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9日星期日

如何作一個成功的假牧人

1.  先去任何一間神學院讀一個學位(不需理會信仰立場,最緊要是教會認可)

2.  重點關顧教會中有社經地位的信徒(如醫生或大商家),這有助自己建立在教會的勢力。

3.  不可得失教會的領導層,就是在真理上有誤也不宜指正,否則難以晉升,甚至工作不保。

4.  教導聖經不是牧者的主要職務。傳道人主要的工作是主持會議、與各部門搞好關係及滿足教會內各持份者的需要。

5.  多請一些外來的講員,特別是在基督教界的知名人士(如神學院教授或演藝界名人),這樣你就可以減少一點預備講道的壓力。

6.  講道時只需在開頭讀一兩節聖經,然後就可以借題發揮,講講會眾有興趣聽的內容如一些社會時事,特殊經歷、勵志小品及風趣笑話。正意解釋聖經並不是主菜。

7.  講台盡量多講故事及經歷,切忌從頭到尾講解聖經及教義,因為大部份信徒都是怕悶的。注意講道時間越短越好。

8.  講福音時不要要求太高(如叫人認罪悔改或付代價跟隨主),只要他們口頭說信,就盡快給他們洗禮,加入教會,使你在每年的報告表上有令人滿意的數字。

9.  不時提及十一奉獻的重要性,強調奉獻是得著神祝福的關鍵,這樣可確保教會有穩定的收入。

10. 工作待遇該參照一般商業機構,薪津福利跟他們差不多就最好了。工作時間一般是朝九晚五。辦公時間以外是私人時間,不宜作探訪工作。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34:2-5)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10:12-13)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

2020年8月8日星期六

為信仰爭辯

 

Costi W.  Hinn


許多基督徒不會為信仰爭辯,因為他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教會經常被反對者以容忍的名義要求沉默而因此沒有履行本身的職責。這使得許多堅持要為信仰爭辯的熱心基督徒感到不安。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知道為什麼要爭辯,以致我們有正確的動機去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 (猶4)

坦白說,在這個後現代的寬容時代,爭辯是一個表示戰鬥的字眼,而戰鬥並不受歡迎。更具體地說,在教會裡,戰鬥的觀念經常喚起人們醜陋的記憶,例如關於崇拜的爭議或權力鬥爭,而不是捍衛真理。是時候教會重拾為信仰爭辯的聖經觀念了。有關基督的真理必須回到我們爭戰的最前線。無論付出什麼代價,我們都必須捍衛真正的福音!

為信仰爭辯的理由是什麼呢?

(一)基督值得我們這樣做

沒有比這更大的理由。

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過了無罪的一生,承受了一個可怕的死亡,並從死裡復活了。祂是得勝的君王,呼召走向地獄的罪人進入天堂!耶穌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沒有祂,人類是沒有希望的。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祂值得我們為祂活,值得我們為祂爭戰,值得我們為祂死。

基督出於愛的犧牲是神完美計劃的一部分,將人從墮落中贖回。甚至在罪尚未進入世界之前,撒但就對真理展開攻擊,並企圖削弱神的權威。在伊甸園裡,牠對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 」牠試圖說服夏娃,令她相信神不過是不想他們「如神」一般(創3:4-5)。撒但的詭計幾千年來都沒有改變過。牠仍然試圖通過謊言來削弱神的話語。牠的目的是要驅使人們脫離福音真理,征服他們的靈魂。我們要為信仰爭辯,以聖經吩咐我們使用的屬靈爭戰武器來驅走黑暗(弗6:11-18)。

無論基督徒是否喜歡,持守有關耶穌基督的真理將會引起衝突。在任何現代護教家為信仰爭辯以前,耶穌親自解釋了為何這種衝突對於祂的追隨者來說是不可避免的: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4-38)。

這些強烈的言詞出於我們的主,但它們無可否認地証實,祂將會成為爭議、衝突、和爭辯的中心。

基督值得我們為祂爭戰;祂呼召我們成為祂的使者去傳達祂的信息。使者是君王(基督)的代表,不能曲解君王或歪曲祂的信息;一個使者必須履行對真理的責任。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中宣告: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0-21)。

