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揭開「黃色信仰圈」的迷思

近年香港社會及市民中間都出現顏色之分。黃色,是代表主張為民主、自由、社會公義及普世價值等議題與他們認為不義的政權抗爭的人。藍色,就是主張順服政權、尊重政府決定,凡事要守法及用溫和的途徑改善現狀的人。當然這個解釋可能是過分簡單。在社會上我們也聽過有深黃、淺黃、深藍、淺藍之分。然而,這只是關注政治的世人愛這樣區別,對於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寄居的信徒來說,根本不需這樣深究及劃分。

遺憾的是,我們聽見不少人因顏色的不同而造成許多方面的分隔,包括家庭、教育及醫護、經濟及商業等等。最近我們聽見市面上流行所謂的「黃色經濟圈」,其意思是主張抗爭的人只光顧相同立場的店舖,那些商店也只招待持相同立場的顧客。這些都是世人為了達到他們理想及目的所做的事,我們也不能干涉他們的自由。但不幸的是,有稱為基督徒的人也仿傚世界的做法,主張在信仰也按政治立場分隔,並提出甚麼「黃色信仰圈」或「黃色教會圈」。更加不幸的是,有不少信徒(特別是年青的信徒)因為不知道它的底蘊,竟趨之若鶩地而投身其中。坦白說,若這個「黃色信仰圈」真的是出於神,我們無奈地也得接受。但若然它的主張與聖經不符,那麼它就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那惡者,因為唯有聖經是我們唯一分辨對錯的標準。現在就讓我們從五方面去檢視一下這個「黃色信仰圈」如何與聖經的道理相違。

一,低估人的罪性

「黃色信仰圈」人士認為人有基本的良知及正義感,只要用方法喚起人裡面的良知及義心,在大家眾志成城、奮力抗爭之下,必能成功地建立公義社會。所以「黃色信仰圈」人士毫不介意地與不信的人聯合進行政治活動,一同爭取他們的普世價值。他們認為只要人有了這些條件(民主、自由、人權等),世界就會變好了,人民就會幸福了,天國就建成了,神也會滿意了。其實這是大大低估了聖經描述罪惡及人性敗壞的嚴重性。

聖經及正統福音派神學一向都認為人性是敗壞的。聖經明說沒有一個義人;「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3:10-18)。聖經說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3)

人不單有犯罪的行為,人也有犯罪的心思:「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摀口。」(30:32);「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139:23-24);「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5:28);「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12:35)

不但如此,人更加有根深柢固的罪性:「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51:5)。人一生出來本性已經敗壞了,以致我們所行的所謂善行,都有許多不潔淨的成分:「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64:6)。正因如此,人絕不能靠自己的善行得救,也沒有能力使人成為義人:「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13:23);「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

請問那些仍未悔改、仍未有新生命、仍然是喜愛犯罪的人如何建立公義社會?不信的人用世界的標準追求他們以為正確的目標,我們不去怪他們。但為何基督徒不是以聖經作為標準,明知世人不能靠「社會公義」蒙神接納及赦免,最後都要因他們的不信死在自己的罪中,受神公義的審判及刑罰,結局是永遠沉淪,還要投放這麼多時間、精力、甚至整個人生去爭取這些虛空的理想?

「黃色信仰圈」不承認人性的敗壞及人的不能自救,以為可以靠人力建立公義的社會,無視聖經及人類歷史給我們慘痛的教訓,這是人極度的驕傲及自大。這是他們第一個錯誤。

二,誤解神的公義

眾所周知,「黃色信仰圈」人士非常熱切追求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社會公義主要是關於人權、民主、自由、資源及權力分配等問題。這些東西當然也有其價值。然而,世人把大部分時間及精神追求社會上的公義,卻忽略了個人的公義。原來根據聖經,社會公義與個人公義是大大不同的。

聖經所說的公義,主要是在道德方面,並且神要求每一個人都遵守,否則就是犯罪。公義是神的屬性,是心思及行為上的清潔、恨罪、正直、完全。聖經說的不義,不是沒有民主、人權、自由等等。聖經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保羅說的「不義的人」,就是犯上述那些罪的人,並且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

請問我們有沒有犯過以上的罪?神看罪與我們看罪是非常不同的。我們會認為作出來的才算罪,心裡想的不算罪。然而神不單看行為,祂也看人的內心。十誡其中一誡是「不可貪心」(20:17)。有貪念已經是犯罪了。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5:28)。神看思想上的罪都是罪。若是這樣,我們怎能說自己無罪呢?按神的標準,我們都是不義的人。請問不義的人如何建立公義的社會?對神來說這不是很矛盾及諷刺的事嗎?

