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

戰爭與災病



「你們聽見
打仗和擾亂的事,不要驚惶,因為這些事必須先有,只是末期不能立時就到。當時耶穌對他們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路加福音21:9-11, 27)

各位朋友,可能你們一生人很少讀聖經,甚至根本沒有讀過,但你們知不知道近來所發生的事情,與聖經有莫大的關係?以上的聖經經文是大約二千年前主耶穌親口說的,而這些事正是一步一步的的應驗了。我們看見最近俄羅斯與烏克蘭終於開戰了。再看看我們身居的地方,雖然沒有戰亂,但近日所發生的新冠肺炎,實在是令人非常憂心及害怕。

近日一連串發生了這麼多不幸的事,不知各位有甚麼感想呢?是否覺得戰爭遠在歐洲發生,對身居遠方的自己沒有多大的影響,而新冠肺炎也沒有傳染到自己及自己的家人,所以也覺得沒有甚麼大不了?還是覺得這個世界實在有很多問題,不是地震、飢荒,就是戰亂及災病,再加上全球經濟不景氣,人人擔心減薪失業,不知幾時輪到自己遭殃,根本就沒有安全感可言?其實,主耶穌在二千年前已經預言在接近末世的日子,世界是很亂的,都處都有災禍及艱難。可惜這些說話記載在聖經中二千多年,沒有多人理會。

為甚麼主耶穌要說這些預言呢?豈不是要警告我們這世代的人,不要繼續沉迷在這個充滿罪惡及紙醉金迷的世界嗎?這個世界是會過去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壹2:17),而這些災難也是在這世代過去之前必然會發生的。為甚麼這個世界要過去呢?因為這個世界實在充滿太多的不義及罪惡,而大部分人也不尊重創造這個世界的真神。請你們不要誤會,我不是說神特別用這些災禍來懲罰某些人犯了某種罪。我是說因為這個世界充滿了罪,所以就有發生災禍的可能。

最初神創造這個世界,這世界根本是沒有什麼地震、飢荒、戰爭及疾病。人根本不會生病,也不會死。這個世界本來是完美的。可惜人類的始祖聽從了魔鬼的話犯罪反叛了神。從此世界變了,人也變了。世界有了自然的災禍及病毒,人也會生病、會老、會死。然而,神沒有袖手旁觀,看見我們的苦況而置之不理。神千方百計要救我們墮落了的人,甚至叫祂的獨生子耶穌來到這個充滿災病及罪惡的地上,為我們釘十架贖我們的罪,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主的人雖然也會死,但得救的人死後靈魂首先返回天家,然後末日時身體也會復活,得著一個新的身體。這是神的應許。「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林前15:42-44)。可惜,世人總是不理會神的心意,只顧終日自我地工作及享受,將神完全放在一邊。當事情順利時,不是歸功於自己才智能力,便是將榮耀歸給假神。當發生禍災時,不是咬緊牙關地「靠自己」,就是去找那些假神偶像燒香祈福。有些甚麼神都不信的人,更趁機會大罵基督教所信的神「無緣無故」降禍給他們,所以他們決定寧死也不信!你想神的心情及反應會如何?

各位朋友,神著實是容讓這些災禍發生,但主要目的還不是審判刑罰,而是要警告全人類趕快悔改信主,不要再犯罪、貪戀世界及背棄神。神著實恨惡人犯罪,若果我是神,看見自己所造出來的人,大部分都時常犯罪、自我中心、愛世界不愛神;給他們聖經,他們不看;差自己的兒子來,為他們釘死贖罪,他們不信;多次給他們機會悔改,他們不理,我一早就要將他們全然滅絕,再造一些新人出來。但神並沒有這樣做。祂還是愛心地忍耐。但祂為要我們知道這世界的短暫及虛空、人罪性的可怕結果,所以容讓有限度的天災人禍臨到我們,目的是要我們對這個世界、對生命、對自已、及對神有一個深切的反思及醒悟。祂想望我們能回轉悔改,作祂的兒女,回到祂的身邊。

各位可否知道,歷世歷代 以來,因為人類的罪性及魔鬼的作為弄出多少次不可收拾、無法補救的災禍,都是因著神的恩手攔阻而止息呢?「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103:8-14)若不是神的恩典,我們這敗壞的人類一早已經完全滅亡了!今天誤會神的人有很多,但真正明白神的心有幾人呢?寫到此處,心裡不禁有點難過。