為了我們的君王和祂的國度,我們必須充當真理的燈塔,這意味著我們肯定有時候必須要反駁那些反對我們君王的人。

(二)聖經的吩咐

保羅在新約書信中經常吩咐和勸告基督徒要為信仰爭辯。以下是其中一些「要做的事」:

留心假教師(羅16:17-18)。

傳別的福音的人應該受到譴責(加1:8)。

責備行暗昧無益之事的人(弗5:11)。

站立得穩並為所信的福音努力(腓1:27)。

指出錯誤的教導(提前4:6)。

逃避貪婪的事工策略(提前6:11)。

為真道打美好的仗(提前6:12)。

傳講神的話語,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

基督徒寧願做很多其他的事,也不願履行以上的事。人們經常說,我們應該強調我們支持的事而不是反對的事。唱詩讚美神、團契相交、鼓勵別人、傳福音、以及門徒訓練都會令人振奮甚至激發人積極活出信仰。沒有衝突,沒有精神損耗,沒有危險。

猶大或許也有同樣想法,他本想寫有關他與信徒們所得的奇妙救恩。但他很快意識到,在危急的形勢下他必須作出反應。他寫道: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 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做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3-4)

假教師被猶大形容為那些「偷著進來」的人,他們的目的是要歪曲神的恩典、否認基督、並污蔑祂的名字。他們盡可能以最欺詐的手段去作這些事!就像撒但偽裝成光明天使一樣(林前11:14),牠的代理人不會明目張膽地大叫:「我要欺騙你!」相反,他們狡猾地引入具破壞性的教義,使人們離開基督。羊對聖經越不認識,就越容易被欺騙。羊和牧者越消極、越不想爭辯,狼就越容易欺騙他們。

為了福音的緣故,保羅甘願被棍打、遇海難、被搶劫、受委屈,甚至不在乎人們傳講基督是出於私心,只要基督被傳開去。但是,要是損害到健全的教義,或羊被帶離真正的福音,保羅就會為信仰爭辯(羅16:17-18;提前1:20,6:3-5; 提後2:17)。當真理受到威脅時,他從來沒有退縮過。所有基督徒都不應退縮。

(三)先聖先賢為此而殉道

基督的一生和聖經經文足以激發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服從吩咐,為信仰爭辯,但還有其他重要的歷史考慮。

自古至今,竭力為信仰爭辯一直都不是令人嚮往的事。從歷史的角度說,人們普遍認為,除了約翰,所有使徒都是在酷刑下殉道的。其他虔誠的新約信徒如司提反是被石頭打死的(徒7:58-59)。從聖經正典之外的記載,成千上萬的人因持守基督信仰而遭受酷刑和殺害。約翰的一個名叫伊格那修(Ignatius,公元108年)的門徒被扔去餵獅子。 坡旅甲(Polycarp,公元156年)被火燒死。審判佩蓓圖(Perpetua,公元203年)的法官懇求她否認基督從而保住性命去餵養她的哺乳嬰兒,然而她拒絕了;她被一頭瘋牛撞倒後被人用劍結束了生命。西利西亞的朱利安(Julian of Cilicia,公元249年)被放進一個裝滿了毒蛇的袋子,然後被抛下海中。後來,在基督教歷史上,數以百計的宗教改革者因反對天主教制度而被燒死和遭受酷刑。很多人像把聖經翻譯成英文的威廉·丁道爾(William Tyndale,1536)那樣,被絞死和綁在木柱上焚燒。

時至今日,我們在基督裡的許多弟兄姊妹們仍面臨極大的逼迫,為他們的信仰而死。慨然許多先聖先賢為基督信仰而不惜流血捨命,我們當然也應樂意為這信仰而失去大眾的歡迎。

(四)為了奪回迷失的羊

如果對這主題有任何最終的考慮,那就是:必須把那些迷失的羊從攫取它們的狼的口中奪回。如果基督徒有傳福音的熱心,那麼當健全的教義受到謊言的瘋狂攻擊時,他們就不能保持沉默。爭辯是基督徒的責任。

司布真出色地描述了標誌著熱心傳福音的基督徒的那種態度和努力。儘管司布真持守並傳講揀選論,但他沒有放棄傳福音的責任!他說:

「如果罪人被詛咒,讓他們在跳落地獄之前至少先要跨過我們的屍體。如果他們滅亡,讓他們在滅亡之前先要擺脫我們纏住他們膝蓋的雙臂並拒絶我們叫他們留下來的懇求。如果地獄必須被擠滿,就讓它在我們的努力福音工作下被擠滿,並且我們要警告每一個人以及為他們祈禱。」

猶大在結束他的那封有關離經叛道的書信時,發人深省地提醒大家,即使神在祂的主權旨意下容許黑暗勢力的運作,我們仍有工作要做。他懇求: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猶20-22)。

很明顯,當錯誤的教導在傷害羊時,消極主義不應成為教會的策略。基督徒必須盡一切努力宣揚真理,並反駁那些導致人們相信假基督的錯誤。

真正的信仰面臨危險。讓我們做好自己本分,並信靠神,把結果交給祂。

譯自“Why contend for the faith?”

https://servantsofgrace.org/why-contend-for-the-faith/?fbclid=IwAR1iLXI0tzdSIIuvM3x_MlhyMxOgiWLIEMk4AhWz9gzetT-vGoaUrUCE0sc


2020年8月6日星期四

教會應否實行政治關懷

吳主光

不少人起來鼓吹教會要“關懷政治”。我們知道,“政治關懷”是“社會關懷”的延申,兩者都是新神學思想的產品。新神學派不信天堂地獄,認為基督教“進化”至今,不應再將“屬靈”和“屬世”分得太開,乃應以基督的犧性精神改革社會成為人間天堂。這就是所謂“黑色神學”又稱為“解放神學”的原意,要鼓吹非洲黑人流血革命,脫離白人的轄制。這種參與社會和政治的思想,或深或淺已經滲透了整個基督教和天主教了。

從聖經看政治關懷

鼓吹政治關懷的人多引用舊約時代先知們指責列國君王的經文作為根據,要今天的基督徒向社會發出“先知的呼聲”,指責社會的不公平。筆者認為,關心社會和國家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何況當國家社會出現不公平的現象﹖但筆者認為今天許多的參政行動不應以“先知的呼聲”作為號召,因為他們並沒有像聖經的先知一樣得到神的啟示,去向社會國家表明:“耶和華如此說。”聖經時代有許多假先知起來影響政治,今天這未世時代我們不能不儆醒,因為必有“許多假先知”出現,正如主耶穌所預言的。

再者,舊約先知之所以向國家社會發出指責,完全是因為當時是“神治的社會”;例如:那時如果有人不守安息日,就要用石頭打死他;以色列的立國和律法的奠定都是神自己啟示的。所以當君王和百姓不行摩西律法書上所吩咐的,神就差派先知來指責他們,叫他們悔改歸向神。以這樣的原則來看今天“政治關懷”,我們認為他們的言論既不是出自神的啟示,也沒有呼籲人民和國家歸向神,他們連神的名也不敢提,因為他們知道現在的社會不再是“神治社會”。其實,這些基督徒要參政就好了,因為我們任何人都有公民的身份,都有權利和義務參政。但假借“先知”的權威,逼使教會也成為參政團體,這就是不對的,更是不智的。

其實,神的旨意不一定要我們以參政的方法來解決社會上不公平的問題:例如,當希律王因私心而公然殺害施洗約翰之時,耶穌基督並沒有鼓勵群眾去抗議;耶穌基督一生從來沒有參與任何政治,雖然擁護祂的人都希望祂作王,甚至大公會以“猶太人的王”這個罪名來控告祂,但祂卻回答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使彼拉多知道耶穌不是為政治而被捕的,完全是因為猶太人的嫉妒而已。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猶太人的大公會才是一個地下政黨,想要推翻羅馬帝國,因為當他們想要殺耶穌之時,他們說:“若這樣由着祂,人人都要信祂,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結果因為他們只着眼於政治,忽略了屬靈的需要,他們就不能接受耶穌是基督,竟以卑污的手段把主殺了。在他們看來是迫不得已的,為了國家的前途安危,黑暗手段也不惜拿來用了。弟兄姊妹們,自古以來,所有政治行動,說來是為公義,但在“迫不得已”之時,都採用卑污的手段去解決政治的問題的。

