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對付「可接受的罪」(上)

畢哲思(Jerry Bridges)

約翰·牛頓(John Newton)寫下備受喜愛的聖詩「奇異恩典」,他早期曾是一名奴隸販子,而且還是一艘船的船長,把被擄的非洲人運往美國。由於醫療原因,他離開了航海生活,成為一名海關官員,研究神學,並最終成為一位牧師。然而,即使作為牧師,牛頓也從未忘記他販賣奴隸的罪行在本質上是多麼可怕。在他生命結束時,牛頓對一位朋友說:「我的記憶幾乎消失了;但我記得兩件事:我是一個極大的罪人,而基督是一位偉大的救主。」

十多個世紀以前,大數的掃羅在成為使徒保羅之前也犯了嚴重的罪。使徒行傳7:54-8:1 描述了他是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一案的共謀;然後在使徒行傳9:1-2中,我們讀到他個人參與對信徒的迫害。在他生命的盡頭,保羅這樣形容自己,「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但同時他也能夠說,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第15節)。

約翰·牛頓和使徒保羅都視自己為極大的罪人但有一位偉大的救主。大多數信徒所犯的罪在程度上都不能與約翰·牛頓或使徒保羅早期所犯的罪相比。我們可能沒有犯過通姦罪、謀殺過任何人、販過毒、或盜用過公款。反思我過去的人生,我可以說我通常是一個聽話的孩子、一個模範少年、一個值得信賴的員工、以及一個盡責的丈夫和父親。事實上,我從事基督教事工已有五十多年了。

然而,雖然我沒有犯過任何重大的誹謗罪,但我曾說閒言、批判性地說別人、埋怨,不耐煩、自私自利、在遇到生活難題時未能信靠神、屈服於物質主義、甚至讓我最喜歡的足球隊成為我的偶像(註:作者稱這些和其他類似的罪為「可接受的罪」(acceptable sins),即我們認為是微小或甚至可接受的罪)。我必須像保羅那樣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或者借用約翰牛頓的話來說,「我是一個極大的罪人,但我有一位偉大的救主。」那是我唯一的希望。那是我的罪唯一的解救辦法,也是你唯一的解救辦法。

節譯自“Sins we accept” (標題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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