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

給孩子們傳福音

恩典社區教會

對很多信徒來說,遵行基督「使萬民作他門徒」的命令始於家中——從孩子開始。事實上,幾乎沒有什麼比基督徒父母看到自己孩子接受基督信仰更為可喜的事了。

然而,給孩子傳福音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對很多父母來說,他們得面對很多令人頭疼的實際問題:怎麼向孩子介紹福音?採取哪種策略最好?我怎麼知道我做對了?每一位父母在思考這個責任時都會受到一些誤區的攪擾,不管這些誤區是真實存在的還是想像出來的。一方面,在孩子沒有得救時卻教導孩子認為自己已經得救是很危險的;另一方面,對於那些真心願意跟隨耶穌的孩子,父母可能會不小心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

那麼,應該怎樣給孩子傳福音呢?答案並不簡單,我們先來認識和避免一些在向孩子傳福音過程中的常見誤區。

給孩子傳福音的常見誤區


過度簡化基督的福音
由於兒童的理解力不像成人那樣成熟,因此很多父母傾向於在給孩子傳福音時過度簡化福音的信息。有時這是由於他們向孩子傳福音時採用的方法過於單一或程式化,如此則簡化了福音、弱化了福音的要求、或遺漏了福音的主要內容。

像成人一樣,孩子只有清楚地明白福音才能得救。他們必須掌握一些概念,包括善與惡、犯罪與懲罰、悔改與信心、神的聖潔和祂對罪的憤怒、基督的神性和祂對罪的代贖以及基督的復活與掌權等。

當然父母需要使用孩子能明白的術語清楚地向孩子傳講信息。但是當聖經談到教導兒童屬靈真理時其重點在於不厭其煩(申6:6-7)。過於簡化比過於詳細要危險得多。

只有真理——神話語中的真理才能使人得救,但前提是福音對象必須明白真理。

強迫孩子做信仰告白
不管是以過度簡化的方式介紹福音的家長還是以詳盡的方式介紹福音的家長,大多數都會期待孩子對福音信息的某種積極回應。這種回應可能是在群體中舉手,也可能是生硬地重複「決志禱告」或是其它可算做積極回應的方式。孩子幾乎總會按家長要求的方式回應,但這並不能保證所有的行為都是真正出於在基督裡的信心。

父母不應催促孩子做「決志禱告」或是慫恿他們做出膚淺的回應,而是必須忠實、耐心且不厭其煩地向孩子教導福音,並恆切地為他們的得救禱告。同時父母應謹記,只有神才是讓人得救的那一位。父母無須給孩子壓力或迫使他們懺悔,因為當主開啓孩子的心回應福音時所作出的真實的悔改才會帶來果效。並且隨著時間推移,向孩子強調他們在孩童時期禱告是得救的憑據決不是正確的做法。

假定未得救的孩子已經得救
另一個誤區是認為只要孩子積極回應福音就已經得救了。這種情況對家長的試探在於,看到孩子對福音作出信心的宣告這一個外在表現,就認為孩子已經重生。然而,我們不能確定地說每個信心的宣告都來自神在宣告者心中所做的真實工作(太7:21-23),對孩子來說尤其如此。

孩子通常基於很多原因積極回應福音信息,這些原因很多與對罪的意識或對屬靈真理的正確理解完全無關。例如,很多孩子自稱信主是因為教會中的同伴壓力或是想取悅父母。

另外,聖經指出兒童多半不成熟(林前13:11、14:20)、單純(箴1:4)、愚昧(箴22:15)、反覆無常(賽3:4)、前後矛盾、易變(太11:16-17)、不穩定且容易被騙(弗4:14)。孩子們通常以為他們已經明白一個給定承諾的後果,但是實際上並沒有。他們的判斷是膚淺的,且對自己所作出的決定之實際意義也可能不太理解。儘管他們的本意是好的,但是他們很少有能力預想超過一天的情況,也不能理解他們的選擇將會對未來有怎樣的影響。這讓孩子們更容易自欺,也讓父母更難於辨別神在他們心中的救贖工作。

因此,孩子表達的信心只有在成長過程中經過生活環境的試驗後,父母才能確實地判斷他的屬靈方向。很多人在小時候的確真誠地委身於基督,也有很多人(也許是大多數)在成人之前都不能充分理解福音。還有些在兒時自稱信主的人長大後確離棄了神。因此父母合宜的做法是:謹慎地確認孩子的得救,不急於將任何表現視作決定性的歸主憑據。

給孩子得救的確據
在確信孩子得救後,許多父母力求在言語上向孩子表達他已得救的確據。結果教會充斥著缺乏真正愛主的青少年和成年人,這些青少年和成年人卻以小時候所做的事為根據自認是真正的基督徒。

得救的確據應是聖靈的工作,而非父母(羅8:15-16)。有太多的人對主的事完全冷漠卻自認為會進天堂,只因為他們在兒時積極回應了福音的呼召。他們認為自己已「邀請基督進入心裡」,因此產生了虛假的確據,他們被告知永遠不必檢驗自己,且不要理會任何對得救的懷疑。父母應該在知道孩子理解了福音、相信福音並顯出得救的真實確據,即委身基督、順服神的話語且關愛別人的時候,才為孩子生命的真正得救確據而讚美歡呼。

急於施行洗禮
對於很多父母來說,最後一個誤區是在孩子宣告信仰後就立即為孩子施行洗禮。雖然聖經命令所有的信徒都應受洗(太28:19;徒2:38),但是對於孩子父母最好不要急於要求施洗。如前所述,要辨別孩子是否真正得救極為困難。與其急於讓孩子在起初宣稱信主時就受洗,不如多找機會與孩子溝通,並等待更顯著的持久委身的憑據,這樣的做法更為明智。即便孩子能說出足夠的見證來表明自己理解並接受福音,也應等到他們身上顯現出不受家長控制的重生確據再受洗。

