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

要求還是命令?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你們若遵行我所命令的,就是我的朋友」(約15:14, 和合本修訂版)

在恩典的統治下,神的道德旨意(作為一個整體考慮)是一個要求(request)還是一個命令(command)? 要求一詞意味著渴望(desire);而命令一詞意味著帶著權柄的吩咐。 對於一個渴望,我們可以選擇如何回應,但是對於一個命令,我們必須遵從,沒有選擇的餘地。

因此,當耶穌說我們愛祂就必遵守祂的命令,祂是否如我們通常所理解的那樣使用命令這個詞,還是祂用它來表達神的渴望? 在恩典的領域裡,神的道德旨意所表達的是神的渴望——衪想我們怎樣生活,還是神的命令——衪要我們怎樣生活?

有些人毫不猶豫地說,神渴望我們成為聖潔,但神並沒有命令我們成為聖潔。他們堅持認為,在恩典之下,我們已經被釋放,不僅免受因著犯法而帶來的咒詛和刑罰,而且也無需以律法的規定作為生活的準則。他們認為,堅持基督徒必需服從,就是教導律法主義而不是恩典。換句話說,將神的旨意視為命令是律法主義,但將神的旨意視為渴望是恩典。

我相信這個觀點誤解了恩典。神的恩典並沒有改變神的道德律的基本特質。反而,神的恩典給那些犯了法的人提供寬恕和接納。福音的好消息是,神已消除了我們因違反祂的律法所招致的罪責,並且已賜給我們基督的義——祂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律法主義並不在於遵從律法。律法主義是想要藉著遵從律法而不是信靠基督,去尋求稱義和與神保持良好關係。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如何看待屬肉體的基督徒

萊鋅格(Ernest C. Reisinger)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8:9)

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經常參加教堂聚會,難得缺席,在理智上熟悉福音的事實,卻從沒有為耶穌基督做什麼。

他們似乎與他的仇敵和睦相處。他們與自身的罪沒有相爭,除了對基督表達一些感情外,在他們身上找不出任何合乎聖經的證據,證明他們真正體驗過福音的大能。儘管如此,按某些教師的教導,他們把自己視為——「屬肉體的基督徒」。而且他們相信,即使不是一等國民,也只有少許賞賜,作為屬肉體的基督徒他們仍能將來上天堂。

毋庸置疑,大多數讀者都承認這種生活有嚴重的問題。但最為嚴重的是人們通常對此情形毫不知覺。主要責任不在於每週上教堂者的無知,而應歸咎於那些散佈「屬肉體基督徒」理論的教師,這些教師使人們相信人分為三類:非基督徒,「屬肉體的基督徒」和「屬靈的基督徒」。

這本小冊子的目的是要證明這種分類法是錯誤的,並且對「屬肉體的基督徒」這一教導給予明確的﹑歷史的、和源自聖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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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a-truth.com/…/jingdianz…/routididutu/big5/rou.htm

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

如何實行家庭崇拜?

 
聖經教導敬拜的模式是:讀經,禱告,唱詩。

讀經:有年幼子女的,宜讀敘述的經文,可考慮用兒童聖經,因為內容都是敘述性的故事,兒童較易明白。年紀大一點的可用大人聖經。⋯⋯

禱告:建議用所讀的經文禱告。例如是次讀經讀約翰福音第三章,大家討論有哪一個我們認識的人需要認識耶穌,像尼哥底母認識主一樣?到下一次家庭崇拜讀到約翰福音第四章,有哪一個我們認識的女士我們可以為她認識主禱告,好像在井旁打水的婦人認識主一樣?