各位朋友,這些事情的發生不是偶然的,是有神的心意,甚至是要向你發出。你們可不可給自己一個機會,就著這些不幸的事情的發生,對自己的生命及對神作一個深切的反省呢?人何時才會想念神呢?就算你們真的不害怕以上的災禍,或認為它們不會發生在你身上,但我們每一個人最終也會遇到人生最大的問題死亡。你們對死亡有把握嗎?你們能坦然面對死亡嗎?然而,信靠主耶穌的人,是真正能夠坦然面對死亡甚至戰勝死亡的人。「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5-57)

我真希望你們能早日信靠耶穌基督,在這充滿爭戰災病的世代中得著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屬天平安。願神與你們同在。

請祈禱:

神啊,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又信祂從死裡復活。我現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求你接納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

環境際遇與事奉神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39:1-4)

「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說: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氣,把約瑟下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創39:19-23)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先前亞蘭人成群地出去,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這女子就服事乃縵的妻。他對主母說:巴不得我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痲瘋。乃縵進去,告訴他主人說,以色列國的女子如此如此說。」(王下5:1-4)

「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裡,囑咐禁卒嚴緊看守。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裡,兩腳上了木狗。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的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16:22-34)

許多基督徒都有一個迷思:他們認為環境會影響屬靈成長及事奉神。舉例說,他們認為在一個惡劣、不公、受壓的環境過活或工作,他們的靈命就會受到窒礙,他們也不能有效地傳地福音及為主作見證。抱這樣想法的人通常就會想盡方法改變那個環境、文化、制度等等。若都不得要領,就會灰心選擇離開。坦白說,他們這樣做並不算是犯罪。基督徒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改變自己工作及生活的環境。各人都有自己的原因及苦衷,都有權利為自己及其家人籌劃打算。然而,他們的決定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就要看他們面對不利環境遭遇時,他們的心態是否正確。

讓我們看看幾位聖經人物,思想一下他們的榜樣見證。

第一位是約瑟。眾所周知,約瑟早年所遇見的苦難著實比一般人沉重。年少時已被兄弟賣到埃及作奴隸,遠離家鄉及家人,甚麼親情及前途都沒有了。這對一個入世未深的年青人來說,實在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打擊。奇怪的是,到了埃及之後,他並沒有埋怨神,沒有憤憤不平,沒有嘗試逃走,甚至沒有趁機犯罪,卻是默默地、忠心地服侍他的主人波提乏,以致波提乏也從約瑟見到他所信靠的神:「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誰說不好的環境際遇一定會影響靈命成長及事奉果效?

然而,不久之後,約瑟又遇到比之前更大的苦難:他被主母誣告他企圖侵犯她,他主人就把他下監在王的囚牢裡。這次約瑟由一個奴僕變作一個囚犯,連他的名聲、他僅有的自由及權利都失去了,請問讀者們有誰的際遇比約瑟更淒慘?有誰身處的環境比監牢更糟糕?但出人意表的事又再出現:約瑟仍沒有埋怨神,仍沒有灰心喪志,只是像之前一樣安於神的安排,默默地在監牢裡作工,並且作得很順利:「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約瑟的表現所帶出來的結果就是:「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清楚了嗎?環境不是關鍵,際遇不是關鍵,關鍵是神是否與你同在,關鍵是如何你去看待那些苦境!

 

自從基督赦我罪惡,在地如天,年限歡樂;

世上雖有困苦憂傷,認識耶穌就是天堂。

哈利路亞,真是天堂!因我眾罪都得釋放!

陸地、洋海,不論何方,耶穌同在就是天堂!

 

可能有人認為約瑟是神特選的人物,之後會被神大大使用才會有如此安排及結局。但我們在神計劃中可能只是一個無名小民,我們遇到苦境時又該如何?現在就讓我們看看第二位聖經人物。

在列王紀下第五章記載了一位寂寂無名的「小女子」。她的主人是亞蘭王的元帥乃縵。他生了大痲瘋,沒有人能醫治。他有一位女僕,知道在以色列國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能行神蹟,就向主母提議主人去找這位神人,因他必能治好他。這位無名無姓的「小女子」就在整本聖經裡、僅一節經文中出現過這一次,但她誠然是乃縵得醫治的轉捩點。若不是她直言告知,乃縵如何得知以色列國有以利沙這位先知?後來他又如何因病得醫治而認識耶和華這位真神?

