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銘恩
《聖經》描述我們從前未信主的光景,都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一個沒有指望、沒有神的人。(弗2:1)也是一個與『世俗為友、與神為敵』的人。(雅4:4)如今卻因耶穌基督的拯救,使我們成為「屬神的人」、「神的兒女」、「天上的國民」,與『神的生命』和『性情』有分。
正因如此,有了『神的生命』的神兒女們,才會有『屬靈生活』,真實地活出信仰來。『屬靈的生命』,正像屬肉身的生命那樣,生命的長大和成熟的程度,會影響人的愛好、判斷力、人生觀、價值觀、戀愛觀……。
當我們活在世上,過『客旅、寄居』的生活(來11:13;彼前2:11),只要偶一不慎,就會落入魔鬼,或體貼肉體的網羅裡。魔鬼最厲害的工作,是迷惑人,叫人注重世界的物質生活,不關心永恆、與神的關係。正因為所有地上的一切都是屬物質,包括衣、食、住和行,而物質生活又是顯而易見,容易追求掌握得到的。所以,我們往往在不知不覺中,隨從這個物質世界的方向而行。
近年有不少的年輕人會在身體上刺青(或稱紋身),或在身體上穿洞,常見有鼻洞、臍洞,再配戴上飾物如鼻環、臍環等。此外亦有不少的服裝店或飾物店,會出售印上「粗言穢語」和「骷髏」圖案的衣服或飾物。
而這些潮流、服飾或裝扮,對於屬神的人又是否合宜呢?《聖經》既然是我們的人生指南,又怎樣教導我們面對潮流,抵擋惡俗,活在地上過『客旅、寄居』的生活呢?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
『你們務要從他們(不信的人)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六17-18)
《聖經》論及神的性情是「聖潔」的,因此祂恨惡罪惡,絕對不喜歡祂的兒女跟隨世人(不信主)所走方向的光景──「隨從今世的風俗」。『聖潔』《英文欽定本》譯為‟Holy”,意思是「神聖的、聖潔」;而『分別』《英文欽定本》譯為‟Separate”, 意思是「分開」),兩者都是指到「分別出來」。
刺青(Tattoo)又稱為紋身、扎青、點青、黥、文刺、雕青、墨繪、勾花、入墨等,是指在人身上畫出圖案,再利用針沾上色素,注入人的皮膚之內,讓色素沉澱在皮下組織,造成長時間停留在皮膚上,不會褪色的一種現象。
〝其實刺青很早就存在於各民族的歷史發展階段,幾乎所有的民族都有紋身的歷史或是作品。刺青在不同的文化中代表著不同的意義,在中國先秦時代開始便有「黥刑」的罰則,是在罪犯的身體上「雕墨刺字」,作為標示罪犯的一種符號,從此刺青便給予人負面的形象。
根據古埃及文獻記載當中指出,刺青是一種劃分社會階級的方法,在人體刺青可以簡單的區分出特定的行業,如歌手、舞妓的身分。包括台灣的泰雅族和賽夏族人,甚至於世界各地的原住民,都有在臉部刺上顯著圖騰的習俗,位於紐西蘭的毛利人更是將全身的皮膚幾乎都刺上了圖騰。許多原住民族群多以刺青為記號,作為彰顯地位或階級的象徵。
‟泰雅族以面部刺紋聞名,主要的部位多在面部。紋面的意義除了美觀以外,就女子而言,代表善於織布,可以論及婚嫁的女子;就男子而言,是獵過首級,能夠勇敢獨當一面,保家衛社稷的標誌,是成年的象徵,也是死後認祖歸宗的標誌,所以他們又被稱為黥面番或王字番。”
然而,因為時代的演進,在現今的社會當中,刺青的禁忌逐漸潰堤。並且,刺青在全球形成非常風行的現象,刺青儼然已經成為青少年的次文化。但是,許多人往往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刺青,在刺痛中留下伴隨一生的圖案。跟據統計顯示,大約有一半接受刺青的人,之後會感到後悔,他們必須花費比原先刺青時,更昂貴的金額以及承受更大的痛苦來去除身上的刺青。〞
以台灣來說,就有不少的刺青店遍佈於台北,其中有一條街道名為「西門町刺青紋身街」,位於遊客到訪地之一的「西門町」。此外當地於2017年舉辦第二屆「台灣台北國際紋創刺青藝術展」,可見刺青風氣的強盛,現今被視作一門藝術。
〝一則報導提到:「刺青不再是令人帶有刻版印象的象徵,而是晉升為藝術的一門,許多人會將值得紀念或想提醒自己的圖案文字刺在身上,2017台北國際紋身藝術音樂祭,參賽作品讓人眼睛一亮。一筆一筆刻畫著,筆下的身體是獨一無二的畫布,師傅專注的眼神下,勾勒出來的不只是單純的圖形,也是人生的滋味,可以看到許多人忍著痛,也面不改色。在現代的社會,刺青也是表現個性,甚至是一段故事的痕跡。」〞
同年香港亦有「香港國際紋身展2017」,還請來了日本著名紋身師Sousyu Hayashi,展現在日本已有數百年歷史的傳統刺青方法——「肌刺」。「肌刺」就是沒有用任何機器,純人手紋製的刺青技術。日本的刺青文化被看為是一種藝術。
筆者認識有幾位女士,她們在手腕、手臂、頸椎或足踝位置紋身。曾經訪問其中一人,她向筆者聲稱紋身時不會感到很痛楚,只像刺針一般,但將來能否洗掉紋身她也不知道。
