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罪可以毀滅我們,剝奪我們的能力,使我們困惑,並使我們任由撒但擺佈,並最終咒詛那些未蒙重生的人進到永遠的地獄。人類面對的最大問題,人的生命最大的禍根,導致我們全都受咒詛的,就是罪。它彌漫到整個世界,唯有除掉它以後,樂園才能失而復得。正因如此,我們在啟示錄21:3-4和彼得後書3:13發現,上帝必須作的一件事,就是除淨全宇宙的罪,然後才談得上有復得的樂園。因為有罪,所以就有眼淚和痛苦。因為有罪,所以就有爭戰和鬥毆、焦慮和紛爭、懼怕和憂慮、疾病和死亡、饑荒和地震、以及其他展現出不和諧本質的現象。
凡是在人的範疇中間存在的關係,都受到罪的擾亂: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讀讀創世記第3章,你就會發現,咒詛臨到人,這三種關係全都受到了破壞。首先,人與上帝隔絕,因為他必經受屬靈的死亡。其次,人在某種意義上也與自然隔絕,因為他不得不汗流滿面地勞碌,與受過咒詛的大地抗爭。第三,人與人之間也有了隔閡,因為臨到亞當和夏娃的咒詛把爭鬥帶到了他們自身的婚姻當中,也帶到他們的兒女之間。
罪蹲伏等候,為要攻擊每一個降生在這世上的嬰孩。大衛說:「……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下)罪就像人的君主、靈魂的主宰一樣掌管著每一個人的心靈,決無一人可以逃脫。凡是死去的人——無論是死於心臟病、癌症、戰爭、兇殺、交通意外,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全都是罪的犧牲品,並不分年齡大小,因為羅馬書6:23說:「罪的工價就是死……」地球上的每一個人全都感染了罪的病毒;唯有一個人進入這個世界,穿行在期間,卻未受罪的玷污……那就是耶穌基督。除他以外,全人類都被擄於罪的可怕權勢之下。
罪從人出生時起就攻擊每一個人,若不除滅,必把人貶低、損害、毀滅到永遠的地獄當中。每一樁破裂的婚姻、每一個混亂的家庭、每一份破滅的友情、每一次爭吵、每一次分歧、每一種痛苦、每一滴眼淚,都可以歸結到罪的頭上。約書亞記7:13把罪稱為「當滅的物」,又比作蛇的毒氣,死亡的臭氣。凡是險惡又有權勢的事,都務要面對,務要對付……罪就是如此。
缺少信心、不義的行為、明知應當做什麼事,偏不去行,都可以確定為罪;但罪都可以用這句話來概述:罪就是不法——不回應上帝的律法,反倒僭越上帝已設好的界限。罪就像一匹馬在一片鬱鬱蔥蔥的牧場上,跨越了藩籬,掉進泥潭之中。人原本活在上帝青翠、富饒的草地範圍之內,後來發現他想跳出去,就好像翻越過上帝律法的圍牆,掉進罪的糞坑之中。上帝已經賜下律法,並寫在人的心裡(羅2:15),又啟示在聖經裡面。因為它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下),所以律法當中並無不潔淨、不公平、或邪惡的成分。心智健全的人不會違背律法,因為順服律法就是蒙福的道路。但人違背律法,是因為人想要擺脫上帝的律法而活。
罪不但是叛逆或不順服上帝的律法,而且也是玷污這一律法。它對靈魂的影響,就像傷疤長在可愛的臉龐上,也像污點留在白色的絲綢布料上,又像霧霾籠罩在蔚藍色的天空中。它使得靈魂因有罪染為紅色,因罪惡染為黑色——把靈魂玷污了。實際上,它的污穢性在舊約聖經極其繪聲繪色地描寫出來,我們永遠都難以忘記。
以賽亞書30:22——「你雕刻偶像所包的銀子和鑄造偶像所鍍的金子,你要玷污、要拋棄,好像污穢之物……」以賽亞將罪形容為「污穢之物」,在希伯來文當中指的是婦女月經期間沾血的布料。
列王記上8:38——作者把人內心的罪比作患上致命的瘟疫以後,身體上出現的炎症。
撒迦利亞書3:3——先知把罪視為大祭司約書亞身上污穢的衣服。我們在聖經上一次又一次看見,罪被視為惡毒的、污穢的、惡劣的、骯髒的東西,它可以玷污潔淨的物。
撒迦利亞書11:8——「……我的心厭煩他們……」上帝以這等程度藐視罪的污穢,甚至厭惡它向罪人造成的影響,這是令人希奇的事。
