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

我們是天上的國民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18-20)

以上經文提到有兩類人。第一類稱為「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特徵就是「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第二類就是「天上的國民」,他們的特徵就是「等候救主從天上降臨。」第一類無疑是不信的人,因為他們沒有來生及永遠的盼望,他們以為只有今生今世,所以他們的世界觀及人生觀無可避免是專注於這個世界及滿足自己的肉體。第二類則明顯是信主、有神生命的人。他們有永生的盼望,他們知道將來有「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為他們預備,所以就甘心忍耐今世的試煉及苦難,忠心等候救主的降臨。

歷世歷來以來,神的兒子及世界之子雖然一同在世上生活,但普遍來說兩者不是太難辨認出來,他們也無須要特別掩飾。然而,現今世代一件可悲的事發生了。好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不看重將來永遠的盼望,不追求天上屬靈的賞賜,反而將大部分心思及精力放在政治及社會的運動上。他們故意曲解聖經的教導及榜樣來支持他們的行動。他們最常用的例子,就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及主耶穌潔淨聖殿來作為他們社會運動及政治抗爭的根據。然而,這樣解釋聖經完全是斷章取義,強詞奪理。香港人是神的選民嗎?我們的政府是法老嗎?脫離埃及代表成功爭取民主嗎?這樣解釋及應用聖經實為荒謬可笑。用屬靈的眼光看,香港社會的迷信、放縱、世俗、不義,它似是當年的所多瑪及俄摩拉過於似以色列!按公義,我們該受神的刑罰,我們應該集體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才對。我恐怕若神的公義真正來到,多少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23:30)。根據聖經,不信的人絕對不會喜愛神的公義來到地上。所以他們所追求的一定不是神的義。

另外,主耶穌潔淨的,也不是社會及政治,而是神的家。祂是潔淨「聖殿」。今天某些人主張或縱容人民可以衝入政府機關或霸佔公眾地方去對抗政權,去爭取地上的權利,明顯是曲解聖經。這也是假藉宗教之名以達到自己的政治理想及目的。

諷刺的是,有人打著藉公義之名去追求民主人權,竟有不少信徒不懂分辨,照單全收,並且批評不認同他們看法,不加入他們行動的信徒及教會為膽怯、怕事及不義。那些謹守聖經教導,專一走屬靈路線的教會更加被批評為極端,與時代脫節。

如以上所說,不信的人沒有永生來世的盼望,所以他們努力要爭取地上的權利及福氣,渴望在地上建造美好世界,這是情有可原,我們也不能阻止。但若有自稱基督徒利用聖經及宗教之名發起政治性及社會性運動,甚至作出了好些激烈、違反聖經命令、破壞教會屬天性質、不顧聖徒體統的事,我們屬神的人都有責任指出他們的錯誤,並呼籲他們悔改。他們表面上是為了公義,其實是「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10:3)。其實這些人多半是新神學派人士,他們對聖經中許多要道都不信,只利用基督教來改革社會,王明道先生稱他們為「不信派」。

此外,我也認識一些信仰純正的信徒,因為也受了屬世的思潮或某些神學傳統的影響,以為人是可以靠教會的力量改變社會文化及政治環境,並在地上建立神的國。這些人都真信徒,但他們往往在分別屬靈及屬世的事上失去平衡。他們一是認為傳福音及改革社會都是教會的使命(所謂「雙重使命」),基督徒必須承擔;一是認為要更有效傳福音,我們必須先改變社會文化或制度。然而,這兩個主張都是沒有多少聖經根據,也沒有新約聖經的榜樣。他們只能牽強附會地引用一些舊約時代神對以色列人的律例及把新約中主吩咐門徒「作鹽作光」的命令無限放大來支持他們的理論。

弟兄姊妹,現今已經是末時了。請問你是抱著一個怎樣的心態活在世上?你是對改造世界仍然有樂觀的盼望,還是你相信聖經所說「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提後3:1)?你是竭力在地上替神建設天國,還是專心傳揚福音救人進入祂的國?(3:5;提後4:2)?你是愛慕在這裡建造美好的家園,還是「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11:13)?你是以地上的某國的公民自居,還是以「天上的國民」為念?你是盼望透過政治及社會改革改善世界,還是儆醒等候「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建立新天新地?你的世界觀是從有誤的神學家及學者而來,還是根據神完全無誤的話語而來?

基督徒的言論自由(二)

那麼基督徒有自由說甚麼呢?

一,我們有自由呼叫阿爸父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我們在末信主之前,我們都是遠離神的人,甚至與神為敵,屬於魔鬼,但我們重生得救之後,我們就得了權柄,作神的兒女,我們可以隨時隨地呼叫神作「阿爸父」,何等寶貴的權利,何等親切的關係!就是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在舊約時代,發夢也想不到他們可以個人性地稱神為父。他們認為神是這麼偉大及尊榮,而人是這麼卑微及污穢,那有資格稱神為父?所以他們才認為主耶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是褻瀆的行為。我們今天有了這個寶貴權利,可以稱神為父,為阿爸父,為甚麼還是這麼不知足?還有這麼多不滿,這麼多憂慮?你是神的兒女,神是你的父,這是世間上最快樂最寶貴最有福的事實,足以令你心完全安穩及滿足了,你還奢求甚麼?還憂慮甚麼?「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6:26,31-33) 。多少時候我們禱告或念主禱文,竟然忽略禱文中最重要的一句:「我們在天上的父」!沒有了這一句,或忽視了這句的含意,接下來的禱詞 就變得空洞及沒有意義。我們有沒有好好享用這一句寶貴的話的權利呢?「我們在天上的父!」

二,我們有自由禱告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4: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6:18)。不信神的人自然不會禱告。拜偶像的人雖然會禱告,但對像是假神,所以神是不會聽的。唯獨我們信主的人有權柄向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至高無上,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禱告。聖經說祂「側耳」聽我們禱告,奇妙不奇妙?我們本是污穢不配的罪人,怎能到這位至尊貴至聖潔的神那裡,而不被祂驅逐甚至消滅呢?答案是就是因為主耶穌的血:「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10:19-20);「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因為基督的血,我們坦然,可以隨時,可以常常,可以凡事,可以多方向神禱告。我們可以向神認罪、祈求、代禱、讚美及謝恩。你可以坐著禱告、站著禱告、跪著禱告,可以在教會、家中、辦公室、學校、醫院或街上禱告,你可以大聲禱告,輕聲禱告甚至無聲禱告。今天的信徒有沒有充分享用這個用基督的血才有的權利?許多基督徒不常禱告,有些則只求關於自己好處的事,不知道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有些則常常妄求,好像靈恩派人士,終日所求的就是「健康、成功、致富」;有些人沒有「凡事謝恩」,一開口就埋怨神這樣不公平,神那樣不公允,不知道所有一切都是自己不配得的,都是出於神的恩典。神所給我們的,是已經過於我們所應得的,有甚麼好理怨?「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腓4:11-12)。保羅教我們要知足,有知足的心就可以凡事謝恩了。請問基督徒中懂得知足及常常謝恩的人在哪裡?

