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基督徒即使逼迫患難,仍是無害之人

約翰·班揚

親愛的弟兄們,我知道你們中的許多人今日正遭遇患難,因此我覺得應當在這裡給你們一些關乎受苦的忠告。我想說的是,你們應當謹慎,殷勤保守你們的心,不要容讓自己陷入網羅之中,這些網羅是上帝許可為世上某些人設置的。“你們要防備人”,他們在基督的會裡,“要把你們交”出去(太10:17)。為這個緣故,無論對待上帝或世人,你們都當保守自己在誠實正直的界限內,因為這能堅固你們,保守你們;即便無法救你們脫離人的暴怒,也能使你們在他們的暴怒之下仍然得著內心的安慰和平安。所以,要做這樣的事,也只能做這樣的事——那能證明你們清白無辜的事;這樣的事能讓你們在遭逼迫的時候,憑著無虧的良心,而不是靠強詞奪理,來向上帝申訴,也能訴諸各人的良心。

感謝上帝!這樣的勸勉也是我自己所採納的,因為我發現,除了上帝和上帝藉基督賜下的恩典之外,再沒有什麼比良善、無虧的良心更能讓一個人站在這樣的地位上了。

我希望自己能說,上帝已經使我成為一名基督徒了。基督徒必須是一個無害之人,要做到這一點,他所信奉的也只能是無害的行為準則。基督徒之為基督徒,他的本分就是信靠耶穌基督,並藉著耶穌基督信靠父神;他還要照著自己在世上的身份、地位和能力所允許的,為他周遭所有的人尋求益處,不好管他人的閒事,總是熱心行善(參彼前3:13)。

基督徒是上帝國度的子民。這個國度因於恩典中開始,在榮耀中成全,所以不屬於今生,乃屬於來世。儘管古時有人懼怕這個國度,就如今天也有人可能懼怕,但其實這個國度對任何人都不會造成傷害,無論在原則上還是就這個國度本身而言。比方說,對基督的信心。這到底會有什麼害處呢?一個受道德法則約束的生命,能有什麼危害呢?一個因靠基督得著永生盼望而滿心喜樂的人,能加害於誰呢?對我們的主敬拜難道有任何邪惡的傾向嗎?基督信仰教導我們要善待我們的敵人(路6:35),“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這裡面又有什麼惡事呢?而這些正是基督信仰的總綱,上述經文已經明明白白地將之顯明出來了。因此,我奉勸你們,要牢牢持守這些教導,與此相爭的事一點不可沾染。

當你們這樣活在主面前時,若還有人如此愚昧,為著你們的行為是善的而試圖傷害你們、苦待你們,你們不要以為希奇(約一3:12-13);因為儘管你們的生活良善、無瑕,有時仍需要經歷百般的試煉(彼前1:6)。撇去其他一些事情不談,若非在患難的境遇中,上帝加在你們身上的某些恩典就不能彰顯出它們的果效、榮耀和能力,也彰顯不出恩典的作為。信心和忍耐只有在遭遇逼迫時才能有所作為,有所彰顯,有所成就;基督徒的信心和忍耐就是在此,別無他處。此外,還有盼望中的忍耐以及因盼望而生的喜樂,這些也都與我們的患難相伴;在平靜安逸中我們永遠無法擁有這一切。只有經歷苦難,我們才能明白諸般恩典都會永遠長存,並勝過一切。我們身上所有這些出於恩典的行為在上帝眼中是何等有價值,何等被看重,也是何等蒙他喜悅——藉著上帝公義的判斷,受苦的機會必定會被用來彰顯這些行為的美麗,以及其中隱藏的那莫大的榮耀。

我們也要想到,那些出於恩典的行為不是用來炫耀、自誇的,但當我們為基督受苦的時候,這行為將為那經煉過的人結出果子來;這樣,在上帝的日子到來的時候,他們必將得著豐豐富富的安慰,並在榮耀裡得以完全(彼前1:7;林後4:17)。

