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5:17)

「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西1:9-10)

一直以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都是基督教裡一個很熱門的討論題目。許多信徒都很希望知道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有些信徒純粹是出於好奇。他們很想預先知道神如何安排他們的人生。有些信徒比較屬靈,他們之所以想知道神的旨意,是希望知道他們所選擇的確實是神的心意。他們不想偏離神為他們揀選的道路。我盼望藉著本文,與弟兄姊妹再一同思想這個重要的問題,使我們不再作糊塗人,並能「滿心知道神的旨意」。

首先,我們思想一下我們為何要明白神的旨意。

一,是神的命令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5:17)。不是「應該」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而是「要」。這是神給我們的命令,是帶著神的權柄。若你沒有盡力去明白,你就是違反神的命令。

二,生命結出果子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1:9-10)。若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會常常犯錯,我們屬靈的生命就會受到阻礙,不能結出果子:「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

三,禱告蒙神垂聽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5:14)。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因為我們不按著神的旨意求,而是妄求(4:3)。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按著神的旨意求,我們的禱告就更有效力。

四,行事蒙神喜悅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1:9-10)。若我們不認識神的旨意,不單是我們的靈命難以長進,我們也不能討神喜悅:「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13:21)

五,叫榮耀歸於神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1:10-11)。我們常常犯錯,就是因為我們不能分別是非。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分別對與錯。我們就可以靠主結出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現在我們看看甚麼是神的旨意。

一般來說,神的旨意有兩方面:神明顯的旨意及神隱藏的旨意。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29)

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是神藉著聖靈默示人寫出來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不是人的意見、主張或教導。聖經是神的話(彼後1:21),聖經就是神的旨意。所以,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首要就是要閱讀聖經、明白聖經:「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40:8)。神的律法就是神的旨意。

聖經明文記載的神的旨意

一,聖潔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這點是非常明顯,因為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聖潔是神的屬性,所以神也要求祂的兒女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2:14)。追求聖潔,就是在道德、人生觀、價值觀、信仰上與這個不信罪惡的世界分別出來。換句話說,聖經認為是罪、不義的事情都不是神的旨意,我們都不應該去做。我們要分別為聖。

有些事情,聖經直指是違背神,如說謊及姦淫,明顯是犯了神的誡命。有些事情,聖經沒有直接指出來,但卻違反了聖經的原則。舉例說,聖經沒有一句話直接說賭博是罪,但賭博確實違反了聖經中「不可貪心」的原則,所以基督徒一直以來都反對。要記著,聖潔不單要在行為及言語上,也在情感及心思上。

二,行善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2:15)。行善(Do good)的意思,不單是世人一般認為做一些慈惠的事如捐款、做義工等事情,真正的意思是指做神看為好的事,這包括所有屬靈的事奉。我們的神是良善的神,是行善的神,當然要求祂的兒女行善。我們若有行善,不信的人就會歸榮耀給神:「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5:16)

基督徒應當行善,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要注意以下這點:「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基督徒都認同行善是神的旨意,但當他們行善受苦的時候,他們就接受不來了。行善不單沒有得到好處,反而要受苦或受逼迫,世上還有公平和公義嗎?他們就認為行善受苦不會是神的旨意,甚至想到要以惡報惡。誰知聖經明明寫著行善受苦也是神的旨意。

弟兄姊妹,我們一定要明白我們身處的世界,暫時還是魔鬼作王,信主的人必然遭不信的人恨惡:「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15:19)。我們行善受苦,為義受逼迫,這些事一點不出奇,主及使徒早已告訴我們了。人也是這樣對待我們那位一生行善的主,何況是祂的僕人呢?但主堅持行完了神的旨意,成就了救贖的工作。所以無論我們遇到甚麼情況,我們也要行善,且以善勝惡,因為這也是神的旨意。

三,獻上自己

「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8:5)。我們信主,不只是從神得著救恩及其他的恩典,我們也要把自己交給主及歸給主。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我們是屬於神的了,因主用重價買贖我們歸祂。「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不但如此,我們不單在信主那一刻把自己交給主,我們也要每天把身體獻上,讓神使用,這是神對信祂的人的旨意:「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1-2)

四,喜樂、禱告、謝恩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每一個人都希望得到喜樂,都想尋求喜樂,但因著種種不如意的際遇及環境,我們常常都喜樂不來。有些靈命不深的信徒,甚至懷疑神的良善及慈愛,以為祂故意安排我們受苦,不想我們有喜樂。意想不到的,聖經明說喜樂是神的旨意,喜樂是神的命令。「要」常常喜樂。若神吩咐我們要常常喜樂,我們自然有喜樂的原因及能力。我們如何在苦難中喜樂呢?答案就是耶穌基督:「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4:4);「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主耶穌是一切喜樂的根源。

此外,神的旨意也要我們不住的禱告。為何要「不住」禱告?因為我們不住都有需要。我們固然有肉身及物質上的需要「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6:11),我們的靈性卻有更大的需要。我們每天都需要神的保守、神的帶領、神的赦免、神的加力、神的光照等等。這些恩典,往往都是透過我們的禱告而得著的。「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4:6-7)。千萬不要自作聰明,以為神既是無所不知的,所以我們無需要向祂禱告,因祂一早已經知道了。不是的。聖經清清楚楚指出,「不住的禱告」是神的旨意。神喜悅我們向祂禱告。

當然,除了在禱告中向神提出我們各方面的需要,我們也要「凡事謝恩」。這也是禱告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們應當感謝神,相信沒有信徒會反對,但最大問題是:我們怎樣能夠「凡事」謝恩?在「豐富、飽足、有餘」的景況下,我們當然能大聲讚美感謝神,但在「卑賤、飢餓、缺乏、受苦」的景況下,我們仍能向神謝恩嗎?當然能夠。問題的關鍵,就是在於我們是否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8:28)?「萬事」(包括不好的事)都是對我們有益的,那為何我們不可以「凡事」謝恩?