家庭崇拜可以完全不用預備的,每次讀一段聖經,家庭崇拜大約十分鐘便可完成,若有年幼子女不能專注太久可以再短一點。

家庭崇拜的家庭不單是指有子女的家庭。家庭是以兩夫婦為單位,就算是新婚的,年老子女已離巢的,有沒有子女的都需要家庭崇拜。

最後給大家的一個鼓勵:別以為若你的家庭崇拜做得對,你的子女必定乖乖的安靜留心參與,這樣的事不會發生。這是現實的家庭,現實的家庭環境中:三歲的孩子可能在地上翻滾,狗會突然走來在地上嘔吐,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上在家庭崇拜中會發生的事。在我過去的經驗中,我自己的女兒曾在基督教中學畢業典禮中公開感謝我和太太,並表示家庭崇拜對她有如何重大的意義,還未說完她已激動地伏在我肩上抽泣。這是我最喜悅的一件事,但在這事以前,在過去幾千次的家庭崇拜裡,我從未試過一次在家庭崇拜中感到神在那次大大地影響我們,反而我常常在家庭崇拜後感到不知是否有果效。就算是今天,我女兒和她的丈夫及子女和我們一起家庭崇拜時,我們的家庭崇拜會是:「你們可否把手機放下?」「我正在讀經,大家可否留心一點?」這便是真實的家庭崇拜情境。

雖是這樣,聖經說我們在栽培「公義樹」(賽61:3),培植一棵樹是需要恆常不斷的培養,因此若家庭崇拜做得正確和持之以恒,你未必能在幾年內看到果子,但是你恆常把福音帶到自己的家庭中,每天都和家人談論神的事,最後你會發現,神的話語會在你的家裡起作用。

 ~ 唐·惠特尼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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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SUYzSLmrE


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

永久的改變

畢哲思(Jerry Bridges)

「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5:11)

當一個任性、反叛的年輕人與他或她的父母和好之後,總有可能這個年輕人會故態復萌。 他或她將再次與父母疏離。 當然,這疏離是自己造成的,但儘管如此,這疏離是真實的。 事實上,第二次父母的不快可能會更強烈。 這指出人與人的和好以及我們與神的和好,兩者之間存在顯著的差異。

我們與神的和好是永久不變的。因為基督為我們成就了它,所以它永不可能被撤消。雖然即使作為信徒,我們會繼續做那些本身令神不悅的事,但我們永不可能回復與神疏離的狀態。為著基督的緣故,神總是會接受我們。甚至當神認為有必要因著我們的持續不服從而管教我們時,祂這樣做總是出於愛的緣故,為要使我們重新回到服從的路上(希伯來書12:4-11)。

事實上,與神和好確實並必定影響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得救的本質保證我們不會繼續處於一個恆常犯罪及反叛神的絕對狀態。祂不僅拯救我們免於罪責和隨之而來的疏離;祂還將我們從罪的統治中拯救出來,並繼續作工使我們逐漸擺脫罪在我們生活中的纏擾。然而,在神的工作和我們與內住的罪的鬥爭中間,我們必須經常牢記著,神對我們的愛護和友善一直是,並將永遠是,基於基督作為我們的代表和替代,為我們所做的客觀工作。藉著祂兒子的死,我們已經永遠與神和好了。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

一切必需的事情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5:18)

完全的和解要求冒犯人的一方竭盡全力作出賠償。 為要除去神對我們的敵意,耶穌完成了所需的工作,祂滿足了神的公義並平息了神的忿怒。 藉著祂的死,祂消除了我們與神之間巨大的鴻溝,客觀地恢復了神對我們的友善和愛護。 但是,是神,被冒犯的一方,差派祂的兒子使我們與祂和好。 「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5:10)。

我們每個人必須親自接受,藉著基督與神和好這歷史性、客觀的工作。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寫道:「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5:20)。

這是聖經中最奇異的一段經文。 基督已經客觀地為我們獲得了和解,現在祂藉著祂的福音使者呼召我們「與神和好」 —— 接受祂的和解工作。 我們本應親自站在神的面前,懇求祂與我們和好。 相反,我們看到神藉著祂兒子的死使我們與祂和好,然後呼籲我們接受這和解。 神有多麼豐富的恩典和憐憫!