以西結書20:43——而且,以西結說,當悔改的罪人看見他的罪,就必厭惡自己。它實在污穢不堪,甚至上帝恨惡它,罪人也照樣恨惡它。
哥林多後書7:1——使徒保羅稱之為「……身體靈魂的污穢」。
利未記26:27——上帝說那些悖逆的人是行事與他反對的人。罪就是公然挑戰上帝,就是行事與他對抗或為敵。
希伯來書10:29——罪的悖逆性也可以表述為,罪人踐踏上帝的律法,就像打上帝的臉,吐唾沫在耶穌身上一樣,侮辱他,激怒他。希伯來書說,那些領受真理以後又棄絕的人,就是「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罪就是直截了當、毫無遮掩、明目張膽的悖逆。
耶利米書44:17——希伯來文描寫罪的字有一個是pesha,是指那種不分男女、每一個人內心所存的悖逆。這種悖逆有一個典型例證,就是猶太人棄絕了耶利米向他們所傳的神聖信息:「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換句話說,「我們偏偏就要隨心所慾而行」。
使徒行傳17:28——「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你是否曉得這個事實呢?你的生活和存留,都當歸功於上帝。你是否曉得,今天生存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是上帝為了神聖的意旨、神聖的終點而造的呢?上帝造你,原是為了向他發出讚美,把榮耀歸給他自己。上帝在你身上有一個意旨,超乎你所能想像的一切事物。然而,卻有人活在毫不感恩的光景當中,他們怨恨耶穌基督的面容,他們嘲笑上帝,背棄上帝。但上帝造人原是為了他的榮耀,叫人同他一起住在永恆福樂的國度當中。人非但不願意這樣,反倒傷害主動這樣安排的那一位。
馬太福音5:45——「……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若是今生有什麼喜樂可言,那是因為上帝將它賜給了你。若是人生當中有什麼陽光可言,那是因為上帝將它安置在那裡。若是有什麼雨水滋潤你的生命,那是因為上帝叫它降在你身上。你的全部本質和一切所有都是因為上帝滿有恩惠和奇妙的大愛澆灌在全人類的身上。惡事的責任並不在上帝身上——那是人的悖逆。
罪人所吃的一切食物都是上帝供應的,上帝造了一個多姿多彩、絢麗奪目的世界,並且充滿愛意和歌聲,以及其他一切事物,使得生命具備存活的價值。上帝將感官賜予你,好叫你享受他的創造。他將美好賦予萬物,叫你的眼目去欣賞。上帝賜給人理性和情感,好叫你思想、感受、工作、玩耍和休息,叫你的人生有意義。上帝賜給每一個人特殊的技巧和能力,使他可以在某些方面與眾不同。他造了愛與歡笑,使人能夠互相關愛,享受彼此的相交。上帝憑他的主權安排保守我們,免得患上一切疾病,遭遇各種死亡。雖然上帝切切實實地以憐憫環繞罪人,但罪人卻抗拒上帝的律法,明目張膽地公然悖逆上帝的律法,因此污穢自己,並以不感恩的態度行事。
撒母耳記下16:15-17:4——這種不感恩的心,押沙龍就是一個例證。父親大衛親吻擁抱他之後,他便出去,密謀叛亂,背叛自己的父親。在上帝的恩典當中放縱自己的罪人也是如此,把生命和愛所能帶給他的最好東西全都取走,隨後卻背棄上帝,投奔到仇敵撒但的隊伍當中。我們可能也會問同一個問題,就是撒母耳記下16:17的那個問題:「……這是你恩待朋友嗎?……」從本質上說,向猶大所問的也是同一個問題:「……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路22:48下)
上帝或許會問罪人說:「我賜給你生命,豈是叫你犯罪嗎?我憐憫你,豈是叫你侍奉魔鬼嗎?」罪的忘恩負義嚴重到這樣一種程度,竟然想去廢黜和毀滅他所領受一切事物的源頭。就連罪人所敗壞的事——金錢、安慰、性的歡愉,以及上帝所賜的其他一切事物——他們也用來羞辱上帝。
耶利米書13:23——「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豹子若能改變斑點,古實人若能改變皮膚,那麼你們就可以把壞事轉變為好事了。但這是辦不到的事,罪是不可救藥的疾病。人並不具備對付罪的資源。