節錄自《豐盛的恩典》,蘇欲曉譯,三聯書店

神藉患難減少我們對今世過度的愛

加爾文

1. 今世的虛空

不管我們遭受何種患難,我們必須藉此訓練自己厭惡今世,並因此被驅使默想來生。因為神既因最知道我們生來何等喜愛這世界,祂就用最恰當的方式攔阻我們,並藉此除掉我們的懶惰,免得我們過度地愛這世界。我們每一個信徒都盼望一生仰望和尋求天上的永生。因我們若不如禽獸是極為可恥的。但我們若沒有死後永生的盼望,那麼我們的光景與禽獸沒有兩樣。然而,你若檢視人的計畫、努力,和一切行為,你會發現都是屬世的。我們的心之所以被世間的財富、權利和尊榮所迷惑,而盲目到看不見別的,這就證明我們的愚昧。我們也因充滿貪心、野心和淫欲,無法感受到世俗之外的事。總之,人的整個靈魂因受肉體誘惑的吸引,完全在世上尋求快樂。為了抵擋這邪惡,神不斷地證明世界的悲慘,好教導信徒今世的虛妄。免得他們在心裡期望在世上獲得永久滿足他們的平安,神使他們常常遭遇戰爭、紛爭、搶劫,或其它災難。神為了約束他們迫不及待的追求轉眼即逝的錢財,或依靠自己擁有的財富,就使他們被放逐、遭饑荒、火災,或以其它方式使他們落在貧困中,或至少攔阻他們發財。為了避免們過度的享受婚姻所帶來的幸福,神就以墮落的妻子,悖逆的兒女,或喪親的痛苦試煉他們。然而,神若在這一切的事上比較慷慨的對待他們,但為了避免他們因驕傲或自信而自高自大,神就藉疾病和災難使他們確知物質有多靠不住和轉眼即逝。惟有當我們發現今世在各方面充滿患難、困苦,和許多令我們不快樂的事,沒有任何方面是幸福的,我們才算真的經歷十字架的苦煉。除非我們發現今世所帶來的幸福是不可靠、轉眼即逝、虛空,也帶給我們各樣的害處,如此,才能使我們獲益。由此可見,我們在今世只能期待爭戰;我們應當提醒自己我們的冠冕在天上。總之,我們要深信:除非人在心裡開始厭惡今世,否則他決不會認真的尋求和默想來世。

2. 我們的傾向是忽略今世的虛空

顯然,若非這世界對我們而言毫無價值,就是過度的愛這世界;不會第三種可能。因此,我們若對永恆有起碼的關心,就必須殷勤設法甩掉這些世界的鎖鏈。那麼,既因今生有許多吸引我們的誘惑,並以許多的快樂和甘甜刺激我們,所以,有時十字架的苦煉使我們思念天堂,免得我們沉迷於這些誘惑。既然即使各種苦難不斷提醒我們,我們仍然無法正確的判斷今世的悲慘,更何況若我們只有享受財富和快樂,這將是怎樣的影響呢?人生如煙(cf.詩一○二3)或影兒(cf. 詩一○二11)不只是有學問的人才知道的,就連凡夫俗子中也沒有比這更普遍的俗語。並既因他們認為這事實對人而言是極為有益的,所以他們的格言也表達此意。然而,幾乎沒有任何事物比這更容易被人忽略或忘記。因我們行萬事就如自己打算在今世建立永恆,但我們若看到屍體被埋葬、或在墳地中行走,因直接面對死亡就會巧妙地描述今世的虛空。然而,我們在這事上也是前後不一致的,因為這一切的事經常對我們毫無影響。當我們談完之後,很快就忘記了;我們的哲學如煙迅即消散。之後,就如在戲院裡的掌聲,這些言談很快就消失了。我們不但忘記死亡,甚至也忘記自己必死的性命,並且就如我們從未面對過這事實,就又歸回到我們在地上永生的確信裡去了。若有人在任何時候,口裡冒出這諺語:「人是一日之物」,我們的確會承認這事實;卻沒有留意之,以致於在地上永生的概念仍舊鎖住我們的心。為此,誰能否認神用各種經歷說服我們今世的悲慘對我們有極大的益處。事實上,既使在我們被說服之後,我們也幾乎無法停止邪惡並愚昧地讚揚我們在世上的性命,就如這性命提供我們一切的好處。但既然神喜悅這樣教導我們,我們就負責留心聽,好使我們離棄自己的懶惰,並因厭惡這世界就全心全意地默想來世。

節錄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Ⅲ.9.1-2,三聯書店

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

那像主耶穌的人都是常會遭受逼迫的

鍾馬田

這福氣初看似與其他福氣不同,因為它不是正面描寫基督徒,說出他是個怎樣的人,作了什麼事,然後有什麼結果。不過,至終仍是相同的,因為它仍是對基督徒的描寫——受到逼迫,因為他是某一類人,有某一種行為表現。說得清楚一點,其他福氣是直接描寫基督徒的品格,而這福氣卻從間接入手。耶穌說:“這些都是因為你是基督徒而要發生在你身上的事。”

有趣的是這經文緊隨著使人和睦的人而來,令人感到使人和睦的人是要遭受逼迫的。這令我們對基督徒生活的本質和特性,有更深入的體會。聖經沒有一處地方,會較“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與“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能把聖經中有關罪和世人的教訓,說得更完備正確。基督徒若是個使人和睦的人,這些事便要臨到他的身上。

我不用花更多時間來指出,這經文對現今任何國家的基督徒都是那麼合用。有人說,現今基督徒所受的逼迫,要較自有基督教以來所受的逼迫還大,這是有事例可以證明的。在教會悠長的歷史中,各個時代都有重大的逼迫,但逼迫一般或多或少僅發生於某地區而已。然而,到了現在的逼迫卻已伸展至全世界。現今在不少國家中,基督徒正不斷遭受大逼害,因此這經文對你和我來說,可能是最重要的。現在許多跡象都顯示,教會可能要面對火一般的試驗,正如使徒彼得所寫所說的。當時他自然只想到他同時代所要臨到的試煉,不過我們在舒適安逸的環境下,也應明白和體驗一下如火煉的試驗、烘爐中的折磨和逼迫。因此讓我們清楚明白這節經文,也正確知道它所要說的。

