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

早在路德之前:追溯福音的核心,從基督到宗教改革

Nathan Busenitz

(譯者註:在“Long Before Luther: Tracing the Heart of the Gospel From Christ to the Reformation” 一書中,作者透過歷史文獻,展示了因信稱義等核心福音教義早在馬丁·路德之前的歷代教會正統神學與屬靈傳統中就已長久存在,而並不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憑空發明的新理論。以下節譯自此書的最後一章。)

在本書開頭,我們曾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宗教改革的「唯獨因信稱義」教義是否十六世紀的發明?縱觀教會歷史後所得出的答案是——絕非如此。從教父們的講道和聖經註釋,到中世紀教會領袖們的著作和禱文,歷史上有不少作者運用「唯獨信心」的述語來描述救恩。此外,我們清楚地發現:早在路德與其他主要改教家出現之前,已存在對稱義的法庭式(forensic)理解、對稱義與成聖的明確區分、以及基督的義歸算給信徒的教導。

改教家們堅信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處於福音的核心。正因為他們明白其至關重要性,所以他們才在此議題上立場堅定。他們首要的辯護依據是聖經。他們對聖經權威的堅持,奠定了他們對福音純正的堅持,後者建立在前者權威的基礎上。然而他們也向教會歷史為自身的觀點尋求次要的確認。儘管承認早期教父在稱義的論述上有時缺乏連貫的條理性,但改教家們堅稱,在前改革時期——尤其是教父時代——可以找到預期的唯獨信心教導。

改教家向教父時代尋求歷史肯定是明智之舉。許多教父關於救恩(特別是稱義)的論述與後來宗教改革的教導相似。儘管奧古斯丁在稱義上的教導備受爭議,但他確實可被視為改教家的神學先驅。無可否認,他將拉丁文iustificare詮釋為「使成為義」而非「宣告為義」的做法對稱義的研究造成混亂,但他對稱義多方面的闡釋,不僅與宗教改革的教導非常相似,更反映出改教家從聖經中所領受的亮光。這就是為什麼改教家引用他遠超過新約時代之後任何其他教父的原因。客觀地認識和欣賞那些連貫的地方,既能更平衡地看待奧古斯丁,也更符合改教家對他的態度與感激之情。

 在奧古斯丁之後的作家的著作中,我們同樣發現了預期的唯獨信心獨特性質 。在縱覽奧古斯丁至改教家期間共十一世紀的歷史時,坎特伯雷的安瑟倫(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與明谷的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這兩位基督教領袖顯得尤為突出。安瑟倫除了提出救贖滿足論(satisfaction theory of the atonement)外,其《默想與祈禱》等靈修作品更以個性化方式拓展了對救恩的理解。當中既有用法庭語言來論述救恩,更有預期的福音中的「偉大交換」(great exchange)真理——罪人的罪歸算給基督,而基督完全的義歸算給罪人。伯爾納不僅運用「唯獨因信稱義」的表述,更教導基督之義歸算給信徒的真理。儘管改教家未全盤接受其學說,但他們深受伯爾納著作的影響,並對其保持崇高敬意。

基於整體的歷史縱覽,我們絕不能斷言宗教改革對稱義的理解是教會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神學創新。認識到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深深扎根於神的話語,秉承改教家觀點的當代福音派可從中得到安慰。新教福音神學正確地將福音定義為:「唯獨藉著恩典、唯獨透過信心、唯獨在基督𥚃稱義」,因為這正是聖經的教導。故此,我們對福音的捍衛首當以聖經為依據。但本研究亦表明,福音派訴諸教會歷史作為次要的確認亦無不妥。毫無疑問,從教父時代到中世紀的前改革時期可以找到預期的唯獨因信稱義教導。今天的福音派信徒會因為得知他們所珍視的福音並非十六世紀的發明而備受鼓舞。唯獨信心的真理在神的話語中得到權威性的確立,又在整個教會歷史中獲得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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