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華許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羅3:23)
福音的中心是基督之死,而基督是為罪而死。因此,如果我們不按照聖經多講罪,就不可能宣揚福音。什麼是按照聖經多講罪呢?這包括解釋「罪可怕的本質」是什麼,以及揭露「人為罪人」。儘管罪的話題在世人中間不大流行,甚至連有些福音派圏子也不喜歡談論這個話題,但任何人只要誠實思考聖經與當代文化的關係,就必然看出我們仍然需要多講罪。
我們需要清楚地講罪的問題,因為當代人是在罪裡生的,也是在罪裡長大的。(詩51:5;58:3)我們是喝罪孽如水的人,我們根本不曉得自己墮落的境況,如同魚不曉得自己活在水中。(伯15:16)因此,我們必須努力重新按照聖經來認識罪的本質和人的罪性。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正確認識上帝和認識福音。
我們是耶穌基督福音的管家,我們服侍人不是通過遮掩罪過、含糊其辭、躲躲閃閃。人只有一個問題:他們犯了罪,他們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中。(約3:36)不承認這個事實,就是拒絕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如果我們告訴別人他是罪人,這確實有點討人厭;但如果我們不告訴他這個事實,這就是最大的不道德!實際上,上帝說,如果我們不警告惡人的罪和將來的審判,上帝就要向我們討他們喪命的罪。(結33:8)宣講福音卻不談罪的問題,這就像輕輕忽忽地醫治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6:14)羅馬書是聖經當中最接近系統神學的一卷書。在羅馬書裡,使徒保羅向羅馬教會講明瞭他的神學,目的是預備他們,因為他很快要去羅馬見他們,希望他們支持他去西班牙宣教。(羅15:23-24)我們必須注意羅馬書前三章,除了簡短的介紹以外,全都在談罪的教義。在這三章,使徒保羅把他的智慧發揮到極致,在聖靈的感動下,他實現了一個偉大的目的:證明人的罪性並定了全世界的罪!
基督徒喜歡說上帝沒有讓我們去定人的罪,沒有讓我們去做叫人死的工作,而是讓我們去行義、化解冤仇、使人得生命。(這句話是依據林後3:7-9和林後5:17-18)這是非常正確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應當談論人的罪,或不應當用經文來讓人在聖靈的光照下認自己的罪。是的,「如今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但若不在基督裡,罪已經定了。(羅8:1;5:18)
聖經告訴我們,律法不是得救的途徑,而是使人知罪的工具:律法要揭露罪的邪惡本質(讓人因著誡命更知道罪是惡極了)以及人的罪性(世人都得罪了上帝)。(羅7:13;3:19)儘管我們今天很少這樣使用律法,但新約證明我們傳福音的時候仍然需要多講律法。古時候的傳道人說這是開荒犁地。(耶4:3;何10:12)他們早就知道,必須領人到上帝律法的鏡子面前,讓他們看到自己一無所有,呼求憐憫。當然,傳道人這樣做不能出於驕傲,而且不能態度粗暴。上帝沒有呼召我們成為好戰分子或粗魯的人,儘管我們存一切謙卑的心所傳的真理可能會冒犯許多人。
使徒保羅工作的最終目的不是定人的罪,他如此勞苦是希望讓罪人認識到他們道德的敗壞,由此悔改和信靠基督。在羅馬書裡,保羅首先證明全世界的人都是道德敗壞的,世人全都拒絕順服他們所曉得的真理。(羅1:18-32)然後,保羅把注意力轉向猶太人,證明儘管他們借著特殊啟示得到獨一無二的福分,卻和外邦人一樣,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羅2:1-29)最後,保羅用聖經上最直接、最嚴厲的責備結束了自己的論證。(羅3:1-18)論證的目的是什麼?保羅最後說:「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羅3:19)
和古時候的先知耶利米一樣,保羅蒙召不僅要「建立栽植」,還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耶1:10)用他自己的話說,他要「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林後10:5)在聖靈的感動下,借著聖經,保羅要終結所有人的盼望,包括異教的道德主義者、信教的猶太人以及介於二者之間的所有人。他寫信講道都是為了塞住各人的口,叫他們既不能以自己的義誇口,也不能為自己的罪開脫。他斷絕了他們一切盼望,好叫他們可以歸向基督。
