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0日星期日

基督是我們的聖潔

畢哲思(Jerry Bridges)

「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

保羅寫道:「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神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基督已成為我們的義、成聖、和救贖。

基督是我們的義,這是一個已被接受和受到充分理解的真理,並且是我們稱義的基礎。 但基督也是我們的成聖或聖潔。 人們對這個事實並不是那麼充分理解。 所有基督徒都知道他們的稱義是唯獨靠著基督,但不是所有基督徒都知道他們在神面前的完全聖潔也是靠著基督。 然而,有福的真理是,所有信徒都在基督裡成聖,就像我們在基督裡稱義一樣。

希伯來書十章10和14節幫助我們看到成聖的這個客觀方面——我們唯獨在基督裡所擁有的聖潔。第10節說,我們憑著神的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注意,這裡的「得以成聖」(“have been sanctified”, ESV) 是一項已完成的工作。這裡強調的是透過基督僅只一次的犧牲,我們在祂裡面所擁有的聖潔。

另一方面,第14節說:「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節經文提到的「得以成聖」(”being sanctified”, ESV) 是聖靈在信徒逐步成聖中的持續工作。經文中的「永遠完全」(“has perfected for all time”, ESV)是指我們在基督裡已完成的、客觀的成聖。所以,在成聖的一個方面,你已經是聖潔的,因為基督的聖潔被歸於你;祂已使你永遠完全。在另一個方面,聖靈將基督的生命賦予你,透過祂的工作,你一日復一日地變得聖潔。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

完全的權威

畢哲思(Jerry Bridges)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10:35)

在思考聖經及它在我們生活中的應用時,我們需要肯定我們在思考神的真理,而不是我們自己的觀點。這首先意味著,我們必須絕對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聖經所說的就是神所說的。我們需要堅定不移的深信,聖經準確地表達了神的心意和神對我們如何生活的旨意。

在這一點上模稜兩可對追求聖潔可以是毀滅性的,因為畢竟,只有神是界定何為聖潔生活的最終權威。如果聖經不是神的話語,不具備完全性和權威性,那麼就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而我們便憑己意行事。

然而,聖經一貫確認,它實在是神的話語。使徒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使徒彼得說:「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

我們可能不明白聖靈是如何感動那些寫聖經的人的心,或者祂是如何通過大衛這樣的人的嘴巴說話,以致他們所寫的或說的正是祂想要他們說的,但這是聖經一貫確認的。如果這對你來說是一個新的觀念,或者你對此有一些懷疑,我敦促你帶著祈禱和謙虛的心去研究這問題。求神消除你可能有的任何疑慮,並給你一個堅定不移的信念:聖經確實是神的話語,它是完全的和權威的,它是絕對的真理。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

對一位不法的審判官的指責和尊重

Dennis E. Johnson

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23:1-5)

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衡量祭司、教師、及長老的靈性狀況,就像他在路司得𧗾量那瘸腿的人那樣(徒14:9; 另見3:4)。然後,他開始辯護,斷言他「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 保羅並不是聲稱自己是個無罪的完全人。事實上,他已放棄了信靠自己的義(腓3:9);之前他曾迫害基督的教會(提前1:13-16),現在他視自己為最壞的罪人。但是,對於今次面對審判,保羅知道自己沒有做過任何事去造成那場騷亂(徒24:12),因為神是他的見證者。他沒有冒犯摩西的律法或聖殿,也沒有違反凱撒的律法(徒25:8)。

大祭司亞拿尼亞的立時反應是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保羅的嘴。 這個命令完全符合亞拿尼亞的性格,歷史學家約瑟夫批評他的貪婪和暴力使他的職位蒙羞。 他是否在保羅的自我申辯中聽到了保羅對撒都該人的間接指控,暗示他們之前曾迫害過教會(徒4:1-3; 5:17-18;9:1-2)? 保羅以一個指責回擊:「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這句話重複律法書中的聖約咒詛(申28:22)和先知書中預言一幅即將倒塌的牆壁所用的圖畫,這牆壁以一層未泡透的灰掩蓋其內在的朽壞(結 13:10-15)。 保羅不僅呼籲羅馬當局遵循羅馬的法律程序,他還期望以色列的領袖們遵守神的律法所要求的司法公正,就是先要等待基於證據的定罪,方能作出處罰(利19:15,申25:1)。 他對於那位他以為會依法審判的人,竟公然違反律法而感到憤怒。

保羅的指責引起了旁觀者對其本身的指責:「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使徒的瞬間反應展示神的恩典在他心裡動工。保羅動怒的原因是合理的,他所說有關亞拿尼亞的話是真確的,但當使徒得知他的反駁羞辱了神的大祭司的職分時,他為自己說出這些話的方式謙卑地悔改。神的律法禁止咒罵你們的統治者(見出埃及記22:28),而保羅總是遵守基督的律法。基督呼召祂的信徒為著統治者職分的緣故而尊重他們,不論他們的個人行為是如何不配(太23:2-3,另見彼得前書2:18)。當領袖令我們失望時,西方民主國家的基督徒常常模仿主流文化而對掌權者作出憤世嫉俗的蔑視。保羅突然從先知的憤怒轉變為悔改的尊重,這件事是叫我們要逆主流文化,效法我們的主耶穌,祂雖則因著說出真理而被擊打,但仍平靜忍耐(約18:19-23)。

節譯自“Let’s study Acts” (The Banner of Truth 2003) Chapter 59, Rebuke and respect for a lawless judge

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

教會的當務之急

S. Lewis Johnson Jr.

保羅寫信給羅馬教會,書信的核心是唯獨因信稱義這偉大真理。現代傳道人也許對此感到驚訝,因為羅馬這個城市充滿了社會問題,所以我們可能期待使徒會向羅馬信徒發表對社會的宣言,或者至少講述如何將主要基督教真理應用於這帝國城市的社會問題上。

羅馬是一個奴隸城市,但保羅沒有宣揚反對奴隸制。羅馬是一個充滿色慾和惡習的城市,但保羅沒有把他最強火力的大炮瞄準這些罪惡。羅馬是一個經濟上非常不公平的城市,但保羅沒有將聖靈的寶劍刺入這些瘟疫的要害。這座城市是建立在戰爭的暴力和貪婪上,並藉此而繁榮昌盛,但使徒並沒有詳細闡述它的道德敗壞。

顯然,從嚴格的聖經觀點來判斷,保羅並不認為在羅馬推行社會改革是「一件福音派必須做的事」。宣講耶穌基督的福音解決了整個社會及人民的迫切需要。這仍然是現今基督教會的當務之急,並且基督教會只有在福音被傳開時才會向前邁進。

節譯自“Discovering Romans: Spiritual Revival for the Soul” (標題另加)

向後、向上、以及向前注視耶穌

萊爾

讀者,記住這三種對耶穌的注視:向後、向上、向前;每日運用它們。

第一種注視是讓良心得平安的秘訣:除非我們向後注視基督的十字架,否則便沒有平安。

第二種注視是在我們與神同行的旅程中,每天得著真正能力和安慰的秘訣:除非我們向上注視基督的代求,否則便缺乏堅固的安慰。

第三種注視是在一個黑暗的世界裡,有著光明和喜樂的盼望的秘訣:除非我們向前注視基督的再來,否則便沒有光明的前景!

向後、向上、向前:這是我們應該注視耶穌的三種方式。那位注視十字架的人是個聰明人;那位注視十字架並基督代求的人更加聰明;但是,那些注視十字架、基督代求、以及耶穌再來這三件事的人,是世上最聰明的人。

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

公民抗命

黃耀銓博士

現在我們要進而思想到當政府制定惡法,逼人民行惡,那時我們應怎麼辦?如果惡法只是容許人民行惡,不願行惡的公民仍然可以不用行惡。若想要求政府改善,當然就要循正當合法的途徑進行,不應違法。使用上述和平理性合法的手段就明顯已是極限,因為公民本身實在應奉公守法,不可破壤社會的秩序安寧。不過當惡法要強迫人行惡時,不願行惡就要違法,違法就要受法律制裁。為了要不行,寧願受罰也要違法,這就是「公民抗命」了。顯然,公民抗命雖是違法行為,但在道德上是對的,公民對政府總不可一味盲從附和和愚忠呢!對基督徒而言,這應該亦是對的,賈詩勒博士在《基督教倫理學》一書中也認為:「基督徒可以順服容許罪惡的政府,但不能順服命令他們行惡的政府。盲目順從政府的惡行並不是愛國,而是白痴。無條件順服欺壓人的政府,不是愛國主義,而是崇拜國家。崇拜國家是拜偶像的行為是向非終極者作終極的效忠。」

