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麥克阿瑟
羅馬書—18-32提到,人故意行不合理事,神會任憑他們。 ⋯⋯
在24、26及28三節中,有「神任憑他們」的字眼;「任憑」的希臘文是指對罪犯判刑,然後執行處罰。這三節經文都表示一個事實,神因為忿怒已經按法律來定人的罪,那就是不會攔阻,任憑他們落到選擇行惡的因果效應中。
當審判臨到時,遏制罪行的恩典就失去了,於是罪惡充斥。罪是審判的因由,又是後果,因果就這樣循環蔓延。
請注意任憑的忿怒的過程,有三個步驟:第一,「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4節) 在社會中,惹神任憑之怒的第一個徵兆是不道德的性行為。當一個社會充滿色情,當一個社會的普遍特性是不道德時,這忿怒已經發生了。當神任憑一個人行己路的時候,他的所作所為都出於自己不潔之心;心術敗壞,身體也隨之。⋯⋯
第二,第26節說:「因此,神任憑他們放棄可羞恥的情慾。」這裡提到的不只是情慾,更是羞恥。⋯⋯ 可羞恥的情慾是指下流的熱情、污穢的慾望、反常的性慾。這裡說:「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彎路中的第二步是女同性戀與男同性戀。聖經先提女人的羞恥,因為在道德走向腐敗的過程中,她們往往是最晚受影響的,因為女性對兒女有一種保護的天性;但當神的任憑之怒發生時,連女人都陷入可羞恥的情慾中了。
不僅如此,還有第三步,第28節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甚麽是邪僻的心?就是「經試驗被定為無用,不符合資格達到目的」,思想無法發揮作用。彎路的第三步是,推理能力被破壞以致殘障。
神原已寫在人心中的道德律被徹底踐踏,取而代之的是不道德的文化。良心不能發揮作用,不道德的事隨處可見,人的心思已腐敗,無法從頭再來。人不能正確地思考,心思意念不遵從該行之路,所做出來的只有惡事,輕視端正的美事。
這個色情、同性戀、腐化的文化會衍生出甚麽呢?第29節說:「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詆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每天都有新的罪惡花樣,就像有人把罪惡溝裡的引水道開放了,任污水湧進社會。
這從每天從報章、電親的新開中可以見到。世人的生活正落在各色各樣的罪惡中。没有良心,没有理性,没有節制,一個變得縱情聲色,像没有道德的野獸一般放肆的社會,荒唐、敗壞,甚至我們會嗤笑那天天新奇的腐敗。當神任憑一個社會自己去行時,就會變成這樣。⋯⋯
神為甚麽任憑人民與國家這樣作呢?「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放棄我們的社會,因為我們的社會先離棄了神。
一個敗壞、邪惡、被放棄的社會,最明確與最可悲的證據就是社會不能容忍對罪惡所發的怒氣,社會吃喝罪惡,而且不能容忍人指斥它的不義。這就是神不理的原因:「我們阻擋真理。」
節錄自<當神放棄一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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