這經文不是說,“令人反感而受逼迫的有福了。”也不是說,“不易與人相處以致在過基督徒生活時感到痛苦的人有福了。”更不是說,“沒有智慧、在作見證時又非常愚蠢,因而受逼迫的基督徒有福了。”經文不是告訴我們,“因盲目熱衷而受逼迫的人有福了”,或“因過分熱誠而受逼迫的人有福了”。這經文肯定也不表示“為某種原因而受逼迫的人有福了”,為義受逼迫,與為某個原因而受逼迫,是有分別的。

那麼,這福氣所指的是什麼呢?讓我這樣說,要實行公義的真正意思,是要像主耶穌基督。因此,他們要因像主而受逼迫。還有,那像主的人都是常會遭受逼迫的。

讓我用聖經的教訓來說明這點。請聽我們的主怎樣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紀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約1518-20)這話說得毫無保留,是絕對而明確的。

讓我們在聽聽主的僕人保羅又怎樣說,提摩太不明白這方面的教訓,因此為自己受到逼迫而悶悶不樂,於是保羅寫信給他:“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又是一句絕對而明確的話。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有時認為這是所有福氣中最深入徹底的。你現在正受逼迫嗎?

這種福氣可用來試驗找們對基督徒的看法——基督徒要像他的主。這是我們主所說有關基督徒的話:“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626)我們絕不認為,一個完美的基督徒應是常常和藹可親、受人歡迎、永不令人生厭,而又極易與人相處的人。這福氣所說的話若是真實的,這許多形容詞便不能再用來描寫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了,因為一個真正基督徒是不會得到每個人的稱讚。那些不稱讚我們主的人,也永不會稱讚那些像他的人。你如設法模仿基督,世人也許會讚美你;但你若成為一個真正像主的人,世人便要恨惡你了。

最後,讓我們問自己這個問題:我們知道什麼是為義受逼迫嗎?要成為像基督的人,我們便要成為光;光常常揭露黑暗,因此黑暗常恨惡光。我們不是要令自己惹人討厭,也不是要令自己愚蠢不智,更不是要誇耀基督的信仰,當然也不是要做會為我們帶來逼迫的事;不過,只要我們像基督,逼迫便成為無可避免,只是,這是一件榮耀的事。

彼得和雅各都說我們要為此而歡欣,主自己也說,我們若受逼迫,便是一個蒙福而喜樂的人。因為當你發覺自己為基督和為義受逼迫的時候,最後便可以證實自己是基督徒,是天國的子民。保羅對腓立比人說:“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

願神藉著聖靈使我們對這些事有智慧、知識和辨別理解的能力。我們若蒙召受逼迫,便可以確定,這是為義的緣故,讓自己完全得著榮耀福氣所帶來的安慰。

 (《活像基督:登山寶訓釋義》,種籽出版社,2002.10

這個福分是所有福分的一個試驗

卡森 (D.  A.  Carson)

這最後一個福分並不是說,“那些因為令人不悅,或因為像過激的狂熱分子一樣咆哮怒吼,或因為追求某種宗教——政治的動機——而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這個福分只限於那些為義受逼迫的人(參彼前313-14412-16)。在這節經文中描述的信徒,是那些決定要像耶穌一樣生活的人。

逼迫可以有許多形式;沒有必要把它單單局限於,我們的基督徒同伴在某些鎮壓國家中所經歷的嚴酷逼迫。在西方,某個行義的基督徒可能會招來家人的嘲笑,和親戚的排斥。但是即使是來自於安全和開明家庭的基督徒,也將在某處遭到抨擊。也許在工作中,他發現他的同事們這樣說他:“你知道,他是個基督徒;但是他相信得稍微入迷了一點。他甚至不謊報所得稅。有一次,我偷偷塞給他公司的一個資料夾,因為我知道他家裡的私人檔需要用,他卻拒絕了。當我再三堅持給他,他竟然說如果接受了就是偷竊!當我講一個笑話的時候,你看見他臉上的陰影了嗎?多麼正經的人啊!”

為義受逼迫的獎賞是天國。換句話說,這個福分是所有福分的一個試驗。正如一個人必須靈裡貧窮才能進入天國(太53),如果他要進入天國,也同樣會為義受逼迫。最後這個福分成為所有福分中最嚴格的一個,並且它把其餘的福分都結合在一起;因為,如果耶穌的門徒從來沒有經歷過任何逼迫,那麼我們可以問他:在他的生命中,義在何處得以彰顯?如果沒有義,沒有遵行神的旨意,他如何進人天國呢?