那麼人可否行義自救呢?本人在上一點已經清楚指出,我們每一個都是本性敗壞的人,不能行善自救。那麼人怎能承受神的國呢?保羅在接著的一節就說出了答案:「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所以很清楚,罪人是因信稱義(5:1),不是靠行為稱義(3:20)。聖經也沒有叫人建立自己的義,因為人的義也不是神所要的義:「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聖經說那些想要建立自己的義的人,其實是不知道神的義,也是不服神的義。

「黃色信仰圈」把人的義當成神的義,並企圖與不信的世人一同建立他們「自己的義」,無視聖經明確指出世人都是不義的,也不能靠行為稱義,乃是因信耶穌基督稱義。靠人的努力去得著或建立公義,這就是律法主義的本質,是害人靈魂的「別的福音」(1:6)。這是他們第二個錯誤。

三,忽略神的忍耐

在整個社會運動中,「黃色信仰圈」最強調的其中一點就是神的公義。「神是公義的,所以基督徒也要行公義並爭取社會公義。」這是他們基本的論述。這有錯嗎?沒有,但不是真理的全部。除了公義之外,神的屬性也包括慈愛及忍耐。前一世代基督教圈子裡常常強調神的慈愛,神無條件愛你,無論你做甚麼事、犯甚麼罪,神一樣愛你及接納你。神的公義及聖潔好像是不見了。但現在基督教卻終日提說神的公義及社會公義,但神的忍耐幾乎隻字不提。其實神的忍耐對我們這些罪人來說是特別的重要。讓我們先看看舊約有關忍耐的經文。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34:6)。不輕易發怒,就是忍耐。容易發怒的,就是沒有忍耐。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14:26-27)

「雅各家啊,豈可說耶和華的心不忍耐嗎?這些事是他所行的嗎?我─耶和華的言語豈不是於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嗎?」(2:7)

以上兩段經文也直接提及耶和華忍耐祂的子民,特別指到神忍耐以色列人的罪惡。

到了新約,聖經把神的忍耐進一步啟示出來: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2:4)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9:22)

以上經文提到神對世人的忍耐是「豐富的」,神「多多」耐忍寬容將要滅亡的人。

然而,把神的忍耐表明得最清楚透徹的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帖後3:5)

「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彼後3:15)

我們的主為了完成神的旨意,為我們成就救恩,在世時一直忍耐世界的罪惡、世人給他的頂撞及拒絕,最後甚至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把神的忍耐彰顯到至高。

若不是神有忍耐,我們很可能得不到救恩了。試想想,我們犯了多少年罪,拒絕了多少次福音,最後才肯悔改信主?若不是神的忍耐,神公義的審判一早已經臨到我們,我們還未及接受救恩就滅亡了。神的慈愛也是忍耐的愛。「愛是恆久忍耐。」(林前13:4)。若不是神對我們這些常常惹祂怒氣的人有無限的包容及忍耐,神一早已經收回祂的愛,或一犯罪就重重責打,我們的身心早就受不住了。所以,神的忍耐、神的慈愛、神的公義,以及神其他屬性,都是緊扣在一起,缺一不可。

「黃色信仰圈」提倡神是公義的,所以基督徒也要行公義,甚至要對抗不義的政權。但若神現在就要實施普世公義,為何祂不立即審判撒但及所有罪人?為何主在世時不這樣做,使徒在世時也不這樣做,反而是一直忍受苦難,甚至殉道?答案就是神在這個時代給教會的使命,並不是推行普世公義,而是在苦難中傳揚忍耐的道(3:10)。新約聖經沒有一條命令叫信徒推行社會公義,卻多次多方提醒信徒要忍受苦難。神在這個時代主要的心意,是要彰顯祂忍耐的屬性,也吩咐屬祂的人忍耐地為祂作見證,一直到主再來。

為何主不現在就來審判全地?祂不是公義的嗎?當然是,但現今祂主要是彰顯祂的忍耐;祂仍忍耐寬容罪人,等候他們悔改:「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當主回來的時候,普世公義便會出現了:「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2-13),但現在我們要學習「基督的忍耐」。

「黃色信仰圈」只強調神某一種屬性,並以此鼓吹信徒參與抗爭行動,無視聖經中關於忍耐順服(3:1-2)、以善勝惡(12:21)、行善受苦(彼前3:17)、使人和睦(5:9)等命令;不肯忍耐等候主再來建立公義國度,而是現在就要靠自己實踐普世公義,甚至違法達義也在所不惜,不理保羅所說以不義顯出神的義(3:5)的荒謬,這就是他們第三個錯誤。