令我們驚訝的是,我們知道,若留給我們自己作決定,我們甚至會從未想過與神和好。 保羅說,我們被撒但所蒙蔽,以至於我們甚至看不到福音的亮光並接受它(林後4:4)。 因此,神差派聖靈敞開我們的心去明白並接受和好的信息(徒16:14)。 噢,多麼奇妙的愛,多麼無比的恩典,神竟然會做一切必需的事使我們與祂和好!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帶有權柄的話語

畢哲思(Jerry Bridges)

「我們⋯⋯為你們不住地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這句經文所講的「旨意」,並不是在一些個人引導問題上,神對我們的特定旨意,而是祂的道德旨意 —— 就好像例如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三節中所講的「旨意」一樣:「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在以弗所書五章十七節幾節之前的經文中,保羅告訴我們「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第10節)。 要明白主的旨意是什麼,和要找出主所喜悅的是什麼,基本上是一樣的;二者都是指聖經道德命令中所給出的具體指示。 這些經文本身也是命令。 也就是說,神命令我們要知道並明白聖經所包含的命令。 很明顯,我們要設法了解神的旨意,以便遵守它。 正如多年前我的第一位小組查經帶領者所說的那樣,「聖經並不只是為了增加你的知識,而且是為了引導你的行為」。

然而,一個命令不僅僅是一組指示。命令這個詞帶有權威的概念。這個詞最基本的含義是「以權威去指示」。一個命令不只是給出可以接受或拒絕的指引;一個命令暗示著,給予這命令的人有權並有意圖要他人服從。神的命令也是如此。作為對天地萬物擁有主權的神,祂有權要人服從,並且祂定要我們服從祂。 

譯自”Transforming Grace“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神的恨惡

畢哲思(Jerry Bridges)

「耶和華試驗義人,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祂心裡恨惡。」(詩11:5)

根據和好的定義,雙方在和好之前是處於一個由單方或雙方的冒犯行為所引起的疏離和敵對狀態。 我們的罪使我們與神隔絕(賽59:2),並使我們成為神的仇敵(羅5:10), 就是那些神所恨惡的人。 神真的恨惡人嗎? 是的,詩人寫道,「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惡的」(詩5:5)。 因此,當保羅將我們描述為神的仇敵時,他所描述的並不是我們對神的有罪恨惡,而是神因我們的罪而對我們的公義恨惡。

我們很難想像神對人的神聖恨惡。 但這只是祂對罪的公正和神聖厭惡,以及祂對那些反叛祂的人的神聖敵意。

這就是為什麼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這個行動是如此奇異。 我們沒有能力做任何事情去幫助自己(羅5:6);我們甚至也不想做。 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七節寫的那樣,「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 在我們的自然狀態下,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願意與神和好。

福音的好消息是,神親自主動差派祂的兒子替我們死,以滿足祂的公義並吸去(或平息)祂的忿怒。 祂不等我們内心的改變。 祂做了第一步。 實際上,祂做了更多:祂做了一切必需的事情來確保我們與神和好,包括我們内心的改變。 雖然祂是被我們的罪所冒犯的那一位,但祂是藉著基督的死賠償自己的那一位。 「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5:19)。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

我對「更高生命」神學的體驗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我並不是在改革宗神學教育中長大的;遠非如此。 我是在「更高生命」(higher life)神學的影響下長大的。 在我進神學院之前,不加鑒別地接受這個有著多種形式、令人迷惑和沮喪的信念,就是我所認為的基督教。 每個星期天,傳道人在講道之後所發出的邀請包括呼籲信徒奉獻、重新奉獻、獻身、或降服。 很明顯,這個做法的假設是有兩種基督徒:較低級的信徒和那些已下定決心將他們自己更完全地奉獻於主的信徒。 作出這高度承諾的信徒會從屬肉體的變為屬靈的。 他們會因此進入一個幾乎毫不費力就戰勝罪惡和誘惑的狀態。