這個基本原則一次又一次地重複出現在新約聖經中。基督徒活在一個罪惡的世界;因此,如果他顯示真誠、光明正大的義,他將被許多人拒絕。真實的義默默無聲地譴責人們;這也難怪人們通常會以猛烈的抨擊來回報。因此,基督的門徒通過他們公義的生活把人區分出來:人們如果不是排斥他們,就會被他們吸引來就近我們寶貴的救主。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十五章十八至二十節教導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紀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保羅補充道:“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參帖前33-4)。

第八個福分是如此的重要,所以耶穌對它詳加說明,他把福分中的第三人稱形式轉換成直接對話的第二人稱形式,藉此更明確地說明它的意義。“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1-12

除了轉換成直接對話所造成的衝擊之外,對第八個福分所作的詳細說明,提供了三個重要的洞見。

第一,明確地將逼迫延伸到包括侮辱和說惡毒的話。它不僅限於身體方面的對抗或折磨。

第二,耶穌現在把“為義”(太510)這個詞與“因我”(太511)平行使用。這肯定了這裡所說的生命的義就是效法耶穌。同時,它將耶穌的門徒等同于耶穌的義行,因此公開表白效忠耶穌的門徒,是不可能不被義充滿的。

第三,有一個公開的命令,就是:在遭受這種類型的逼迫時要歡喜快樂。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提出了遭受逼迫時要歡喜的許多理由。使徒們“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而歡喜(徒541)。彼得把試煉看作恩典的一個媒介,用來證實信心的真實性,並且增加它的純淨(彼前16及以下)。而在舊約聖經中,燃燒的火爐是神聖同在的地方,這同在甚至以可見的使者的形象向三個希伯來青年彰顯(但324-25)。

然而,在我們剛剛所引用的經文裡,只提出一個理由,來激勵耶穌的門徒要在逼迫底下歡喜,而這個理由就已經足夠了,即他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因此,耶穌的門徒,必須從永恆的角度來決定他們的價值(耶穌在太619-2133中詳述了這個主題),確信他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他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他們把自己與在他們之前受逼迫的先知同列,並藉此證明神的百姓在每個時代都在槍口底下經過。他們在逼迫底下受苦,是絕對不會令人感到沮喪的;這逼迫是由於他們的義所引起的,成為他們得勝的記號,即天國是他們的。

(《主耶穌與神的國度》,美國麥種傳道會,2003

他們為了良善的事情而受苦難

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這也是一個非常稀奇的祝福,並是極其特別的;所以這一條被放在最後。而且,這裡對這一條有更進一步的說明(10-12節)。這個祝福,如同法老的夢境一樣,是雙倍重申的;因為這是難以置信,但卻是確定無疑的。在這個祝福的後一半,改變了人稱:“你們是蒙祝福的——你們是我的門徒們,是緊緊跟隨我的人。這是關乎你們這些貞德之人的祝福;因為,你們要比其他人更多地對患難和苦難保持警醒。”

1. 這裡描述了聖徒們的苦難。這是非常艱難、甚至可憐的情形。

1)他們要被迫害,被獵捕,被追索,像是令人討厭的野獸一樣被人對待;他們要被追殺。基督徒會被罰款,被監禁,被放逐,被剝奪財產,被奪去利益,被鞭打,被折磨,被送到死地;就像是綿羊那樣被人宰殺。自從義人亞伯的時代開始,這就是那蛇的後裔對聖潔子孫的逼迫。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1135節所看到的,舊約時代的逼迫就是如此。基督告訴我們,在基督的教會時代也仍是如此;因此,我們不要以之為奇怪。約翰一書313節:“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基督就是我們的榜樣。

2)他們要被譭謗。

世人要用各種污言穢語來誹謗他們。在他們的身上,會有各種各樣的汙名;誹謗,會落在一些具體的人身上,也會落在所有的基督徒身上,使他們在人中間臭名昭著。他們會因莫須有的罪名而被逼迫;人們會千方百計使他們軟弱可欺。詩篇3511節。耶利米書2018節。使徒行傳176節。那些手中沒有權力的人們,會嘲弄他們、嗤笑他們、污蔑他們。那些手中掌有權力的人,也會這樣污蔑誹謗他們,因為必須先要把他們的名聲搞臭,然後才能用極其野蠻的方法逼迫和迫害他們。

人們會譭謗你們,然後逼迫你們。猶大書11516節:“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這些人是私下議論,常發怨言的,隨從自己的情欲而行,口中說誇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希伯來書1136節:“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 。”他們會對你們說各種各樣虛假的、譭謗的惡言惡語。這些人,有些是掌有權力的,有些是嘲笑和戲弄的看客;他們說的話,就像是醉鬼們口中所唱的歌一樣。這些戲弄和辱駡,有時是當面進行的,就像示每對大衛所說的話一樣;有時,是背後進行的,就像耶利米的敵人所做的那樣。對於基督的使徒和跟隨者們,這世上沒有什麼可怕而黑暗的惡言惡語,沒有被說過。

