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5:17)

「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西1:9-10)

一直以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都是基督教裡一個很熱門的討論題目。許多信徒都很希望知道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有些信徒純粹是出於好奇。他們很想預先知道神如何安排他們的人生。有些信徒比較屬靈,他們之所以想知道神的旨意,是希望知道他們所選擇的確實是神的心意。他們不想偏離神為他們揀選的道路。我盼望藉著本文,與弟兄姊妹再一同思想這個重要的問題,使我們不再作糊塗人,並能「滿心知道神的旨意」。

首先,我們思想一下我們為何要明白神的旨意。

一,是神的命令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5:17)。不是「應該」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而是「要」。這是神給我們的命令,是帶著神的權柄。若你沒有盡力去明白,你就是違反神的命令。

二,生命結出果子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1:9-10)。若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會常常犯錯,我們屬靈的生命就會受到阻礙,不能結出果子:「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

三,禱告蒙神垂聽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5:14)。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因為我們不按著神的旨意求,而是妄求(4:3)。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按著神的旨意求,我們的禱告就更有效力。

四,行事蒙神喜悅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1:9-10)。若我們不認識神的旨意,不單是我們的靈命難以長進,我們也不能討神喜悅:「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13:21)

五,叫榮耀歸於神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1:10-11)。我們常常犯錯,就是因為我們不能分別是非。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分別對與錯。我們就可以靠主結出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現在我們看看甚麼是神的旨意。

一般來說,神的旨意有兩方面:神明顯的旨意及神隱藏的旨意。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29)

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是神藉著聖靈默示人寫出來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不是人的意見、主張或教導。聖經是神的話(彼後1:21),聖經就是神的旨意。所以,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首要就是要閱讀聖經、明白聖經:「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40:8)。神的律法就是神的旨意。

聖經明文記載的神的旨意

一,聖潔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這點是非常明顯,因為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聖潔是神的屬性,所以神也要求祂的兒女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2:14)。追求聖潔,就是在道德、人生觀、價值觀、信仰上與這個不信罪惡的世界分別出來。換句話說,聖經認為是罪、不義的事情都不是神的旨意,我們都不應該去做。我們要分別為聖。

有些事情,聖經直指是違背神,如說謊及姦淫,明顯是犯了神的誡命。有些事情,聖經沒有直接指出來,但卻違反了聖經的原則。舉例說,聖經沒有一句話直接說賭博是罪,但賭博確實違反了聖經中「不可貪心」的原則,所以基督徒一直以來都反對。要記著,聖潔不單要在行為及言語上,也在情感及心思上。

二,行善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2:15)。行善(Do good)的意思,不單是世人一般認為做一些慈惠的事如捐款、做義工等事情,真正的意思是指做神看為好的事,這包括所有屬靈的事奉。我們的神是良善的神,是行善的神,當然要求祂的兒女行善。我們若有行善,不信的人就會歸榮耀給神:「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5:16)

基督徒應當行善,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要注意以下這點:「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基督徒都認同行善是神的旨意,但當他們行善受苦的時候,他們就接受不來了。行善不單沒有得到好處,反而要受苦或受逼迫,世上還有公平和公義嗎?他們就認為行善受苦不會是神的旨意,甚至想到要以惡報惡。誰知聖經明明寫著行善受苦也是神的旨意。

弟兄姊妹,我們一定要明白我們身處的世界,暫時還是魔鬼作王,信主的人必然遭不信的人恨惡:「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15:19)。我們行善受苦,為義受逼迫,這些事一點不出奇,主及使徒早已告訴我們了。人也是這樣對待我們那位一生行善的主,何況是祂的僕人呢?但主堅持行完了神的旨意,成就了救贖的工作。所以無論我們遇到甚麼情況,我們也要行善,且以善勝惡,因為這也是神的旨意。

三,獻上自己

「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8:5)。我們信主,不只是從神得著救恩及其他的恩典,我們也要把自己交給主及歸給主。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我們是屬於神的了,因主用重價買贖我們歸祂。「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不但如此,我們不單在信主那一刻把自己交給主,我們也要每天把身體獻上,讓神使用,這是神對信祂的人的旨意:「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1-2)

