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8日星期日

因信稱義--寫給追求真理的天主教徒


「所以凡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7-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許多的天主教徒都不明白,甚至感到不高興,為甚麼基督徒經常不厭其煩地向他們傳福音。明明大家都是同信一個天父,信同一個耶穌,同一個聖靈(聖神),這些基督徒何必這樣多此一舉的向我們傳道呢?難道真的要我們「叛教」不成?親愛的天主教朋友,其實我們基督徒並不是故意想令你們不快,更不願意惹起不必要的宗教衝突。我們乃是看見天主教所信奉的許多教條與聖經的道理不符,每一個愛神及其話語的話的人實在不能視若無睹,充耳不聞。神清楚的吩咐信徒「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3)。對於一切不合真理的理論,我們屬神的人都有責任指出,絕不能因為怕麻煩,或怕得罪人而對真理作出讓步。另一方面,聖經清楚地指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我們這樣做的出發點,無非是為了愛。首要的當然是愛神及祂的真理,二來我們也是愛天主教徒。我希望天主教徒朋友們能明白,我們並不是針對任何天主教徒(我自己從小就讀天主教的中小學),我們所針對的只是天主教錯誤的道理而已。

 

不少天主教徒都常常發問一個問題:究竟天主教與基督教有甚麼分別?其實若有人肯花些時間來研究一下聖經及教會歷史,必定會發現兩個宗教雖然外表好像差不多,只其實它們的分別著實是多而且大。因為篇幅所限,我不能將每一個分別都指出並分析。我只想集中討論其中一個最重要,關係最重大的分別,就是雙方對「因信稱義」這要理的看法。請不要以為這個分別只是無關痛癢的小問題。不,這「因信稱義」的道理是關乎我們的永生和永死的!首先讓我解釋一下「稱義」的意思。稱義就是罪人因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而成為義(無罪)人。人在神面前本來是充滿罪惡,該受審判和定罪。但主耶穌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的刑罰,祂的血也洗淨我們犯罪的痕跡。所以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因為我們不再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乃是站在義人的地位上。簡單說,稱義就是得救、得永生的意思。那麼天主教與基督教對於稱義或得救的條件的看法是怎樣呢?我們先看天主教的教義: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對於人的得救是不需要或說人得救是無須靠聖禮而是單藉著信心而得到神所賜稱義的恩典,這人應當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The Catholic Council of Trent】第四信條【Canon4)1

 

「若有人說聖洗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即是說人得救是不需要領洗的,這人應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第五信條)2

 

「聖禮是神特定人得永生的方法。其中三樣聖禮對於救恩是非常重要,若果不遵守的話沒有人能得救恩。它們是聖洗、補贖和聖(Holy Orders)。」(天主教基本信仰【The 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3

 

「人得救是靠著行為,不是單靠信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4

 

而基督教對於得救方法的看法如下: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所以很清楚了,天主教是主張人要靠行為及聖禮得救。基督教則堅信人是單靠信心得救。然而那一個說法是跟據聖經的真理呢?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再多看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根據天主教的教義,求耶穌的那個犯人是不能得救的,因為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裏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根據天主教的教義來看,那個稅吏是不得救的,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守甚麼禮儀。他們必定以為神要拯救的應該是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取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天主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及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使「基督徒然死了」。


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這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並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天主教朋友,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和祂的尊嚴了。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隨心所慾?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所以真心信主的人一樣會行善,一樣會有見證,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那簡直是與神 作生意交易,完全沒有愛的關係。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 15)基督徒行善是得永生後的果,不是得永生的因這分別是非常重大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子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自己可以生活得好一點,接受良好的教育多一點,他便覺得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那一個孩子才是真正的教訓父母的呢?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只是指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假的,因為真信心不單叫人得救,他得救後必定會發生好行為。若沒有好行為,那信心就不是真信心,那人從來未曾得救。經文並不是說得救要靠行為,這個道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好行為始終是得救後的果,也是真信心的證明,絕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二來,神是獨得所有的榮耀,「免得有人自誇」。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行為)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親愛的天主教徒朋友,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天主教的錯誤,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耶穌)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說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和錯誤,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與無知。我懇求耶穌基督現在進入我的生命中,做我的救主和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成為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1 HJ. Schroeder, trans., The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Rockford, ILTan Books ,1978)7th

Session

2 lbid.