3)所有這些都是為了義的緣故(10節),是為了基督的緣故(11節)。

若是為了義的緣故,那就也是為了基督的緣故;因為基督的工作,就是義的工作。義的敵人,就是基督的敵人。這排除了那些確實是由於己罪而受到的懲罰-----這樣的人,是罪有應得;他們所承受的污名,也是應當所受的懲戒。殉道者之所以成為殉道者,並非是由於他們所受的患難,而是由於他們為什麼原因而受的患難。那些為義受逼迫的人,他們經受患難,是因為,他們不願意違背自己的良知而犯罪;他們是為了良善的事情而承受苦難。不論那些逼迫者的藉口是什麼,這些逼迫者所作的,都是在與神的大能相敵對;他們所憎恨而逼迫的,是基督、以及基督的義。詩篇699節:“因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駡你人的辱駡都落在我身上。”羅馬書836節:“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2. 那些承受苦難的聖徒們所承受的祝福與安慰。

1)他們是有福的。

他們在此生中,承受患難(路加福音1625節);並且,他們是為了良善的緣故而承受這些患難;他們是有福的,這是賜給他們的榮耀(使徒行傳541節);這是歸榮耀於基督的事情,是行良善的事情,是經歷基督同在、特別恩典和安慰的事情。哥林多後書15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但以理書325節:“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羅馬書829節:“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2)他們將要得到報償和獎賞。

他們的獎賞,是在天國之中。在今生中,他們已經得到了那個獎賞與安慰的確據,並且品嘗了那天恩的滋味;在天國裡,他們將要永遠地得到那些賞賜。儘管,嚴格地說,他們所得的永遠幸福,仍然是出於神白白的恩典(因為即使是最好的聖徒,也是本質上的罪人,也配得最壞的公義懲罰);但是,在這裡清晰地指出,他們在天國將要得到賞賜(本章12節)。

“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你們的賞賜如此之大,以至於超過了你們服事所配得的。你們的賞賜是在天上的,是在未來的,是今世所不可見的;然而,卻是確據的,是確定無疑的,是不會被隨機動搖、玷污、誹謗、和暴力侵奪的。神會使那些為了神而承受患難、犧牲的人們,得到巨大的供應;甚至,儘管他們失去的是此生的性命本身,他們的真正生命,卻並不會失去。對於我們所承受的一切困難來說,天國本身,最終將是對我們的最豐富、最巨大的賞賜和報償。這就是那曆世歷代的眾聖徒們所承受的苦難的結果----在他們的前面,是無限的喜樂。

3)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12節)。

他們是在你們以前的;他們是你們苦難和忍耐之中的榜樣。(雅各書510節:“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他們也是被以同樣的方式逼迫。以賽亞不是被人不斷地恥笑嗎?以利沙不是因自己的禿頭而被哄笑嗎?舊約中所有的先知,不都是這樣被罪惡的世人所輕看和藐視的嗎?因此,不要因你們所受的患難而覺得奇怪;不要為你們所處的逆境而心生埋怨。我們應當看見,患難之路,是一條許多人曾經走過的路;我們應當以跟隨那些先輩為榮。神所賜的恩典,對他們來說是足夠的;神的力量,使他們能夠經受那些苦難;所以,神的恩典也一定夠你用的。那些逼迫和恥笑你的敵人,也是那些當年逼迫主的先知門徒們的惡者的後裔。歷代志下3616節。馬太福音2331節。使徒行傳752節。

(《馬太福音注釋》,轉自http://matthew-henry.blog.163.com/

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

早期教會沒有政治議程的證據

Darryl Erkel

(1)我們需要記住,第一世紀與我們今天有很多相同的問題(墮胎、罪案、醉酒、不道德、貧窮、貪污和邪惡的統治者等),但早期教會從未透過政治行動去追求任何形式的道德改革 ,也不與當時許多想要改革或推翻羅馬政府的政治/社會狂熱分子站在同一陣線。 他們明明有充分理由那樣做,但卻從未做過。

(2)由於早期教會認識到人的最大問題是罪,而解決方法本質上是屬靈的,因此他們並沒有花時間去建立一個外表美善但卻在神審判之下的社會——反而集中他們的精力,忠心地傳講福音,以及活出與他們的宣告相稱的生命(彼前2:11-17)。

(3)因為耶穌親自教導:「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因為早期的基督徒認識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而是本質上屬靈的(林後10:3-4);因為他們認識到「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惡魔爭戰(弗6:12);因為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真正公民身份是在天上的(腓3:20);因為他們視自己在這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並且因為他們渴望一個天上的家鄉(來11:16),所以他們沒有集中精力追求政治行動甚至社會改革(儘管早期的教會確實致力於為窮人提供食物)。他們將思想放在天上的事實和永恆的目標上,而不是試圖暫時為一個注定要受到永恆審判的社會包紮傷口。

與一些批評家的假設相反,這並不是「過於思念天上的事,以致他們都不理會地上的事」。相反,這清楚地表明他們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必須牢記的是,早期的基督徒仍然試圖服侍人們身體的需要(太26:8-9;徒6:1;加2:10;提前6:18;多3:14) 。因此,他們沒有以假虔誠為幌子而忽視人身體和日常的需要。即便如此,這與任何形式的政治行動都相去甚遠,甚至與現代的「社會福音」 ——它試圖將任何政治或社會事項置於福音的旗幟下——相去甚遠。