聖經雖然明確教導人要順服掌權者,上一章已引用的羅馬書十三1-5和彼得前書二13-16是最清楚不過,但卻有明顯是公民抗命的例子,當事人甘受違法的刑罰,但卻都蒙悅納和恩待。其一:「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王對她們說:『妳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他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出一15-21)。其二:「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你們一聽見角丶笛丶琵琶、琴、瑟丶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沙得拉丶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這三個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窰中。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但三1-28)。其三:「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帶來,扔在獅子坑中……但以理對王說「願王萬歲!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但六7-22)。在新約更有使徒被公會嚴嚴禁止奉主耶稣的名教訓人時寧願被囚和被打,仍然熱切傳揚福音,在公會前受審時更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所以明顯聖經支持拒絕行惡的公民抗命,賈詩勒博士亦贊成「聖經命令要順從政府,即使他們是邪惡的政府,但卻沒有命令人顺從政府的惡行。事實上,不論是誰發命令,聖經也禁止行惡。」

不過,我還要強調不是所有所謂「公民抗命」聖經也支持和贊同。正如賈詩勒博士也指出:「所有得神認可違抗政府的案例都有一樣的模式,每次信徒都是被迫作出違反信仰的事。」收生婆被迫殺嬰;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被迫敬拜偶像;但以理被迫不向神祈禱;使徒們被迫不傳福音。違背道德操守或信仰立場的法律都是我們不應遵守的,因為倘若遵守就是不順從神,要順從神就不能順從人,所以就不能遵守那些惡法。注意「順從神」和「不順從人」在這些案例裡都不是兩件事,而是同一件事,是做一件對的事。其實這不是道德兩難的問題,也不是「兩錯取其輕」的觀念。「不順服神」和「不順從人」兩錯我們都不應做,因聖經教導我們要順從神,又要順從人。但做一件順從神的事,例如不殺嬰,而同時違了法,那一件事雖然是違法,也當然是對的,因為是順從神的事。因此對基督徒而言,我相信只可以因為被迫做違反道德或信仰的事才可以進行公民抗命。而且正如許道良博士在《抉擇與代價——簡明基督教十字架倫理》書中所強調的:「這是逼不得已的行動,所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才採用的最後措施。」還有應該是低調默然進行。何文褀博士在《實用基督教倫理學》一書中說得正好:「但以理沒有為自己應有的權益發聲,只是默默地過他正常每天的生活,包括每日三次打開窗戶,雙膝跪在神面前禱告。但以理這樣作是違背國家的禁令,他亦願意承擔因違背法令而帶來的處罰,就是被扔到獅子坑中。在這個例子中,但以理沒有反對對他不利的法令,只是承擔違反法令而得的處罰。在某個層面來看,這正是做信徒當付的代價。」

節錄黃耀銓博士基督徒倫理要義》(種籽出版社)

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教會的使命

陳終道

教會所要向世人證明的不是那一國,那一族更好,或某種主義某種制度更好,而是證明不論甚麼主義,制度,甚麼種族國家,在敗壞的人性的掌權下,都必然日趨敗壞。人們可以為得民心爭取人的擁護時,暫時表現得很有愛心,很民主,很…,一旦自己的地位穩固了,那暫時遏制住的敗壞人性就會從掩飾的外表中露出真面目。所以這世界所需要的不是許多不同種類的假臉孔相繼的替代着出現,而是需要具有真正善良生命的人。

聖經說:「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裏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雅4:1)

人與人之間的爭鬥是因內在的私慾而起的,主義或制度不是主要問題。政治的制度或主義就像刀劍那樣,刀劍雖有好或壞,但最重要的是使用刀劍的人是好人或壞人。教會的使命不是積極地去參與用刀好還是用劍好的爭論,而是積極地把生命之道送給那許多在敗壞的罪性中爭鬥坐高位用刀劍的人。

我們傳揚「生命之道」(徒5:20),只可以倚靠聖靈的大能,神的同在;不能借助政治的權勢或社會上的高位。因為只有生命之主能給人新生命,只有聖靈的更新,能使人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今世的權勢財富…僅能使人暫時或表面的接受改良,無法給人發自內心的真信仰。雖然使人內在的生命更新的工作難做,使人外表改頭換面的工作易做,但基督的門徒不是作時代的化妝師,走遍海洋陸地,把更多內心黑暗的人,粉飾成光明的天使,那結果不會增加教會的平安,只會增加教會或社會的不安。

「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5:16)。為甚麼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邪惡的勢力更囂張了,可以傳揚救贖之福音的時日無多了。教會應當趕快向世人傳揚生命之道,趕快教導神的兒女們作天國的精兵。願神的「政治」(權柄)通行神的子民中,像通行在天上那樣。讓我按照主的教導禱告:「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們。

節錄自「聖經中的政治家」(標題另加)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基督不是為了讓教宗得榮耀而死

司布真

基督用祂的血贖回祂的教會,並不是要讓教宗可以入來偷走祂的榮耀! 祂從天上來到地上,傾倒自己的生命去救贖祂的子民,從來不是要讓一個只不過是人的可憐罪人被置於高處,受列國的欽佩並自稱為神在地上的代表!主耶穌基督一直是祂教會的元首⋯⋯ 

任何人都不可能成為基督教會的元首,除了耶穌之外!神已高舉祂並使祂成為所有事物的元首——任何人認為他們可以成為基督教會的元首是在篡奪基督的特權,因為耶穌基督是該元首,而唯獨祂擁有權力掌管一切教會組織!那神聖而奧祕的、用血買來的、被贖回的、已重生的基督教會,永遠不可能有機會有任何其他元首,除了主耶穌基督自己之外!留心,神已高舉主耶穌基督讓祂統治教會。所有的權柄,錫安的所有權威規則都來自耶穌基督。錫安的所有真正教導都來自祂的嘴唇。我們在世上不會稱呼人為主,因為只有那一位是我們的主,而那一位就是基督。在教會裡沒有人是拉比,只有祂是我們的拉波尼(約20:16),我們的老師。所有其他老師,若是以自己的權威去教導的話,都是小偷和強盜。他們只被接受為主的牧人,以基督的名義和聖靈的力量說出基督的真理。神已給基督至高無上的權力去統治整個教會,而基督因此得著榮耀!


節譯自 "Christ Glorified: Sermon No. 3436”

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

白色標誌仍然存在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14:23)

雖然神透過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和天父,但祂仍然是一切祂所造之物的最高統治者和道德管轄者。一個國王的兒女,即使他們是他的孩子,仍然有義務遵守他王國的法律。他們和任何其他人民一樣沒有法律豁免特權。他們受到這些法律的約束,即使他們愛他們的父親,同意他的法律,並且自由及自願地遵守它們。

我們作為神的孩子仍然受到祂王國的律法的約束。為了回應祂的恩典,我們應該以愛和感恩的方式服從。因為神已在我們心中寫下祂的律法,我們通常會同意祂在祂的話語中所寫下的律法。但我們仍然要視神的律法是要服從的命令,而不僅僅是祂所表達的渴望。

沿著美國的高速公路,有白色的車速限制標誌和黃色的車速建議標誌。車速限制標誌宣告法律規定;車速建議標誌是提醒你的。你有可能因超過所告示的車速上限而被罰款,因為你違反了法律規定。你不會因超過所建議的車速而被罰款,因為你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神的律法就像白色的車速限制標誌。這是神王國已作出宣告的律法。我們多次違反了神的律法,但基督已為我們付了「罰款」(即死亡)。但祂的付款沒有廢除律法,也許可以這麼說,沒有將祂的車速限制標誌改變為車速建議標誌。神的律法並沒有變成只是選擇性或建議性的。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羅馬天主教會(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鍾馬田(D. Martin Lloyd-Jones

鑒於目前正在進行的一些活動,凡是有知識的基督徒都要對羅馬天主教有所認識。許多人正在推行的運動,召集各項的會議,要使基督教與天主教建立友好的關係。有些人甚至為此歡欣鼓舞,認為我們之能夠開始作聯合的工作是一件可喜的事;認為我們至少在某些方面可以合作,更認為這是基督精神之優美表現。

這一類的事情使我們覺得對目前所發生的事態應該有所了解。當我們展望將來的時候,事態顯得益發刻不容緩,因為有些可能的發展必須予以正視。從一些統計資料可以看出,若現代之各種趨向繼續下去,不久之將來世界上的某些國家大部分的人要變成天主教徒;所以若我們繼續遵照民主原則:「用數人頭」的方法來決定我們政府的形式,羅馬天主教將得著多數的優勢。在此我們不難想像其可能發生的後果。的確,若假以年日,這種情形也可能在我們的國家(按:英國)發生。所以無論從甚麼觀點來看,我們都要注視我們目前所遭遇到的這種局面與事實。