四,錯解神的國度

上一點結尾時提及「國度」。「黃色信仰圈」這麼熱切要建立公義社會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對「天國」或「神的國」的誤解。他們以為自五旬節之後,神的國已經來到了。神已經藉著住在信徒心裡的聖靈掌權作王了。神的心意也是要教會透過各種的參與替神在地上掌權,顯明祂的國度。他們主張教會及基督徒要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及建設公義世界。近年大批對改革社會存希望的年輕信徒被吸了進去。其實那些人(新神學派及新正統神學派)不信聖經無誤及不服聖經權威的。他們只是利用聖經來達到他們屬地的目的。有些信徒雖不是新神學派或新正統神學派,但因為接受了無千禧年/後千禧年派的末世論,或多或少亦受到其錯誤的國度觀影響。

許多信徒讀到新約提及「天國近了」或「神的國臨到你們了」,便滿心以為主降臨、受死、升天之後,就是神國度時代了。這是不準確的。若真是如此,為何主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17:20-21)。請問「黃色信仰圈」人士,你們要建立的神國是看不見的嗎? 不然,你們現在所建立的國是甚麼國?

其實聖經清楚地把神的國分為兩種形式進行。在教會時代(主升天至主再來),神的國只以屬靈的形式存在。「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17:21)。這兩個翻譯(「心裡」或「中間」)其實都帶出同一個意思。神的國現在只彰顯在信徒的心裡,或在信徒中間(教會)。在現今世代,「神的國」並沒有普世性臨到。普世公義的國度要等主再來才真正的實現。

我們再聽聽主耶穌受審時的一番話:「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什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3-36)。我們都知道主耶穌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為甚麼主一直沒有與地上敵擋神的政權對抗,甚至被殺害時也不反抗,不派臣僕與彼拉多爭戰?原因就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清楚了沒有?有一日,當主再來的時候,全地都會成為神的國。神的國是降臨下來的,不是靠我們去爭取回來的。「願你的國降臨」(6:10);「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23:42)。所謂神的國「既濟及未濟」,其實是指神的靈現在活在信主的人心裡,神的權柄彰顯在教會中間,但神普世性的國度要等主再來才真正實現。「天國近了」或「神的國臨到你們了」不是指教會已得著權柄管治全地,包括社會的事務及國家的政權,而是指天國的福音、天國的君王已經到了,人現在可以因相信耶穌基督進入將來的神國。

至於神的國第二種形式,就是當主再來的時候,當祂對所有地上的人進行審判,並把撒但捆綁一千年之後,一個有形體的公義國度就在地上出現了:「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20:2-4)

神的國度不是靠你我這些軟弱敗壞的人去建立或引進的,乃是主自己親自建立的:「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你既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神把後來必有的事給王指明。」(2:44-45)。「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1:15)。根據聖經,神的國是在神審判及刑罰世界之後才出現。這個舊世界既然注定要被神廢去,為甚麼我們還要把我們的希望放在這個將會被毀滅的地上?

「黃色信仰圈」錯解「神的國」,以為現今世代就是國度時代,不斷鼓吹信徒要竭力替神建立公義國度及對抗不義政權,並向埃及尋求幫助,企圖依靠群眾的力量(大部分是不信的世人)進行地上的抗爭,不聽從聖經的教導耐心仰望及懇切祈求主再來建立祂的國度,這就是他們第四個錯誤。

五,輕忽福音使命

「黃色信仰圈」人士常常把信徒的社會性責任視為教會的使命,並稱之為「文化使命」。普遍信徒都知道,主升天前給予門徒的使命,只有一個,就是傳揚福音(28:19-20)。主從來沒有給予門徒改革社會的使命,你在四福音中看不到主有這樣的教導。保羅書信及其他書信都沒有提及。把不是使命的事提升為使命,不知不覺就把教會的專注力從真正的使命上移走了。教會的資源、信徒的時間精力都是有限的。神要教會專心履行這唯一的使命,是出於祂的智慧,因為祂知道福音是多麼的重要。

此外,他們把改變文化的次序混淆了。文化反映人內裡的心思。心思不改變,文化如何能改變?現今絕大多數都是沒有神生命的人,就是在稱為基督徒的群體中,許多都是掛名信徒,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是少部分。那麼教會如何靠這少數的人去改變文化和世界?歷史告訴我們,只靠少數的基督徒政府去管治大部分不信的人,至終也只是一敗塗地。人不會長期順服一個以神的聖潔為標準的制度及政權。他們只會表面或虛假的順服,將來有機會必然會反抗,除非他們已經有了神的生命。那為甚麼教會不專注傳福音,為主作多些實質及有永恆效用的事,反而聚集這麼多人力物力去改變那些只有福音能改變的事呢?只有神的大能—福音—能使人心改變及順服。