三,我們有自由傳福音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18-20);「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林後5:18-19)。這又是一個只我們基督徒才有的自由—傳福音。不信的人沒有資格傳福音,異端異教傳的是使人滅亡的禍音。我們所傳的,乃是叫罪人出死入生,使人重生得救,與神和好的榮耀信息。只有基督徒享有這個寶貴的自由及能力傳福音,為甚麼現今很少基督徒認真竭力地去傳?有許多基督徒花了很時間追求世界的名譽,富貴及享樂,這些人我們也不去談論了。但也有一些基督徒用很多時間及精力去追求民主及公義社會。他們的理念就是有了民主,社會就更公義及自由,社會就更公義及自由就更容易傳福音,就有更多人信主。所以他們一心以為追求民主是為神作工。這完全是錯誤的想法,更加罔顧聖經的記載及教會歷史。請問民主能使更多人信主的理論有甚麼根據?教會初期猶太人及羅馬人都不是民主制度,更加沒有今天的所謂宗教自由,傳福音要受很大的逼迫,結果怎樣?「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4:17-20);「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徒5:27-30)。看,就是彼得在大祭司面前受審,在生死的關頭,他還繼續傳耶穌復活!福音就是在這樣惡劣及不自由的環境下傳開的。我們就是要這樣的傳福音心志,堅忍不屈,勇往直前,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不是先推動民主及改革社會才能傳!福音能改變人心,能改善社會,這是事實,但這是福音帶出來的果,不是前因。若人未信福音,光推動民主,改革社會有甚麼用?豈不一樣要滅亡?不信的人不明白這個一點,我們不怪他們,在他們的世界觀裡,只有今生,沒有來生,追求民主及公義社會是最高的理想了。但基督的世界觀不是這樣,我們知道這個世界是要滅亡的,將來的天國才是永恆的:「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來13:14),所以救人進天國才是最重要的事。這道理在聖經中是十分十分明顯的。我真不知道鼓吹基督徒要像世人一樣追求民主及改革社會的聖經根據在哪裡?我們基督徒有這麼寶貴的傳福音的自由,有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的權柄,為何不好好利用?為何不努力救人?「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

四,我們有自由說造就人的話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4:29);「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帖前5:11);「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3:11);「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4-25)。以上經文提醒我們要說造就人,叫人得益處的話。說這些話也是我們基督徒的獨享的自由及權利,因為只有我們先得著了神生命的人,才能說出合神心意的話來。為甚麼說造就人的話這麼重要呢?第一,我們信主的人已經不再是以自我為中心,我們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然而,我們也是為弟兄姊妹而活,因為他們也是神所愛的人:「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所以我們說話不單是要自己得益處,最重要的是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今天有多少信徒的說話是只叫自己得益處,別人完全得不著益處,甚至叫聽見的人受損?聖經明明吩咐我們要用愛心說誠實話,今天多少人用沒有愛心的陰謀論批判人,論斷弟兄姊姊,這叫作叫人得益處,還是自我發洩?不要看錯了,沒有愛心的說話,縱然是事實,絕對不能造就人。第二,我們說造就人的話,是要互相建立。我們得救了之後,不是個別的作基督徒,乃是與其他的肢體彼此建立為基督的身體。我們都是這個身體的一部分,不是個人主義,乃是互相扶持的。所以我們所說的話,應當有彼此建立的內涵,而不是互相拆毀。因此,聖經教導我們說誠實話,一定要用愛心,否則所說的話只有拆毀,不能建立。今天多少信徒以為用「誠實話」來幫助肢體,或主持公道,結果弄巧成拙,就是因為他們不懂得用愛心及智慧去說建立人的話。第三,說造就人的話能救人脫離罪的迷惑。在這個末世時代,罪惡越來越多,有些罪已經滲進教會及信徒的生活中。我們若能用造就人的說話提醒及勉回弟兄姊妹,便是主的好執事了:「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提前4:6)。我們活在這個罪惡的世代,實在需要弟兄姊妹彼此的提醒,免得犯了罪也不自知。第四,在這個現今的時代,許多基督徒對基督失去起初的愛心,對追求及事奉失去火熱的心,甚至有人灰心到停止聚會了,聖經預言在末世的日子的確在這些現象:「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太24:12)。聖經教我們該怎樣辦呢?「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4-25)。有些所謂基督徒的交通,談天說地,談笑風生,就是不談屬靈的事,這與世人的交誼有甚麼分別?信徒的愛心及熱心就是在許多無聊世俗的言談中慢慢磨滅,也可以在透過一些聖經及屬靈的話語彼此激勵,勉勵行善。聖經提醒我們「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那日子是甚麼日子?就是主降臨及主審判的日子。審判從神的家起首。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我們在世的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世界越來越黑暗及敗壞,主再來的日子越過越近,為何許多基督徒終日談論是都是世界的事,地上的事,而不多點用說造就人的話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弟兄姊妹,神給你一張嘴巴,給你一把聲音,給你基督徒的自由,不是要我們去放縱或濫用自由,乃是要我們用這些自由(包括我們的言論自由)去榮耀祂:「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西3:17)。我們可以用我們的說話傷害人、絆倒人及得罪神,也可以用我們的說話幫助人,拯救人及榮耀神。請問你如何用神給你說話的自由及恩賜?要謹記聖經的說話: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12:37)。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

基督徒的言論自由(一)

聖經預言越接近末世,世界上就越多罪惡。保羅在提摩太後書說:「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提後3:2)。專顧自己是甚麼意思呢?專顧自己就是自我中心,樣樣事情都是按自己的心裡所想所喜好的去行,自己喜歡說甚麼就說甚麼,自己喜歡作甚麼就作甚麼,不必理會其他人的利益及感受。這種自私自利的行為,歷世歷代都被視為不對,為何在這末世會特別嚴重?就是因為現今世代將這種「專顧自己」的罪美化了,合法化了,美其名為「人權」及「自由」。試問誰人不嚮往及渴慕人權及自由呢?魔鬼就用了人這種追求人權及自由的心態,聳動許多人以「人權、自由」的名去放縱肉體的私慾,任意去行那些可羞恥的事。當人批評他們的行為時,他們振振有詞地說,這是我的人權,我的自由,你憑甚麼管我?聖經說,淫亂是罪,現在卻稱為同居的自由,獲家居保障的權利;色情是罪,現在變為藝術及創作的自由。同性戀是罪,現在變了同志的人權;貪心是罪,現在變為賭博合法化。就是一些道德比較高尚的人,不行那些可恥事的人,也終日標榜甚麼「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也是現今社會非常流行及世人非常熱衷的事。它表面上好像是頗中性的。我們有權利及自由表達任何意見,有權批評任何制度,有權批判任何人物(包括在上有權位的人)。相反,我們認為無人有權以言入罪,無人有權壓制及干涉我們的言論自由。不信的人推崇及追求這些所謂的言論自由,我們不能阻止,但我們基督徒千萬不要同樣地墮進這個漩渦中。我們基督徒不是追求甚麼言論自由的。我們基督徒有自由嗎?當然有,但不是這個敗壞的世界所推崇的自由。不信的人往往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但我們所有的自由卻是從罪裡得釋放的自由,在真理上的自由,是屬靈的自由:「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8:32);「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8:36);「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5:1)。基督徒有言論自由嗎?當然也有,但不是照世界所說的那個自由,乃是照聖經所說的自由。若按著聖經,我們有自由說任何話,任何權柄不能阻止我們。若不合聖經原則,我們寧願不說,無論人如何批評我們。以下的幾方面,我們身為基督徒是沒有自由說的:
 