不論我們喜不喜歡,我們必須對這種局勢予以正視。我個人從來沒有這樣做過。我不屬於任何像那樣的「基督教團體」,也從來沒有在那種的講壇上講過道。我一直認為對天主教唯一之最後答覆就是積極的傳揚基督的真理與改革之大道。從來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處理這種事情,將來也不會有。在我看來消極的抗議似乎收效極微。這種抗議已經繼續了若干年,但事實是在所有的國家中天主教實際上都在擴張,一切的消極抗議似乎毫無效果。

我的觀點是天主教之所以如此擴張,其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軟弱與鬆散的基督教毫不知其所信的是甚麼。這就是我為甚麼花許多時間作積極性的教導之原因。但因題目所限,我不得不回到我們講論的主題「魔鬼的詭計」,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之作為(按:本篇信息是作者解釋以弗所書的一次講道詞)。

那末,我們要知道些甚麼呢?讓我很清楚地表明,我所交通的並不是個人。當然,有些人是天主教徒,也是基督徒。你可以做一個基督徒,同時也是一個天主教徒。我的目的是要表明真正的基督徒不論他們屬於那個教會總是基督徒,並不是因為他們屬於某個教會才是基督徒。讓我們很清楚地認識這一點;一個人既屬天主教會仍然可能成為一名個人的基督徒。

所以我所交通並不是個人,也不是單從政治的立場來交通這件事情。我講這句話一點也不是說政治方面不重要。相反地,我前面所提出來的證據都要證明它潛在的極大重要性。我們知道此一組織的歷史記錄,我們知道在政治方面所發生的事情,我們也知道它自認為一政治勢力。因此,單從這方面看它已經是夠重要了。但是現在我所交通的並不是關於這方面。在我看來,這些事情是基督教中基督徒與基督徒政治家們的工作。我要交通的是在屬靈方面,因為使徒保羅放在我們面前的正是這方面的事情。

羅馬正教


那末,我們要研究的是甚麼呢?我們要研究的是一個制度;如今我可以毫不猶豫地斷言,這個稱為羅馬天主教的制度是魔鬼的最大的傑作!它遠離基督教信仰,偏離新約教訓;因此,我將毫不猶豫地與16世紀的宗教改革者同聲將它形容為「背道離教」。

現在讓我們對此作一個清楚的觀察,我們給背道離教下的定義是完全離棄基督的真理。也許有人說:「那末,你認為天主教是這樣麼?」在此,我們要特別小心。若我們說天主教是背道離教,我們必須很清楚地知道我們所講的是事實。

因此,讓我作如下的解釋。這裏我們所指的並不是對真理的否認,乃是對真理的加增,以致最後卻離棄了那本來的真理。讓我解釋一下──這就是其微妙之所在,也是魔鬼之詭計的由來。若你偶然地想到這個問題,在某種意味上,你也許會覺得天主教是世界上最正統的宗教。若你所考慮的,是有關主耶穌基督個人的事情,羅馬天主教之信仰正統是毫無疑問的。天主教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她也相信童貞女懷孕生子 ;她也相信道成肉身;她也相信祂所行的神蹟;她也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的代贖工作及祂的肉身復活。這是無可置疑的。她也相信祂的升天,與祂在天上的職分。

有關我們救主自己的問題,羅馬天主教是絕對的正統──嗚呼,比大多數的基督徒更為正統。使整個局勢變得如此駭人的就是在此。同樣若你所關心的是主的工作,天主教之正統是無可懷疑的。若你所關切的是恩典的原則,如主所成就的,則此原則是他們的基本教義之一。若你所注重的是聖靈的感動與聖經的權威,他們握有聖經並相信它是神的話語。嗚呼,他們在這些方面比大多數的基督徒更為正統。

所以,若你僅僅以這種一般性的觀點來看它,你很可能得著一個結論,認為它是世界上最正統的信仰。其狡猾正在此點顯露出來。困難也由此而起。對這一切的道理,它以一種可咒詛的加號加上了許多聖經上完全沒有的東西,這些東西卻實際上成了否認聖經的根源。

所以她最後把我們領到一個地步,若我們接受她的教訓,實際上就等於相信謊言。換句話說,她的教條是贗
品,她本身卻如聖經所說的乃是那「淫婦」。

羅馬的詭詐

這種事情非常微妙,但我們的主題是魔鬼的「狡猾」與「詭計」。若你實在要知道何為詭詐,那你非得讀羅馬天主教的文字不可。她可以裝出各種姿態,對甚麼人就擺出甚麼樣的面孔來。她的組織是這樣地龐大,她的手段又是這樣的狡猾,以致她看起來似乎是牢不可破的。這一點你們大概已經看出了吧。

隨便舉個例子好了。這種事你一定看到過好幾次了。你們一定聽說過天主教不贊成離婚,任何離婚的人都要被他們驅逐出教的。某日你突然從報紙上讀到某某天主教知名之士離婚的消息。於是你便有了這個問題:「怎麼會有這事呢?」阿!他們總有辦法向你解釋的。他們會說這兩個人從來沒有一次正式的結婚,他們甚麼事都能解釋,毫無困難的。他們的詭辯術就是如此高明,他們的辯論就是如此有力,他們看來似乎是八面玲瓏,面面兼顧。

羅馬的多面性

或者,我們可以用另外的一個方式來講。天主教實際上有多少張面孔呢?我的意思是這樣。我們先看一看她在這個國家(英國)是一副甚麼姿態,然後再看看她在愛爾蘭及南愛爾蘭又是如何。看她在美國怎麼樣,然後再看她在南美洲的一些拉丁國家又是怎樣,你就會覺得很難相信她是同一個組織。看一看她在西班牙、義大利及其他相似國家中的態度,然後再對照地看一看她在德國及其他相似地區之行為──她是大不相同的。你絕對不會想到她是同一個機構。但她確實是同一個機構。她能夠隨時改變其顏色、面貌、與體形,我認為無論在甚麼地方,她對甚麼人就變成甚麼人的樣子──她無所不是。

你們或許還記得,使徒保羅曾經告訴我們:魔鬼的一項特點就是牠能夠改變牠自己,變成光明的天使。這個教會也是如此。她出現時所用的偽裝是無可限制的,也是沒有止境的。

在我們這個國家(英國),她顯出高等知識份子的態度,並鼓勵她的基督徒研讀聖經;在其他國家她卻禁止人這樣做,不但是沒有知識份子的態度,反而處心積慮地鼓勵迷信。在這裏她似乎很容忍。隨時準備傾聽、辯論、讓步、與友好,但在其他一些落後的國家她卻毫不容忍,窮兇惡極地逼迫聖徒──卻仍然是同一個體系、同一個組織、同樣的人。我說她確是魔鬼的傑作,由此可以得著證明。

這個龐大的體系與組織歷代以來屢次以詭詐與欺騙的手段,顯明了魔鬼的詭計,就如聖經所說:「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今天,她仍在作同樣的勾當。

這些事情在聖經中都曾明白地被預言出來。你可以在保羅致帖撒羅尼迦人後書第二章找到這些話。這並不是對那一段經文的唯一解釋:乃是其中之一。也許在那一章中魔鬼的制度被提升到至高之處,但這確實是天主教一直努力的目標(帖後二章)。在啟示錄第十三章中第二隻獸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同樣的描述。啟示錄第十七章中所說坐在七座山上的「大淫婦」就是天主教明確的寫照,因為羅馬就是建造在七座山上,而且一直是如此。

這一切都可以在歷史上找到證明。它進行的方式是這樣。有些東西突然進來,一時之間壟斷了整個的基督教會。它慢慢地、狡猾地進來,逐漸進展到內部來,最後終於達成其全部之控制。

她作了些甚麼呢?要詳細地交通這個問題,恐怕要花我們幾個月的時間。在這一篇講道中,我所要作的不過是提出一些主要標題,以證明我的論點是對的;因此我把它分成下列三大標題:

一、拜偶像及迷信

首先,我們要看一看天主教提倡偶像崇拜及迷信的罪。在聖經中,沒有任何罪比「拜偶像」更被神咒詛。我們不可製造「雕刻的偶像」。但是天主教的教堂中充滿了偶像。天主教叫她的基督徒們崇拜偶像;他們拜塑像 、形式,及代表物。若你到過任何天主教的大教堂,你就會看到人們在那裏做這類的事情。

到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去參觀一下,你會看一個使徒彼得的紀念像。若你仔細察看一下他的腳趾,你會看到它非常光滑並磨損得很厲害。為甚麼?因為有許多可憐的天主教徒們經帶在吻它。他們很敬虔地鞠躬,崇拜圖片、塑像及聖徒的遺物。他們自稱擁有某些聖徒的遺物,也許是他的一片骨頭,一件他用過的東西,他們便把這些東西放在一個特別的地方供人敬拜。這不是別的,就是拜偶像。在聖經中,不論是新約還是舊約,最受神指責的就是拜偶像,然而天主教卻竭力地鼓勵偶像崇拜。

