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基督徒與社會及政治的關係40問

1. 基督徒應該關懷社會嗎?

應該。我們相信每個基督徒應該在社會及生活上每個範疇「作鹽作光」(5:13-14),運用神給予我們的時間、金錢、才幹、能力,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以及改善身邊的環境,藉此吸引未信主的人歸向基督。

2. 主耶穌給教會的使命是甚麼?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28:19-20)。這是主臨升天前給門徒的大使命,叫他們傳福音及造就信徒。大使命中有沒有明示或暗示基督徒要大規模組織起來推行社會服務,建立公義社會呢?沒有。有些人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支持他們社會性的服務。可是當我們細心思想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只看到主吩咐個別信徒要關心及幫助身邊有需要的人,卻沒有看到主要求教會推行普遍性的社會服務。當然,教會是基督徒組成的,但教會在地上的身份及任務不完全等同個別的基督徒的身份及任務。基督徒是天上的國民,可是我們確實也是生活在地上。作為一個地上政府的公民,我們可以在不抵觸真理的原則下盡我們在社會的責任。然而,教會的地位卻是在天上的,她的工作範圍主要是屬靈的,她所得的權柄也是屬天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16:18-19)

主只吩咐教會去傳福音和建立信徒,因為主看傳福音及建立信徒為最重要和最寶貴的事情,主要教會專一及忠心的作好這兩件事。主在世時也有作社會性的服事,可是祂作這些事是高度選擇性的,而且從不帶有政治意圖,或想均分財富。再者祂的善行跟祂的神蹟一樣,都是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有救贖的能力。

3. 那麼教會可否作社會性的服事?

可以。但我們要強調教會及基督徒作這些事時不要輕重不分,本末倒置。有些教會本著愛心去作一些社會服務工作,但卻忽略了傳福音。他們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各式各樣組織冗雜的服務事業,其實這些服務很多都不是必須的,政府及其他社會慈善團體也是作同一類型的事,為何教會要重複他們所作的呢?若說教會不力搞這些工作,世人會批評我們。但我們要世人的認同呢,還是要神的認同呢?神沒有吩咐教會去作的,我們為要叫世人欣賞及接受我們,就花了這麼多時間及金錢去作這些沒有永遠價值的工作?我再重申,社會性的服務不是完全沒有價值,不是一點都不可以做,但這些事的價值是短暫的,是會過去的,所以教會不應專注在這些事情上;教會有更重要的任務要完成,是別的團體不會亦不能擔當的。

4. 基督徒可否參與政治?

可以。基督徒可以在合乎聖經的原則下參與某些政治性活動,例如在政府選舉時投票,或者參與競選。因為投票是公民的責任及權利,而政府也需要一些忠誠可靠的人來管理各樣的事務。聖經也有記載有信徒是當官的,而歷史上也要不少很好的基督徒政治家。但基督徒參與政治時必須加倍留心,因為成了公眾人物之後,我們的一舉一動也成為大眾的焦點。你作得好,未必每一個人都欣賞你;若作得不好,就會被千夫所指。最不好的就是基督徒政治家為了討好群眾或抵受不住他們的壓力,而失了聖經的立場及見證。

5. 教會整體可否參與政治?

不可以。教會歷史已經給我們太多痛苦的教訓了。教會要專心及忠心執行主的大使命,即是傳福音及建立信徒。政治大部份是關於屬地的事,教會根本沒有理由參與。聖經從來沒有吩咐教會參與政治。況且教會參與政治的結果往往是權力的腐敗或立場的妥協,代價實在太大。教會也不應聳動信徒為民主、自由、普選等社會或政治議題與政權抗爭,甚至鼓勵信徒「公民抗命」。

6. 甚麼是政教分離?

「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the Church and the State)是這幾百年基督教普遍持守的真理。政教分離簡單的意思,就是教會不應主動參與政治的運動,也不讓政治力量干預教會的運作。神設立政府及教會有不同的功用。政府管理地上的事務,教會管理屬靈的事務。眾所周知,天主教千多年的宗教黑暗時代就是起源於政教合一,即是教會利用政府的勢力去推行宗教的事業,政權又利用宗教的影響力去鞏固他們的管治。遺憾的是,當宗教與政權聯合的時候,他們往往就作出了許多違反聖經的惡行,甚至發起不少宗教的戰爭,如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1096年至1291)。十字軍雖然以捍衛宗教、解放聖地為口號,但實際上是以政治、社會與經濟等目的為主,伴隨著一定程度上的劫掠,參加東征的各個集團都有自己的目的。近二百年十餘次的戰爭死傷無數,帶來的傷痕及影響,有些到了今日仍存。

改教之後,宗教與政權分離就漸漸成了趨勢。那個時代雖然也有國教這回事,如馬丁路德時期的路德會、加爾文時期的長老會、亨利八世時期的聖公會,但這些教會顯然沒有左右政權的運作。互相配合及影響是有的,但教會似乎沒有企圖煽動人民與國家對抗。美國是以基督教立國,但他們建國時也是開宗明義主張「政教分離」。讓我重申,政教分離不是說政府與教會完全沒有關係。在正常的情況下,兩者應彼此尊重,在一些中性的公共事務上互相配合也沒大問題。但政府不應干涉教會的內務,教會也不應阻撓政府的運作,甚至呼籲信徒對抗或推翻政權。

7. 出埃及記記載收生婆違抗法老命令,這是否教導基督徒可以公民抗命?