一,我們不能妄稱神的名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20:7)。這是十誡的第三誡。其實十誡不是只對以色列人說的,就是在新約時代,當主耶穌基督成就了救贖,成全了律法之後,律法的精義仍是繼續存留的。「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5:18);「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5:17)。我們不是靠律法得救,我們亦無需要按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生活及敬拜神,但屬於道德律的部分—十誡—仍然是有效的;不是得救的條件,仍是我們生活為人的標準及指引。今天不信的人蔑視十誡,沒有尊神的名為聖,反而常常妄稱神的名,神必定會追究的。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是信主不信主,因為都是神造的,所以都在神的道德律之下。當然不信的人就是不服神的權柄,蔑視神的命令。事實上,在末世的人是挺厲害的反對神的名,就是在極大的災禍中,也不向神的名有絲毫的敬畏:「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神之名,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16:9)。他們果然有「言論自由」,連褻瀆神也可以,但神不會坐視不理。聖潔公義的神必定審判及懲罰這些的人:「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12:36-37)。我們這些已信主的人,有沒有尊主的名為聖?有沒有一樣妄稱主的名,隨隨便便的拿主的名開玩笑,或當作兒嬉?我們沒有這樣的言論自由!
 
二,我們不能說謊

主耶穌在登寶訓清清楚楚的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5:37)。主耶穌更加指出,凡說謊的,就是屬魔鬼的,因為牠是說謊之人的父(8:44)。今天多少人以言論自由之名,說許多不盡不實的話,許多灰色白色的謊言。神是誠實無偽的神,所行的無不公平(32:4),祂也吩咐祂的兒女像祂一樣,作作誠實無過的人(1:10),也要棄絕謊言:「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4:25)。可嘆這個世界充滿了謊言,多到一個地步,如俗話所說,大話說了一百就成了真話。以大眾傳媒為例,傳媒本應作最公正、客觀及誠實的報導,但他們為了增加銷量,嘩眾取寵,不斷製造不盡不實的資訊,普羅大眾又不由分說地接收這些資訊,人云亦云,以訛傳訛,以致整個社會氣氛都變壞了。一句謊言的影響是何等的大。神實在十分痛恨謊言,耶和華恨惡的七件事,其中一件是撒謊的舌(6:17);啟示錄記載下火湖的其中一種罪就是說謊:「…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魔鬼用一個謊言,令人類始祖及全人類墮落;大衛一句謊言,令祭司亞希米勒全家被殺;以色列及猶大先知的假預言,令整個國家喪亡;猶大一句假問安,出賣了耶穌,害祂被殺。謊言真是何等可怕,何等令神震怒!弟兄姊妹,你們有沒有不知不覺說了一些謊言呢?主吩咐我們,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要再多說。許多事情我們根本是不知道的,就坦白說我們不知道。將不知道的說成知道,將猜測的說成事實,你可能已經不知不覺地說了謊話。今天多少基督徒,樣學樣,批評他們所不清楚的事,以猜測為真實,說了許多不該說的話,不知作了多少假見證!我們基督徒千萬別墮進個「言論自由」的陷阱!
 
三,我們不能發怨言

現今世代的人實在太多埋怨,比任一個世代都多。但許多都認為現今社會的生活條件比以前的改善了。這麼多的怨言從來而來?乃是從人不滿足的心而來。人一不滿足,一不滿意,就發怨言。怨天怨地,怨這怨那,就是不怨自己不好。不信的人就是如此。那我們基督徒有自由發怨言嗎?絕對不能!聖經已經給我們一個很嚴厲的鑑戒,就是倒斃在曠野的以色列人。神救他們離開法老的手,脫離為奴之家,賜嗎哪給他們吃,賜水給他們喝,用雲柱火柱帶領及保護他們,藉祂偉大的僕人摩西領導及管理他們,可是他們還不滿意,沒有肉吃,就發怨言,一時沒有水喝,又發怨言。他們怕打仗,又發怨言,他們怕路長辛苦,就怨讟神及摩西。結果呢?「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11:1);「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林前10:10)。不信的人,心靈永不滿足,因為他們沒有神。他們一不滿足,就大發怨言,以發洩心中的不滿。我們基督徒呢?我實在比當初的以色列人不知好多少倍,神不是帶領我們出埃及,乃是脫離罪惡及魔鬼的權勢,賜我們永生,每天用靈糧(神的話)供應我們,用活水(神的恩典)滋潤我們,聖靈作我們的引導,帶領我們往永恆榮燿的國度去。結果怎樣?我們一樣像以色列人不斷地發怨言。一不順利就埋怨,稍遇難處又埋怨,偶遭損失又埋怨,自己意願一受阻又埋怨,好像自己是王,全世界都欠了自己。這是極度的自我中心。世界沒有欠我們甚麼,神更加沒有欠我們甚麼,一切都不是我們應得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恩典。我們只是個罪人,本是可怒之子,要受神公義的審判,結局就是永遠沉淪。但神容忍我們,沒有按我們的罪惡報應我們,反倒將各種的恩惠賜給我們,我們有甚麼資格埋怨?基督徒不像不信的人,他們沒有主,又以自我為中心,埋怨自然多。但我們有了主,已經得著了一切,主完全滿足了我們的心,一點難處,一點受虧,算得甚麼?何必發怨言得罪神呢?我們實在沒有發怨言的自由。
 
四,我們不能論斷

主耶穌清清楚楚地吩咐我們不可論斷:「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7:1)。甚麼是論斷?論斷就是惡意針對或不公允,不準確的批判別人。惡意中傷別人,這明顯是論斷。背後說人壞話,當然也是論斷。但關於一些隱藏的事,或別人背後的動機,我們明明是不太清楚,卻以為自以很有高見,很確定的作出批評,這也是論斷。聖經不許我們論斷別人,第一是因為我們論斷人的人往往自己也有很多問題,怎能看得清楚別人的錯?「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7:3-5)。第二,你要論斷別人,目的若真是想叫人改過,真是「對事不對人」,為甚麼你所行的與他們一樣,甚至更差勁?「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2:1)。你真是想伸張正義?真是為人著想?還是想踩低別人,抬高自己?問問自己的良心吧!第三,我們最喜愛論斷的,通常都不是一些人盡往知的事實,乃是這些事背後的隱情,或當事人內裡的動機。但這些事若不是明顯被揭發出來,或當事人親口承認,我們實在無從稽考。所以聖經就吩咐我們,對於這些事情,我們不可隨便判斷,因為有很多事我們根本不清楚,只有主最清楚:「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若我們判斷的是對的,這當然不算是說謊。但若批判得不對,那我們就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是等可怕的罪!神不想我們去犯這樣的罪,所以就吩咐我們不要論斷。不信的人,終日論斷他們所不知道、不清楚的事,不知不覺說了多少謊言,作了多少假見證陷害人,神必定會審判的:「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2:3)。基督徒又如何?有沒有受到世人愛論斷的所謂言論自由所影響,論斷別人,論斷政府,甚至論斷教會,論斷弟兄姊妹?求主憐憫我們!
 