3 Ludwig Ott, Fundamental of Catholic Dogma (Rockford, ILTan Books,1974),340341

4 As quoted by the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8,1983),Part I,10.

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宗徒傳承是否符合聖經?

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 ,或稱使徒傳承、使徒繼承、使徒統緒)的教義相信,十二使徒(apostles,天主教譯作宗徒)將他們的權柄傳給了繼承者,繼承者又將使徒權柄傳給了他們的繼承者,如此代代相傳直到今天。羅馬天主教會視彼得為使徒之首,擁有最高權柄,因此他的繼承者也承襲了這份最高權柄。天主教會綜合這一信念和以下慨念,即彼得後來成為首任羅馬主教,並且早期教會承認彼得之後的羅馬主教是所有教會的核心權威。宗徒傳承加上彼得在使徒中的至高地位,使得羅馬主教成為天主教會的至高權威——教宗。

然而,無論在聖經何處,耶穌、使徒或任何新約作者都未曾提出「宗徒傳承」的概念。此外,彼得也並未被描述為使徒中的至高權威。事實上,使徒保羅曾在彼得誤導他人時直言責備他(加拉太書2:11-14)。誠然,彼得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或許可被視為使徒中的領袖(儘管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和耶穌的兄弟雅各也承擔著重要的領導職責)。但無論如何,彼得並不是使徒中的「統帥」或至高權威。即使能從聖經中論證宗徒傳承的存在(實際上並不能),這也並不意味著彼得的繼承者是所有使徒繼承者中的至高權威。

天主教會常以使徒行傳第一章中馬提亞取代猶大成為第十二位使徒為例,作為宗徒傳承的佐證。馬提亞確實「繼承」了猶大的使徒職分,但這完全不能論證持續的宗徒傳承。馬提亞被選取代猶大,僅能說明教會應當以敬虔忠心的領袖(如馬提亞)取代不敬虔不忠心的領袖(如猶大)。新約從未記載十二使徒中的任何一位將使徒權柄傳給繼承者。任何一位使徒也從未預言自己會將使徒權柄傳給他人。耶穌設立使徒是為了建立教會的根基(以弗所書2:20)。使徒所建立的教會根基是什麼?就是新約聖經——使徒言行與教導的記錄。教會不需要使徒的繼承者。教會需要被準確記錄和保存下來的使徒教導。而神已在祂的話語中提供這一切(以弗所書1:13;歌羅西書1:5;提摩太後書2:15;4:2)。

簡而言之,宗徒傳承並不符合聖經。聖經中絕對找不到宗徒傳承的概念。聖經中找到的是:真教會會教導聖經的教訓,並會將所有教義與實踐對照聖經以確定它們是真實和正確的。羅馬天主教會聲稱,若缺乏持續傳承的使徒權柄,將導致教義混亂。誠然(使徒們也承認),假教師會出現(彼得後書2:1)。無可否認,非天主教教會沒有解經的「至高權威」,它們對聖經有不同解讀。但這些解讀差異並非因為聖經本身模糊不清,而是因為連非天主教基督徒也沿襲了天主教傳統,按照自身傳統來解經。若能完整且合宜地查考聖經,真理便清晰可辨。教義上的分歧與宗派的衝突是由於一些基督徒拒絕同意聖經所說的,而不是由於缺乏解釋聖經的「至高權威」。

衡量教會真實性的決定因素在於是否符合聖經教導,而非是否具備宗徒傳承。聖經明確指出,神的話語才是教會當遵循的指引(使徒行傳20:32),聖經才是檢驗教導與實踐的無誤準繩(提摩太後書3:16-17),一切教導都當以聖經為參照(使徒行傳17:10-12)。使徒權柄是通過使徒的著作傳承的,而非通過宗徒傳承。


譯自”Is apostolic succession biblical?”

https://www.gotquestions.org/apostolic-succession.html


何謂司鐸主義?