四,喜樂、禱告、謝恩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每一個人都希望得到喜樂,都想尋求喜樂,但因著種種不如意的際遇及環境,我們常常都喜樂不來。有些靈命不深的信徒,甚至懷疑神的良善及慈愛,以為祂故意安排我們受苦,不想我們有喜樂。意想不到的,聖經明說喜樂是神的旨意,喜樂是神的命令。「要」常常喜樂。若神吩咐我們要常常喜樂,我們自然有喜樂的原因及能力。我們如何在苦難中喜樂呢?答案就是耶穌基督:「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4:4);「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主耶穌是一切喜樂的根源。

此外,神的旨意也要我們不住的禱告。為何要「不住」禱告?因為我們不住都有需要。我們固然有肉身及物質上的需要「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6:11),我們的靈性卻有更大的需要。我們每天都需要神的保守、神的帶領、神的赦免、神的加力、神的光照等等。這些恩典,往往都是透過我們的禱告而得著的。「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4:6-7)。千萬不要自作聰明,以為神既是無所不知的,所以我們無需要向祂禱告,因祂一早已經知道了。不是的。聖經清清楚楚指出,「不住的禱告」是神的旨意。神喜悅我們向祂禱告。

當然,除了在禱告中向神提出我們各方面的需要,我們也要「凡事謝恩」。這也是禱告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們應當感謝神,相信沒有信徒會反對,但最大問題是:我們怎樣能夠「凡事」謝恩?在「豐富、飽足、有餘」的景況下,我們當然能大聲讚美感謝神,但在「卑賤、飢餓、缺乏、受苦」的景況下,我們仍能向神謝恩嗎?當然能夠。問題的關鍵,就是在於我們是否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8:28)?「萬事」(包括不好的事)都是對我們有益的,那為何我們不可以「凡事」謝恩?

五,萬人得救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後1:9)。無可否認,神其中一個最大的旨意,就在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我們已蒙拯救的人,也應與主同心,盡力去拯救人的靈魂,這是主在升天前交託教會的重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28:19-20)。不單是用我們的口傳,我們的生活為人也要盡力顯明這個福音:「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甚至有時要為福音付上代價,也是甘心樂意的:「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基督徒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領人悔改歸向基督,這就是神的旨意。

以上就是聖經明文指出的神的旨意。在我繼續分析神隱藏的旨意之前,我想先為上文總結一下。許多信徒很熱切想知道神的旨意,其目的只是想預知神在他們身上的計劃,以確保他們沒有偏離神心意,避免因選錯而失去神的福氣。然而,神向我們的旨意,其實就是聖經中的真理。只要我們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是活在神的旨意裡。只要我們按照神旨意追求聖潔、行善、獻上自己、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並且竭力傳揚福音,我們就能靈性長進、更多似主、討神喜悅以及榮耀基督。

神的旨意不是一件很神秘莫測的事情。相反,神的旨意是很清楚明顯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29)

若你沒有意向去遵行聖經的教導及神的命令,沒有心志去討神喜悅及榮耀神,那你想明白神的旨意的動機顯然出了問題,難怪你許多時候都對神的心意模糊不清:「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7:17)

明白神的旨意,目的就是要按祂旨意而行來榮耀神。若你無意遵行,那麼你不斷尋求神的旨意也是白費心機,於你無益,神也不會悅納。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詩篇119:33-35


上文指出,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現在讓我們探討一下神隱藏的旨意。

神隱藏的旨意,就是神對萬物(特別是對人)所有的計劃及安排。神是預知一切,也是預定一切的。萬事都是按著神預定的旨意發生,人的一生也是如此:「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139:16);「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1:11)「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31:15)。換句話說,我們的一生,包括還未發生的將來,神一早(創世之前)已經預定及安排好了,因為神是超越時間的。

但是,神沒有將祂無所不知的屬性賜給我們。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神在自己身上的詳細計劃及安排。所以,不少信徒就想尋求神的旨意,希望在作出他們人生重大決定之前,預先知道它們是否符合神的計劃。他們不想因自己的無知,選擇了「錯誤」的道路而得罪神。

對於神隱藏的旨意,主要有兩個看法:求問與不求問。

首先,兩方面都承認中性的生活瑣事都不必求問。例如今天穿甚麼衣服、中午去哪個餐廳吃飯,買哪個牌子的用品等,這些事只需要用平常的生活智慧,按個人喜好去選擇就可以了,不必求問神。然而,要注意有些事表面上是中性,但其實裡面卻有違反聖經、神不喜悅的成分。舉例說,有些娛樂如電影、音樂、手遊等表面上是中性,但當中可能有犯罪或不良的意識。若是這樣,我們只好拒絕,因為它們已經違反了神明顯的旨意。