五,我們不能說不合聖徒體統的話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4:29);「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5:3-4)。不信的人的說話,最低劣的一種,就是淫詞及污穢的言語。這本是品德低下的人所說的話,但現在聽到許多青少年人都在說。比淫詞好一點的,就是妄語(foolish talking)及戲笑的話 (coarse joking)。這類說話就非常普遍了。不單低下階層的人會說,就是學歷高的人也說;下流人會說,上流人一樣會說。說妄語及戲笑的話成了潮流,成了風氣。最可嘆的是,不單不信的人愛說,連基督徒也愛說。甚至有傳道人用世俗的笑料來所佈道,用世界電影的內容來講聖經道理。弟兄姊妹的交談也說一些無聊的話及低俗的笑話,這完全是被世界的靈所影響的惡果。大眾傳媒每天都發放這些話來吸引聽眾及觀眾,除了一些資訊性的節目,大部分其他節目都多多少少帶有一些妄語和戲笑的話。我們沒有對這些資訊作出分辨,不由分說的全部接受過來,日日被這些說話耳濡目染,自己受了影響也不知道。然而,對於這些我們覺得沒有大不了的說話,神的審判也是頗嚴厲的:「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 (idle, careless words),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2:36)。教會又如何?基督徒的言語又如何?我們的言語會否與不信的人差不多?我們屬主的人,沒有自由說一些不合聖徒體統的話。我們要學習如何勒著自己的舌頭,不濫用所謂的言論自由。若我們在話語上沒有過失,就是完全人了(3:2)

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

主交付...... 神使...…神賜給

Alec Taylor

經文:但以理書1:1-17

公元前605年,尼布甲尼撒成為巴比倫王,同年入侵猶大。他掠奪了耶路撒冷的寶藏,並帶走了許多俘虜到巴比倫,包括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在接下來的八年裡,約雅敬繼續作為傀儡王統治猶大。但以理書第一章表明,神是具有絕對主權的。希伯來文動詞 “nathan”(音譯),意思是「給予」,在本章中有三次的使用是與神的作為有關的(分別是 2, 9, 17 節的 「交付」、「使」、「賜給」)。

神對萬國是具有主權的。我們在猶大的衰落中看到這一點。祂曾眷顧猶大這個國家並差派了敬虔的先知給他們帶來祂的話語,但他們背叛了祂。由於他們邪惡的行徑,祂給他們帶來了災難。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交付」在尼布甲尼撒的手上(2節)。邪惡的約雅敬應該受到懲罰,可是但以理和他的朋友都是敬虔的年輕人。他們也受苦,被帶離他們的家園和國家。然而神與他們同在。「神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9節)。在我們生活中,神在每一個環境裡面,無論好壞,都是具有主權的。至於這四個年輕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17節)。

我們現今正在目睹西方世界越來越邪惡和衰落。恐怖主義和不明朗的陰影籠罩著我們,當我們面對未來時,我們感到憂慮。其他國家的人民面對衝突、貧困和自然災害。基督徒,你充滿恐懼和焦慮嗎?噢,請記住,神是具有主權的,祂全智地在實現祂的目的!要堅決的靠著祂的幫助,像但以理和他的朋友一樣勇敢,並在黑暗中閃耀。當你尊敬和服從祂時,誰知道神會怎樣樂意賜福予你並使用你?

「天上獨有權能的統治者,永遠仁慈,永遠全智;
我所有日子都在祢手中,所有事情都聽祢吩咐。」
(John Ryland)

譯自“Pilgrims Under Pressure: Encouraging words in difficult and uncertain times”




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

教會的先知職責是宣告天國近了

R. Scott Clark (加州威敏斯特神學院,教會歷史及歷史神學教授)

當我們行使教會的先知職責時,我們必須以新約(而不是以舊約)為根據。但是,眾主流宗派和越來越多的福音派人士,以及表面上認信的改革宗(confessional Reformed)人士卻呼籲可見的教會負起她的先知職責,去評論我們這個時代的社會弊病,這些人似乎忽視了救贖歷史的進程(回到舊約的神權政治)。

我們的主耶穌是先知、祭司和君王,即使祂有機會,祂也沒有對這世代的政權說任何有關他們壓迫窮人或多方面不公義的話,這是有原因的。因為這不是祂的職責。祂來是要宣告天國近了。祂醫治,祂使死人復活,祂傳講真理,但祂根本上從未挑戰過政治或經濟現狀。如果這使你苦惱,那麼也許你已經把群眾在棕櫚主日所追求的那個 「耶穌」,或者猶大所希望的那個「耶穌」,取代了聖經中的耶穌。當耶穌讓群眾和革命者失望時,他們厭惡祂,並要求釋放巴拉巴。他們希望有人將他們從羅馬的壓迫中拯救出來,他們不需要一個受苦的救主、一個必須為祂的羊而死的救主,但這卻是舊約先知以賽亞所傳講的信息:「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賽 52:13–53:12)。

這就是為什麼眾使徒,作為耶穌的先知職責的繼承人,一再拒絕挑戰社會經濟現狀。是的,他們說過「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但他們沒有舉行抗議,也沒有進行抵制。他們為了福音而坐牢,他們為了福音而被人用石頭打和毆打,他們為了基督的福音而殉道,而不是為了革命而犧牲性命。他們是天國的使者。他們的武器是屬靈的⋯⋯

節譯自“On Samuel, Social Justice, And The Prophetic Office Of The Church” (標題另加)
https://rscottclark.org/…/on-samuel-social-justice-and-the…/



不義的政權需要順服嗎?—羅13:1-2正解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13:1-2)