二、介於人與基督之間

天主教的第二個大罪名是她整個的制度及教義在人與基督之間建了一道隔牆。在許多方面這都是一項最可怕的罪名。譬如說:天主教會就是介於我們與基督之間。她自認是救恩的基本要素。「教會以外」(Extra ecclesiam──拉丁文,同義)即「無救恩」(Nulla salus拉丁文,同義)。她是絕對必要的。她把她自己放在我們靈魂與基督之間,她為自己霸佔了這項名義。在新約中你找不到任何類似的東西,但在天主教中卻比比皆是。天主教說只有她才知道真理為何物,她可以描述真理,只有她能對真理給予定義及解釋。

當然,基督教反對這種道理,認為「凡基督徒皆為祭司」,認為人人皆有權讀聖經,並在聖靈光照之下,予以解釋。天主教全然並絕對地反對這點。認為只有她才能明白聖經、解釋聖經,並告訴我們要相信甚麼。

增綴聖經

她這樣說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她自稱得著「繼續的啟示」。她並不像基督教一樣,相信啟示是到我們所有的新約為止。她相信有一種繼續並進行的啟示,因此她毫不猶豫地主張增加聖經中的真理。她一方面承認聖經是神的話語,一方面又把她的遺傳(就是她所加上的)看為和聖經同樣具有權威性與約束性。這也是她刪減聖經的方法,因為在她所加上的遺傳中,有許多東西是否認聖經教訓的。這就是其狡猾之所在。

最後的結果是這樣:她要求我們對她像對極權主義者一樣地效忠,她宣稱要統治我們的信仰與生活,她宣稱對我們的靈魂及其救恩負有責任;因此我們必須完全地並絕對地服從天主教會的命令及教導。她的組織就是極權主義的組織。毫無疑問地,她絕對地束縛住她信徒的靈魂,一如希特勒的恐怖組織。她就是一個極權主義者。天主教會是至高無上的,站在我們基督徒與耶穌基督之間。

教皇制度

這種罪名的第二個表現,當然也是一個合乎邏輯的結果,就是教皇,並他們一切有關教皇的教訓。他們說他是教宗。他們說他是使徒彼得的直系屬靈後裔──使徒繼承──因此他有使徒彼得一切的權力。我不能離開本題太遠去質問他們給彼得本人所加上的頭銜,但是他們終究給他加上了個頭銜,於是這些他的繼承人也被加上了「神聖之父」的稱號,成為他們的教宗了(雖然聖經曾特別地告訴我們:不可稱任何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父,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他們又說,當教皇出席樞機主教會議以權威發言時,他講的話是「不會錯謬的」。他們在1870年發表這種道理,但很早以前他們就已經相信了。

現在既然如此認定,則他的意見被視為不會錯謬的,像神的話一樣地不會錯謬,像基督本身一樣地不會錯謬,因為他是教宗,是基督的代表。因此我們可以看出,教會的權力完全操縱在這一個人手裏,這人如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所記「說話像神」。他受人的敬拜:人們在他面前下拜,他們對他表示崇拜,這種敬拜除了對全能之神以外,不應該給任何人的。

祭司(神父)的職分

第三種表現就是她的祭司。天主教的祭司是一群非常特別的人。他們不相信所有基督徒皆為祭司之道理。只有那些曾受過教會訓練、任職,並從「使徒繼承人」手中得著此項權柄的人才可以做祭司。但彼得前書第二章九節告訴我們基督徒皆為祭司:「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換句話說,乃是「祭司的國度」。但天主教說,不可以的,你們是俗人,你們不是祭司,惟有這些人才是祭司。

然後,他們又賦予這些祭司某些獨特的能力,包括行神蹟的能力在內。這裏我所遇到一個非常嚴重與基本的問題。他們聲稱這些祭司能把他們施洗用的水改變讓神的恩典進入其中。他們說祭司能行神蹟改變聖餐用的餅與酒,這種神蹟他們稱之為「化質說」。他們說變化後的餅不再是餅,乃變為耶穌真正的身體,雖然它們改變是那能行神蹟的祭司行出來的。

聖事

這種理論自然帶來了他們整個有關聖事的道理。他們一共有7件聖事,但我特別注意的是他們的施洗與聖餐。因為在這兩件聖事中他們毫不猶豫地說有神蹟行出。他們的理論乃是這樣:祭司行過神蹟以後,這些水與麵包及酒即帶有神的特別恩典,所以它們的功效多少是有些自動化的。他們說它們的功效乃是「由功效產生的功效」。換句話說,它不再單單是水,乃是帶有神的特殊恩典,所以當這水酒到小孩子身上的時候,孩子的身內就產生了一種神蹟。或者,當你領受到聖餐的餅時──不曉得為甚麼他們不給你酒喝──你所吃的是基督實在的身體。

懺悔

天主教的懺悔制度(按:天主教之術語稱之為「告解」)充分地表明了魔鬼的狡猾與詭計。這一切都是後人加上去的,在新約中找不到一個字提到這種把戲。但在我們離開祭司以前我們要記得這位祭司,也就是我們要去向他懺悔我們的罪的那一位,因為他有權柄赦免我們,免除我們的罪刑。除了這些祭司沒有別人可以這樣做,因為只有他們才有這種特殊的權力。

所以天主教徒們都去向這些祭司們認罪、懺悔。這種事在聖經中一點根據都找不到。我們應該向神認罪並向教會中的弟兄們彼此認罪,但不是向一個「祭司」認罪。所以,這是天主教偏離真道的另外一個表現。我現在是要說明天主教在哪些方面介乎於我們與主耶穌基督之間。你我作基督徒的只向祂認罪;而天主教徒卻跑去向祭司認罪。

童女馬利亞的異端

讓我們繼續看第四個證明──這也是最驚人與最異常的一個。童女馬利亞的異端在天主教中一直在以使人驚異的速度擴展。他們怎麼說呢?他們說她是天上之後也是首先聽我們禱告的那一位。在許多的天主堂中,你會看到她被放在主耶穌的前面,而耶穌基督幾乎隱藏在她的背後。為甚麼呢?

這是他們的解釋:她既是人類之一,自然比耶穌基督更溫柔與更有愛心:祂是那麼偉大,那麼有能力,又是那麼威嚴!──這是他們的道理,這也是童女馬利亞異端的全部解釋,祂是那樣尊貴的一位神,以致我們不能直接到祂面前去。阿!幸虧她在那裏!她又是那麼慈愛;不論怎樣她是祂的母親,總能影響祂的。

所以我們應該向童女馬利亞禱告,求她替我們代求。她就在我們與神的兒子──我們的救主之間,他們仍在繼續不斷地增加她的權勢。從1584年開始他們傳授「無罪懷孕」的道理,意思是說不但耶穌基督生來就是無罪的,馬利亞也是如此。最近他們又傳出了聖母升天的道理,說馬利亞從來沒有像常人那樣死了又埋葬了,乃是像她兒子一樣活生生地升到天堂去了。這些道理構成了整個的聖母派異端,而馬利亞被形容如此傑出與神奇的人物,以致耶穌基督反倒被隱藏不見了。

聖徒

最後,你在童女馬利亞異端的下面加上聖徒崇拜。天主教徒要向這些聖徒禱告的。怎麼會有這事呢?原來是這樣。他們相信今生的完美主義,他們說這些聖徒在世的日子曾經過了一個完美的生活。因此他們賺了許多「功勞」,這些功勞積攢起來竟超過了他們所需要的,所以他們有過剩的功勞。

結果是你我這些可能失敗或缺少功勞的人,可以向這些聖徒們禱告,求他們把他們過剩的功勞給我們一些。他們稱之為「分外立功」的工作,就是說聖徒能為我們代求,甚至能把他們盈餘的功勞分給我們一些,以補足在你我身上所缺少的。所以你要敬拜聖徒,向他們禱告,倚靠他們。這是說,基督耶穌的功勞還是不夠,你還需一些另外的:需要一些別的東西來補足。

天主教整個的體系與組織,在許多方面阻隔了基督徒與主耶穌基督之間的交通,我僅選了其中五個最重要的,陳述如上。要記得這些異端邪說的創作者是一些完全承認耶穌基督神性的人,也是那些很清楚地了解道成肉身,童女懷孕生子,及其他基督教基本道理的人。這就是魔鬼的詭計進入之處,一方面他們所說的似乎都是對的;另一方面他們又加上許多這樣錯誤的道理,以致我們懷疑那些對的道理究竟還剩下多少。