初期教會三百年受到羅馬政府的大逼迫,他們完全沒有抗爭,沒有企圖改變羅馬人的文化風俗,單單以一個勇敢溫柔的心去面對苦難甚至死亡,但他們的見證卻吸引了成千上萬的人來歸信基督。今天那些主張文化使命,鼓吹基督徒要與政權抗爭的信徒,豈不知神的旨意是叫我們在一個不是絕對公平的環境中學習順服及忍耐,並彰顯出溫柔但不屈的生命見證嗎?「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4-17)。神用著那些殉道者溫柔受苦的見證,令圍觀的人,包括那些殺害他們的人,自覺羞愧、良心受責地悔改信主。有人說司提反受害的見證,也為當時在場的保羅播下了信主的種子。

今天主張用文化使命來對抗政權的信徒,單一以公義為口號,不明白神讓信徒受苦的旨意,漠視聖經中一切有關順服的教導(基督徒只在被逼作違反信仰的事上可以不順服),不理會初期教會的榜樣,沒有像主一樣顯出「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3)的溫柔見證,勉強要用屬血氣的方法抗爭,結果敵人非但沒有自覺羞愧,反而惹起更多的怒氣和衝突,這真是非常愚昧。

我們基督徒在世上有作鹽作光的責任,在我們的地位上要見證基督,但這不是教會的文化使命,教會唯一的使命是傳福音及建立門徒。現在是教會時代,教會有屬靈的權柄宣告人可以因信福音而罪得赦免,但現在不是國度時代。教會現在沒有權柄及能力改變世界的文化。現今不是信徒在地上掌權的時代,乃是屬神的子民被擄到巴比倫的特殊時期。我們現時的身份不是在國度中與主作王,而是在外邦中作神的餘民。我們好像但以理在巴比倫王及波斯王的統治下生活及服侍,但卻沒有被世界同化及在信仰上妥協。我們不是以神的主權作口號去爭取社會公義,乃是因神的主權而安心,忍耐等候直到主再來建立祂的國。

「黃色信仰圈」輕忽教會的福音使命,不專心傳揚這個唯一能使人得救、唯一使人有盼望的好消息,反而專注於改革社會的文化使命,一個本末倒置、只有短暫屬地益處,卻罔顧多人靈魂滅亡的屬世目標。這是他們第五個錯誤。

總結

本人已經引用多處聖經指出「黃色信仰圈」如何違背聖經的教導,所以不可能是出於神。若你不信聖經或不尊重聖經,你認為你的見解比聖經更可靠及正確,或批評聖經只是作參考而已,不是像我這樣死守的,那我也無話可說。你有你的思想自由,信甚麼也可以,但我不能不坦白向你指出:你極有可能是一個未重生得救的假信徒,不管你是甚麼顏色。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如此看待神的話語。若你說你並非不信聖經,只認為我斷章取義、亂解聖經,那我虛心懇請你同樣用聖經指出我們如何解錯。本人不是第一次寫這類型的文章。在我每次發表後,總有些人表示不滿及反對。然而,他們大部分的回應通常都只是「斷章取義、亂解聖經、不值一看」等片語,卻沒有解釋我如何解錯。各位讀親愛的讀者,本人花了許多小時、用心地寫了九千多字,引了四十多處經文向你指出「黃色信仰圈」的問題。若你不同意我的觀點,可否用一半的字數及引用相關的經文向我指出我的錯誤?若然發現你引用及解釋經文比我更準確,我定會虛心認錯及收回言論。

若你不能或不願如此做,但你心裡仍不忿地認定我一定是錯,我告訴你唯一的原因:我的解釋與你的顏色(政治立場)相反。你是以你的政治立場去讀經、解經,甚至是利用聖經。換句話說,你是以政治立場先行,然後才以你的信仰去配合。你不是讓聖經去模造及規範你的世界觀及價值觀,而是要以人的世界觀及政治思想去解釋聖經,並且用它去配合你的政治行動。你不是真正的順服神的話語,也不是真正的順服神的權柄。你順服的是世界的智慧、世界的標準。你追求的不是神的旨意,而是屬地的理想。你企圖用聖經的用語去包裝你的政治理念及行動,給它戴上神聖的光環,但其實這些包裝或掩飾並不能通過嚴謹的解經檢測。但你似乎毫無興趣去查知,更遑論改過,因為你忠於你的政治立場,過於忠於聖經。你忠於你的顏色,過於忠於神。

