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努力進入神的國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11:12-13)

以上經文清楚說到,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有些信徒不明白這節聖經的意思。他們認為要努力才能進天國即是律法主義,因為律法主義的主要意思是叫人靠己力守律法而得救。他們認為現今是恩典時代,我們是因信稱義,怎麼會努力才能進天國呢?所以有些人解釋這節聖經說主耶穌這句話是指著舊約時代說的,意思是舊約時代到約翰為止,人都是要努力守律法才能得救,但約翰之後,就是恩典時代了,是因信稱義時代了,再不需要努力進天國了。這個解釋有很大的問題。第一,經文不是說律法到了約翰就廢棄了。基督在登山寶訓中明明指出他自己來也不是要廢掉律法,怎麼反倒是到了約翰律法會廢掉呢?其實經文只是說「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而已。為止的是舊約關於耶穌的預言及預表的部份,它們到了約翰引進神的兒子後便成全或過去了。第二,主耶穌也沒有說過在約翰之前的人要努力進天國,約翰之後就不需要努力了。這樣解釋的人是將自己的意思讀進經文裏。若主真的有這個意思,為何祂不藉著這個機會解說清楚?相反,路16:16明明的說「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經文用「從此」這個字,其意思豈不是非常清楚了嗎?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個解釋叫主的話與其他經文衝突起來:「有一個人問他說:『主阿,得救的人少麼?』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13:23-24);「我們進入 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14:22)。我們知道聖經絕對不會自相矛盾的。主的意思明顯是:從始至終,天國都是要努力進入的。

然而有些人或會抗議說:但現在明明是因信稱義的恩典時代,難道現在還要努力守律法才得救?我的答覆是,不是努力守律法而得救,而是努力而信以致得救。努力並不一定指行為,也可以指心志上。得救不錯是單靠信,但這個信是不易的,我們要付出努力才能信。

人要信主著實是不易的。人在決定信的一刻,他要面對心裏長年的黑暗反神權勢,若再加上外面的壓力,要很用勁的。馬太福音11:12英文聖經版本是 “The violent take it by force” (強暴的人用力去得到)。清教徒多馬窩遜(Thomas Watson)寫過一部書,書名叫 “Heaven Taken by Storm” (以暴風之力取得天國)。其實,主在撒種比喻已經給我們指出信福音之難了。人要接受福音種子,就會遇到魔鬼的蒙蔽、世界的逼迫、今生的思慮、錢財的迷惑等力量攔阻及反抗。我們要排除許多障礙,付出多大代價才能致信。一個人真正信主談何容易?許多人以為守律法很難,信神則不難,但你認為要改變一個人的行為難還是改變他的心難?人要信神,在人看是難到不可能的,但在神凡事都能。我們感謝主,因我們實在看到聖靈不斷感動人信靠他,不管他們要付出多大的代價(包括外面還境的反對及心裏罪惡勢力的捆綁)。這是神的憐憫及主權發出功效。

神一早向我們指出進天國是難的,是要努力的,目的一來是叫人在信主時要有心理準備,要計算代價。神沒有瞞騙你,先叫你輕輕率率的信,信了之後才告訴你做基督徒的代價及難處。主耶穌在地上傳道時絕對沒有叫人先信後計算代價這回事。第二,神叫人知道進天國是這麼艱難,是要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叫我們在神面前謙卑下來,懇切地向神發出呼求。得救信心是神賜的,但人要先知道自己的不能。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全守神的命令。但神給人的命令,目的不是要人全守著才有恩典,而是要看人願守的心。若人覺得信耶穌太難而不信,這人就不會得救。若有人知道信耶穌雖然艱難,自知無力達到,但仍然努力爭取天國的福份,這人有這樣的心志,就已經得救了。讓我在這裏再一次強調,我不是說人要努力行律法而得救,人的行為與得著救恩無關,但人要在心志上努力擺脫各樣困難、枷鎖、罪惡,清楚計算了跟隨主的代價之後而信,才能得救。若有人認為這實在太難,根本作不到。我的答覆是:在人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會賜恩典給那些不怕困難而行的人。若有人認為我說得太嚴,我則請你們自己去查看聖經,看看這是否也是主耶穌的教訓及榜樣。

我們看到現今的所謂傳福音,傳道的人只強調信福音的好處,信福音的「容易」,卻很少提及信福音的代價,信福音的難處。他們的理念是,先叫人信主,然後才慢慢告訴他們作基督徒的困難及代價。有時甚至在佈道聚會中,講員連叫人認罪悔改也不願,只強調神的愛及信耶穌之好處就算是講完了福音。他們願意信,就可以立即信,一切在信了之後才說。這樣做無疑能使舉手「決志」的人數倍增,因為實在沒有太大難度,但這樣做有沒有聖經根據?這是主耶穌傳道時的榜樣嗎?再者,這些「決志者」是真信主的嗎?從決志之後再有到教會聚會的人數比率看,便可以略知一二了。

