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見證重於工作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現今的許多教會及基督教機構越來越著重工作。他們不斷發展各種各樣,大大小小的事工,呼籲信徒出錢出力支持神的工作。另外他們又極力提倡聯合工作,呼籲各宗各派教會放下各種的教義上的分歧,合作傳福音。他們抱的宗旨就是「凡我所作的都是為福音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益處。」最近有一位信主很久的基督徒向我說,我們教會應該放棄一向持守的保守立場及路線,與立場不同的各方各派人士,包括靈恩派及教義上有偏差(但不影響救恩)的教會合作傳福音,因為傳福音為基督徒最重要的使命,神喜悅萬人得救。我們應該拋開所有成見及固步自封的思想,放下以往保守分別的立場,不要左批評右批評,說這樣不對那樣不對。我們要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使萬人得救,這豈不是最榮耀神嗎?乍聽之下,以上言論好像很有道理。我們真的可否為了福音的緣故,妥協一下,放寬一點,為了使更多人得救呢?我的答案是:不能。在我舉出我的理由之前,我想先澄清一點,我絕對不反對傳福音。我知道傳福音是很重要,我也承認我們傳福音傳得不夠,我們信徒需要付出更多力量來興旺福音。我所反對的是放棄真理立場,不由分說地與不以聖經為最高權威及指引的教會及人士合作事奉。現在我要述說我們不能與他們合作的原因。

()他們當中有些人傳的福音不是純正的福音 

有些人認為靈恩派傳福音很熱心又有果效,我們應該與他們合作。但問題是,他們所傳的是否純正的福音?他們往往用神的恩賜來代替神自己來吸引人信主。他們高舉恩賜如說預言、講方言、神醫 、趕鬼及其他神蹟奇事。他們的所謂信心,不是信而得救的信心,而是信而得著以上恩賜的信心。但種種跡象顯示,這些所謂的「恩賜」根本不是出於聖靈。美國一位宣道會牧師就曾經 用約翰一書四章試驗說方言的人,發覺有百分之九十是出於邪靈!靈恩派也提倡「健康、成功、致富」(Health, Wealth, and Success Gospel)的福音,連他們自己也是這樣承認。但可惜福音派人士為了工作,連這樣的福音也可以接受,以為人也可以藉著這樣的福音得救。另外有人以總之傳福音時提到神的愛,信主得著赦免、永生、種種神賜的福氣等道理便是福音了。但許多未信者 ,必須要知道及接受的真理如認罪、悔改、捨已等都沒有提及,以至所謂的「決志者」根本不明白何謂真正的信。最明顯一例,現今的許多佈道會講員越來越少說及罪,也很少呼籲人認罪悔改。他們認為在講台上講罪有損人的自尊心,人本性不愛被人責備,你責備他們犯罪他們就不會再來教會。有一位著名的華人神學家也是這樣說:傳福音不應強調罪,只需說及神的愛,因為愛比罪大!我的回應是,若不強調罪的可怕,如何帶出神為贖罪而捨身之愛的偉大?施洗約翰、使徒及主耶穌自己都是吩咐人要先悔改,後信主。但現在有的傳道人企圖越過悔改之步驟而叫人單單信主,這就是不完整的福音。現今的世俗佈道家更加離譜,不單沒有叫人為罪悔改,反而用盡一切 方法叫人笑破肚皮,叫聽眾以為信耶穌是輕輕鬆鬆的事,甚至是很好玩的事。我更加不能接受,基督教的大佈道家竟然與不承認因信稱義的天主教合作傳福音。這明明是「別的福音」,是靠行為聖禮得救,我們怎能與他們合作?有人天真地認為我們可以在聚會中向天主教徒作見證,幫助天主教教徒明白真理而回轉。但我從來沒有看見這些佈道家指出天主教錯謬的教義,更加無意叫他們離開天主教,只懂互相讚揚抬舉,彼此稱兄道弟。我實在看不到有多少天主教徒,因這些人的言論而放棄天主教各樣錯謬的道理,歸回正統信仰之教會。這叫做為主作見證?一個是非不分,完全沒有道德勇氣,指出天主教致命的異端道理的所謂「愛心合一見證」?神不要這樣的見證!我們無論如何不能與以上這些人合作傳福音,因為他們所傳的福音的的確確是「別的福音」,我們不能在這惡事上有份。

 

()傳不完整福音只會產生更多軟弱及假的信徒 

有很多信徒以為不論他們用什麼方法也好,總之有人來聽福音,有人信主就夠了,我們不應反對他們。但聽這樣「福音」而「信主」的人,究竟有多少個日後在信仰上能站得著腳的?我們只看見大型佈道會的人山人海,呼召時有多少人舉手決志,多少人走到台前站立,但有沒有人統計過,舉手決志或走上台前的人,有多少個以後會到教會穩定地聚會?舉手的決志的人多,真正信主返教會的人少,這是公認的事實,但為什麼沒有人查根究底?真正的原因豈不是佈道會中講員所傳的「福音」有問題?有傳道人認為,今日教會之所以這麼軟弱,出現這麼多內部問題,作出種種與世為友及犧牲真理的事,最大原因就是教會中充滿著許多有名無實的假信徒。這些自以為信主,其實不是真信的人是從那裏來的呢?就是從參加那些傳不純正福音的聚會而「決志」的人來的。退一步說,就是有些人在那些聚會中真正得救,他們很可能被帶返,舉辦那些聚會的世俗化及聖經教導鬆散的教會受餵養,結果就是產生了一大班信仰根基不穩的世俗化基督徒,不能為主發光,反而在生活言行中處處令神蒙羞。當然,凡事都有例外,有些人蒙神保守,不受周圍環境影響,保持單純的心愛慕神話話及祈禱,以至靈性得以長進。但這些例外真是十分少。一般的定律是:教會怎樣教導,信徒也怎樣表現。教會不著重聖經教導,忽略分別為聖,從不為真理爭辯,信徒也會靈性軟弱,貪愛世界及忽視真理立場。這又說明了一個原則,就是二人不同心就不能同行的道理。好比兩家建築公司,一家著重方便及快捷,一家著重可靠及穩固,請問他們可能同心合作興建一項工程嗎?屬世的工程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屬靈的工程!屬靈的工程最重要的是根基。若信徒在福音上根基不穩,他們的靈命成長或遲或早都會出現問題,到時是補救便很難很難了。有人傳福音著重決志人數,但我們認為該著重屬靈質素,兩者能協妥嗎?有人說能, 但神說不能。得救人數神一早已經預定了,神自己會添滿人數。我這樣說,當然不是主張我們不需傳福音了,反正神一早預定得救的人數。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們必須去傳福音,但神既然已經定了得救的人數,我們就不需要自作聰明,自作主張地用一些神不喜悅的方法,企圖令「更多人」信主。若果我傳一個純正的福音,只有很少人信主,但傳一個妥協變質的福音或用神不喜悅的世俗方法去傳,有成千上萬的人表示「信」,我們也絕對不會動搖。不是我們不想更多人信主,而是添滿得救人數是神的責任,用合神心意的方法去傳純正的福音是我們的責任。我們的責任與神的責任要分得清清楚楚,我們不能逾越不是我們責任的範圍。我們要作忠心的僕人,作工多的未必能得主人稱讚,因為作得不合主人心意;惟有遵照主人吩咐而作的僕人才得主人的喜悅。

 