不是。因為若收生婆聽從法老的命令,她們就是犯了謀殺罪。聖經教導我們要順服政權,但不能有犯罪的成分。若政府要求信徒犯罪來聽從他們,那麼我們就要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9)

8.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這是否公民抗命的榜樣?

不是。因為:一,以色列人出埃及是神的主意及祂作主導,不是以色列人自發的運動。二,以色列人是要離開埃及去神給他們的應許地,是神一早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及他的子孫的,他們不是在埃及爭取不是屬於他們的地建國。三,摩西是神所揀選的人,神賜他行神蹟的權柄為證。現在那些政治領袖沒有摩西的權柄及能力,不能代表神。四,神命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他們的人權、民主及自由,而是為了成立一個國度去敬拜事奉祂。今天的公民抗命沒有領人敬拜及事奉神的目的,純粹是為了屬地的理想,與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一事完全不同。

9. 舊約裡有沒有公民抗命的例子?

舊約裡出現過一些公民抗命的事件,但大部份都是負面的。其中一件是十二探子窺探迦南回來後,大部分人主張回埃及,不肯進入神賜給他們的應許地,甚至想把迦勒及約書亞打死。結果神大大刑罰他們,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四十歲以上的男丁不得進入迦南。第二件是可拉和他一黨的人,因為不滿摩西及亞倫的帶領,企圖逼他們下台,以色列全眾也隨夥向他們發怨言,結果神使地開口,「把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16:32),其餘的人,「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人。」(16:49)。這些事件中抗命或叛變的人都是大多數,但大多數人的意見不一定合神的心意。

10. 列王紀上下記載北國不斷的謀朝篡位是否公民抗命的例子?

不是。北國以色列共九個朝代,十九個王。可怕的是,在這二百多年間,以色列國沒有出一個好王,全都是背叛神的。人用殘暴去改朝換代,結果換來的是更差更敗壞的屬靈及道德光景,最終招來神的審判,被亞述國所滅。所以用人的方法去推翻或改變朝政未必是神的心意,情況可能更糟。

11. 先知常常斥責以色列及猶大國的君王及權貴,這是否公民抗命?

不是。先知不是一個普通公民,先知乃是神的使者,他們是代表神向君王、權貴及百姓說話。先知不是要解決政治、民生、人權的問題,他們乃是呼籲他們離開罪惡及偶像,悔改歸向神。他們說話是帶著神的權柄。除他們之外,無人有權這樣與管權者公然對抗。今天有些基督教領袖自封為先知,呼喚民眾參與社會運動,爭取權益與自由,不是為了叫人回轉歸向神,與舊約先知所作的完全不同。他們並不是耶和華所立的先知,所作的也不是神吩咐他們的。

12. 先知耶利米勸告猶大王向巴比倫王投降並臣服他,這是否賣國的行為?

不是。相反,這是真正愛國及向神忠心。真正的愛國,主要不是為了保衛疆土,也不是為本國謀求地上的繁榮安定,而是看重國民的道德及他們與神的關係。耶利米知道猶大國上上下下的人都犯罪離開神,所以神定意要滅他們的國,這事是改變不了,除非他們願意悔改。可惜的是,縱使耶利米多次流淚地勸他們,他們仍是不聽,所以神定意要刑罰他們。他們從此要作亡國奴,直至1948年才得了復國。所以神容讓自己的選民經歷多年沒有主權,流離飄蕩在地上二千多年,的確是祂的旨意及計劃,目的是要透過苦難管教自己的百姓。

13. 但以理順服巴比倫王及瑪代波斯王,替他們作工,這是否合神的心意?

是。南國猶大在主前586年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所滅,大批國民被擄到異地生活。猶太人該對巴比倫人恨之刺骨,但但以理卻能忠心服侍巴比倫王及瑪代波斯王,因為但以理及以色列人都清楚明白這是神對他們的懲罰,是神興起別國來管教祂的子民。神就要以色列甘心順服那些政權,不可造次。這件事清楚說明神對權柄的看法。一切權柄都是出於神:「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2:21)。雖然巴比倫及瑪代波斯都是不敬畏耶和華的國,但他們的權柄一樣是從神來的,他們都是神的僕人(雖然他們本身未必知道),為了成就祂的計劃,屬神的人都要順服。

14. 但以理及其三位朋友不是曾經違抗王命嗎?

是。但我們要知道他們是因何事違抗王的命令。尼布甲尼撒王要所有人跪拜他所造的金像,大利烏王下旨在他以外,不可向神向人祈求。他們就寧願被丟在火窰及獅子坑裡也不聽從,因為這樣行是違反神清楚的命令。當人的命令與神的命令有抵觸時,我們就必須採取彼得的態度:「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公民抗命只有在有違絕對真理的情況下使用。至於如何平衡權力、均分財富、民主程度等事情都不是絕對的真理,是相對性的,所以都不是採用公民抗命的理由。再者,但以理及其三位朋友也不過是自己抗命,沒有呼籲別人一起抵抗。我想他們的榜樣實在給予現今信徒一個很重要的信息。簡言之,信徒的公民抗命只是在政權逼他們犯罪的情況下消極地不合作而己,並沒有積極地聚眾敵擋或衝擊政權的意思。

15. 施洗約翰曾否進行公民抗命,或呼籲人抵抗羅馬政權?

