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對付「可接受的罪」(下)

畢哲思 (Jerry Bridges)

牛頓對一位朋友說,「我的記憶幾乎消失了; 但我記得兩件事:我是一個極大的罪人,而基督是一位偉大的救主。」

約翰·牛頓和保羅都以現在時態稱自己為罪人。 他們二人都不是說我過去是(I was)個罪人;他們說我是(I am)個罪人。在保羅的陳述中,很明顯他在反省他早期作為一個迫害者的罪行。同樣地,我們從牛頓自己的反省中知道,他從未忘懷他曾經是一個奴隸販子這個事實。事實上,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對以前的生活越覺震驚。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雖然他們用現在時態來描述自己為罪人,但他們只是指他們過去的罪——一個迫害基督徒而另一個販賣奴隸​​?他們不可能會這麼想。例如,我們知道,在寫提摩太前書之前幾年,保羅稱自己「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並且只是照著神的恩賜而成為福音的僕役(參閱以弗所書3:7-8,和合本修訂版) 。事實上,在保羅的自我意識中似乎有一個向下的進展,從「使徒中最小的」(參閱哥林多前書15:9,寫於公元55年)到「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參閱以弗所書3:8,寫於公元60年),再到「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參閱提摩太前書1:15,寫於公元63或64年)。

我們可以肯定,從他們歸正直到他們死亡的這些年來,牛頓和保羅在效法基督的品格上有所成長。 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兩人越來越活出聖徒應有的生命。 在這個成長過程中,他們對仍然居住在他們裡面的肉體的罪惡表現更加醒覺和敏感。 因此,約翰·牛頓本可以輕易地說:「我過去是而現在依然是一個極大的罪人,但我有一位偉大的救主。」如果你和我要在對付我們生活中那些「可接受的罪」這事情上取得任何進展,我們必須說同樣的話。

節譯自“Sins we accept” (標題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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