主張求問神隱藏旨意的人,如以上所說,他們是想預先知道他們將要選擇的是否就是神所定的計劃。這些選擇包括學校、職業、工作單位、配偶、居住地方、教會、事奉工場等等。他們會向神祈禱,求神告訴他們哪條路才是神為他們準備的。他們如何知得知神給他們的回覆呢?主要有以下幾點:

1. 神直接說話

2. 心裡的感動

3. 環境的開路

4. 別人的意見

若在求問的事情上他們得到以上一項或多項「印證」,他們便會說那事必然或很可能是神的旨意。

主張不求問的人則認為在任何事情(包括那些重大的事)上都不需要求問神。神給我們有自由選擇。神只著重我們遵行祂在聖經中列明的旨意(請參考上文),只要我們要選擇的事是合乎聖經的教導及原則,目的是叫神得榮耀,那我們就不必再求問神,可以直接選擇我們心中所喜好的。他們也向神禱告,但不是求神給他們說話或印證,而是求神賜他們屬靈智慧去分辨某些事是否符合聖經或最能榮耀神,他們就會揀選那些事。

現在讓我們思想一下主張求問神旨意的一些問題。

聖經當中的確記載有不少求問神的例子。摩西、大衛、先知、使徒等也曾求問神,而神也直接給他們回覆。然而,當整本聖經寫成之後,神已經不會直接告訴我們將要發生在我們身上或身邊的事。聖經似乎已指出,那些未來的事(隱藏的事)不是我們可以知道、亦不需我們知道:「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29:29);「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4:14)。摩西說隱祕的事(未來的事)是屬耶和華,不是屬我們的,我們不需過問。雅各也告訴當時的信徒,他們不能知道明天將會發生的事。他不是說,你們求問神,神就很樂意告訴你明天的事及指引你哪條路才是神為你預備的。不是的,明天的事,最資深最屬靈的信徒也無法知道,因為神沒有定規將祂隱藏的旨意告訴祂的兒女。

所以,求神直接告訴你該如何選擇是很危險的。聖經是全備的,聖經以外再無特殊的啟示。要求神向你說話,向你透露一些隱密的事情,這就是妄求。靈恩派信徒常常高調指出神向他們說話,向他們顯現,向他們透露將要發生的事情,我恐怕他們都是被自己或邪靈所欺騙。「耶穌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受迷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又說:時候近了,你們不要跟從他們!」(21:8)

心裡感動又如何呢?聖經的確也聖靈感動這件事。聖靈感動是神透過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在我們的心裡產生一些感受,提示信徒某些事不應該作(如說謊、妒嫉等),某些事我們應該去作(如向某人傳福音)。然而,以上這些事,聖經都有明說我們應否去作。所以,聖靈的感動,主要都是指聖靈引導我們想起神的話,繼而使我們的心產生某些感受如懊悔(林後7:10)、擔憂(4:30);喜樂(14:17)、安慰(9:31)等等。

那麼在聖經沒有提及、大致中性的事上,我們會否有聖靈的感動?可能也有,但這個我們要小心,因為所謂的「聖靈的感動」,若純粹是一種主觀的感覺,那麼這個我們也不能確定它是自己的感動還是聖靈的感動。我們不能否定人的感覺及情緒很容易受環境所影響。就是不信主的人,當觀看一齣感人的電影,心裡也有感動,有時甚至會落淚,但這肯定不是聖靈感動,因為他們還沒有重生。所以,若你心裡有感動,以為神叫你做某些事,若那件事沒有違反聖經,你當然可以去做,但最好不要說是聖靈感動或是神的旨意,因為可能不是。隨便說「聖靈感動我去作這事」,或「我這樣做是神的旨意」可能帶來不良的效果。一來可能作了假見證(將不是說成是),二來你可能妄用了聖靈之名作擋箭牌,叫別人無從質疑你的決定,你就落入不能反省及回轉的狀況裡。

我認識一位弟兄,在很短時間轉換了好幾份工作,但他每次都說是聖靈感動。「聖靈感動我辭去這份工作,轉換另一份工作。」但做了數個月,他卻說神帶領他離開。之後他與一些教會肢體不滿教會的一些教導及安排,又說神感動他們離開教會,另組聚會。但後來他又發覺帶領他們的弟兄又出現問題,結果是各散東西。不久後他說有感動去讀神學,但結果又是中途放棄。恕我直言,我認為這位弟兄實在是大大誤解了「聖靈感動」。明明是自己的選擇,偏要說是神感動,何必呢?