沒有。他的使命是叫人悔改。施洗約翰曾指責希律王犯罪,希律王懷恨在心,把他收監。後來因他妻子希羅底的緣故,把他斬了。我知道有不少支持社運的人常常以約翰為他們的榜樣,鼓吹信徒效法約翰勇敢責備權貴。然而,他們卻看不到約翰雖深受平民百姓歡迎,卻從來沒組織群眾去反對希律政權。他只是在有機會與希律接觸的時候,指出他的罪(14:4),並沒有在他背後公開批評,企圖惹起眾人對他的惡感。

16. 主耶穌曾否進行或主張公民抗命?

沒有。主來是傳天國的福音。當門徒把施洗約翰被殺的消息告訴耶穌,滿心希望主可以為他平反。但結果是大出他們意料之外。「約翰的門徒來,把屍首領去埋葬了,就去告訴耶穌。耶穌聽見了,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14:12-13)。又有一次,有人把彼拉多殺害無辜的罪行告訴耶穌。他們又再一次希望主耶穌可以為公義發聲。然而,這一次主又令他們大失所望:「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13:1-3)。請問主耶穌有沒有公開譴責彼拉多?一句也沒有。主認同彼拉多殺人嗎?當然不是。彼拉多將來必然會受神公義的審判。但主在世時的焦點由始至終都在人永遠的靈魂。人以為肉身死亡是很淒涼的事,但主指出若人不悔改,他們靈魂永遠滅亡會更為可憐。主一直都是以屬靈的角度去看地上每一件事。祂沒有與無知的世人或門徒一般見識。主一直堅守「政教分離」,不去干預政權,專心一意去傳天國的福音。

有一次有人問耶穌是否需要納稅給該撒,背後的意思其實猶太人被羅馬政權徵收重稅,極其不公,以色列人是否應該公民抗命,拒絕交稅?聖經告訴我們發問的人是想試探耶穌。然而,主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2:21)。該撒是當時地上君王,屬地之物歸他管,我們不干涉及對抗。我們只管理屬靈的事,傳天國的福音。這樣試探主的人完全找不著把柄在政治上控告耶穌。

事實上,耶穌一生沒有批評或改變過當時極具爭議性的稅制,但祂卻改變了兩個稅吏的人生,使他們的生命有著天翻地覆的轉變。一個是馬太,他作了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之一。另一個是撒該,他遇見耶穌後,立即就悔改了:「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9:8-9)。主耶穌來不是要改革制度,而是改變人心。

17. 主耶穌怎樣教導門徒面對逼迫他們的人?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5:38-44)

18. 我們可以咒詛敵人嗎?

不可以。有人用舊約的咒詛詩(如詩篇3569109)來支持信徒咒詛他們視為敵人的官員。這明顯是濫用聖經。讓我簡單解釋一下咒詛詩的特質及意義:

1. 咒詛詩大部分是大衛在他作王的時間寫的,明顯是有時代性的。
2. 咒詛詩是以詩歌的體裁寫的,不是明文的命令。
3. 被咒詛的人主要是以色列人的經年宿敵(如非利士、亞述、巴比倫等)。他們是代表神的敵人。神只是透過詩人宣告神的仇敵將會有的報應。
4. 咒詛詩是詩人抒發神對祂仇敵罪惡的痛恨,並告訴祂的選民祂必審判,不是叫我們實在行出來。大衛從來沒有這樣做過。

到了新約,聖經明文的教導是這樣: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2:14)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3:9-10)

聖經會自相矛盾嗎?當然不會。我們不是舊約的以色列人,而是新約信徒,當照新約的教導而行。我們不應按著自己的喜好,一時作新約信徒,一時作舊約信徒,目的就是為自己的政治行動找點根據。

19. 主耶穌不是曾經潔淨聖殿嗎?

耶穌潔淨聖殿一事可算是最被支持社運人士濫用的例子。讓我們細心分析這段經文的意思:「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祭司長和文士聽見這話,就想法子要除滅耶穌,卻又怕他,因為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11:15-18)。首先,我們要注意潔淨聖殿的人是誰。是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聖殿是為祂而建的。難道神兒子清理自己的地方都不可以?今日誰有權柄清理不是屬於自己的地方?

第二,我們注意發生的地點。不是公會的總部、不是希律或彼拉多的官邸,而是聖殿。聖殿是屬靈的地方,是敬拜神的地方。主耶穌一向持守政教分離,祂並沒有推翻公會或政府,祂只是推翻「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而已。祂清理的只是屬靈的地方。

第三,我們注意主潔淨聖殿的方式。請問主有沒有吩咐門徒協助潔淨?沒有。耶穌只是單人行動。其實聖殿的面積不小,買賣的人又眾多,按理耶穌應該吩咐門徒一同潔淨,這樣就能事半功倍。但主沒有這樣作。一來是因為只有祂有權清理自己的地方,二來祂沒有授權門徒潔淨,目的就是不想讓門徒誤會他們曾得到主的命令可以聚眾反抗權柄。主從來沒有吩咐門徒這樣作。主只命令他們集中力量、要專心一意地傳福音。我們的責任是使神的殿“House of God(教會)稱為「萬國禱告的殿」,是屬靈方面的,不是改革社會政治。