司鐸主義(sacerdotalism,或稱祭司主義)相信祭司(priest,天主教譯作司鐸,俗稱神父)是神與人之間必要的中保。 “Sacerdotal”(司鐸的)這個形容詞來自“priest” (祭司)的拉丁文“sacerdos”(司鐸),字面意思是「使神聖的」。天主教、東正教和英國聖公會的崇拜形式都是司鐸式(祭司式)的。

司鐸主義教導說,司鐸(神父)是一個特殊的教會階層,是崇拜的一個必要角色。人不能靠自己來到神面前,無論是認罪、領聖體、領受恩竉,都必須透過神父。任何人領受天主的祝福都要透過教會;也就是說,透過教會所按立的神父。

舊約律法將猶太人置於祭司製度之下。亞倫和他的兒子被神選為第一批侍奉以色列民族的祭司(出埃及記 28:1)。祭司的職責包括獻贖罪祭(希伯來書5:1);在神面前代表以色列民族(出埃及記 28:9-12);並教導人民神的話語(以西結書 44:23)。

舊約的祭司職分描繪了基督未來的事工,基督成全了利未祭司職分所預示的一切。希伯來書,特別是第 5 章至第 10 章,將耶穌基督描述為完美的大祭司和舊約律法的成全。在基督裡,所有祭祀和禮儀律例,包括祭司職分,都已經癈除(羅馬書10:4)。

新約不支持祭司式的崇拜制度。正如馬丁·路德在《論私人彌撒和祭司祝聖》一書中指出的那樣,聖靈「在新約聖經中極力阻止將司鐸、祭司、神父、聖職人員等稱號賦予使徒或其他各種職位」。換句話說,聖經從來沒有使用祭司這個詞來形容教會的領袖;相反,聖經教導信徒皆祭司。

當耶穌獻上自己作終極的贖罪祭物時,神將聖殿中的幔子撕成兩半,表明通過基督的身體可以來到祂面前(希伯來書10:19-20)。耶穌現在擔任永恆大祭司的職位,不斷為祂的子民代求(希伯來書7:24-25)。

祭司主義在人與神之間建立了人為的障礙,而新約聖經並沒有設置任何障礙。聖經清楚說明:「只有一位神,在神與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 2:5)。根據聖經,信徒皆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得前書 2:5)。


譯自”What is sacerdotalism?” 

https://www.gotquestions.org/sacerdotalism.html

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羅馬天主教會不是真教會

羅伯特·雷蒙德(Robert L. Reymond, 1932-2013)

羅馬天主教會否認新教教會有權自稱為教會,聲稱它們充其量只能算是「教會團體」(ecclesial communities)⋯⋯自中世紀以來,羅馬天主教會就一直聲稱自己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為什麼?因為它具有教宗制度、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或譯作使徒統緒、使徒繼承)、以及祭司制度(sacerdotalism,或譯作祭司主義、司鐸主義)。對羅馬天主教會而言,這是關鍵所在。

新教徒對此該作何回應?他們應該重申新教一貫的立場:僅僅聲稱自己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是不夠的。畢竟,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都聲稱自己是真教會。但任何自稱真教會的教會都必須展現出真教會的標誌,這些標誌並非教宗的使徒繼承和羅馬天主教的聖職制度,而是:(1) 真實準確地宣講神的道;(2) 正確地施行洗禮和聖餐禮;(3) 忠實地執行教會紀律。(譯者註:參見《比利時信條》第29條。)依照這些標準來判斷,羅馬天主教會「在教宗制度、聖禮、聖職制度、福音和教會這些事情上都不對」。

總之,羅馬天主教會根本不是教會!

