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天花板房屋

「大利烏王第二年六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藉先知哈該向猶大省長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百姓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這殿仍然荒涼,你們自己還住天花板的房屋嗎﹖現在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你們撒的種多,收的卻少;你們吃,卻不得飽;喝,卻不得足;穿衣服,卻不得暖;得工錢的,將工錢裝在破漏的囊中。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你們要上山取木料,建造這殿,我就因此喜樂,且得榮耀。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盼望多得,所得的卻少;你們收到家中,我就吹去。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我的殿荒涼,你們各人卻顧自己的房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1:1-9)

以上經文是神透過先知哈該責備猶大人的說話,因為他們只顧建造自己的天花板房屋,但神的殿卻仍然荒涼。為甚麼這些蒙了神的大恩,得以歸回故土的猶大人會對重建聖殿這件事這麼冷淡呢?我想到有以下幾個的原因。

他們只看見困難,看不見神的應許

以斯拉記說,神吩咐波斯王古列容讓以色列人歸回重建聖殿:「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祂建造殿宇。在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殿(只有他是神)。願神與這人同在。」(1:2-3)。這句說話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出於一個外邦君王的口。他不是說有以色列人向他請願,請求批准他們回到耶路撒冷。他也不是說他為以色列人的神大發熱心,所以容許他們回去建殿。他清楚表明這是耶和華囑咐他這樣做的。可見以色列人歸回耶路撒冷重建殿聖殿這件事,絕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乃確確實實出於神的手。其實,在聖殿被毀前約四十年,神已經透過耶利米先知預言耶路撒冷會荒涼七十年。但七十年之後,他們會再被神眷顧,得以歸回故土:「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29:10)。這麼清楚的應許,為何以色列人仍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呢?原來在他們重建聖殿時發生了一件事。當耶書亞及所羅巴伯等人帶領五萬猶大餘民歸回耶路撒冷時,那時他們眾志成城,上下一心,只用了兩年的時間,就把聖殿的根基建好了。但此事引起了仇敵極大的反對,他們上奏亞達薛西王,迫使他們停工,重建工程就這樣停止了十多年。然而,在這段停工的期間,猶大人絲毫沒有為重建聖殿之事著急,卻只顧建造自己的房屋。他們只看環境不利及困難的一面,沒有看見神施恩的手已經為他們開路,更加沒有看見神的預言及應許是必會應驗的。

他們只顧建造天花板房屋,不重視聖殿的光景

哈該指責以色列人容讓神殿繼續荒涼,自己倒住天花板的房屋。他們當中可能有些人會振振有詞地說:我們自己的房子還沒建好,那有心情去理會神的殿?但聖經明明告訴我們,他們歸回猶大地已經差不多二十年,他們一早已經安頓下來,如常生活及工作了。而且,聖經說他們是住在「天花板」的房屋。我們不知道當時的天花板房屋是怎樣的,但它們一定不是簡陋的帳棚,也不算是普通的房子,而是有「天花板」的房子。因此,他們所擁有的,其實已經超過生活的基本需要了。神絕不是如那惡僕形容他主人那樣,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25:24)。但最重要的,就是他們好像完全忘記了,他們之所以能獲淮返回耶路撒冷,主要不是因為波斯王憐憫猶大人,讓他們返回故土重建家園,而是讓他們可以重建聖殿,這是古列王明明向猶大人說宣告的(1:2-3)。然而,他們只顧建造自己的房屋,卻讓神的殿繼續荒涼下去,完全忽略神容讓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的目的。

