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星期一

馬丁路德論順服政府

世俗的掌權者:在什麼範圍內應服從它」(On Temporal Authority: To What Extent It Should Be Obeyed)。路德在1523年所發表的這篇論文中處理這個問題。首先,路德指出世俗政府的職責是維持社會安寧,鼓勵善行,抑制邪惡,保護敬虔人。他確信羅馬書13:1-2所說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但是,如果政府越權管理教會或屬靈的事務,那麼我們就有自由不服從。他寫道:「如果你的君主或世俗統治者命令你要贊同教皇,相信他所說的一切,或命令你要放棄某些(信仰上的)書籍,那麼你應該說:『撒但坐在神的身邊是不合適的。 親愛的陛下,我以性命財產保証我會服從你;只要你在你屬世的權力範圍內命令我,我便會服從。 但是,如果你的命令干擾我的信仰,並要我放棄我的書籍,我將不會服從。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你是一個暴君,超出了自己的範圍,在沒有權利和權力的範圍內發號施令。』如果他為此而沒收你的財產並懲罰你,那麼你是有福的;感謝神,你能夠為神話語的緣故而受苦。就讓他信口狂言,他只是個愚笨人。 (彼前4:14,16;徒5:41)他將來要面對神的審判。 我告訴你,如果你不抗拒他反而聽從他,讓他剝奪你的信仰或奪去你的書籍,那麼你確實已否認了神。」

路德認為很少世俗統治者是稱職的。他寫道:「你必須知道,自世界開始以來,英明的君主就像一隻強大、稀有的鳥,而一個正直的君主就更加稀有。 君主通常是地上最愚笨的人或最壞的無賴;因此,對於他們所做的一切,人們必須作最壞的打算,切勿寄望有半點兒好的東西,特別是有關拯救靈魂這等神聖之事。 他們是神的行刑者和劊子手。 神在忿怒下使用他們去懲罰邪惡的人和維持社會的安寧⋯⋯只要他們沒有越權、試圖成為牧者而非創子手,神的旨意是要我們稱呼祂的劊子手為陛下,敬畏他們,並謙卑地服從他們。如果一個國家的君主恰好是一個英明正直的基督徒,那是一個偉大的奇蹟,是神所給予那個國家的極寶貴恩典。一般的情況是按照聖經中神所說的那樣:『我必使孩童做他們的首領,使嬰孩轄管他們。』(賽3:4)『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何13:11)這個世界太過邪惡,不配擁有許多英明正直的君主。 青蛙必須要有牠們的鸛鳥。」

路德用詩篇107:40警告他們要成為稱職的統治者:「祂使君王蒙羞被辱」。所以他們受到了警告。他們最好改過自新,做好他們的本分,否則神會廢掉他們!但這是神的工作,而不是我們的工作,所以基督徒絕對不應參與推翻政府的活動。路德在另一篇文章(Against the Robbing and Murdering Hordes of Peasants)中嚴厲責備那些在1525年進行叛亂的德國農民:「任何一個在農民這方滅亡的人都成為地獄裡永遠燃燒著的木柴,因為他用武力反對神的話語,不服從祂,是魔鬼的一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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