再拿保羅的時代來看,那時奴隸制度十分不公平,一個主人可以隨便殺死一個只為在宴會上服待得不好的奴婢。可是保羅卻勸那個逃走出來的奴隸阿尼西母回到他的主人手下。保羅並沒有指責奴隸制度,也不鼓勵阿尼西母繼續逃跑。在保羅所寫的書信中,我們看不見他教訓我們參與政治,他反倒勸勉我們順服在上掌權的,又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代求。筆者絕不贊成奴隸制度,更不贊成獨裁暴政。筆者也極力支持民主自由。但筆者認為不應濫用聖經來支持“政治”。聖經並沒有說“自由和民主的政治體制”是真理,聖經認為真自由是指脫離罪和魔鬼的權勢,聖經強調的是“神主”,不是“民主”,讀士師記的人都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基督教是創於一個絕對不民主不自由的時代,但耶穌基督卻能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活出豐盛的生命,這意味着,民主自由不是真正解決社會和國家命運的唯一方法,福音才是。筆者不是反對民主自由,乃要指出,今天在基督教圈子內的“政治關懷”,不是出自聖經,而是出自新神學思想。

從歷史看參與政治

然而我們知道,新神學派的思想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人。有一位新派神學家坦白地告訴我,他所講的是“人學”,不是“神學”。因為他們不信來生,只為今生,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十九節所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所以,新神學派又稱為“不信派”和“可憐派”。可惜,新派教會百年來因走“社會和政治關懷”的路而沒落,但不少稱為福音派和基要派的傳道人還是走他們的舊路,為教會帶來極大的倒退和危機。

研究教會歷史,我們看見自從主後三二五年開始,基督教逐漸變為國教之後,國王和教皇一直鬥爭了一千多年,尤其是後來在歐洲成立了“神聖羅馬帝國”之後,政教的鬥爭更劇烈。歐洲所有國王都吻教皇的腳,有一些國王不服,將教皇捉去坐牢至死,甚至凡蒂崗被擄到法國七十年;我們又看見教皇如何藉聯軍去攻打不服的國王,又在各國各城中設立異端裁判所,殺死千萬不肯認同天主教信仰的人,使歐洲陷於一千年的黑暗時期,直至宗教改革,歷經了三十多年才定下宗教自由的條約。自此之後,所有歐洲國家都放棄了國教觀念,人民才有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宗教。歷史經過超過一千年的慘痛教訓才能使政教分離,我們怎能再走回那條可怕的舊路﹖

事實上,神安排耶穌基督降生在一個亡了國的猶太民族中,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讓福音傳開而不致被各國誤會為一種侵略的方式。以我們中國多次的教案為例:洪秀全的太平天國想要推翻滿清政府,但洪秀全只是利用基督教作為藉口,當時沒有一間教會支持洪秀全的;雖然義和團之亂,目的是要打倒外國的傳教士,將洋人趕出中國,但時至今天,再沒有任何一個中國人誤會基督徒的傳入是為了侵略;到了孫中山先生革命的時候,他自己就是一個好基督徒,我們也十分讚賞和贊同他的革命行動,但當時的教會卻沒有一間參與,基督教還是維持純宗教性的組織;本世紀之初,因為部份人發起“非基督教運動”,引起國人大大誤會教會乃洋人藉以控制中國的組織,為此,當時所有中國教會都紛紛加上“中華”二字,並且宣佈“自立,自傳,自養”的三自政策,以表明教會乃純宗教組織,與外國無關,使共黨政府也找不到政治性的理由來逼迫教會。在歷史上,所有福音派和基要派教會,都從來不參與政治的,正如王明道先生所寫的一篇著名文章“我們是為了信仰”,明白地表示與政治無關。是故,今天,基督徒中所鼓吹的“政治關懷”行動,實在連累了教會。我們不反對基督徒個人憑基督徒的良心參與政治,因為每一個人都有公民的權利,但我們非常反對鼓吹“教會”參與政治,因為這樣做,絕不是聖經的教訓,更是將教會拖到世俗化的漩渦之中。