20. 為甚麼彼得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9)

彼得說這句話的前因是彼得和眾門徒在耶路撒冷傳福音,祭司長就嚴嚴的禁止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教訓人。這是信仰的問題。傳福音是神的命令。神的命令比人的命令更高,所以彼得等人就不理會他們的警告,繼續傳揚主的復活。所以很清楚了,使徒們不是為了社會、民生、自由、政制等問題而抗命,他們只是為了信仰的原因而不順從。這是唯一基督徒可以不遵從政府命令的原因。

21. 怎樣解釋羅馬書13:1-2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現今世代有好些信徒主張羅13:1-2只要求信徒順服公義的政權,不義的政權信徒就不需要順服。坦白說,這個理論按人性說也不是全無道理,但它卻與經文所說的大有出入。他們的說法在語句上及神學上都是不可接受的。首先我們從經文語句上看。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經文是說「在上有權柄」,並沒有加「公義的」權柄。信徒可以自作主張(無論你的動機如何)在神的命令上加一些條件嗎?我們可以修改十誡,把「當孝敬父母」改為「當孝敬公義的父母」嗎?經文說「人人」(every person)當順服他。請問「人人」有例外嗎?不包括21世紀的你和我嗎?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經文不是說沒有公義的權柄不是出於神,而是說沒有任何權柄不是出於神。信徒可以私自把神的話修改嗎?有些信徒因為自己固有的政治立場,大膽公開說只有公義的權柄是出於神,不公義的權柄不是出於神。請問這說法如何與羅13:1「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相符合?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經文是否說公義掌權的都是神所命,或某些掌權的都是神所命?不是,經文明明說凡掌權(All powers)的都是神所命的。「凡」即是所有。我們基督徒可以因自己的政治立場把經文的明顯的意思曲解嗎?彼拉多、希律、尼錄這些不義之人都是神所命的嗎?按他們的理論,凡不公義都不是神所命。但聖經清楚地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4:27-28)。所以,「公義掌權是神所命的,不公義掌權的就不是神所命的」這說法,在經文的語句分析下,是完全站不住腳。

現在讓我們從神學上去看「神只是要求信徒順服公義的政權,不公義的政權信徒就不需要順服」的理論。請問甚麼是公義?公義是神的屬性,是心思及行為上的清潔、恨罪、正直、完全。那麼人呢?「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64:6);「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3:10-12);「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神一早知道我們沒有義,也不能靠我們的義得救,祂就按排了祂的兒子替我們死,叫我們靠耶穌基督「因信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3:23-26)。在新約時代,神的旨意在羅馬書及其他書卷已經說得很清楚:神不是吩咐人去立自己的義,乃是叫人因信福音稱義:「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10:3-4)。從古至今,世上絕大多數的國在神眼中都是不義的,因我們每一個都是罪人。若是如此,「神只是要求信徒順服公義的政權,不公義的政權信徒就不需要順服」的道理根本不能成立,因為沒有一個國在神看來是公義的。神不如乾脆說不要順服任何權柄好了。

22. 怎樣解釋羅馬書13:3-5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這節經文不是指政府可以完全正直公平,而是一般性地指出政府的基本功用。世上根本沒有完全公義公平的政府。這主要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人心的問題。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也有天生不信的惡心。歷世歷代以來,世上大部分的國家都是不信及反叛神的,當中都會有許多不義的事,連以色列國也不例外。有些政治解經家企圖利用一些他們認為政府不合理的事來推翻羅13:1-2,指若政府行一些他們認為不義的事,他們就不是神所立,我們就有權反抗,這是非常錯誤的。前一節經文已明明地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保羅提出「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的目的,其實只是吩咐信徒在任何政權下,遇到任何的對待,都不可行惡,因為政府的職任是刑罰違反社會法律的人。保羅沒有說遇到了不公平的對待,我們就有權反抗政府及違法達義,甚至推翻政權。不,保羅的話明顯是勸信徒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行善,不可行惡,因為「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保羅想到可能有人因為不懼怕掌權的,就放膽犯法,但他勸基督徒不可如此。我們不要藐視政府的權柄而犯法,因執法者不是空空的佩劍。保羅勸信徒在這方面應該懼怕。

「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這裡保羅說:「只要行善」。無論在甚麼政權下,在任何環境裡,我們「只要行善」!基督徒絕不可以牙還牙,以惡報惡。我們對待惡待我們的人的方法,就是繼續行善,用我們好品行去感化他們:「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3:16)。世人的方法是抗爭及反擊,神的方法是:「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3)。若有人嘲笑這做法愚蠢及軟弱,我們只能說這也是我們的主的做法。祂給我們留下榜樣,我們只是跟隨祂的腳蹤行而已。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這裡「神的用人」的意思,不是指一個完全正直公義的人,甚至也不一定是指屬主的人。這裡是泛指所有在位的人,因為他的權柄是神所賜的,所以他們就是神手中一個工具,來完成神的旨意,無論他知道不知道。

「論古列說:他是我的牧人,必成就我所喜悅的,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發命立穩聖殿的根基。」(44:28)。請問波斯王古列是敬奉真神,道德高超的王嗎?豈不也是膜拜假神的專制君王?但他一樣是神的牧人,就要因為神要用他去成就祂的旨意。請問保羅寫信那個時代的羅馬官員對基督徒仁義公平嗎?但保羅一樣稱他們是「神的用人」。現今有些政治解經家輕率指出掌權者某些他們認為是不義的政策,就說他們不是「神的用人」,結論就是我們可以不順服他們,甚至可以抗命了,這樣草率的解釋是不明白聖經用詞的結果。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這是保羅教導順服道理的一個小結論了。「所以」,保羅說,你們「必須」順服,不是「應該」順服。這是一個命令,不是一個建議,這還不夠清楚嗎?

