是比我們為自己伸冤好得多?「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12:19)

現在要向那些主動發出論斷的人說些話。可能你們並不承認自己是論斷,以為自己只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好,請問你愛心標準如何?「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請問你對你所批評的人有忍耐、包容及恩慈嗎?你願意相信及接受別人的解釋嗎?有時聽到一些肢體彼此論斷的內容,根本談不上是愛心的提醒,而是互不信任的批判。愛是願意相信人的,縱然別人作了一些表面上不對的事,但仍然相信他如此作可能有值得同情的原因(當然值得同情並不表代可以犯罪,只是當我們指出他的錯時,能多有一點憐憫的心),也相信他並非每次都是如此的。至於說誠實話,「誠實」即是「真實」(truth)。請問論斷的人所說是有多少是已經證實了的事實?若別人犯了一些明顯的罪,我們當然可以給他指出來,勸他悔改。但他們這樣作的動機,我們如何得知?聖經明明說「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聖經要我們等主來審,我們偏要比主先審。聖經說只有主能「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但我們卻用陰謀論去測度人暗中的隱情及人心的意念,並振振有詞說是事實,這是僭越神的能力了。

其實我們不知的,就說不知好了,何必用我們的不知來判斷人?我們的主在這方面有美好的榜樣。祂是真真正正的用愛心說誠實話,而且話裡是滿了恩惠的。就是對害祂的人祂也是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就是主對待加略人猶大的態度。在最後晚餐時,魔鬼入了猶大的心。耶穌明知猶大要出賣祂,但祂向猶大說甚麼呢?「你所作的快作吧。」主一早已經知道他的陰謀,但主沒有當眾揭穿他,只是說了一句中性的話—一個讓猶大自由決擇的吩咐,好像到了這個地步主還盼望猶大有回轉的可能。到了主在客西馬尼園猶大用親嘴出賣耶穌的一幕。主耶穌明明知道猶大要帶人捉祂,可是主怎麼對猶大說呢?「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不是審判口氣的責備(當然猶大死後就要受審判),而是一個憐惜的問題!其實祂明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明明看穿猶大的內心,但祂還是這樣為他留地步,祂是多麼希望猶大不是真的這樣想!主對猶大是何等的有情!

當兵丁釘主十架時,主向天父求情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陰謀論者大概會說:「明明是曉得,怎麼不曉得?就算是不曉得,也是故意不曉得,見了這麼多神蹟,還說不曉得!」但滿有恩慈的主卻在這最罪無可恕的罪上,替殺祂的人找點父可以原諒他們的理由。反觀我們常常將別人最小的差錯或無心之失化大得好像是不可原諒似的,並咬著不放。我不是說我們不可以指出肢體犯的罪,但我們要先考察事情的真相,若可行的話甚至親自向對方了解,最重要是用主的心腸去幫助這位肢體,而不是用陰謀論及血氣的態度去批判他,這只會拆毀人,不能建立人:「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6:1)。這是聖經給我們的教導。

當然,我們會為我們所作的想出許多理由,說我們這樣作是為神,是為教會。但主是怎樣要求服侍祂的人呢?「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甚麼是忠心?忠心就是謹遵主的命令。主明明說不要論斷,我們就不要論斷吧。不要甚麼也說是為神作。神沒有叫你作,你偏要作,這就是不忠心。你動機可能是好,但方法卻是錯極了。我從未聽聞一間教會越多論斷就越興旺,反而是越多論斷就越糟糕。其實主這樣命令我們當然有祂的原因(人的原因算不得甚麼,最重要是主的原因)。你知不知道教會中發生的論斷絆倒了多少初信者及信心軟弱的信徒?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主對這有非常嚴厲的警告:「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9:42)。究竟我們所作的,是造就人,還是絆倒人?是建立教會,還是拆毀教會?要記著,神喜悅的,不是自以為為神大發熱心的人,而是對神忠心的管家。教會是主自己的,不是我們的,我們只是替祂管理而已。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方法去處理教會及屬靈的事,我們要按著主的教訓來處理。而主的教訓在聖經是清清楚楚的,問題只在於我們願不願放自己的意思,去忠心順服神的旨意。

另外想提一提,若我們論斷的對象是教會的長輩或同工,我們要更加小心了。其實教會長輩及同工也是有罪性的人,並非無懈可擊,從不犯錯。有些神的工人甚至在性格上有難於根治的缺點(聽說我國偉大的傳道人宋尚節博士脾氣很壞,但神的確曾大大使用他)。但我們仍然要尊重他們:「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聖經吩咐我們尊重在教會中為主勞苦的人(不包括那些假先知及不忠心的惡僕),我們有沒有用愛心「格外」、「加倍」敬重他們呢?若他們真的犯錯了,我們應該以愛心、謙卑及尊重的態度去提醒他們,而不是發起更多人來反對他們,批判他們。這樣做只會絆倒人及破壞教會的合一。這件罪我們實在擔當不起。

最後讓我們再一次聽聽聖經的說話,並求神給我們一個順服的心去遵從,使各人放下己見,能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使教會能得著真正的復興: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1-5)。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4:1-3)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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