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

上帝的義怒

保羅華許

「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詩篇7:11)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詩篇5:5)

多數福音派今天徹底忽視這些經文,認為這些經文不值一提。傳道人有多少時候是在向罪人講上帝是公義的,上帝恨惡罪人?教會講台多少時候提到「義怒」或「神恨惡罪惡」這類主題?這豈不正說明我們不再認真學習聖經?或我們認為某些經文不是上帝默示的,已經過時?或我們向「政治正確」認輸,向「文化潮流」投降?或我們認為傳講真理無法使教會增長?

上帝的義怒是合乎聖經的真理,凡是真正的傳福音,必須講上帝的義怒。因此,我們必須明白這個教義,以及相關一切真理。

我們必須時刻記著,我們不僅要明白這些真理,還要傳揚這些真理。我們學習的目的不僅是讓我們自己有平衡的神學,而且是為了讓我們去宣揚這些真理,讓上帝的百姓蒙福。學習不需要冒險,但宣講所學到的真理,這常常會帶來很大的危險。我們所學的真理,如果僅僅擺在書架上,就於我們無害,也於教會無益。

我們想要一位公義的上帝嗎?

我們必須向聽眾和我們自己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真想要一位公義的上帝嗎?」這個問題看似奇怪,好像明知故問,但實際上,這個問題可以讓我們看到人類真實的處境,以及我們真正的問題所在。

一方面,我們想要一位公義的上帝。我們簡直不敢想像整個宇宙掌握在一位不公義而又全能的神手裡,而且他有絕對的主權!這個世界的希特勒們只能在歷史舞台上橫行片刻,他們多行不義必自斃,但他們作惡所導致的結果顯然會流毒多年。那麼,假如宇宙的統治者是一位永遠不死的惡神,那人類生活會多麼悲慘?光是想想都讓人做噩夢。他不義,所以喜怒無常。他大權在手,所以非常恐怖。即使他過去一直恩待我們,我們也不知道這種狀況能持續多久。我們就好像水手航行在平靜的海上,整日驚恐地數算致命的風暴何時降臨,直到發瘋為止。這樣我們就沒有確據也沒有合理的依據來相信上帝。這個世界充滿不公義和不道德,沒有人可以審判,也沒有人敢於挑戰,這些邪惡讓生命不堪重負,假如沒有一位公義的上帝,那我們不僅今生沒有指望,來生也不能指望錯誤可以得到糾正。因此,如果可以投票的話,神經正常的人都會投票支持一位「沒有不義」的上帝。(參代下19:7)一位絕對值得相信的上帝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參申7:9;詩9:8

一位公義的上帝,這是多數人所想要的上帝。這麼多的不公義在世界上氾濫成災,卻看不到上帝干預和審判,無知的人好像野獸奔走狂突,大喊蒼天無眼。可是有見識的人靜靜縮在角落,頭埋在手裡不敢做聲,左右為難。他審視自己裡面的良心,知道如果上帝伸張正義,那眾人,包括那些要求伸張正義的人,都要下地獄。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那些要求上帝審判別人的人,必須意識到他們也在祈求上帝審判自己。儘管每個人所犯的罪各有不同,但他們都一樣得罪了上帝,同受死的咒詛,同與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永遠隔絕。任何人若以為自己與罪人中的罪魁有什麼分別,他就沒有看見自己的敗壞和自己所行的惡。

這就是人類的兩難處境,所以人要問,「我們真想要一位公義的上帝嗎?」我們真想讓上帝來鑒察我們生活的每個方面——思想、言語和行為——然後按照我們所行的,給我們應有的判決?只有那些良心被熱鐵烙慣的人和天良喪盡的文化才敢站在一位完全公義的上帝面前任由上帝裡裡外外地遍査自己,接受任何判決。

上帝是公義的,這個真理是一把雙刃劍。假如沒有一位永生的、全能的上帝統治世界,我們會鬆口氣。但是,對那些心裡還有一絲良知的人,這絕對是一個噩耗。如果上帝真是公義的,如果他用完全的愛來愛一切正直,用完全的恨來恨一切不義,那他會如何對待我們的惡呢?

上帝會發怒嗎?