只顧滿足自己的生活,不求神的喜樂及榮耀

被擄歸回的猶大人的確再沒有拜偶像,他們也很勤奮地工作及生活。可是哈該卻對他們說:「你們撒的種多,收的卻少;你們吃,卻不得飽;喝,卻不得足;穿衣服,卻不得暖;得工錢的,將工錢裝在破漏的囊中。你們盼望多得,所得的卻少;你們收到家中,我就吹去。」究竟他們犯了甚麼錯呢?「因為我的殿荒涼,你們各人卻顧自己的房屋」;「你們要上山取木料,建造這殿,我就因此喜樂,且得榮耀。」猶大人之所以對重建神的殿這樣漠不關心,最大的原因,就是他們不看重神的榮耀。他們沒有積極求神的喜樂及榮耀。神要得著祂的榮耀,而當時神的殿就祂的榮耀的表彰。現在神的殿仍然荒涼,神榮耀的見證就顯不出來。但各人只顧自己的生活,對神的榮耀滿不在乎,以致在重建聖殿這件事上毫不積極,一拖再拖。

哈該指責以色列人對重建聖殿的態度的話,實在給我們現今世代的信徒很大的反省。毫無疑問,舊約時代的聖殿,就是預表新約的教會:「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林前3:16);「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2:5)。遺憾的是,我們今日對建造神的殿教會的態度,就倣如當日猶大人對重建聖殿的態度一樣。現在讓我們看看箇中的原因:

一,當日的猶大人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為甚麼他們會有這樣的想法呢?表面上是因為環境上有一些困難,其實主要的原因是他們看不到「這殿仍然荒涼」的事實,他們沒有體會要趕快重建神殿的逼切性。弟兄姊妹,不要被現今一些外表興旺的虛浮現象欺騙了。現今教會的光景實在是很荒涼。聖經預言:「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4:3-4);「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2:3);「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18:8)。靈恩派的教會人數眾多,但當中離經背道的教訓很多,他們的靈也有問題。然而,不少福音派的教會羡慕靈恩派外表的興旺,積極地引進他們作工及敬拜方法,而這些方法大都是不合聖經的。新神學派勢力也越來越大。他們推動的宗教合一,社會及政治運動極為成功,也令不少年青的信徒對於建立公義社會的理想趨之若鶩。那些自稱信仰純正的福音派教會,也越來越多受世界的風氣及潮流影響,引入很多屬世的方法來作工;心理學、輔導學、行政管理學、市場增長學等等屬世的學說大大滲透教會,講台的能力越來越弱,信徒缺乏純正的靈糧餵養。神學院被新神學派、新正純派,後現代主義,新福音主義入侵,許多聖經教授都不信聖經全備及無誤。他們訓練出來的工人多是沒有真理立場的人。現今信徒大多是不冷不熱,社會上有失聖徒體統及見證的事越來越多。神家以外 千千萬萬失喪的迷羊更加不用說了。這些事都告訴我們,現今的教會實在是「仍然荒涼」。弟兄姊妹,我們不要短視,只看見自己堂會好像是未被影響,就看不見「這殿仍然荒涼」的事實,所以就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神的殿只有一個,神的家也只有一個,就是那宇宙性的教會。當然,我們不能亦不應干涉其他地方教會的事務。但我們也不應這麼狹窄,看見自己教會甚麼都不缺,就以為神的家 也不是這麼荒涼,以致看見其他地方需要幫助,我們也漠不關心,不肯盡其義務,忘記了聖經「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8:15)的道理。今天普遍教會都出現這個問題:多收的越有餘,少收的越欠缺。 個別地方教會實在不應有獨善其身的觀念。

二,當日的猶大人只顧建造自己的天花板房屋,忽略建造耶和華的殿。今天多少信徒也是這樣為自己建立地上的事業,屯積地上的財產,忽略了神家的建造。坦白說,為自己的事業及產業而努力工作,這並沒有錯。然而,我們捫心自問,我們是否已過了生活的基本需求,甚至已經擁有「天花板房屋」,但仍不以為滿足,還要無止境的,苦苦不斷地爭取,以致你已經沒有餘下多少時間、精力及金錢去建造神的家?這不是本末倒置嗎?請你們想想,神為何讓猶大人歸回耶路撒冷?主要不是讓他們重建自己的家園後,可以安逸自由地過以前的生活。神的心意乃是要他們重建聖殿,恢復祂的見證。照樣,神用祂的大愛救贖了你,主要目的不是讓你繼續埋頭苦幹地工作及過活,乃是要你為建造神家出一分力。若不然,神救贖你的目的就達不到了。個人目的達不到是小事,神的目的達不到是天大的事。弟兄姊妹,你是否以追求達到個人目標為滿足,卻容讓神救贖你的目的落空呢?