三、稱義

現在讓我們繼續交通第三個課題,在這一方面他們不但搶奪祂的地位,更進一步地減除祂為我們成就又賜給我們的極大救恩之榮耀,完美與滿足性。這是甚麼意思呢?讓我舉一個例子,他們關於稱義問題的看法──因信稱義。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所說,這是一個真偽教會的試驗──基督教整個榮耀之所在,也是基督教產生的緣起。讓我們看一看他們有關稱義的教訓。我們都知道我們基督徒對這問題的看法,是不是?有時候我懷疑我們許多基督徒是否真知道我們的看法。若基督徒還不知道稱義的道理,無怪乎天主教這樣大行其道了。若基督徒認為僅僅過一個好的生活就夠了,那麼天主教非成功不可。天主教今日之能風行世界,所向披靡是有其原因的。

稱義是藉著信

天主教的道理是說:善行與功績是人──罪人可以做到的,也就是說人可以用這些達到其個人的稱義。他們如此相信,也如此教導。我們的信仰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或是像使徒保羅致腓立比書中所說,乃是「糞土」垃圾與毫無價值的東西。但是他們說:不!不!不是這樣,其中確有價值,而且這些價值是十足抵用而有幫助的。

但是更嚴重的是他們最後竟說稱義是受洗的結果。這就是他們一切道理的關鍵。他們說一個人受洗的時候,不但他的罪被赦免,並有公義注入於其身體之中,於是他便藉此洗禮成為一個義人。雖然你受洗時是個毫不懂事的嬰兒,沒有關係,這種公義還是給你了,你的本罪因此抹消,並可得著此種絕對的公義。

按照他們的說法,這義不是基督的義,乃是神專為那些受洗的人造出來的。他們並不是「穿上基督的義」,但在神的眼中卻被認為義。因此,他們認為基督教所傳的因信稱義的道理是一項危險的異端而加以拒斥。

你看出他們的詭計了吧──他們一切的道理都是叫你倚靠教會。你說你能悔改,投靠基督,相信祂而得救麼?不行!你一定要有祭司在受洗時所作的這一切行為才可以。這些都是讓你相信祭司與教會是絕對必要的。沒有這些你就完了,你要和它連在一起。你不能和基督直接交通,總要先通過這些中間人。聖經告訴我們:在人和神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天主教卻不是這樣──馬利亞、教皇、神父、一切的教職人員、一切的屬下人員,都是必要的。所以在這稱義的基本大道上,他們就教導了一個謊言。

信徒生活

現在我們再來看基督徒生活問題。這是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天主教最強調的不是聖潔的生活,乃是對一些宗教禮儀及儀式的遵守與履行。天主教教導她的信徒最重要的不是追求聖潔,與明白新約中有關成聖的道理;卻是教他們勤望彌撒,並向神父懺悔。這些都不能使其信徒明白他們的責任是甚麼,或是勸勉他們去履行這些責任。相反地,他們只教你服從教會的規章。

你要參加各種儀式,你要做他們要你做的事;在某些節日你要禁食。你要做這個,不要做那個,你要去找神父,向他懺悔。你要來望彌撒,然後回去做任何你要做的事情。當你望彌撒的時候,你的罪就被掩蓋了,你再一次成為義人,然後出去繼續犯罪,為所欲為。一個天主教徒不是像我們一樣,按照聖經的教訓,過一個單純而聖潔的生活,卻要遵守一切典章、儀式及傳統習慣。

否認得救確據

另外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她完全否認「得救之確據」的道理。得救之確據為基督教最輝煌的道理,在羅馬書第八章十六節有一個很雄偉的宣示:「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你知道這句話的意思麼?沒有比這再好的確據了,然而天主教卻把它完全推翻;他們說今生沒有確定的事。為甚麼?

這是他們的辯論,聽起來也蠻合乎邏輯的(天主教之如此酷似魔鬼,其原因就在於此;若不是魔鬼,沒有人能用這種非常的機智與創造性的把這種邪說講得如此頭頭是道)。其道理乃是這樣:在受洗的時候,你的原罪被抹消了,你在神面前成為義人,與祂建立了關係。不錯,但是受洗後的罪怎麼辦,受洗以後你犯的罪又當如何呢?你的受洗和這些一點關係都沒有。對這些罪你有甚麼辦法呢?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基督教的道理,是耶穌基督的血仍然能夠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與不義,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可以掩蓋我過去的罪、現在的罪,與將來的罪。耶穌一次受死就夠了。但是天主教說:不!不!不夠。你受洗後的罪是另外一個問題,怎麼辦呢?你必須去向神父懺悔,只有他才有辦法;但是神父並不是對所有的罪都有辦法。

所以你死的時候可能已經累積了許多受洗以後的罪,因這些罪你面對著地獄與咒詛的威脅;他們說只有神父可以替你想辦法。所以你要舉行一個贖罪的聖事,你要做一個特別的懺悔,然後他們給你一個赦罪的憑證。

這是不是保險你沒問題了呢?絕對不是!這可以免去大部分的罪,但仍然有些罪得不到赦免。那怎麼辦呢?很幸運地,他們說有一個地方叫做「煉獄」,你可以到那裏去把那些剩下來還沒有被赦免的罪解脫,就是你受洗以後所犯的罪。

你到了那裏又怎麼樣呢?有辦法,你在世的親屬可以替你禱告,同時替你向教會捐錢。所以你可以有許多「赦罪狀」、有許多「為死者的禱告」,你的蠟燭常明,你的贖罪錢按時捐上。你們捐得越多,你們在煉獄裏的親屬就會越快離開那個地方。這些你在聖經中一點影子都找不到,是不是?當然找不到!他們說:這些是他們以後得著的默示,都是以後加上去的。

所以基督的功勞還是不夠,還需要用這些方法來補足。因此,我開頭時說天主教是背道離教,難道是言過其實麼?

可悲的後果

這一切所造成的後果是甚麼呢?天主教的教友被封閉於一種無知與迷信的狀態之中。不但如此,它使人過一種表面的生活,我們英國人通常稱之為「大陸的禮拜天」,就是說,若你禮拜天早上去望彌撒,以後的一整天你就可以安心地做任何你要做的事了。你可以把禮拜天當作和其他的日子一樣,盡情地去運動或享樂。它會使人這樣,也無怪乎它會使人這樣,因為天主教認為個人無所謂,也不注重個人的因素。

一個天主教徒只要服從教會的命令,全心向她效忠,則教會自然會照顧他的靈魂。因此,它導致了這一切的異端,而天主教對真道的可怕之逼迫,一直是其邪鄙之表明。他們曾經流過殉道者的血,如今仍如往昔一樣,一有機會,即對基督徒大加逼迫。

在我結束以前,我要問你們,我們用了這麼多時間交通這個問題,是浪費時間麼?難道我們不應該關心這些事麼?今天有人提議以一種新的方式來接近天主教,這是一件可喜的事麼?同樣,我們所有的基督徒若能團結一致護衛真道,這豈不是值得我們大大歡喜快樂的一件事麼?

這就是你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答案一點都不含糊。這個組織是一個冒牌宗教,以「基督」之名,做其各種陰謀的勾當。這就是那「穿紅色衣服的女人」,這是那最可怕、最污鄙的欺詐,因為它用基督之名字做招牌。

基督信仰的改革者

基督教的改革者並不僅僅是一些盲從的狂熱者,他們也不單單是傻瓜。這些人被聖靈開了他們的眼睛。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如此,加爾文(John Calvin)也是如此,諾克斯(John Knox)更是如此,所有的改革者都是如此。這些人的眼睛開了,看見了看出了聖經中所形容的大怪物,並神警告我們有關它的話,所以他們冒生命的危險起來反抗它。

這些人說那些道理是不對的。他們斷然倡導「因信稱義」的道理,聖經的至高、充分,且具決定性的權威,基督徒為普世祭司職事,以及其他基本要道。為了這些真理,他們寧願犧牲其生命,許多人也的確為了真道付出了他們的生命。

我願意很鄭重地忠告各位,若你們為了這些接近天主教的運動歡喜快樂,你們就是在否認這些殉道者的血!若你相信這種勾當,請你不要走近史密斯福(Smithfield)。因為在史蜜斯福這些殉道者被綁在火刑柱上燒死,其中有約翰.布萊德福(John Bradford)和其他的人,因為他們斥責天主教的行為。若你贊成這種合一運動,你就是在否認這些殉道者,你就是在棄絕他們,認為他們錯了,不應該起來反抗。請你仔細想一想你在做甚麼,不要被那些似是而非的理論所欺騙。

天主教永遠不會改變

由於無線電與電視的發達,使這問題變得益發尖銳化。你可以看到這些人出現;你看他們多有禮貌、多和氣、多漂亮、多麼通融!他們看起來似乎比我們教會的人多了:愚昧無知的基督徒常常說這種的話,隨時準備吞下他們的餌!

