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

預定論澄清(二)

最近一位反對預定論的弟兄電郵了一篇文章給我,該文是一位牧師的講道信息,然後改成文字放在網上,主要內容是反駁預定論。本來我不是太想回應,但看到該作者對一些講述預定論的主要經文強作別解,毫無道理,所以還是決定作出一點回應。坦白說,我實在無意對那位作者針鋒相對,務求擊倒對手,我絕對沒有此意。我只想澄清反對預定論人士的一些誤解而己,盼望各位讀者明白。以下文章,粗體字是該牧師的說話,接著的是我的回應。

 

預定論是神學研究的理論中最難解釋又最易引起人誤會的。甚至有人以為得救與滅亡都是預定的。預定得救的始終都會得救,預定滅亡的怎麼也逃不了他悲慘的結局。

 

回應:神預定人得救,沒有預定人滅亡,只是容讓人因犯罪而自我滅亡,人滅亡神完全不需要付任何責任。然而,人得救則完全是出乎神的恩典。

 

一九六O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在寮國首都永珍被宣道會及OMF(前中國內地會)按立為牧師,主考官之一是曾在中國雲南省向僳僳民族傳福音多年的楊志英JOHN B. KUHN牧師。其中要考的一條就是對預定論的看法。我根據以下的資料答覆考問議會後,一致通過。

 

據我所知,全部新約聖經出現過的預定προ-οριζω(PRO-ORIZO),這個字只(4:28)(8:29,30;林前2:7;1:5,11)一共六節經文中出現,其中只有一節是路加醫生寫的,其餘都是保羅所寫。全部聖經其他的作者都沒有用到這個字,可說是保羅的專用詞。這個字的原意是:從起初就決定分別出來。預定DECIDE, SET APART FROM THE BEGINNING OR EFOREHAND = PREDESTINE,另外一處是路加寫在(使徒行傳13:48),這節中文的翻譯是"凡預定得用永生的人都信了,"誤導了許多解經學者,及傳道牧師,以為信耶穌的人都是因為神預定他們得永生的,這是一個十分危險的誤解。這個希臘字是τεταγμενοι (TETAGMENOI)原動詞是τασσω (TASSO)可以譯為APPOINT, DESIGNATE, SET ASIDE, COMMAND, ORDER, DIRECT,有指定的意思,也有掛號排隊分先後,聽指揮,聽命令的意思。可以了解到這些人在那個場合,那段時間,剛聽到福音,順著次序輪到他們得永生,便都信了。也就是說他們先得救恩的好處,但世上任何人,輪到他們,他們也能信主得救的,除非他們硬著心腸,棄絕真道,自己判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原文),那麼上帝便任憑那人死硬到底,因為他決心要揀選一條自我毀滅的自殺途徑,神只好尊重那人的自由權,他便完蛋了。

 

回應:以上解釋完全不可接受,因為不只中文聖經的這樣譯,根本大部份英文聖經都是譯ordained to eternal life appointed to eternal life,即是預定或指定得永生的意思,將它強硬地譯成「掛號得永生」,合不合理?再者,經文有沒有半點提及人靠自由意志得救這回事?若真有此意,神應該有最直接說的來表明祂的意思,那麼神乾脆說「凡願意信主的都得了永生」豈不更好?何需這麼迂迴曲折說「凡掛號/排隊得永生的都信了主」(因果關係還是說不通)?這個譯法實在是不倫不類,令人莫名其妙。

 

神絕對不會預定某人得救,某人滅亡的。保羅在(提前2:4)寫得很清楚,神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GOD WANTS ALL MEN TO BE SAVEDALL MEN 是總稱,當然包括全世界整個人類,不分男女老幼。彼得也在(彼後3:9)更清楚的告訴我們,主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THE LORD IS PATIENT WITH YOU, NOT WANTING ANYONE TO PERISH, BUT EVERYONE TO COME TO REPENTANCE。保羅決不會自打嘴吧,如果我們強解他的預定論是有關某人一定得救,某人一定滅亡,那就冤枉他了。

 