以賽亞書1:4-6——「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換句話說,人患上了極其可怕、不可救藥、遍及全身的疾病,以人的手段不可能加以緩解。
提多書1:15——保羅說,不信的人連「天良也都污穢了」。人的內心已經朽爛,良心賜給人原是為了約束他的行為。良心若是污穢了,隨之而來的行為必然也就污穢了。
約翰·弗拉維爾(John Flavel)說:「痛悔的罪人流出的所有淚水,即或多得像創世以來降落過的雨滴總和,也不能將罪洗除!地獄當中永遠焚燒的火,也不能在熊熊燃燒的天良當中把最小的罪煉淨。」換句話說,他的意思是說,罪是無藥可救的。人沒有救治的辦法:無論是憑人的意志、改造、教育、立法、諮詢、輔導,或是自我的義,都不能救治。罪是一種根深蒂固的頑疾,唯有憑著神聖醫生的血才得救治,脫離了它,罪就不得赦免(來9:22)。
罪是什麼樣子呢?我們已經看見,它是污穢、悖逆、不感恩,是一種無藥可救的疾病。
罪與上帝的本性全然相反,它是上帝唯一恨惡的事。上帝抵擋人,不是因為人貧窮——他格外關愛貧窮人。上帝抵擋人,不是因為他無知——上帝也很愛惜無知的人。上帝抵擋人,不是因為他殘疾——他造了眼瞎、耳聾、瘸腿的人。上帝抵擋人,不是因為人患病,也不是因為人受到世界藐視。上帝單單與罪為敵。
哈巴穀書1:13——「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
耶利米書44:4——上帝藉著流淚的眾先知以破碎的心呼籲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上帝恨惡罪,是因為罪使人與上帝隔絕,破壞了上帝造人的初衷——相交。
雖然罪造成的盡都是痛苦,但令我希奇的是,人們何等忙碌於犯罪的事。雖然犯罪可能帶來暫時的快樂,但至終帶來的卻是悲慟、死亡和地獄……但人仍然樂此不疲地犯罪。
耶利米書9:5——耶利米傷心地承認說,他的百姓「勞勞碌碌地作孽」。
詩篇7:14——「試看惡人因奸惡而劬勞……」「劬勞」這個詞用來形容分娩的陣痛,是那時代的人們所知道的、最劇烈的一種疼痛。所以,意思就是說,惡人情願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經受分娩的痛苦,也要作成惡事。從歷史背景來看,這節經文很可能指的是大衛的某個仇敵,對他窮追不捨。
箴言書4:16——「這等人若不行惡,不得睡覺;不使人跌倒,睡臥不安。」惡人若未實施惡行,甚至不肯入睡。他們難以成眠,想方設法成就惡事(參 賽5:18)。
以西結書24:12——「這鍋勞碌疲乏……」
說來匪夷所思,但人是汗流浹背地下地獄……他們真的是這樣。他們辛辛苦苦地作罪人。正因如此,聖經說,當你到耶穌基督那裡的時候,就必安息。「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從哪些事當中得安息呢?有一件事就是脫離犯罪的工。
罪的邪惡實在令人深惡痛絕,數以百萬計的人因它的權勢而受咒詛,惡劣到一個地步,甚至要叫基督親自去死,才能將它從人的生命當中除去。
保羅在歌羅西書3:5勸勉我們,要「治死」身體的惡行。你可能會問:「麥牧師,如何向罪說不呢?」就是借著向上帝順服。罪必與你所知道的公義之事爭戰,然而,掌管你生命的或者是罪,或者是上帝的靈,因此就決定了你不是順服這個,就是順服那個。
無論是男是女,一個人當怎樣對待罪呢?他們到耶穌基督那裡,好叫罪得赦免。隨後,既然信了主,當我們面對試探和罪的時候,就可以站立得穩,因為深信罪已經得了赦免。我們無需陷入某種情緒化的罪責之旅。然而,我們靠著上帝的靈的大能,靠著上帝的道,前去支取為我們預備的力量。我們務要埋頭研讀真道,直至它主導我們的思想。這樣,當試探臨到的時候,我們便可以按照真道所啟示的義,而不是罪,來作出回應。
— 節錄自麥克阿瑟的《馬太福音研經指南:人類最大的問題(太5: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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