五,萬人得救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後1:9)。無可否認,神其中一個最大的旨意,就在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我們已蒙拯救的人,也應與主同心,盡力去拯救人的靈魂,這是主在升天前交託教會的重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28:19-20)。不單是用我們的口傳,我們的生活為人也要盡力顯明這個福音:「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甚至有時要為福音付上代價,也是甘心樂意的:「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基督徒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領人悔改歸向基督,這就是神的旨意。

以上就是聖經明文指出的神的旨意。在我繼續分析神隱藏的旨意之前,我想先為上文總結一下。許多信徒很熱切想知道神的旨意,其目的只是想預知神在他們身上的計劃,以確保他們沒有偏離神心意,避免因選錯而失去神的福氣。然而,神向我們的旨意,其實就是聖經中的真理。只要我們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是活在神的旨意裡。只要我們按照神旨意追求聖潔、行善、獻上自己、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並且竭力傳揚福音,我們就能靈性長進、更多似主、討神喜悅以及榮耀基督。

神的旨意不是一件很神秘莫測的事情。相反,神的旨意是很清楚明顯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29)

若你沒有意向去遵行聖經的教導及神的命令,沒有心志去討神喜悅及榮耀神,那你想明白神的旨意的動機顯然出了問題,難怪你許多時候都對神的心意模糊不清:「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7:17)

明白神的旨意,目的就是要按祂旨意而行來榮耀神。若你無意遵行,那麼你不斷尋求神的旨意也是白費心機,於你無益,神也不會悅納。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詩篇119:33-35


上文指出,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現在讓我們探討一下神隱藏的旨意。

神隱藏的旨意,就是神對萬物(特別是對人)所有的計劃及安排。神是預知一切,也是預定一切的。萬事都是按著神預定的旨意發生,人的一生也是如此:「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139:16);「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1:11)「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31:15)。換句話說,我們的一生,包括還未發生的將來,神一早(創世之前)已經預定及安排好了,因為神是超越時間的。

但是,神沒有將祂無所不知的屬性賜給我們。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神在自己身上的詳細計劃及安排。所以,不少信徒就想尋求神的旨意,希望在作出他們人生重大決定之前,預先知道它們是否符合神的計劃。他們不想因自己的無知,選擇了「錯誤」的道路而得罪神。

對於神隱藏的旨意,主要有兩個看法:求問與不求問。

首先,兩方面都承認中性的生活瑣事都不必求問。例如今天穿甚麼衣服、中午去哪個餐廳吃飯,買哪個牌子的用品等,這些事只需要用平常的生活智慧,按個人喜好去選擇就可以了,不必求問神。然而,要注意有些事表面上是中性,但其實裡面卻有違反聖經、神不喜悅的成分。舉例說,有些娛樂如電影、音樂、手遊等表面上是中性,但當中可能有犯罪或不良的意識。若是這樣,我們只好拒絕,因為它們已經違反了神明顯的旨意。

主張求問神隱藏旨意的人,如以上所說,他們是想預先知道他們將要選擇的是否就是神所定的計劃。這些選擇包括學校、職業、工作單位、配偶、居住地方、教會、事奉工場等等。他們會向神祈禱,求神告訴他們哪條路才是神為他們準備的。他們如何知得知神給他們的回覆呢?主要有以下幾點:

1. 神直接說話

2. 心裡的感動

3. 環境的開路

4. 別人的意見

若在求問的事情上他們得到以上一項或多項「印證」,他們便會說那事必然或很可能是神的旨意。

主張不求問的人則認為在任何事情(包括那些重大的事)上都不需要求問神。神給我們有自由選擇。神只著重我們遵行祂在聖經中列明的旨意(請參考上文),只要我們要選擇的事是合乎聖經的教導及原則,目的是叫神得榮耀,那我們就不必再求問神,可以直接選擇我們心中所喜好的。他們也向神禱告,但不是求神給他們說話或印證,而是求神賜他們屬靈智慧去分辨某些事是否符合聖經或最能榮耀神,他們就會揀選那些事。

現在讓我們思想一下主張求問神旨意的一些問題。

聖經當中的確記載有不少求問神的例子。摩西、大衛、先知、使徒等也曾求問神,而神也直接給他們回覆。然而,當整本聖經寫成之後,神已經不會直接告訴我們將要發生在我們身上或身邊的事。聖經似乎已指出,那些未來的事(隱藏的事)不是我們可以知道、亦不需我們知道:「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29:29);「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4:14)。摩西說隱祕的事(未來的事)是屬耶和華,不是屬我們的,我們不需過問。雅各也告訴當時的信徒,他們不能知道明天將會發生的事。他不是說,你們求問神,神就很樂意告訴你明天的事及指引你哪條路才是神為你預備的。不是的,明天的事,最資深最屬靈的信徒也無法知道,因為神沒有定規將祂隱藏的旨意告訴祂的兒女。