關於順服政權的教導,羅13:1-2是最常被引用及討論的。其他關於順服政權的經文還有多3:1-2及彼前2:13-14。然而,羅13:1-2的教導可算是最直接及最清楚,因為它不單提到順服權柄的命令,也提及順服權柄的原因、以及不服從權柄的後果。對於單純讀聖經的人來說,這樣清楚明確的說話,無論我們喜歡不喜歡,都要學習接受及遵行,因為這是神的命令。遺憾地,現今世代有好些信徒,可能是受到世俗政治及神學思想所影響,再加上人天然的反叛心態,竟然起來反對聖經清楚明確的命令。他們一是把那些教導順服的經文視而不見;一是把那些經文強作別解。現在就讓我們聽聽他們的理論,然而再細心分析他們的錯處。

根據他們的說法,羅13:1-2只要求信徒順服公義的政權,不義的政權信徒就不需要順服。坦白說,這個理論按人性說也不是全無道理,但它卻與經文所說的大有出入。他們的說法在語句上及神學上都是不可接受的。首先我們從經文語句上看。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經文是說「在上有權柄」,並沒有加「公義的」權柄。信徒可以自作主張(無論你的動機如何)在神的命令上加一些條件嗎?我們可以修改十誡,把「當孝敬父母」改為「當孝敬公義的父母」嗎?經文說「人人」(every person)當順服他。請問「人人」有例外嗎?不包括21世紀的你和我嗎?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經文不是說沒有公義的權柄不是出於神,而是說沒有任何權柄不是出於神。信徒可以私自把神的話修改嗎?有些信徒因為自己固有的政治立場,大膽公開說只有公義的權柄是出於神,不公義的權柄不是出於神。請問這說法如何與羅13:1「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相符合?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經文是否說公義掌權的都是神所命,或某些掌權的都是神所命?不是,經文明明說凡掌權(All powers)的都是神所命的。「凡」即是所有。我們基督徒可以因自己的政治立場把經文的明顯的意思曲解嗎?彼拉多、希律、尼錄這些不義之人都是神所命的嗎?按他們的理論,凡不公義都不是神所命。但聖經清楚地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4:27-28)。所以,「公義掌權是神所命的,不公義掌權的就不是神所命的」這說法,在經文的語句分析下,是完全站不住腳。

現在讓我們從神學上去看「神只是要求信徒順服公義的政權,不公義的政權信徒就不需要順服」的理論。請問甚麼是公義?公義是神的屬性,是心思及行為上的清潔、恨罪、正直、完全。那麼人呢?「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64:6);「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3:10-12);「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神一早知道我們沒有義,也不能靠我們的義得救,祂就按排了祂的兒子替我們死,叫我們靠耶穌基督「因信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3:23-26)。在新約時代,神的旨意在羅馬書及其他書卷已經說得很清楚:神不是吩咐人去立自己的義,乃是叫人因信福音稱義:「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10:3-4)。從古至今,世上絕大多數的國在神眼中都是不義的,因我們每一個都是罪人。若是如此,「神只是要求信徒順服公義的政權,不公義的政權信徒就不需要順服」的道理根本不能成立,因為沒有一個國在神看來是公義的。神不如乾脆說不要順服任何權柄好了。

所以,無論按字面及從神學角度去解羅13:1-2,其意思都是:無論我們在甚麼政權下都要順服。不管你的政治立場如何,都無權隨意把經文沒有的意思加進去。基督徒的使命不是建立公義社會,而是傳因信稱義的福音。整卷羅馬書的主題都是說人不能靠自己稱義,只能因信基督稱義。若有人主張羅13:1-2其實是吩咐信徒要反抗不義的政權或建立公義社會,那我就不能不指出這是你的政治理念影響你解釋聖經。

我明白有人反對順服不義政權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們心裡接受不了公義的神會容忍不義的政權。因此,雖然聖經從來沒有提過「信徒要反抗不義政權」的命令(相反,信徒要順服在上掌權者卻出現過多次),他們仍是認為神是默許甚至支持他們反抗,因為基督徒應當彰顯神的公義。其實這個問題真是非常複雜的。我懇請各位讀者要先撇下一切世俗的政治觀念,單按聖經的真理仔細分析才不會出錯。我在這裡提出以下幾個要點讓大家思想:

一,不要以現代的民主自由思維去評論政府是否不義。本人在〈回答有關基督徒順服政權的問題一文指出過,許多市民指責政府不義,其實都不是聖經所提及的公義,而是「社會公義」,即是民主、自由、資源及權力分配等問題,不是聖經中絕對的真理。這些政策有人支持亦有人反對,是好是壞實屬見仁見智,並非聖經所指的公義問題。

若政府的政策不屬於道德上或信仰上的不義,我們就應該為了主的緣故順服,不必爭拗。我們可以柔和合法地表達意見,在民主社會裡運用我們的選票,但在表達意見之後,就要順服政府或議會的決定。聖經一直都是教導我們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地上的事,乃是放在天上的事:「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6:19-21);「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2)

二,若政府的政策真的在道德上或信仰上不義,他們的理性及良心都會認為基督徒是不應該順服。我相信這也是主張反抗不義政權最常提出的一點。其實,他們也不是錯的。對於政府頒布那些道德上及信仰上不義的命令,我們基督徒真是沒有需要及義務遵守。何解?因為基督徒不可以犯罪得罪神。犯罪就是不順服神的命令,不順服神的命令即是不順服神:「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約一5:18)

若政府的命令與神的命令有衝突,而兩者只可選擇其一,那我們就必須選擇順服神的命令。舉例說,在使徒行傳4章,官府、長老,和文士恐嚇使徒,叫他們不再奉主名對人講論。他們就回答:「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4:19-20)。不久之後,使徒又去傳道,守殿官及祭司們把他們監禁起來,企圖禁止他們傳福音,他們就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9)。神給教會的大使命就是傳福音給萬民聽,但官府及祭司等人卻命令他們不可傳。神的命令與地上掌權者的命令,在兩者只能選其一時,基督徒選擇遵行神的命令,不理會執政者的命令,就絕對合理及應當的。

然而,面對那些與神的旨意有衝突的命令,我們只需要消極地不遵從,卻無需聚眾反抗或推翻那政權。正如使徒們只是堅持繼續傳道,並沒有煽動信徒與公會或政府抗爭。所以,在原則上,信徒仍是按照聖經順服及尊重政權,因為所有權柄都是出於神。我們不應反對神所命的政府,但因為他們某些要求與我們神的命令相違背,我們就不能遵從,因為我們基督徒要絕對的順服神,只相對的順服政府。我認為這就是我們一面順服神,一面順服政權最合乎聖經的做法。

聖經滿佈順服政權的例子。現在讓我們稍為看一看。

1. 神已經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及他的後嗣為業,但亞伯拉罕仍謙卑地替自己及妻子撒拉向赫人買墳地安葬。他尊重赫人當時在當地的主權。