節錄自《金燈臺》第29 1990.9

從聖經看民主潮

于中旻

西方文化中,“民主”(democracy)的觀念,也是源於希臘。這個字,是由兩個希臘字合成的:demos是“人民”,kratos是“治理”。不過希臘式的民主,跟現代民主制度並不是一回事。希臘的小城邦民主,通常不超過一萬人,而他們的實施方式,也沒有甚麼分權制衡的運作,只是人民選舉而已。到公元前四世紀,連這種民主制度也不存在了。

以後的人認為“民主”只適合於“小國寡民”,幅員廣大人口繁多,則應該行君主制。由羅馬統治降至中世紀,愛法治與秩序,論政的人以為民主與混亂和無政府是同義字。有的理論以為君主專制,民主亂政,寡頭政治,三者循環生滅:君主專制的結果,是人民起來推翻獨裁者,而亂民成為“多頭凶厲畜牲”;然後由內戰軍閥演成寡頭政治;再產生強人,成為獨裁者。再周而復始,從頭來過。

宗教改革以後,現代民主政治思想才開始演進。英國的陸克(John Locke1632-1704)及法國的孟德斯鳩(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1689-1755),才倡言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民主,逐漸演進成現代民主體制,以美國為代表。其基本特點是自由選舉的議會政治,三權分立,及制衡運作。

陸克說:“國家是為了我們的便利,不是敬拜的對象。”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立點:國家是為了人民而存在,並不是人民為國家而存在。但在實施過程中,問題出在人的身上;人不但以自己代替國家,並且也使自己成為了敬拜的對象。

一般常犯的錯誤是把政府跟國家混淆,以政府代替國家。另一項錯誤是,以為“無政府”作為政體。因此浩布士(Thomas Hobbes1588-1679)說:各種類型政府都有其缺失,無論如何,“沒有人會以為缺少了政府,是種新的政府。”

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說:“在這個罪惡憂患的世界中,試過許多類型的政府,還要去試求。”沒有人聲稱民主是完全或全智。其實,有人說過民主是最糟的政府類型,除了不斷試過的其他類型之外。

這智慧的話是說:民主政府確不盡如人意,但仍算是差強人意;而更指出悲哀的事實,在犯罪墮落的世界,沒有一個政府是完全的。

任何以“人為萬事尺度”為前設的政府,都不免墜落後人類罪性的缺欠。

當“民主”是一種理想的時候,許多人為之嚮往,以至獻身犧牲;但當“民主”成為事實的時候,在運作上就會發現許多不理想,許多錯失缺欠。

“民主”並不會真正解決一切問題,最多是轉換問題的型式,但也可能帶來更多新問題。以東歐各國政府轉換民主的趨向來說,基本上當然是好事;但其中有教會參與其事,這樣,不但出了問題教會也要負責,而且政教的聯合,如何畫清界限﹖如何止步﹖如何發展﹖

從思想發展與歷史進程來說,近代民主是與宗教改革有關的。

“因信稱義”真理的顯彰,使人明白“世人都犯了罪”,在蒙恩之前都是罪人,都在神震怒之下,並沒有分別;稱義之後,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也是平等的。隨着羅馬帝國的崩解,民主思想越發在各地滋長。啟蒙運動之後,隨之而來的是美國的獨立,為現代民主政治樹立了可見的典型。

從歷史來看,美國的發軔以至立國初期,確是與聖經信仰有關的。但隨着人們片面追求經濟發達,就逐漸世俗化。到現在,所剩下的只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參士二一:25)了。換句話說,民主變成了無主,各人自行其是。

現代民主的運作,不顧真理,只顧多數,並不能作為標準。一個明顯的例子,是祭司政客的手段,近似近代功利主義者的原則:“為了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大祭司該亞法的名言,成了現代政客奉行的佳箴:“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參約一一:50)多數的人像彼拉多一樣,在要討好數群眾的原則下,亂民的“聲音就得了勝”(參路二三:23)一再重覆。政客們為討多數群眾喜悅而犧牲真理,成了民主政治沒有原則的原則。