所以,求神直接告訴你該如何選擇是很危險的。聖經是全備的,聖經以外再無特殊的啟示。要求神向你說話,向你透露一些隱密的事情,這就是妄求。靈恩派信徒常常高調指出神向他們說話,向他們顯現,向他們透露將要發生的事情,我恐怕他們都是被自己或邪靈所欺騙。「耶穌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受迷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又說:時候近了,你們不要跟從他們!」(21:8)

心裡感動又如何呢?聖經的確也聖靈感動這件事。聖靈感動是神透過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在我們的心裡產生一些感受,提示信徒某些事不應該作(如說謊、妒嫉等),某些事我們應該去作(如向某人傳福音)。然而,以上這些事,聖經都有明說我們應否去作。所以,聖靈的感動,主要都是指聖靈引導我們想起神的話,繼而使我們的心產生某些感受如懊悔(林後7:10)、擔憂(4:30);喜樂(14:17)、安慰(9:31)等等。

那麼在聖經沒有提及、大致中性的事上,我們會否有聖靈的感動?可能也有,但這個我們要小心,因為所謂的「聖靈的感動」,若純粹是一種主觀的感覺,那麼這個我們也不能確定它是自己的感動還是聖靈的感動。我們不能否定人的感覺及情緒很容易受環境所影響。就是不信主的人,當觀看一齣感人的電影,心裡也有感動,有時甚至會落淚,但這肯定不是聖靈感動,因為他們還沒有重生。所以,若你心裡有感動,以為神叫你做某些事,若那件事沒有違反聖經,你當然可以去做,但最好不要說是聖靈感動或是神的旨意,因為可能不是。隨便說「聖靈感動我去作這事」,或「我這樣做是神的旨意」可能帶來不良的效果。一來可能作了假見證(將不是說成是),二來你可能妄用了聖靈之名作擋箭牌,叫別人無從質疑你的決定,你就落入不能反省及回轉的狀況裡。

我認識一位弟兄,在很短時間轉換了好幾份工作,但他每次都說是聖靈感動。「聖靈感動我辭去這份工作,轉換另一份工作。」但做了數個月,他卻說神帶領他離開。之後他與一些教會肢體不滿教會的一些教導及安排,又說神感動他們離開教會,另組聚會。但後來他又發覺帶領他們的弟兄又出現問題,結果是各散東西。不久後他說有感動去讀神學,但結果又是中途放棄。恕我直言,我認為這位弟兄實在是大大誤解了「聖靈感動」。明明是自己的選擇,偏要說是神感動,何必呢?

弟兄姊妹請記著,撇除聖經所記載的事,「人心裡的感動」與「聖靈的感動」著實不易分得清楚。兩者可能是一致的,但也有可能是不同。甚至信徒有可能以個人的感受壓抑了聖靈的感動,因為聖經說我們也能「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我這樣說,當然不是叫大家以後不必理會聖靈的感動。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應純粹以主觀的感覺作為神旨意的印證。

那麼環境的開路又如何?環境的開路比心裡的感動應該較客觀。我們承認,神會用環境去帶領屬祂的人。舉例說,有三所你心儀的大學你有興趣報讀。你最初不知道哪一所是神為你預備的。後來結果出來了,有兩所拒絕,只有一所取錄。這明顯就是神為你安排的那所大學了。然而,事情往往沒有想像中那樣簡單。其實你仍有其他選擇:你可以選擇不讀,直接投身社會工作。所以,環境的開路不錯是我們考慮一件事的重要因素,然而這也不一定要「神的旨意」。

有些信徒考慮移民,在申請中獲得批准及居留權。請問他們移民是不是「神的旨意」?不少信徒認為是,因為環境已經開路了。然而,這也不一定是「神的旨意」,因為環境一樣容許他們留下。他們不是只有一條路可走。我不是反對信徒移民,我的意思是除了「環境開路」之外,我們還要注意其他因素,我們才能作出最合適的決定。不要單拿「環境開路」就當是神旨意的印證。

為何我們要對「環境開路」小心注意呢?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充滿試探及誘惑的。那些所謂「通達的道路」,可能只是引你步入罪惡的陷阱。我們看大衛犯姦淫的事件。「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撒下11:2)。我們都知道之後發生的事了。我們看見當時環境的確有利於大衛去犯罪,神也沒有出手阻止大衛。我們可以說神安排環境去誘導大衛犯罪嗎?當然不可。我們只能說,神安排了那個環境,目的是要試驗大衛對祂的忠誠。可惜大衛就是順著那環境,一步一步走進罪惡的深淵。

另一個「環境開路不一定是神的旨意」的例子是在新約。「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16:25-26)。按正常的觀察及推論,這是否神的旨意叫他們離開監獄呢?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這明顯是個神蹟。監門及鎖鍊都開了,他們趁機逃走,也是很自然的。之前彼得也是這樣逃走的(12)。然而,他們沒有這樣做。何解?因為他們看見那個獄卒想要自殺,所以他們就留下去,並向他傳福音。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看見保羅及西拉的見證,雖然看見「環境開路」,但因為福音的緣故而甘願留下,為主作工?

