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

環境際遇與事奉神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39:1-4)

「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說: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氣,把約瑟下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創39:19-23)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先前亞蘭人成群地出去,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這女子就服事乃縵的妻。他對主母說:巴不得我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痲瘋。乃縵進去,告訴他主人說,以色列國的女子如此如此說。」(王下5:1-4)

「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裡,囑咐禁卒嚴緊看守。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裡,兩腳上了木狗。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的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16:22-34)

許多基督徒都有一個迷思:他們認為環境會影響屬靈成長及事奉神。舉例說,他們認為在一個惡劣、不公、受壓的環境過活或工作,他們的靈命就會受到窒礙,他們也不能有效地傳地福音及為主作見證。抱這樣想法的人通常就會想盡方法改變那個環境、文化、制度等等。若都不得要領,就會灰心選擇離開。坦白說,他們這樣做並不算是犯罪。基督徒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改變自己工作及生活的環境。各人都有自己的原因及苦衷,都有權利為自己及其家人籌劃打算。然而,他們的決定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就要看他們面對不利環境遭遇時,他們的心態是否正確。

讓我們看看幾位聖經人物,思想一下他們的榜樣見證。

第一位是約瑟。眾所周知,約瑟早年所遇見的苦難著實比一般人沉重。年少時已被兄弟賣到埃及作奴隸,遠離家鄉及家人,甚麼親情及前途都沒有了。這對一個入世未深的年青人來說,實在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打擊。奇怪的是,到了埃及之後,他並沒有埋怨神,沒有憤憤不平,沒有嘗試逃走,甚至沒有趁機犯罪,卻是默默地、忠心地服侍他的主人波提乏,以致波提乏也從約瑟見到他所信靠的神:「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誰說不好的環境際遇一定會影響靈命成長及事奉果效?

然而,不久之後,約瑟又遇到比之前更大的苦難:他被主母誣告他企圖侵犯她,他主人就把他下監在王的囚牢裡。這次約瑟由一個奴僕變作一個囚犯,連他的名聲、他僅有的自由及權利都失去了,請問讀者們有誰的際遇比約瑟更淒慘?有誰身處的環境比監牢更糟糕?但出人意表的事又再出現:約瑟仍沒有埋怨神,仍沒有灰心喪志,只是像之前一樣安於神的安排,默默地在監牢裡作工,並且作得很順利:「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約瑟的表現所帶出來的結果就是:「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清楚了嗎?環境不是關鍵,際遇不是關鍵,關鍵是神是否與你同在,關鍵是如何你去看待那些苦境!

 

自從基督赦我罪惡,在地如天,年限歡樂;

世上雖有困苦憂傷,認識耶穌就是天堂。

哈利路亞,真是天堂!因我眾罪都得釋放!

陸地、洋海,不論何方,耶穌同在就是天堂!

 

可能有人認為約瑟是神特選的人物,之後會被神大大使用才會有如此安排及結局。但我們在神計劃中可能只是一個無名小民,我們遇到苦境時又該如何?現在就讓我們看看第二位聖經人物。

在列王紀下第五章記載了一位寂寂無名的「小女子」。她的主人是亞蘭王的元帥乃縵。他生了大痲瘋,沒有人能醫治。他有一位女僕,知道在以色列國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能行神蹟,就向主母提議主人去找這位神人,因他必能治好他。這位無名無姓的「小女子」就在整本聖經裡、僅一節經文中出現過這一次,但她誠然是乃縵得醫治的轉捩點。若不是她直言告知,乃縵如何得知以色列國有以利沙這位先知?後來他又如何因病得醫治而認識耶和華這位真神?

我請各位讀者留心注意這個「小女子」的背景及遭遇。她是亞蘭人從以色列國擄來的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與亞蘭人是宿敵,她又被擄到異邦做奴僕。她為何會甘心幫她主人呢?她的遭遇沒有使她變得憤世嫉俗,或使她對主人懷恨在心。就算她沒有任何不滿及報仇的心思,她大可隱瞞有以利沙這個人,讓她主人繼續受苦。但她並沒有這樣做。她竟然以德報怨,以善勝惡。結果就是:她主人因病得醫治而轉奉耶和華真神。的確,在神的計劃中,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約瑟,但世界上何等需要千千萬萬個「小女子」,不是終日對社會憤憤不平,終日幻想如何改變世界或逃避現實,而是在任何處境中存一個正直、良善的心,尋找每一個細小機會事奉神及領人歸主!