恩典社區教會通常的做法是等宣稱自己信主的孩子長到12歲。由於洗禮被視作明確或結束性的行為,因此我們主要是擔心孩子在受洗後往往認為其受洗的經歷就是得救的確據。所以如果孩子尚未重生就給他施洗(這在教會中並非罕見),那麼洗禮只會幫倒忙。因此最好等到洗禮所見證的事實能更容易辨別的時候再給孩子施洗。

向兒童傳福音的基本點
父母僅僅避開這些常見的誤區還不夠,在向孩子傳福音還必須將以下方法付諸實施:

樹立敬虔的榜樣
給孩子傳福音不但需要用口宣講福音,還應在生活上以身作則。父母在解釋神的真理時,則是孩子近距離觀察其父母是否真的相信自己所教導的內容的唯一機會。如果父母不但殷勤宣講福音還活出福音,其影響是深遠的。

由於婚姻關係正如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作為父母,他們之間的丈夫和妻子關係特別重要。實際上,除了對基督委身這一基本要求外,成功親子關係唯一且最重要的基礎是父母以基督為中心的健康婚姻生活。樹立一個長期敬虔的榜樣是必不可少的。

宣講基督全備的福音
傳道的核心就是福音,「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孩子能悔改並相信耶穌是因為宣講十字架的信息(林前1:18-25;提後3:15;雅1:18;彼前1:23-25)。沒有福音孩子就不能得救。

為此,父母應將神的律法、神恩惠的福音教導給孩子,並向孩子表明他們需要一位救主,且引導孩子到耶穌基督這唯一的救贖者那裡。教導最好從起初開始,如神、創造、罪、拯救、基督的出生、受死及復活。

父母在教導孩子時必須抵制弱化或軟化福音要求的誘惑,必須宣講全備的福音。例如,讓孩子理解信徒需要降服於基督的主權之下這一點並不難。任何年齡足夠大的孩子都能理解基本的福音信息,同樣也能借著神的恩典全然信靠他,並以最單純、最真誠的悔改來回應這福音。

傳福音的關鍵是要清楚、徹底。父母比其他任何人都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來解釋和說明福音真理、糾正孩子誤解的地方以及闡明並檢查福音信息中最難的地方。明智的父母應準確、耐心並謹慎地堅持抓住孩子生命中的每一刻進行教導(申6:6-7)。

例如,父母在履行管教及糾正孩子不順服行為的責任時(弗6:4)就是一個教導的機會。明智的父母不僅只是改正行為,還會視管教為機會,幫助孩子意識到自己的失敗及不能順服的地方,因此需要基督的赦免。這樣,父母可利用管教及糾正來讓孩子清楚看到自己是罪人,並將他們引向基督的十字架,且告訴孩子罪人可以在十字架那裡得到赦免。

父母在給孩子解釋福音並告誡他們要回應福音時,最好不要過於強調孩子外在的行為,例如要孩子做「決志禱告」。福音信息本身就能產生催促感,父母在孩子心裡強化這種催促感沒有錯,但是應著重於聖經對罪人要求的內在回應:向罪悔改並在基督裡有信心。父母每天可以一邊殷勤地教導福音並抓住機會將神的話語指示給孩子,一邊察看孩子真實悔改並相信的跡象。

理解聖經中關於得救的憑據
在一個人真正對罪悔改並相信基督的憑據這一點上,成人與兒童的情況是一樣的,都在於靈裡的變化。根據聖經,真正的信徒會跟隨基督(約10:27)、承認他們的罪(約壹1:9)、愛他們的弟兄(約壹3:14)、順服神的誡命(約壹2;3;約15;14)、順服神的旨意(太12:50)、堅守神的道(約8:31)、遵守神的道(約17:6)以及行善(弗2:10)。

父母應一邊將福音的真理教導給孩子,一邊看孩子的生命中是否結出上述果子。此外,父母應盡全力將關於基督的真理及罪人需要得救教導給孩子,但應意識到教導的關鍵在於避免孩子在沒有得救時認為自己已經得救。這種保護措施是基於對聖經中關於得救憑據的理解並將此解釋給孩子聽的。

鼓勵可能歸主的表現
由於孩子不成熟且易變的特點,有些父母可能會將孩子幼稚的信仰表達看為小事,甚至認為這些毫無意義。但其實父母應鼓勵孩子身上信心的表現,並抓住機會教導孩子更多關於基督和福音的信息。當孩子想要學習更多關於基督的信息時,父母應滿足孩子的這個願望,並當孩子出現可能歸主的表現時鼓勵孩子。

即使父母把孩子對基督的信仰認定為過早及不成熟,也絕不要嘲笑這種信仰宣告是假的,因為這有可能成長為後來的成熟信仰。父母應繼續將孩子引向基督,耐心殷勤地教導神話語的真理,並恆切地仰望能開啓人心回應福音的那一位神。

相信神的絕對主權
孩子最需要的就是重生,但重生並不是父母所能做的。父母可能會給孩子壓力使得孩子做出虛假的信心宣告,但只有讓內心重生的神能帶來真正的信心和悔改。簡言之,重生是聖靈和神的工作(約3:8)。
因此,父母的信實和努力並不能使孩子得救,得救只在乎神的主權。這樣的看見會給父母帶來安慰。另外,這個看見也能激勵父母用禱告托住他們在福音上的努力,求神在孩子心裡做他們所不能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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