你會說:「但是,天主教不是改變了麼?你只是在回顧歷史的陳跡,你講話像16世紀的人一樣。你難道不曉得我們現在已經到了20世紀了麼?」我的答覆很簡單,天主教最驕傲的一句自誇就是:「天主教永不改變」。她怎麼能變呢?

若她改變,那將表示她過去都是錯了──但是那時候她聲言她是不可能錯的,並且說教皇是基督的代表,因此天主教是不會錯的。若她說她能改變,那就等於她否認她自己的基本主張了。

天主教從來不說她在改變,也永遠不會這樣說。羅馬的教會仍然是原來的樣子。若有任何改變,那就是她變得比前更壞了。在16世紀,她「加」了一大堆的東西,當作她的教條,譬如教皇的絕無謬誤性等。羅馬教會不會改變。若有一天真的有一個世界性的統一大教會,那一定是天主教利用其無知併吞了其他的教會。

這些一點也不難懂;它是一個冒牌貨、一個品,一個最壞最邪惡的娼妓制度。它實在乃是一種敵基督者,是應該被拒絕受排斥的;但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對其攻勢予以還擊。

我在本信息開頭已經講過,只有一個東西能夠對天主教反擊,那就是一個本於聖經,明白教義的基督教。一個單單講「來就基督」或「來就耶穌」的基督教連一秒鐘都不能對抗天主教。這種傳教方式的最後結果,可能只會增加天主教信徒的人數。那些常常召開佈道大會,對天主教徒說:「唉,你們這些天主教徒,回到你們的天主教會去吧!」的人,正是在否認新約的教訓。我們必須警告他們。

只有一種教訓、一種能力,可以抵擋這可怕的偽教會,那就是這裏所說的「神的全副軍裝」。那就是說,要用一種本於聖經,合乎教義,並根據神學的方法,將新約中的真理表明出來。這就是16世紀的改教者們所用的方法。馬丁路德不只是一個表面的佈道家,也是一個大有能力的神學家;加爾文也是如此;那些改教者都是這樣。這股真理的洪流,以雷霆萬鈞之勢奔放於世人以前,削弱了天主教的力量,動搖了羅馬的根基。除此以外,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適應目前的情勢。

基督教的同道們,你們的責任是大得無比的。你們必須知道真理、明白真理,並且能夠反擊錯謬的教訓。有許多無辜的人正在被這種錯誤的道理所迷惑。你我的責任就是要打開他們的眼睛,教導他們神的真理。

不但如此,當我們堅定不移為神的真理爭戰的時候,我們要用信心懇切祈求,讓聖靈的祝福加在我們的身上。我相信,只有當我們站在聖經及其真理的基礎上時,神的靈才會降臨到我們身上,並給我們帶來屬靈的大復興。除了這種屬靈的復興以外,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動搖那可怕的組織,那自稱「羅馬教」的「大淫婦」。

願神光照我們,讓我們明白我們當今所處時代之惡多,並及時喚醒我們,共拯真理之淪亡。


文章轉載自二零一八年冬第126期《拾珍季刊》

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新舊十字架

陶恕

今日純正信仰中的領袖們,看來並沒有被釘死,他們照樣接受世界的價值觀、接受世界的人,只是拒絕一些較明顯的罪而已。主耶穌被釘死,但祂的跟隨者卻被世界接受和讚賞,他們如何見證主呢﹖

不僅如此,他們竟敢傳主的十字架,還自認是主的真正門徒﹗難道十字架有兩個嗎﹖難道保羅所說的十字架與他們所說的十字架不同﹖我只恐怕有兩個十字架,一個是舊的,一個是新的。······

若我所見的不錯,今日受人歡迎的宣道者所說的十字架,並不是新約的十字架;他們所說的十字架,不過是他們血氣的裝飾品······。

舊的十字架把人治死,
新的十字架卻娛樂人;
舊的十字架定人的罪,
新的十字架卻逗人開心;
舊的十字架叫人不靠肉體,
新的十字架卻叫人倚靠肉體;
舊的十字架帶來血與淚,
新的十字架卻帶來笑聲。

屬肉體的人也傳揚十字架,並歌頌十字架。可是,他們的臉嬉笑,心裡自是,雖然向十字架致敬,並高舉十字架,卻總不肯死在十字架上;他們堅拒十字架的恥辱。······

我們今日最需要的,就是一位勇敢的先知,好像摩西一般的打碎法版,叫整個教會悔改和受審。

真正跟隨基督的人所要走的路是很明顯的,那就是一條由死而生的道路。

註︰本文是節錄 陶恕《超然的經歷》(宣道出版社);文章標題原為「因敗而勝」。

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

忠心勝於成功

Brian Cosby

牧師和教會領袖恒常面對多方面的壓力:因事工未能達標而受到教會其他職員及成員的壓力、與鄰近大教會的競爭、經常被迫與文化「交戰」。事實上,牧師最常聽到的一個問題是,「你的崇拜聚會有多少人?」或「你的教會有多大?」似乎建築物、人數、和財政預算使基督被釘十字架的道理變得次要。但這是神所指定的那種敬拜和事奉方式嗎?神豈不也關心我們的方式嗎?

肯特(Kent)和芭芭拉·休斯(Barbara Hughes)寫了一本書,名為《將事工從成功綜合症中解放出來》(Liberating Ministry from the Success Syndrome)。他們在書中提出,忠於主總比在事工上取得成功更好。神是擁有主權的,但我們的任務是忠心地栽種和灌溉耶穌基督福音的種子——仰望祂給予成長(林前3:7)。賦予生命的是聖靈;肉體無濟於事(約6:63)。 「離了我」,耶穌說,「你們就不能作什麽」(約15:5)。

在內容和方法上對神忠心——而不是成功—— 是我們的主要目標。

儘管今天有些人在事工上推動「結果子」的神學,但實際上它與今天教會裡那些非常普遍、以成功作驅動的模式沒有什麼區別。神已呼召你忠於祂,並已在祂的話語中給出了敬拜和事奉的指引。

節譯自“Uncensored: Daring to Embrace the Entire Bible”

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

現代教會的光景

Jim Osman

大部份教會充滿著不能清楚講述福音的基督徒,他們容忍假教師並支持他們的事工。現代教會已經失去了分辨真偽的能力甚至意願。眾多教會沒有興趣守護真理或傳講及教導真理。我們被告知,真理導致分裂和不必要地冒犯人,反而,我們應該集中於合一、相愛、人生目的、和更正面的事情。困難的題目,諸如罪、地獄、神的忿怒、審判、悔改、以及神的公義,不單被忽略了並且完全不會被提起。

(節譯自“Truth or Territory: A Biblical Approach to Spiritual Warfare” ,標題另加)

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

要求還是命令?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你們若遵行我所命令的,就是我的朋友」(約15:14, 和合本修訂版)

在恩典的統治下,神的道德旨意(作為一個整體考慮)是一個要求(request)還是一個命令(command)? 要求一詞意味著渴望(desire);而命令一詞意味著帶著權柄的吩咐。 對於一個渴望,我們可以選擇如何回應,但是對於一個命令,我們必須遵從,沒有選擇的餘地。

因此,當耶穌說我們愛祂就必遵守祂的命令,祂是否如我們通常所理解的那樣使用命令這個詞,還是祂用它來表達神的渴望? 在恩典的領域裡,神的道德旨意所表達的是神的渴望——衪想我們怎樣生活,還是神的命令——衪要我們怎樣生活?