2. 埃及有兩個希伯來的收生婆因為敬畏神,不肯把以色列婦女所生的男孩殺死,就用藉口違抗王命。然而,她們沒有公開反抗政權,只是個人的不遵從。神就大大賜福給她們。

3.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件,不少新神學派人士企圖用它來支持他們反抗極權政府的榜樣,其實這是嚴重地錯解聖經。神只是藉著祂的僕人摩西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吩咐以色列人搞革命推翻埃及政權。在出埃及這件事上,以色列人沒有動過一兵一卒,沒有與法老軍隊打過任何仗,他們只是負責逃走而已。所有工作都是神自己作的。以色列人並不是在埃及地發起群眾運動,爭取所謂的民主自由。埃及根本不是他們的國,他們是被非法拘留作奴隸。現在神用大能的手開路給他們離開,回到神應許他們列祖的地方,這也算是搞革命嗎?事實上,以色列在埃及為奴四百年,神從來沒有激動他們起來反抗法老,神只是暗中保守祂的子民,叫他們生養眾多。一直到神拯救的時候到了,神才呼召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應驗祂對他們列祖的應許,完全與對抗暴政無關。

4. 掃羅王因不聽神的命令被神廢棄。神吩咐撒母耳去膏大衛作王。這事後來給掃羅王知道,就不斷地追殺大衛。然而,大衛一直都尊重掃羅的王權,沒有意圖推翻掃羅的政權。大衛有兩次殺掃羅的機會。第一次在隱基底的洞穴裡。大衛的追隨者建議把正在大解的掃羅殺掉,但被大衛阻止,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4:6)。他甚至為割下掃羅的衣襟心中自責。大衛是何等尊重掃羅!第二次,掃羅追殺大衛到哈基拉山。大衛與約押及亞比篩趁掃羅熟睡時,悄悄地進入輜重營裡,來到掃羅身邊。聖經說耶和華使掃羅及所有軍兵都「沉沉地睡了」。這樣的一個大好機會,明明就是神的安排,大衛本可輕易除去他的仇敵。畢竟神一早已廢棄掃羅,並膏立自己作王了。可是大衛卻對亞比篩說:「不可害死他。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大衛又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或被耶和華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6:9-10)。我們有沒有從大衛身上學會如何尊重權柄?

5. 在以色列南北國分裂後,神差遣許多先知勸戒及警告作王的不可犯罪離棄神。然而,這些先知從來沒有煽動群眾搞革命推翻行惡的王。他們只是警告他們犯罪的後果,並呼喚他們悔改。先知們從來沒有發起群眾運動去與政權對抗。他們只是宣告神的話而已。然而,這種對君王的責備及警告的職事也有時代性。本人在〈回答有關基督徒順服政權的問題〉一文指出過,舊約先知的職事已經過去,因為舊約列王時代那種國家與信仰合一的體制已經過去。新約的先知完全不涉及對政權的宣告,他們只是把神的啟示向信徒宣講。這是使徒行傳給我們清楚看見。

6. 北國亞哈是一個窮兇極惡的王,他的皇后耶洗別追殺耶和華的先知,敬畏神的七千人也要隱藏起來。然而,在這個光景下,神也沒有吩咐以利亞先知召聚以色列民眾反抗亞哈的暴政,儘管以利亞在迦密山顯出神的大能,已成為民眾的大英雄。神只是叫他向亞哈發出預言及審判。當然,神是公義的,祂必定會對一切犯罪不肯悔改的人,無論是君王或平民百姓,有公平的審判。祂甚至會用外邦列國來管教或懲罰以色列人,但祂從來沒有吩咐先知呼籲群眾對抗當時的政權。

7. 以色列人被擄之後,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不理會尼布甲尼撒的禁令,拒絕向金像敬拜。我之前說過,當政府的命令與神的命令有衝突時,我們就要選擇順服神,不順服人。然而,我請各位讀者留意,但以理三個朋友只是個人消極地不遵從,並沒有發起任何群眾運動反對惡法或對抗邪惡政權。他們為了神的見證不肯敬拜偶像,但他們也沒有反抗巴比倫王。他們是堅決拒絕犯罪得罪神,但也是甘心接受王的處置,並將他們的生命交託給公義的神。這正是我們今天的信徒需要學習的表現。

8. 大利烏王下了禁令,三十日內國內所有人,除了王之外,不可向人或神求甚麼。但以理不理會王的禁令,仍舊每日三次向神禱告。當人的命令與神的命令有所抵觸時,屬神的人都要揀選遵行神的命令,無論代價有多大。然而,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但以理並沒有發起任何運動去反對王的禁令。他只是消極地不聽從而已,而且他向王的對話也是恭恭敬敬的,完全沒有以下犯上的態度及舉動。大利烏王也極度的尊重但以理。這豈不是我們對在上掌權者的應有態度嗎?「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25:15)

9. 到了新約,我們看見主耶穌也是順服當時的羅馬政權。祂的確指出了普世人的罪,並呼召他們悔改相信祂,但祂沒有公開反抗過羅馬的政權。羅馬人向以色列人抽重稅,但主沒有反對,只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20:25)。施洗約翰坐牢,主耶穌沒有發起民眾營救他:「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就退到加利利去。」(4:12)。後來約翰被希律殺害,有人告訴主此事,但主沒有為他平反,「耶穌聽見了,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14:13)。有一次,「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但主又沒有組織民眾去聲討彼拉多,只是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13:1-3)。主在地上的時候,由始至終都沒有與政權正面的衝突,也不搞社會運動,只專心一意,把罪人一個一個地拯救,把迷羊一隻一隻歸回祂的羊圈。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真正明白主的心意,有沒有好好學習祂的榜樣?

10. 當主被審判的時候,彼拉多問主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這個時候,我們的主大可以說:「你這不義的官,你沒有權柄辦我!」然而,主卻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19:10-11)。主承認彼拉多的權也是從天上來的,儘管他是何等的不義及不公。這就對照保羅在羅13:1說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當然,不義的掌權者必定會受到神公平及嚴正的審判。但審判及報應是神的事,不是我們信徒的事,我們根本不需要為神強出頭:「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3);「伸冤在我,我必報應。」(10:30)

11. 保羅在各處傳道及建立教會,被猶太人及羅馬政權逼迫,但他仍然鼓勵信徒要順服在上掌權者。他在多3:1-2說:「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保羅在第三次旅行佈道時被官府捉去坐牢,他的確曾上訴於該撒,並要求到羅馬受審,但這只是他的公民合法權利,不是與暴政抗爭。在保羅受審的時候,他對審問他的官長也是很恭敬的:「亞基帕王啊,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實為萬幸。」(26:2);「非斯都大人……(26:25)。保羅在羅馬坐牢的時候,寫了一封監獄書信給腓立比教會。保羅明明沒有犯罪,乃是為主被囚,這本是極無理及不公的事。但他沒有煽動信徒出來聲援他或營救他,反而他在獄中寫著說:「我靠主大大的喜樂,因為你們思念我的心如今又發生;你們向來就思念我,只是沒得機會。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4:10-14)。今天信徒的表現與保羅實在相差太遠了。