但另一方面,少數人並不等於就是錯誤。明顯的,義人挪亞與神同行,他一家八口與整個世代的人相比,是個絕對的少數;但他“全家得救…定了那世代的罪。”(來一一:7;參創六:8-11)這是獨此一家對全世界。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會眾,大約總有二百多萬人吧,但這些前任奴隸們,在曠野路上召開全民大會,決定要背叛耶和華,走回頭路再去事奉法老。聖經有這次的表決紀錄:除了摩西和亞倫以外,有投票權的成年男丁是六十多萬,只有約書亞和迦勒另有一個心志跟從主,是可憐的絕對少數。多數民眾投票得勝,還要投石頭打死他們。但耶和華的計算方法不一樣,神不向人海戰術的“錯海戰術”投降。(參民一四:1-25

在先知以利亞的時候,在以色列中專門事奉耶和華神是不合時宜的少數,七千人(約佔0.5%)未曾向巴力屈膝親嘴的,卻沉默着不出頭;結果,在迦密山上,作耶和華先知的只有以利亞一個人,巴力先知卻有四百五十個人,外加耶洗別王后所供養事奉亞舍拉的官方先知四百員。歷史證明神卻站在少數的一邊,耶和華神從天上降火顯現(參王上一八章),應允以利亞的禱告。同樣的情形,亞哈王要與約沙法王合攻基列的拉未,在征伐前的會議中,御用先知約四百名,齊唱反攻必勝的悅耳歌曲,只有米該雅先知“不說吉語單說凶言”(參王上二二章)。當然,亞哈王是變成了屍首回來。說:“反攻必勝,亞蘭必敗”吉言先知們在哪裏﹖更難堪的是孤單的先知耶利米,只有一個了解他同情他的同工巴錄,一生與人反對,卻沒有看見成功的希望。但明白聖經的人,會明白這是少數一定不對嗎﹖到將來,在大患難中跟隨羔羊的受印者,有十四萬四千,跟隨歌革和瑪各的撒但叛逆者卻“人數多如海沙”(參啟七章,二○章),你站在哪一邊﹖

當然,我們可以說,在教會中的民主原則是另一回事;在重生得救的聖徒中,“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一二:17)即使如此,“眾人”以為美,並不能保證一定是善。十八世紀美國“大覺醒”的主要屬靈領袖神學家愛德務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相信基督教是真的平等,把人帶到屬靈高原上,有今生和來生的盼望;但在一七五零年,這位復興的領袖被他自己的教會棄絕,是二百二十票對三十票落選。這是教會的民主對待他們的牧者!

從聖經看來,由族長體制到教長政治,士師秉政到君主政體,以色列亡國又改成屬省,再到羅馬法治下的議會制度,無一不是滿了問題,最後竟至把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這樣看來,問題不是出在政治體制上,而是出在罪性敗壞的人身上。如果人沒有改除罪性而得重生,不論改換成何種政體,問題還是免不了的。啟蒙運動天真的樂觀,早已經隨着慘痛的歷史而幻滅了,今後又將如何﹖

但如果我們站在主一邊,即是多數,不管眾民如何興風起潮,今天不見成功,將來還是必勝。

東歐各國政治的轉向,並不能帶來歷史的千禧年;最多是短暫的和平,帶到“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帖前五:3),預備主的再來。我們歡迎民主改革,但要知道是由於歡迎歷史的方向更走近末期。至於人類的情形,再多許多倍的虛空依然是虛空,敗壞的根基必歸於敗壞。我們的盼望不在“民主”的實現,而是超越這些,看到掌握歷史和人類前途的神。最後是榮耀的永恆,是救主耶穌基督的降臨,建立祂和平安樂的公義國度。

轉載自《金燈臺》第29 1990.9

2020年8月4日星期二

「政治基督徒」的20宗罪

1.    政治基督徒認為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建立公義社會,否定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的教導,這是驕傲自大的罪。(3:10-18)

2.    政治基督徒企圖與沒有重生的人去立自己的義,不知道人在神面前稱義唯一的方法就信靠耶穌基督,這是不信的罪。(5:1;腓3:9)

3.    政治基督徒不滿現狀,特別對人權、福利及政治制度不滿,無視保羅身處羅馬政權下及牢獄之中還告誡信徒要知足感恩及靠主喜樂,而我們現在的處境已經比他身處的好多倍,這是不知足的罪。(4:10-14)