我請各位讀者留心注意這個「小女子」的背景及遭遇。她是亞蘭人從以色列國擄來的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與亞蘭人是宿敵,她又被擄到異邦做奴僕。她為何會甘心幫她主人呢?她的遭遇沒有使她變得憤世嫉俗,或使她對主人懷恨在心。就算她沒有任何不滿及報仇的心思,她大可隱瞞有以利沙這個人,讓她主人繼續受苦。但她並沒有這樣做。她竟然以德報怨,以善勝惡。結果就是:她主人因病得醫治而轉奉耶和華真神。的確,在神的計劃中,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約瑟,但世界上何等需要千千萬萬個「小女子」,不是終日對社會憤憤不平,終日幻想如何改變世界或逃避現實,而是在任何處境中存一個正直、良善的心,尋找每一個細小機會事奉神及領人歸主!

最後我們看看新約保羅及西拉的見證。他們因在腓立比為一個使女趕鬼,她主人們就拉他們見官,把他們打了許多棍,並把他們下在監裡。然而,他們沒有抱怨官府不公,或因害怕失去自由及生命而苦苦哀求,而是在夜裡禱告唱詩讚美神。奇妙的事就發生了:「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我想問問各位讀者:你們認為這神蹟是神開路給他的僕人們逃走嗎?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監門及鎖鍊不會無緣無故全部自動打開吧!但結果怎樣?保羅及西拉竟然沒有離開。為何不走呢?就是因為他們知道若他們這樣離去,那個禁卒就會自殺而死:「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他們為了要向這個禁卒傳福音,所以他們有機會也不走。他們留下來的結果就是:「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

若神今天容讓你因行善而受苦,被人無故毆打然後拉去坐牢,原來是神想透過你向監牢裡的人傳福音,使他全家得救,你能否甘心說阿們感謝主?今天許多信徒,千方百計為自己製造機會逃離不理想的環境;保羅及西拉有這神賜的機會逃走及重獲自由,但他們卻甘願留下,因為他們要在那裡為主作見證,幫助有需要的人信主得救,兩者是何等大的對比!

寫到此處,或者有讀者反問:難道我們信徒不可以改變任何不良的文化、環境及制度?難道基督徒不可以有智慧地離開不理想的崗位或地方?其實都是可以的。我並沒有反對基督徒可以改變環境及逃避難處。本文主要想帶出的信息是:基督徒不一定要在豐足、順利、自由、安穩的環境中才能有效的事奉神。基督徒能在任何地方及處境中活出屬天的見證及為神作工。這是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事實。

基督徒可以在合法、不影響聖徒見證的情況下改善環境。基督徒也可以按實際的需要(身體上或精神上)轉換生活或工作地方。但我們的心態必須要正確。基督徒不應存悖逆、憤怒、仇恨、急躁的心去強行改變那個些需要長時間才能改變的事。基督徒的世界觀是屬天的,世上的事是暫時的,天上的事是永遠的。若你仍對此真理弄不清楚,你的焦點及注意力必會錯放在不是神心意的事情上。基督徒也不應純粹因為害怕受苦、擔心將來、不滿現實而逃避。我們應留意我們身處的地方是否仍有學習屬靈功課及為主作工的機會。神是有憐憫及恩典的,祂的確給我們自由去揀選自己的喜好,祂也常常體恤我們的軟弱而允許我們的計劃,但我們也有責任檢視自己的心態及動機是否正確:我們是否以榮耀神及事奉神為我們人生首要的目標?「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親愛的讀者,請問你的人生觀是甚麼?你是否真是為神及福音而活?若你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活,你就是為了自己而活。你主要是按你的喜好,為你的自由、你的財富、你的前途、你的家庭、你的兒女去籌算,屬靈的原因成了次要,這是很自然的事了。你以為你沒有犯罪,神又開路給你,這就是神的旨意了。其實這想法是錯誤的。不是你所選擇的事有甚麼問題(那些事大都是中性),而是你選擇那些事的心態出了問題。或許你有許多表面的原因跟別人解釋,但神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你心裡最隱藏的意念及動機。

基督徒決定去留的原因,主要不是害怕受苦、擔心將來、不滿現實或不服權柄,而是想更多學習屬靈功課及更有效地事奉神。感謝神,學習屬靈功課及為主作工往往不會被環境際遇所影響。只要神與我們同在,只要我們的心態正確,我們就能在越黑暗的地方發出越大的光輝,越多帶領人認識基督,以及越發顯出神的榮耀。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主,為我揀選;

我無自己的羨慕,我要你的意念。

你所命定的前途,無論何等困難;