每一位客座傳道人在我們的復興聚會、一年一度的聖經特會、尤其是青年營,都會在結束他的講道時,熱烈呼籲那些剛作基督徒的人放棄一切並跟隨主。 通常,就算不一定,在青年營結束時,我們會被邀請重新奉獻我們的生命,並且通過在營火聚會中走前向火堆中投擲一根棍子來表達我們的認真。 這根棍子象徵一個完全獻給主的生命。 有很多戲劇性場面、一些眼淚、以及懇切的希望,期盼這個行動會帶來生命的轉化。但是在這些事情發生後不出數日,隨著我們為追求聖潔及得勝而再次面對入營之前暫且所放下的掙扎,我們無可避免地感到沮喪。

我心愛的父親,一位忠心的牧師和傳道人,把他個人圖書館的書架塞滿了「更高層面」(higher-plane)、「更深生命」(deeper-life)、凱錫克(Keswick)靈修作者的著作。他們為他的講道提供了大量的材料,這些材料有著相同的重點。我們都相信作一個信心的祈禱便能得救。當一個生命沒有改變時,就需要獻身 —— 飛躍到下一個層次,當你透過順服聖靈的異常能力「放下自己,讓神工作」(let go and let God),你便會自動變得屬靈。

在高中的時候,我追求「降服」的那屬靈一刻,但因太難捉摸而沒有成功。我甚至讀過托馬斯.肯培(Thomas B. Kempis)的《效法基督》和邦茲(E. M. Bounds)的《祈禱出來的能力》,尋找在我與罪衝突時能夠得勝的竅門。「更深生命」作者經常使用具有「諾斯底派」詞𢑥的語言 —— 承諾揭示「得勝生活的秘密」或「更深生命的關鍵」。

但我沒有經歷過我認為我應該會經歷的得勝。我渴望做對的事,並且恭敬地確實想要事奉主。但我確信我達不到主所渴望及配得的要求。我花了多年時間追求那個立即會把我帶到成聖的更高層面上的神秘方法。

在一所律法主義基督教學院的幾年對我沒有幫助。我在那裡積極參與事工,但發現為了外表而謹守外在的規則並不能抑制肉體。我發覺到用人為的規則建造一個虔誠的外表實際上會導致虛偽。在嚴格的律法主義和假裝神聖的儀式的外表下,總是有很多邪惡。我離開學校後仍在尋找那真正(得勝)的經歷。

在大學期間,一次猛烈、近乎致命的車禍令我躺在床上好幾個月。我試圖利用該次試煉作為提升(更高)或降低(更深)的動機。我確實知道,我的生命不是我控制的,並且我需要對主的事情更加認真,但我仍然不確定如何到達我需要到達的境界。

在我的學生時代,學園傳道會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創辦,它的神學是取自「更高生命」的教導,將基督的主權與福音分開。學園傳道會大量印製及派發兩本小冊子。一本是關於如何得救的小冊子,另一本是關於如何成聖的小冊子。兩者都是簡單、公式化的快速步驟,以獲得想要的結果。有了第一本書,你就可以成為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第二本書告訴你如何成為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學園傳道會的影響是全球性的。他們將「更高生命」的教導普及化至數以萬計的年輕人。學園傳道會的影響吸引大批年輕人從世俗大學出來進入達拉斯神學院。

達拉斯神學院是這個由兩部分所組成的救贖觀的學術堡壘。這所神學院讓人認為屬肉體的基督徒和屬靈的基督徒在教義和理智上都是可以接受的。當我被邀請兩次到這神學院做一個為期一周的講道系列時,我親身體驗過這種神學。幾年後,當我更準確地了解到這個教導是多麼普遍以及它正在做成什麼損害時,我決定寫一些針對此錯誤的書籍。我特別回應了達拉斯神學院教師們所發表的著作。我兩本書的書名分別是《耶穌所傳的福音》及《使徒們所傳的福音》。今年將出版這系列的第三本書《保羅所傳的福音》。「無主權救恩」(no-lordship salvation)的錯謬散播混亂和迷惑,這三本書都是出於我對此事的關注而寫成的。