「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就是有人真的不怕刑罰,也不應該犯法,因為我們的良心要往得住神:「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彼前2:19)

23. 新約還有其他經文吩咐信徒要順服政權嗎?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3:1-2)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

24. 順服政權的命令是二千年前使徒給當時門徒的,現今時代背景都不同了,我們還需要遵守嗎?

需要。按此理論,整本新約聖經都是在二千年前寫成的,難道裡面所有的真理都與我們今天信徒無關?所有命令我們都不需要遵守?其實主給門徒的大使命中已經找到答案:「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28:20)。基督徒要一代接一代把神的吩咐傳下去及教訓人遵守。舊約關於生活及獻祭的律例典章我們新約信徒的確不需要守,因為它們是給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與我們現代的外邦信徒無關,況且耶穌基督已經完全了律法。但聖經中關乎道德的原則,我們卻要一直遵守,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作假見證等等,因為這些道德律都表明了神不變的屬性。新約的命令也是一樣。有些明顯是當時當地的風俗,如彼此親嘴及洗腳,這些事我們不需要去行。但涉及道德性的命令,我們卻要遵守,尤其是那些聖經有指出背後因素的命令。神吩咐信徒順服政權,並且指出我們遵守的原因:「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除非世上有權柄不是出於神,那我們或者可以不順服。但聖經明明說沒有這回事,所以我們沒有任何藉口不遵守。

25. 若我真心覺得政府不公義,是我有問題嗎?

其實我們是先要搞清楚聖經對公義的定義。現今一般人談及人權、自由及民主都不是聖經所說的公義,也不是絕對真理,因每個地方的歷史、文化、宗教背景都不同,以致不同地方的人對那些事情會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標準。聖經所說的公義,主要是在道德方面,並且神要求每一個人都遵守,否則就是犯罪。公義就是個人內心及行為上的清潔。現今大部分人批評政府不公義都不是聖經所指的罪,而是關乎某項公共政策的好壞而已。我們對這些政策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及評論,但我們不應隨便說政府不公義。

26. 若政府的政策不容許我們有更多民主自由,甚至削弱我們自由,這是否不公義?

不是。這不是我們談論的「聖經公義」,而是「社會公義」。民主及自由不是絕對真理,聖經沒有應許過我們一定有民主及自由,包括宗教自由。耶穌的時代至一千多年後都沒有真正的民主體制,聖經從沒有要求信徒務要爭取那些權利,卻一直強調我們要傳福音。我們不反對民主,但各人對民主及自由的標準及觀點都不同,各地發展民主的速度也不一樣。沒有民主自由不是代表人民必然生活敗壞及艱苦;絕對民主自由也不能保證人不會放縱私慾而更加遠離神。所以神沒有不把民主自由等同聖經的公義。基督徒也不應隨便說政府不給更多民主自由就是不公義。在許多民主國家,它們有吸毒、墮胎、同性戀、安樂死的自由,但這些都是神所憎惡的。

27. 若政府沒有充分照顧每一階層人士的需要,甚至忽略弱勢社群人士,這是否不公義?

不是。這也不算是「聖經公義」的問題,而是資源分配的問題。世上沒有一個國家沒有貧窮問題。主也對門徒說「常有窮人與你們同在」(26:11)。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在有限的資源下,政府沒有可能完全滿足每一階層的市民需要。獲派較少資源的類別往往就會大力批評政府漠視他們的需要。然而,這並不涉及聖經所說的公義。事實上,今天的社會福利及保障都比上一兩個世代好得多了。現在的問題不是政府所給的福利比以前少,而是現代人的心越來越不滿足,並且越來越多怨氣。然而基督徒卻不應這樣。保羅教導信徒「凡事謝恩」、「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及「無論甚麼境況都可以知足」。我們基督徒應該要有一個感恩的心。

28. 當政府政策有失誤時,我們可以怎樣做?

我們可以溫和及合法地表達及反映意見,之後就要學習順服。

29. 當我們表達了意見之後,政府沒有作出改變及讓步,我們可以反抗政府嗎?

不可以,因順服政府是神的命令。違反了神的命令就是犯罪。再者,每一個政策都是有利弊,也不能滿足所有人,總會有人同意及有人反對。若要讓步到每一個市民都同意才施行幾乎是不可能。所以我們表達了意見之後,應該讓政府及議員去解決問題,並將結果交託主。無論如何我們不應該反抗政府。

30. 反抗政府有何不可?