我要甘心的順服,來尋你的喜歡。

 

不問平坦與崎嶇,只要是你揀選,

就是我所最心許;別的不合意願。

我是不敢自作主,你許,我也不要;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要聽你遣調。

 

我的時候在你手,不論或快或慢;

照你喜悅來劃籌,我無自己喜歡。

你若定我須忍耐許多日日年年,

我就不願早無礙;一切就早改變。

 

副歌:

求你握住我的手,你知我的軟弱;

否則我只能憂愁,不知如何生活。

你若握住我的手,不問你是揀選;

何種道路和時候,我心都覺甘甜。

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

真正的基督徒會被鬼附嗎?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譯者:小草

我們必須記住,首先,有關撒但和魔鬼真相的唯一可靠來源是神的話。普林斯頓大學神學家和學者查理賀智博士(Dr. Charles Hodge)警告得對,他說:

無論多少的學問,多少的才智,甚至無論裝得如何有靈感,都不能成為偏離上帝所啟示的真理的理由,這些真理擁有上帝的見證。所有的教師都必須達到這個標準;即使是天上來的使者,如果所教的東西與聖經相反,也應該被當作是可詛咒的(加1:8)。能有這樣的一個準則來試驗那些靈是否出自上帝,這是我們常常要感恩的事。(《羅馬書注釋》[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2],第395)

那麼,神的話語是怎麼說的呢?鬼能住在一個真正的信徒身上嗎?牠們能穿過敞開的門而住下來嗎?今天屬靈爭戰運動的支持者說能,但他們的答案是基於主觀經驗,而不是基於神的話語。根據聖經,顯然的,他們的這種說法並沒有合理的依據。

在聖經裡沒有鬼侵入或住在信徒身上的明確的例子。在新約書信中,也從未警告信徒有被鬼附身的可能性。我們也沒有看到有人責備、捆綁、或把鬼從真信徒身上趕出去。書信中從未教導信徒趕鬼,無論是從信徒還是從非信徒身上趕鬼,都沒有這樣的教導。趕鬼的只有基督和使徒,而在每一個例子中,被鬼附身的人都不是信徒。

聖經的整體的教導是,鬼絕不可能住在真正的信徒身上。例如,哥林多後書第6章的一個明確含義是,住在裡面的聖靈絕不能與鬼同居: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6:15-16

保羅說,「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1:13)救恩所帶來的是從撒但的權勢下得釋放,並防止受撒但的傷害。在羅8:37,保羅說,我們靠著基督得勝有餘。在林前15:57,他說,神賜我們得勝。在林後2:14,他說,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在約一2:13,約翰說,我們勝了那惡者。在4:4 他說,那在你們裡面的比撒但更大。確信這些榮耀真理的人,還怎麼會相信鬼會住在真正的信徒身上呢?

鬼附和真正的歸信

當今許多屬靈爭戰運動(spiritual warfare movement)的代言人,都過於著急地把聲稱信基督當作是得救的證明。這反映了席捲這一代人的簡信主義。

對歸信教義的全面的、符合聖經的理解表明,鬼絕不會住在或附在一個信徒身上。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就有關的真正歸信寫道:

聖經描述歸信是人性的改變:重生、成為新造、從死裡復活、心靈得到更新、向罪死並向義活、脫去舊人並穿上新人、與神的性情有分,等等。

由此可見,那些自認為已經歸信的人,如果沒有真正持久的改變,那麼他們的宗教就毫無價值,無論他們的經歷如何。歸信是整個人從罪中轉離而歸向神。當然,神可以約束未歸信的人,使他們不犯一些罪,但在歸信中,祂將人的心和本性從罪惡轉離而歸向聖潔。歸信的人與罪惡為敵。

那麼,我們該如何看待一個自稱經歷了歸信,但其宗教情感很快就消失,他還是和以前是一樣的人呢?他似乎和以前一樣自私、世俗、愚昧、邪惡、不像基督徒。這些比任何宗教經歷都更能說明他的問題。

在基督耶穌裡,無論是受割禮還是未受割禮,無論是戲劇性的經歷還是平靜的經歷,無論是精彩的見證還是枯燥的見證,這都不算什麼。唯一有價值的是新造。(The Experience That Counts!第99頁)

在馬太福音12章,基督責備那些跟從祂的人只是為了看神跡奇事: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太12:43-45