弟兄姊妹請記著,撇除聖經所記載的事,「人心裡的感動」與「聖靈的感動」著實不易分得清楚。兩者可能是一致的,但也有可能是不同。甚至信徒有可能以個人的感受壓抑了聖靈的感動,因為聖經說我們也能「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我這樣說,當然不是叫大家以後不必理會聖靈的感動。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應純粹以主觀的感覺作為神旨意的印證。

那麼環境的開路又如何?環境的開路比心裡的感動應該較客觀。我們承認,神會用環境去帶領屬祂的人。舉例說,有三所你心儀的大學你有興趣報讀。你最初不知道哪一所是神為你預備的。後來結果出來了,有兩所拒絕,只有一所取錄。這明顯就是神為你安排的那所大學了。然而,事情往往沒有想像中那樣簡單。其實你仍有其他選擇:你可以選擇不讀,直接投身社會工作。所以,環境的開路不錯是我們考慮一件事的重要因素,然而這也不一定要「神的旨意」。

有些信徒考慮移民,在申請中獲得批准及居留權。請問他們移民是不是「神的旨意」?不少信徒認為是,因為環境已經開路了。然而,這也不一定是「神的旨意」,因為環境一樣容許他們留下。他們不是只有一條路可走。我不是反對信徒移民,我的意思是除了「環境開路」之外,我們還要注意其他因素,我們才能作出最合適的決定。不要單拿「環境開路」就當是神旨意的印證。

為何我們要對「環境開路」小心注意呢?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充滿試探及誘惑的。那些所謂「通達的道路」,可能只是引你步入罪惡的陷阱。我們看大衛犯姦淫的事件。「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撒下11:2)。我們都知道之後發生的事了。我們看見當時環境的確有利於大衛去犯罪,神也沒有出手阻止大衛。我們可以說神安排環境去誘導大衛犯罪嗎?當然不可。我們只能說,神安排了那個環境,目的是要試驗大衛對祂的忠誠。可惜大衛就是順著那環境,一步一步走進罪惡的深淵。

另一個「環境開路不一定是神的旨意」的例子是在新約。「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16:25-26)。按正常的觀察及推論,這是否神的旨意叫他們離開監獄呢?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這明顯是個神蹟。監門及鎖鍊都開了,他們趁機逃走,也是很自然的。之前彼得也是這樣逃走的(12)。然而,他們沒有這樣做。何解?因為他們看見那個獄卒想要自殺,所以他們就留下去,並向他傳福音。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看見保羅及西拉的見證,雖然看見「環境開路」,但因為福音的緣故而甘願留下,為主作工?

所以,環境的順利或開通,不一定是神的旨意。我們需要有更多的思考才能作出決定。

別人的意見又如何?別人的意見許多時能給我們很大的指引及幫助。但我們也要小心,因為我們往往只會詢問及接納與我們類近的人的意見。若是這樣,那些意見就不太客觀了。再拿移民這個例子,若你只問那些與你有類似想法的人的意見,他們大部分都贊成你這樣做,這是否能成為你決定移民的一個「佐證」?我相信不能。羅波安雖然也有問老年人的意見,但明顯他心裡已有一個傾向,就是少年人的主意,因他本身也是少年人(聖經形容40歲也是少年人)。所以他就採納了後者的主張,結果便鑄成大錯。

屬靈長輩的意見的確很重要。他們的意見往往著重於提醒我們在揀選時要用到的聖經原則。他們信主的年日比我們長,所以他們屬靈的經驗及洞見應該比我們多一些。詢問他們的意見誠然是很有益處的。但我們也要知道,這些意見只是幫助我們明白神明顯的旨意,知道哪些事符合聖經的原則。當多於一個選擇都符合聖經的原則,最後還是你按著神給你的智慧去選擇,不是他們替你去選。他們並不知道將會發生在你身上的事。

