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

萊爾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太16:6, 和合本修訂版)

主耶穌所說的每一句話對基督徒來說都蘊含著深刻的教導。這是大牧人的聲音,是教會的元首對全體成員的講話,是萬王之王對祂的子民的訓誡,是家主對祂的僕人的吩咐,是救恩的元帥對祂的精兵的指示。最重要的是,這是祂的聲音,祂曾說:「我沒有憑著自己講,唯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翰福音 12:49)每一位信靠主耶穌的人,當聽到祂的話語時,心中都應當火熱,應當說:「聽啊,是我良人的聲音!」(雅歌2:8)

主耶穌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極為寶貴。祂所有的教導和訓誨都如同黃金般珍貴;祂所有的比喻和預言都無比珍貴;祂所有安慰和鼓勵的說話都無比珍貴;同樣,祂所有勸誡和警告的說話也無比珍貴。我們不僅要聆聽祂所說的「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也要聆聽祂所說的「你們要謹慎,要防備」。

我要專注於講解主耶穌所發出的其中一個最嚴肅、最強烈的警告:「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我希望藉此經文為所有渴望得救的人樹立一座燈塔,並儘可能地拯救一些靈魂,使他們免於沉淪。時代迫切需要這樣的燈塔:過去二十五年裡,靈性沉淪的案例多得驚人。教會的守望者現在就應當大聲疾呼,否則就永遠保持沉默。

一、首先,我請讀者留意,這節經文的警告是對哪些人發出的。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話的對象,並非屬世、不敬虔、未成聖的人,而是祂自己的門徒、同伴和朋友。祂所告誡的人,除了那背道的加略人猶大,其他的在神眼中都是心地正直之人。祂是對著十二使徒說的——他們是基督教會最初的奠基者,也是救恩之道最初的傳道人。然而,就是對他們,祂發出了我們經文中這嚴肅的告誡:「你們要謹慎,要防備」!

這一事實非常值得注意。我們或許會以為,這些使徒不太需要此類警告。他們不是已經為基督的緣故放棄了一切嗎?是的。他們不是曾經為基督的緣故忍受艱辛嗎?是的。當幾乎整個世界都不信的時候,他們不是相信耶穌、跟隨耶穌、愛耶穌嗎?這些都是事實;然而,告誡依然向他們發出:「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我們或許會想,無論如何,使徒們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無需感到擔憂。他們是貧窮、沒有學問的人,大多是漁夫或稅吏;他們並不渴望追隨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導;他們更多可能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抱有成見,而非受他們吸引。所有這一切都完全正確;然而,這嚴肅的警告依然臨到他們:「你們要謹慎,要防備」!

這對於所有真誠宣稱愛主耶穌基督的人,都是有益的勸勉。它清楚地告訴我們,基督最傑出的僕人也需要警告,且應當常存防備之心。它明顯地指示我們,最聖潔的信徒也當謙卑地與他的神同行,並要警醒禱告,免得陷入試探,被過犯所勝。沒有誰聖潔到不會跌倒,雖非最終或無可救藥地跌倒,但足以使自己不安,使教會蒙羞,讓世界得意。沒有誰剛強到能免於一時的失敗。信徒雖蒙天父揀選,憑耶穌基督的寶血和義得以稱義,靠著聖靈得以成聖——信徒仍只是人,仍活在肉身中,仍活在世上。他們時刻面臨試探,在教義和實踐上都容易判斷失誤。他們的心雖已更新,仍非常軟弱;他們的悟性雖蒙光照,仍十分模糊。他們過活,應當如身處敵境,天天穿戴神的軍裝。魔鬼非常忙碌,牠永不沉睡,也不打盹。讓我們回想挪亞、亞伯拉罕、羅得、摩西、大衛和彼得的跌倒;想起他們的跌倒,我們就當謙卑,就當謹慎,免得自己跌倒。

請容我指出,沒有什麼人比宣講基督福音的傳道人更需要警告的了。我們的職分與按立並不能保證我們免於錯誤和過失。事實上,最大的異端正是通過被按立的人滲入基督的教會!按立並不能授予人任何免受謬誤和錯誤教訓(教義)侵害的免疫力。我們對於福音的過分熟悉,常常在我們裡面造成一種剛硬的心態。我們容易以一種枯燥、僵硬、形式化、麻木的心態來讀經、講道、主持公共崇拜、以及進行神的事工。我們對神聖事物的過分熟悉,若不謹守己心,很可能引我們走入歧途。一位老作家曾說:「對一個傳道人的靈魂來說,沒有其他地方比他的書房更危險的了。」基督教會的歷史充滿了可悲的證據,表明最傑出的傳道人也可能一時失足。誰沒聽說過克蘭麥(Thomas Cranmer)一度收回並背棄了他曾竭力捍衛的觀點(儘管蒙神憐憫,他最終重新站立,作了榮耀的見證)?誰沒聽說過朱厄爾(John Jewel)簽署了他內心極為不贊成的文件,事後為此痛悔不已?誰不知道還可以舉出許多其他人的名字,他們在某個時刻被過犯所勝,陷入錯誤之中,被引入歧途?誰不知道那令人悲痛的事實:他們當中許多人再也沒有回歸真理,而是心硬至死,至終持守他們的錯誤!

這些事當使我們謙卑、謹慎。它們告訴我們不要信靠自己的心,並要祈求神保守我們不至跌倒。如今,當我們特別蒙召要堅守新教改革的教義時,讓我們謹慎,勿讓我們對新教的熱情使我們自高自滿。讓我們永不自負地說:「我永不會墮入羅馬天主教或任何新神學的錯誤之中:那些觀點永不會合我心意。」讓我們記住,許多人開始時很好,但堅持了一段時間後就偏離了正路。讓我們謹慎,確保自己不僅是新教徒,更是屬靈的人;不僅是敵基督的敵人,更是基督真正的朋友。讓我們禱告,求神保守我們遠離錯誤,永不忘記教會元首的這番話正是對十二使徒說的:「你們要謹慎,要防備」!

二、其次,我要闡釋——主耶穌警告使徒們要防備的是何種危險。

祂說:「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祂警告他們要提防的是錯誤的教義。祂並未提及刀劍的迫害,或貪愛錢財,或貪愛享樂。毫無疑問,這些也都是使徒的靈魂所面臨的危險與網羅,但在此處,我們的主所發出的警告並非針對這些事情。祂的警告僅限於一點:「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我們無需猜測主用「酵」這個字意指什麼。聖靈在數節以後的經文(太6:12)就清楚告訴我們,「酵」指的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教義)」。讓我們嘗試理解,當我們說到「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義」時,究竟意味著什麼。

(1)法利賽人的教義可以用三個詞來概括:形式主義、傳統崇拜和自以為義。他們非常看重人的傳統,以至於他們實際上將其視為比默示的舊約聖經更重要。他們以極其嚴格遵守摩西律法中所有禮儀要求而自誇。他們以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傲,心裡說:「我們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他們以為,因為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祖宗,他們就不會像其他人那樣有下地獄的危險;他們以為,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是進入天堂的一種資格。他們極為看重身體的洗滌和潔淨儀式,並相信即便碰到一隻蒼蠅或蚊子的屍體也會玷污自己。他們極為注重宗教的外在部分,以及那些能被人看見的事物。他們把佩戴的經文盒子加寬了,又將衣裳的穗邊加長了。他們以尊崇已故的聖徒、修飾義人的墳墓為榮。他們熱心於招攬信徒。他們以擁有權力、地位、優越感,以及被人稱為「夫子,夫子」而自豪。這些事,以及許多類似的事,就是法利賽人所行的。每一位知情的基督徒都能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找到這些(見馬太福音15章和23章;馬可福音7章)。

要記住,與此同時,他們並未正式否認舊約聖經的任何部分。但他們在此基礎上加入了大量人的發明,以至於他們實際上將聖經擱置一旁,埋沒在他們自己的傳統之下。這就是我們的主要使徒「要謹慎,要防備」的那種宗教。

(2) 另一方面,撒都該人的教義也可以用三個詞來概括:自由思想、懷疑主義和理性主義。他們的信條遠不如法利賽人的流行,因此我們在新約聖經中較少見到它們被提及。就我們從新約聖經所能判斷的而言,他們似乎相信有不同程度的默示;他們時刻將摩西五經(舊約聖經的前五卷書)看得比舊約聖經的其他部分更重要,甚至完全忽略了後者。

他們不相信有復活、有天使和有靈魂,並嘗試透過提出一些棘手的問題來嘲笑人,使他們不再相信這些事。我們有一個他們論證方式的實例,就是他們向主耶穌提出關於一個嫁過七個丈夫的婦人的案例,當時他們問:「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他們可能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通過使宗教顯得荒謬及其主要教義顯得可笑,從而讓人完全放棄從聖經所領受的真道。要記住,與此同時,我們不能說撒都該人是徹頭徹尾的不信者——他們並非如此。我們也不能說他們完全否認啓示;他們並沒有這樣做。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在使徒行傳所描述的時期,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擔任祭司。定我們主罪的該亞法就是撒都該人。但他們的教導所產生的實際果效是動搖人對任何啓示的信心,並在人心中投下懷疑的陰影,這比不信只是稍好一點。而對於所有這類教訓:自由思想、懷疑主義、理性主義,我們的主說:「你們要謹慎,要防備」!