所以,環境的順利或開通,不一定是神的旨意。我們需要有更多的思考才能作出決定。

別人的意見又如何?別人的意見許多時能給我們很大的指引及幫助。但我們也要小心,因為我們往往只會詢問及接納與我們類近的人的意見。若是這樣,那些意見就不太客觀了。再拿移民這個例子,若你只問那些與你有類似想法的人的意見,他們大部分都贊成你這樣做,這是否能成為你決定移民的一個「佐證」?我相信不能。羅波安雖然也有問老年人的意見,但明顯他心裡已有一個傾向,就是少年人的主意,因他本身也是少年人(聖經形容40歲也是少年人)。所以他就採納了後者的主張,結果便鑄成大錯。

屬靈長輩的意見的確很重要。他們的意見往往著重於提醒我們在揀選時要用到的聖經原則。他們信主的年日比我們長,所以他們屬靈的經驗及洞見應該比我們多一些。詢問他們的意見誠然是很有益處的。但我們也要知道,這些意見只是幫助我們明白神明顯的旨意,知道哪些事符合聖經的原則。當多於一個選擇都符合聖經的原則,最後還是你按著神給你的智慧去選擇,不是他們替你去選。他們並不知道將會發生在你身上的事。

現在讓我們去思想一下另一派的觀點:不求問。

我相信這一派的主張更符合聖經的教導。的確,神在創世之前已經預定了一切,祂一早為我們的一生定好了計劃。然而,神沒有說過祂會將這些隱秘的事告訴我們,也沒有吩付我們要為那些事求問神。若然神想我們早一點知道關係我們一生的計劃,以致我們不會選擇錯誤,為何祂不將祂無所不知的屬性賜一點給我們?為何祂不繼續賜下預言的恩賜?教會歷史告訴我們,預言恩賜已經在整本聖經寫成之後停止了,我們不會知道明天發生甚麼事:「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4:14);「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約一3:2)

但我們不需要先知道明天將要發生的事,我們才能安心,因為我們知道誰掌管明天。祂希望我們每時每刻都信靠祂的安排及供應。

 

每一天所度過的每一刻,我得著能力勝過試煉;

我倚靠天父週詳的供應,我不用再恐慌與掛念。

祂的心極仁慈無可測度,祂每天都有最好安排,

不論憂或喜祂慈愛顯明,勞苦中祂賜安泰。

 

究竟神想我們怎樣為祂生活?神造人的目的是甚麼?「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以祂為樂、直到永遠。」《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一問。

我們不需要先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一下步計劃,我們才能榮耀神,因為我們在凡事上可以榮耀神。「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受苦也可以榮耀神:「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

神永遠的旨意,就是「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為了達到祂這個旨意,為了使我們效法主的模樣,祂就賜下祂的話語,叫我們清楚知道我們該怎樣行: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我們有了聖經,並且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使榮耀歸與神。這就是神的旨意。

所以,我們不需要特別去求問神隱藏的旨意。我們只要清楚明白神明顯的旨意,並確保我們所選擇的事合乎聖經的教導及原則,又是以榮耀神為目的,我們就可以自由按我們的喜好去選擇。真的,我們可以按喜好去選擇,因為我們的喜好也是神放在我們心裡的。「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37:4) “Delight thyself also in the LORD: and he shall give thee the desires of thine heart.英文翻譯是神將那個喜好賜給你,不是將你喜好的東西賜給你。「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2:13)。換句話說,只要你真的以神為樂,真的為了榮耀神,你就可以放心按你的喜好選擇,因為你心裡的喜好,正是神放你心裡的。

有人可能會問:若我們不需確定某事是神的旨意,只需按著聖經的原則就作出選擇,我們選錯了怎麼辦?神會不喜悅嗎?其實這個想法都是庸人自擾的。人生基本上是充滿改變及轉折的,因為我們不是神,我們不是無所不能及無所不知的。我們一生都需要不斷修正我們的決定,而神也利用這些修正去模造我們,使我們成長。你看大衛的人生。不是充滿起落及波折嗎?但他也能完成神的旨意:「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13:36) 

賈艾梅(Amy Carmichael (1867 –1951)是一位愛爾蘭的姊妹,年青時蒙召作宣教士。她最初想去中國,但因健康問題去了日本。但去到日本之後又得了大病。最終她去了印度,並一生在那裡事奉,在當地建立了兒童收容院,幫助許多被遺棄的印度兒童認識真神。神沒有一早告訴賈艾梅直接去印度好了。神也是容讓她去選擇工場、去經歷波折,讓她學習信靠神及經歷祂的帶領及供應。我相信今天神也是讓我們這樣去經歷祂。

從表面來看,「不求問」的做法好像比較簡單,其實不然。「不求問」的要求比「求問」更高。撫心自問,我們真是凡事為神的榮耀而選擇嗎?真是渴望更似主嗎?你真是先求神的國及神的義嗎?真是為了興旺福音嗎?真是為了建立教會嗎?若你能真心對主說阿們,那麼你就自由地去選吧,不必再求問及找印證了,你已活在神的旨意中。

那麼我們不應該求問神的旨意嗎?我的意見可能令主張「不求問」的人覺得驚奇。我認為是可以的。當我們遇到人生重大抉擇、不知如何下決定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其然會想求問神,因我們心裡著實是有疑慮,而我們知道只有神能夠幫助我們面對:「耶和華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131:1)