當代傳道人和宣教士常對聽眾說,上帝不是一位發怒的上帝。但這話並不合乎聖經。說輕點,這句話誤導人;說重點兒,這句話是異端。它不能給人帶來任何真安慰。根據聖經,上帝就是一位發怒的上帝,而且這對我們是好事。聖經說:「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惟獨你是可畏的。你怒氣一發,誰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鴻1:2;詩7:1176:76

當這位聖潔、公義、慈愛的上帝遇到敗壞、不義、不仁的人類,必然的結果就是上帝的忿怒,詩篇作者感歎上帝的忿怒是何等大:「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詩90:11)舊約中「忿怒」一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第一個是“qetsep”,意思是忿怒。第二個是“hema”,忿怒、厭惡、甚至苦毒。第三個是“aph”,直譯為「鼻」。這表示上帝的忿怒好像發怒的動物用鼻子發洩怒氣。這幅畫面並不精緻,卻很形象。

在新約裡,「忿怒」一詞來自兩個希臘文。第一個是“orge”,是指「忿怒」。第二個詞是“thumos”,表示憤怒、激動、暴怒。在整本聖經裡,上帝的忿怒是指上帝因自己的聖潔和公義而厭惡和痛恨一切罪人和罪。

提到上帝的忿怒,我們必須明白上帝的忿怒不像人那樣,上帝的忿怒不是失控、不理智、自私的情緒,而是上帝聖潔、公義、仁愛的結果。這也是神聖統治的必要元素。因為上帝是上帝,所以上帝必須反對罪。因此,惡人厭惡上帝,而上帝拒絕與惡人相交。上帝是愛,上帝熱愛一切良善。這種對公義的熱愛表現為對一切邪惡的痛恨。愛之深,恨之切。因此,上帝的愛與上帝的忿怒並不矛盾;正好相反,上帝的愛和上帝的忿怒彼此印證。上帝是公義的,因此,上帝必須審判邪惡,譴責邪惡。如果上帝向人發怒,那是因為人先藐視上帝的主權、違抗神聖的旨意、自作自受。 

因他是聖潔、公義和仁愛的,所以上帝恨惡罪,用他忿怒反對罪,他的怒氣常常導致難以想像的可怕結果。他一發怒,山崩地裂。列國經不起他發怒,他一惱恨,無人能站立得住。(參耶10:10;鴻1:6)怕是最強壯的人,甚至天使,都在他面前溶化,好像高爐面前的蠟像一般。

今天,很多人拒絕這個教義和相關的教導,他們不相信上帝發怒,他們覺得一個仁愛憐憫的上帝不能發怒,認為上帝不能審判人、定人的罪。他們說,這種想法是原始人類的錯誤結論,因為古代人認為上帝是敵視人類的、復仇的、甚至是殘忍的;而我們是基督徒,應當拒絕這種可怕的教義,因為它不談上帝的憐憫,讓上帝顯得殘酷無情。然而,關於上帝的忿怒和審判,聖經有明確的教導,我們絕對不能視而不見。聖經裡多處提到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忿怒和上帝的仁愛、良善、憐憫一樣,是聖經的重要主題。

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但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為他聖名的緣故在他所造的人中間伸張正義追討罪。(參出34:6-7)他必因自己的美德,踐踏一切悖逆的人,用怒火燒滅他們,好像糠秕一樣。(參出15:7)連新約也說上帝是烈火,他向人降大怒,惡人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羔羊的忿怒」。(來12:29;羅3:5;啟6:16)因此,使徒保羅說,不要被人欺哄,要住在真理的光中,要曉得上帝的忿怒必臨到悖逆之子。(參弗5:6

很多人常說上帝不是忿怒的上帝。這是假話,不能給人帶來任何真安慰!一個見了邪惡無動於衷的上帝,一個看人作惡也不發怒的上帝能給我們什麼安慰?!假如上帝面對奴隸貿易、奧斯維辛集中營、以「免得麻煩」的名義屠殺幾百萬未出母腹的嬰兒這些事情而不怒火中燒,他憑什麼是善良、仁愛的?他根本就連人都不如!我們聽見這些慘劇,心裡也因倫理而感覺怒火難平。不僅如此,倘若有人面對這些慘無人道的事感覺無所謂,我們就會覺得他和始作俑者一樣畜生不如。那麼,我們竟然敢腆著臉說上帝是不會發怒的上帝?我們到底在講什麼?我們怎能說我們有權向邪惡發怒,卻剝奪上帝的這個權力?

當代傳道人用花俏的語言讓上帝迎合那些屬肉體的世人,但聖經教導我們,那位無限聖潔、公義、仁慈的上帝是一位忿怒的上帝。他絕對不會對邪惡無動於衷,他心裡的怒火是不滅的。他的怒火向罪人發作,他們每分每秒都在作惡得罪上帝。「看哪!耶和華的名從遠方來,怒氣燒起,密煙上騰。他的嘴唇滿有忿恨,他的舌頭像吞滅的火。」(賽30:27)「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賽33:14)「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掃滅的暴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耶30:23

我們必須保持清醒,不要自欺,以為上帝不滅的怒火僅僅向最可憎的大罪發作,或僅僅除滅我們當中最可恥的壞人。在上帝心裡,並沒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罪:一種讓他發怒,另一種不讓他發怒。聖經告訴我們,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參約壹3:4;撒上15:23)凡是犯罪的,都招致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忿怒常在悖逆之子身上,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弗5:6;羅6:23

我們祖先的罪,以及它所招致的上帝忿怒,清楚證明一點:不管罪的性質和形式如何,都是罪,都是上帝所憎惡的。吃一個禁果,與人類歷史上此起彼伏的慘劇和晚間新聞駭人聽聞的頭條新聞相比,看似小事一樁,但這一個悖逆的行為足以招致上帝的忿怒,全世界都受咒詛。如果這給我們什麼教訓,那就是:在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面前,一切罪都是可憎的;並且,凡是犯罪的人,都是上帝所憎恨的。(弗2:35:6;西3:6

上帝會恨人嗎?