我們的得失不要緊
神的旨意當留心
我們若將萬事都看如糞土
主才不會受攔阻

弟兄姊妹,當你躺臥在床,望著你房子的天花板,舒舒服服地準備安眠時,請你也想一想:神的家仍然是荒涼。

三,當日的猶大人只顧自己的工作及生活,不求神的喜樂及神的榮耀。威斯敏斯特信條的第一條問題是:人的主要目的是甚麼?答案就是:人主要的目的就是榮耀神,並且永遠享用祂。神造你及救贖你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在你身上得著榮耀:「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或問,那些被擄歸回的猶大人這麼辛勤的工作,他們又不 是拜偶像及犯罪,這也不算是榮耀神嗎?答案是,神不只是要他們個別地在日常生活中榮耀神(這個固然重要),神的心意更是要他們聯合起來,一同顯出祂的同在及榮耀。神的殿就是神同在及神榮耀的彰顯了。照樣,在新約裡,教會就是神同在及榮耀的見證:「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1:23);「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3:10);「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4:11-12)。所以很清楚了,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主在地上最大的見證,不是個別的信徒,也不是個別的堂會。雖然個別信徒或個別地方教會在某方面可能彰顯基督較多,但也不會是完全的,因為基督實在太偉大及豐富,個別信徒及堂會根本沒有可能完全彰顯出基督的豐滿。我不是說個人追求不重要,個人追求得不好,一定會影響教會整體的見證。但始終個人追求及事奉是比較容易,因為只有一個人的意思,但「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就不容易了,要做到「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就更難上加難,因為這涉及更深層次的捨己及破碎。然而,就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經歷十字架更深的對付,我們的己逐漸減少,基督就能越多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5-8)。所以,要一心一意、彼此聯絡、互相配搭的建立基督的身體,必須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即是謙卑、捨己、順服致死的心態。這個功課實在不多人願意學。個人追求可以,個人事奉也沒有問題,但彼此同心配搭去建立基督的身體卻毫不重視。可能有人是害怕所謂「身體道理」的錯謬,所以對所有 關於身體的教導都敬而遠之。但「身體道理」實實在在是出自聖經的。若某「身體道理」有甚麼錯誤,那就是因為有人過分強調建造教會的這方面的教訓,而忽略個人的追求及聖潔。但若那「身體道理」並沒有呼籲信徒只須建造教會而無須著重個人追求,則「身體道理」不但沒有問題,反而是叫信徒有一個更遠大及崇高的目標:神的心意不是單單叫我們追求個人的靈性長進,而是叫我去與眾聖徒同心合意,彼此配搭的建造神的殿,神的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3:21) 神要從教會及基督裡得著永遠的榮耀,這是多麼偉大及榮耀的旨意!

請容我在這裡多說幾句肺腑之言。弟兄姊妹,人生匆匆幾十年,很快就過去。請問你的人生目標為何?我們是否那些不斷追求「天花板房屋」,卻看不見「這殿仍然荒涼」的人?聖經明說「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何不學習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並將財寶積儹在天上(6:20)?主一早應許我們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14:2)。主關心我們將來的居所,一早為我們預備好,你為何不關心一下神家的情況,並付出你的一分力?有些人追求個人的靈性,個人事奉,這是非常好的。但你有否想到,神最終要得著的,是一個團體的見證?神的殿,神的家是一個團體,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新婦、新耶路撒冷全都是一個團體。我們都是這個團體教會的一分子,為何獨善其身?為何存個人主義?何不一起學習藉著十字架對付己,學習彼此同心,互相配搭的建造神的家?當然,這是一個浩大而艱難的工程,也是一生漫長的工程。但這也是人所能有最崇高最榮耀最蒙福的工作。若你仍看不見「這殿然荒涼」的景象,求神開你的眼睛!若你是對自己感到灰心失望,覺得沒有資格建造神的殿,弟兄姊妹,不要灰心!只要你願意,只要你肯付代價,神會用你的,因為在基督的身體裡沒有一個肢體是多餘的。聖經明明的說:「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不只是「不可少」,而是「更不可少」!基督的肢體一個也不能少!