在個人方面,我在高中、大學、以及神學院時認識的幾個朋友——自稱為基督徒的人走上基督教事奉之路——他們根本上背叛信仰,從事追求虛假宗教、無神論、和不道德行為。我盡力去相信他們是低級、屬肉體、未分別為聖的基督徒,仍然在前往天堂的途中,正如那些主張無主權教義的人會確定一樣。

在神學院時,隨著這一切在我腦海中浮現,我選擇寫關於加略人猶大的碩士論文。我想要了解叛教者與真正信徒的狀況。在神學院裡,我第一次開始閱讀改革宗神學和清教徒的作品。我也開始認真地詮釋聖經。

在神學院之後的幾年裡,我繼續回顧自己的人生,並考慮我在父親的教會中所認識的人,有多少自認為基督徒,但他們的生命卻沒有給出真信心的證據。我想到我家人的朋友、親戚、董事會成員、同學、青年傳道人、以及我參加過的教會的會眾。多年來,我認識了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但他們的行為和價值觀與我不信的鄰居無異。在他們的生命裡面缺乏任何恩典的證據。儘管他們完全沒有對基督作出任何委身,但大多數福音派人士早已接受這樣的「屬肉體的基督徒」作為合法的基督徒。他們假設這些人只需要做的是降服於聖靈。

像葛培理這樣的福音佈道家已經說服了成千上萬行過教堂通道來到講台前的人,他們透過這個反應行動便得救了。但在佈道會結束後,他們之中只有極少數人與任何一間教會有聯繫。他們的名字可能曾在一間教會中被提及,但他們本人卻從未在那裡出現過。

1969年2月,我成為恩典社區教會的牧師,因著對真正得救的關注,我選擇馬太福音‪7:21‬-23作為我就職講道的經文。我向教會發出了警告,這警告與我們的主在結束登山寶訓時所給予的警告一樣——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根本和祂完全沒有得救的關係。這些聲稱奉祂的名作工的人將被判處往地獄裡去。那篇講道對安心的假基督徒和真正的基督徒開始了一點徹底的改變,他們之前都認為這個問題是一個「第二次賜福」(second blessing)的問題。

從第一個星期日開始,我的事工的風格和重點一直是要說明只有一種基督徒:一個已被稱義並在成聖過程中的人。真正的信徒在歸信時被轉化,他們的生命顯明他們的主的同在和能力。成聖始於稱義 ——意味著沒有一個基本上屬肉體、無可救藥地違抗神的命令、拒絕降服於基督主權的基督徒。在我的學習、寫作、講道、和領導中,沒有任何問題比理解和說明這個聖經真理更重要:就是當一個人真正歸信時,成聖便開始了,而不是在之後的某個時刻,當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最終決定要更完全地降服於基督之時。

各種形式的「更高生命」、「更深生命」、「放下自己,讓神工作」凱錫克教義,排除了重生及成聖這兩條聖經教義中的真理。它允許未分別為聖的假信徒以為他們是得救的,但他們的生命卻宣告他們不是,因而降低了重生教義的標準。它毀壞了成聖教義,從而允許已分別為聖的真信徒以為他們不是在成聖的過程中,儘管他們的生命 ——和神的話語——宣告他們是。換句話說,「更深生命」教義是一個謊言,它迷惑了真正的信徒和虚假地信奉基督的人。對得救和成聖的正確理解是真正福音信仰的基礎。當然,在我的屬靈歷程中,沒有什麼比這個更重要的了:就是從早期的誤解中脫離出來進入到聖經的明確真理中。

譯自“No Quick Fix” Andrew David Naselli (author), John MacArthur (afterword)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

滿足的生命

畢哲思(Jerry Bridges)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

在救贖的故事中,脫離法律的刑事咒詛是故事的主要部分,但不是整個故事。彼得告訴我們,「你們得以從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中救贖出來」(彼前1:18,和合本修訂版)。沒有基督,我們就活在虛妄和空虛中。不管以人的道德尺度來判斷這是一個好的生命還是一個壞的生命,這都是一個徒勞、虛妄、空虛的生命。