我雖然不太贊同信徒為想得知神隱藏的事而求問神,但我卻欣賞信徒為那些「重大和測不透的事」謙卑求問神的態度。我的看法是,只要我們在求問神時,不是要求神直接指示或給與甚麼特別的印證,而是求神默默地引導我們走每一步,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賜我們智慧去認識真理及分別是非,以致我們能作出最符合聖經及最榮耀神的選擇,我相信這也是神所喜悅的。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寫給年青的加爾文主義者

本人留意到近年「歸正運動」在國內及東南亞地越來越受人注意,也越來越多(特別是年青人)接受坦白說,這運動誠然有其優點及好處。好些信徒因著學「歸正神學」靈性有了復興。歸正神學強調神的主權理性輯及護教方面相當強。然而,它們也引起來了不少爭議當地的教會及信徒產生好些困惑及甚至傷害。所以,我心裡起了負擔,盼望向與此運動有關及受影響的弟兄姊妹發出一些提醒及勸告。

 

我之所以認為自己比較適合寫此文,是因為我不是屬於歸正及聚會所體系的教會。然而,神給我一個愛慕閱讀屬靈書的心,二十年來讀了大量革宗及非改革宗的書籍,所以對兩派的觀點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評論可能會比較持平一點。我愛讀王明道、倪柝聲、慕安德烈、王國顯等人的書,這些人都是屬於非改革宗的三元論。我也愛讀清教徒、司布真及鍾馬田的著作,這些人都是改革宗的人。我接受加爾文的預定論。我甚至曾為一些對預定論不準確的攻擊而辯護。然而,不是所有加爾文主張的我都接受。我不接受嬰兒洗禮、二元論、無千/後千禧年派、取代神學及文化使命主張。他們教會的聖品制/監督制我也有保留。我較接受三元論、時代論及弟兄會的教會模式。可能有人不喜歡我這種混合的神學立場,我也知道我的立場可能兩面都不討好,但我心是安然,因為我不須要作某教會或某神學傳統的死侍,我的良心只作神語話的俘虜(馬丁路德)。若然他們有某些觀點我認為是不合聖經,那我只會跟從聖經,而不是教會或神學傳統。當然我可能對聖經的理解有誤。若是如此,我也真誠盼望弟兄姊妹直接引用經指出,而不是帶著某派神學的有色眼鏡來批判

 

改革宗及時代派固然有不同,但他們的基要教義仍是一致的,例如基督的位格、三位一體、因信稱義及聖經觀等。如果你拿時代論神學院的神學教科書(Dallars Theological Seminary, Lewis Sperry Chafer院長的Systematic Theology)及改革宗神學院的比較一下,或許你會在預定論及末世論發現有顯著的不同,其他部分大致上是一致的。倪柝聲的神學固然也有其獨特的一面,但基本內容大部分源於弟兄會、時代論及開西派(Keswick)。千禧年前派及得勝者被提不是他發明的。千禧年前派早期教會的教父已經提倡,時代論則是源於弟兄會達秘等人,也為慕勒、慕迪、戴德生等人所接受,亦是上一代大部分美國信徒所認同。若言倪柝聲或其他接受三元論者是異端,則許多信徒也都是異端

 

弟兄姊妹可以不認同時代論及三元論。但你不應該藐視相信時代論及三元論的人,更加不可以批評他們,甚至以他們為異端。若你評議時代論者是異端,那麼戴德生相信得勝者被提也是異端,內地會中國宣教豈不是傳異端?賈玉銘、王明道、宋尚節、林獻羔等都信三元論,難道他們也是異端?誰有資格這樣說?這樣抹黑神的僕人及抹煞神在中國教會的工作,難道真不懼怕神嗎?

 

本人對改革宗的神學是很欣賞的。改革宗神學其中一個重點是高舉神的主權。神的主權誠然在這個末世大大遭人忽略及藐視。世上絕大部分的人是自我中心,包括不少自稱信徒的人。人以自己主,不承認基督是萬王之王,萬主之王在我們生命裡有絕對的主權。改革宗相信神在任何事上有絕對的權柄,這觀點對現今世界的問題本是一個良方,因為真正認識神權的人,會在神面前大大的自卑。但令人遺憾的,當改革宗或歸正神學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發展起來的時候,我們常常到的不是加爾文主義的謙卑,反而是他們唯我獨尊的心態,到處批評別的教會及推翻以往屬靈長輩的教導,甚至批評時代論/三元論/聚會所等為異端。我聽聞有人某地家庭教會為了要推歸正神學及監督制教會分裂了。請問這些人是否真正認識神的主權?為甚麼我看不到他們的謙卑及包容?