最後,願以趙君影先生的一首詩歌結束本文。願神興起祂忠心的建殿者。

四顧迷羊流離困苦,有誰同情有誰憐
靈魂喪失日以萬計,神家荒涼到何年
願主潔我煉我用我,餘下光陰勝於先
盡心竭力討主喜悅,直到站在我主前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永遠的救恩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10:28)

永遠救恩(eternal salvation),又稱「聖徒的堅忍」、或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當一個人信主得救後,他就不會失去救恩。這個道理為當年改教家及大部分信仰純正的信徒所持守。後來,有反對預定論的亞米紐主義出現,並提出異議,認為救恩是會失去的。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信徒持這樣的觀念。他們反對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聖經有些經文好像教導信徒會失去救恩,我們要忍耐到底才能得救等道理。第二,他們看見某些人濫用永遠救恩這道理,以為信了主之後,就可以隨便犯罪,反正一定上天堂,結果使教會的見證大受影響。他們就認定這個教義一定不是出於神。有靈恩派教會稱「永遠救恩」為魔鬼在末世最大的迷惑;那些強調行為稱義的異端,全部反對「永遠救恩」這教義。然而,處理這些問題的方法,不是單取符合自己觀念的經文來用,把所有支持永遠救恩的經文撇在一旁,而是要小心按正意地解釋那些明顯的經文,並盡力把它們與其他表面矛盾的經文調合,因為聖經本身絕對不會自相矛盾,是而又非的。我們也不應因有人誤用或濫用這教義就認定它不是出於神,因為不是那個教義本身有問題,而是濫用的人的問題。現在讓我們從聖經去看「永遠救恩」的道理。

從主的應許看「有永生」

「信子的人有永生」(3:3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6:47)。這些說話是主對信祂的人的應許。經文中「有永生」的「有」字是現在式,即是信的人現在有永生,不是將來到天家才有。若人上天堂後才有永生,聖經應該用將來式,不應用現在式。有人可能說,神應許人現在有永生,也可以因為某些原因收回,即是永生可以失落的。但這在語法上是不合邏輯的。為甚麼?因為若永生是可以失落的,那麼它就不是永遠的。若它不是永遠的,聖經怎能稱信的人現在有「永」生?是神用詞不當,還是故意誤導?假設今日某個人決志信主,但明天他又決定不信了(這純粹是假設,因為相信預定論的人認為信心是不會失落的),根據反對永遠救恩的人的講法,那人信主那刻的確有永生,但過了一天,他決定不信,就失去了永生。那麼,那人的永生只有一天,一天的永生還叫「永」生麼?若「永生」得著後會再失去,那根本不算是「永生」,而是「暫生」。所以聖經有現在式應許信的人有永生,這點已經清楚指出這永生是不會失落的。

從主對尼哥底母的話看「重生」

我們知道每一個真信主的人,都是重生得救的:「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3:3);「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3:5)。按人的角度看,神可以赦免你,又可以不赦免你。神可以稱你為義,也可以不稱你為義。這個邏輯上也說得通(但不是神的性情,因神是信實的)。但神重生了你,祂會讓你再死嗎?聖經有「重死」的道理嗎?意思即是一個人重生後,有神的生命住在他裡面,但因為某些原因,這個新生命會離開或消失?假設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因著某些原因失去了這個重生,但後來他又真心的懊悔,再次決定信主,這樣他可以有第二次的重生嗎?聖經有沒有「多次重生」的道理?對於不信永遠救恩的人來說,多次重生是有可能出現的事,除非他們認為一個本來信主,後來又變成不信的人,他以後就再沒有機會信,注定滅亡了。我相信他們也不敢這樣說。所以按他們的理論,某些人多過一次的重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這就是相信人是靠「自由意志」得救不能避免的推論,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信,也有自由意志不信)。但聖經那裡記載人可以重複地重生、重死、又重生?重生是這麼兒戲的嗎?所以,若我們不堅持重生只有一次,而且不會失去,就會在神學上做成極大的混亂及矛盾。