以弗所書 2:1-3對這空虛有一個很好的描述,在那幾節經文中,保羅形容我們從前「隨著時代的潮流,也服從空中掌權的首領」並「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意所喜好的去行」。基督的贖價保證我們不僅從律法的咒詛中得到救贖,也從罪的束縛中得到救贖。這兩方面的救贖總是並存的:從咒詛中得救贖必然確保從束縛中得救贖。

保羅論到這個絕對的聯繫,他寫道,耶穌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做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 ‪2:14‬)。在設計上,基督的救贖工作並不是只限於使人從神的永恆咒詛中得到拯救。它的目的是要把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歸向祂,成為一群渴望取悅祂的子民。

基督把我們從罪責及罪所帶來的咒詛中救贖出來,並把我們的生命從罪的支配或統治中解脫出來,對於這兩者之間的絕對聯繫,著名新約學者萊昂·莫里斯(Leon Morris)寫道,「律法對我們的控訴已完全被解除了,但是將所獲得的法律地位和因此而產生的生命分開是錯誤的。保羅所知道的唯一救贖是這樣的一個救贖:得蒙救贖的人被收養成為神家中的一分子,他們必然活出與自己身份相稱的生命。」

譯自“The Gospel for Real Life”

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除去了

畢哲思(Jerry Bridges)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

“Expiation” (中文多譯作「贖罪」)是另一個很少使用並很少被理解的神學詞語。你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它在拼寫上與“propitiation”(中文和合本譯作「挽回祭」)相似。事實上,雖然這兩個詞語在含義上有很大不同,但卻經常被混淆。

「挽回祭」解決了神的忿怒。基督的工作就是以己身替我們吸去(或平息)神的忿怒,將我們從神的忿怒中拯救出來。「贖罪」基本意思是「除去」,它伴隨著「挽回祭」,指的是基督為除去或拿走我們的罪所做的工作。這就是在贖罪日所用的兩隻山羊的象徵意義(利未記16:20-22)。當第一隻山羊被殺並且它的血液被灑在施恩座上時,這代表著基督的「挽回祭」工作。第二隻山羊代表基督「贖罪」的工作,即除去或塗抹了我們所犯的罪。「挽回祭」的對象是神的忿怒;「贖罪」的對象是我們的罪,它必須從祂的面前被除去。

這兩隻山羊一起構成一個獻祭,牠們都代表著基督替我們所做的工作。唯獨基督的寶血能平息神的忿怒,故此將一隻山羊(第二隻)送到曠野而不首先犧牲另一隻山羊(第一隻)——牠的血象徵著基督的寶血——這將會是對一位聖潔的神的褻瀆。

你看到基督的工作是怎樣無限量地大過最深的罪嗎?基督的工作完成了。沒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上帝的忿怒已被平息。我們的罪已被除去。問題是,我們是否會感激基督的工作,不僅是在我們最初得救的時刻,而且是為著我們每天都得到神的接納?只有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才會真正開始體會十字架的榮耀和基督不可測量的豐盛。

譯自“The Gospel for Real Life”

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透過信心所得到的知識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的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11:3)。

神最偉大的真理都是藉著單純的信心找到的。

作為一個信徒,你對生命有著深刻的見解,這些見解是非信徒無法懂得的。 你知道宇宙怎樣開始、它正朝著哪個方向走、以及它將如何結束。 你知道誰統管宇宙以及你如何配合這整個計劃。 你知道你為何存在以及怎樣將你的生命投放在有著永恆後果的事情上。

非信徒不可能體會到那些事情,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對大多數人來說,生命的一些最基本問題仍然是一個謎,因為他們拒絕神的勸告。例如,最傑出的思想家對於宇宙的起源從未達成共識。他們試圖解釋科學不能探究之事,他們所付出的努力都是徒然的。

但是,這些事並不是超出了可知道的範圍以外——若然一個人願意接受神的話語。因為聖經清楚地指出,神用話語帶來物質的宇宙,從非物質或不可見的東西創造出可見的物質(羅馬書4:17)。沒有人觀察到這事情的發生。它無法測量或重複。它必須憑信心接受。