上帝會恨嗎?上帝會恨人嗎?很多人從來沒有在教會聽過這個問題,自己也不會去想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本身已經足以引發爭議,讓那些信教的溫和人士豎起他們背上的刺。「上帝可能恨人」,這種思想直接抵觸今天福音派傳道人的大部分教導。然而,在聖經裡,上帝的恨和上帝的愛都是真實的。根據聖經,一位聖潔慈愛的上帝也會恨惡、厭惡甚至憎恨。不僅如此,上帝所恨惡的對象常常是人,墮落的人。

很多人反對「上帝仇恨罪人」的教導,他們有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為上帝是愛,因此上帝不能恨人。雖然上帝確實是愛,並且他的愛超越人的理解,但我們必須明白上帝愛人正是上帝恨人的原因。我們不應當說「上帝是愛因此他不能恨人」,而應當說「上帝是愛因此他必須恨人」。如果一個人真的熱愛生命,承認生命都是神聖的,認為一切孩子都是上帝的恩賜,那麼他就必定恨惡墮胎。一個真正熱愛孩子的人,不可能眼睜睜看著幼小無助的寶寶在子宮裡被摧殘至死而無動於衷。同樣,如果上帝熱愛一切正直良善的事,那他必定同樣痛恨一切邪惡變態的事。聖經教導我們,上帝不僅恨惡罪,而且他恨惡一切犯罪的人。教會裡充滿「上帝恨惡罪但愛罪人」這類投機取巧的庸俗言論,我們已經習以為常,但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它直接抵觸聖經,因為聖經有許多經文明說上帝恨惡罪人。詩篇作者在聖靈的感動下寫道上帝不僅痛恨罪,而且痛恨一切作惡的人。(參詩5:5

我們必須明白:罪和罪人是聯合的,不能分開。上帝不懲罰罪,但懲罰犯罪的人。被打入地獄的不是罪,而是犯罪的人。因此,詩篇作者說:「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詩5:5)還有,「耶和華在他的聖殿裡,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耶和華試驗義人。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裡恨惡,他要向惡人密佈網羅,有烈火、硫磺、熱風、作他們杯中的分。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詩11:4-7

我們必須明白,上面的經文並非斷章取義,這些經文得到許多其他經文的印證,它們都證明聖潔的上帝確實恨惡罪人。在利未記裡,上帝警告以色列人不可隨從他在他們面前所要趕出之人的風俗,然後說,「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利20:23)然後,在申命記裡,他又警告百姓,迦南人被趕出去是因為「他們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人」,並且,凡和他們一樣行「可憎」之事的,都要被趕出去。(參申18:1225:16)在詩篇裡,上帝說他恨惡那些拒絕進入應許之地的、悖逆上帝的以色列人,說「四十年之久,我厭煩那世代,說,這是心裡迷糊的百姓,竟不曉得我的作為。」(詩95:10)最後,在提多書裡,保羅說那些心口不一、輕浮膚淺地宣告信仰的人在上帝面前是「可憎的」;使徒約翰說「可憎」之人要永遠住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參多1:16;啟21:18

什麼是「上帝的恨」

聖經說上帝恨惡罪人,這是什麼意思呢?第一,韋氏詞典說,恨是對人懷有強烈的敵意,敵視某人,或強烈地反感某人:厭惡、討厭、恨惡、憎恨。儘管這些詞很難讓人接受,但聖經確實用這些詞來描述上帝與罪的關係,以及上帝和罪人的關係。第二,我們必須明白,上帝的恨,與上帝的其他屬性完美共存,並行不悖。第三,我們必須明白,上帝的恨不是否認上帝的愛。詩篇55節不是否認約翰福音316節或馬太福音544節至45節。儘管上帝的忿怒常在罪人身上,儘管上帝天天向惡人發怒,儘管上帝恨惡一切不義,但上帝的神性讓他可以愛那些他所恨惡的人,並替他們成就救恩。(參約3:36;詩7:115:5)第四,儘管上帝恒久忍耐罪人,忍住他的怒氣不向人發作,並且伸手將白白的救恩賜給他們,但時候將到,他要收回這寶貴的禮物,到時候,人再也不能與上帝和好,必自己承受與上帝為仇的後果。(參羅10:21

本文來源:《福音的大能和信息》,楊基譯,改革宗經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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