()神要的是見證,不是工作 

如上段說過的,僕人要遵照主人心意而行的,才算是忠心,才能得主人的喜悅。那麼神對人最大的心意,或是神造人最大的目的是甚麼呢?豈不是要我們信主的人榮耀祂?當然我們要為神作工,要為事奉神,要傳福音。但我們作這些事的動機就是榮耀神。所以我們傳福音或為神作工的時候,我們絕對不能用不榮耀神的方法去作,例如用世俗的方式傳福音,放鬆真理立場與信仰上有偏差的人士合作。有人認為若是堅持要求這麼高,便會阻礙福音傳揚,因而減少人信主。這說法是完全不合聖經的,難道主耶穌及使徒們在傳福音時會好像我們一樣避重就輕,或試圖降低福音向人的要求,為要多得人嗎?有人以為只要我們肯稍為妥協及遷就一下,傳福音便有更大的果效,有甚麼不好呢?我的答覆是:若果真是有果效,是神自己的憐憫,是神撇開人的軟弱用自己的主權來救人,與人用不合祂心意的方法來作工全無關係,神將來一樣要追討我們不忠心的罪,好像神用猶大來成就祂救贖的工作,但猶 大卻要為自己的罪負責任。更何況我認為這些人所追求的所謂「果效」,很多根本不是真正的果效,只是虛有其表的假像,好像狂熱靈恩派信徒的種種光怪陸離的表現,及俗世基督徒在生活工作上的種種比不信更差的行徑,結不出聖靈果子,極有可能還未得救。但妥協派人士卻一直沾沾自喜地沉迷於他們所謂的「果效」,從不質疑那些人是否真正得救,實在令人非常遺憾。

其實,如果神真的要果效,為何要用我們這樣軟弱無力,時常犯罪犯錯的人來傳福音呢?神不可叫天使來傳嗎?答案是明顯的。第一,神喜悅我們得著傳福音時帶來的喜樂及榮耀;第二,神要考驗我們是否忠心實踐祂交給我們傳福音的託付。神沒有應許我們傳福音一定有很大的果效,一定有很多人信主(主明明說進窄門走窄路的人是少的),主沒有這樣應許我們。聖經反而處處指出為主作見證會有反對,會有逼迫,會受苦難。主卻應許為義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所以,神不是按我們作工的果效來審判我們,乃是按我們作工時的忠心來判斷我們。弟兄姊妹,不要再被「果效」這兩個字蒙蔽了。真正的果效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讓我們安於本份吧,不是不傳福音,而是要忠心地傳福音,絕對不可犧牲真理立場,試圖增加作工機會及果效。我們堅信,只要我們忠心按著聖經來為主作工,神會賜下真正的果效,我們會得著主的賞賜及稱讚,最重要的是,神會得著最大的榮耀及滿足。

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

慎防變質的福音

傳福音是主給教會及信徒一個極大的使命。我相信每一個真正得救的人都不會否認這件事。正因如此,許多教會舉辦各式各樣的佈道聚會,個別信徒又用許多不同的佈道方法叫人信主。這本來是一件極好的事。然而,在這個被民粹主義、個人自由主義充斥著的社會中,我們很容易落在一個危機中,就是我們會不知不覺用人的思想及方法去作神的工作,而不是按聖經指定的內容及方法去作。我們許多人都不以為然,以為只要有果效,這必然是神所喜悅的事奉了。在以開佈道會為例,許多人以為只要主辦單位能吸引多人來參加,只要講道的人能吸引聽眾的注意及惹起他們的興趣,只要他有本事號召多人走到台前認信耶穌,這就是一個成功的福音聚會,至於信息內容及講道方法有沒有聖經根據及榜樣支持,根本毫不重要。然而,這想法是對的嗎? 

許多人以為神只吩付我們去作祂的工,至於作工的內容及方法,則我們可以自由決定,不需要凡事有聖經根據及榜樣支持才去作。換句話說,神容讓人在敬拜及事奉上「自由發揮」,只要不是聖經明文禁止便可以了。這樣的思想心態現今在基督教圈子中非常普遍,差不多變成金科玉律,沒有人敢質疑。然而這是否神的意思?我的答覆是:絕不!神不錯是讓我們在生活的事情上按自己的意思及喜好去選擇(當然這些事情都要在聖經的原則下進行),但在敬拜及事奉上神卻要我們根據聖經明訓及榜樣作,沒有聖經明訓及榜樣為根據的 敬拜及事奉活動就是「私意崇拜」及「凡火事奉」。清教徒稱這原則為「敬拜的規範性原則」。 這原則主要說明神不要人意私意的敬拜,乃是要祂自己心意的敬拜。神的心意如何得知呢?是聖經中找出來的。聖經就是我們信徒在敬拜及事奉上的唯一指南及根據。但現今信徒的問題就是,他們的敬拜事奉的內容明明沒有聖經明訓及榜樣支持,他們仍然認為他們所作的必定是神的心意。何以見得呢?其實都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許多異端極端都以為他們所作是神心意的心意),沒法用聖經引證,何等危險! 

保羅在帖前2:4教導信徒說:「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這裡清楚指出我們傳福音時要「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明顯表示傳福音是有特定的內容及方式, 是「照樣」講,不是「隨意」講,保羅吩咐當時的門徒不可這樣。我們講福音,不是用自己喜好的方式,挑選自己喜好的內容,去講些討人喜歡的話,而是「照樣講」。然而,他們振振有詞地引用林前10:22來支持他們的做法:「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但保羅這裡不是指我們為了傳福音,就有權作神所不喜悅、與祂旨意有衝突的事。保羅主要是指一些中性的事(包括一些傳統及習慣),我們可以甚至應該順服及放下自己,為要得著在這些事以下的人。相反,神的心意很清楚要求我們「不要效法世界」(世界的潮流風氣),我們就絕對不可以為了多吸引人來聚會,而不斷地採用世界的方法來作工,降低教會分別為聖的標準。這毫無疑問就是保羅 在帖前2:4指出的「討人喜歡」的罪。

有些人雖不完全贊同以上的人的傳福音方法,卻也不願公開去反對,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腓1:17-18的教導:「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然而,這樣引用聖經是不對的。第一,這節經文沒有說那些假意傳福音的人是對的,更加沒有鼓勵人這樣做。若他們的心態不對,他們將來一樣要受神的審判。第二,保羅說他不介意那些人假意傳福音,因為他們也是傳主的福音。動機是不對,但福音內容仍是對的。這個保羅可以接受。但若然他們所傳的不是純正的福音,而是「別的福音」,保羅的態度就絕不會這樣容忍,而是憤然地咒詛(1:8)。現在我們看看現今流行的「名人見證佈道會」所傳之福音是否純正的福音。

 

 一、缺少悔改信息 

「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3:1-2);「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4:17);「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2:38)施洗約翰傳道時叫人悔改,主耶穌傳道時又叫人悔改,使徒在主升天後傳道也叫人悔改,怎麼今日的傳道者這麼少叫人悔改?不叫人悔改的是甚麼福音?可能他們會說他們也有提及過悔改這事,但這說法就叫人驚奇了。請問不指出人的罪怎麼叫人悔改?他們到底是為了甚麼而悔改?不是為罪悔改嗎?或許他們堅持他們也不是完全沒有提及罪。但為甚麼當提到有關罪的時候,聽眾的反應往往是笑而不是哭呢?豈不知傳道者指出人的罪目的是讓聖靈「叫世人為罪、為公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今日傳道者拼命講笑話來吸引人信主,就是鮮有說及罪之時也是輕輕鬆鬆地說,目的是令人捧腹大笑,這絕對不是聖靈的工作,充其量只是人意情緒的活動,因為聽眾沒有「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的心,這不可能引致真正的悔改。沒有真正的悔改,人就不能真正地信主得救。不著重悔改信息的講道不是整全的福音。

 

二、沒有叫人交出主權 

「主耶穌」一詞成為基督徒的口頭禪。許多人沒有意會到,當你說「主耶穌」這個名稱時,你是在承認耶穌是主。耶穌是主,相信沒有基督徒會反對,這是大家公認的真理。但竟然有人主張在傳福音時,只強調主是救主,即是說你只需信耶穌能夠拯你的靈魂,你便得救。至於接受耶穌作主人及交出自己的主權,這事不需要在你信主時決定,因為這與救恩無關的。這樣的想法現今相當普遍。但這想法是非常錯誤的,耶穌基督既是救主,同時又是生命之主,兩者絕對不能分割的。一個人沒有可能單單接受基督為救主,卻拒絕交出主權讓祂作生命的主,而妄想自己是得救的。沒有這樣理想的事。神沒有給你權柄將基督的職任硬生生地分割。「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10:9);「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16:31)今天許多佈道會(尤其是那些搞笑的佈道會),絕少叫人交出主權及認耶穌為生命之主,何解?答案很明顯,豈不又是要討人喜歡?只強調有位神很愛你,很願意救你及幫助你解決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都是很多人喜歡聽的道理。但當你一要求他們決絕地離開他們所愛的罪惡,甚至要連自己的主權也要交出來,這樣去信耶穌,這些人就不喜歡聽了,甚至會反感起來。為免這些人流失,不再來聚會,傳道者在講道時就開始避重就輕,務求令每一個聽眾都聽得舒服。他們就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干犯帖前2:4所指討人喜歡的罪,奈何他們到現今都不發覺!