除了神的話語之外,任何解釋宇宙起源或人性的嘗試都是莽撞的。未曾重生的頭腦,無論多麼聰明,都無法理解這些事情。

所以永遠不要感到,你要為相信神的話語而道歉。讓詩人的信心成為你的信心:「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祢的法度。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祢的訓詞」(詩篇119:99-100)。

譯自“Drawing Near: Daily Reading for a Deeper Faith”

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

揭發靈恩派的騙術:天降金粉

「我的工作就是把一罐罐的金粉放在空調系統裡,讓金粉吹落會眾身上,令他們以為神在他們當中。」




論創造與進化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

我們接受聖經有關創造的教導,並且我們的立場不以進化論為基礎,無論人們選擇提倡哪一套特定的理論。我們必須斷言,我們相信神所造的第一個男人叫作亞當,以及第一個女人叫作夏娃。我們拒絕任何「前亞當人」(pre-Adamic man)觀念,因為它違背了聖經的教導。

有人可能會問,你為什麼關心這個?這對救恩教義至關重要嗎?你一開始就警告過我們不要犯過度挑剔的錯誤, 你現在不就是陷入這錯誤當中嗎?我表明我不是,理由如下。如果我們說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我們必須指出這是對整本聖經說的,當聖經將它本身作為歷史呈現給我們時,我們必須接受它為歷史。我認為創世記的前幾章,即創世記的前三章,都是作為歷史給予我們的。我們知道聖經中有圖畫和符號,當聖經使用符號和比喻時,它表明它正在這樣做,但當它以歷史的形式向我們呈現某些東西時,它要求我們接受它為歷史。

因此,我們必須堅持我早些時候所提到的那個重要原則,就是聖經信息每一部分的完整性和與其他部分的密切相互關係。 聖經不僅僅作出有關救恩的聲明。 它是一個完全的整體:它告訴你世界和人類的起源;它告訴你他(亞當)發生了什麼事,他怎樣墮落以及救恩的必要性,然後它告訴你神怎樣提供這救恩,以及祂怎樣開始一部分一部分地顯示它。 聖經最令人驚奇的是它的完整性,以及所有部分的完美相互關係。

因此,創世記的前幾章及其歷史在整個救恩教義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事實上,在我看來,特別是這些日子,其中一件我們必須認定的事——而且應該由始至終認定的事——就是我們的福音、我們的信仰,不是一種教導;它不是一種哲學;它基本上是一個歷史。 

我們接著斷言,我們必須強調第一個人的歷史性墮落這個事實,並且它的發生就如創世記第三章所描述的那樣。無論我們能否理解,這是神對我們所說的話。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三節中提醒哥林多人,「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當你輕率地對待這些事實時,你也是同時輕率地對待聖經的默示性,及至最終,我們的主。 你很快就會說祂是屬於祂自己年代的人,祂在某些方面是無知的,並且祂只擁有祂自己時代的科學知識,等等。 你開始探究並質疑祂的聲明,最終聖經將不再是你的權威。 ……

同樣,我們必須斷言洪水的事實。 ……

譯自“What is an Evangelical ?“

2018年11月4日星期日

聽從神的警告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篇‪19:11‬)。

聽從神的警告帶來屬靈的保護和極大的喜樂。

詩篇‪19:11‬總結大衛這篇關於聖經完備性的詩。 它指出神所發出之警告的價值,這個總結是多麽恰當,因為保守祂的子民抵抗試探、罪惡、錯誤、愚拙、假教師、以及對他們屬靈福祉的一切其他威脅,是神主要關心的事。

例如,神對先知以西結說:「人子啊,我照樣立你做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 結33:7)。 舊約的大悲劇是以色列拒絕了神的「律例和祂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誡他們的話」(王下‪17:15‬)。

使徒保羅將他的事工定義為傳揚基督,並「用諸般的智慧,勸誡各人,教導各人」(西‪1:28‬)。 在勸誡帖撒羅尼迦教會要保持性方面的純潔之後,保羅補充說:「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帖前4:6)。