這可以從下面的三段論中看出:因為福音的核心是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所以新教徒將會這樣論證他的立場:

大前提:沒有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就沒有教會。(對新教徒而言,這前提是關鍵所在;參見加拉太書 1:13,保羅對比「猶太教」和「神的教會」,前者沒有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

小前提:羅馬天主教會沒有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參見天特會議的教條聲明。)

結論:因此,羅馬天主教會不是教會。

由於羅馬天主教會在1540年代反宗教改革的天特會議上正式放棄了唯獨因信稱義的唯一真正福音,因此,簡而言之,它已無法改正地背離了真道。事實上,正如《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十五章第六節所言:

除主耶穌基督以外,教會沒有別的元首;因此,羅馬天主教教宗絕不可能是教會的元首;他乃是敵基督,是大罪人,是沈淪之子,在教會中高抬自己,抵擋基督和一切被稱為神的。

因此,新教徒應當以坦率公開的語言,宣告羅馬天主教會並非真教會,就像羅馬天主教會否認新教教會有權自稱為教會一樣,而某些自稱新教徒的人渴望與羅馬天主教合一,要麼是他們愚昧無知的表現,要麼是他們背離真道的表現。所以,新教徒應該直稱這個遍佈全球的「社群」為羅馬天主教梵蒂岡國(簡稱梵蒂岡)。但它不配被稱為「教會」。而且,羅馬天主教也不配被稱為「基督教」。

我們應該認真對待萊爾(J. C. Ryle, 1816-1900)的見解,他是英格蘭聖公會第一任的利物浦主教,也是他那個時代的罕見人物。作為忠心的傳道人、福音派的擁護者、一位具有非凡勇氣的基督徒,對聖經有深刻的洞察力和卓越的寫作技巧,他深信「沒有什麼教義比因信稱義(無需靠律法的行為)更值得我們珍惜的了。」萊爾如何看待羅馬天主教?

羅馬天主教會的錯誤有一半是因為它沒有唯獨因信稱義這一教義。天主教半數不符合聖經的教義源於它拒絕因信稱義的教義。沒有一個羅馬天主教教師,若忠於他的教會,可以對焦慮的罪人說:「當信主耶穌基督,你就必得救。」如果沒有補充和解釋,他就無法做到這一點,而那些補充和解釋會完全破壞那好消息。他不敢在不作任何添加的情況下給予人福音良藥,而那些添加會破壞福音的功效並抵消其能力。天主教的煉獄、補贖、神父赦免、聖人代禱、聖母崇拜、以及許多其他人為的儀式,都源於它拒絕因信稱義的教義。它們都是支撐疲憊良心的腐爛道具。但由於羅馬天主教會否認因信稱義,它們就變得必要了。

萊爾總結道:羅馬天主教是一個龐大的教會崇拜、聖禮崇拜、馬利亞崇拜、聖人崇拜、聖像崇拜、聖物崇拜、以及神父崇拜體系⋯⋯簡而言之,它是一個大規模和有組織的偶像崇拜體系。


節譯自”Roman Catholicism's Recent Claim That It Is the True Church” https://www.monergism.com/thethreshold/sdg/rccclaim.html

(標題另加)

2026年1月6日星期二

三位一體教義與得救信心的關係

馬倫.史密斯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哥林多後書 13:14 )

引言:

我曾被問到一個問題:表達對耶穌基督的信靠以得救,最起碼的要求是什麼?提問者隨後補充了一個條件:「三位一體的教義如何融入一個人的得救經歷中?」這個問題及其附帶條件非常重要,因為無論兒童或成人,對福音的理解程度各不相同。

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列出任何信仰宣告中至關重要的四個基本真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圍繞著三位一體的教義,這是聖經關於聖經中神的屬性與身分的教導。今天的目的是闡明為何聖經中的得救信心最終與三位一體相連。願這篇文章能幫助我們所有人為所愛之人和朋友的得救禱告,並評估我們自己在主面前的屬靈光景。

對耶穌基督的基本信仰宣告包含哪些教義?