 

三、只強調信主的好處及容易 

信主當然有許多好處,而且是極大極榮耀的好處,因為是神所賜予的。最大的好處莫過基督的救恩,因為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買贖回來的。這些恩典是因信白白賜給我們的。然而,聖經也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我們進入神的國是有許多艱難的(14:22),是要努力進入的(11:12-13),所以要我們預先計算跟隨主的代價。「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14:27)神沒有瞞騙你,先叫你輕輕率率的信,信了之後才告訴你做基督徒的代價及難處。主耶穌在地上傳道時絕對沒有叫人先信後計算代價這回事。有人企圖把信徒及門徒分別出來,說主耶穌只要求已信主的人付代價跟從祂,叫他們作門徒,不是叫每一個人這樣作。單單信主的人只是普通信徒,願意跟從主的人才稱為門徒。這樣將信徒及門徒分開,並將神對這所謂的兩類人之要求分開,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讓我們看看聖經怎樣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2:41)那些聽眾一信主受洗,當天已經是門徒了。「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14:21)那些接受福音的人都是直接被稱為門徒的。「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11:26)門徒是基督徒,信徒也是基督徒,門徒與信徒有甚麼分別?門徒及信徒根本是同義詞。就是按一般的情理說,若有基督徒說他只信主,但他沒有意圖跟從祂,這豈不是很矛盾及怪異(起碼在感覺上)的事情嗎?由此可見,信徒就是門徒,門徒就是信徒,兩者根本是一樣的,所以神對他們的要求也是一樣的。

可惜,現今的所謂傳福音,傳道的人只強調信福音的好處,信福音的容易,卻很少提及信福音的代價,信福音的難處。他們的理念是,先叫人作「信徒」,然後才慢慢告訴他們作「門徒」的困難及代價。他們願意信,就可以立即信,一切在信了之後才說。這樣做無疑能使舉手「決志」的人數倍增,因為實在沒有太大難度,但這樣做有沒有聖經根據?這是主耶穌傳道時的榜樣嗎?再者,這些「決志者」是真信主的嗎?從決志之後再有到教會聚會的人數比率看,便可以略知一二了。

以上提出的種種原因,清楚指明這些世俗佈道會所傳的福音,根本不是整全的福音,是不合神心意的,所以我們不應該支持及參與。

最後讓我多說一點話。我知道不少人因見這些佈道會也有一些果效,也能領到一些人信主,所以儘管他們對這種傳福音的方式有保留,也不願去反對。但聽這樣「福音」而「信主」的人,究竟有多少個在信仰上站得著腳的?我們只看見大型佈道會的人山人海,呼召是有多少人舉手決志,多少人走到台前,但有沒有人統計過,舉手決志或走上台前的人,有多少個以後會穩定到教會聚會?舉手的決志的人多,真正信主的人少,這是公認的事實,但為什麼沒有人查根究底?真正的原因豈不是佈道會中傳道人傳的「福音」有問題?有傳道人認為,今日教會之所以這麼軟弱,出現這麼多內部問題,作出種種與世為友及犧牲真理的事,最大原因就是教會中充滿著許多有名無實的假信徒。這些自以為信主,其實不是真信的人是如何來的呢?就是參加那些傳不純正福音的聚會而「決志」的人來的。退一步說,就算有些人在那些聚會中真正得救,他們很可能被帶返舉辨那些聚會的世俗化及聖經教導貧乏的教會接受餵養,結果就是產生了一大班信仰根基不穩的世俗化基督徒。其實,神已經一早定了得救的人數,我們根本不需要自作聰明,自作主張地用一些神不喜悅的方法,企圖令「更多人」信主。若果我傳一個純正的福音,只有很少人信主,但傳一個妥協變質的福音,有成千上萬的人表示「信」,我們也不為所動。不是我們不想更多人信主,而是添滿得救人數是神的責任,傳純正的福音是我們的責任。我們的責任與神的責任要分得清清楚楚,不能逾越。我們要作忠心的僕人,作工多的未必能得主人稱讚,因為作得不合主人心意;惟有遵照主人吩咐而作的僕人才得主人的喜悅。

願神在這個黑暗的世代興起一群忠心勇敢傳講純正福音的僕人,單單討神的喜悅,不討人的喜悅,只重視神的見證,不求人意的果效,阿們。

2023年6月24日星期六

慎防心理輔導學的泥淖


近年來,心理學及輔導學在社會上大行其道,特別在學校裏,我們發覺越來越多學校都採用現代心理學及輔導學的教育法來教授學生。這些輔導學的基本理念是甚麼呢?就是以人的自尊心為人性最重要的一部分,人的自尊心若受損便會自暴自棄,甚麼都不能作,所以要盡力維護甚至提升它。責備及處罰是最要不得的行為,因為會傷了對方的自尊心,應該凡事鼓勵及讚賞,他自然會改變的。有一次我在報紙中看到一篇文章,主題是「讚賞是最好教育法」。文章中記載一個故事,大概內容如下:有一個學生打另一個學生,校長看到便制止了他。事後,校長約見那打人的同學。校長一看見他便賞他一粒糖,讚他準時到達校長室。接著又送他另一粒糖,說剛才叫他停手時,他立即就停手。之後,校長又送他第三粒糖,說他一定是為了正義感才打同學。那同學哭著承認是他欺負同學,校長便再給一粒糖,說他坦白承認己錯,應獲獎勵。接著該文章作者認為那校長是偉大的教育家。我看完這個故事後,真是覺得啼笑皆非,打人還有人讚賞和請吃糖,簡直是黑白不分,是非顛倒。我們辜且暫時不用聖經的原則來判斷這件事,但這樣的處理手法會為現今的社會所接受及採用嗎?難道一間公司的職員營私舞弊,被上司揭發後會獲得讚揚及獎賞?難道搶劫的人被捕後會得著法官的讚賞及赦免?