12. 最後一個例子就是彼得。大部分解經家認為彼得前書是在尼錄作王時期寫的。這尼錄非常殘暴及邪惡。歷史告訴我們,在主後64年,他為了建造新的羅馬城,就差人放火燒去一些舊建築,但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羅馬城三分之二都被燒毀,遂引起極大的民憤。尼錄就將這事嫁禍給基督徒,說是他們放火的。政府開始對基督徒大規模的逼迫。彼得就寫前書安慰及鼓勵開始面對逼害的信徒:「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4:12-13)。然而,彼得在這個情況之下仍勸勉信徒:「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彼得與主耶穌及保羅的做法一致;他們從來沒有聚集信徒起義,對抗不義及逼迫他們的政權,只是教導他們如何為義受苦及忍耐,直等主來。

上文是本人嘗試按字面正意及以經解經方法,加上舊約及新約的眾多事例,古時的先賢、先知、使徒及主耶穌的榜樣,證明信徒需要順服任何政權。只有在政府命令我們去作一些違反神命令的事,我們就消極地不服從,但我們也不對抗或推翻他們。這就是我們從聖經眾多經文及事例歸納出來的結論。若有人仍認為我是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我也無話可說了。我讓你們的良心去決定你們是否真正尊重聖經的教導及聖經的權威。

現在讓我們討論一下為何有這麼多信徒接受「不義的政權我們不需順服」的教導。撇除了有假信徒這件事,我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信徒長期受到西方的民主自由主義熏陶,以及被有問題的神學思想影響。

許多信徒,單純地以為民主就是公義,沒有或不夠民主就是不公義,這是非常錯誤的。若民主政制就是公義,若神這麼重視民主,為甚麼聖經沒有提及呢?為甚麼聖經沒有吩咐我們去爭取呢?事實上,聖經和世界歷史都告訴我們,世上國家大多數時間都是君主政制的,民主政制只在二百多年前才出現。我們不反對民主制度,但若多數人民都選擇偏離神的道,集體背棄神,這種民主精神對神來說有甚麼意義?

再談自由。聖經的確有談及自由,但都不是現代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東西如言論自由、同居自由、同性戀自由、賭博自由、墮胎自由、安樂死自由,甚至不是宗教自由,而是靈裡的自由、脫離罪惡的自由、在基督裡的自由:「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8:31-32);「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6:18);「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5:1)。世人不斷地追求更多的民主自由,我們不會覺得希奇,但基督徒為甚麼要與世人一般見識?基督徒所追求的,乃是凡事以神為主,以及脫離罪惡捆綁、在基督裡的真自由。

此外,許多信徒也受到錯謬的神學思想影響。若你有機會接觸那些主張與政權抗爭的文章,你會發現他們很少引用聖經(來來去去都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先知責備君王,以及主潔淨聖殿等),反而大量引用解放神學、新神學及新正統神學的神學家如潘霍華、巴特、馬丁路德金等人所說的話。這些人的信仰不是正統福音派,他們也否定許多聖經要道,不信聖經無誤,為甚麼我們要跟隨他們,而不是跟隨聖經?那些神學論述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他們只抽取聖經某些高尚的觀念(如公義及博愛)去實踐地上的理想。他們的神學是屬地的,目的是建設地上的烏托邦。然而,正統的基督教信仰,不是以這個地上的事為念的。我們乃是天上的國民,我們的使命不是要建設地上公義的國,乃是去傳福音,叫世人悔改歸主,並等候救主從天降臨,祂要親自建立祂的國:「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6);「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

基督徒的確要行公義,但這主要是個人的,不是組織群眾力量去對抗不義政權,建立公義天國。這是絕不可能的。一來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非靠主不能稱義。二來我們知道,「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聖經說魔鬼是「這世界的王」(12:31)。現在大部分世人仍是喜愛犯罪、不肯悔改、沒有重生的人,而魔鬼仍是這世界的王,還未受捆綁。然而,有信徒仍相信可靠人的力量建設公義社會,這不是極度的驕傲嗎?

基督徒的確是要爭戰,但不是與所謂不義的政權爭戰,而是與自己的罪及魔鬼爭戰:「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5:17);「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6:12)。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政治或社會的力量,而是福音的大能:「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基督徒的本分,就是藉著傳福音,靠著神的能力,把將要滅亡的罪人一個一個地救進神的國,而不是把這個一早已經被神定罪的敗壞世界變為公義。這完全是偏離聖經的屬地神學思想,不是聖經的教導。

結論

最後,我在這裡列舉我們在順服政府的實踐上有可能遇到的情況及應對方法,問題由輕微至嚴重,供各位讀者參考:


1. 首先,不要被任何政治理念影響,只管單純地服從「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的命令,像你服從聖經其他命令一樣。你這樣做,不是因為任何人,而是為了神。

2. 若政府提出的政策不是關於絕對的真理,例如是關於社區發展、資源分配、民生福利、民主進度等,我們盡可能配合政府的安排。

3. 若我們真的對政府的政策有意見或不認同,我們可按著合法及合宜的途徑表達,表達過後,就讓政府及議員作最終的決定。

4. 若表達意後,政府不聽我們的意見,我們就甘心順服,不應該將行動升級,甚至發起抗爭。這些政策既不涉及絕對真理,好或不好沒有一定答案,基督徒無需要為這些地上的事起爭論。我們著重的乃是天上永恆的事,並在地上專心傳揚天國福音。

5. 若政府要求我們作一些違反真理的事,如要求我們犯罪或不許信徒傳福音,我們就在這些事上消極地不遵從。但我們不需要聚眾反抗。

6. 若因為我們拒絕遵從政府的命令而要遭起訴,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溫和合宜地為自己辯護。重點是可趁此機會為信仰及基督作見證,讓誣賴我們的人自覺羞愧。

7. 若作官的不接受我們的辯護,並把我們收監,我們就效法保羅在獄中一面唱詩讚美神,一面向人傳福音。保羅在腓立比監獄就是如此作,叫獄卒一家人得救:「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

8. 若作官的要判我們死刑,那麼我們就可以像保羅臨終時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7-8)

以上的建議是我參照使徒的見證及榜樣寫出來的。若有人認為現今的世代已經不同,你寧願跟從潘霍華也不願跟從使徒,我也不會勉強,但請你不要再說你尊重聖經。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能在任何世代、
任何時間、
任何地方、
任何環境、
任何政權下、
任何苦難中
喜樂地、
知足地、
感恩地生活,
並且專心地、
忍耐地、
放膽地傳揚
天國的福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已盡力用整本聖經去證明「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這個真理。到底我是斷章取義,還是用一段又一段的經文,一個又一個的聖經榜樣來闡釋,我願神開你們的眼睛,使你們能看見,不要再在這問題上迷糊下去。願神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行祂所喜悅的事!