(4)第一世紀初期的基督徒生活在一個比美國更加壓制性的政府底下,但他們願意順從羅馬政府,並且從未嘗試過組成政黨,甚至從未嘗試過改變他們認為不道德的羅馬法律。 他們理應比美國有更多理由那樣做,但卻從未做過。

(5)當保羅和彼得各自在他們的書信中處理奴隸制問題時(腓利門書和彼得前書2:18-20),他們沒有以任何方式鼓勵基督徒反抗奴隸制的弊端,反而吩咐他們順從他們的主人-——甚至是殘酷的主人!但是我們必須問,如果早期教會真的具有政治和社會狂熱精神,為什麼他們不成立一個工黨來保護奴隸的權利呢?他們為什麼不聚集所有逃走的奴隸,組成一個抗議遊行,一路去到羅馬?即使有人爭辯說,在專制的羅馬政府底下這是行不通的,但難道他們不可以多做些事而不是僅僅鼓勵奴隸繼續服從主人並忍受他們的虐待?對於那些認為透過政治進程可以解決我們所有或至少大多數問題的人來說,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是對於那些擁有基督心意並認識到政治/社會行動固有的局限性的人來說,這是神的智慧。

(6)當基督徒遭受異教徒鄰居的誹謗和迫害時,彼得並沒有建議基督徒成立一個「基督教反誹謗聯盟」,而是鼓勵他們要「忍耐」並且不要進行報復(彼前2:12-21; 3:13-17;;4:3-4,12-19)。 這種建議聽起來似是來自一個以政治為取向的人士嗎? 現任「宗教右翼」(Religious Right)的領導人會否鼓勵他們的追隨者這樣做?

(7)有趣的是,當保羅幾次站在政府官員面前時,他從未與這些官員進行過有關政治或社會問題的對話。毫無疑問,這些場合是他控訴奴隸制和過多稅收等社會弊端的絕好時機,但他顯然從未這樣做過。如果保羅真的思念政治上的事,為什麼他會允許如此千載難逢的時機過去呢?以腓力斯的個案為例(徒24:24-25),我們發現他向這位巡撫大人講論關於信基督、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在這個情況下,保羅是否因過於思念天上的事而不理會地上的事?難道除了討論救恩問題之外,他不應為人權和社會改革(那些可能會影響更多人的問題)進行激烈辯論?政治狂熱分子認為保羅這樣做是錯失了大好良機,但有辨別能力的信徒卻認為保羅這樣做是忠於福音以及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

節譯自”The Christian & Politics: Has the Contemporary Church Become Obsessed With Political Solutions?”


逼迫是真基督徒的記號和證明

斯托得(John Stott)
你可能感到奇怪,耶穌為何會從使人和睦談到受逼迫,由叫人和好的工作,進而提到被人藐視的經歷。有時,無論我們盡上多少努力,叫人與我們和睦共處,但仍遭人拒絕;不是所有尋求和好的嘗試都會成功的。事實上,一些人更帶頭與我們為敵,用盡方法辱駡、誹謗我們。這不是因為我們的缺點或我們異於常人之處,而是因為“義”和基督的緣故。換句話說,他們討厭我們所渴慕的義,也拒絕接受我們所跟從的基督。逼迫只是兩套水火不容的價值觀相碰所產生的撞擊聲音而已。
耶穌期望他的門徒在逼迫底下應有何反應呢?十二節說:“應當歡喜快樂!”我們不要學效不信的人一樣以牙還牙,或像孩子般緊繃著臉,或像狗一樣自憐地輕舐我們的傷處,也不要像禁欲主義者,苦笑著忍受逼迫,更不可像受虐狂般,假裝享受逼迫。那麼,我們應如何面對人的逼迫?
我們要歡喜,正如基督徒應當歡喜一樣,甚至“要歡喜跳躍”(路6:23)。為什麼?部分原因是耶穌曾應許我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2上)。我們在地上或會失去所有東西,但我們在天上卻要承受萬物——不是因為我們的德行,只是因為神“應許我們白白的得著獎賞。”
另—部分原因是逼迫就是真基督徒的記號和證明,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2下)。假如我們今日遭受逼迫,我們便是追隨先賢的腳蹤了。我們應當喜樂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為主的緣故(太5:11),也為了忠於主及他公義與真理的標準,才忍受逼迫。
使徒在學習這功課上表現得很好,縱使在猶太人議會裡被拷打、恐嚇,但“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5:41 )。我們也應像他們—樣,知道“侮辱和傷害是榮耀的徽章”。
我們必須留意,遭受逼迫也是蒙神賜福的一個途徑。但它的福分是加倍的,與其他蒙福之道有點不同;因為耶穌首先以第三人稱來說明如何得著這福氣,就像先前的一樣:“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太5:10)然後他又以第二人稱直接重複這福氣:“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誘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太5:11)
由於八福都是描繪每一個基督門徒所應具備的特點,所以我們可推斷出:被藐視、被拒絕、被譭謗、受逼迫,正是基督徒身上正常的記號,猶如清心和憐恤也是基督徒的特質。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和平的散播者,但他們也要準備隨時遭人敵視。那些饑渴慕義的人會為他們所切慕的義而受苦;耶穌在這裡及其他經文都這樣說,使徒彼得和保羅也說過同樣的話(參約15:18-25;彼前4:13-14;徒14:22;提後3:12)。
這種情形在每個時代都一樣。我們不應對反基督教勢力的增長感到吃驚,假若敵對的勢力越來越縮減,我們反倒要感到驚奇。我們必須記著路加提及的災難:“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路6:26)
(《基督教文化的挑戰:登山寶訓精研》,宣道出版社,2002.11)