其實,聖經中多處提及責備及管教的道理:「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29:15);「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3:12)。神又多次藉著先如責備祂叛逆的百姓,並且曾非常嚴厲的管教他們。新約時期施洗約翰及主耶穌也曾嚴嚴的責備假冒為善的文士及法利賽人,宣布他們的災禍。難道連神自己也不顧及人的自尊心?簡直荒謬到極。

可嘆這種以人為中心的輔導學也逐步滲入進教會及基督教的神學院。最近我參加了一個基督教學校辦的兒童多元智能講座,講員是一位很出名的基督徒輔導專家。她說了一個故事,主角是一個資質不好的學生,在一次小學家長會派發成績表時,班主任對她的母親說她的孩子成績很不濟,全班五十人考四十,建議替他作一些智力的檢查。回到家中孩子問媽媽班主任今天對她說甚麼。她說班主任對他充滿信心,若再努力一點就能考進一間好中學。幾年後,那孩子真的考進一間不錯的中學。然而他的成績始終是平平。又到了一次家長會派發成績時,班主任對學生的母親說,他現在成績未如理想,想要考進大學實在很難,必須要加倍努力。他們回家後,學生又問母親班主任對他說甚麼。她說班主任對他非常滿意,只要再努力一點必定可以考一間重點大學。結果這個孩子真的考進了重點大學,而他也將一切的功勞歸於不斷鼓勵他的母親。這個故事聽起來好像是很感動,但卻顯出了基督徒輔導專家為了維護人所謂的「自尊心」,真是不擇手段,連聖經中「不可說謊」,「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等命令都可以置之不理。我不是想抹煞了鼓勵的作用,但鼓勵也得合乎神的標準,若說出虛構失實的話,就絕對不可接受。難道我們能能討人的喜悅,過於討神的喜悅,顧及人的感受,又忽略神的感受嗎?

究竟聖經怎樣看自尊心這回事?其實聖經根本沒有提及甚麼自尊心,只提到人的價值。聖經從沒有吩咐我們要維護及提升自己或別人的自尊心,而是叫我們對自己有一個正確的價值觀。現代的心理學家認為人的自尊心是人生活作事最大的動力,人沒有了自尊心就甚麼都作不來。這對於不信主的人可能是事實。但聖經卻告訴我們,一個真正認識自己價值的人才是一個真正有用的人。人的價值是甚麼呢?聖經說我們人的本質不過的塵土。就是全世界人集體來說,也只不過是「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有甚麼好自尊?有人說人有神的形象,所以人本身是尊貴的。這句說話實在有商確的餘地。神的形象只是說明神將自己的一些屬性及能力賦予世人。這當然是很寶貴的事。但這特質始終是神賜予的,不是人本身的價值。再者,人竟然利用神賜予的特質能力來犯罪,大大的得罪神,這在神眼光中又是甚麼的價值?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一生來便是一個與神分離的罪人,所作的全都不合神的標準:「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試問這樣的人又有甚麼價值?若有,就是負數的價值!然而,最奇妙的事情是,神竟然愛我們這等犯罪卑微的人,甚至愛我們到一個地步,願意為我們釘十字受死!不是主為我們本身很有價值的人死,而是主為我們這些沒有價值的人死,藉著信將我們帶到一個地步,成為神的兒子,與神合一,與我們同享祂的榮耀:「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就是與本國的王子同坐。」詩117:7-8;「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3-6。只有一個真正認識自己價值的人,才會真正明白神無條件愛罪人的大愛。一個真正體會神大愛的人,才會願意捨已,才會真正的為主而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神要我們跟隨祂的人要捨己,意思即是要我們離開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過一個以主為中心的生活。這與人要維護及提昇自己的自尊心的道理完全相對。

有人以為心理學及輔導學對我們學習待人處世有有幫助,其實我們不根本不需要從心理學及輔導學中學習待人處事的道理。聖經本身已經非常足夠。聖經教導人要愛人如己;教導我們金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教導我們要「愛仇敵,為逼迫你的人禱告」;教導我們「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弗4:2;教導我們要「寬恕人七十個七次」;教導我們「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羅12:16;教導我們「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4:29;教導我們「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4:6;教導我們「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林前13:4-5);教導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教導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不可苦待他們」;教導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教導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18-21。請問若有人照著以上教導去作還不足夠麼?難道我們要效法輔導學的方法不擇手段地討人喜悅,一味以人為中心的去維護及提昇所謂的「自尊心」,而將聖經中的要道如責備、管教、誠實、罪惡感、自卑、捨己等置之不理?

自尊心對於一個未信主的人可能真是很重要,人若沒有了自尊心,可能真的在許多事上灰心喪志,甚麼都作不來。但對於信主的人自尊心真是不值一屑的。保羅是一個大有學問才幹的人。他怎樣看自我形像或自尊心呢?「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5;「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3:8;「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2:3;「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2:16。保羅在現今的心理學家及輔導專家的眼光中,可能是屬於自我形象很低及極度缺乏自尊心的一類。但我們認為保羅是一個真正認識自己及認識神的人,他在神面前是最有用的,因他最能抓著神的能力,在神面前最顯剛強:「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不是出於我們。」林4:7;「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9-10。這真是「剛強的軟弱」,「大能的無能」!

若我們學習保羅向神自卑,捨己,承認自己軟弱和無能,棄掉甚麼提升自尊心的錯謬輔導學理論,返回聖經中寶貴的教導,真正認識自己價值及神無條件的愛,使我們在神面前作一個真正有用,真正為神而活的人。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給國內改革宗信徒進一言

周子堅

看見越來越多華人信徒接受改革宗神學/加爾文主義,本人作為一位加爾文主義者,本來是應該感到欣喜的,因為改革宗神學著實有不少的優點,對信徒的知識及靈性有不少的幫助,也高舉神的名。然而,當改革宗/歸正宗運動漸漸多的傳入國內,結果卻引起不少混亂,有信徒彼此攻擊,教會因此分裂。本人見到這種情況,心裡實在非常難過。我相信主的心也是一樣。我寫此文的目的,是要向那些過度推崇改革宗的信徒發出一些善意的提醒及勸告,免有人一心以為是為神發熱心,卻是不斷虧損主的名及破壞教會的合一。

讓我先自我介紹一下,免得有人以為我沒有資格評論。本人信主三十多年,在文字工作上也事奉了二十多年。在2002,我在香港開設了一間基督教書室,售賣及出借信仰純正的中英文屬靈書籍。這樣,神給我寶貴的機會接觸許多屬靈的名著。在我較年青的時期,我已閱讀不少王明道、倪柝聲、陳終道、王國顯、林獻羔、吳主光、陶恕等人的著作。後來我也開始看清教徒、司布真、鍾馬田、史普羅、約翰麥克阿瑟等。讀者應該留意到,以上眾作者的神學立場並不完全相同。然而,他們在基本教義上都是正統的。許多信徒因這些著作都得著很大的有幫助。我不是(亦不需要)完全認同某些屬靈偉人所有的神學觀點,但我仍十分尊重他們,欣賞他們為主的付出及愛主的心。此外,我所屬的教會亦沒有改革宗或聚會所背景。就著這些因素,我相信我能以較中立的地位及中肯的角度去評論這問題。最重要的是,神給我一個極重的負擔,很想為不同背景立場的信徒說點公道話,並盡力回覆一些不體恤的批評及平息不必要的紛爭。

現在讓我提出改革宗神學與其他神學的分別。

 

一,神絕對的主權 

改革宗神學高舉神的主權,特別在人得救這件事上。他們強調是神揀選人,不是人揀選神。雖然聖經吩咐人去相信祂,但人本是死在罪惡過犯中,如何能有信心去信神?聖經清楚指出人之所以能信,是神把信心賜給他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2:8-9)。在人得救的事上,完全是神的功勞,所以一切榮耀都歸於神。這就是在改教時期其中一個口號—「唯獨榮耀神」的意思。現今世代人慾橫流,人人都高舉自己的權利,凡事要自己作主及按自己喜好去行,不肯順服神的權柄。這風氣甚至也影響了基督徒。加爾文主義高舉神的主權,這正正是解決人自我中心及不服權柄的良方。 

然而,那些不明白揀選道理的信徒,他們其實也沒有完全否定神的主權。事實上,我認識有些非預定論者比加爾文主義者更尊重神的主權。何解?因為神的主權並非單是頭腦知識,它也是關乎意志的降服及生命的流露。非改革宗信徒雖然對預定的教義沒有改革宗那樣深入鑽研,但他們在經歷上卻能顯出順服神的實際。撫心自問,我們認識了預定論後就凡事順服神嗎?從此不再犯罪嗎?我們不也經常用我們的行為去否定神的主權?我不是想否定認識教義的重要性,但我們也不能否定有不少非改革宗信徒也能用他們生命去彰顯神的主權,我認為這比頭腦知識更為重要及寶貴。 