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發出這個警告?祂無疑知道,四十年之內,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學派將徹底傾覆。祂從起初就知道萬事,完全清楚四十年後,耶路撒冷及其壯麗的聖殿將被毀,猶太人將分散到世界各地。那麼,為何祂發出這個關於「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的警告呢?

我相信,我們的主發出這個嚴肅的警告,是為了祂來到地上所要建立的教會的永恆福祉。祂是以先知性的洞見說話。祂深知人性總是容易患上的疾病。祂預見到,地上教會的兩大瘟疫將一直是法利賽人的教義和撒都該人的教義。祂知道這兩者將如同兩塊巨石,祂的真理在它們夾擊下將不斷被擠壓和傷害,直到祂第二次再來。祂知道,在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當中,總會有人懷著法利賽人的精神或撒都該人的精神。祂知道他們的傳承永不斷絕,他們的世代永不滅絕,並且,儘管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名稱不再,但他們的原則將一直存在。祂知道在祂再來前,教會裡總會有人加添神的話,也總會有人刪減它,有些人會通過添加其他東西來淡化它,有些人則會通過減除其主要真理來使它「失血致死」。因此,祂發出這個嚴肅的警告:「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發出這個警告,難道沒有充分理由嗎?我求問所有對教會歷史稍有了解的人——難道這不是事出有因嗎?我求問所有記得使徒去世後不久所發生之事的人,我們豈不是讀到,在初期的基督教會裡,興起了兩個不同的派別;一派總是傾向於刪減某些聖經真理,像亞流派;另一派則總是傾向於添加聖經以外的教導,類似羅馬天主教會的聖物崇拜者和聖人崇拜者。我們難道沒有看到同樣的事情後來以羅馬天主教的形式發生嗎?這些都是古老的事了。在這樣一篇短文中,我不可能更深入地探討它們。它們對於熟悉歷史記錄的人來說是眾所周知的。

這兩大派別一直存在——一派代表法利賽人的原則,一派代表撒都該人的原則。因此,我們的主有充分的理由針對這兩大原則說:「你們要謹慎,要防備」!

現在我想進一步探討這話題。我請我的讀者思考,像這樣的警告在我們這個時代是否尤其必要。在英格蘭,我們無疑有許多值得感恩之處。在過去三個世紀裡,我們在藝術和科學方面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並且在道德和宗教方面也有十分出色的形式和表現。但是,我要問任何一個目光廣闊的人:我們不是活在錯誤教義的危險之中嗎?

在我們中間,一方面,有一群人,無論有意還是無意,正在為通向羅馬天主教會的道路鋪路——這個學派聲稱其原則源於早期傳統、教父著作和教會的聲音——他們的教導偏重於教會、聖職和聖禮方面,以致它們像亞倫的杖一樣,吞沒了基督教中其他一切;他們的教導極為重視宗教的外在形式和儀式——手勢、姿勢、鞠躬、十字架、聖水、神職人員的尊貴席位、祭壇布、香、雕像、旗幟、遊行、花卉裝飾,以及其他許多類似東西,但在聖經中卻找不到一個字說它們在基督教崇拜中應佔有一席位。我指的當然是被稱為「儀式主義者」的那一派神職人員。當我們審視那一學派的會議記錄時,只能得出一個關於他們的結論。我相信,無論這學派的教師們的意圖和目的何在,無論他們是何等虔誠、熱心和克己,他們當中許多人露出了法利賽人的真面目。

另一方面,我們有一個學派的人,無論有意還是無意,似乎正在為通向索齊尼主義(Socinianism,或稱蘇西尼主義、索西尼主義)的道路鋪路——這個學派對聖經的絕對默示持奇怪的看法,對贖罪祭和我們的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贖罪教義持更奇怪的看法,對地獄永刑和神對人的愛也持奇怪的看法;這個學派擅長否定——但在肯定方面非常薄弱,善於挑起懷疑——卻無力消除它們,精於動搖和瓦解人們的信心——卻無力為人心提供任何堅實的安息。而且,無論這個學派的領袖們是否有意——我相信,他們露出了撒都該人的真面目。

這些話聽起來刺耳。閉上我們的眼睛說「我看不到危險」,並因為看不見,所以不相信——這省去了大量麻煩。捂住我們的耳朵說「我什麼都聽不到」,並因為聽不到,所以不感到警覺——這很容易。但我們很清楚,誰在為我們教會某些領域裡令人痛心的現狀而歡欣。我們知道羅馬天主教徒怎麼想;我們知道索齊尼派(Socinian)怎麼想。羅馬天主教徒為天主教的興起而歡欣;索齊尼派為那些教導現代贖罪觀和默示觀的人的興起而歡欣。如果他們看不到他們的工作正在進行、他們的事業得到推動,他們就不會如此歡欣。

我相信,這危險遠大於我們通常所設想的。在許多地方流傳的書籍是極其有害的,許多階層,尤其是上層階級,在宗教問題上的思想傾向,是極不令人滿意的。瘟疫正在蔓延!如果我們珍惜生命,就當省察自己的內心,試驗自己的信仰,確保自己站在正確的基礎上。最重要的是,我們當留心,自己不要飲下錯誤教義的毒藥,離棄了起初的愛心。

我深感談論這些話題是令人痛苦的。我很清楚,直言不諱地談論錯誤教義是很不受歡迎的,發言者必須甘心被人視為非常缺乏愛心、非常惹人討厭、心胸非常狹隘。大多數人永遠無法區分宗教上的差異。對大多數人來說,牧師就是牧師,講道就是講道,至於一位牧師與另一位牧師之間、一種教義與另一種教義之間的任何區別,他們完全無法理解。我不能指望這樣的人會贊同任何針對錯誤教義的警告。我必須下決心面對他們的不贊同,並盡我所能承受。但我請求任何誠實、不帶偏見的聖經讀者,翻開新約,看看他會發現什麼。他會發現許多針對錯誤教義的明確警告: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馬太福音 7:15)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就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 2:8)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希伯來書 13:9)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翰一書 4:1)

他會發現幾封默示的書信用了很大篇幅來詳盡解釋真道,並警告人防備假教訓。那麼我問,一個以聖經為信仰準則的傳道人,有可能避免發出針對錯誤教義的警告嗎?

最後,我請大家留意當今英格蘭正在發生的事。我要問:過去三十年間,不是有成百上千的人離開了國教會(聖公會)而加入了羅馬天主教會嗎?我要問:不是有成百上千的人留在我們圈子內,而內心卻與羅馬天主教徒相差無幾嗎?我還要問:在牛津和劍橋,不是有許多年輕人被懷疑主義那令人枯萎的影響力所敗壞和毀滅,喪失了一切積極的宗教原則嗎?嘲笑宗教報刊,高調宣稱不喜歡「宗派」,高調而空泛地談論「深度思考、廣闊視野、新亮光、自由解經、以及某些神學學派的乏味和脆弱」,這些構成了許多年輕一代基督徒的全部信仰。然而,面對這些眾所周知的事實,人們卻喊道:「對錯誤教義保持沉默吧。別管錯誤教義了!」我無法保持沉默。對神話語的信心、對人靈魂的愛、以及我被按立時所立的誓言,都同樣驅使我挺身而出,反對當今的種種謬誤。我相信,我們主的話在這個時代尤為真切:「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三、第三點,我呼籲要注意——主耶穌基督用來形容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教義的那個獨特「名稱」。

主所用的詞總是最智慧、最恰當的。他本可以說:「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義、教導或主張。」但他沒有這樣說,他使用了一個性質獨特的詞——他說:「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我們都明白「酵」這個詞的真正含義。做麵包時,酵是被摻入麵團裡的。

這酵與它所混入的麵團相比,比例很小;同樣,主希望我們明白,錯誤的教義最初開始時,與基督教信仰整體相比,也是微小的。酵靜悄悄地發生作用;同樣,主希望我們明白,錯誤的教義一旦被植入人心,就在心裡秘密地運行。酵不知不覺地改變它所混入的整個麵團的特性;同樣,主希望我們明白,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義一旦被接納進入教會或一個人的心裡,就會把一切都顛倒過來。讓我們記住這些要點:它們幫助我們理解當今所看到的許多事情。領會這「酵」一詞本身所包含的智慧功課至關重要。

錯誤的教義不會當面向人宣告自己是錯的。它不會吹響號角,公然企圖使我們偏離在耶穌裡的真理。它不會在大白天來到人面前,召喚他們投降。它靠近我們時,是秘密地、悄悄地、陰險地、貌似有理地,它以這種方式解除人的懷疑,使人放鬆警覺。它是披著羊皮的狼,是裝扮成光明天使的撒但,一直是基督教會最危險的敵人。

我認為,法利賽學派最有力的擁護者(捍衛者)並不是那個公開誠懇地邀請你加入羅馬天主教會的人;而是那個聲稱在「教義」上與你一致的人。他不會改變你所持有的任何福音派觀點;也不會要求你做出任何改變;他所要求的只是在你的信仰上再「加」多一點東西,以使你的基督教信仰更加完全。「相信我,」他說,「我們不想你放棄任何東西。我們只想你對教會和聖禮有更全面的認識。我們只想你在現有的觀點上,再加多一點關於聖職、主教權威、祈禱書、以及秩序和紀律的東西。我們只想你在你的宗教體系中「再加多一點」這些東西,你就完全正確了。」

但是,當人這樣對你說話的時候,就該記住主所說的,「要謹慎,要防備」!這就是法利賽人的酵,我們必須提防它。我為什麼這樣說呢?我這樣說,是因為我們無法抵禦法利賽人的教義——除非我們從它開始時就抵制它!