有些人毫不猶豫地說,神渴望我們成為聖潔,但神並沒有命令我們成為聖潔。他們堅持認為,在恩典之下,我們已經被釋放,不僅免受因著犯法而帶來的咒詛和刑罰,而且也無需以律法的規定作為生活的準則。他們認為,堅持基督徒必需服從,就是教導律法主義而不是恩典。換句話說,將神的旨意視為命令是律法主義,但將神的旨意視為渴望是恩典。

我相信這個觀點誤解了恩典。神的恩典並沒有改變神的道德律的基本特質。反而,神的恩典給那些犯了法的人提供寬恕和接納。福音的好消息是,神已消除了我們因違反祂的律法所招致的罪責,並且已賜給我們基督的義——祂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律法主義並不在於遵從律法。律法主義是想要藉著遵從律法而不是信靠基督,去尋求稱義和與神保持良好關係。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如何看待屬肉體的基督徒

萊鋅格(Ernest C. Reisinger)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8:9)

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經常參加教堂聚會,難得缺席,在理智上熟悉福音的事實,卻從沒有為耶穌基督做什麼。

他們似乎與他的仇敵和睦相處。他們與自身的罪沒有相爭,除了對基督表達一些感情外,在他們身上找不出任何合乎聖經的證據,證明他們真正體驗過福音的大能。儘管如此,按某些教師的教導,他們把自己視為——「屬肉體的基督徒」。而且他們相信,即使不是一等國民,也只有少許賞賜,作為屬肉體的基督徒他們仍能將來上天堂。

毋庸置疑,大多數讀者都承認這種生活有嚴重的問題。但最為嚴重的是人們通常對此情形毫不知覺。主要責任不在於每週上教堂者的無知,而應歸咎於那些散佈「屬肉體基督徒」理論的教師,這些教師使人們相信人分為三類:非基督徒,「屬肉體的基督徒」和「屬靈的基督徒」。

這本小冊子的目的是要證明這種分類法是錯誤的,並且對「屬肉體的基督徒」這一教導給予明確的﹑歷史的、和源自聖經的回答。

繼續閱讀全文
http://china-truth.com/…/jingdianz…/routididutu/big5/rou.htm

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

如何實行家庭崇拜?

 
聖經教導敬拜的模式是:讀經,禱告,唱詩。

讀經:有年幼子女的,宜讀敘述的經文,可考慮用兒童聖經,因為內容都是敘述性的故事,兒童較易明白。年紀大一點的可用大人聖經。⋯⋯

禱告:建議用所讀的經文禱告。例如是次讀經讀約翰福音第三章,大家討論有哪一個我們認識的人需要認識耶穌,像尼哥底母認識主一樣?到下一次家庭崇拜讀到約翰福音第四章,有哪一個我們認識的女士我們可以為她認識主禱告,好像在井旁打水的婦人認識主一樣?

家庭崇拜可以完全不用預備的,每次讀一段聖經,家庭崇拜大約十分鐘便可完成,若有年幼子女不能專注太久可以再短一點。

家庭崇拜的家庭不單是指有子女的家庭。家庭是以兩夫婦為單位,就算是新婚的,年老子女已離巢的,有沒有子女的都需要家庭崇拜。

最後給大家的一個鼓勵:別以為若你的家庭崇拜做得對,你的子女必定乖乖的安靜留心參與,這樣的事不會發生。這是現實的家庭,現實的家庭環境中:三歲的孩子可能在地上翻滾,狗會突然走來在地上嘔吐,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上在家庭崇拜中會發生的事。在我過去的經驗中,我自己的女兒曾在基督教中學畢業典禮中公開感謝我和太太,並表示家庭崇拜對她有如何重大的意義,還未說完她已激動地伏在我肩上抽泣。這是我最喜悅的一件事,但在這事以前,在過去幾千次的家庭崇拜裡,我從未試過一次在家庭崇拜中感到神在那次大大地影響我們,反而我常常在家庭崇拜後感到不知是否有果效。就算是今天,我女兒和她的丈夫及子女和我們一起家庭崇拜時,我們的家庭崇拜會是:「你們可否把手機放下?」「我正在讀經,大家可否留心一點?」這便是真實的家庭崇拜情境。

雖是這樣,聖經說我們在栽培「公義樹」(賽61:3),培植一棵樹是需要恆常不斷的培養,因此若家庭崇拜做得正確和持之以恒,你未必能在幾年內看到果子,但是你恆常把福音帶到自己的家庭中,每天都和家人談論神的事,最後你會發現,神的話語會在你的家裡起作用。

 ~ 唐·惠特尼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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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

永久的改變

畢哲思(Jerry Bridges)

「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5:11)

當一個任性、反叛的年輕人與他或她的父母和好之後,總有可能這個年輕人會故態復萌。 他或她將再次與父母疏離。 當然,這疏離是自己造成的,但儘管如此,這疏離是真實的。 事實上,第二次父母的不快可能會更強烈。 這指出人與人的和好以及我們與神的和好,兩者之間存在顯著的差異。

我們與神的和好是永久不變的。因為基督為我們成就了它,所以它永不可能被撤消。雖然即使作為信徒,我們會繼續做那些本身令神不悅的事,但我們永不可能回復與神疏離的狀態。為著基督的緣故,神總是會接受我們。甚至當神認為有必要因著我們的持續不服從而管教我們時,祂這樣做總是出於愛的緣故,為要使我們重新回到服從的路上(希伯來書12:4-11)。

事實上,與神和好確實並必定影響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得救的本質保證我們不會繼續處於一個恆常犯罪及反叛神的絕對狀態。祂不僅拯救我們免於罪責和隨之而來的疏離;祂還將我們從罪的統治中拯救出來,並繼續作工使我們逐漸擺脫罪在我們生活中的纏擾。然而,在神的工作和我們與內住的罪的鬥爭中間,我們必須經常牢記著,神對我們的愛護和友善一直是,並將永遠是,基於基督作為我們的代表和替代,為我們所做的客觀工作。藉著祂兒子的死,我們已經永遠與神和好了。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

一切必需的事情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5:18)

完全的和解要求冒犯人的一方竭盡全力作出賠償。 為要除去神對我們的敵意,耶穌完成了所需的工作,祂滿足了神的公義並平息了神的忿怒。 藉著祂的死,祂消除了我們與神之間巨大的鴻溝,客觀地恢復了神對我們的友善和愛護。 但是,是神,被冒犯的一方,差派祂的兒子使我們與祂和好。 「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5:10)。

我們每個人必須親自接受,藉著基督與神和好這歷史性、客觀的工作。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寫道:「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5:20)。

這是聖經中最奇異的一段經文。 基督已經客觀地為我們獲得了和解,現在祂藉著祂的福音使者呼召我們「與神和好」 —— 接受祂的和解工作。 我們本應親自站在神的面前,懇求祂與我們和好。 相反,我們看到神藉著祂兒子的死使我們與祂和好,然後呼籲我們接受這和解。 神有多麼豐富的恩典和憐憫!

令我們驚訝的是,我們知道,若留給我們自己作決定,我們甚至會從未想過與神和好。 保羅說,我們被撒但所蒙蔽,以至於我們甚至看不到福音的亮光並接受它(林後4:4)。 因此,神差派聖靈敞開我們的心去明白並接受和好的信息(徒16:14)。 噢,多麼奇妙的愛,多麼無比的恩典,神竟然會做一切必需的事使我們與祂和好!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帶有權柄的話語

畢哲思(Jerry Bridges)

「我們⋯⋯為你們不住地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這句經文所講的「旨意」,並不是在一些個人引導問題上,神對我們的特定旨意,而是祂的道德旨意 —— 就好像例如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三節中所講的「旨意」一樣:「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在以弗所書五章十七節幾節之前的經文中,保羅告訴我們「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第10節)。 要明白主的旨意是什麼,和要找出主所喜悅的是什麼,基本上是一樣的;二者都是指聖經道德命令中所給出的具體指示。 這些經文本身也是命令。 也就是說,神命令我們要知道並明白聖經所包含的命令。 很明顯,我們要設法了解神的旨意,以便遵守它。 正如多年前我的第一位小組查經帶領者所說的那樣,「聖經並不只是為了增加你的知識,而且是為了引導你的行為」。

然而,一個命令不僅僅是一組指示。命令這個詞帶有權威的概念。這個詞最基本的含義是「以權威去指示」。一個命令不只是給出可以接受或拒絕的指引;一個命令暗示著,給予這命令的人有權並有意圖要他人服從。神的命令也是如此。作為對天地萬物擁有主權的神,祂有權要人服從,並且祂定要我們服從祂。 

譯自”Transforming Grace“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神的恨惡

畢哲思(Jerry Bridges)

「耶和華試驗義人,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祂心裡恨惡。」(詩11:5)

根據和好的定義,雙方在和好之前是處於一個由單方或雙方的冒犯行為所引起的疏離和敵對狀態。 我們的罪使我們與神隔絕(賽59:2),並使我們成為神的仇敵(羅5:10), 就是那些神所恨惡的人。 神真的恨惡人嗎? 是的,詩人寫道,「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惡的」(詩5:5)。 因此,當保羅將我們描述為神的仇敵時,他所描述的並不是我們對神的有罪恨惡,而是神因我們的罪而對我們的公義恨惡。

我們很難想像神對人的神聖恨惡。 但這只是祂對罪的公正和神聖厭惡,以及祂對那些反叛祂的人的神聖敵意。

這就是為什麼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這個行動是如此奇異。 我們沒有能力做任何事情去幫助自己(羅5:6);我們甚至也不想做。 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七節寫的那樣,「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 在我們的自然狀態下,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願意與神和好。