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

由激進分子變為和平之子 (二)

讓西門離開奮銳黨的原因並不難猜測。 奮銳黨是民族主義狂熱分子,但當中許多人也是純粹的理想主義者。 西門顯然更像是一個理想主義者,而不是一個民族主義者;當他得知耶穌基督的最高理想主義時,他為了更大的而放棄了較小的。 然而,沒有理由懷疑西門起先有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作為彌賽亞的耶穌將會復興以色列國並戰勝羅馬人。 也許在加利利的迦拿,將水變成酒的奇蹟讓西門有一個想法,認為神蹟的力量大於刀劍的力量,因此他起先和耶穌一起可能是因為他對以色列命運的關注。

耶穌復活後宣布,使徒們不會知道以色列國復興的時間,可能在那一刻西門才放棄了他的想法。 其中一個門徒曾問耶穌「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 雖然這個門徒的名字人沒有被記下來,但肯定有可能是西門提出這個問題。 耶穌堅決地不再讓使徒們考慮這個問題,取而代之的是大使命,吩咐他們走遍全世界,使萬民作祂的門徒,直到世界的末了。 而且,他們立即要做的是留在耶路撒冷,直到他們得著聖靈的能力。

因此,西門和其他門徒順從地走上樓房⋯⋯ 他們在那裡一直待到五旬節那天。 西門參加了五旬節當天的佈道,開始了基督徒國際性傳福音的工作。 在五旬節那天,有很多來自地中海世界的人正造訪耶路撒冷。 其中約三千人歸信基督,之後他們回到自己的家鄉,成為第一批福音使者。

一個普遍傳統認為西門與猶大在波斯一起殉道。 一位作者寫道:「相信他們在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一起傳道,一直去到波斯,他們在那裡殉道,西門被鋸成兩截,而猶大被戟刺死。」

節譯自“The search for the twelve apostles” by William Steuart McBirnie (標題另加)


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

由激進分子變為和平之子

奮銳黨(或作激進黨、狂熱分子)的西門是耶穌的其中一個門徒。 一般來說,狂熱分子是熱心支持某一特定目標的人。善待動物組織(PETA)、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和全國婦女組織(NOW)都可以被視為是充滿狂熱分子的組織。

在新約的背景下,奮銳黨是一個為猶太人獨立和推翻羅馬統治而大發熱心的政黨。 他們希望透過煽動人民叛亂,將羅馬人從以色列驅逐出去,建立摩西神權政治來實現這一目標。 他們的攻擊對象也包括那些靠攏羅馬的猶太人。 約瑟夫(Josephus)和塔木德(Talmud)都對奮銳黨的狂熱主義持負面的觀點。

在新約中有四次提到奮銳黨的西門(太10:4;可3:18;路6:15;徒1:13),每一次他的名字出現在門徒的名單上,但除此之外,再沒有關於他的資料。英皇欽定本在馬太福音10:4中稱他為「迦南人西門」——迦南人這個詞在這裡是一個政治術語(亞蘭文音譯,意思是「狂熱分子」),而不是指迦南地的人。人們通常認為,西門被稱為「奮銳黨的西門」是因為當耶穌呼召他時,他是奮銳黨政治運動的一員。如果事實確是這樣,那麼他在作門徒時是否仍繼續熱衷於猶太人的獨立?對此我們不能肯定。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斷定他的優先序在他接受耶穌的教導時發生了變化,其中的教導包括「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太22:21),以及強調神的國不屬這世界並且不是透過使用暴力和戰鬥來建立的(約18:36)。耶穌也曾告訴西門,聖殿會被摧毀,耶路撒冷將完全被外邦人佔領(路21:5-6,20-24)。保持「奮銳黨」(或狂熱分子)的「綽號」可能只是一種方式來區分他與耶穌門徒中的另一個西門(後來被稱為彼得)。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後來為福音大發熱心的缘故。傳統說,奮銳黨的西門在波斯傳福音,並最終因拒絕拜祭太陽神而被殺害。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呼召了另一個門徒,馬太,他是一個稅吏(太9:9),為羅馬政府收稅的猶太人。 稅吏馬太和奮銳黨的西門分別來自政治光譜的兩端。但因為他們更忠於耶穌,所以他們是弟兄和福音的同工。 不幸的是,今天許多信徒似乎更委身於一個政黨或一個政治觀點,而不是基督、教會、福音、和神的國。

譯自 “Who was Simon the Zealot?” (標題另加)
https://www.gotquestions.org/Simon-the-Zealot.html



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

神的必然忿怒

畢哲思(Jerry Bridges)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西3:6)

神的忿怒是一個被大多數信徒所忽視的主題。也許我們迴避它是因為當我們將忿怒這個詞用在有罪的人身上時,它與激烈的情緒和行為聯繫在一起。 我們不敢認為神也有這種態度和行為,這是對的。

然而我懷疑,我們避免或忽視這個主題的更基本原因是,我們根本不認為我們的罪需要這種程度的審判。 坦率地說,大多數人並不認為他們那麼壞。神的譴責或偶爾的打手板是可能有需要的——但是有需要傾倒神的忿怒嗎? 那太嚴厲了。 也許我們避免這個主題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們不願想到我們那些善良、正派、但不信的鄰居和親戚遭受神的忿怒。

然而,聖經沒有給我們別的選擇。 聖經一再斷言神的忿怒在暫時以及在永恆的審判中表明。 著名的聖經學者萊昂·莫里斯(Leon Morris)指出,僅在舊約聖經中,就有超過二十個詞用來形容神的忿怒,而跟神的忿怒有關的經文遠遠超過這個數目。

雖然神的忿怒並不包含與人的忿怒相關的有罪情緖,但它確實包含了一種激烈的強度,這種激烈的強度源於神堅決反對罪和祂定意要徹底懲罰罪。 神因其道德本性的完美,不得不對罪感到憤怒——不只是因為罪對人類具有破壞性,更重要的是因為它攻擊神的威嚴。 神的忿怒不僅是一位因其命令沒有被遵守而受到冒犯的神所發出的怒氣。更精確地說,它是神要在祂的宇宙中維護祂的道德權威所作出的必然反應。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教會與世俗

“…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

  為甚麼聖經說與世俗為友的便是與神為敵呢?因為世俗的觀念就是已有罪性的人憑天性自然形成的觀念,教會卻是屬神的子民,是應按神的旨意生活行事的團體;罪人的本性與神的本性有很大的距離。所以教會不應容讓世俗觀念腐蝕,且應保持與世俗分別。

  教會被稱為神的家(提前三:15)。為甚麼不稱為神的“有限公司”?是否因為使徒時代教會人數少,設立的教會也少,所以稱為神的家麼?不是。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教會一開始就增添了三千門徒,不久又增加到五千以上(徒四:4),而且很快的各地也都設立了教會。保羅卻在以弗所書第三章第十五節說:“天上地上的各家(各家小字作全家)都因祂得名。”聖經始終沒有把教會看作機構。雖然教會發展到很大很多的地步時,聖經仍要保持教會是神的家的觀念,並以家的原則管理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