現在讓我們去思想一下另一派的觀點:不求問。

我相信這一派的主張更符合聖經的教導。的確,神在創世之前已經預定了一切,祂一早為我們的一生定好了計劃。然而,神沒有說過祂會將這些隱秘的事告訴我們,也沒有吩付我們要為那些事求問神。若然神想我們早一點知道關係我們一生的計劃,以致我們不會選擇錯誤,為何祂不將祂無所不知的屬性賜一點給我們?為何祂不繼續賜下預言的恩賜?教會歷史告訴我們,預言恩賜已經在整本聖經寫成之後停止了,我們不會知道明天發生甚麼事:「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4:14);「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約一3:2)

但我們不需要先知道明天將要發生的事,我們才能安心,因為我們知道誰掌管明天。祂希望我們每時每刻都信靠祂的安排及供應。

 

每一天所度過的每一刻,我得著能力勝過試煉;

我倚靠天父週詳的供應,我不用再恐慌與掛念。

祂的心極仁慈無可測度,祂每天都有最好安排,

不論憂或喜祂慈愛顯明,勞苦中祂賜安泰。

 

究竟神想我們怎樣為祂生活?神造人的目的是甚麼?「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以祂為樂、直到永遠。」《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一問。

我們不需要先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一下步計劃,我們才能榮耀神,因為我們在凡事上可以榮耀神。「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受苦也可以榮耀神:「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

神永遠的旨意,就是「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為了達到祂這個旨意,為了使我們效法主的模樣,祂就賜下祂的話語,叫我們清楚知道我們該怎樣行: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我們有了聖經,並且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使榮耀歸與神。這就是神的旨意。

所以,我們不需要特別去求問神隱藏的旨意。我們只要清楚明白神明顯的旨意,並確保我們所選擇的事合乎聖經的教導及原則,又是以榮耀神為目的,我們就可以自由按我們的喜好去選擇。真的,我們可以按喜好去選擇,因為我們的喜好也是神放在我們心裡的。「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37:4) “Delight thyself also in the LORD: and he shall give thee the desires of thine heart.英文翻譯是神將那個喜好賜給你,不是將你喜好的東西賜給你。「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2:13)。換句話說,只要你真的以神為樂,真的為了榮耀神,你就可以放心按你的喜好選擇,因為你心裡的喜好,正是神放你心裡的。

有人可能會問:若我們不需確定某事是神的旨意,只需按著聖經的原則就作出選擇,我們選錯了怎麼辦?神會不喜悅嗎?其實這個想法都是庸人自擾的。人生基本上是充滿改變及轉折的,因為我們不是神,我們不是無所不能及無所不知的。我們一生都需要不斷修正我們的決定,而神也利用這些修正去模造我們,使我們成長。你看大衛的人生。不是充滿起落及波折嗎?但他也能完成神的旨意:「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13:36) 

賈艾梅(Amy Carmichael (1867 –1951)是一位愛爾蘭的姊妹,年青時蒙召作宣教士。她最初想去中國,但因健康問題去了日本。但去到日本之後又得了大病。最終她去了印度,並一生在那裡事奉,在當地建立了兒童收容院,幫助許多被遺棄的印度兒童認識真神。神沒有一早告訴賈艾梅直接去印度好了。神也是容讓她去選擇工場、去經歷波折,讓她學習信靠神及經歷祂的帶領及供應。我相信今天神也是讓我們這樣去經歷祂。

從表面來看,「不求問」的做法好像比較簡單,其實不然。「不求問」的要求比「求問」更高。撫心自問,我們真是凡事為神的榮耀而選擇嗎?真是渴望更似主嗎?你真是先求神的國及神的義嗎?真是為了興旺福音嗎?真是為了建立教會嗎?若你能真心對主說阿們,那麼你就自由地去選吧,不必再求問及找印證了,你已活在神的旨意中。

那麼我們不應該求問神的旨意嗎?我的意見可能令主張「不求問」的人覺得驚奇。我認為是可以的。當我們遇到人生重大抉擇、不知如何下決定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其然會想求問神,因我們心裡著實是有疑慮,而我們知道只有神能夠幫助我們面對:「耶和華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131:1)

我雖然不太贊同信徒為想得知神隱藏的事而求問神,但我卻欣賞信徒為那些「重大和測不透的事」謙卑求問神的態度。我的看法是,只要我們在求問神時,不是要求神直接指示或給與甚麼特別的印證,而是求神默默地引導我們走每一步,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賜我們智慧去認識真理及分別是非,以致我們能作出最符合聖經及最榮耀神的選擇,我相信這也是神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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