 

我固然不同意亞米念主義,但我也嘗試用他們的角度來看,發覺他們也不是完全錯的。如他們也承認人是敗壞的,不過他們認為人的敗壞程度不包括他揀選神的意志。另外,他們也不是完全反對神的揀選及預定,只是接受程度不及加爾文主義所說的吧了。就算是在聖徒的堅忍這點上,也有不少亞米念主義者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因為是他們從聖經直接地看出來的,過於從他們的神學系統得出來的結論。我認為大部份信徒都是這一類型: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神學觀是何系何派,但他們也能直接從聖經中領悟出及接受許多真理。不過有時為了方便討論,我們會簡單地將相信預定論的人為加爾文派,不信的就當為亞米念派。但其實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有相信人能用自由意志揀選神的人接受加爾文派主張的聖徒之堅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亦有相信加爾主義的人接受時代論(例如本人及約翰麥克阿瑟)。可能你會認為這樣做法並不一致,但我們只能接受我們良心認為是合乎聖經的道理,不是固執地死守某派某系的整套信念。再以司布真為例,他的神學觀主要是改革宗的,但他卻是相信千禧年前派的觀點。而我亦未見有改革宗人士否定司布真。其實最重要的是,我們在信仰上相同的地方遠比不同的地方多。而且相同的部份是基要的部份,而不同的只是不影響救恩的道理。既是這樣,我們可以因著這些不同而定對方為假信徒及假福音嗎?斷乎不可!你可以繼續為你認為是真理爭辯,事實現在也有很多不合聖經的道理充斥教會,但你卻不應隨便指責其他教會為假教會傳假福音,聖經沒有給我們權柄這樣做。

 

們應該嘗試欣賞神在不同教會,不同派系信徒身上的恩典及作為。神沒有只用加爾文主義者及改革宗的教會,這是駁不倒的事實。約翰衛斯理是著名的亞米念主義者,但他也是神曾大用的僕人,他傳福音的熱心令許多加爾文主義者汗顏。懷特腓是他的早期同工,他大大反對約翰衛斯理的亞米念主義,但他從來沒有說約翰衛斯理不得救。兩人始終是好朋友。懷特腓晚年,有人問他將來在天堂裡會否看到約翰衛斯理,他說不會,因為他認為約翰衛斯理在天堂的位置將會遠遠在自己之上。這是真正的謙卑!你認為弟兄會所主張的時代論是異端的道理麼?那我想問問你,他們認為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必然會照字面應驗有甚麼不妥?他們認為神對待以色列人與教會有所不同有甚麼不可接受?他們相信末世有大災難,信主的人要被神救起來有甚麼不合聖經?他們認為千禧年國度真真正正有一千年有甚麼不可行?再者,他們熱切盼望主隨時會再來的儆醒態度我們有麼?早期教會的聖徒豈不是每日期待主即將再臨?他們按照早期教會榜樣簡純地敬拜,每週擘餅記念主,他們愛慕主之情又是何等令我們汗顏?摩利維亞弟兄會幾百年前已經攀山越嶺、 越洋過海的往各地宣教,愛人靈魂的心何等迫切,我們有他們十分一之心志麼?喬治穆勒也是弟兄會的,他以信心來供養成千上萬的孤兒,這樣的見證何等榮神益人,司布真也極為敬佩這位敬虔的聖徒,我們是否要因為他們相信時代論而否定他們,甚至指責他們屬假教會,是傳假福音?

 

改革宗在西方教會已有百年,他們的信徒也有許多年的學習,他們的確是比較謙卑及成熟。懷特腓是信加爾文主義,約翰衛斯理卻接受亞米念主義。他們有辯論的時候,但他們一是好友,並沒有批評對方為異端。司布真也是加爾文主義者,但他也極尊重信時代論的慕勒,他也與支持時代論的慕迪為好友。鍾馬田的教會也接受非加爾文主義者為會友,服侍不同宗派的信徒及工人,被譽為牧師的牧師」。然而當歸正運動在華人世界冒起時,為甚麼我們看不到那些謙卑及包容的特質顯在那些推動者及歸正信徒身上?讓我重申,我們不是不可以討論,不是不可以堅持,各人要存謙卑,不隨便批評時代論/三元論/聚會所等為異端,破壞了教會合一的見證及傷害弟兄姊妹的感情。

 

為何信徒開始接觸歸正神學的時候,這麼容易生驕傲及排外的心?就是因為歸正神學特別強調理性知識。這些知識經過性的分析及系統性的歸納整理,就變成了一套神學教義,對於著重理性的年青弟兄姊妹相當吸引。其實理性知識,若是基於聖經及事實,絕對沒有錯。但可惜人性始終是很軟弱。當某些信徒接觸這些神學知識時,很容易就覺得是高人一等。以前是單純從經文帶出屬靈教訓及生活應用,現在卻標榜神學教義。平時主日學教的是「耶穌生平」,但現在神學院教的是「基督論」,在四福音之外還加神學家的看法及哲學分析,感覺就完全不同了。人一旦接觸了這些訊,就覺得以前在教會所領受的只是「小學」,歸正神學才是博大精深他們不明白,學習聖經或神學的主要目的,不僅是學習真理的知識,更是為學習敬虔及愛神改革宗/歸正派著重理性追求所以他們就教導許多神學知識,著重理性的年輕人比較喜歡這方面。弟兄會/聚會所則著重生命及與神的關係,所以他們就強調分別為聖與主相交等追求比較感性及追求屬靈的信徒會多接受這派的教導讓我重申,我無意將理性及感性對立起來他們是同等重要。我也沒有說改革宗/歸正派只有理性而沒有愛主,弟兄會/聚會所只談生命而沒有知識我只是想指出,人的罪性往往把事情推向極端很容易就失去平衡人過份追求理性知識就很容易自高自大:「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8:1)自高自大,就會去批評人不曉得屬靈知識其實是叫自己謙卑及愛神愛人。本人也曾接觸過一些年青信徒他們最初在教會中也是謙卑受教的但一接觸了歸正神學,就自高起來開始質疑及批評以屬靈長輩關於追求敬虔分別為聖的教導他們以為以前的教導是捆綁,是反智,現在歸正神學給了他們自由。然而我們看不見他們的屬靈生命因著那些知識有明顯的長進反而是越來越自我中心愛世界及愛批判,這些人最終也離開了原本的教會這是非常可惜的事