福音的好消息是,神親自主動差派祂的兒子替我們死,以滿足祂的公義並吸去(或平息)祂的忿怒。 祂不等我們内心的改變。 祂做了第一步。 實際上,祂做了更多:祂做了一切必需的事情來確保我們與神和好,包括我們内心的改變。 雖然祂是被我們的罪所冒犯的那一位,但祂是藉著基督的死賠償自己的那一位。 「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5:19)。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

我對「更高生命」神學的體驗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我並不是在改革宗神學教育中長大的;遠非如此。 我是在「更高生命」(higher life)神學的影響下長大的。 在我進神學院之前,不加鑒別地接受這個有著多種形式、令人迷惑和沮喪的信念,就是我所認為的基督教。 每個星期天,傳道人在講道之後所發出的邀請包括呼籲信徒奉獻、重新奉獻、獻身、或降服。 很明顯,這個做法的假設是有兩種基督徒:較低級的信徒和那些已下定決心將他們自己更完全地奉獻於主的信徒。 作出這高度承諾的信徒會從屬肉體的變為屬靈的。 他們會因此進入一個幾乎毫不費力就戰勝罪惡和誘惑的狀態。

每一位客座傳道人在我們的復興聚會、一年一度的聖經特會、尤其是青年營,都會在結束他的講道時,熱烈呼籲那些剛作基督徒的人放棄一切並跟隨主。 通常,就算不一定,在青年營結束時,我們會被邀請重新奉獻我們的生命,並且通過在營火聚會中走前向火堆中投擲一根棍子來表達我們的認真。 這根棍子象徵一個完全獻給主的生命。 有很多戲劇性場面、一些眼淚、以及懇切的希望,期盼這個行動會帶來生命的轉化。但是在這些事情發生後不出數日,隨著我們為追求聖潔及得勝而再次面對入營之前暫且所放下的掙扎,我們無可避免地感到沮喪。

我心愛的父親,一位忠心的牧師和傳道人,把他個人圖書館的書架塞滿了「更高層面」(higher-plane)、「更深生命」(deeper-life)、凱錫克(Keswick)靈修作者的著作。他們為他的講道提供了大量的材料,這些材料有著相同的重點。我們都相信作一個信心的祈禱便能得救。當一個生命沒有改變時,就需要獻身 —— 飛躍到下一個層次,當你透過順服聖靈的異常能力「放下自己,讓神工作」(let go and let God),你便會自動變得屬靈。

在高中的時候,我追求「降服」的那屬靈一刻,但因太難捉摸而沒有成功。我甚至讀過托馬斯.肯培(Thomas B. Kempis)的《效法基督》和邦茲(E. M. Bounds)的《祈禱出來的能力》,尋找在我與罪衝突時能夠得勝的竅門。「更深生命」作者經常使用具有「諾斯底派」詞𢑥的語言 —— 承諾揭示「得勝生活的秘密」或「更深生命的關鍵」。

但我沒有經歷過我認為我應該會經歷的得勝。我渴望做對的事,並且恭敬地確實想要事奉主。但我確信我達不到主所渴望及配得的要求。我花了多年時間追求那個立即會把我帶到成聖的更高層面上的神秘方法。

在一所律法主義基督教學院的幾年對我沒有幫助。我在那裡積極參與事工,但發現為了外表而謹守外在的規則並不能抑制肉體。我發覺到用人為的規則建造一個虔誠的外表實際上會導致虛偽。在嚴格的律法主義和假裝神聖的儀式的外表下,總是有很多邪惡。我離開學校後仍在尋找那真正(得勝)的經歷。

在大學期間,一次猛烈、近乎致命的車禍令我躺在床上好幾個月。我試圖利用該次試煉作為提升(更高)或降低(更深)的動機。我確實知道,我的生命不是我控制的,並且我需要對主的事情更加認真,但我仍然不確定如何到達我需要到達的境界。

在我的學生時代,學園傳道會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創辦,它的神學是取自「更高生命」的教導,將基督的主權與福音分開。學園傳道會大量印製及派發兩本小冊子。一本是關於如何得救的小冊子,另一本是關於如何成聖的小冊子。兩者都是簡單、公式化的快速步驟,以獲得想要的結果。有了第一本書,你就可以成為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第二本書告訴你如何成為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學園傳道會的影響是全球性的。他們將「更高生命」的教導普及化至數以萬計的年輕人。學園傳道會的影響吸引大批年輕人從世俗大學出來進入達拉斯神學院。

達拉斯神學院是這個由兩部分所組成的救贖觀的學術堡壘。這所神學院讓人認為屬肉體的基督徒和屬靈的基督徒在教義和理智上都是可以接受的。當我被邀請兩次到這神學院做一個為期一周的講道系列時,我親身體驗過這種神學。幾年後,當我更準確地了解到這個教導是多麼普遍以及它正在做成什麼損害時,我決定寫一些針對此錯誤的書籍。我特別回應了達拉斯神學院教師們所發表的著作。我兩本書的書名分別是《耶穌所傳的福音》及《使徒們所傳的福音》。今年將出版這系列的第三本書《保羅所傳的福音》。「無主權救恩」(no-lordship salvation)的錯謬散播混亂和迷惑,這三本書都是出於我對此事的關注而寫成的。

在個人方面,我在高中、大學、以及神學院時認識的幾個朋友——自稱為基督徒的人走上基督教事奉之路——他們根本上背叛信仰,從事追求虛假宗教、無神論、和不道德行為。我盡力去相信他們是低級、屬肉體、未分別為聖的基督徒,仍然在前往天堂的途中,正如那些主張無主權教義的人會確定一樣。

在神學院時,隨著這一切在我腦海中浮現,我選擇寫關於加略人猶大的碩士論文。我想要了解叛教者與真正信徒的狀況。在神學院裡,我第一次開始閱讀改革宗神學和清教徒的作品。我也開始認真地詮釋聖經。

在神學院之後的幾年裡,我繼續回顧自己的人生,並考慮我在父親的教會中所認識的人,有多少自認為基督徒,但他們的生命卻沒有給出真信心的證據。我想到我家人的朋友、親戚、董事會成員、同學、青年傳道人、以及我參加過的教會的會眾。多年來,我認識了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但他們的行為和價值觀與我不信的鄰居無異。在他們的生命裡面缺乏任何恩典的證據。儘管他們完全沒有對基督作出任何委身,但大多數福音派人士早已接受這樣的「屬肉體的基督徒」作為合法的基督徒。他們假設這些人只需要做的是降服於聖靈。

像葛培理這樣的福音佈道家已經說服了成千上萬行過教堂通道來到講台前的人,他們透過這個反應行動便得救了。但在佈道會結束後,他們之中只有極少數人與任何一間教會有聯繫。他們的名字可能曾在一間教會中被提及,但他們本人卻從未在那裡出現過。

1969年2月,我成為恩典社區教會的牧師,因著對真正得救的關注,我選擇馬太福音‪7:21‬-23作為我就職講道的經文。我向教會發出了警告,這警告與我們的主在結束登山寶訓時所給予的警告一樣——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根本和祂完全沒有得救的關係。這些聲稱奉祂的名作工的人將被判處往地獄裡去。那篇講道對安心的假基督徒和真正的基督徒開始了一點徹底的改變,他們之前都認為這個問題是一個「第二次賜福」(second blessing)的問題。

從第一個星期日開始,我的事工的風格和重點一直是要說明只有一種基督徒:一個已被稱義並在成聖過程中的人。真正的信徒在歸信時被轉化,他們的生命顯明他們的主的同在和能力。成聖始於稱義 ——意味著沒有一個基本上屬肉體、無可救藥地違抗神的命令、拒絕降服於基督主權的基督徒。在我的學習、寫作、講道、和領導中,沒有任何問題比理解和說明這個聖經真理更重要:就是當一個人真正歸信時,成聖便開始了,而不是在之後的某個時刻,當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最終決定要更完全地降服於基督之時。

各種形式的「更高生命」、「更深生命」、「放下自己,讓神工作」凱錫克教義,排除了重生及成聖這兩條聖經教義中的真理。它允許未分別為聖的假信徒以為他們是得救的,但他們的生命卻宣告他們不是,因而降低了重生教義的標準。它毀壞了成聖教義,從而允許已分別為聖的真信徒以為他們不是在成聖的過程中,儘管他們的生命 ——和神的話語——宣告他們是。換句話說,「更深生命」教義是一個謊言,它迷惑了真正的信徒和虚假地信奉基督的人。對得救和成聖的正確理解是真正福音信仰的基礎。當然,在我的屬靈歷程中,沒有什麼比這個更重要的了:就是從早期的誤解中脫離出來進入到聖經的明確真理中。

譯自“No Quick Fix” Andrew David Naselli (author), John MacArthur (after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