第一,反抗政府是違反了聖經有關順服權柄的命令。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因為真正屬神的人不會隨便藐視神的命令。第二,任何政府政策往往都有支持者及反對者。反對的人為了逼使政府讓步,往往會發起群眾力量去抗爭。但支持政府的人也會這樣做。結果就是社會的爭拗及撕裂就會越來越嚴重。聖經明明吩咐基督徒要作和平之子,我們要追求和睦及勸人和好。這種敵對鬥爭的氣氛對傳福音並沒甚麼好處。所以基督徒在表達了意見後,就該讓政府及議員去處理,並且安然順服,不應再做甚麼事加劇雙方敵對及仇視的情緒。

31. 若政府某些政策真的違反了聖經公義,我們還要順服嗎?

在那些違反了聖經公義的事上不需要順服,因為順服神的命令是在順服政權之上。正如耶穌說最大的誡命是愛神及愛人,兩者都是絕對真理,但當人需要在愛人及愛神兩者之間選其一時,我們必須要愛神優先:「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10:37)。所以,當我們面對順服神或順服人兩者只能選其一時,我們必須像彼得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9)

32. 承上題,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反抗政權嗎?

不可以,不順服不一要反抗。不順服是消極的做法(聖經的方法),反抗是積極的做法(世人的方法)。舉例說,若政權要求信徒犯罪,我們就要為神的緣故不遵從,甚至寧死不屈。但我們並不需要聚眾反抗,只需要消極地「個人違命」。這正正是舊約但以理及新約使徒們的榜樣。但以理不理會波斯王的禁令,仍舊每天三次向耶和華禱告。他的三位朋友也是不肯向王的金像下拜,因為這是違背神的律法。但他們都只是消極地不遵行,並沒公開或聚眾反抗王的惡法,也沒有斥責王的不義。教會初期,猶太公會禁止使徒們傳福音,但傳福音是主的命令,所以他們就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他們沒有譴責公會,也沒有搞抗爭,他們只是消極地不聽從而已。今天的基督徒應以效法這些聖經的榜樣,不要盲目跟隨世人反抗政府。

33. 舊約記載有先知斥責及反對君王,我們可以這麼做嗎?

不可以。第一,當時只有神呼召的先知有權這樣做。先知是代表神警告背道的君王及以色列人。聖經沒有記載平民百姓可以公開斥責及反抗君王。第二,舊約的列王時代是政治及信仰聯合的。君王有責任帶領人民遵行律法及歸向真神。當君王偏離此職責時,先知就有權斥責他,並勸他悔改。但現在已經不是舊約列王時代了。那個信仰與政治合一的體制已經過去,舊約先知斥責君王的角色也不復存在。教會初期雖也有先知,但他們的職能純粹是屬靈的,只負責接收及發表有關主耶穌及福音的啟示,完全沒有觸及政治,也沒有斥責或反對當時的君王,這是非常明顯的。遺憾地,我看到不少神學界人士(包括舊約教授)引用舊約先知不畏強權斥責君王的例子,來引伸今天的信徒及教會也應當公開斥責及反抗他們認為不公義的政府,這是嚴重的錯解及誤用聖經。按照聖經漸進的啟示,舊約先知的職能明顯地已經過去了。基督徒不應自命舊約先知去斥責及反抗政權。

34. 若政府收緊了宗教自由,甚至是逼迫教會,我們可以反抗政府嗎?

不可以。聖經沒有應許過信徒一定會有宗教自由。事實上,主後三百多年信徒一直沒有所謂的宗教自由,而且受到嚴重的逼迫。然而,初期教會信徒從來沒有因為沒有「宗教自由」而與羅馬當局對抗,他們只是緊記保羅的教導:「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緊握主同在的應許:「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19-20),並經歷了希伯來書作者所說的:「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 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11:36-38),就為教會歷史寫下可歌可泣,榮耀無比的一頁。現今世代的信徒,因為害怕失去所謂的宗教自由,用盡各式各樣的方法(包括違法)與政府對立,以為這必定是神的心意,其實他們並不曉得初期教會歷史的偉大見證及果效。我們不反對宗教自由,但我們也不需要為宗教自由與政府抗爭,因為我們在得時不得時也可以傳福音。保羅坐牢也可以傳福音,叫人全家得救(16:32-33)。教會越受逼迫就越發興旺。這是教會歷史告訴我們的事實。

35. 為甚麼神要信徒順服政府?

一,我們順服政權就是順服神,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13:1)

二,神要我們在不完全的政治制度之下學習忍耐:「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2:17-20)。行善受苦明明是不公義,但神沒有叫你去反抗,反而叫你去忍耐,並說這是神可喜愛的。神的心意還不夠明顯?