4.    政治基督徒主張反抗他們認為不義的政權,不理會聖經三番四次要求信徒順服在上掌權者,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是悖逆神的罪。(13:1-5;多3:1;彼前2:13-14)

5.    政治基督徒主張人只需順服公義的政權,不義的就不需順服,企圖在神的話語加上一些條件,使他們可以隨意按人的標準順服或反抗,不理會在神的眼中根本沒有一個政權是公義的,所以若按他們的解釋,神這個關於順服的命令就失去效力,可有可無,這是篡改神命令的罪。(13:1-2;彼前2:18)

6.    政治基督徒效法世俗的神學家(如潘霍華)反抗他們認為不義的政權,但卻抹煞主耶穌及使徒們順服羅馬政權、只在違背神命令的事上消極不從的榜樣,強行將他們塑造為反抗強權的政治革命家,這是效法世界的罪。(彼前2:21-25)

7.    政治基督徒毫不介意與不信的世人聯合舉辦或參與政治活動,不理會「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命令,冀望與不敬畏神的人一同建立神看為義的人間天堂,這是屬靈淫亂的罪。(林後6:14-18;雅4:4)

8.    政治基督徒在個人通訊及社交平台經常發放針對政府及持不同政見人士惡性及負面的言論,把正面及持平的部分完全抹煞,無視神要我們做和平之子及盡力與人和睦的命令,這是布散紛爭的罪。(12:18;太5:9;箴6:19)

9.    政治基督徒經常發放對未經證實的負面消息,企圖打擊政府及不同政見的人士,完全無意去查證,只因該消息符合他們的立場,不理會主教導門徒「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這是出於那惡者」,這是作假見證的罪。(5:37;出20:16)

10.  政治基督徒經常贊同及轉發他們也不相信是事實的負面信息,以為消息不是源自他們,他們只幫助傳出去企圖打擊其他人就無須負責任,不聽從神禁止我們往來傳舌的命令,這是煽惑爭端的罪。(16:28;箴26:21)

11.  政治基督徒經常用陰謀去評論人,以為自己有神無所不知、看透人心的能力,任意推測人的內心動機,把無從考查,未經證實的事當為事實去抹黑及攻擊敵人,這是僭越神的罪。(林前4:5)

12.  政治基督徒經常嚴責政府及別人的罪,以為自己是神所立的公義審判官,卻忘記保羅的教誨:「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這是論斷人的罪。(2:1-3)

13.  政治基督徒有時用粗暴的言語去批評甚至辱罵持不同政見的人(包括官員、網民、同事、親人、朋友甚至是主內肢體),不理會主給我們「愛人如己」及保羅給我們「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的吩咐,這是缺乏愛心的罪。(12:30-33;西4:6)

14.  政治基督徒贊同別人(甚至是自己)參與暴力抗爭,美其名是用暴力去反抗「制度暴力」,不理會聖經教導我們不要以牙還牙、以惡報惡,卻要以善勝惡、行善受苦及作和平之子,這是暴虐或縱容暴虐的罪。(5:38-42;羅12:21;彼前2:20)

15.  政治基督徒抗爭不時常流露出惡毒及仇恨的心,有人甚至引用舊約的咒詛詩去咒詛與他們對立的人,忘記主吩咐門徒要愛你的敵人,為你仇敵禱告的教訓,這是仇恨導致心裡殺人的罪。(5:43-48)

16.  政治基督徒贊同違法達義,無視聖經從來沒有教導信徒可以犯罪成義的道理,罔顧聖經教導我們要生活端正、無可指摘、安守本位的教訓,這是人自以為義的罪。(彼前2:12;腓2:15;林前7:20-24)

17.  政治基督徒把大部分時間、精神、心力去爭取社會公義,以為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社會使命,無視主耶穌升天前給教會的大使命只有一個:「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眼見每日千千萬萬的人靈魂滅亡,卻仍要專注建設這個將要受神審判而滅亡的世界,不抓緊每一個傳福音的機會,有人甚至譏諷專注傳福音的教會為狹隘及極端,這是對神及祂使命不忠心的罪。(28:19-20)