無論人如何引用聖經及按正意解釋,如何有力地指出主耶穌及使徒們在世時的榜樣,他們如何順服政權、如何面對逼迫及苦難,你仍然堅持信徒要為地上的事抗爭,不斷用仇恨及謊言作為攻擊敵人的武器,甚至犯法或用暴力也被視為公義,這就是你愛你的顏色過於愛神的鐵證。我現在以神的慈悲勸你,趕快悔改吧!因為你肆意把信仰劃分顏色,你已有意無意地在肢體之間造成磨擦及分裂,破壞了主內的和睦,影響了傳福音的同心,破壞了信徒彼此相愛、世人因此認出我們是主門徒的見證。再說,若「黃色信仰圈」真是出於神,我們也要坦然面對這些結果。但若「黃色信仰圈」不是出於神,你每一個的政治行動及每一次的公開表態(無論在通訊群組、社交媒體,甚至在教會聚會裡),都在一步一步地損害教會的能力及見證。這明顯是魔鬼利用人(包括基督徒)對政治理想的迷戀及誤解來攻擊神家的詭計。我懇請你盡快悔改吧!

現在要談到教會的牧者及神學界的人士。無庸置疑,你們要為「黃色教會圈」/「黃色信仰圈」這錯謬負上最大的責任,並且要受神最重的審判:「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3:1)。在許多單純的信往心目中,你們就他們信仰的導師、解經的權威、人生的榜樣。你們本有責任用聖經牧養神家的羊群及栽培神學院的學生。可惜你們沒有這樣做。你們利用教會的講台及神學院的平台,撇棄聖經絕對的真理,卻引用偏差的神學學說、有立場的政治思想去聳動神的兒女參與政治活動,甚至用違法的手段去對抗政府,企圖用人力建立公義國度,不是帶領信徒無論在甚麼環境中都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1:5),拯救千千萬萬靈魂失喪的可憐罪人,並且切切仰望主的再來。你們的行動及言論令到多少單純無知的信徒走迷了路,使他們失去忍耐包容及愛人如己的心,並專以地地上的事為念,不以天上永恆的事為念,你們的罪是何等的大:「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17:1-2)

因著你們的言行,製造了教會及信徒之間多少的分化及分裂,前人先賢多少年建立的神家及神學院變了政治抗爭的機構,不是裝備信徒去宣教、佈道、打屬靈的仗,而是淪為地上的政治宣傳及抗爭工具,就是因為你們沒有按聖經教導弟兄姊妹如何用屬靈的角度去分析及應對世界上的事情,而是把帶有顏色立場的政治思想當為絕對真理去教導神的兒女,造成教會內及神學院內無可避免的混亂及分化。

你們不要以為神以前曾經使用你們,現在又有這麼多的附和者而沾沾自喜。請聽神向你們各人說的一番話:「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請你們趕快悔改吧,否則你之前為主所作的一切都要被火燒去,自己只能僅僅得救(彼前4:18),這會是何等可憐的事! 我勸你們要快快返回你的專業,停止引用信仰不純正的神學家如潘霍華、巴特、馬丁路德金等,重新認真地研究聖經,並用正確的釋經法去指引神學生如何看待及回應那些社會議題。不要再做不稱職的政治評論員及社會改革家了,我相信這不是神呼召你的使命。

基督徒絕對不需要分顏色。聖經沒有把神的兒女按顏色區分。教會及神學分顏色完全是因為受了世界的影響,這是神所不喜悅的。基督徒的政治立場就是聖經一切的教導。聖經是信徒唯一的標準及權威,不需要配合任何屬世思想來協助定位:「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已經很清楚說明基督徒應該做甚麼事,不應該做甚麼事;甚麼是教會的使命,甚麼不是教會的使命;甚麼是神的旨意,甚麼不是神的旨意。聖經甚至一早指出拯救世人及改變世界的方法。聖經已經是全備了,能使我們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我們願意謙卑順服神的話語嗎?

參考文章:

基督徒與社會及政治的關係40問

從聖經看政教分離

我們是為了信仰—基督徒的福音使命與社會責任宣言

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

當今社會運動的提倡者

Gary Gilley

今天那些支持和散播社會公義議程的人,不單人數眾多,而且程度上各有不同。 在大部分的大型基督教集會中,不難找到一些無法區分聖經的福音和社會改革/公義福音的人。 儘管大多數人不希望將他們的觀點追溯到上面所概述的某些根基層面(參閱 https://seventhousandmen.blogspot.com/2020/06/blog-post_28.html ),尤其是解放神學,但其中許多觀點與它們存在不可否認的相似性。 當然,在提倡社會公義及一切相關之事的人當中,有些比較極端,有些比較溫和。 我們將從一般被歸類為福音派人士當中較極端的開始,然後看較溫和的。