三,因為神明白到若大部分人不肯順服政權,世界就會大亂,人民難以安居樂業。其實,政府提出任何的方案都不會完美,總有好處及壞處,亦不可能滿足所有人。在民主的國家,一般的做法就是讓人民自由表達意見,然後交由政府及他們選出來的議員決定,少數服從多數。但若人不肯順服政權,不夠票數或較弱勢的一方就會用各種方法與政府抗爭,有時甚至用激進及違法的方法與執法人員對抗,然後不斷將行動升級,直到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當政權及執法人員的權力不斷被打擊,最嚴重的後果可能引致無政府狀態,令社會大亂。神就是知道人性的敗壞,所以就吩咐信徒要順服政權。難道神不知道沒有政權是完全公義的嗎?但祂也知道人對抗政權帶出的禍害遠比人順服政權為多。所以神就給我們這個命令,因神比我們更有智慧,更認識我們的人性。

四,除了與政府衝突,主張抗爭的人不能避免地會與不同意他們的人對立,甚至彼此仇視。這種對敵的意識先是由反抗者不斷批評政府不公義而起。其實如之前提及過,大家爭議的內容往往是政策好壞的問題,不是聖經公義的問題。反對政府的人以「爭取公義」為由去對抗「不義政權」,變相標籤了支持政府施政的人為不公義。他們無視有許多人並不認為那些政策有問題,除了大家的政治立場不同。然而,那些支持政府的人就被視為助紂為虐的幫兇。被標籤的人也為此感到不忿,彼此仇視就由此開始。今天許多信徒不聽神的吩咐,不肯順服政權,不願作和平之子,不竭力使人和睦,卻以自己的政治立場行先,不公平地批評政府不公義,無視許多主內弟兄姊妹持與他們相反的觀點,有人甚至用仇恨言語去攻擊肢體,造成教會許多分裂及肢體間的磨擦。更嚴重的是,主張抗爭的信徒向不信的世人發放了一個極其混亂的信息,就是神的真理好像是模稜兩可及雙重標準似的。為甚麼一方的基督徒說政府不義,另一方基督徒又說不是?為何會有兩個截然不同的看法?不信的人就對我們的信仰產生極大的猜疑。當然不是聖經有雙重標準,而是有人把不是絕對的真理絕對化。基督徒斷不可把政府的決策,用西方民主的思想去判別為公義或不公義。任何社會及政治的方案都有優點及缺點,有好處也有壞處。你不能只看缺點就批評政府不義,這樣有意無意標籤了支持政府的人,造成了敵我矛盾的思想,基督徒這樣做實在是非常愚昧。

五,神不要我們專注地上政治的事,卻要我們專注天上永恆的事。主耶穌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6);保羅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我們在世上的時候要專心一意地傳福音:「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

36. 主張順服的信徒是否懦弱、怕事、盲目順從、諂媚權貴?

有些人常常批評主張順服的基督徒軟弱怕事,甘受奴役,毫不反抗。這些話都是那些不明白聖經的人所說的誣蔑話。聖經的確吩咐我們要順服,但聖經也記載了許多不順服的例子。以色列王亞哈掌權的時候,全國人民大多數都拜偶像,但當中有七千人,不向巴力屈膝,不向巴力親嘴;以色列人被擄的時候,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拒絕向尼布甲尼撒的金像下拜;但以理不理會大利烏王的禁令,每日三次向神禱告;末底改違抗王命,不向哈曼跪拜;在新約時代,使徒們不理會公會及祭司的警告及禁止,繼續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那麼我們應該在甚麼事情上順服,甚麼事情上不順服呢?其實答案也不是難找的,聖經一早已經說明了:「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4:19-20);「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9)。地上有權位的,神是吩咐我們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但如果他們要我們去犯罪,或要我們去作一些不合神的心意的事,或禁止我們敬拜神及事奉神,我們就不能順從了。此時神要我們學的功課,已經不是忍耐及順從,乃是在威嚇及險阻中,堅決及忠心地為神的見證站穩,至死忠心。

歷世歷代以來不知有多少基督徒為主受苦及殉道。若他們是為政治及社會運動而死,他們的犧牲在神看來就沒有多大意義。但他們是為信仰,為福音而死的。他們的死,在神看來就極其寶貴及有價值。不信的人,沒有來世的盼望,沒有永恆的觀念,沒有拯救靈魂的異象,他們竭盡全力的在這個短暫的今生謀求最大最多的民主、自由、福利,這個我們不阻止。但基督徒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是完全不同的。我們是為神、為信仰、為福音、為天國而活的,不是為地上任何一樣事物而活的。政府及社會團體可以盡力為人民謀求福利及改善民生,政客政黨可以竭力爭取民主及改善制度,但基督徒應該專心一意地為神的國度,為神的福音而奮鬥。

37. 既是如此,為甚麼有好些基督徒仍支持公民抗命?

的確有好些基督徒贊成公民抗命,但不是聖經支持他們這樣作,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完全順服聖經。我們要知道,聖經雖是唯一的真理,但有些基督教的派別並不完全相信聖經。新神學派及新正統派就不接受所有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他們只會接受聖經中他們認為對,認為合用的道理,他們認為不對不合理的東西,他們就拒絕相信並順服。就以公民抗命這事為例,新神學派學者及教會領袖說了許多話鼓吹信徒參加,但他們的所說有多少是出於對聖經的仔細分析呢?實在少之又少。來來去去只是引用摩西領以色列出埃及、主耶穌潔淨聖殿這些例子,最愛用的口號就是「行公義,好憐憫」。但如前面已經指出,摩西領以色列出埃及、主耶穌潔淨聖殿都是他們把聖經斷章取義,借題發揮,完全罔顧上文下理以及與他們主張有衝突的經文。聖經中的公義也不是他們所說的民主、人權、自由及普選。簡言之,他們偷換了聖經的概念,把它們變作政治性的口號,來達到屬地的目標。聖經不是他們完全順服的權威,而是被他們利用達到地上目的的工具。

38. 但不少自稱福音派信徒(特別是較年青的)都參與其中,何解?