1. 從「多一點關於教會的東西」開始——你最終可能會把教會放在基督的位置上。

2. 從「多一點關於聖職的東西」開始——你最終可能會把聖職人員視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3. 從「多一點關於聖禮的東西」開始——你最終可能會完全放棄因信稱義(不靠律法行為)的教義。

4. 從「對祈禱書多一點崇敬」開始——你最終可能會把它置於神的聖言之上。

5. 從「對主教多一點尊敬」開始——你最終可能會認為所有不屬於主教制教會的人都得不到救恩。

我不過是講述一個舊故事——我不過是描繪過去幾年裡成百上千的英國聖公會信徒所走過的路。他們從挑剔改教者開始,以全盤接受羅馬天主教的教條告終。他們從抱怨現狀開始,以正式加入羅馬天主教會告終。我相信,當聽到人要求我們在美好、古舊、純樸的福音派觀點上「再加多一點東西」時,我們應當保持警惕。我們應當記住主的告誡:「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

我認為,撒都該學派最危險的擁護者並不是那個公開告訴你,要你放下真理,成為自由思想家和懷疑論者的人。他是這樣的一個人:他一開始就悄悄地散布疑慮,讓我們懷疑在宗教問題上應當採取何種立場,讓我們懷疑是否應當如此肯定地說「這是真理,那是謬誤」,讓我們懷疑是否應當認為那些在宗教觀點上與我們不同的人是錯的,因為他們畢竟可能和我們一樣正確。他告訴我們,不應當譴責任何人的觀點,免得我們在愛心上有所欠缺。他總是含糊其辭地談論神是愛,並暗示我們也許應當相信,所有人,無論他們信奉什麼教義,都會得救。他不斷提醒我們要當心,不要輕視那些思想強大、才智卓越(儘管他們可能是自然神論者和懷疑論者)卻與我們想法不同的人,畢竟「偉大的思想家或多或少都受過神的教導!」。他總是喋喋不休地談論聖經默示的疑難,並提出種種疑問——比如是否最終所有人都可能得救,是否在神眼中所有人都可能是正直的。他總愛冷靜地對我們說幾句嘲諷的話:「觀點過時」、「神學狹隘」、「偏執」和「缺乏寬容與愛心」,來結束這類談話。但是,當人開始以這種方式對我們說話時,就該是我們保持警惕的時候了。那時就該記住主耶穌基督的話:「你們要謹慎,要防備撒都該人的酵!」

我再次強調,我為什麼這樣說呢?我說這話,是因為撒都該主義就像法利賽主義一樣,除非我們在它萌芽時就抵制它,否則就無法抵禦它!開始時含糊其詞地談論「愛」,你最終可能會主張普世救恩論,讓天堂成為惡人與敬虔人混雜之地,並否認地獄的存在。開始時說幾句誇耀人的理智和內在之光的話,你最終可能會否認聖靈的工作,堅持認為荷馬(Homer)和莎士比亞與保羅一樣都極具創作靈感,從而實際上拋棄了聖經。開始時模糊不清地認為「所有宗教都或多或少含有真理」,你最終可能會完全否認宣教的必要性,並堅持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打擾別人。開始時不喜歡「福音派信仰」,認為它過時、狹隘、排他——你最終可能會拒絕基督教所有的基要教義——救贖、神恩典的必要性、以及基督的神性。

我再次重申,我不過是講述一個舊故事——我不過是粗略地描繪過去幾年裡許多人所走過的路。他們曾經滿足於牛頓(Newton)、斯科特(Scott)、塞西爾(Cecil)和羅曼(Romaine)等神學家的教導;現在卻幻想從自由派神學家所提出的道理中找到了一條更優越的路!我相信,一個人的靈魂會有危險——除非他記住這句嚴肅說話中的教訓:「你們要𧫴慎,要防備撒都該人的酵!」

讓我們提防錯誤教義的「陰險性」。就像夏娃和亞當所吃的果子,乍看之下,它賞心悅目,令人垂涎三尺。它上面沒有寫著「毒藥」二字,所以人們並不害怕。就像假幣,它沒有印上「假幣」的字樣。它之所以能冒充真幣,正是因為它與真幣極其相似。讓我們提防錯誤教義「細微的開始」。每個異端都始於某個時候從真理上的一點偏離。只需一粒小小的「錯誤種子」,就能長成一棵巨大的異端樹木。宏偉的建築是由一塊塊小石頭砌成的。正是那些小木料,造成了那艘承載挪亞一家渡過大洪水的方舟。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錨鏈上一個環節的微小瑕疵,就能使戰艦沉沒、船員葬身大海。醫生處方上一個小小的遺漏或添加,就能破壞整副藥,把它變成毒藥。我們不會容忍一點不誠實、一點欺詐或一點謊言。同樣,我們絕不容許一個小小的錯誤教義毀了我們,不要以為它只是「小小的一個」就無害。加拉太人似乎並沒有做什麼危險的事,不過是「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然而保羅說:「我為你們害怕。」(加拉太書4:10-11)

最後,讓我們提防那種認為「我們無論如何不會處於危險之中」的想法。「我們的觀點純正;我們的腳站得穩。別人可能會跌倒——但我們安全得很!」許多人曾這樣想,卻落得可怕的下場。他們因自信,就去觸碰小小的試探和小小的錯誤教義;他們因自高,就走近危險的邊緣;如今他們似乎永遠迷失了!他們好像被交付給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他們當中有些人向聖母馬利亞禱告,向偶像俯伏。另一些人拋棄一個又一個教義,最終摒棄一切宗教信仰,只保留一點自然神論的殘餘。《天路歷程》中的這個異象令人震驚,它描述「錯誤小山」「在遠處那一邊極其陡峭」;「當基督徒和盼望從山頂往下看時,看見山腳下有幾個人因從山頂墜落而摔得粉身碎骨。」我們永遠、永遠不要忘記防備「酵」的警告;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站得穩,就讓我們「謹慎,免得跌倒!」

四、最後,我要提出一些防範措施和應對之策來抵禦當今的危險——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我深感我們所有人都越來越需要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來引導我們、教導我們、使我們在信仰上保持純正。我們所有人都需要更加警醒,並禱告祈求神保守我們站立得穩、不致跌倒。然而,在這樣一個時代,有些偉大的真理是我們特別要牢記的。有時某種流行病侵襲大地,在任何時候都被視為寶貴的藥物在此時便顯得格外珍貴。有些地方瘧疾肆虐,在任何地方都被視為寶貴的解藥因此在這些地方變得比任何時候都更為珍貴。

同樣,我相信在基督的教會裡,有些特定的時候,我們必須緊緊抓住某些偉大的主要真理,以超乎尋常的堅定把握它們,放在心裡,絕不動搖。我願將這些教義一一陳明,作為對抗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的良方。當掃羅和約拿單死於弓箭手之下時,大衛便吩咐教導以色列人使用弓箭。

(一)首先,如果我們想要在信仰上保持純正,就必須留心「人性全然敗壞」的教義。人性的敗壞絕非小事。它並非局部、表面的疾病,而是人的意志、理智、情感、以及良心的徹底和普遍敗壞。在神眼中,我們不僅是可憐可悲的罪人——我們是有罪的罪人;我們是當受責罰的罪人;我們理當承受神的忿怒和審判。我相信,很多謬誤和錯誤教義的開始,都可以追溯到對人性敗壞有不正確的看法。對疾病有錯誤的看法,必然導致對治療方法有錯誤的看法。對人性敗壞有錯誤的看法,也必然導致對這敗壞的徹底處理和解決方法有錯誤的看法。