那些輕看非改革宗的人,我請你們先審視自己的生活是否真正尊重神的主權;是否對神所有的命令都甘願順服,因這教義本來就是想帶出這樣的結果。始終信仰是一種生命的流露。生活上順服神比單是頭腦認識神主的權優勝百倍。

 

二,重生先於信心 

加爾文主義強調重生是在相信之先。他們說一個死在罪惡裡的人,怎能有信心去相信及接受耶穌?當然神先重生了他們,賜予他們新生命,然後他們才有信心相信主。我認為這樣的邏輯推論是合情合理的。事實上,「重生先於信心」成了識別加爾文主義者其中一個簡明的標誌。然而,我們也得承認,「重生先於信心」並不容易直接及明顯地從聖經裡看出來。聖經一般是強調「因信稱義」、「因信得生」、「信的人有永生」,並不是「重生的人會信」。若沒有改革宗神學背或較強的邏輯思維,一般人只會認為人先信主才有新生,那會想到人是先重生才有信心?其實,重生、相信、稱義、得救本是不能分開的,意思是這四種恩典基本上是同時間在罪人悔改歸主身上發生。然而,這些恩典的屬靈次序又有多少人能輕易看到呢? 

我不反對神學上的邏輯推論。我甚至認為以上的推論是正確的。但我們有需要嚴厲批評未能接受「重生先於信心」的人為離經背道嗎?鍾馬田是加爾文派的,當然相信「重生先於信心」。然而,他解釋這個問題時顯出了他的持平及溫柔。他說在神的角度來看,人必需先重生才有信心,就像人有了生命才會呼吸。然而,從人的角度看,人是因相信才會知道自己已經重生。人不是先知道自己重生才相信。聖經是寫給人閱讀及遵行的,所以聖經往往比較強調人要相信,因為從人的立場看,一切恩典都是從相信開始體驗。我們為何不能像鍾馬田一樣,嘗試站在不同角度去體會其他人的想法?我們值得為這個問題互相攻擊,破壞合一的心嗎?

 

三,二元論與三元論 

國內大部分信徒都是持三元論,但改革宗大部分卻是持二元論。所以當改革宗/歸正派開始傳進來時,不免又帶來好些衝突。二元論者認為人是由靈魂及身體兩部分組成。三元論者則認為人是由靈、魂、身體三部分組成。以我的觀察,三元論比較接納二元論。相反,二元論卻多用激烈的言詞批判三元論,甚至用「神秘主義」、「反智主義」、「諾斯底主義」及「柏拉圖主義」來抹黑它。 

其實,三元論的歷史源遠流長,早期教會的教父(Irenaeus, Justin Martyr, Clement of Alexandria, Origen, Didymus of Alexandria, Gregory of Nyssa, and Basil of Caesarea)多有相信的。改教之父馬丁路德也是信三元論者。他在解釋路加福音1:46「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時說: 

讓我們按次序看看這些字的意思。第一個是「我魂」(和合本譯「我心」)。聖經將人分為三部分,如保羅在帖前5:23所說的。…人的本質包括三部分—靈、魂、體。第一部分—靈—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貴的部分。人藉著它可以明白那些不能理解、不能看見,永恆不變的事。簡單來說,靈就是信心及神語話的居所。

 

[]的本質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實上,理性是這個居所的光,除非靈—一個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這個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錯,因為它在處理屬靈的事上是軟弱無力的。

 

司布真也相信靈與魂是有分別的: 

我們或可在德道上及頭腦上認識到不少神的語話,但基督徒哲學家明白到魂與靈是有區分的;那個天然的魂或人的智慧或會盡其所能地學習神的話語,但只有屬靈的人才能明白屬靈的事;若不等到第三個更高的原則—靈—在我們重生時注入我們,我們就沒有能力明白屬靈的事。這個第三個更高的原則,就是使徒保羅所說「靈、魂、身體」的靈。

 

二元論向三元論提出最大的反證,就是靈與魂這兩個字在聖經中有時會交替使用的。這一點我也同意,但兩個字的交替使用並不一定代表兩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同。聖經中也有出現兩詞的交替使用,如在使徒行傳5:3說亞拿尼亞「欺哄聖靈」,第四節卻說他「欺哄神」。路加明顯將「聖靈」與「神」這兩個字交替使用,但聖靈與父神卻有不同的位格。啟示錄1:1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祂將必要快成的指示祂的僕人。」然而,在達與七間教會的書信的末段卻是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約翰將「耶穌基督」及「聖靈」這兩個字交替使用,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與聖靈的位格是不同的。另外,聖經曾將靈與魂兩個字同時並列及區分,顯出它們著實有分別,例如在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若魂與靈是同一件東西,彼此沒有區別,那麼經文說「魂與靈都能刺入剖開」有甚麼意義? 

陳終道牧師說: 

按聖經所記,靈,絕不就是靈魂(靈魂可與生命通用),把靈當作靈魂,是聖經翻譯的問題。聖經說「神的靈造我」(伯33:4)可以解作神的靈魂造我嗎?又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詩104:30)可以說是神發出祂的靈魂,人便受造嗎?又說「人裡頭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32:8)。靈(Spirit)與靈魂(Soul)是兩回事,憑甚麼可把靈,靈魂,身體,三者去其一?希伯來書第四章1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23節可改為二元論嗎? 

讓我們看看鍾馬田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鍾馬田本身持改革宗信仰,而改革宗普遍是接受二元論的。但在一次講道中,他說: 

關於這個問題(二元論或三元論),我們可以說甚麼呢?恐怕我要再一次說我不能決定我是屬於那一類。兩種論說都不能真正被證實,但我們可以說聖經著實有將靈與魂區分,儘管它沒有明說它們之間的不同。有區分卻沒有不同—可以是這樣的。讓我這樣說吧:聖經的確教導我們靈是在我們裡面屬靈或非物質,與神接觸的部分,它能透過聖經接受聖靈的工作。靈將我們與神拉上關係,又讓聖靈能夠我們身上作工。若人只有一個非物質的部分,那這個非物質部分便是靈了,是它將我們與神聯上,而魂則是使我們身體有生氣的那非物質的部分,使我們能思想、立志及感受。它也是情感的座位。魂是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與身體聯繫,並透過我們的身體與其他人溝通的那一部分。 

我們應該好好學習鍾馬田的態度,對一些較奧秘及次要的真理該持一個較開放及寬容的心,不肯定就說不肯定。你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及立場,但你不需要為那些不是基要真理的問題上彼此攻擊。尤其是當你看見這麼多屬靈先賢都是持這樣的觀點,二元論者還是要批評三元論為異端,這是不是極其驕傲及目中無人?神喜悅驕傲的人嗎?