他還警告以弗所教會,說:「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 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誡你們各人。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祂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0:29‬-32)。 他藉著將神的一切旨意傳給他們(第27節)來做到這一點。

聖經裡的警告並非有意要挫敗或扼殺你。 相反,聽從這些警告使你免受屬靈的傷害,並帶給你喜樂,因你知道你是行在神的旨意當中。 這就是大衛在詩篇‪19:11‬中所說的「大賞」。 願你通過在生活的各方面聽從神的話語來獲得這「大賞」,正如大衛最終得到了一樣。

神話語的完備使大衛深受感動,大衛禱告,「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篇‪19:14‬)。讓這禱告也成為你的禱告。

譯自“Drawing Near: Daily Reading for a Deeper Faith”

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同性戀:按聖經教導的基督教觀點

Kevin Dodge

在許多社會中,同性戀問題引起爭議。對於一些社會來說,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成為平等權利問題;對於很多社會來說,它也是一個宗教和道德的問題,因為聖經有相關的教導。這個問題引發了辯論、討論、爭論,有時在互動中甚至出現暴力,非常可悲。

有些人純粹從學術角度看待聖經對同性戀的觀點,這些人也許既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同性戀者。這課題不會直接影響他們,只因它是當前的問題而產生興趣。對於另外一些人,卻很可能是切身問題,他們或許是一名基督徒、一名同性戀者或一名「同性戀的基督徒」。不管是那種情況,這篇文章旨在提供一個滿有恩典、愛和充滿真理的資源。因此,這篇文章將詳細按聖經的教導討論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觀點。

不需多久,讀者便會發現這篇文章會朝著同性戀是罪這個結論前進。因以此為終點,有兩件事情需要先清楚說明,以避免任何誤解。

1. 作者、所有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犯罪,並且是罪人。這是所有人都充分平等地參與的可悲情況,它並不是獨特情況。

2. 這篇文章提出了「基督徒應如何回應聖經有關同性戀的教導」的邏輯結論。雖然它並不處理每一種情況,但卻提出回應這問題時應有的態度和心態:恩典和愛。基督徒對任何人都沒有使用暴力、侮辱或虐待的餘地。這篇文章是為了人與人之間以真正的愛與關懷而寫。

以此為目標,這篇文章會看看在舊約和新約有關同性戀的教導,耶穌關於性罪行的教導,每部分會有自己的總結,文章完結前有個人的評論。在文章後,還有發問與回應部份。此外,在這文章的末後,還提供了進一步資源。


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

從咒詛到基督

畢哲思(Jerry Bridges)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24)

律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咒詛我們,而是引導我們歸向基督(加拉太書3:24)。神並不以惡人死亡為樂(以西結書18:23)。相反,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3:13)。用詞相當堅決。作為我們的替代,基督確實替我們成了咒詛。祂經歷了詛咒的全部憤怒,這是我們本應要經歷的。真的,祂為我們經歷了,祂是由父神所任命作為我們的替代,替我們做的。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我們與基督在法律上聯合的重要性。作為由神所任命、我們的法律代表,基督在法律上有資格作為我們的替代,替我們忍受咒詛。在人的經驗中,這種聯合沒有適當的類比。一個人可以為其他人支付財政債務,但沒有人可以替另一個人在監獄服刑。在人的法學中,諸如監禁之類的道德債務只能由當事人親自償還。

許多人否認基督贖罪的替代本質,他們聲稱,無辜的人代替有罪的人受苦是不公平的。 這說法在人的法律制度上是正確的,但是,因著人違反神的律法而制定了咒詛,並為咒詛命定了解決方法的是神。 人的類比和原則雖然常常有助於說明聖經的真理,但絕不能用來反駁聖經。

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接受這個奇妙的真理,即耶穌替我們承受了詛咒並支付了我們的贖價,這並不是因為它按人的標準看似是合理的,而是因為神在祂的話語中宣告它是如此。

譯自“Holinesss Day by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