(二)其次,我們必須留心「聖經的默示與權威」這一教義。在面對所有反對者時,讓我們勇敢地堅持,全本聖經都是出於聖靈的默示;所有內容都是完全默示的,並非這部分比那部分更多默示;神的話語和世上任何其他書籍有天淵之別。我們不必害怕絕對默示這教義難於理解。其中也許有很多地方遠非我們所能完全領悟的。聖經的默示是一個神蹟,而一切神蹟都必然是奧秘的。但倘若非要等到能完全解釋清楚才肯相信,那我們所能相信的事情就真的所剩無幾了。

我們不必害怕一切對聖經的批評攻擊。從使徒時代起,主的道就不斷地被「試煉」,卻總能如金子般顯靈出來,毫無損傷,純潔無瑕。

我們不必害怕科學的發現。天文學家可以用望遠鏡遨遊諸天,地質學家可以向地心深處挖掘——但這一切永遠不能動搖聖經的權威!「神的聲音和神手所做的工,永不會相互矛盾。」我們不必害怕旅行家的探索。他們永遠不會發現任何與聖經相矛盾的事物。我相信,即使一個人要走遍全地,挖出一百座被埋的尼尼微城,也找不到一塊碑文與神話語中的一個事實相抵觸。

再者,我們必須勇敢地堅持,神的話語是信仰與實踐的唯一準則——凡沒有記在聖經上的,就不能要求任何人將它們當作得救的必要條件;並且,無論新的教義看似多麼有理,要是它們不在神的話語之中,就不值得我們關注。誰說的並不重要,無論是主教還是牧師,是牧者還是教宗。無論說得多麼巧妙、動聽、有力、甚至讓你無言以對,也不重要。除非所說的有聖經為證,否則我們不可相信。

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懷著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這一信念來使用它。我們必須以敬畏之心來使用它,並用我們閱讀遠方父親來信時的溫情來閱讀它。我們不應期望在一本由聖靈所默示的書中沒有任何難以理解的奧秘。我們倒要記住,在大自然中有許多事物是我們無法理解的;在自然之書(the book of nature)中是這樣,在啓示之書(聖經)中也是這樣。

我們當以多年前培根勳爵(Lord Bacon)所推薦的那種敬虔態度來就近神的話語。論到自然之書,他說:「記住,人不是那本書的主人,而是那本書的詮釋者。」我們如何對待自然之書,也當如何對待神之書。我們必須就近它,不是為了教導,而是為了學習;不是以主人的身分,而是以謙卑學者的身分,尋求理解它。

(三)我們必須留意「我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贖罪與祭司職分」這一教義。我們必須勇敢地堅持,我主在十字架上的死,絕非普通的死。這不是殉道者的死。這不是僅僅為給我們樹立一個自我犧牲、捨己的偉大榜樣。基督的死,是基督將自己身體和血獻給神,為人的罪與過犯作成贖罪祭。這祭是摩西律法中一切獻祭所預表的——一個對全人類具有最大影響力的祭。若不流這血,罪就不得(也從未得到)赦免。

再者,我們必須勇敢地堅持,這位被釘十字架的救主,永遠坐在神的右邊,為所有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代求;祂在那裡代表並替那些信靠祂的人祈求;並且,祂沒有將祂祭司與中保的職分,委託給地上的任何人或任何團體。我們不需要任何別的中保。我們不需要聖母馬利亞,不需要天使,不需要聖人,不需要神父,不需要任何被按立或未被按立的人站在我們與神之間——我們只需要一位中保,就是基督耶穌。

再者,我們必須勇敢地堅持,良心的平安不能透過向神父告解、接受人的赦罪來獲得。唯有來到大祭司基督耶穌面前,向祂(而不是向人)認罪,才能得到良心的平安。赦罪之恩只能來自祂,唯有祂能說:「你的罪赦了,平平安安地去吧!」

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勇敢地堅持,我們一旦藉著信基督而得以與神相和,要保持這關係,不是僅僅靠外在的禮儀性敬拜行為,不是靠天天領受聖餐——而是靠天天藉著信心仰望主耶穌基督,憑信心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我主論到這吃喝時說,凡這樣吃喝的,必發現祂的「肉真是可吃的」,祂的「血真是可喝的」(約翰福音 6:47-59)。

敬虔的約翰·歐文很久之前就曾指出,如果撒但有一點最想推翻的話,那就是我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祭司職分。他說,「撒但深知」這是「信仰的首要根基和教會的安慰」。在現今這個時代,若不想陷入錯謬,對基督的職分持有正確觀點至關重要。

(四)最後,還有一個解決方法是我必須提及的。我們必須留意「聖靈的工作」這一教義。讓我們在心裡確認這一點:聖靈在人心裡的運作並不是無法確定和無法察覺的——祂所在之處,祂不會隱藏自己,不會讓人無法感覺得到,也不會讓人無法觀察得到。我們相信,雨落下來時,我們就能感覺到它。我們相信,一個人若有生命,我們就能通過這人的呼吸得知並觀察到他是有生命的。聖靈的感化也是如此。沒有人有權聲稱被聖靈感化——除非在他的生命中能看見聖靈感化的果子和實際果效。祂所在之處,必有新造的人、新的生命。祂所在之處,在生命中、家庭中、世界中、教會中,必有新的認識、新的信心、新的聖潔、新的果子。如果看不到這些新事物,我們完全可以有把握地說,那人裡面沒有聖靈的工作。在現今的時代,我們都需要對聖靈工作的教義保持警覺。很久以前就有人說過,或許時候要到,人們會為了聖靈的工作而殉道。那個時候似乎並不遙遠。無論如何,如果說基督教有一條真理似乎比別的真理受到更多的藐視,那就是聖靈的工作。

我願向所有閱讀此文的人強調這四個要點的極端重要性:

(一)對人性罪惡本質有清楚的認識。

(二)對聖經默示有清楚的認識。

(三)對我主及救主耶穌基督贖罪與祭司職分有清楚的認識。

(四)對聖靈工作有清楚的認識。

我相信,關於教會、事工和聖禮的錯誤教義,關於神的愛、基督的死和永恒刑罰的錯誤教義——在一個堅守這四點的人心裡,是找不到立足之地的。我相信,它們是抵御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的四大保障。

現在,我將以幾個實際應用方面的意見來結束本文。我希望它們對本文的讀者有所幫助,並為一些人心中可能產生的疑問提供了答案。我們該怎麼辦?對於當今時代,你有什麼建議可以提供?

(1)首先,我要請問每位讀者是否擁有「讓自己靈魂得救的個人信仰」。畢竟,這是最主要的事情。一個人若不屬於基督,那麼即使他隸屬一個有形的純正教會,這對他毫無益處;一個人若內心不正,那麼即使他在理性上信仰純正並認同正確教義,這對他毫無益處。你是這樣的情況嗎?你能說在神眼中你的心是正直的嗎?你的心是否被聖靈更新?基督是否住在你心中?在你未能滿意地回答這些問題之前,切勿安息!一個至死未歸信的人,無論他的觀點多麼純正,將與歷史上最壞的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一樣,永遠失喪!

(2)其次,我懇求每位渴望信仰純正的讀者——要竭力研讀聖經。神賜下這本寶貴的書,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凡懷著敬畏、禱告、謙卑的心,持續不斷讀經的人,都絕不會錯過往天國的道路!每一篇講道、每一本基督教書籍、每一個事工,都當用聖經來衡量和驗證。

你想知道什麼是真理嗎?你是否因從四方八面所聽到關於宗教的爭論而感到困惑迷惘?你想知道,你應當相信什麼、應當成為怎樣的人和做什麼才能得救嗎?請從書架上取下你的聖經,不再聽從人言!帶著懇切的禱告祈求聖靈的教導來讀經;帶著誠心順服聖經教導的決心來讀經。堅持不懈地這樣做,你必得見光——你必被保守脫離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並被引導進入永生。做一件事的方法就是去做這件事。立即照著這個建議行動吧!

(3)其次,請允許我建議每位有理由希望自己的信仰和內心都純正的讀者,要「留意真理的平衡」。我這話的意思是要讀者明白這一重要性:讓基督教每個真理在我們心中所佔的地位和分量,與它在神的話語中所佔的完全一致。在我們的信仰中,首要的不可變為次要的,次要的也不可變成首要的。教會不可置於基督之上。傳道人(或牧師)的地位不可被抬舉超過基督所賦予他們的地位。蒙恩之道不可被視為目的本身而非途徑。留意這一點至關重要:因忽視它而產生的錯誤,既不少也不小。因此,研讀神全部的話語、不偏廢任何部分、不偏愛某些部分過於其他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再者,我們思想中擁有清晰的基督教體系,是非常重要的。

(4)接下來,我要懇求每一位真正忠心的基督僕人,「不要被表面的偽裝所欺騙」,現今許多錯誤教義正是借著這種偽裝接近我們的靈魂。不要認為一位宗教教師雖然持守某些不正統的觀點,卻「教導許多真理」,因此是可以信賴的。要提防這種想法。這樣的人正是會傷害你的人!小劑量的毒藥摻和健康的食物給人服用是最危險的。要提防被許多錯誤教義的教師和支持者表面的熱忱所蒙蔽。要記住,熱心、真誠和熱情都不能證明一個人是在為基督工作,也不能證明他值得相信。

毫無疑問,當彼得勸主憐恤自己、不要上十字架時,他是懇切的;然而主卻對他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毫無疑問,當掃羅四處逼迫基督徒時,他是懇切的;然而他是出於無知而這樣做的,他的熱心並非按著真知識。毫無疑問,西班牙異端裁判所的創始人,在活活燒死神的子民時,他們是懇切的;他們以為自己是在事奉神——實際上卻是在逼迫基督的肢體,步該隱的後塵!