想深一層,今天教會在傳福音上有這樣的意識形態,我認為其中一個因素是基督教中出現了一些過份強調神的恩典卻忽略人之責任的人。在他們看來,神的恩典與人的責任或努力是相反詞。神有恩典,就不需人的努力;人一出力,就會破壞恩典。這是完全誤解恩典的意義。人不是靠行為努力換取恩典,這是清楚的。但人需要努力神才會賜下某些恩典,這也是聖經清楚說的。「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11:12)。若果神的心意是要人不努力作工,單單享受祂的恩典,為甚麼祂要以色列人遵行律法?為何不乾脆叫他們只信律法就算,他們無須遵守律法,反正沒有人能完全守著?為何主耶穌說作祂門徒要捨己背十架,又說天國要努力進入?答案是,神的恩典是透過人的責任及人的努力顯出祂最大的榮耀來。閒懶不結果的人享受恩典,就如把珍珠丟在豬前。渴慕嚮往恩典的人,則會變賣一切去買這顆無價的珠子。後者之所以能得著神的恩典,不是他們配,更不是他們用行為換取回來(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乃是因為神喜悅將祂的恩典給予這些願意為祂付上的人。正常人都會有這個心態,何況是神?

我們不排除確實有人想靠自己行為得救,這是律法主義。也有基督徒企圖靠己力換取神的恩典,這某程度也是律法主義。但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不是取消一切人應盡的責任,或叫他們不需努力付出,而是教導他們正確的觀念,即是人不能靠盡責任得救或得恩典,因為我們所有的義只像污穢的衣服,不能換取任何恩典。但神著實喜悅這樣付上的人,甚至應許給這些的人恩典,不是因為他們的行為(我再說),而是出於神憐憫及主權。

說實在,除了那些異端外,現今基督教實在有太多藉恩典放縱自己肉體的所謂基督徒了,反之那因渴慕恩典而克己自約,努力付上的人卻是少而又少。原本糾正前者的方法應該是叫他們立即認罪悔改,放棄放縱肉體的生活,努力在靈性上操練自己。但這些方法給極端恩典主義者一句「律法主義」嚇阻了。他們批評一切出於努力的為「律法主義」,叫人對許多有益的屬靈操練望而生畏,敬而遠之。這樣的心態對現今日趨世俗化的教會及信徒帶來很壞的影響。

然而,我想在這裏對這些藉恩典放縱肉體的人說幾句話嚴肅的話(我不會理會甚麼律法主義規條主義的惡名)。你們這些愛慕世界,放縱肉體的信徒啊,你們愛世界夠了沒有?放縱肉體夠了沒有?現在已是末世了,主必快來,你們還不趕快悔改?你們以為自己已經有恩典,就不需要謹慎自守、分別為聖、努力追求?那你們就是主所說那領一千銀子的惡僕,主將來要責備你們不忠。沉睡的信徒啊,為何主日學時常缺席?聚會時常遲到及打瞌睡?你是這樣渴慕神話語及敬拜基督嗎?神為你感到難過。你信了主已經有好一段日子了,還是不冷不熱,不能被神好好使用,無力活出見證。何解?是因為神不給你恩典,還是因為你不肯努力付上?你要等神先復興你才肯動?你這種守株待兔的態度連不信的人也不接受,何況是神?神有權將祂恩典賜給任何人,這是神的主權,我們無權過問。人的責任是聽從神的命令,這是人的本分!若你沒有盡你的本分,神就要按你的虧欠責備你!信徒啊!不要再呆等恩典來了,趕快悔改及起來吧。豈不知你若決意起來,這已是恩典的開始,恩典的本身了?

最後,我想總括我所說過的。我反對律法主義,我反對人可以靠行為得救及恩典。但我們作為神所造的人,就有責任守神的命令。我們必須悔改、信主、捨己、追求、事奉等等,這是我們的本份,有沒有恩典給我們,我們都要作。我們不但要作,還要努力作、竭力作。聖經屢次要求人要努力、竭力及盡力,絕對沒有叫人呆等恩典這回事。對人來說,神的命令本是我們不能完全遵守的,因為實在太難,要求太高。但神正是喜悅那些不怕困難願意付價的人。神願拯救幫助這樣的人。我們不是靠作這些事而得救及得恩典(我們所作的都如污穢的衣服),但神喜悅我們願作的心,甚至應許將恩典給這樣行的事。這是神的心意及主權,不是我們配得及該得的。最後,聖經也教導我們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若忽略了一切都沒有價值了:「僕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17:9-10)。神喜悅的不單是殷勤及竭力的人,祂更喜悅心裏謙卑的人。人若沒有謙卑的心,以為靠自己能力可以為神作甚麼,靠己力得甚麼,這就大錯特錯了。所以我們要在真理上持平,避免走向另一個的極端。

願神在這個艱難黑暗的世代興起更多願意努力進天國,努力走天路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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