最後我們看看新約保羅及西拉的見證。他們因在腓立比為一個使女趕鬼,她主人們就拉他們見官,把他們打了許多棍,並把他們下在監裡。然而,他們沒有抱怨官府不公,或因害怕失去自由及生命而苦苦哀求,而是在夜裡禱告唱詩讚美神。奇妙的事就發生了:「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我想問問各位讀者:你們認為這神蹟是神開路給他的僕人們逃走嗎?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監門及鎖鍊不會無緣無故全部自動打開吧!但結果怎樣?保羅及西拉竟然沒有離開。為何不走呢?就是因為他們知道若他們這樣離去,那個禁卒就會自殺而死:「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他們為了要向這個禁卒傳福音,所以他們有機會也不走。他們留下來的結果就是:「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

若神今天容讓你因行善而受苦,被人無故毆打然後拉去坐牢,原來是神想透過你向監牢裡的人傳福音,使他全家得救,你能否甘心說阿們感謝主?今天許多信徒,千方百計為自己製造機會逃離不理想的環境;保羅及西拉有這神賜的機會逃走及重獲自由,但他們卻甘願留下,因為他們要在那裡為主作見證,幫助有需要的人信主得救,兩者是何等大的對比!

寫到此處,或者有讀者反問:難道我們信徒不可以改變任何不良的文化、環境及制度?難道基督徒不可以有智慧地離開不理想的崗位或地方?其實都是可以的。我並沒有反對基督徒可以改變環境及逃避難處。本文主要想帶出的信息是:基督徒不一定要在豐足、順利、自由、安穩的環境中才能有效的事奉神。基督徒能在任何地方及處境中活出屬天的見證及為神作工。這是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事實。

基督徒可以在合法、不影響聖徒見證的情況下改善環境。基督徒也可以按實際的需要(身體上或精神上)轉換生活或工作地方。但我們的心態必須要正確。基督徒不應存悖逆、憤怒、仇恨、急躁的心去強行改變那個些需要長時間才能改變的事。基督徒的世界觀是屬天的,世上的事是暫時的,天上的事是永遠的。若你仍對此真理弄不清楚,你的焦點及注意力必會錯放在不是神心意的事情上。基督徒也不應純粹因為害怕受苦、擔心將來、不滿現實而逃避。我們應留意我們身處的地方是否仍有學習屬靈功課及為主作工的機會。神是有憐憫及恩典的,祂的確給我們自由去揀選自己的喜好,祂也常常體恤我們的軟弱而允許我們的計劃,但我們也有責任檢視自己的心態及動機是否正確:我們是否以榮耀神及事奉神為我們人生首要的目標?「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親愛的讀者,請問你的人生觀是甚麼?你是否真是為神及福音而活?若你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活,你就是為了自己而活。你主要是按你的喜好,為你的自由、你的財富、你的前途、你的家庭、你的兒女去籌算,屬靈的原因成了次要,這是很自然的事了。你以為你沒有犯罪,神又開路給你,這就是神的旨意了。其實這想法是錯誤的。不是你所選擇的事有甚麼問題(那些事大都是中性),而是你選擇那些事的心態出了問題。或許你有許多表面的原因跟別人解釋,但神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你心裡最隱藏的意念及動機。

基督徒決定去留的原因,主要不是害怕受苦、擔心將來、不滿現實或不服權柄,而是想更多學習屬靈功課及更有效地事奉神。感謝神,學習屬靈功課及為主作工往往不會被環境際遇所影響。只要神與我們同在,只要我們的心態正確,我們就能在越黑暗的地方發出越大的光輝,越多帶領人認識基督,以及越發顯出神的榮耀。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主,為我揀選;

我無自己的羨慕,我要你的意念。

你所命定的前途,無論何等困難;

我要甘心的順服,來尋你的喜歡。

 

不問平坦與崎嶇,只要是你揀選,

就是我所最心許;別的不合意願。

我是不敢自作主,你許,我也不要;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要聽你遣調。

 

我的時候在你手,不論或快或慢;

照你喜悅來劃籌,我無自己喜歡。

你若定我須忍耐許多日日年年,

我就不願早無礙;一切就早改變。

 

副歌:

求你握住我的手,你知我的軟弱;

否則我只能憂愁,不知如何生活。

你若握住我的手,不問你是揀選;

何種道路和時候,我心都覺甘甜。

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

真正的基督徒會被鬼附嗎?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譯者:小草

我們必須記住,首先,有關撒但和魔鬼真相的唯一可靠來源是神的話。普林斯頓大學神學家和學者查理賀智博士(Dr. Charles Hodge)警告得對,他說:

無論多少的學問,多少的才智,甚至無論裝得如何有靈感,都不能成為偏離上帝所啟示的真理的理由,這些真理擁有上帝的見證。所有的教師都必須達到這個標準;即使是天上來的使者,如果所教的東西與聖經相反,也應該被當作是可詛咒的(加1:8)。能有這樣的一個準則來試驗那些靈是否出自上帝,這是我們常常要感恩的事。(《羅馬書注釋》[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2],第395)

那麼,神的話語是怎麼說的呢?鬼能住在一個真正的信徒身上嗎?牠們能穿過敞開的門而住下來嗎?今天屬靈爭戰運動的支持者說能,但他們的答案是基於主觀經驗,而不是基於神的話語。根據聖經,顯然的,他們的這種說法並沒有合理的依據。