基督沒有用驚人的神跡奇事來回應,而是指出他們所需要的是救贖。許多人看起來他們的生命管理有序。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相信基督是救主和主。他們的靈魂是 「空閒的」也就是說,聖靈並沒有住在他們裡面。因此,他們容易受到鬼的入侵。但對那些身體是聖靈的殿的人就不是這種情況。(參林後6:16

根據彼前1:5,當基督在一個人的生命中掌權時,那個人就在神的能力管理之下。結果就是,「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一5:18)當聖靈住在一個人裡面,鬼就不能在裡面居住。被鬼所附是沒有真實得救的證明。

譯自《Can Christians Be Demon-Possessed?

https://grassgreenlee.com/2022/01/20/demon-possessed/

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

靈性上活過來

 畢哲思

保羅喜歡把我們的狀況描繪成一個絕對糟糕的狀況,然後說:「但這裡是神的解救方法。」他在以弗所書 2:1-5 就是這樣做;他說雖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但神「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是神賜給我們屬靈生命。我們不能使自己在靈性上活過來,正如一個死人不能使自己活過來一樣。

當拉撒路的屍體躺在墳墓裡時,他不能作出復活的決定。他甚至不能回應耶穌的呼召:「拉撒路出來」,除非耶穌在呼召的同時賜給他生命(約翰福音 11:1-44)。拉撒路的屍體躺在墳墓裡的狀況描述了我們的屬靈困境。我們可以聽一百遍福音,但除非那呼召伴隨著聖靈賦予生命的能力,否則我們不能回應它,就像拉撒路不能回應耶穌的聲音一樣。

我知道我們很難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不能像決定購買更多人壽保險那樣決定相信基督。真實的情況是,我們確實作出了相信基督的決定,但我們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是神首先使我們在靈性上活過來。這是好消息的一部分。當我們在靈性上死了,當我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狀況時,神來到我們當中並賦予我們屬靈的能力,讓我們看到自己的困境並看到在基督裡的解決方案。神從開始就滿足我們的需要。當我們死了,祂使我們在基督裡活過來。而新生命的第一個行動就是憑信心轉向耶穌。

節譯自“The Gospel for Real Life” (標題另加)

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這世界不是我們的家:政治激進主義和物質主義的危險

Jeremiah Johnson

譯者:小草

有什麼人不對未來擔心?他們也許害怕染上病毒,或癌症,或任何其他佔據頭條新聞的疾病。他們也許正在防備另一場全球金融危機,或下一次恐怖襲擊。他們也可能只是陷入對即將到來的選舉的擔憂,以及這對未來意味著什麼。

無論怎麼看,都有理由對今天的世界狀況和明天的情況感到擔憂。

但是,這些擔憂是否應該在信徒的心中佔據主導地位?神的子民是否應該擔心這個世界的病態以及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還是我們的思念和精力屬其他地方?

我發現,信徒(包括我自己),很容易被這個世界的擔憂所影響,並隨從非信徒的擔憂和恐懼的樣式,這令我感到震驚。無論是金融風暴、駭人的暴力風波,還是有爭議的選舉期,上帝的子民應該越過當今的壞消息,以及任何即將到來的威脅。事實是,我們的希望並不受這個世界的環境所約束,我們應當因此而得安慰。

簡而言之,我們必須記住,這個世界不是我們的家。正如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在他的《天堂的榮耀》(The Glory of Heaven)一書中所解釋的那樣,看不見這一蒙福的真理是基督徒如此輕易和常常被世俗問題所困擾的原因:

我們不是思念上面的事情,而是傾向於依戀世上的東西。我們太容易沉迷於暫時的事情,而忽略了永恆裡所重要的事。

可悲的是,由於失去了對 「將來的甜美 」的關注,太多的基督徒忙碌於此時此地,他們自己被可消耗的東西所消耗。

教會對世界和世界事務的危險的專注,往往以兩種形式之一表現出來。


徒勞的政治激進主義(The Futility of Political Activism

許多信徒將他們對未來的恐懼導向政治激進主義,徒勞地試圖 「救贖文化」。正如約翰麥克阿瑟所指出的,主把我們從這世界分別出來,並不是為了這個工作:

上帝根本沒有呼召我們開展一場文化戰爭,來尋求將我們的國家變成 「基督教國家」。把我們所有的,或者是大部分的時間、精力、金錢、和策略用於為世界披上道德的外衣,或為我們的政府和政治機構披上 「公義 」的外衣,是嚴重誤解了我們作為基督徒在這個靈性喪失的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