 

四、嬰兒洗禮 

嬰兒洗禮是天主教流傳下來的傳統。他們認為人(包括嬰孩)必須接受洗禮才能得著救贖的恩寵。到了宗教改革時期,改教人士高舉因信稱義,反對人靠行為及聖禮得救。然而,當時的更正教卻把嬰兒洗禮保留下來。不是他們仍相信洗禮有洗罪或使人得救的功德,而是認為洗禮是神與祂子民立約的記號。他們看見舊約以色列人一出生已是神的選民,並要在第八天接受割禮作為神子民的記號,照樣,基督徒父母也有責任促使兒女受洗,使他們成為聖約團體的一份子,領受神的祝福。改革宗一向強調「聖約」這個觀念,他們相信以色列人就是舊約教會,新約教會也取替了以色列人。照樣,受洗也取替了割禮,這是新約信徒替子女應盡的責任。 

平心而論,這個說法實在缺乏新約聖經的根據及初期教會的榜樣。神從來沒有說新約教會取代了以色列人。按肉身說,以色列人一出生就是神的選民(但非所有以色列人都得救),都要受割禮。但新約時代,人要藉著信才能成為神的兒女,而受洗只是已信的人表明自己已歸入主名下,並且已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公開作見證。聖經從沒有提及嬰兒需要受洗,使徒行傳也沒有記載過這樣的例子。可惜早期的改教家並沒有改掉這個錯謬,而這個情況要到後來清教徒時代提倡「信而受洗」的群體出現才開始有所轉變。他們(浸信會)認為人必須先相信才能受洗,嬰兒還未有信主的意識,不應替他們施洗。這主張後來得到大多數信徒認同。現今大部分福音派教會(浸信會、宣道會、遁理會、弟兄會、聚會所等)都不認同嬰兒洗禮。國內的家庭教會也是如此。既是這樣,現在我們又何必再走回頭路,把缺乏聖經根據的禮儀再一次帶進教會?我們需要死守某派的所有神學教條嗎?連有問題的都盲目地接受,這就是所謂的忠心?到底我們是忠於主,還是忠於某派的神學傳統?

 

五、千禧年國 

改革宗信徒大部分是持無千禧年或後千禧的觀點,並且大力反對時代論。他們認為教會被提是很奇怪及可笑的事,不相信帖前4:15-17會按字面應驗: 

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他們卻將啟20章全部用靈意去解: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20:1-6) 

根據以上經文,他們解釋撒但已被捆綁,神的國已經臨到,千禧年就是現在,復活是指靈魂復活(得救),不是肉身復活,信徒正在與主一同掌權。這樣用靈意去解釋整段經文合理嗎?撒但真的已被捆綁,舊約預言的公義與和平的千禧國度已然出現?我怎樣也看不出來。這個世界仍充滿罪惡、試探、苦難、悲哀、疾病及死亡,而且問題越來越嚴重,何來千禧年的有福樂土?我們不是反對靈意解經。若有經文明顯是不能按字面解的,我們可以用靈意解。但啟20章明明是可以按字面解,反而用靈意解則完全不符現實,我們還要勉強接受嗎?我們可以為了遷就某派的末世論就罔顧正常的解經原則嗎? 

國內家庭教會大部分都相信信徒被提及主隨時再來。這正是他們在大試煉中仍能夠忍受的其中一個主因。被提的確是經受試煉的信徒的盼望。雖然主按著祂的旨意,至今仍沒有回來,但那些受苦的聖徒,就像初期教會的信徒一樣,從主再來的盼望得著了安慰及力量。可惜的是,當改革宗或歸正派神學在近年傳入國內時,他們不單教導人關於神主權的道理,還企圖把無千禧年/後千禧年的末世論一併引進來。他們也大力反對時代論及教會被提的道理,把它說成極端,把幾十年來國內基要派對於主再來的盼望抹煞了。我重申,改革宗教導人認識神的主權是好的,但若教導信徒反對時代論,減弱信徒對主隨時再來的儆醒及渴慕,這就是大錯特錯。

 

六、文化使命 

不少改革宗人士都提倡教會是有「文化使命」。他們認為基督徒有責任使世上每一個領域都歸服神的主權及旨意下。他們主張信徒應積極的參與公益、教育、法律、政治等事務,企圖集合群眾的力量去改變身處的環境甚至整個世界。他們稱這個目標為「文化使命」。然而,聖經從來沒有教導教會有這所謂的「文化使命」。新約教會只有一個使命,就是福音使命。 

主張文化認為神的心意是要信徒在地上推行基督教的文化及制度去管理世界及彰顯神的權柄。他們教導信徒有責任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並且這個國度主要是由教會藉著聖靈去掌權。這些信徒其中一個特徵,就是他們一看見社會上發生他們認為不公平的事,他們就會大發熱心想要消除它。他們的理想,就是將不良的文化變成基督教文化、將不義的制度變為公義的制度。許多年青的信徒對這樣的主張趨之若鶩,盲目追捧那些帶政治性主張的牧者,滿腔熱誠要為神改變世界,建立公義社會。 

「文化使命」裡確實有些目標能改善社會、造福人群,但那些目標並不是教會的使命。教會的使命只有一個,就是傳揚福音;信徒最大的人生目標,是為福音而活:「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28:19-20);「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我們的職責,就是勸有罪的人與聖潔的神和好,並懇求世人白白的得著神的義:「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18-21)。這是全世界最有價值、只有教會及基督徒有資格及能力去做的事。教會要勸人因信稱義,不是推行社會公義,也不是履行甚麼文化使命。 

除了傳福音,教會根本沒有權柄及能力動員推動任何社會行動。教會只有屬靈的權柄,並沒有屬地的權柄。教會的本質及職責根本不是這樣。 

有人以主的登山寶訓「作鹽作光」的教訓視為文化使命的根據。但看上文下理,主只是吩附我們在個人的生命顯出神的見證,並不是推動大規模社會行動的根據。其實「作鹽作光」的吩咐純粹是個人性,並在乎信徒的身分及當時的處境。主從來沒有吩咐門徒集合信徒的力量去改革羅馬制度。祂乃是教導門徒要順服在上掌權的(13:1;多3:1;彼前2:13),因為信徒在任何環境都可以「作鹽作光」。 

事實告訴我們,這些人雖然口裡認同福音使命,但因著要兼顧「文化使命」而分心及失去焦點。他們當中也有些人因著過分激進及缺乏智慧的言行,令聖徒的見證受損,令不少福音的對象對基督教產生惡感。這些信徒也是未能完全明白教會的使命。他們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對福音使命的不專一。

 

總結 

改革宗強調理性知識,系統神學,這本是好的。但單單以頭腦知識為滿足的人很容易墮入驕傲的試探。保羅對哥林多信徒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林前8:1)。為甚麼保羅不說「信心叫人自高自大」,或「愛心叫人自高自大」,或「忍耐叫人自高自大」,而是「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呢?可見人有了知識,特別容易驕傲。我不是說所有追求知識的人就是驕傲,也不是說信徒不追求知識的就是屬靈。我只想指出知識必須要化為生命,否則知識很容易使人覺得自己了不起而看輕別人。我觀察到有些轉信改革宗的信徒,他們開始輕藐原屬教會的同工,對他們不肯接受改革宗表示不滿。當然,我們不是不可以表達或討論自己的領受及看法,畢竟我們只能按著我們的良心行事。但過分高舉自己所知的而輕視甚至批評其他還未有同樣看見的肢體及同工,這不但不能造就人,且是神所不喜悅的。「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8:1) 

加爾文主義第一要點指出人是完全敗壞的,人得救完全出於神的主權及恩典,這教義本是叫人極為自卑。遺憾地,不少信徒雖然在頭腦上認識神的主權,知道自己蒙恩完全是神的憐憫,但卻對不接受預定論者十分輕視,甚至說出好些沒有愛心的話。我聽過有改革宗信徒批評時代論是極端,聚會所是異端,三元論是諾斯底主義,亞米念派向地獄狂奔等說話。這是何等驕傲及唯我獨尊的表現,與叫人謙卑的加爾文主義背道而馳。約翰衛斯理是著名的亞米念主義者,但也曾被主大大使用,他傳福音的熱心令許多加爾文主義者汗顏。懷特腓爾特(George Whitefield)是他的早期同工,他大大反對約翰衛斯理的亞米念主義,但他從來沒有說約翰衛斯理不得救。兩人始終是好朋友。有人在懷特腓爾特晚年時問他將來在天堂內會否看到約翰衛斯理,他說不會,因為他認為約翰衛斯理在天堂的位置將會遠遠在自己之上。這是真正的謙卑。 