Ø   許多自稱為基督徒不是真信徒,他們聽了有問題的福音,或沒有真心悔改及放下主權就決志,其實他們並未重生得救。
Ø   許多基督徒不常讀聖經,不明白神的旨意如何,盲目跟從信仰變質的神學家的權威。
Ø   教會多年沒有用神的話語餵養會眾,講台傳講的,大部分只是屬地的觀念及經歷,不是教導他們有屬天的思想,導致有些人信主多年思想仍是這麼世俗及體胋肉體。
Ø   教會多年沒有教導會眾主再來的真理。信徒被錯誤的神學觀影響,以為人能在地上建立人間天國,以致他們不顧一切地爭取地上的公義,罔顧聖經大量經文指出這個世界是越變越壞,要等主再來才引進新天新地。
Ø   大部分神學院被新神學派及新正統派人士進佔了。幾十年來這些信仰有問題的神學院培育出大量受那些錯誤神學影響的神學生,這些神學生後來進入教會中教導會眾。現在大部分福音派教會的信徒大致已經失去對聖經的絕對順服及分別為聖的屬天的立場。
Ø   神學院的學者及福音派的領袖多年來沒有好好守望神的家,容讓大量有問題的神學思想如靈恩、大合一、新神學派、新正統派、反聖經無誤等學說進入學院及教會中。現在福音派信徒大致上已經失去分別的能力,無力抵抗錯誤的道理,被許多異教之風搖動,任意擄去。
Ø   信徒不服聖經的權威,容讓那些藐視聖經權威的人作他們的師傅,甚至聘請他們作自己教會的牧者,因為他們所說的正合乎他們的心意。
Ø   許多信徒(特別是年青人)未真正認識自己,不懂謙卑神前,不知道人是完全敗壞及充滿罪性,根本不可能憑自己的力量去建立公義社會。只有神的福音能使人稱義及改變人的生命。
Ø   許多信徒(特別是年青人)以他們的情感為先,很快就運用意志行動,最後才用理性分析及反思。以這個次序行事是很危險的,很容易會衝動犯錯。但靈命成熟的人,是以聖經真為先(理性),深思熟慮後才立志行事(意志),然後在過程中得著滿足及喜樂(情感)

39. 為何神容讓這些令人難過的事發生?

Ø   應驗聖經的預言:「民要攻打民…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24:7, 10)
Ø   把人性的醜惡(驕傲、專橫、自私、毀謗、惡毒、虛謊、仇恨、紛爭等等)完全顯明出來。如聖經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
Ø   把人企圖靠自己力量去建立公義社會的幻想澈底打破。
Ø   把真信徒及假信徒分別出來。從他們的果子可以認出他們來。
Ø   把許多信徒隱藏的屬靈光景揭露出來。
Ø   把教會多年沉睡及忽略屬天教導的事實證明出來。
Ø   把新神學派及社會福音的可怕及可惡之處揭示出來。
Ø   把神學院多年的失職及荼毒信徒心智的惡行顯明出來。
Ø   給信徒一個深切反省的機會,叫他們發現自己是如何以地上的事為念,如何選擇性地順服神及遵守祂的命令,就深切悔改,靈命得以復興。
Ø   讓信徒看見世局的動盪無望、教會的荒涼失敗,就更加懇切仰望等候主再來。
Ø   激勵信徒在主未回來以先,趕快傳揚唯獨使人稱義,唯獨使人得著真愛與和平的福音。
Ø   讓世人看見人性的敗壞、政治的黑暗及世界的虛空後,他們會謙卑下來,轉眼仰望耶穌,接受祂的救恩。

40. 基督徒在這個情況下該作甚麼?

Ø   回歸聖經!唯獨聖經是信徒在信仰及道理上絕對無誤的標準。
Ø   勤讀聖經,要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裡,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Ø   學習把自己的意思降服於神的意思(聖經)之下,不可選擇性順服神。
Ø   遵行聖經一切的命令,無論要付甚麼代價,受多少人的譏諷及反對。
Ø   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違法的事)要禁戒不作,也不支持人去作。
Ø   學習聖經中的忍耐及順服,學習尊重及接受神的主權及安排。
Ø   不要把希望放在這個敗壞將亡的世界,我們的盼望是在天。
Ø   不要用屬血氣的方法去爭戰。基督徒的兵器是禱告及神的道,不是靠群眾力量。
Ø   不要與惡人作對,更不要以惡報惡,要為愛仇敵,為他們禱告,這樣我們才像天父的完全。
Ø   學習饒恕得罪我們的人,好像主饒恕我們一樣。
Ø   作和平之子,竭力使人和睦,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
Ø   用愛心包容持不同意見的人,用愛心說誠實話。
Ø   為受影響而偏離的肢體守望,用溫柔忍耐的心把他們挽回。
Ø   與傳假道的假師傅及團體分別出來,不要在他們的惡行上有份。
Ø   竭力傳揚福音,唯有福音能給人真正的盼望、平安、生命。
Ø   謹慎自守,儆醒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切切仰望主的再來。
Ø   用神的話彼此勸慰,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免得有人疲倦灰心。
Ø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世人也就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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