從主的羊的比喻看「永不滅亡」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10:27-30)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幾點:

1.  主應許給祂的羊「永生」,不是「暫生」。

2.  主應許祂的羊永不滅亡,不是「暫不滅亡」。

3.  主說誰也不能從祂手裡把羊奪去。不是說「誰也不能,除了魔鬼或那人自己」。

4.  主不只是說祂會這樣作,祂還加上父神的保證:「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5.  主強調天父的全能:「祂比萬有都大」,全能的神豈有難成的事?

6.  主指出那些羊是父賜給的,是父神交託主看顧的,主會失掉一隻嗎?主怎樣向天父交代?主會失職嗎?「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6:39)

7.  主與父原為一,聖父聖子同時保證信主的人永不滅亡,雙重的保障,我們還有可質疑?

從主的禱告看「神的保守」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7:12)

這節經文說到主「保守」門徒不會滅亡。難道主自己的祈禱都會落空?絕對不會。主沒有為猶大祈禱,因為猶大是一個假信徒,假信徒當然是滅亡的。猶大沒有失去救恩,因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聖經說主耶穌一早已知誰要出賣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猶大從頭到尾是個賊:「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12:6)。猶大根本從未得救。

有人可能會說,主只是為他十一個門徒祈禱,但經文接著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17:20)。主不單為那時的門徒祈求,也是為所有信祂的人祈求,叫我們沒有一個滅亡。也不是單單那一次祈求,我們的大祭司在天上也為我們不斷地祈求:「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7:25)。難道主在天上為我們的禱告會落空?事實證明,主的門徒(除了猶大)真的一直堅信到底。我想問問,那些門徒有沒有可能在之後的日子背道不信?若背道,他們就要滅亡了,但他們沒有背道,為什麼?因為神的能力保守他們繼續相信。我們每一個真正信主的人,神都會保守我們,而神保守我們的方法,就是保守我們的信心不失落。主為我們信心創始,也必成終。

從約翰書信看「保守自己」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以上經文看到我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救恩。但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我們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麼究竟是神保守我們,還是我們保守自己?答案是:兩者都是。神會保守我們去保守自己。所有會保守自己的人都是神所保守的,所有不保守自己的人都不是神所保守的。有人認為信預定論的人強調神的主權及神的保守,這豈不是否定人的責任嗎?這是對預定論一個極大的誤解。我們不是只強調神會保守,我們就甚麼責任都不需負,甚至可以任意妄為。不!我們也強調信徒有責任保守自己,也必會保守自己,因為我們都有神的生命:「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約壹5:18)我們保守自己,不是因為我們有能力保守自己不失落,而是因為這是神對我們的吩咐,從此我們知道自己真是從神而生。若有人從來不保守自己,反而時常放縱犯罪,這就證明他是從惡者生的,不是從神生的。這人從來未曾得著救恩。

從保羅書信看「神的揀選」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

這段經文被許多解經家稱為「救恩的金鍊」(the 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即是救恩由神的預知預定開始,就會一步一步達到終點,就是得榮耀。當中是一環緊扣一環,不會斷開的。神一是不預定,一預定你祂就一定會呼召你,之後一定稱你為義,最後就一定使你得榮耀,在神眼中絕對沒有半途而廢或功敗垂成這回事。

保羅在羅馬書9章說神揀選人,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神的主權及憐憫:「(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9:11-16)

