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譯者:小草
隨著抗議活動和騷亂在全國乃至全球範圍內肆虐,許多基督徒都在思考上帝的子民應如何應對。這種討論以很多的方式在當今的教會中佔據了主導地位,但並非所有的建議是符合聖經的。
有些人提供了一些具體的策略來表達同情心,同時為了在文化崩潰時發揮作用。例如,教會中的許多人建議,在改變地上的法律和更換新的掌權者方面,上帝的子民需要扮演積極的角色。我不否認能在我們的政治進程中發聲是極大的祝福,而且,上帝的子民有責任支持符合聖經準則的社會道德。但是,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意識到,制定真正公義的法律是絕無可能的,人間沒有一位領袖能夠阻止人類腐敗的浪潮。
對於未悔改的靈魂,聖經的教導是清楚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保羅提醒他的讀者,在歸回基督之前他們是如何生活的,「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欲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3:3)。他在其他地方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8:7)
我們可以更改或添加新法律,但是罪人根本上是不能遵守法律的,改變政策並不能改變人心。我們的領導人和被選上的官員也是如此。我們可以更換不同的罪人到權位上,但我們不應該期望會產生極為不同的結果。上帝的子民不能將希望寄託在人的領袖身上,正如我們已看到的:「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其他信徒則建議與黑命貴(Black Lives Matter)這樣的社會公義運動合作。儘管每個人都應該同意,黑人的命確實也是命,因為他們也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但此運動本身並不僅僅是個簡單的口號。在他們自己的綱領中,他們熱衷於肯定同性戀和變性。他們主張解構家庭。他們是馬克思主義者,無神論者,是喜歡無政府狀態的反權威人士。
簡而言之,神的子民與像這樣的激進運動合作就必然會違背哥林後書6:14的明確誡命:「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保羅繼續解釋到,上帝把信徒從腐敗裡救出來,與這樣的腐敗形成聯盟是徒勞和愚蠢的。他引用以賽亞的話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17節)
仍然有些人會爭辯說,即使像這樣的合作關係不可行,信徒還是應該參加抗議活動。基督徒需要發聲反對不公義。
但是請記住保羅在羅馬書第13章中所作的解釋,我們要服從掌權者,因為是上帝自己設立他們的。彼得給了我們類似的教導。「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前書2:13–14)為什麼?「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第15節)我們對權柄的回應,無論是公義還是不公義的權柄,都會對我們的見證有所影響。我們的順服可以堵住那些反對福音並尋找理由批評信徒的人的口。
彼得在第20節繼續教導順服的主題,「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得要我們為公義而受苦,而不是為罪惡的後果而受苦。但是請注意,他認為無論如何,受苦是不可避免的。實際上,他說:「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第21節)。正如基督順從不義的痛苦和虐待一樣,我們也當預料受苦。彼得甚至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得前書4:12-13)。
苦難是信徒生活中最偉大的方法,以此試驗和證明我們的信仰。在苦難中我們學習如何不靠自己,而是依靠神的能力。在苦難中,主向這個觀望的世界展現祂的豐裕和護理。上帝在我們的苦難中有偉大的目的。正如彼得提醒我們的那樣,這是暫時的。「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得前書5:10)上帝並不是不知道我們的苦難,也不是對我們的苦難無動於衷。相反的,祂通過苦難使我們成聖並使我們長成祂兒子的樣子。
雖然如此,聖經對這個世界的不公義並非是盲目的。對於這個世界的本質和神的百姓在這世界的處境,傳道書給了我們智慧和有益的視角。對於普遍的不公義,所羅門寫道:「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傳道書5:8)當然,人是不可信的。等級制度的設立是要使人們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並緩解不可避免的不平等和壓迫。
我們明白,這個世界上的生活是不公平的。「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道書9:11)我們不能保證每個人都獲得同等的結果。但是我們知道,做惡的人並沒有好處。「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准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神。」(傳道書8:12-13)惡人可能會暫時得利,但他們卻無法避免死亡和審判。「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3:16-17)
上帝的子民不會對不公義或放任罪惡的混亂視而不見。但是我們也不會將對它的懲罰握在自己的手中。「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7-19)上帝是審判者,我們不該行使祂的審判。
事實是,我們並不總是明白上帝通過苦難和試煉所要成就的,但我們應由此而得安慰。我們當全然相信祂主權掌管下的時間,就如所羅門所提醒我們的那樣:「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11)。那麼,我們如何活在這個因罪惡造成的混亂和腐敗之中?
所羅門接著說:「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傳道書3:12-13)我們需要認識到生命是恩賜。他又再說到,「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傳道書3:22)我們不知道這個世界的前途,在主回來之前,世界會惡化到什麼程度?但是,我們在世的短暫時間裡,我們不該成為混亂和叛亂的一部分。我們的生命「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4:14)我們應該對賜予我們的生命而感到高興並享受這分恩賜。
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專注於自己的生活,不斷地追求享受。不是的,意思是我們要充分善用上帝恩賜給我們的福份。上帝要我們充分地善用祂所賜給我們的生命。
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7-10)
在這個墮落,腐敗,混亂的世界中,如果你有智慧,那就在上帝所賜給你的一切中,享受工作、婚姻、教會的團契,和福音的事工。享受生活,並高高興興。
上帝並沒有呼召我們去修復這個世界。上帝將按自己的時間來處理罪惡的敗壞和混亂。用所羅門的話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3-14)
--譯自約翰麥克阿瑟的《Life Under th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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