預定論的確是非常榮耀神的真理,因為它能最透徹地說明人完全敗壞無助及不配的光景,以及神有絕對至高無上的主權。不過,預定論最終的目的是使人對神產生真誠的順服及敬拜。奇妙的是,神按著祂的智慧及能力,也能使那些不能完全領悟預定論的人對祂有真正順服及敬拜之心。屬靈偉人的傳記清楚告訴我們這個事實。好些非改革宗的信徒,他們生活的聖潔、對神的信心、事奉的火熱、愛人靈魂的心,比改革宗信徒更優勝。在神看來,這些生命的特質比單純頭腦知識更寶貴。我們可以理性地與不同立場的人討論,溫柔耐性的表達自己的主張,但同時間我們也應虛心地學習彼此的優點。要記得神給我們的勸告: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2:13)

 

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 

當你與人討論預定論時,若你的言詞或態度出現任何看低別人、不夠愛心、缺乏溫柔的跡象,我建議你還是先停一停,因為就算勝了辯論,別人也未必會接受,只會覺得改革宗信徒是一群驕傲自大,唯我獨尊的人,那真是幫倒忙了。事實上,不少改革人宗信徒真的給人這樣的感覺。要記著,是神讓你看見及明白預定論的真理,所以全是神的恩典,你一點也不比別人強。我懇請你們要用謙卑及溫柔的說話及態度來顯明你是一位真正認識及順服神權柄的人,並用你的生命見證去說服別人接受這些榮耀的教義。 

以下是我向國內改革宗/歸正宗教會同工及信徒提出一些實用的建議: 

1.  五個唯獨(唯獨恩典、唯獨基督、唯獨信心、唯獨聖經、唯獨榮耀神)是聖經重要的真理,應當持守及高舉。

2.  加爾文五點(人完全敗壞、無條件揀選、有限度救贖、不能抗的恩典、聖徒永遠的堅忍)是從聖經經文歸納出來的教義,是正確的。然而,因聖經中有些經文表面上與它們矛盾,不少信徒暫時接受不到,我們必須忍耐及包容,因這些並不是關乎人得救的真理。非改革宗信徒都是神所愛的兒女,並且也能被神大大使用。

3.  二元論還是三元論,見人見智,兩者都可接受,無傷大雅。有人說聖經沒有清楚指明靈與魂的分別,有人堅持聖經確實把靈、魂、身體分開地提及(帖前5:23)。兩者也有道理。然而,它並不是基要真理,不要因次要的道理引惹起不必要的紛爭。

4.    嬰兒洗禮明顯是跟從教會傳統過於聖經,不要再引進教會,走宗派的回頭路。我們沒有責任死守改革宗每一個教條。

5.  文化使命缺乏新約經文支持及初期教會的榜樣,是改革宗錯解千禧國帶出來的結果。信徒合法及合宜地改善社會環境可以接受,但教會整體來說不能自作主張去設立另一個使命。教會使命只有一個,就要竭力把福音傳遍天下。任何分化教會力量專一傳福音的工作都當撇除。

6.  一直持守及傳揚主再來的真理。我們不需要百分百同意時代論,但主隨時再來,教會被提、末世出現災難,主再來地上作王建立千禧年國等都是聖經明顯的教導,我們不需以相信時代論為恥。記著,我們不需要死守改革宗或時代論每一個教條,特別是我國的信徒,本來就沒有這些教會傳統的包袱,不要盲從附和。我們華人信徒應該慎思明辨,並作出獨立思考判斷。

7.  講台不應容許帶有社會性或政治意圖的講道。教會與政治互相不干涉。教會不傳世界的價值觀念或政治思想,只專一地傳神的道。只有聖經是唯一不變及無誤的真理,也是我們屬靈爭戰的唯一兵器。

8.  要小心分辨自稱為改革宗或歸正派的牧者及學者。他們有些人一方面教改革宗神學,一方面又推崇天主教、靈恩派、新神學派、新正統派等主張,而這些東西都是對我們的信仰有害的。他們將正統的神學及偏差的教導混雜起來,叫真理根基不穩的信徒難以分辨,吸收了毒素也不自知,這就是最危險的地方。我們不應推崇那些立場有問題的牧者及學者。

9.  不要因過份推崇改革宗為教會製造混亂及分裂。許多教會本身不是改革宗背景,有些同工接受了改革宗神學,認為是好東西,就立即要在教會裡推行信條學習班,強邀會眾參與,沒有顧及其他同工及信徒的反應及感受,這是缺乏智慧及體恤的表現。我們凡事應該按部就班,溫和忍耐地因材施教,使人容易一點接受,這才是真正的牧者之心。

10. 教會不需直接在講台上教導改革宗信條。一個較佳的方法,就是透過解經式講道,讓弟兄姊妹從整段經文中看見那些榮耀的道理,而不是直接推銷一套從西方傳來的神學教義,這是最溫和及自然的做法,也頗有果效。約翰麥克阿瑟最初也不是加爾文派的。但他經年累月地按聖經逐卷逐節去講解(Unleashing God’s truth, one verse at a time),後來自己也接受了預定論。他很少在講道時直接地教授神學理論,但那些寶貴的道理卻在每主日的釋經講道中滲了出來,會眾也漸漸地被潛移默化。本人極力推薦教會傳道人以解經式講道去造就餵養會眾。清教徒、司布真、鍾馬田也是如此講道,帶出了極美好的果效。

2023年6月3日星期六

為主而活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7-8)

 

以上經文所說的「我們」,乃是指著基督徒來說。不信主的人不會為主而活,也不會為主而死。他們是為自己活,也為自己死。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他們既不是事奉神,他們就是事奉自己:「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3:19)。其實他們不知道,人只是受造之物而已。我們被造是有目的的。聖經告訴我們,神造人的目的是想在我們身上顯出祂旨意及榮耀。若我們不能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如農夫栽種果樹是要得果子,工廠生產燈泡是為了照明。若栽種出來的果子是不能吃的壞果子,工廠生產出來的燈泡是不能發光的爛燈泡,它們還有甚麼存在價值?豈不是要把它們毀去或丟掉嗎?照樣,不信主的人從來沒有為神為主而活,只懂體貼自己的肉體,一生作罪惡及魔鬼的奴隸,完全顯不出神創造人的目的。結果是怎樣?結果就成了神彰顯忿怒的器皿,結局就是永遠沉淪(3:19)

 

但感謝神,「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2:5)。我們信了主的人,已經從罪惡的刑罰及魔鬼的權勢脫出來,已經出死入生了:「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3-14);「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6:17-18);「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當我們信主時,神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救我們脫離死亡,又把我們從罪惡的權勢下拯救出來,並賜我們神的生命,使我們在祂的性情上有分,這些都是我們信主而得著的奇妙恩典。

 

然而,還有一樣比脫離罪死及死亡更大的恩典,卻一直被許多基督徒忽略,就是我們可以靠著主脫離這個己。為甚麼我說脫離己的恩典比脫離罪與死更大呢?因為死是從罪來的,所以解決罪比解決死的恩典大。但罪是從己來的,所以脫離己比脫離罪的恩典更大。當初亞當夏姓就是為了體貼自己的意思,就違背神的命令。若亞當夏娃凡事按神的意思,不按自己的意思,他們怎會犯罪呢?真的,若我們沒有了這個「為自己」的心態,能凡事為主及按祂心意行,那麼我們又怎會犯罪呢?所以己才是信徒絕大部分屬靈問題的癥結。解決了己的問題,就能解決許多的屬靈的毛病。

 

其實,聖經多處提及重生得救的人是已經脫離舊人,從此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主而活:「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6:6);「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7-8);「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20);「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2-3)。基督徒的人生觀,就是不斷捨己,為主而活。

 