在聖經裡沒有鬼侵入或住在信徒身上的明確的例子。在新約書信中,也從未警告信徒有被鬼附身的可能性。我們也沒有看到有人責備、捆綁、或把鬼從真信徒身上趕出去。書信中從未教導信徒趕鬼,無論是從信徒還是從非信徒身上趕鬼,都沒有這樣的教導。趕鬼的只有基督和使徒,而在每一個例子中,被鬼附身的人都不是信徒。

聖經的整體的教導是,鬼絕不可能住在真正的信徒身上。例如,哥林多後書第6章的一個明確含義是,住在裡面的聖靈絕不能與鬼同居: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6:15-16

保羅說,「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1:13)救恩所帶來的是從撒但的權勢下得釋放,並防止受撒但的傷害。在羅8:37,保羅說,我們靠著基督得勝有餘。在林前15:57,他說,神賜我們得勝。在林後2:14,他說,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在約一2:13,約翰說,我們勝了那惡者。在4:4 他說,那在你們裡面的比撒但更大。確信這些榮耀真理的人,還怎麼會相信鬼會住在真正的信徒身上呢?

鬼附和真正的歸信

當今許多屬靈爭戰運動(spiritual warfare movement)的代言人,都過於著急地把聲稱信基督當作是得救的證明。這反映了席捲這一代人的簡信主義。

對歸信教義的全面的、符合聖經的理解表明,鬼絕不會住在或附在一個信徒身上。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就有關的真正歸信寫道:

聖經描述歸信是人性的改變:重生、成為新造、從死裡復活、心靈得到更新、向罪死並向義活、脫去舊人並穿上新人、與神的性情有分,等等。

由此可見,那些自認為已經歸信的人,如果沒有真正持久的改變,那麼他們的宗教就毫無價值,無論他們的經歷如何。歸信是整個人從罪中轉離而歸向神。當然,神可以約束未歸信的人,使他們不犯一些罪,但在歸信中,祂將人的心和本性從罪惡轉離而歸向聖潔。歸信的人與罪惡為敵。

那麼,我們該如何看待一個自稱經歷了歸信,但其宗教情感很快就消失,他還是和以前是一樣的人呢?他似乎和以前一樣自私、世俗、愚昧、邪惡、不像基督徒。這些比任何宗教經歷都更能說明他的問題。

在基督耶穌裡,無論是受割禮還是未受割禮,無論是戲劇性的經歷還是平靜的經歷,無論是精彩的見證還是枯燥的見證,這都不算什麼。唯一有價值的是新造。(The Experience That Counts!第99頁)

在馬太福音12章,基督責備那些跟從祂的人只是為了看神跡奇事: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太12:43-45

基督沒有用驚人的神跡奇事來回應,而是指出他們所需要的是救贖。許多人看起來他們的生命管理有序。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相信基督是救主和主。他們的靈魂是 「空閒的」也就是說,聖靈並沒有住在他們裡面。因此,他們容易受到鬼的入侵。但對那些身體是聖靈的殿的人就不是這種情況。(參林後6:16

根據彼前1:5,當基督在一個人的生命中掌權時,那個人就在神的能力管理之下。結果就是,「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一5:18)當聖靈住在一個人裡面,鬼就不能在裡面居住。被鬼所附是沒有真實得救的證明。

譯自《Can Christians Be Demon-Possessed?

https://grassgreenlee.com/2022/01/20/demon-possessed/

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

靈性上活過來

 畢哲思

保羅喜歡把我們的狀況描繪成一個絕對糟糕的狀況,然後說:「但這裡是神的解救方法。」他在以弗所書 2:1-5 就是這樣做;他說雖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但神「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是神賜給我們屬靈生命。我們不能使自己在靈性上活過來,正如一個死人不能使自己活過來一樣。

當拉撒路的屍體躺在墳墓裡時,他不能作出復活的決定。他甚至不能回應耶穌的呼召:「拉撒路出來」,除非耶穌在呼召的同時賜給他生命(約翰福音 11:1-44)。拉撒路的屍體躺在墳墓裡的狀況描述了我們的屬靈困境。我們可以聽一百遍福音,但除非那呼召伴隨著聖靈賦予生命的能力,否則我們不能回應它,就像拉撒路不能回應耶穌的聲音一樣。

我知道我們很難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不能像決定購買更多人壽保險那樣決定相信基督。真實的情況是,我們確實作出了相信基督的決定,但我們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是神首先使我們在靈性上活過來。這是好消息的一部分。當我們在靈性上死了,當我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狀況時,神來到我們當中並賦予我們屬靈的能力,讓我們看到自己的困境並看到在基督裡的解決方案。神從開始就滿足我們的需要。當我們死了,祂使我們在基督裡活過來。而新生命的第一個行動就是憑信心轉向耶穌。

節譯自“The Gospel for Real Life” (標題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