簡單地說,「文化 」是不能被救贖的。神國度的工作不是轉變政府,改寫法律,或將社會重建為某種基督教的烏托邦。這些所謂的解決方案都沒有處理罪的問題,也沒有提到對救主的需要。

對我們國家的道德疾病的政治補救措施並不能治癒潛在的靈性問題。在所有的人中,基督徒應該知道這一點,我們的主要努力應該集中在傳揚能夠真正使人得自由的真理上。

在美國能夠祈求和期待上帝的祝福之前,生命,而不僅僅是法律,需要被轉變。上帝的祝福不能通過任何立法程序獲得。法律不能使人公義。聖經對此有清楚的教導。「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沒有人可以通過行律法被稱義,而是通過相信耶穌基督稱義(加拉太書2:16)。得救的信心是個人的事,不能通過法律的權力強加於人。

換句話說,除非個人的生命被基督的大能所救贖和轉變,否則整個社會無法脫離道德破產。如果這種信念不能決定神的子民的優先順序,也不能驅使教會在地上的活動的話,那麼,求神祝福美國就是在浪費時間。

此外,當信徒誤以為文化,而不是腐蝕文化的罪,是他們的敵人時,就會有實際的危險。正如約翰.麥克阿瑟所警告的,被政治激進主義所消耗的教會很難看見其使命所在。

當教會採取強調政治激進主義和社會道德化的立場時,它總是將精力和資源從傳福音上轉移開。對既定世俗文化的敵對立場必然導致信徒不僅對他們不認可的未得救的政府領導人感到敵意,而且對該文化中未得救的百姓也會有敵意,但是,他們應該愛鄰居和同胞,為他們祈禱,並與他們分享福音。對我來說,我們與我們試圖為基督贏得的人成為敵人是難於想像的,他們有可能是我們的主內弟兄姊妹。


空虛的物質主義(The Emptiness of Materialism

教會以及個別信徒顯露出對世界關注的另一種形式是物質主義。與政治激進主義不同,物質主義不一定是出於對未來的擔憂或對這個世界現狀的厭惡。事實上,它往往是出自於無視這個世界是多麼邪惡和腐敗,無視世界的快樂是轉瞬即逝的。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帶來更加被動的威脅,因為基督徒把目光從天堂移開,而被此時此地所消耗。在《天堂的榮耀》一書中,約翰-麥克阿瑟描述了物質主義所隱藏的危險:

我們所處的危險是,今生變得如此舒適,以至於忘記我們在世上只是客旅和天路客。像亞伯拉罕一樣,我們應該把自己看作是地上的客旅,「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希伯來書11:10

我們把精力耗在消費和積累東西之上,這些東西現在可能許諾給人滿足或享受,但 「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歌羅西書2:22)。耶穌提醒我們,所有世俗的東西,連同它們帶來的任何快樂,都會腐壞和過去(馬太福音6:19;路加福音12:2018:22)。這就是為什麼神命令我們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天上,在那裡它們永遠不會被毀壞或消失。

約翰麥克阿瑟繼續說到,物質主義在今天的教會中佔據了相當的地位,以至於公開地在講壇上被提倡:

更糟糕的是,某些著名的媒體事工,宣講屬世的豐富的假福音,給很多人帶來極壞的印象,以為基督教就是關於這些。他們向人們承諾,耶穌希望他們在今生健康、富有、和成功。這種教導非常流行,因為它迎合了這個時代的精神,特別是迎合了目前這種在今生擁有一切的慾望。

那些受豐富神學傳道人影響的人,傾向於認為天堂是所有物質慾望的終極滿足。對於有這種觀點的人來說,即使是「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歌羅西書3:1)的命令,也變成肉體貪婪的正當理由。

你可能會以為,在一個對苦難、艱難、暴力、和悲傷並不陌生的世界中,這種騙子就不會獲得如此大的吸引力。然而,豐富神學的傳道人已經成為世界許多地方的教會的形象代表。因此,神的子民必須更加警惕物質主義的威脅,以及愛上世界和世界的快樂的危險。

無論以何種形式表現出來,專注於這個世界對信徒是個很大的威脅。以下是約翰麥克阿瑟的描述:

因為教會並沒有真正把天堂放在心上,以致基督徒傾向於放縱自我、以自我為中心、軟弱無力、和貪圖物質享受。我們現在的舒適消耗掉我們太多的思想,如果我們不小心的話,我們最終會對天堂產生錯誤的幻想,或者幾乎不會想到天堂。

培養基督徒的觀點,正確地評價這個世界的憂慮和快樂,第一步就是我們當注目天堂。在未來的日子裡,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情。

-- 譯自《This World is Not Our Home

譯注:作者 Jeremiah Johnson 是約翰.麥克阿瑟 教會的同工,文章發表在恩典社區教會(Grace Community Church)網站上。

https://xiaocaowenji.wixsite.com/greengrassli/post/_home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新約信徒需要守律法嗎?