有人認為捨己是作了基督徒後才學習的功課。他們的意思是,當我們傳福音叫人信主時,不須要召呼人捨己及將主權交給主,待他信了主才告訴他們要捨己為主。誠然,作了基督徒之後必須努力學習捨己,但其實在人決志信主的那一刻,也須要有捨己的心態。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有人以為主在這裡只是呼召人作祂的門徒,不是呼召人作信徒。他們的意思是作信徒不須要捨己,單單信主就已經得救。但信了之後就要作門徒,作門徒就要捨己背十字架了。我認為這種說法是缺乏聖經根據。第一,主來世的目的是傳天國的福音,叫人信祂得救,不是教導已經得救的人如何進深成為「門徒」。第二,該段經文的前文後理都是指著得著或失喪生命說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這裡明明是說得著生命及失喪生命。若硬說得著生命是指得著賞賜,失喪生命是指失去賞賜,這樣解經實在太牽強。第三,在主的心裡,「門徒」與「信徒」根本沒有分別。「信徒」這個字在新約出現過五次,但都不是在四福音中。主耶穌在世時傳福音,呼召人信祂得生,但祂從來沒有用過「信徒」這個字。主是呼召人作「門徒」。門徒,就是跟從主的人,也就是信主的人。信主而不願跟隨主的人,聖經中並沒有這個觀念: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28:19)。主耶穌沒有把大使命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叫人作信徒,第二階段是叫人作門徒。不,主從始至終只呼召人作門徒。門徒與信徒沒有分別。

 

「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使2:41)。使徒傳福音給那些來耶路撒冷過節的人,這些人一信主就已經稱作門徒,不是先作信徒,然後再學習作門徒。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11:26)。我們一信主,就已經是基督徒。但徒11:26說那些信的人是先稱為門徒,然後才稱為基督徒。所以「門徒」絕對不是比「信徒」或「基督徒」靈程進一步。信徒、門徒、基督徒都是同義詞,只要著重點各有不同而已。信徒的著重點在於信;門徒的著重點在於跟從及學習;基督徒的著重點在於所信及跟隨的那位基督。

 

真信徒必定會跟隨主的。不願意跟隨主的人不是真信,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2:17)。單單頭腦上的信顯然不夠,因為連鬼魔都有這樣的信心,但牠們是不得救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2:19)。真信心必定會產生跟隨主的心志及行為。只想要神的恩典及赦免,而拒絕跟從耶穌及不讓祂作王的人,這種存心取巧及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根本不配稱為基督徒,神是不會接納的。不錯,恩典是白白的,但神只將恩典給那些願意捨己及肯付代價的人,因為神雖然不是因我們的行為來救我們,但祂卻看我們如何衡量及重視祂。若有人真正知道天國及主耶穌有多麼寶貴,真知道神的愛是如何浩大,他必然會放下一切的去信祂的:「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13:44-46);「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3:7-8)。歷世歷代的聖徒都是願意為信仰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辭。這些人是名符其實為主而活,為主而死。為甚麼今天的信徒會有特權及優侍,可以不須要捨己跟隨而信主呢?

 

每一個真正信主的人,都會有捨己跟隨主的心志。我們承認信仰剛起步的人,他們捨己跟隨主的心未必很完全,就是信主有一些年日的信徒也會有靈性軟弱的時候,但每一個有神生命的人總會承認基督為他生命的王及願意將主權交給祂。

 

所以,當人決定信主之時,他們也須要捨己的心志,願意把主權交給神。我們在傳福音呼召人信主時,也有責任告訴聽道的人。若有人認為這樣傳福音太嚴格,太苛求,那麼我請你們看看主耶穌是怎樣與那少年富官傳道(10:17-27;路:18:18-27)。主沒有對他說:你先作信徒吧,作信徒只是單單因信稱義,不須捨己及付代價。你信了之後,再學習作門徒,到時再學習捨己背十架跟隨我也不遲。不,主是吩咐他撇下一切跟隨祂,主並沒有降低標準遷就他。那少年富官愛錢過於愛神,達不到主的要求,就憂憂愁愁地走了,主沒有留他。關鍵不是他不信因信稱義,而他不肯捨己跟隨主!

 

當然,信了主的人必須繼續不斷地學習捨己的功課,因為聖經是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捨己的功課是天天學,沒有退休這回事,因為我們的己雖已被釘,但牠還未「死透」。我們信主之後雖有新的生命,但身上仍然殘留著舊的性情,必須天天靠著神的恩典治死牠,不然牠一有機會就會發動攻擊,叫我們失敗跌倒,使我們失去平安及喜樂,也令神的見證受損。

 

可惜現今不少的基督徒,雖然知道捨己背十架的道理,卻仍然被這個己所轄制,不但沒有「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反而是順從身子的私慾(6:12),讓這個老我繼續作王。他們為滿足這個己,不斷在這個世界追求事業、前途、名利、享受及其他屬地的事物,忘記了保羅所說過的話:「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6:14)。基督徒得著了神賜的各樣寶貴的福氣,甚至是得著了主自己,世界所有的事物根本就算不得甚麼,好像糞土一樣。另一方面,這個世界看我們這些基督徒也好像已死,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20),不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與這個世界已經一刀兩斷。

 

又有些基督徒,雖然不像以上所說的那些人貪愛世界,放縱肉體,但他們也被這個己折磨得透不過氣來,原因就是他們也被許多世上的思慮、老舊的性情,以及過往自我為中心的觀念所捆綁。他們因著許多地上的事憂慮煩擾,為著一點傷害情緒失控,為一些不愉快的過去憤恨不息。這些都是老我未有死透的表現。若我們真的明白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那麼我們為甚麼還要為一個已死的人憂慮,執著或憤憤不平呢?聖經說凡在基督裡的都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為何我們要繼續讓已過去的人和事纏累我們,使我們我去平安喜樂,甚至精神崩潰呢?

 

約伯也曾遇到極大的苦難。當他失去所有家財、兒女、甚至自己的健康,他仍能歸榮耀給神,不以口犯罪。但當他三位朋友到訪,他心裡的愁苦就大大發動起來。何解?就是因為他們無理的毀謗約伯,大大傷害了約伯的自尊。約伯說了許多為自己辯護的話,也向神發出許多的質問。結果如何?他越說越痛苦,越說越沒有出路。其實解除痛苦只有一條路,就是放下這個己:「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5-6)。當我們懂得不再為自己活,完全脫去這個舊人,我們的痛苦才得解決,因為這個己是一切痛苦的源頭,神卻是我們喜樂的根源。最快樂,最滿足,最有意義,以及最榮耀的人生,就是脫離自己,全然為主的人生。弟兄姊妹,你們願意有這樣的人生嗎?

 

最後,若有人認為捨己太難,只好放棄,我則想反問:究竟我們為主捨棄難,還是主為我們捨棄難?主創造及救贖我們,我們擁有的一切都是祂給我們的,我們為祂捨棄一切絕對是理所當然。但創造的主竟為我們這些卑賤的受造之物撇棄祂天上的榮華,放下祂的權柄及威嚴,甚至捨棄祂的生命為我們死,這真是世間上最奇妙的事!但令人震驚的是:主這麼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竟然有基督徒反而不願意為主捨己!這是多麼令神傷心的事!

 

其實,只要你能真正認識主的愛,捨己又有何難呢?「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3)

 

看祂全身滿被水血,

如同穿上朱紅衣飾!

因此,我與世界斷絕,

世界向我也像已死。

 

假若宇宙都歸我手,

盡獻於主仍覺不足;

愛既如此奇妙,深厚,

當得我心,我命所有。

(聖徒詩歌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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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要背負十架,

跟從神的羔羊?

我豈可以怕出代價,

要得世界原諒?

 

因你名,寶貴的名,

因你為我捨命;

靠恩,無論如何艱難,

我要求你喜歡。

(聖徒詩歌324)

 

願主捨身的愛再一次大大的激勵我們,叫我們甘心樂意的不再為自己而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