〝2017年3月一則新聞:「年輕女售貨員到尖沙嘴一美容院接受「激光洗紋身」療程,欲去除右足踝的玫瑰花紋身,豈料療程翌日傷口長出水泡,更發炎含膿,被醫生診斷為3級燒傷,有皮膚科醫生指女事主傷口已受嚴重細菌感染,可能需接受植皮手術。〞
筆者想:刺青與服裝或彩妝不一樣,流行會過去,你隨時可以換另一套服裝,另一個妝容,但是刺青卻永遠不會消失。若干年後,當你想洗掉這個紋身圖案,你需要付上更多金錢、忍受更大的痛苦把紋身用雷射洗掉,亦可能因而受到細菌感染,影響到生命和健康。一時間的抉擇,換來一生可能永遠不能磨滅的印記,甚至會危害到生命和健康,究竟在人的心裡,生命又值何價呢?
《舊約聖經》神藉著摩西多次去勸喻和警告以色列人,不可隨從埃及和迦南地的人的惡俗,因為他們所行的,是耶和華神所憎惡的。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利18: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利20:23)
摩西論及迦南的居民為死人哀哭的時候,會將自己的身體劃破至流血的地步。他於申命記十二章論【敬拜的禮儀】、十三章論【異端邪教的危機】、然後在十四章論【舉哀時的禁例】,摩西說:『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14:1-2)。
利未記十九章26-28節又說:『你們不可喫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頭的周圍不可剃,〔周圍或作兩鬢〕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用刀劃身」意思是指作在肉體上的印痕, 刻記, 記號, 可能是一種刺青‟impression, inscription, mark, perhaps a tattoo”),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指切痕, 戳記, 刺青, 圖記‟incision, imprintment, tattoo, mark”);我是耶和華。』
‟經文指出禁止帶有異教風俗的行為,例如:「不可喫帶血」之肉的禁令,是與禁止參與任何占卜或邪術,向亡魂或神祇,以便向他們求問未來的作法;將頭髮和鬍鬚的周圍剃光和用刀劃身為異教喪儀的一部分,表示憂傷難過;在身上刺花紋,可能紋上菩薩神祇的像,有損神賜人的身體的聖潔,也不榮耀神,故一律嚴加禁止。”(參考《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其後耶和華神又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姐妹,纔可以沾染自己。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利21:1-6)
我們既是「神的兒女」,有神為我們的父親;是祂特意「從萬民中揀選」出來的「子民」、選定向祂獻祭的「聖潔的祭司」(申7:6, 申14:1-2, 彼前2:9, 啟5:9-10),所以我們必須與異教的風俗「分別出來」,歸神為聖。
回想我們決志信主的一刻,當我們「打開心門」,讓聖靈(神)進入我們的心裡內住,我們的身子就成為了聖靈的殿。我們既是主耶穌用重價(生命)買贖的人,無論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試問「紋身」是榮耀神嗎?
或問穿戴印上「粗言穢語」和「骷髏」圖案的衣服或飾物,這是魔鬼撒但的工作,代表叛逆、邪惡和死亡的勢力。(林後6:15) 我們又該如何選擇衣服或飾物,才是榮耀神呢?──『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聖經》雖沒有明明指出:怎樣的衣飾裝扮,表徵才是合乎聖徒的身份和體統,然而神給我們有一個很明確的生活原則,就是:『屬神的人是世上的光、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造就人而行。』
願父神幫助我們,在這彎曲悖謬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天國的子民,不隨從世人的路向和風俗,並且儆醒預備、迎接主的再來,那時得著主的稱許!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
『你們務要從他們(不信的人)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六17-18)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23-24、3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