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我們是義人嗎?--寫給追求公義的朋友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馬書10:3)

現在社會很流行說社會公義」。甚麼是社會公義呢?在社會學的角度去看,社會公義是關於人權、民主、自由、資源及權力分配等問題。今天不少人去渴慕及熱切追求這些東西。這些東西也有其功用及價值,若是適當合法地爭取,也是無可厚非的。然而,最大的問題是,世人把大部分時間及精神追求社會上的公義,卻忽略了個人的公義,這在神看來是一個極大的禍患。原來根據聖經,社會公義與個人公義是大大不同的。

現今一般人談及人權、自由及民主都不是聖經所說的公義,也不是絕對真理,因每個地方的歷史、文化、宗教背景都不同,以致不同地方的人對那些事情會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標準。現今大部分人批評社會不公義都不是聖經所指的罪,而是關乎某項公共政策的好壞而已。

聖經所說的公義,主要是在道德方面,並且神要求每一個人都遵守,否則就是犯罪。公義是神的屬性,是心思及行為上的清潔、恨罪、正直、完全。那麼人呢?「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10-18);「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神看罪與我們看罪是非常不同的。我們會認為作出來的才算罪,心裡想的不算罪。然而神不單看行為,祂也看人的內心。十誡其中一誡是「不可貪心」(出埃及記20:17)。有貪念已經是犯罪了。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神看思想上的罪都是罪。若是這樣,我們怎能說自己無罪呢?然而,我相信大部分人未必覺得自己一點罪也沒有。只是許多人從不理會,因為他們不相信有審判這件事。他們一是不相信有神,一是不相信神會審判,一是認為自己就算有罪,也不是大罪人,神要刑罰也不該輪到自己。然而,假若世上真的沒有神,也沒有審判這回事,那麼這個世界真是沒有公平,沒有天理了。惡人作惡,在世享福,死後一了百了,沒有報應,這似乎與我們人與生俱來的觀念不相合的。世上所有民族都有報應這個觀念。但人往往是自私及矛盾的,一方面盼望神報應犯罪的人,但若自己犯罪,又以為神會網開一面,不會追究。或者他們以為神只會處理大罪人,我們這些小罪人,神也許不會追討。但聖經怎樣說呢?「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4);「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36)。神是聖潔公義的,也是無所不知的,祂要審判人一切的罪,無論大罪或小罪、明顯的罪或隱藏的罪,祂必審問。

那麼人可否行義自救呢?不能。聖經告訴我們,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人的本性已經敗壞了,以致我們所行的義,都有許多不潔淨的成分:「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以賽亞書64:6);「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書13:23)。人不能靠自己的義得救,也沒有能力叫人成為義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神一早知道我們沒有義,也不能靠自己的義得救,祂就按排了祂的兒子替我們死,叫我們靠耶穌基督「因信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23-26)。神沒有吩咐人用自己的行為稱義,乃是叫人因信基督稱義:「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10:4)。這是神救人的方法。

各位親愛的讀者,你想追求公平公正社會,若是透過合法途徑,我也不會阻止你。但我懇請你先處理一件更重要的事,不要本末倒置。若你仍未認罪悔改,若你仍未信耶穌稱義,你們所爭取的社會公義都是虛空的,這些行為都不能救你脫離神的審判及地獄的永火。有一位牧者說得好:「若所有人在政治的問題上都無誤,他們仍是要滅亡。相反所有人對這些問題的觀點或許有錯,但若他們相信耶穌,他們卻會得救。」有一天當你離開世界,你的靈魂去到神面前,神不是按你在世上爭取過多少社會公義來審判你,而是看你有沒有在世時悔改信主,有否按祂心意而活。若沒有,你們在世上一生所作的都是徒然的。

公義當然是重要,但聖經告訴我們,當人信了主,有了神的生命及稱義後,才有能力行義:「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翰一書2:29)。不是人先行公義,然後從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後才能行義。是先有義人,然後才有公義的社會。而只有那些願意悔改相信主耶穌的人,才能成為義人。

各位讀者,我懇求你今天先想想自己的人生,想想自己的罪惡,想想自己將來如何面對神。我懇求你在這些最重要的問題上有確實的把握,然後才去關心你的鄰舍。否則你既救不了別人也救不了自己。神一定會有審判的。請你現在就接受主耶穌基督吧!