首先,讓我們思考得救信心的「基礎」是什麼。

承認耶穌是救主、是主,並且是得救的唯一道路(使徒行傳 4:12;羅馬書 10:9)。

相信聖經所啟示的神的存在(哥林多前書 8:6;希伯來書 11:6)。

在某種程度上承認聖經關於我罪惡的境況以及神在耶穌裡提供救恩的真理完全可信(提摩太後書 3:15)。

救恩是藉著信心白白領受的禮物,與行為無關(以弗所書 2:8-9)。

每個人對上述四點的理解和接觸程度都會有所不同(例如:一個小孩、一個來自非基督教家庭的人和一個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人)。此外,有些人可能會用其他非常重要的真理來細化上述的「簡短清單」。但就我們的目的而言,這個簡短清單可以算作得救信心的最低內容要求。


三位一體與救贖的關係

那麼,三位一體呢?有些人可能注意到我沒有在必要的真理簡短清單中明確包含三位一體。正如我稍後將解釋的,有些人可能在得救時並未明確理解三位一體的教義,然而,其內涵已隱含在其他四個真理之中。讓我們進一步闡述這一點。

三位一體的教義涉及關於神的三個真理:

只有一位,且是獨一的神。

這一位神以三個位格存在——父、子和聖靈。

這三個位格,藉著彼此間的關係區分,同為一位神。一個人可能沒有明確掌握三位一體而得救(例如一個孩子),然而,所有人的得救都建立在三位一體教義為所有四點提供的隱含基礎之上。試想本文開頭提到的四個真理如何隱含地(並透過門徒訓練,得以明確看到其關聯)與得救信心相關。


#1 宣告——「耶穌是救主和主」,是對基督神性的肯定。

早期基督徒已經承認舊約的猶太一神論(申命記 6:4-5;以賽亞書 43:10-11)。然而,他們也宣稱耶穌的神性(哥林多前書 8:6),這源於祂的復活對其聲稱和生命的證實(哥林多前書 15)。舊約中的耶和華被宣告為唯一的救主(約珥書 2:9;以賽亞書 43:10-11)。當然,耶穌被宣告為世界的救主(約翰福音 1:29)。三位一體教義的結構部分包含了對一神論和基督神性的肯定。三位一體的這一內涵源自對耶穌是救主和主的明確肯定。否定三位一體,你就喪失了這塊得救信心第一基石的一致性。

那麼關於 #2,即聖經所啟示的那一位真神的存在呢?

我們知道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8, 16)。要愛,神在祂自身之內,必須在創造之前且獨立於創造之外就是愛的神。要有愛,你需要一個施愛的主體,一個接受這愛的第二位格,以及兩者之間的愛。世界上沒有其他宗教像基督教那樣設定一位慈愛的神。三位一體教義肯定了三位一體之間永恆的愛的作為。否認三位一體,將導致設定一位因著創造才成為愛的神。再次強調,聖經的神使三位一體的啟示成為揭示神真正是誰的框架(馬太福音 28:18-20;哥林多後書 13:14)。

至於 #3,即理解聖經關於我的罪和耶穌救贖工作的權威陳述呢?

三位一體的內涵也支持這一點。除了相信一神論和基督的神性之外,我們還有聖靈的位格性,這完善了對神的三位一體理解最基本輪廓。如果我們肯定聖經是神聖的啟示(出埃及記 24:4;提摩太後書 3:16;彼得後書 1:20-21),我們也必須肯定聖靈作為真正神聖的位格,因為祂被認為是透過舊約和新約 40 位人類作者的媒介,監督聖經產生的那位(彼得後書 1:20-21;提摩太後書 3:16)。

這將我們引向 #4,救恩是單憑信心,與行為無關地領受的。

三位一體是否隱含地支撐著我們如何接受救恩?絕對是的!哥林多後書 5:15-20;以弗所書 1:1-52:1-5;彼得後書 1:1-2 和其他經文描述了父這位格計劃我們的救恩。約翰福音 1:29;以弗所書 1:7;提摩太前書 2:44:10;提多書 2:11-12;約翰一書 2:2 和其他經文明確指出子購贖了我們的救恩。約翰福音 16:8-12;以弗所書 1:13 和其他經文描述聖靈透過救贖的信心來應用救恩。當三位一體的每一個位格都參與到我們如何接受救恩時,其他經文則將救恩的奇蹟歸功於神(以賽亞書 43:10-11;哥林多後書 5:20, 6:1-2),這只能意味著,如果一個人否認三位一體,那麼我們接受救恩的方式就會被破壞。