18.  政治基督徒單一高舉神的公義,並以此號召群眾參與政治活動,完全不提及神的忍耐及寬容,亦不提及聖經吩咐我們要為義受苦、忍受試煉、忍耐傳道、忍耐等候主再來建立祂的國等道理,這是私意解經及利用聖經作為政治工具的罪。(2:4;彼前3:14;雅1:12;提後4:2;彼後3:12)

19.  政治基督徒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把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等價值視為最重要的追求目標,卻不以天上永恆的事為念,不以耶穌基督及祂的福音為至寶,這是以別的代替真神拜偶像的罪。(西3:1-2;腓3:8)

20.  政治基督徒把世界的政治立場帶進教會,不斷地在教會裡宣揚他們認為是絕對真理的政治理念,甚至威逼教會採納他們那派的立場,造成教會許多的分化及衝突,甚至有人主張按政治立場牧養,大家按政見(不是按真理)分道揚鑣,無視聖經有關於教會合一、信徒同心合意的吩咐:「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是分裂基督身體的大罪。(2:1-5;林前3:17)

親愛的讀者,若你真心認同「政治基督徒」以上大部的主張及行為,讓我坦白的告訴你,我認為你大有可能是一個還未重生得救的掛名信徒。你仍未認識人的罪性及不能自救、你仍不知道甚麼是神的公義、你仍相信人可靠自己建立神的國、你仍不明白甚麼是唯獨因信稱義、你仍不能在聖經中看見主耶穌及使徒的順服榜樣、你仍不願接受福音是唯一能解決人類問題的答案、你仍沒有渴望懇求主趕快回來的心思。種種跡象顯示,你並沒有受聖靈的教訓,所以你極有可能還未經歷聖靈的重生及內住,不管你已在教會聚會了多少年。風平浪靜的日子,試驗未到的時候,你的表現可能與一般的信徒無異,自己也不察覺自己的問題。

然而,神容讓這些令人難過的社會事件出現,總有祂的美意。而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那些一直以為自己是信主的人,可以因著那些信仰的衝擊,顯出自己對聖經的不服及不信。我懇請你聽我的勸告,在神面前作一個深切的反省,在祂面前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並且承認你不能靠自己任何的行為得救,只能單單因信耶穌基督得救,並立志信主後一生追隨主及遵行祂的道,聖靈就在你的心裡了。

若你不是完全認同以上的主張,只是贊同某小部份,我給你的勸告仍是一樣:請你盡快悔改。我懇請你們千萬不要做「政治基督徒」。「政治基督徒」完全違反聖經的教導,所以不可能出於神。我沒有興趣及能力和你談政治,我不管你的政治思想及立場如何,我只和你談聖經真理及屬靈原則。我已列舉多處的經文給你參考,請你自己去查證。若你所信、所言及所行的與聖經不符,按神的標準,你就是犯罪,你必須悔改。不然,雖然你仍會得救,但那些不是出於聖經的政治思想會一直損害你的屬靈生命及你為主作的見證。

最後我想對那些反對「政治基督徒」主張的人說幾句勉勵的話。你們不要害怕,也不要退縮。我知道你們在基督教圈子裡是少數。我知道世人會聯同大部分掛名的基督徒一同排斥、謾罵、譏諷、甚至攻擊那些真正跟從主及謹守聖經的真信徒。事實上,我們看見越來越多的「政治基督徒」進佔了教會的講台、神學院的教席,並許多的基督教機構要職,但我們不需要覺得驚奇,聖經一早已經告訴我們這個末世情況:「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2:3);「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18:8)。讓我們這些少數的「七千人」不看人數、不看環境,眼目單單仰望主,繼續為主站立,繼續為主發光。我們不管對方人多人少,只要我們有聖經清楚明確的根據,神就站在我們這邊,我們就能堅守下去,我們就能爭戰到底:「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13:6)。我們不高舉任何政治立場,我們只高舉聖經的立場。世人及「政治基督徒」不是我們的敵人,乃是我們要去得著的對象。讓我們用基督的愛,用神無誤的話語,以及我們基督的好品行,把他們感化及挽回過來。願神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