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上帝的忿怒,我們必須明白上帝的忿怒不像人那樣,上帝的忿怒不是失控、不理智、自私的情緒,而是上帝聖潔、公義、仁愛的結果。這也是神聖統治的必要元素。因為上帝是上帝,所以上帝必須反對罪。因此,惡人厭惡上帝,而上帝拒絕與惡人相交。上帝是愛,上帝熱愛一切良善。這種對公義的熱愛表現為對一切邪惡的痛恨。愛之深,恨之切。因此,上帝的愛與上帝的忿怒並不矛盾;正好相反,上帝的愛和上帝的忿怒彼此印證。上帝是公義的,因此,上帝必須審判邪惡,譴責邪惡。如果上帝向人發怒,那是因為人先藐視上帝的主權,違抗神聖的旨意,自作自受。
因他是聖潔、公義和仁愛的,所以上帝恨惡罪,用他忿怒反對罪,他的怒氣常常導致難以想像的可怕結果。他一發怒,山崩地裂。列國經不起他發怒,他一惱恨,無人能站立得住。(耶10:10;鴻1:6)哪怕是最強壯的人,甚至天使,都在他面前熔化,好像高爐面前的蠟像一般。
今天,很多人拒絕這個教義和相關的教導,他們不相信上帝發怒,他們覺得一個仁愛憐憫的上帝不能發怒,認為上帝不能審判人、定人的罪。他們說,這種想法是原始人類的錯誤結論,因為古代人認為上帝是敵視人類的、復仇的、甚至是殘忍的;而我們是基督徒,應當拒絕這種可怕的教義,因為它不談上帝的憐憫,讓上帝顯得殘酷無情。然而,關於上帝的忿怒和審判,聖經有明確的教導,我們絕對不能視而不見。聖經裡多處提到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忿怒和上帝的仁愛、良善、憐憫一樣,是聖經的重要主題。
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但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為他聖名的緣故在他所造的人中間伸張正義追討罪。(出34:6-7)他必因自己的美德,踐踏一切悖逆的人,用怒火燒滅他們,好像糠秕一樣。(出15:7)連新約也說上帝是烈火,他向人降大怒,惡人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羔羊的忿怒」。(來12:29;羅3:5;啓6:16)「因此,使徒保羅說,不要被人欺哄,要住在真理的光中,要曉得上帝的忿怒必臨到悖逆之子。(弗5:6)
很多人常說上帝不是忿怒的上帝。這是假話,不能給人帶來任何真安慰!一個見了邪惡無動於衷的上帝,一個看人作惡也不發怒的上帝能給我們什麼安慰?!假如上帝面對奴隸貿易、奧斯維辛集中營、以「免得麻煩」的名義屠殺幾百萬未出母腹的嬰兒這些事情而不怒火中燒,他憑什麼是善良、仁愛的?他根本就連人都不如!我們聽見這些慘事,心裡也因倫理而感覺怒火難平。不僅如此,倘若有人面對這些慘無人道的事感覺無所謂,我們就會覺得他和始作俑者一樣畜生不如。那麼,我們竟然敢腆著臉說上帝是不會發怒的上帝?我們到底在講什麼?我們怎能說我們有權向邪惡發怒,卻剝奪上帝的這個權力?
當代傳道人用花俏的語言讓上帝迎合那些屬肉體的世人,但聖經教導我們,那位無限聖潔、公義、仁慈的上帝是一位忿怒的上帝。他絕對不會對邪惡無動於衷,他心裡的怒火是不滅的。他的怒火向罪人發作,他們每分每秒都在作惡得罪上帝。「看哪!耶和華的名從遠方來,怒氣燒起,密煙上騰。他的嘴唇滿有忿恨,他的舌頭像吞滅的火。」(賽30:27)「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賽33:14)「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掃滅的暴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耶30:23)
我們必須保持清醒,不要自欺,以為上帝不滅的怒火僅僅向最可憎的大罪發作,或僅僅除滅我們當中最可恥的壞人。在上帝心裡,並沒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罪:一種讓他發怒,另一種不讓他發怒。聖經告訴我們,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約壹3:4;撒上15:23)凡是犯罪的,都招致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忿怒常在悖逆之子身上,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弗5:6;羅6:23)
我們祖先的罪,以及它所招致的上帝忿怒,清楚證明一點:不管罪的性質和形式如何,都是罪,都是上帝所厭惡的。吃一個禁果,與人類歷史上此起彼伏的慘劇和晚間新聞駭人聽聞的頭條新聞相比,看似小事一樁,但這一個悖逆的行為足以招致上帝的忿怒,全世界都受咒詛。如果這給我們什麼教訓,那就是:在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面前,一切罪都是可憎的;並且,凡是犯罪的人都是上帝所恨惡的。(弗2:3,5:6;西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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