保羅在11章清楚指出,以色列人雖然失敗,但神的揀選不會因此廢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11:28-29)。我相信世上沒有一個民族惹神的震怒比以色列更大,他們殺害祂差來的先知,最後連祂的愛子也釘死了!但他們到了這地步,神仍沒有廢棄祂向他們祖宗立的約,並應許末世他們要全家歸回得救。神的信實何等廣大!照樣,對我們新約的信徒來說,縱然我們是如何的軟弱及失敗,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總結

若一個人被神揀選,被主買贖,蒙了重生,得稱為義,罪得赦免,有聖靈居中,與主合一,成為神的兒女,蒙神能力保守,有主為他在天上代禱,仍然會因人的因素失去救恩而滅亡的話,這位神不信也罷,因為祂既不全能,又不慈愛,也不信實。但這事是絕對沒有可能發生的,我們的神絕對不是這樣的!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8:35-39)

「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3:1)

「一切」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主的愛是「到底」的愛。

問題一:若救恩是不會失去,那麼來6:4-6所指的那些人是誰?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6:4-6)

答:本人認為來6:4-6所形容的人是未得救的。不少解經家也是這樣說。關鍵是以上對那些人的描述,完全沒有提及「信」這個字。聖經沒有說他們有信心。比較爭議性的一點,就是經文似乎提及他們有聖靈,但經文其實沒有說他們有聖靈,只是說「於聖靈有分」。我們不否定聖靈在不信的人身上也有工作,舊約的掃羅王,新約的猶大,聖靈也有點工作在他們身上,掃羅說預言,猶大也曾被主差去傳道趕鬼。但猶大卻沒有被聖靈重生。猶大不是已經重生,然後犯罪失去救恩。主一早已經表明他是滅亡之子。(17:12)。所以來6:4-6所指的人是那些受過真理的教導,甚至被聖靈感動過,但卻未被聖靈重生的人。這些人就是主在撒種比喻中那撒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問題二:你說從神生的人一定會保守自己及得救,但為甚麼神在聖經中時常提及要我們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又警告不聖潔及離棄神的可怕後果呢?

答:原因有三:第一,自稱信主的人當中一定有假信及暫時相信的人,神用這些警告來叫人不要犯罪及離開信仰。第二,我們真正信主的人要知道神對這些事的心情及態度,神憎惡這些可恥的事,雖然信主的人不會滅亡,但我們能從這些嚴厲警告中得到提醒。第三,神要信祂的人承擔責任。神吩咐我們信主的人要聖潔、要忍耐、要保守自己,雖然我們不是靠這些行為得救,但這些事能成為我們得救的確據。相反,若我們沒有聖潔及公義的表現,我們就最好趕快檢視自己的信心是否真實,因為好樹必會結好果子,結不出好果子,甚至結出壞果子的樹,就一定不是好樹,最終會被神砍下來丟掉。所以聖經用嚴厲的話來警告信徒,目的就是要他們確定他們的信心是否真實。若沒有好行為,甚至有不信的惡心,他們就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他們的結局當然是滅亡了。

問題三:聖經說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著永生。若有人信了主,後來又背道變成不信,難道他還有永生嗎?

答:「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著永生」這節經文絕對沒有錯,沒有信心的一定沒有永生。啟21:8已經清楚指出那些「不信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我們的立場是,真正重生的人,是不會變成不信的。我們認為信心是神所賜的,而神又會一直保守那些人的信心不失落。若有人說自己信,後來卻背道變成不信,我們是認為他從來沒有真實的信心,這人從來沒有得救過。這種說法更合聖經。猶大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了。他就是所有假信徒的代表—外表跟隨主,但內心卻是充滿罪惡及反叛的偽善者。這些人從未有真正信主得救。

問題四:若有人濫用「永遠救恩」的教義,以為自己已經決志信主,拿了上天堂的通行證,從此就可以任意妄為,反正救恩也不會失去,怎麼辦?