肖恩·克萊本(Shane Claiborne)和他的簡單之道

可以肯定,克萊本不是一個典型的福音派人士,但卻得到一些人的關注及跟隨。他是一位傑出的演講家、行動主義者、和暢銷書作家。克萊本與加爾各答的特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合作,並在費城創立了「簡單之道」 The Simple Way)。他領導著「紅字基督徒」(Red Letter Christians)運動;這群人致力於活出一個「彷彿耶穌所說的是真的」的生活。從他參與紅字基督徒運動可以推斷出,除了耶穌的說話外(註:在某些聖經版本,耶穌的說話以紅字印刷),克萊本不太尊重聖經。

正如他在《不可抗拒的革命》(The Irresistible Revolution)這本暢銷書中所指出的那樣,他認為只要我們集中於耶穌的言行,我們就可以改革世界。克萊本認為,基督徒可以改變社會/經濟世界,並通過社會公義活動帶來神的國,從而實際上「創造出另一個世界」 。事實上,他寫道:「耶穌所說的神的國正在世界上最出乎意料的地方興起……有偉大夢想的小人物正在重新構想世界。」在此過程中,財富將被重新分配,貧困將會結束,世界和平將得以實現。克萊本將真正悔改的基督徒描述為那些「擁有以再生能源為燃料的家—— 洗衣機用固定自行車驅動,水廁用髒水沖洗。」克萊本在書中用了所有篇幅來推動社會行動,臨近結尾時他探討福音的問題:「那樣更重要:愛神或愛我們的鄰舍、餵飽肚子或拯救靈魂?兩者同樣重要。不可能把兩者分開⋯⋯整全的福音是關於愛神和愛人。」

克萊本和他所謂的「簡單之道」展示,當有人扭曲聖經中基督的教導並任意發揮時會發生什麼事情。 當然,他強調愛人並沒有錯。他的錯誤在於,他將社會福音和救贖的福音視為同等重要,並且他認為,藉著愛人,我們將迎來神的國。他想要通過人的努力來完成只有基督在祂再來時才能和將會完成的事情。

賴特(N.T. Wright)和他的好消息

儘管賴特是英國聖公會的主教,並且是「保羅新觀」的主要擁護者(「保羅新觀」損害了保羅的教導及福音),他被許多人視為一位福音派神學家。在他的《簡單的好消息》(Simply Good News)這本書中,他闡明他對聖經的福音和社會福音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的理解。

首先,賴特反復並正確地指出,福音並不是一個好建議而是一個好消息;它的信息是關於一件改變了一切的事件。但是賴特對這一事件的理解(它正確地包括了十字架和復活)與許多人的不同。他同意這個信息是真實的:即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並承擔了我們的刑罰,以致我們可以得救,進入天堂;但他認為這是一個歪曲了的信息,西方教會誤解了原來的信息。為何如此?首先,讓人們上天堂並使他們脫離地獄從來都不是神的計劃。神的計劃是關於祂的國度,天堂來到地上。福音是神改善大地,以致「世界會被醫治、改變、拯救、和更新」。而「阻礙神國的是黑暗勢力,邪惡力量本身。在十字架上,這力量已被擊敗。」賴特聲稱,基督的國度因此而得以在地上重新建立,而我們現在的任務是幫助將神的國達到它的終極榮耀。福音基本上是神的國。

他說:「好消息是,永生神確實在通過耶穌所完成的工作將祂的國度建立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並且祂在邀請各種類的人不僅分享這個國度的益處,而且一同參與工作,使它達至終極的完滿。」

他再次說:「是時候神成為君王—— 在這裡和現在」,並且,是時候我們「成為改變了的人,一起去改變世界。」

《盼望所帶來的驚喜》(Surprised by Hope)這本書也許最完全地表達了賴特的思想,他在書中繼續同一個主題,聲稱基督徒現在為解決社會和生態問題所付出的努力將延續到新的世界。賴特並沒有否認神的工作,雖然如此,他把與神一起推展神國的基督徒視為改變世界的代理人。信徒要成為神拯救世界的管家,完成在新世界中將會兌現的某種事情。具體來說,這項神國的工作是什麼樣的?基本上,就是與神一起為社會公義而努力。這包括減免貧窮國家的債務,賴特視此為我們時代最緊迫的問題。緊隨其後的是生態的責任。其次是復興審美意識和創造力。

賴特並沒有排除傳福音,但他把與神和好的聖經福音視為「片面」甚至「誤導的」。賴特的福音有兩面。第一面是屬靈的,所關心的是與主和好,這是通過信心加上洗禮來實現的。第二面是社會救贖。他視救贖為解放世界,將它從一切奴役中解放出來。他幾乎完全根據羅馬書8:18-25和啟示錄21-22來支持這觀點。把這兩面結合在一起就成為「教會的全面使命」或「整全的福音」。賴特從蘇聯共產主義和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的瓦解,看到基督徒已在實行福音第二面工作的證據;他並不理會基督徒在這兩事件當中的角色充其量都是次要的,而且它們崩潰的結果有很深的缺陷。