一個可怕的事實是:「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在現今盛行的所有迷惑當中,最能迷惑人的就是「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宗教信仰是認真的,那麼他必定是個好人!」這種普遍觀念。要提防被這種迷惑帶偏;要提防被「認真的人」引入歧途!認真本身是一件極好的事;但它必須是為了基督和祂全部真理而有的認真,否則就毫無價值。人在事上以為尊貴的,在神面前常常是可憎的。

(5)其次,我建議每一位真正的基督僕人,要常常並仔細地「省察自己的心」,檢視自己在神面前的真實光景。在任何時代,這都是一個有益處的操練——在今日尤其必要。當倫敦大瘟疫達到頂峰時,人們以前所未有的警覺,留意身上出現的、哪怕是最微小的症狀。當瘟疫奪走一家又一家人的生命、擊倒一個又一個人時,人們在健康時期毫不在意的一點紅斑受到密切關注。在我們所生活的時代,我們理當如此。我們應當以雙倍的警覺看守自己的心。我們應當花更多時間在默想、自省和反思上。這是一個匆忙、喧囂的時代——我們若要被保守不失腳,就必須騰出時間常常與神獨處。

(6)最後,我敦促所有真信徒「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我們無需為那真道(福音)感到羞恥。我堅信,沒有其他體系能像那個被稱為基督教福音派的體系那樣,賦予生命、喚醒沉睡者、引導尋求者、以及建立聖徒。無論在何處,只要福音被忠實地傳講、有效地實踐、並且不斷地藉著信徒的生命得到彰顯——它就是神的大能。它可能會被一些人攻擊和嘲笑;但在使徒時代也是如此。或許許多擁護者對福音的闡述和辯護非常脆弱,但最終,福音的果實和成果才是對福音最高的讚美。

沒有其他宗教體系能夠結出如此豐碩的果實。沒有任何地方能像那些完整地宣講耶穌基督福音、不摻雜任何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教義的教會那樣,有如此多的靈魂歸向神。我們蒙召並非只做爭辯之人;但我們絕不應羞於為耶穌裡的真理作見證,也絕不應羞於勇敢地捍衛福音派信仰。我們擁有真理,我們無需害怕承認這事實。審判日將證明誰是對的──我們可以勇敢地訴諸那一天!

譯自“Pharisees and Sadducees“ by J. C. Ryle

https://gracegems.org/23/Ryle_pharisees_and_sadducees.htm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

靠儀式得救?

司布真

我厭惡地避開那些裝飾華麗、致力於靠儀式得救的教堂,它們塗滿了油彩,覆蓋著閃粉,裝飾著畫像、雕像和各式各樣的擺設。

我避開它們,說道:「倘若你的神接受這種垃圾,那他絕不是我的神——我的神非常崇高、非常尊貴、非常偉大,祂絕不會喜悅你們的屈膝跪拜和舞台劇式的敬拜。」

當我目睹那些舉著旗幟、十字架,搖著冒煙香爐的遊行隊伍,看見那些自稱奉神差遣,卻把自己打扮得像個傻瓜的人,我對他們的神毫無興趣,反而認為那不過是我所嘲笑鄙視的某種異教偶像罷了。

你們難道從未想過,靠儀式得救是一種極其邪惡的得救方式嗎?比方說,幾滴洗禮的水,裡面有什麼能使人變得更好呢?堅信禮,裡面有什麼能保證你的罪得赦免呢?領受的一小塊餅和一滴酒,裡面有什麼能賦予恩典呢?完成所有這些儀式之後,你內心豈不仍可能和從前一樣敗壞、一樣邪惡嗎?

一個人若被賦予恩典,而他的靈魂仍然沉溺於罪惡之中,這難道不是違背了永恆的道德原則嗎?

所以,如果水裡沒有什麼能讓你恨惡罪,神父的手裡沒有什麼能讓你愛神,聖禮裡也沒有什麼能讓你變得聖潔、思念天上的事,那你為什麼要信靠它們呢?

對一個人說,他的罪可以透過外在的儀式得到赦免,這無疑是最不道德的行徑!外在的儀式並不能改變生命。

對於任何希望透過儀式主義得救的人,福音不會帶給他們絲毫信心。

福音如此簡單,如此神聖;怎麼會有那麼多人把它拋在一邊,轉而接受那些由人發明的愚蠢東西呢?

信靠宗教儀式以求得救是徒勞的,唯有神的恩典才能使你脫離這條虛妄的道路!


譯自”Salvation by ceremonies?” by Spurgeon

https://www.gracegems.org/13/cerem.htm

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

羅馬天主教的「福音」

Nathan Busenitz

在羅馬書11:6中,保羅論及救恩時說:「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與此相比,羅馬天主教提倡一個得救靠恩典及行為的福音。天主教會推崇一種神人協作(synergistic)的聖事(sacramental)救恩論,認為人的善行與神的恩典共同促成罪人的成義(justification)。

【譯者註:天主教認為“justification”的意思是「使成為義」,因此譯作「成義」;成義包括「罪赦、聖化和人內在的更新」(《天主教教理》第2019條),是一個始於洗禮、貫穿一生的過程。福音派則認為“justification”的意思是「宣告為義」,因此譯作「稱義」;稱義是即時、一次性、永久的。】

這與福音派理解的福音截然不同。福音派認為,救恩是唯獨藉著恩典、透過信心領受的。

儘管有一些人致力於普世合一運動,但羅馬天主教與新教福音派之間的差異是本質性的,不僅僅是語義上的。

本文旨在總結羅馬天主教關於福音本質的教導(以展示其如何偏離聖經的救恩信息)。以下各點均引用天主教文獻作例證。

【其中ー些例證的中文翻譯取自以下天主教網頁:

《天主教教理》https://www.vatican.va/chinese/ccc_zh.htm

特倫多大公會議,成義教規  www.xiaodelan.love/BookInfo.asp?ID=19322

特倫多大公會議,彌撒聖祭教義  www.xiaodelan.love/bookinfo.asp?id=19385

特倫多大公會議,彌撒聖祭教規  www.xiaodelan.love/BookInfo.asp?ID=19387 】

一、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得救並非唯獨藉著恩典、透過信心;得救並非僅僅透過將基督的義歸算給罪人。

特倫多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或稱特利騰大公會議、天特會議),成義教規,第9條:「如果有人持下述主張,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不義之人只憑信仰【信心】就可以成義,也就是說,不需要輔之以其他任何東西,即可獲得成義之恩寵【恩典】;而且,根本不需要動用自己的意志去為之作任何的準備。」

特倫多大公會議,成義教規,第11條:「如果有人持下述主張,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世人成義要麼完全歸因於基督的公義【基督的義的歸算】,要麼完全歸因於對罪愆的赦免,而由聖神【聖靈】澆灌在其心裡的且至今一直存於他們體內的恩寵和慈愛【charity愛德】卻與其成義無關;或者說,使我們能夠成義的那一恩寵只是天主表達其善意的一種行為【the favor of God 神的恩惠】。」

二、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善行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善行不僅僅是成義的果子(福音派主張善行是稱義的果子),實際上更是成義的根源。善行是有功德的,並將以永生作為獎賞(償報)。

特倫多大公會議,成義教規,第24條:「如果有人持下述主張,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在天主面前,一個人所得的公義並不會通過善功而得到保存,也不會通過善功而得到增加;那些善功僅僅是獲得成義之後的果實和表徵,而不是其公義得以增加的原因。」

《天主教百科全書》在一篇題為《聖化恩寵》【Sanctifying Grace 成聖恩典】的文章中說明,罪人「是由於他自己個人的公義與聖德【holiness 聖潔】而得以正式成義並成為聖潔的」,因此「除了信德【faith 信心】之外,成義還需要其他行為」,包括愛德行為、帶有痛悔的補贖、以及施捨。

天主教解答網站(Catholic Answers):「儘管只有天主的恩寵使我們能夠愛他人,但這些愛的行為取悅於祂,並且祂應許要以永生償報這些行為(羅 2:6–7;加 6:6–10)。因此善行是有功德的。當我們初次憑信來到天主面前時,我們兩手空空,無可奉獻。然後祂賜給我們恩寵,使我們能以愛遵守祂的誡命,當我們將這些愛的行為回獻給祂時,祂就以救恩償報我們(羅 2:6–11;加 6:6–10;太 25:34–40)⋯⋯我們並非透過善行「賺得」我們的救恩(弗 2:8–9;羅 9:16),但我們對基督的信使我們與天主進入一種特殊的、充滿恩寵的關係中,以致我們的順服與愛德,連同我們的信德,將得到永生的償報(羅 2:7;加 6:8–9)。」

注意,天主教神學在試圖維持一種恩典與行為並存的福音時所表現的混亂。一方面,天主教徒堅稱信徒並非透過善行賺取救恩。另一方面,他們又主張神以永生償報(獎賞)善行。這兩個概念是矛盾的。永生是免費的禮物(藉著恩典領受),還是獎賞(基於善行而得)?