稍有讀經的信徒都會知道,「律法」在聖經裡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新舊聖經中,「律法」這個詞出現過超過四百次。遺憾地,教會從一世紀被建立直到如今,不少信徒對「律法」的觀念仍存極大的謬誤。教會歷史告訴我們,基督教界裡因對「律法」的誤解,至少產生了兩個大異端:律法主義(Legalism)及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律法主義」教導信徒不能單單因信就得以稱義,還需要一直守神的律法才得救。「反律法主義」教導信徒稱義後,就不需要守神的律法,因為主已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信徒犯罪與否無關重要。歷世歷代以來,魔鬼利用人對認識真理自以為是的心態及愛走極端的天性,令成千上萬的所謂信徒,因對律法的無知及誤解而走上滅亡之路。筆者盼望藉著引用各處聖經有關律法的經文,透過問答的方式,幫助信徒能對律法有正確及持平的觀點,明白神賜下律法的真正目的及意義,不再被仇敵迷惑及蒙蔽。

1. 新約信徒需要守律法嗎?

答:需要。

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5:17-18)

雅各說:「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1:25)

約翰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

不遵守律法即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基督徒不應該犯罪,所以基督徒應該遵守律法。


2. 那麼新約信徒需要守舊約裡所有的條例嗎?

答:不需要。新約信徒只需要遵守律法中關乎道德的命令,即是十誡。

舊約律法主要分為三部分:

一,命令/十誡 (20:1-21)

二,典章 (21:1-23:33 )

三,法則 (25:1-31:17;利1-8章)

「十誡」就是道德的律,頭四誡是對神的責任,第五至十誡是對人的責任。「典章」主要關於以色列人生活及社會上的規例如奴僕、賠償、飲食、爭訟、照護窮人等問題。「法則」則是有關宗教上的規條,如會幕的製造、裡面的聖物、祭司的設立及獻祭、祭物及節期等。明顯地,典章及法則是有時代性的,主要也是針對以色列國。我們不是以色列人,舊約時代也過去了,所以律法中有關以色列人古時生活及敬拜的條例對我們現今外邦信徒已經不適用。然而,因為神對罪的看法及對人的道德要求不會隨時間改變,所以基督徒仍要遵守十誡。


3. 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5:18)是甚麼意思?

答:主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意思不是新約信徒要守舊約所有的命令,包括典章與法則。新約信徒明顯不需要按古代以色列人的規條去生活及獻祭。主的意思乃是指律法的功用、意義、目的是不會廢去,律法也是藉主自己去成全。主耶穌並沒有教導新約信徒要一直遵守舊約律法的每字每句,更加沒有教導人可以靠守律法得救。


4. 保羅說新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及「脫離了律法」是甚麼意思?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6:14-15)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7:6)

答:「不在律法之下」及「脫離了律法」的意思,是指信徒因基督已替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信徒不會再被律法咒詛而滅亡,也不需要靠遵守律法而得救。我們稱義得救完全是因為主在十字架代贖的功勞。然而,「不在律法之下」及「脫離了律法」,並不代表信徒就可以隨意犯罪及違背律法。保羅在羅馬書已經有嚴厲地說「斷乎不可」(6:15)。約翰也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一3:4,6)。可見律法在新約不是沒有地位,信徒不是沒有責任遵守。然而,我們只需遵守律法中有關道德律的部分,亦不需要靠守律法得救。


5. 人可以靠守律法得救嗎?

答:絕對不能。聖經告訴我們,世上沒有一個人能靠遵行律法得救: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3:10-12)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2:16)


6. 為甚麼人不能守律法得救?

答:

一,人無法全守律法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2:10-11)

二,人無法補償罪債

「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49:6-8)

「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18:34)

每一個犯罪的人,就像主在太18章說那個比喻中那個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僕人。他因不肯寬容他的同伴而被主人交給掌刑的人,等他還清所欠的債。一千萬銀子其實是一個天文數字,加上他被囚在監裡,根本無法外出工作,如何可以把欠債還清?相信一世也不能!這就是每一個罪人在神面前的光景。


7. 人不能靠律法得救,那律法有甚麼功用?