 

另一方面,有些人因過份著重主觀感覺而忽略聖經知識,確曾出現很大的問題落在錯謬的神秘主義及靈恩經歷裡受了仇敵欺而不知事實,歸正派及非歸正教會各有強及弱點,彼此為何不能謙卑一點,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學習互相尊重及接納,反而常常無理及沒愛心的批評及中傷,使得許多單純愛主的肢體傷心難過?

 

現在讓我們看看二元/三元論的問題

 

宣道會的創辨人宣信博士也是信三元論。讓我們看看他在《全然成聖》一書的話:

 

人被認為是三重組合性的,在聖經中好像有充份根據支持這說法。在起初創造人的記錄上,最先清楚地提到身體—「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接著又清清楚楚地說到靈與魂有別:「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首先全能者的靈氣進入人較高的本體內,然後生理的原則使他成為一個活的魂。

 

再看關於耶穌童年的記錄,也有同樣的分法。「那孩子漸漸長大,」—屬體的生命;「心靈強建」—屬靈的生命;「充滿智慧」—屬智力或屬魂的生命。還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十分清楚分別在人裡面的靈與魂。他說,屬血氣的人,即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並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這樣看來,屬血氣的人,乃是屬魂的人,屬靈的人乃是甦醒的靈。我們可以看見,他在這段經文內,最先講及靈,漸漸說到魂與身體,都是成聖的對象。這一點極富教育意味,是很值得注意的。

 

宣信接著解釋甚麼是靈:

 

用簡潔的一句話靈是人裡頭屬神的要素,或更正確地說,是認識神的部分。它不是人裡面屬智力的,精神的,藝術的或情感的部分,它乃是屬靈的部分。是更高超的本性,是能認識神,能與神交談的一部分。

 

在討論魂的本質及屬性時,宣信將它分為四大類:悟性、愛好、情感和慾望。我們細心看看他如何分析關於慾望的那部分:

 

魂裡面較低一層是慾望和傾向。它們是身體與頭腦的連環,作為生理器官的使女。...它們是頭腦的質素,與生理上的感官接觸,又藉著生理上的感官行事。這是說一切的慾望都是自然的。它們在正常的情形下,在平衡的狀態中,在成聖的人體上都是無罪的,無可厚非。但由於亞當墮落的不良影響及人性的歪曲,它們已擾亂了原有的真正秩序,顛倒了原有的附屬地位,以致在許多事情上成為墮落性和毀滅性的東西。如果一個人的理智和情感是受慾望所控制的,那麼,他已經開始走下坡,很快就會使他降落到禽獸的地位,甚至到禽獸不如的地位。這便是許多人的魂最後卑賤可憎的光景。如此看來,我們與禽獸有那麼密切相關的慾望和傾向,絕對需要全然成聖。

 

按照他們所說,難道宣信博士也是反智嗎?弟兄姊妹,我不是主張前人所信所持守的完全不能評論及修正,都要囫圇吞棗的全盤接受過來。不!不合聖經的可以改,有爭議的可以談,但將先賢所信的道理批判為「神秘主義」、「反智主義」、「諾斯底主義」及「柏拉圖主義」,情何以堪?若宣信博士仍在世,他會接受嗎?相信他接受賓路易師母及倪柝聲等人,還過於接受屬自己宗派的反三元論者(宣信及賓路易師母曾在英國開西大會(Keswick Convention)同任講員)

 

其實,三元論的歷史源遠流長,早期教會的教父(Irenaeus, Justin Martyr, Clement of Alexandria, Origen, Didymus of Alexandria, Gregory of Nyssa, and Basil of Caesarea)多有相信的。改教之父馬丁路德也是信三元論者。他在解釋路加福音1:46「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時說:

 

讓我們按次序看看這些字的意思。第一個是「我魂」(和合本譯「我心」)。聖經將人分為三部分,如保羅在帖前5:23所說的。…人的本質包括三部分—靈、魂、體。第一部分—靈—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貴的部分。人藉著它可以明白那些不能理解、不能看見,永恆不變的事。簡單來說,靈就是信心及神語話的居所。

 

[]的本質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實上,理性是這個居所的光,除非靈—一個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這個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錯,因為它在處理屬靈的事上是軟弱無力的。

 

路德再用會幕的例子來解釋人的三個部分:

 

讓我們從聖經中看一個例證。根據摩西的指示,會幕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至聖所;它是神的居所,裡面是沒有光的。第二部分稱為聖所;這裡有七個燈臂及七個燈盞的燈臺。第三部分稱為外院;它是開放在白天及陽光之下。從會幕我們看到一個基督徒的描繪。他的靈就是至聖所,神就是住在這個信心的幽暗中;這裡沒有光,因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覺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聖所,當中有七個燈盞,代表各種的理由、分析、知識及對那些肉眼可見、關乎肉身之事的認知。他的身體是那外院,是對外開放的,別人亦藉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