答:對於那些濫用「永遠救恩」道理的人,我們的做法不是把神的話語改變,恐嚇他們會失去救恩而滅亡。其實我們一樣可以用「永遠救恩」的道理來勸戒或警告他。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根本不會這樣存心。聖經說主的羊會聽祂的聲音,不聽主聲音的,就不是主的羊。聖經說因信稱義的人是不再作罪的奴僕,乃是義的奴僕。若仍作罪的奴僕,就不是真正因信稱義。聖經說神預定的人一定會被召、稱義、得榮耀,若有人仍舊犯罪,就不能榮耀神,這人根本不是神所預定的,這人從未得救。聖經說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若他繼續喜愛犯罪,不保守自己,這人就不是從神生的。

所以,若有人自稱是信徒,但他行事為人經多番印證,都顯出他生命沒轉變,仍舊喜愛犯罪而不知悔改,你不是告訴他會失去救恩,而是告訴他可能從未得救。他們的心思及行為證明他們是假信徒,結局是非常可怕的。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信耶穌還要加上好行為才能得救嗎?

不需要,人稱義得救是單單因著信靠主耶穌基督。

新約聖經滿了這樣的經文及教導:

主耶穌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

使徒保羅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希伯來書10:37-38)

使徒約翰說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3)

使徒彼得說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得前書1:8-9)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讀我們再多讀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若人要靠好行為才得救,求耶穌的那個犯人就不能得救了。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裡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人要靠行為得救,那個稅吏就不得救了,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行甚麼禮儀。神應該拯救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討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就要叫「基督徒然死了」。

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這份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他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讀者,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任意犯罪?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再者,所有真信主的人,他們已經重生了,意思即是他們是從神而生,有了神所賜的新生命。這個生命是愛慕仁義和聖潔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3:9);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一書5:18)。再加上我們一信主已有聖靈內住,而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所以,「若一信耶穌就得救,他就會隨便犯罪,因為知道自己一定上天堂」的假設是不成立的,是對聖經裡的救恩觀嚴重地誤解。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不會如此想,也不會如此行,因為他已經有了新的生命及聖靈的內住,他已經大大不同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一樣會去行善,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這明顯是功利主義,不是白白的恩典),而是神兒女一種愛神的回報。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而發出的自然流露:「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

基督徒行善是得救的結果,不是得救的原因。這分別是非常重要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父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他可以生活得好一點,讓他有機會接受更好的教育。他覺得父母的愛太偉大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指出真信心與假信心的分別而已,不是討論如何得救。如以上指出,若有人是真誠的信主,他得救後必定會結出好的果子。若沒有結好果子,那個信心就不是真實的,那人從來未曾得救。好行為只是一個證據,證明那人信心的心是真實的,但不是那個證據使他得救。正如你去一間公司買東西,結數後售貨員通常都會給你一張收據。這張收據是重要,但它只是證明你買了那些東西而已,不是那收據能換那些物品回來

我們絕對不是靠行為得救,這個真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有人認為主耶穌、保羅及雅各的教導有矛盾,所以我們只需要跟隨主耶穌。這樣的觀點大有問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難道神的話都有矛盾?很明顯,主耶穌、保羅及其他聖經著者的教導並沒有矛盾,只是有人有意或無意地解而已。主耶穌已經三番四次強調信祂的人有永生祂吩咐門徒要努力進窄門背十字架跟從祂只是告訴他們信祂及跟從祂要有這種心志不是命令他們靠自己的能力及行為去賺取永生。這正正就是法利賽人的錯謬他們就是主張靠守律法得救。

神吩咐我們要有好行為,但好行為絕對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0-11)。信徒當然是要遵行神的命令,要有好行為,但這是信主後的結果,不是我們靠行為得救。聖經已說得很清楚,凡以行律法(行為)為本是,都是被咒詛。

這樣看來,主耶穌在四福音的話主要是帶出跟隨主的要求及相信神的兒子的必需;保羅在他書信裡主要是解釋福音及因信稱義的奧秘;雅各則強調行為是信心及稱義的證據。三者是互相配合及完全是一致的,沒有任何矛盾。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親愛的讀者,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律法主義的錯謬,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任何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我現在單單靠耶穌的名,不靠自己的行為,求你拯救我及賜我永生。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做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得救之後,作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