總結要點

總結來說,讓我說兩點。

首先,三位一體隱含地源自並為構成基本得救信心的四個要點(這些要點在本篇開頭已提及)提供了基礎。

其次,即使一個人在得救時沒有完整掌握三位一體,然而,在接受門徒訓練後,那人將會擁抱這教義,並因此視其為理解聖經的神、救恩和永恆的唯一有效方式。明確且有意識地否認三位一體,會嚴重質疑一個人得救的真實性。我以多年前聽到的一句話作為結束:「試圖弄明白三位一體教義,你會失去理智;否認三位一體教義,你會失去靈魂。」

翻譯自    How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relates to saving faith" by Mahlon Smith

https://www.newhope-ny.org/god-and-all-things/post/how-the-doctrine-of-the-trinity-relates-to-

基督教民族主義(Christian nationalism)不合聖經

約翰·麥克阿瑟

神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這是耶穌親口說的。祂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祂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這世界的國度是另一個領域;兩者並無關聯。

讓我換種方式說:任何國家發生的事——無論是共產主義國家、穆斯林國家、「看似基督教」國家還是無神論國家——其政治、社會層面的任何動向,都與神國度的推進無關,因為神的國度與那個體系是分開的。神憑著祂的主權在建立祂的教會,耶穌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因此,將某種政治努力、政治進程、社會進程、或在文化中獲取權力或影響力與基督教的發展聯繫起來,這種觀念是與基督教相悖的。我們的主從未做過類似的事,使徒們也未曾,特別是使徒保羅。他從未尋求獲得羅馬帝國的任何優待,事實上,他也未曾尋求在他一生中遇到的任何其他統治者的優待。

這並非說我們對國家發生的事漠不關心。過去幾個主日早晨我們一直在討論這一點。我們必須成為持守公義的人。當我們去投票時,我們要投票給最符合公義的候選人。顯然,我們無法投出完全公義的票,但我們的投票選擇必須體現我們對神公義的承諾。因此,我們絕不可能選一個支持墮胎的人、一個認同性少數群體或背離神公義道德標準的人。

如今這變得更難了,不是嗎?因為即使有時政客更保守且反對墮胎,他們可能在其他某些方面是有罪的和邪惡的,而且很難分辨誰真正誠實,誰只是為了追求權力而偽裝自己。但最終,我們盡我們所能,同時也明白教會的責任並不是要推進這世界的國度。那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基督教民族主義通常與所謂的「後千禧年主義」相關聯,這種觀點認為教會可以通過影響文化來引進基督的國度。換句話說,後千禧年主義認為不是基督回來建立祂的國度,而是教會建立祂的國度然後交給祂。

這不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教導的,正是我們從啓示錄中所學到的:事情會變得越來越糟、越來越糟、越來越糟。人類歷史的終結並不是教會得勝、統治世界並接管人類王國的結構;事實並非如此。在人類歷史的終結,信徒遭受迫害和殺害,這與基督教民族主義所期望的恰恰相反。因此,我們相信聖經教導的是,情況越來越糟,正朝著神的忿怒邁進,這是我們在啓示錄中看到的,然後我們的主親自再來建立祂的國度,這顯然是我們從啓示錄中讀到的。


節譯自“Bible Questions and Answers, Part 80”

https://www.gty.org/sermons/70-57/bible-questions-and-answers-part-80

(標題另加)

似曾相識的論調

Gary Gilley

當世界聽到福音時,越來越多的人將歸向基督,直到地球成為一個充滿屬靈氣息、和平與公義的美好之地。這種立場被稱為「後千禧年主義」;持此觀點者視之為樂觀主義,因為後千禧年主義認為世界在基督徒的引領下會變得愈發美好,地球將成為更潔淨、更環保、更無私的居所。這正是「新興教會」運動* (emergent church movement) 所秉持的末世論(關於未來之事的教義)。