 

司布真也相信靈與魂是有分別的:

 

我們或可在德道上及頭腦上認識到不少神的語話,但基督徒哲學家明白到魂與靈是有區分的;那個天然的魂或人的智慧或會盡其所能地學習神的話語,但只有屬靈的人才能明白屬靈的事;若不等到第三個更高的原則—靈—在我們重生時注入我們,我們就沒有能力明白屬靈的事。這個第三個更高的原則,就是使徒保羅所說「靈、魂、身體」的靈。

 

或許有人不盡同意以上那些屬靈偉人的見解,這個不要緊。但稱信三元論的人(包括以上的提及的先賢們)為反智及有異端的意味及前設性,這樣的批評是極為魯莽及不尊重的。

 

現在讓我們看看三元論的一些聖經根據。相信最明顯的經文莫過於帖前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這節經文雖然沒有說明靈與魂有甚麼不同,但最起碼它已清楚說出人是由三個部分組成。有人說人只得一單元,卻分開三個不同表現而已,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以上經文的原意。試問帖前5:23可改譯為:「又願你們的靈的表現與魂的表現與身子的表現得蒙保守」嗎?

 

二元論向三元論提出最大的反證就是靈與魂這兩個字在聖經中有時是交替使用的。這一點我也同意,但兩個字的交替使用並不一定代表兩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同。聖經中也有出現兩詞的交替使用,如在使徒行傳5:3說亞拿尼亞「欺哄聖靈」,第四節卻說他「欺哄」。路加明顯將「聖靈」與「神」這兩個字互替使用,但聖靈與父神卻有不同的位格。啟示錄1:1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祂將必要快成的指示祂的僕人。」然而,在達與七間教會的書信的末段卻是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約翰將「耶穌基督」及「聖靈」這兩個字交替使用,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與聖靈的位格是不同的。另外,聖經曾將靈與魂兩個字同時並列及區分,顯出它們著實有分別,例如在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若魂與靈是同一件東西,彼此沒有區別,那麼經文說「魂與靈都能刺入剖開」有甚麼意義?

 

吳主光分析說:

 

研究聖經的學者發現,「靈」(spirit)與「魂」(soul)這兩個字在聖經中常常是互換的,有時用「靈」,有時用「魂」,都是用來指一個人的「我」,或「生命」,或「氣息」;但是再經過仔細的分析之後,發現「靈」的用法多與神拉上關係;「魂」的用法多與世界拉上關係。這一點卻是真的,但是,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分別,「靈」就被證實與「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論」也就被證實是不對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說的「屬血氣的人」(of the soul)與「屬靈人」(of the spirit)的分別了,經文說:「然而屬血氣的人(應該譯作『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筆者認為,「二元論」的學者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為這裡的「靈」與「魂」可以互換,因此被視為指同一個單元吧?

 

陳終道牧師說:

 

按聖經所記,靈,絕不就是靈魂(靈魂可與生命通用),把靈當作靈魂,是聖經翻譯的問題。聖經說「神的靈造我」(伯33:4)可以解作神的靈魂造我嗎?又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詩104:30)可以說是神發出祂的靈魂,人便受造嗎?又說「人裡頭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32:8)。靈(Spirit)與靈魂(Soul)是兩回事,憑甚麼可把靈,靈魂,身體,三者去其一?希伯來書第四章1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23節可改為二元論嗎?

 

最後讓我們看看鍾馬田對三元論的分析。這次我們著重看的,是他在處理這個問題時的態度。鍾馬田本身持改革宗信仰,而改革宗普遍是接受二元論的。但在一次他教會的神學講座中,他說:

 

關於這個問題[二元論或三元論],我們可以說甚麼呢?恐怕我要再一次說我不能決定我是屬於那一類。兩種論說都不能真正被證實,但我們可以說聖經著實有將靈與魂區分,儘管它沒有明說它們之間的不同。有區分卻沒有不同—可以是這樣的。讓我這樣說吧:聖經的確教導我們靈是在我們裡面屬靈或非物質,與神接觸的部分,它能透過聖經接受聖靈的工作。靈將我們與神拉上關係,又讓聖靈能夠我們身上作工。若人只有一個非物質的部分,那這個非物質部分便是靈了,是它將我們與神聯上,而魂則是使我們身體有生氣的那非物質的部分,使我們能思想、立志及感受。它也是情感的座位。魂是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與身體聯繫,並透過我們的身體與其他人溝通的那一部分。

 

鍾馬田的偉大之處不獨在於他講道有能力,也是在於他的操守及修養。對於他不夠清楚的事,他能謙卑地說「不能決定」。他一直以來所持的神學系統及觀念,也沒有令他隨便踐踏不同看法的人。鍾馬田的操守及氣度,是值得今天許多神學學者們借鏡的。

 

可能讀者到現在仍然對人是二元或三元組成的問題「不能決定」。我不勉強你們。但根據聖經,我們最少能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每一個屬祂的人用盡我們的身、心、靈—我們的全人—來愛祂、敬拜祂及事奉祂 (4:24;太22:37;羅12:1),並知道神的應許是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最終使他們「全然成聖」(帖前5:23)。我們就按我們所知的去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