他似乎從未花足夠的時間去看清楚,在新約聖經中基督所給予教會的使命是什麼。在聖經中,那裡可以找到賴特所強調的,即教會要對抗社會不公、減輕國家債務、解決生態問題、以及發展藝術?作為這個世界的公民,我們應該關心許多這些事情。但是,作為基督徒,我們的使命明顯不同。正如大使命(馬太福音28:19-20)所概述的,我們的使命是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並訓練他們為榮耀神而活。在聖經中找不到賴特的兩面福音。

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

凱勒是一位著名的牧師(最近退休了)、神學家和護教家。凱勒與卡森(D. A. Carson)共同創立了福音聯盟;他出版了幾本書,大多數都具有價值和實質。他的教義立場比上述任何人都較符合聖經,但是在保守的福音派圈子裡,他是社會公義運動的主要領導人。他在紐約創辦了救贖者長老教會,這間教會的異象聲明提供一個融合了屬靈的福音和社會福音的清晰宣言:

「救贖者教會和事工的成立是要通過福音運動來幫助所有人建立一座偉大的城市,該運動會為紐約市帶來個人的歸信、社區的形成、社會公義、和文化復興,並且會通過紐約市把這些東西帶到全世界。」

在《慷慨的公義:神的恩典如何使我們變得公義》(Generous Justice, How God’s Grace Makes Us Just,校園書房譯作《慷慨的正義:如何靠恩典行出上帝的公義》)這本書中,凱勒闡明社會公義與整體教會和個別基督徒的關係。凱勒宣稱他為四類人寫這本書:那些歡喜快樂地回應「要關顧貧困者」這一呼召的年輕信徒,那些以懷疑的態度看待「要實行公義」這一主題的人,那些「擴大了他們的使命」將社會公義與傳福音包括在內的年輕福音派人士,以及那些認為「聖經專注於公義」這一觀念是荒謬的人士。凱勒認為,這四類讀者「在某種程度上未能看到耶穌的聖經福音必定強而有力地引起對世界公義的熱情」。《慷慨的公義》這本書是要糾正這四類人的觀點,並陳述作者對該主題的理解。凱勒的論點平衡並且措辭文雅,這無疑使許多讀者相信,優先關注公義、窮人、以及有需要者是神的理念,因此也應該是祂兒女的理念。

評價

但是,問題遠比以上所說的複雜。凱勒的論點較本文之前所提到的那些平衡,研究他的論點將有助於我們察驗社會公義在教會和個別基督徒生活中的地位。首先,與個別基督徒相比,地方教會在社會事務上的參與程度為何?凱勒似乎對此舉棋不定。有時他明確表示,教會應該專注於它被呼召去做並只有它才能做的事——傳福音和門徒訓練。教會本身不應直接涉及公義議題。最好成立福音機構來處理此類事務。但是在其他時候,他推動教會參與社會議程,救世者教會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使讀者感到困惑。

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果我們聽從聖經的吩咐(我們應該這樣),那麽聖經中所強調的社會公義是遍及全世界的,在所有人當中的,還是僅是在信徒當中的?凱勒承認,鑑於以色列人是神所呼召的民族,舊約中關於社會公義的律法(作者在整本書中主要用舊約去支持他的論點)聚焦於以色列社區當中的公義和關懷,而不是全世界的;然而,這本書的大部分內容都涉及整個世界上所發生的不公義事情,以及教會和基督徒應如何積極參與糾正這些問題。這和舊約嚴重脫節。如果舊約主要關心以色列人的福利,那麼新約教會和/或個別信徒有何聖經基礎可以將促進全世界的社會公義成為一個使命,與傳福音和門徒訓練同等重要?凱勒提供至少三個基礎:

所有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

神是一切的擁有者,我們的資源不屬於我們,而是屬於神和社區的。

與窮人分享是我們理解神恩典的證明。

儘管這些動機似乎很牢固,但聖經哪處地方教導信徒們要把主要時間、資源、和努力用於世界上的窮人和邊緣化群體?雖然新舊兩約的信徒都要向所有人行善,但這些努力一貫都是針對信徒社區的。凱勒承認,聖經中很少有證據表明信徒必須試圖改變社會、解決社會弊端、或組織政治運動。畢竟,通常被人引用來支持社會公義運動的標準舊約經文是針對以色列而不是世界的。而且,通常被人引用的新約經文,例如馬太福音25:31-46,即使像凱勒那樣將它從上下文中分割出來,也都是指幫助弟兄姊妹,而不是非信徒的。由於這些原因,凱勒將「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作為教導我們社會責任的最重要經文。應該提到的是,把論點建基於敘述性的故事上,而不是從直接的聖經命令和指示中汲取依據,是一種極普遍的釋經錯誤,是對聖經教導的誤解。最終,凱勒向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尋求支持。愛德華茲聲稱,根據這個故事,我們應該「走出去,尋找任何有需要幫助的人。」但是,與愛德華茲相反,撒瑪利亞人沒有做這件事。他不是在尋找一些需要幫助的人,而是剛好遇見一個受傷的人,出於同情心幫助了他。聖經並沒有指示我們到處尋找在身體和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並以此為使命。聖經確實告訴我們要往世界各地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太28:19),它確實教導我們當遇到有需要的人時要幫助他們(例如好撒瑪利亞人)。 新約的教導是,教會應非常專注於主所賦予我們的使命—— 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當然,當主將有需要的非信徒帶入我們生活中時,我們要關懷他們,但你很難在聖經中找到任何經文去支持社會公義是教會的使命。

凱勒在某些時候承認這一切,但他不能抗拒這個想法:教會和神的子民有責任去解決全世界的社會問題。當凱勒從哲學家和社會學家那兒汲取靈感時,他最多也只是處於不穩的境地。但當他毫無保留地引述解放神學之父古斯塔沃·古鐵雷斯時,他出賣了自己缺乏分辨力這個事實。

當凱勒(與卡森)確認我們不能贖回文化但可以改善文化時,他算是有較好的基礎。他教導我們怎樣做到這一點,方法是通過重新安置(移居到處境不利的社區)、重新分配(培訓地方領導)、以及種族和解(多民族和異族領導)來幫助一個鄰居實現自給自足。但埋藏在註腳中的是,凱勒承認其中一些步驟是非常複雜甚至具有破壞性。

當凱勒轉向聖經時,他的立論並沒有轉好。他認為,教會必須堅持傳福音和建立門徒而忽略社會公義這個想法是天真和錯誤的。他試圖用使徒行傳6、哥林多後書8:13-14、加拉太書2:10、提摩太前書5:1-10、以及使徒行傳4:34去提出一個合乎聖經的論點。然而,他忽視以下事實:所有這些經文都直接涉及教會應如何在教會內而不是在社會內服事;他在整本書(例如第145頁)中和許多註腳中都多次承認這一點。他的失誤在於他認為福音是兩面的。也就是說,按照凱勒的思想(他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彼得·魏格納(Peter Wagner,靈恩派神學家)的「整全福音」概念),福音不僅關乎與神和解,而且還關乎解決社會問題。他並不認為聖經的福音等同社會公義,但他認為它們兩者之間存著不對稱和不可分割的關係。凱勒認為它們以兩種方式聯繫在一起。首先,福音產生對窮人的關注,其次,公義行動為福音的傳講贏得信任。他寫道:「有人必須抵抗並改變法律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會制度」,而這人必定是教會:「你或你的教會應該開始發掘所在地區的需求。是否有弱勢兒童(受虐待和被忽視、身體或精神殘疾、輟學)需要幫助?」 我認為,這是「使命偏離」的一個很好的定義:教會把直接解決我們文化中的社會問題加入它的神聖使命(使萬民成為基督的門徒)裡。

毫無疑問:神的子民應該關注那些困擾著我們整個世界的不公義和社會問題,並且他們應該成為模範公民,幫助那些有需要的鄰舍;這不是問題所在,也不是問題。要討論的是,究竟神的計劃是否要祂的子民積極地把他們的注意力、精力、和資源,集中在世俗文化中不斷改變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那些相信這一點的人,包括本文中提到的所有那些人,都將文化使命(創世記1:26-28)添加到大使命裡,作為教會的目的。這是凱勒的論點,但他沒有按聖經論證。他隨機地剪貼聖經經文(大多不按上文下理),這可能使他看起來已證明了他的論點,但是大量的聖經教導與他的觀點背道而馳。當凱勒確認在福音機構或甚至是世俗機構中工作的個別基督徒可以花時間在社會問題上,而讓教會去做只有教會才能做的事情時,我同意凱勒這一點。然而,凱勒在整本書中的言論並不一致,並且危險地混淆了教會的信息和使命。

凱勒的言論正好代表已滲透了21世紀教會的困惑。那些支持將社會公義加入教會使命裡的論點聽起來不錯,並與文化產生共鳴,尤其是對年輕人而言,但它們與聖經的教導不符;按照聖經的教導,教會的使命較狹窄,只是宣講救贖的福音和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信徒要成為世上的鹽和光,從而影響社會。而社會公義運動雖是出於善意,卻使教會在它的使命上分心。

節譯自“Social justice: modern roots and promo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