後千禧年主義認為基督將在千禧年之後再臨。後千禧年主義不相信未來會有基督在地上掌權一千年的彌賽亞國度,也不相信以色列會有未來。

保守派後千禧年主義者相信:「透過在現今世代傳揚福音,世界上將有空前的人數——實際上是絕大多數的人——歸信基督而得救。」¹ 因此神子民的重心在於透過傳講福音來拓展天國。隨著福音的遍傳,世界將成為「靈性豐盛、普世和平與公義、經濟富足」²之地。後千禧年神學家洛蘭· 伯特納 (Loraine Boettner, 1901-1990)總結道:「後千禧年主義是這樣一種末世觀:神的國度正透過福音的傳講與聖靈在人心中的拯救工作不斷擴展,世界終將實現基督教化,基督再臨將發生在一段漫長的公義和平時期(通常稱為千禧年)的末尾³。」

自由派後千禧年主義(liberal postmillennialism)像保守派後千禧年主義一樣,對未來持樂觀態度,卻將注意力轉向改善社會。自由派後千禧年主義聚焦社會變革而非個人歸信。他們的「社會福音」認為,將社會從社會弊病中拯救出來是教會的核心目的。教會的使命不是向需要神救恩的罪人傳揚福音,而是要將人類從貧困、種族主義、疾病、戰爭及各種不公義中解放出來⁴。新興教會的末世論(emergent eschatology) 與自由派後千禧年主義極其相似。

後千禧年體系在早期教會歷史中並不存在,它起初由持一位論(反對三位一體論)的自由派牧師丹尼爾·惠特比(Daniel Whitby, 1638-1726)系統化**。該體系過去之所以盛行,部分原因是它契合當時的樂觀精神,但當二十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粉碎了世界持續進步之夢後,它便日漸式微。自那時起,人們對人類發展有了更現實的認識——多數基督徒都意識到(至少在新興教會運動流行前是這樣),世界非但沒有走向烏托邦,反而更接近滅亡。

新興教會的國度神學與它前身自由派後千禧年主義一樣——與其說是基於世界在不斷改善的看法,不如說是基於對烏托邦的極度渴望。新興教會領袖布萊恩·麥拉倫(Brian McLaren)承認,許多人可能視他的國度觀為不切實際的幻想。但若果真如此,他反問道:「如果他們是對的,我們還能期待什麼呢?人類歷史恐怕只會延續以往的模式。」⁵

但真理不是源於無根據的樂觀或對「假設情境」的極度渴望,而是源於聖經。神對於現今生活、未來及天國的啓示才是關鍵。回應麥拉倫的疑問:我們確有極大的盼望,因基督終有一天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屆時所有困擾我們的社會與世間問題都必得到糾正。

但這國度將藉著基督的大能而非人的善行降臨;它將在基督再臨時實現,而非作為基督再臨的前奏;它不僅要革除社會弊病,更要帶來基督普世的公義與公正。當天國降臨時我們滿懷期待,但它的降臨是由於神的作為,而非人的努力。


尾註

1. Matthew Waymeyer, Revelation 20 and the Millennial Debate (The Woodlands, TX: Kress Christian Publications, 2004), 3.

2. Ibid., 4.

3. Loraine Boettner, “Postmillennialism,” in The Meaning of the Millennium: Four Views,R. Clouse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1977), 117.

4. Paul N. Benware, Understanding End Times Prophecy (Chicago: Moody Publishers, 2006), 144.

5. Brian McLaren, The Secret Message of Jesus (Nashville, TN: W Publishing Group, 2006), 128.


譯自“We have heard this before” by Gary Gilley

https://israelmyglory.org/article/we-have-heard-this-before/


譯者註:

•新興教會運動是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興起的一股基督教改革風潮,旨在解構和重構傳統基督教,以適應後現代文化的需要。

**有神學家指出,Thomas Brightman (1562–1607) 更早提出後千禧年主義 https://postmillennialworldview.com/2021/10/26/whitby-and-postmillenn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