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甚麼是主權救恩?

主權救恩的教義告訴我們,順服基督為主與信靠基督為救主是相輔相成的。主權救恩與有時被稱為簡信主義或通過承認某些事實而獲得救贖的教義截然相反。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在其著作《耶穌所傳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中闡述了「主權救恩」(Lordship Salvation),他是這樣總結這一教導的:「福音對信仰的呼召預先假定罪人必須悔改他們的罪並降服於基督的權柄。換句話說,拒絕悔改的罪人是不會得救的,因為他不可能同時緊緊抓住自己的罪和救主。拒絕基督在他生命中掌權的罪人也沒有得救的信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包括向神的降服。因此,福音所要求的不僅僅是做出理智的決定或口中的禱告。羊會順服地跟隨他們的牧人。

主張主權救恩的人指出,耶穌曾多次警告他那個時代的宗教僞善者,證明僅僅同意屬靈的事實並不能拯救一個人。人心必須改變。耶穌强調了做門徒的高昂代價: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第33節)。在同一段經文中,耶穌提到了計算代價;在其他地方,他强調了完全的承諾:「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62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說永生是一條只有少數人能找到的窄路(太7:14);與此相反,簡信主義試圖拓寬永生之路,讓任何聲稱有信仰的人都能進入。耶穌說,「凡好樹都結好果子」(第17節);與此相反,簡信主義卻說,一棵樹可以是好的,卻只結壞果子。耶穌說,許多說「主啊,主啊」的人進不了天國(21-23 節);與此相反,簡信主義教導說,說「主啊,主啊」就够了。

主權救恩教導我們,真正的信仰表白要有信仰的證據來支持。如果一個人真正跟隨主,那麽他或她就會遵從主的指示。一個生活在故意的、不悔改的罪中的人顯然沒有選擇跟隨基督,因為基督呼召我們脫離罪惡,進入公義。事實上,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信基督會帶來生命的改變(林後5:17;加5:22-23;雅2:14-26)。

主權救恩不是一種靠行為得救的教義。主張主權救恩論的人小心翼翼地說,救贖唯靠恩典,信徒在他們的信心産生任何善行之前就已經得救了,基督徒能夠犯罪,也確實在犯罪。然而,真正的救贖必然會帶來生命的改變。得救的人會獻身於他們的救主。真正的基督徒不會自在地生活在不承認、不拋棄的罪中。

以下九條教導使主權救恩有別於簡信主義:

1) 悔改不是信心的簡單同義詞。聖經教導罪人必須在悔改的同時行使信心(徒2:3817:3020:21;彼後3:9)。悔改是一種思想的改變,從擁抱罪惡、拒絕基督到拒絕罪惡、擁抱基督(徒3:19;路24:47),甚至這也是神的恩賜(提後2:25)。真正的悔改是當一個人順服基督的統治時産生的,它必然會導致行為的改變(路加福音3:8;徒26:18-20)。

2) 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不能「停止相信」而失去救恩。信心本身就是神的恩賜(弗2:1-58),真正的信心永存(腓1:6)。救贖是神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信基督為主的人,不需要任何努力就能得救(多3:5)。

3) 信仰的對象是基督本身,而不是應許、禱告或信條(約3:16)。信仰必須包含對基督的個人承諾(林後5:15)。它不僅僅是對福音真理的確信,更是對這個世界的拋棄和對主的追隨。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

4) 真正的信仰總會産生改變的生命(林後5:17)。人的心被聖靈改變(加2:20),基督徒有了新的本性(羅6:6)。真正有信心的人(順服於主基督的人)會跟隨耶穌(約10:27),愛弟兄(約一3:14),遵守神的誡命(約一2:3;約15:14),遵行神的旨意(太12:50),住在神的話語中(約8:31),遵守神的話語(約17:6),行善(弗2:10),並在信仰中繼續前進(西1:21-23;希伯來書 314)。救贖不是把耶穌加到偶像的萬神殿中,而是徹底摧毀偶像,讓耶穌至高無上。

5)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參看羅8:32)。因此,救贖不僅僅是一張通往天堂的門票。它是我們今生成聖(實際)的途徑,也是我們在恩典中成長的途徑。

6) 聖經教導我們,耶穌是萬有之主。基督要求我們無條件地順服他的旨意(羅 6:17-1810:9-10)。悖逆神旨意的人得不到永生,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各書 4:6

7) 真正相信基督的人會愛祂(彼前1:8-9;羅8:28-30;林前16:22)。我們都渴望取悅我們所愛的人(約14:15, 23)。

8) 聖經教導我們,行為是檢驗信仰的重要標準。順服是一個人信仰真實的證據(約一2:3)。如果一個人始終不願順服基督,他就證明了他的「信」只是徒有虛名(約一2:4)。一個人可以聲稱耶穌是救主,並假裝順服一段時間,但如果內心沒有改變,他的本性最終會顯露出來。加略人猶大就是這種情况。

9) 真正的信徒可能會跌倒,但他們會堅持信仰(林前1:8)。西門彼得就是如此。一個「信徒」如果完全離開主,再也不回來,這就清楚地表明他從一開始就沒有重生(約一2:19)。加略人猶大就是這種情况(見約6:70)。

一個因信基督而被從罪中拯救出來的人不應該渴望繼續過犯罪的生活(羅6:2)。當然,靈命的成長有快有慢,這取決於個人和他所處的環境。初時每個人可能都不會明顯感覺到這些變化。最終神知道誰是祂的羊,祂會按照祂完美的時間表使我們每個人成熟。

作為一個基督徒,是否有可能終生活在肉慾之中,享受罪中之樂,卻從不尋求榮耀買他的主呢?一個罪人可以唾棄基督的主權,卻聲稱祂是救主嗎?一個人可以念念「認罪禱文」,然後若無其事地生活,還自稱是「基督徒」嗎?主權救恩說「不」。我們不要給不悔改的罪人虛假的希望;相反,我們要宣告神的全部旨意:「你必須重生」(約3:7)。

翻譯自Gotquestions.org, “What is lordship salvation?”

https://www.gotquestions.org/lordship-salva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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