但天主教徒似乎並未意識到這一關鍵矛盾。因此,《天主教教理》宣稱天堂是「天主對那些因基督的恩寵所完成的善功,所給予的永遠賞報」(第1821條)。換言之,天堂是基於恩典加上行為而提供的。

天主教神學家路德維希·奧托(Ludwig Ott)重申了這個令人困惑的概念,即永生既是神恩典的禮物,也是人善行的奬賞。

路德維希·奧托:「特倫多大公會議教導,對於已成義的人,永生既是天主所許諾的禮物或恩寵,也是他個人善行與功績的賞報⋯⋯根據聖經,天堂的永福是⋯⋯對今世所行善功的賞報,而賞報與功績是相互關聯的概念。」(《天主教信理基礎》,第264頁)

路德維希·奧托:「由於天主的恩寵是(超性)【supernatural 超自然的】善行的前提與基礎,而人因善行配得永生,因此,這些有益的善行,同時是天主的禮物和人的有功績的行為。」(《天主教信理基礎》,第264, 267頁)

具體而言,天主教神學堅稱聖事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包括聖洗【洗禮】和遵守十誡。

天主教作家約翰·哈東(John Hardon):「聖事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嗎?根據天主所命定我們得救的方法,聖事對於得救是必需的。」(約翰·哈東,問答 #1119)

《天主教教理》:「特倫多大公會議教導說,基督徒及已成義的人依然有遵守十誡的責任。梵二【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則加以肯定: 『主教們是宗徒們的繼承人,從⋯⋯主的手裡,接受訓導萬民及向一切受造物宣講福音的使命,為使眾人因信德、聖洗及遵守誡命而得救』。」(第2068條)

注意,「聖洗」和「遵守誡命」被加到了「信德」之上,作為不信者「獲得救恩」的條件。這與使徒行傳第15章的那些猶太派信徒相似,他們想在使徒時代將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添加到得救的要求中。事實上,在羅馬天主教神學中,聖洗被視為等同於割禮,而十誡則是摩西律法的核心與總綱。

你可以看到保羅在加拉太書1:6–9中如何回應猶太派信徒的神人協作的福音。

三、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聖洗行為帶來罪的赦免。受洗後所犯的大罪必須(由罪人)透過補贖行為來補償。

天主教關於補贖的觀點是對聖經的悔改教義的曲解。

特倫多大公會議,成義教規,第29條:「如果有人持下述主張,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一個人如果在受洗之後又墮落,那麼,他就不可能依靠天主的恩寵而再次獲得新生;或者說,單憑信仰,他就可以重獲那一失去的公義,而不需要像羅馬聖而公教會依據吾主基督及其宗徒之教誨一直承認、遵循和宣講的那樣,也就是說,不需要履行什麼懺悔聖事。」

《天主教教理》:「藉著聖洗,一切罪惡,包括原罪和本罪【personal sins 個人的罪】、甚至應受的罪罰,都獲得赦免。事實上,在重生的人身上,沒有甚麼會阻止他們進入天主之國,無論是亞當的罪、本罪、或罪的後果(其中最嚴重的是與天主分離)。」(第1263條)

【附加:

《天主教教理》:「聖洗是整個基督徒生命的基礎,進入在聖神內生活之門 (vitae spiritualis ianua),以及通往其他聖事的大門。藉著聖洗,我們從罪惡中獲得解放,重生為天主的子女⋯⋯」(第1213條)

《天主教教理》:「嬰孩在誕生時已有墮落的人性,並被原罪所玷污,因此他們也需要在聖洗聖事中重生,好能由黑暗的權勢中獲得解放,被帶入天主子女的自由國度⋯⋯」(第1250條)

《天主教教理》:「主親自肯定,人為獲得救恩,聖洗是必要的。祂也命令門徒向萬民宣講福音並為他們授洗。為那些已經聆聽到福音而可能要求聖洗聖事的人來說,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要的。除了聖洗以外,教會不知道還有甚麼方法可確保人們能進入永恆的福樂;因此,教會小心翼翼,唯恐忽略主所託付的使命,讓所有能夠受洗的人都「由水和聖神重生」 。天主把救恩與聖洗聖事緊密相連,但祂自己卻不受祂的聖事所束縛。」(第1257條)

《天主教教理》:「聖洗的各種效果,透過聖事有形可見的儀式表達出來。沒入水中的行動象徵死亡和淨化,也象徵重生和更新。所以,聖洗的兩個主要功效,就是滌除罪惡和在聖神內重生。」(第1262條)

《天主教教理》:「聖洗不但滌除所有的罪惡,而且使新受洗者成為『新受造物』、天主的義子,也就是 『成為有分於天主的性體的人』,成為基督的肢體,並與祂同為繼承人,聖神的宮殿。」(第1265條)】

《天主教教理》:「基督建立懺悔聖事,是為了祂教會所有犯罪的肢體;首先是為那些在領洗後,犯了嚴重的罪過,因而喪失了聖洗的恩寵並傷害教會共融的人。懺悔聖事給予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再次皈依【convert 歸信】和重新獲得成義的恩寵。教父們把這聖事形容為「覆舟後 ──喪失恩寵後──的第二塊救生板」 。(第1446條)

《天主教教理》:「赦罪去掉罪過,但未補救所有因罪過而造成的混亂。被解除罪惡後,罪人仍應使靈性的健康完全復元。他為此應該做些事情,以彌補他的罪過:他應以適當的方式來『賠補』或『補償』他的罪過。這樣的賠補也稱為『補贖』。」 (第1459條)

約翰·哈東:「補贖是⋯⋯必需的,因為我們必須抵償和補償我們的罪所應得的懲罰⋯⋯我們藉著在恩寵狀態下所做的每一個善行,尤其是藉著祈禱、補贖和愛德的實踐,來為我們的罪作補償。」(問答 #1320)

四、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不足以直接將得贖者送入天堂。因此,在今世未得到適當補償的罪,將在死後於煉獄中得到淨化。

特倫多大公會議,成義教規,第30條:「如果有人持下述主張,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對於任何一位悔罪之人來說,在接受成義之恩寵以後,其罪過已被赦免,其永罰之罪的痕跡亦被抹去,因此,在天堂之門可以(為他們)打開之前,不論是在現世,還是在煉獄,都不會還留有有待解除的暫罰之罪。」【或譯作:「若有人持下述主張,此人該受絕罰,即:每一個悔改的罪人在領受成義恩寵之後,他的罪債已被免除、永罰的債務已被勾銷,因此他不再有任何暫罰的債務需要在今世或在煉獄中清償,然後天堂之門才能為他打開。」】

《今日天主教手冊》:「如果你死於天主的愛中,但帶著任何罪的污穢,這些污穢將在稱為煉獄的淨化過程中被清除。這些罪的污穢主要是指已獲赦免的大小罪所應得的暫罰,但這些罪在今世未做足夠的補贖。」(第47頁)

《天主教教理》說,煉獄是為這些人而設的,即:「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第1030條)

教宗保祿六世:「煉獄的教義清楚地表明,即使罪的罪責已被除去,罪的懲罰或其後果可能仍然需要被抵償和清除。它們常常如此。事實上,在煉獄中,那些『死於天主的愛中,真心悔改,但未以足夠的補贖為自己的罪過與疏忽作補償』的靈魂,在死後以旨在滌除其債務的懲罰得到潔淨。」(保祿六世,《大赦教義》宗座憲令,1967年1月1日)

這當然與聖經關於神的赦免的教導直接對立: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

「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18–21)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歌羅西書2:13–14)

五、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每一次彌撒舉行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獻祭都在重複。

特倫多大公會議,彌撒聖祭教規,第3條:「如果有人持下述觀點,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彌撒聖祭只不過是一種贊頌祭、一種感恩祭;或者說,它只是對在十字架上完成的那一聖祭的紀念,其本身並不是一種具有贖罪功效的聖祭;或者說,它只對親自領受者有益,而且,不應該為生者和死人的罪愆、痛苦、補贖以及其他各種需要而奉獻這種聖祭。」

【附加:

特倫多大公會議,彌撒聖祭教義,第2章——不論是對活人還是對死人,彌撒聖祭均有贖罪功效:「在由十字架做成的祭壇上,基督曾以流血的方式將自己獻祭出去;包含在彌撒聖祭中的同樣還是這位基督,只不過在這一聖祭中祂是以不流血的方式被獻祭出去的。因此,本屆神聖大公會議作出以下教導:這一聖祭確確實實是具有撫慰和贖罪功效的;通過這一聖祭,就可以產生撫慰和贖罪之效果;如果我們懷著痛改前非且立志懺悔之意,抱著一顆真誠之心,帶著誠摯之信仰並以敬畏與尊崇之情努力接近天主的話,那麼,我們就可在那隨時而來的幫助中獲得憐憫,找到恩寵。這是因為,天主因受到這一聖祭而感到欣慰,於是祂不僅給人以恩寵,而且給人以補贖之禮,甚至還會寬忽那些極為嚴重的罪行和罪愆。而且還因為,充當犧牲的祭品是完全相同的。當年(基督)是在十字架上將自己奉獻出去的,而現在由司祭們奉獻出去的同樣是那位(基督),惟一不同的只是祭獻的方式。毫無疑問,通過這一不流血的祭獻,那一祭獻(亦即那一流血的祭獻)所產生的果實已經被極為充分地領受下來,而且前者所得的果實在任何方面都不會少於後者。因此,這一聖祭一方面是為那些活著的人設立的,是為解決他們的罪愆、懲罰、補贖等問題以及為了滿足他們的其他一些需要;另一方面,它也是為那些雖在基督裡死去但尚未獲得完全潔淨之人設立的。這與眾宗徒確立的傳統是相符的。」】

約翰·哈東:「祭壇的聖祭⋯⋯絕非耶穌基督受難與受死的單純空洞紀念,而是一個真實且恰當的祭獻行為。基督,那永恆的大祭司,以一種不流血的方式,將自己作為最中悅的犧牲奉獻給永恆的天父,正如祂在十字架上所做的那樣⋯⋯在彌撒中,不遜於加略山,耶穌真實地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祂的天父⋯⋯因此,彌撒,不遜於十字架,是為罪作贖價的。」(問答 #1265, 1269, 1277)

這與聖經關於基督受死的教導直接對立: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希伯來書7:26–27)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10–14)

———————————

聖經的立場: 與羅馬天主教的立場相反,得救是唯獨藉著恩典、唯獨透過信心,唯獨基於基督的工作。(雖然善行是我們重生的結果,但並非重生的基礎。善行是稱義的果實,而非稱義的根源。)

以下僅舉幾節經文來闡明聖經的立場: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9–14)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 )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0–31)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4:2–5 )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

「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 )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提多書3:4–8)


譯自“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https://thecripplegate.com/the-gospel-according-to-rome/

羅馬天主教會的起源

羅馬天主教會聲稱其起源可追溯至大約公元30年耶穌基督的受死、復活和升天。天主教會自稱是耶穌基督為之而死的教會,由眾使徒奠基並建立。但這真的是天主教會的真正起源嗎?

事實恰好相反。即使粗略閱讀新約聖經也會發現,天主教會並非源於耶穌或其使徒的教導。新約中從未提及教宗制、對馬利亞的崇拜(或馬利亞無染原罪、馬利亞終身童貞、馬利亞升天、馬利亞作為共同救贖者和中保),也從未提及請求天上聖徒代禱、使徒統緒、教會禮儀具聖事功能、嬰兒洗禮、向神父告解、煉獄、大赦/贖罪券,更從未將教會傳統與聖經置於同等權威地位。那麼,若天主教會並非源自新約中所記載的耶穌及其使徒的教導,其真正起源是什麼?

在基督教歷史最初的280年,羅馬帝國禁止基督教,基督徒遭受殘酷迫害。直到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歸信」後這一狀況才發生改變。公元313年,君士坦丁頒布《米蘭敕令》實行宗教寬容政策,實質上解除了對基督教的禁令。後來在公元325年,他召開尼西亞公會議以統一基督教。當時羅馬帝國正開始出現分裂割據,君士坦丁將基督教視為能維繫羅馬帝國統一的宗教。這對基督教會看似積極的發展,結果卻適得其反。正如君士坦丁並未完全接受基督教信仰,反而保留了許多異教信仰和習俗,他及其繼位者所推動的基督教會也逐漸演變為真正基督教與羅馬異教的混合體。

以下是一些例證:

大多數關於馬利亞的天主教信仰和習俗在聖經中完全無跡可尋。這些觀念從何而來?羅馬天主教對馬利亞的觀念,與埃及伊西斯母親女神異教(Isis mother-goddess religion of Egypt)的共通之處,遠多於新約的任何教導。值得注意的是,天主教馬利亞學(聖母論)的雛形最早出現在俄利根(Origen,約185-284年)的著作中,而俄利根居住的埃及亞歷山大城正是伊西斯崇拜的中心。

聖經從未教導聖餐禮是實質領受耶穌的身體和血。餅和酒奇跡般轉化為耶穌的實質身體和血(變體論)這一觀點並不符合聖經。然而,羅馬帝國盛行的若干古老異教,包括密特拉教(Mithraism),都存在某種形式的「吃神」(theophagy,意思是吃掉自己的神)儀式習俗。

羅馬天主教有特定的「聖人」,信徒可以向他們祈求特定的庇佑。例如聖珍安𤥶·貝雷塔·莫拉(Saint Gianna Beretta Molla)是生育的主保聖人(patron saint,或稱守護聖人)。亞西西的聖方濟各(Francis of Assisi)是動物的主保聖人,還有多位醫治與慰藉的主保聖人。聖經中從未暗示此類觀念。正如羅馬萬神殿中有愛神、和平之神、戰神、力量之神、智慧之神等,天主教會也有「掌管」這些和許多其他領域的聖人。許多羅馬城市曾有專屬守護神,天主教會同樣為城市提供了「主保聖人」。

羅馬主教是基督的代表、基督教最高領袖這一觀念,完全背離神的道。羅馬主教(教宗)的最高權位是在羅馬皇帝支持下確立的。儘管多數其他主教(及基督徒)抵制羅馬主教至高無上的觀念,但憑借羅馬皇帝的權力和影響力,羅馬主教最終登上最高權位。西羅馬帝國崩潰後,教宗獲得了原本屬於羅馬皇帝的稱號——最高祭司(Pontifex Maximus,或稱大祭司)。

此類例證不勝枚舉。以上四個例證足以揭示天主教會的起源。當然,羅馬天主教會否認其信仰和習俗源於異教。天主教會用複雜的神學體系和教會傳統層層包裹其異教信仰。由於意識到它的許多信仰和習俗根本違背聖經,天主教會不得不否認聖經的權威性與完備性。

天主教會的起源,本質上是基督教與周圍異教可悲的妥協。它沒有通過宣講福音使異教徒歸信基督,反而將異教「基督教化」,同時使基督教「異教化」。通過模糊差異、消除界限,天主教會成功吸引了羅馬帝國拜偶像的民眾。其結果之一是天主教會成為羅馬世界數百年的最高宗教;但另一後果是,這個佔據主導地位的基督教形式背離了耶穌基督的真正福音及正確宣講神的道的本分。

提摩太後書4:3-4告誡:「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譯自“What is the origin of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2026年2月8日星期日

因信稱義--寫給追求真理的天主教徒


「所以凡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7-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許多的天主教徒都不明白,甚至感到不高興,為甚麼基督徒經常不厭其煩地向他們傳福音。明明大家都是同信一個天父,信同一個耶穌,同一個聖靈(聖神),這些基督徒何必這樣多此一舉的向我們傳道呢?難道真的要我們「叛教」不成?親愛的天主教朋友,其實我們基督徒並不是故意想令你們不快,更不願意惹起不必要的宗教衝突。我們乃是看見天主教所信奉的許多教條與聖經的道理不符,每一個愛神及其話語的話的人實在不能視若無睹,充耳不聞。神清楚的吩咐信徒「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3)。對於一切不合真理的理論,我們屬神的人都有責任指出,絕不能因為怕麻煩,或怕得罪人而對真理作出讓步。另一方面,聖經清楚地指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我們這樣做的出發點,無非是為了愛。首要的當然是愛神及祂的真理,二來我們也是愛天主教徒。我希望天主教徒朋友們能明白,我們並不是針對任何天主教徒(我自己從小就讀天主教的中小學),我們所針對的只是天主教錯誤的道理而已。

 