縱我雙手不罷休,不能滿足你要求;
縱我眼淚永遠流,縱我熱心能持久,
這些不足贖愆尤;必須你來施拯救。

請禱告:

神啊,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又信祂從死裏復活。我現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求你接納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別再請求耶穌進入你心中

J.D. Greear(現任美南浸信會會長)

如果有一個「請求耶穌進入你心中的次數」的世界紀錄,我肯定會是這紀錄的保持者。 我可能已經「作過罪人的禱告」五千多次了。每一次我都是真誠的,但我永遠不能確定自己所作的禱告是否正確。 那時我真的為自己的罪感到非常難過嗎? 當其他人得救時,他們當中有些人流淚痛哭,但我沒有那樣做。 我真的很難過嗎? 那次祈禱是完全降服的一刻嗎? 我真的「得到」了恩典嗎?

所以我會再次作罪人的禱告。 然後再次。 然後再次。 也許再次受浸。 每個學生營,每個春天復興會。 重複受洗。

我曾經以為自己是唯一這樣的人,以為自己是個神經質的怪人。 但是,當我開始談論這個問題時,有很多人告訴我他們有同樣的經歷,因此我斷定這問題是流行性的。 今天我們教會中有很多人真的得救了,但是他們似乎無法獲得有關他們得救的任何確據。

相反的情況是, 由於在童年時所作過的某個禱告,成千上萬的人絕對肯定自己經已得救但其實他們還沒有。

這兩個問題因我們以陳詞濫調、刪節、和經常草率的方式來簡略表達福音而更加惡化。 簡略的表達方式是可以的,只要大家都知道它所指的是什麼。 但是很明顯,對於「罪人的禱告」,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它的真正意義。 調查顯示,美國有超過50%的人已經作過罪人的禱告,並認為自己因此會上天堂,即使他們的生活方式與教會外的人的生活方式沒有明顯差異。

關於得救的問題——世上最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絕對清楚。 我相信是時候放下簡略表達福音的方式。 我們需要宣講,人是藉著在神面前悔改和相信基督已完成的工作而得救的。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傳講福音時就不再迫切要求人作出決定。歷史上最偉大的改革宗佈道家——例如喬治·懷特菲爾德、司布真、和約翰·本仁——迫切要求人立即作出決定,甚至敦促聽眾與他們一起祈禱。每次傳福音時,都應作出邀請並呼籲人作出決定(太11:28;約翰1:12;啟22:17)。實際上,如果我們不敦促聽眾親自對神在基督裡所提供的救恩作出回應,那麼我們還沒有完全傳講了福音。

此外,悔改和相信基督實質上就是呼求神的拯救。罪人的禱告本身並沒有錯。畢竟,救恩基本上是呼求神的憐憫:「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保羅寫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我甚至並不完全反對請求耶穌進入你心中這種言語,因為——如果正確理解的話——這是一個合聖經的概念(羅8:9-11;加2:20;弗3:17)。

然而,對於許多人來說,罪人的禱告已成為他們所經歷的一個新教儀式,而他們並沒有考慮這個禱告應該體現什麼。 神不會因為僅僅幾句話而給予拯救; 信心是拯救的工具。 你可以在一個禱告裡面表達信心,但有可能悔改和相信而沒有作一個正式的禱告,也有可能作一個罪人的禱告而沒有悔改和相信。

當我在幾乎絕望中讀到馬丁·路德關於羅馬書的註釋時我終於恍然大悟。 路德指出,得救是基於神所啟示有關基督的死的事實。 正如亞伯拉罕在相信神會遵守祂的應許時被算為義那樣,我們也藉著相信神已經在基督裡遵守祂的應許而得救。

福音是宣告耶穌是主並除去了我們的罪。 藉著順服這兩個真理,我們就得救了。 歸信是我們對聖經所作出有關耶穌的宣告的一種姿態。 關鍵不在於我們在歸信的一刻有何感受或說了什麼話; 關鍵是我們現在所處的姿態。

試想想,歸信就像坐在椅子上那樣。 如果你現在是坐著的,那麼之前有一刻你把身體的重量從腿轉移到椅子上。 你可能記不起做過這個決定,但是現在你是坐著的這個事實證明你之前確實做過。 你的決定是必要的,但是當嘗試辨別你身體所信靠的對象(腿或椅子)時,當前的姿態比過去的記憶是更好的証明。

這是否意味著倒退的基督徒是未得救的? 不是,信徒會有可能倒退。 從技術上講,每當你犯罪時,你就在倒退。 作為一個信徒,你將在你的餘生中與存在於內心的罪鬥爭。 你會經常跌倒,有時會跌得很重。

但是每次跌倒時,你都會再次站起來,望向天。 處於倒退之中的人可以是得救的,但只有現今處於悔改及相信姿態的人才擁有確據(來6:11-12)。

最終,世人被分為兩類:許多人站在反抗耶穌主權的一方,指望他們自己的義配得神的恩惠。 其他人坐在順服的一方,依靠祂已完成的工作。 因此,論到確據,唯一真正的問題是:你靈魂的重擔放在哪裡? 你是否仍處於叛逆中,還是已經滿足於基督所完成的工作?

譯自“Stop Asking Jesus into Your Heart”
https://www.ligonier.org/…/ar…/stop-asking-jesus-your-he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