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一群同盟者共同簽發一份名為《曼哈頓宣言》(Manhattan Declaration)的文件,並將之拋給大眾。該文件主要關注三個有關聖經和文化的重要議題:生命的尊嚴、婚姻的意義和宗教自由的本質。毫無疑問,這些議題必然會在美國獲得廣泛關注。
我想每個熟悉我事工的人都瞭解,我贊同此文件對捍衛胎兒,界定合乎聖經的異性婚姻關係及維持教會和國家之間恰當關係的關切。然而,當我幾周前收到這份文件並被要求署名時,我拒絕簽字。
在回答「史普羅,你為什麼不在《曼哈頓宣言》上簽字」這一問題時,我的答覆如下:《宣言》將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混在一起,也因此混淆了二者。儘管我可能會與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的主教們一道走上街頭去抵制墮胎,但我絕不會認同這些同盟者作出我們在福音上有著共同信仰與合一的理解。
《宣言》的起草者似乎料到此文件的語言本身將會引發的反對。同樣,一些簽字者也聲稱這不是一份神學文件。然而,為使此陳述更精確,他們需要重新定義「神學」一詞,澄清對「福音」聖經真意的含糊其辭(林後11:4)。文件的起草者恰克·寇爾森(Chuck Colson)、羅伯特·喬治(Robert George)和提摩太·喬治(Timothy Georege)使用的語言很微妙,類似於開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福音派與天主教合一」(英文為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簡稱為ECT,下同)使用的普世宗教的語言。《宣言》稱,「在過去兩千年裡,神的道一直被傳揚,而基督徒正是此傳統的繼承人」,並且將「東正教徒、天主教徒和福音派信徒」均稱為「基督徒」。《宣言》號召基督徒在「福音」、「救贖恩典的福音」和「我們主和救主全備的福音」裡聯合。《宣言》甚至還稱,「不論得時不得時,我們都有責任去全備地傳揚我們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
毫無疑問,聖經的真理必須得到傳揚,福音在美國也要得到合神心意的宣講。但這份文件混淆了福音,也模糊地界定到底誰才是基督徒,我怎能夠將我的名字簽於其上呢?自ECT以來,我便一再表達此觀點。儘管《宣言》的起草者們否認與ECT的任何關聯,但在我看來,二者有著切不斷的聯繫,這也是我極力抵制的。不僅如此,這份新的文件基本上假定了ECT的勝利,因為當它使用「福音」一詞時,認為這也是羅馬天主教所「傳揚」的(腓1:27)。
為戰勝對手,羅馬天主教刻意使用模稜兩可的語言的歷史已經很長了。讓我把話說清楚了:若沒有清晰地理解唯獨信心和基督之義的歸算這兩條教義,你就沒有在講論福音,也必然沒有福音裡的合一(林前1:17;林後5:21)。ECT一再宣稱其簽署者們有著合一的福音信仰,這包括羅馬天主教簽署者,他們擁護十六世紀天特會議的教規和律例,將唯獨信心視為咒詛。我相信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教會裡有真正和忠誠的基督徒,但他們是基督徒不是因著其教會持有的正式教義立場。寇爾森先生是該文件的起草者之一,至少他視《宣言》為重振美國教會的一種方式。在11月25日發表的評論中,寇爾森先生說《宣言》是「一種有關信仰基本真理的教理問答」,認為它是抵擋教會內部忽視「聖經和教義」的有效方式。然而,教會內真正的改革和復興,以及將我們的文化歸向基督,只能通過聖靈的大能,和我們對聖經福音清楚堅定的宣告,而不是將賜給我們最寶貴的真理模糊化的聯合聲明。除了已賜給我們的福音以外,再無別的福音。(加1:6-8)
《宣言》使福音派基督徒陷入困境。我認識的幾位服事主的好朋友在這份文件上簽了字。當看到他們的名字時,我的心一沉。我想我的朋友們一定是被誤導而犯了錯。在此,我想謹慎地說,我直接與他們中的一些人就其錯誤有過交談,表達了希望他們可以撤去簽名的願望。儘管如此,我目前仍與他們維持團契關係,相信他們是確信合乎聖經的福音和新教改革中所清楚表達的聖經教義的正直之人。
最後,我支持我的朋友阿里斯泰爾·貝格(Alistair Begg)、邁克爾·霍頓(Michael Horton)和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所表達的態度。他們大聲說出「不」,拒絕同流合污。對此,我表示欣賞。他們持續堅定地傳揚福音,堅信神的勸勉關乎信仰和生活的各方面,包括生命的尊嚴、婚姻的意義和宗教自由的本質。任何心靈、任何思想和任何國家要得到真正的改變,只有我們聯手宣告耶穌基督獨一和真正的福音,藉著神的主權恩典成就並唯獨為著他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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