使徒保羅是一個惱羞成怒、心存苦毒、揮舞著斧頭、憎恨人類的怪物嗎?絕對不是!他太愛人類了,所以他為外邦人澆奠了自己的全部生命,為他的猶太人弟兄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願意。(腓2:17;羅9:3)保羅要指出罪,正如醫生診斷病情以後要告訴病人真相。這是出於愛心的工作,是為了拯救聽福音的人。如果醫生或傳道人不講真話,那才是沒有愛,那才叫不道德。我們應該反省,我們傳福音是不是為了同樣的目的?我們的愛是否多得足以讓我們願意講真理、暴露罪、批評聽眾?我們有沒有合乎聖經的憐憫,告訴人真理,希望他們的心被他們自己的重罪壓碎,唯獨指望基督?我們願不願意寧可被人誤解被人敵視也要講真理,要讓人有機會得救?現在,福音派越來越相信心理學,覺得當代人已經背負了太多的心裡碎片和罪疚負擔,所以我們不應該再逼他們,免得把他們壓跨。這種觀點沒有意識到一點:「心理碎片」和「讓人得生命的、合乎聖經的悔改」之間有天壤之別。當代人之所以變得這麼不堪一擊,正是因為他們太沉溺於自我,悖逆上帝。
人心裡充滿內疚感是因為他確實犯了罪。他需要上帝的話來暴露他的罪,讓他悔改。必須先經歷合乎聖經的自我破碎,然後才可能得生命。
上帝對待以色列人的方式充分說明了這個真理。通過先知以賽亞,上帝描述了以色列的狀況:「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呢?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賽1:5-6)以色列人遍體鱗傷,超過人所能想像,但上帝是如何對待他們的呢?為了他們的益處,上帝指出他們是悖逆的人,命令他們悔改。上帝使用許多難聽的話斥責他們,但這些話都是必須的,目的是讓他們認識自己的罪,並轉離罪。「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賽1:4)還有,「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賽1:18-19)
診斷病情並向病人解釋病情的嚴重程度,這永遠是治病的第一步。人若不知自己得了癌症,斷不會尋求醫生幫助;人若不知房子著了火,絕不會逃離房子。同樣,人若不曉得自己是失喪的,斷不會尋求拯救;而且,人若不曉得除基督之外別無拯救,他絕不會投靠基督。我們必須告訴人他們的罪,然後他們才可能承認自己的罪;他們必須先曉得罪的可怕,然後才可能逃離罪;並且,他們必須首先相信救恩唯獨在基督裡,然後他們才會拋棄一切自義的盼望,投奔基督。
明白了這些真理,我們就曉得很多福音派所犯的錯誤是多麼荒謬——他們根本不願意提到罪。甚至有很多人故意反對和壓制這種方式,說這樣傳道是消極的、是破壞性的。但是,這是聖靈最首要的工作:「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16:8-11)
根據主耶穌基督的教導,上帝差遣聖靈進入世界,是要讓人知道何為罪、何為義、何為審判。讓罪大白天下、迫使罪人悔改,這是聖靈最主要的工作。我們本是福音的工人,難道不應當有同樣的目標嗎?我們的講道難道不應當也讓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假如我們在這樣重要的工作中不與聖靈合作,那我們怎能靠聖靈的大能傳福音?儘管聖靈不依賴人傳道的器皿,但上帝已經命令人必須借著傳道來認罪、悔改並得救。(林前1:21)然而,假如我們窩藏罪惡,假如我們不願意叫人悔改,聖靈又怎能使用我們作講道的器皿?聖經說,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話語,可是,假如上帝的工人不願意用這把寶劍讓人認罪,這豈不會破壞聖靈的工作,讓聖靈憂傷?(弗6:17)我們必須勇敢地效法聖靈對付罪人的榜樣。既然聖靈認為必須首先讓人認罪,那我們也必須這樣做。那些自以為找到了「更妙的道」的傳道人和教會,別妄想聖靈會在他們中間工作,借著他們領人歸向基督。
結束本章之前,我們必須再強調最後一點。我們必須多講罪,最大的原因是這樣可以尊崇福音。白天看不見星星,因為太陽的光線太強,壓過了星星。然而,一旦太陽西沉,天空變得漆黑一片,我們就能看見星星的亮光。耶穌基督的福音也是同理。我們必須對照自己罪惡的黑暗,才能看到福音的榮美。人越陰暗,福音越光彩。
顯然,人不可能注意基督的榮美,也不會思想自己到底價值何在,除非他們首先看到自己罪大惡極,發現自己一無所有,毫無功德可言。歷史上有數不清的基督徒見證說,他們從來沒把基督放在眼裡,直到有一天,聖靈來到他們心裡,讓他們曉得何為罪、何為義、何為審判。當他們被自己的大罪吞噬的時候,他們才發現基督好像明亮的晨星,是他們的寶貝。(彼後1:19;啟22:16)
我們常常看到真基督徒聽見關於人之敗壞的真講道之後,他們臉上洋溢著喜樂,心中渴望跟隨基督。他們這樣不是因為他們輕輕忽忽地看待罪,也不是因為他們喜歡從前犯罪的狀況。不,這是因為真理用說不出的大喜樂充滿他們,是因為人的罪雖深重,但他們看到基督的恩典大過人的罪!如果我們不願意讓人小看自己,我們就剝奪了他們作基督徒的權力,導致他們無法拓展視野去認識上帝。
(本文選自《福音的大能和信息》,楊基譯,改革宗經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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