不少天主教徒都常常發問一個問題:究竟天主教與基督教有甚麼分別?其實若有人肯花些時間來研究一下聖經及教會歷史,必定會發現兩個宗教雖然外表好像差不多,只其實它們的分別著實是多而且大。因為篇幅所限,我不能將每一個分別都指出並分析。我只想集中討論其中一個最重要,關係最重大的分別,就是雙方對「因信稱義」這要理的看法。請不要以為這個分別只是無關痛癢的小問題。不,這「因信稱義」的道理是關乎我們的永生和永死的!首先讓我解釋一下「稱義」的意思。稱義就是罪人因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而成為義(無罪)人。人在神面前本來是充滿罪惡,該受審判和定罪。但主耶穌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的刑罰,祂的血也洗淨我們犯罪的痕跡。所以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因為我們不再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乃是站在義人的地位上。簡單說,稱義就是得救、得永生的意思。那麼天主教與基督教對於稱義或得救的條件的看法是怎樣呢?我們先看天主教的教義: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對於人的得救是不需要或說人得救是無須靠聖禮而是單藉著信心而得到神所賜稱義的恩典,這人應當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The Catholic Council of Trent】第四信條【Canon4)1

 

「若有人說聖洗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即是說人得救是不需要領洗的,這人應受咒詛。」(天主教天特會議第五信條)2

 

「聖禮是神特定人得永生的方法。其中三樣聖禮對於救恩是非常重要,若果不遵守的話沒有人能得救恩。它們是聖洗、補贖和聖(Holy Orders)。」(天主教基本信仰【The 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3

 

「人得救是靠著行為,不是單靠信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4

 

而基督教對於得救方法的看法如下: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所以很清楚了,天主教是主張人要靠行為及聖禮得救。基督教則堅信人是單靠信心得救。然而那一個說法是跟據聖經的真理呢?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再多看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根據天主教的教義,求耶穌的那個犯人是不能得救的,因為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裏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根據天主教的教義來看,那個稅吏是不得救的,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守甚麼禮儀。他們必定以為神要拯救的應該是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取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天主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及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使「基督徒然死了」。


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這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並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天主教朋友,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和祂的尊嚴了。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隨心所慾?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所以真心信主的人一樣會行善,一樣會有見證,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那簡直是與神 作生意交易,完全沒有愛的關係。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 15)基督徒行善是得永生後的果,不是得永生的因這分別是非常重大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子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自己可以生活得好一點,接受良好的教育多一點,他便覺得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那一個孩子才是真正的教訓父母的呢?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只是指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假的,因為真信心不單叫人得救,他得救後必定會發生好行為。若沒有好行為,那信心就不是真信心,那人從來未曾得救。經文並不是說得救要靠行為,這個道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好行為始終是得救後的果,也是真信心的證明,絕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二來,神是獨得所有的榮耀,「免得有人自誇」。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行為)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親愛的天主教徒朋友,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天主教的錯誤,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耶穌)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說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和錯誤,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與無知。我懇求耶穌基督現在進入我的生命中,做我的救主和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成為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1 HJ. Schroeder, trans., The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Rockford, ILTan Books ,1978)7th

Session

2 lbid.

3 Ludwig Ott, Fundamental of Catholic Dogma (Rockford, ILTan Books,1974),340341

4 As quoted by the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8,1983),Part I,10.

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宗徒傳承是否符合聖經?

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 ,或稱使徒傳承、使徒繼承、使徒統緒)的教義相信,十二使徒(apostles,天主教譯作宗徒)將他們的權柄傳給了繼承者,繼承者又將使徒權柄傳給了他們的繼承者,如此代代相傳直到今天。羅馬天主教會視彼得為使徒之首,擁有最高權柄,因此他的繼承者也承襲了這份最高權柄。天主教會綜合這一信念和以下慨念,即彼得後來成為首任羅馬主教,並且早期教會承認彼得之後的羅馬主教是所有教會的核心權威。宗徒傳承加上彼得在使徒中的至高地位,使得羅馬主教成為天主教會的至高權威——教宗。

然而,無論在聖經何處,耶穌、使徒或任何新約作者都未曾提出「宗徒傳承」的概念。此外,彼得也並未被描述為使徒中的至高權威。事實上,使徒保羅曾在彼得誤導他人時直言責備他(加拉太書2:11-14)。誠然,彼得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或許可被視為使徒中的領袖(儘管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和耶穌的兄弟雅各也承擔著重要的領導職責)。但無論如何,彼得並不是使徒中的「統帥」或至高權威。即使能從聖經中論證宗徒傳承的存在(實際上並不能),這也並不意味著彼得的繼承者是所有使徒繼承者中的至高權威。

天主教會常以使徒行傳第一章中馬提亞取代猶大成為第十二位使徒為例,作為宗徒傳承的佐證。馬提亞確實「繼承」了猶大的使徒職分,但這完全不能論證持續的宗徒傳承。馬提亞被選取代猶大,僅能說明教會應當以敬虔忠心的領袖(如馬提亞)取代不敬虔不忠心的領袖(如猶大)。新約從未記載十二使徒中的任何一位將使徒權柄傳給繼承者。任何一位使徒也從未預言自己會將使徒權柄傳給他人。耶穌設立使徒是為了建立教會的根基(以弗所書2:20)。使徒所建立的教會根基是什麼?就是新約聖經——使徒言行與教導的記錄。教會不需要使徒的繼承者。教會需要被準確記錄和保存下來的使徒教導。而神已在祂的話語中提供這一切(以弗所書1:13;歌羅西書1:5;提摩太後書2:15;4:2)。

簡而言之,宗徒傳承並不符合聖經。聖經中絕對找不到宗徒傳承的概念。聖經中找到的是:真教會會教導聖經的教訓,並會將所有教義與實踐對照聖經以確定它們是真實和正確的。羅馬天主教會聲稱,若缺乏持續傳承的使徒權柄,將導致教義混亂。誠然(使徒們也承認),假教師會出現(彼得後書2:1)。無可否認,非天主教教會沒有解經的「至高權威」,它們對聖經有不同解讀。但這些解讀差異並非因為聖經本身模糊不清,而是因為連非天主教基督徒也沿襲了天主教傳統,按照自身傳統來解經。若能完整且合宜地查考聖經,真理便清晰可辨。教義上的分歧與宗派的衝突是由於一些基督徒拒絕同意聖經所說的,而不是由於缺乏解釋聖經的「至高權威」。

衡量教會真實性的決定因素在於是否符合聖經教導,而非是否具備宗徒傳承。聖經明確指出,神的話語才是教會當遵循的指引(使徒行傳20:32),聖經才是檢驗教導與實踐的無誤準繩(提摩太後書3:16-17),一切教導都當以聖經為參照(使徒行傳17:10-12)。使徒權柄是通過使徒的著作傳承的,而非通過宗徒傳承。


譯自”Is apostolic succession biblical?”

https://www.gotquestions.org/apostolic-succession.html


何謂司鐸主義?

司鐸主義(sacerdotalism,或稱祭司主義)相信祭司(priest,天主教譯作司鐸,俗稱神父)是神與人之間必要的中保。 “Sacerdotal”(司鐸的)這個形容詞來自“priest” (祭司)的拉丁文“sacerdos”(司鐸),字面意思是「使神聖的」。天主教、東正教和英國聖公會的崇拜形式都是司鐸式(祭司式)的。

司鐸主義教導說,司鐸(神父)是一個特殊的教會階層,是崇拜的一個必要角色。人不能靠自己來到神面前,無論是認罪、領聖體、領受恩竉,都必須透過神父。任何人領受天主的祝福都要透過教會;也就是說,透過教會所按立的神父。

舊約律法將猶太人置於祭司製度之下。亞倫和他的兒子被神選為第一批侍奉以色列民族的祭司(出埃及記 28:1)。祭司的職責包括獻贖罪祭(希伯來書5:1);在神面前代表以色列民族(出埃及記 28:9-12);並教導人民神的話語(以西結書 44:23)。

舊約的祭司職分描繪了基督未來的事工,基督成全了利未祭司職分所預示的一切。希伯來書,特別是第 5 章至第 10 章,將耶穌基督描述為完美的大祭司和舊約律法的成全。在基督裡,所有祭祀和禮儀律例,包括祭司職分,都已經癈除(羅馬書10:4)。

新約不支持祭司式的崇拜制度。正如馬丁·路德在《論私人彌撒和祭司祝聖》一書中指出的那樣,聖靈「在新約聖經中極力阻止將司鐸、祭司、神父、聖職人員等稱號賦予使徒或其他各種職位」。換句話說,聖經從來沒有使用祭司這個詞來形容教會的領袖;相反,聖經教導信徒皆祭司。

當耶穌獻上自己作終極的贖罪祭物時,神將聖殿中的幔子撕成兩半,表明通過基督的身體可以來到祂面前(希伯來書10:19-20)。耶穌現在擔任永恆大祭司的職位,不斷為祂的子民代求(希伯來書7:24-25)。

祭司主義在人與神之間建立了人為的障礙,而新約聖經並沒有設置任何障礙。聖經清楚說明:「只有一位神,在神與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 2:5)。根據聖經,信徒皆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得前書 2:5)。


譯自”What is sacerdotalism?” 

https://www.gotquestions.org/sacerdotalis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