一、彰顯神的屬性

十誡彰顯神不同的屬性:

1.  不可有別的神:神是獨一的

2.  不可製造偶像:神是個靈

3.  不可妄稱神的名:神是至聖至尊的

4.  安息日的主:神是有憐憫的

5.  孝敬父母:神是創造人倫關係的父

6.  不可殺人:神是生命的保障

7.  不可姦淫:神是聖潔的

8.  不可偷盜:神是良善的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神是誠實的

10.  不可貪心:神是全豐全足的

二、顯出人的罪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7:7)

三、阻止罪惡蔓延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2:15)

雖然不信的人常常犯罪,也不敬重神,但對世上大部分的人來說,他們也不敢明目張膽,毫不隱藏地違背神的律法,因為律法的功用或多或少已刻在他們心裡。這功用雖不能禁止他們犯罪,但最低限度也能減少一部分公然違反律法的罪。

四、顯出人的軟弱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7:9-12)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7:18-24)

五、引人到基督那裡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3:2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10:4)

簡單來說,神設立律法的目的,不是要人靠守律法得救,因祂一早已知道沒有人能全守律法。祂乃是藉著律法去表明自己的屬性及向人的要求,使人省察自己所犯的罪,明白自己沒法解決得救的問題,唯一生路就要謙卑坦誠來到主面前,求赦免及得恩典。


8. 新約信徒應如何遵守十誡?

答:遵守十誡的精義,不是死守字句。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

「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7:6)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4:23-24)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5:13-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10:14-20)

新約聖經三番四次強調我們敬拜或事奉神,不是死守字句及儀文,而是用「心靈和誠實」、「按著心靈的新樣」。律法或十誡的精義,就是愛神及愛人。並且我們不再是勉強自己去遵守律法,因為律法已經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遵守神的誡命,不是為了要得永生或保守永生,純粹是為了愛神及愛人。

我們透過主耶穌及新約作者的解釋,進一步明白了舊約誡命的精義。舉例說,誡命說不可殺人。主耶穌指出這誡命的精義原來是不可仇恨,因為在屬靈上,恨人等如殺人。主又解釋「不可姦淫」的精義,其實是不可有淫亂的思想。文士及法賽利人嚴守律法的字句,並自滿地以為他們已經滿足了律法的字句要求,殊不知他們竟不知道並違反了律法的精義。他們就是那些「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的人(提後3:5)。神要求的是精義,是實意,是心靈,是誠實,不是字句!

遺憾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在這方面犯了嚴重的錯誤。他們主張信徒按字句恪守第四誡:當守安息日。他們教導他們的信眾凡故意不守安息日(即星期六)的,都是違背了神的誡命,都是犯罪。他們教導凡故意犯誡命又不悔改的信徒,神會從生命冊中刪去他們名字。這其實是變相的律法主義及規條主義了。他們無視新約強調的只是律法的精義,無視基督是在七天的頭一天復活,並且初期教會已開始改在主日聚會(20:7,林前16:2)。難道他們都犯了第四誡嗎?斷乎不是!他們雖然不在安息日(星期六)聚會,但他們的的確確已守了這誡命的精義。保羅就這事已經有清楚的定論:「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總結

新約信徒的確有責任遵守神的律法。然而,不是舊約中所有的條例都要遵守。典章及法則(古時以色列人社會及敬拜的條例)明顯是有特定的對象及時代性。我們新約信徒只須要遵命有關道德方面的誡命,因為神對人道德的要求是永恆不變的。然而,我們要注意,儘管我們有責任去遵守神的誡命,我們並不是死守字句及儀文,而是守誡命的精義。最重要的一點,我們絕對不是靠遵守誡命而得救或維持得救。我們是單單因信稱義,不在乎遵行律法。信徒遵守誡命是我們得救後的一種自然的回應,來表達我們對神及對人的愛。十誡是我們信徒追求聖潔的指引,本身不能賜予生命及能力。但感謝神,我們重生的時候,聖靈已把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放在我們裡面,意思就是我們不需要再強逼自己遵守誡命,而是當我們重生後,神就賜我們一個愛慕遵行祂命令的心,我們就能甘心樂意去行神的誡命,不是為了賺取永生,而是為了感謝主的拯救,也藉此表達我們愛神及愛人的心。但任何人或團體教導人要遵守律法或十誡才能得救或維持得救,就是律法主義,就是傳別的福音。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