回應:若神沒有預定這回事,那麼神作所有事都是即興的?神要等某人信祂才「預定」他得救?這叫作甚麼預定呢!不如叫「後定」還貼切。聖經也要改寫:「不是我先揀選了你們,而是你們先揀選了我,我才揀選你們。」聖經寫得清清楚楚,神的預定是從創世之前就有的。(1:4)。神願意人人得救,這當然是真的,這亦不表示神定規一定為所有人預備救恩。兩者沒有必然關係。神不願意世界有罪存在,祂卻容讓罪存在於這個世界,神憎惡魔鬼,不願意魔鬼引誘人犯罪,但神卻讓牠掌權世界。不願意是一回事,容讓是另一回事。保羅根本沒有自打嘴吧,只有不明白預定論的人覺得保羅自打嘴吧。神願意某些事,是為了表明神的屬性,如神是聖潔的,祂當然不願意看見罪。但神預定或容讓,卻表明了祂的主權,如祂以聖潔的性情不願意看到罪,祂卻容讓罪存在,甚至容讓我們信主的人仍有罪性,這也是鐵一般的事實。這樣,神雖不願一人沉淪,願意人人得救,卻也可以容讓人下地獄,有甚麼矛盾?

 

預定論完全與得救與否無關,一般人相信北國的先知約拿大概是在主前七百四十三年到尼尼微大城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尼尼微人相信神,便宣告禁食,穿上麻衣,王也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甚至人與牲畜都禁食又披上麻布,人要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神看見他們離開惡道就不把所說的災禍降給他們(約拿3:4-10)。後來尼尼微在主前七百二十一年攻陷撒瑪利亞,亡了以色列國。約於主前六百四十三年,猶大國亞們作王時,神又興起另一位南國的先知拿鴻斥責尼尼微作惡多端,並且攻擊耶和華神及耶路撒冷,所以必須毀滅,這次亞述及其首都尼尼微,舉國上下都鐵定了心腸,死不悔改,所以到了主前六百一十二年,尼尼微果然被巴比倫攻陷吞滅了,可見福禍都由人自己招惹,自己決定;信主得救,或不信主而滅亡,也是如此。

 

回應:人得救是完全是神的恩典,人滅亡完全是自己的責任,這個已經解釋過。尼尼微地在這麼短時間之內,因著這麼簡單的信息竟能全國悔改,更加神能改變人心的大能。

 

好了現在我們可以跟據原文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了。解經第一要則是必須讀上下文(徒4: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這是第一個預定。如果從四章二十五節讀到二十八節就可以明白,聖靈感動大衛說:"外邦(羅馬帝國)...萬民(羅馬兵及猶太人民)...世上君王(希律及該撒)...臣宰(本丟彼拉多及大祭司,亞那等人)"他們果然成就神所預定必有的事。但只要他們(包括大祭司,希律王,彼拉多,甚至賣主的猶大等)肯認罪悔改,懇切求主耶穌用寶血洗淨他們的罪惡,不錯他們都真正是罪人中的罪魁,但也必蒙憐憫。使他們像曾經逼迫教會的保羅,一樣可以得到永生。因為耶穌基督要在這班罪魁的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1:15,16)。神預定了一班行惡的罪魁,但神並沒有預定他們每一個都落地獄,可惜他們自己寧可自殺也不肯悔改。這是咎由自取,與預定無關。

 

回應:人滅亡絕對是自己的責任,但人的所謂「由由意志」絕對不能抹煞神有預定人得救的權柄。反預定論者時常將沒有衝突的道理變成衝突。若神不預定,沒有一個人能靠「自由意志」得救,因為人的「自由意志」已經完全敗壞了。誰要這樣的所謂「公平」?若有人要用「自由意志」拒絕神,神容讓他們自作自受。若有人以為他們是靠自己的所謂「自由意志」揀選信神而得救,神也容忍他們(神沒有說不信預定論的人不得救)。但誰人竟敢否定神有救人的主權?誰敢斷言人得救與神預定無關?若是這樣,我們以後不要再為不信者祈禱,求神改變他們還頑梗悖逆的心了,因為神不能亦不應干預人的「自由意志」。這種說法合理嗎?

 

羅馬書八章二十九和三十兩節經文中的兩個"預定"都與得救無關,而是預定神所預知的人們,效法他兒子的榜樣,又呼召這些預先所定的人們來稱他們為義,又叫他們的榮耀,這兩節詮釋針對信徒得救能得賞賜多少的問題。根本沒有提及神預定那一個人得永生,或那一個人要落地獄滅亡之事。

 

回應:究竟作者有沒有看清楚經文所說的?「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8:30)。「稱他們為義」與得救無關?「這兩節詮釋針對信徒得救能得賞賜多少的問題」?得賞賜?奇怪!聖經上文下理完全沒有提及賞賜這回事!整段經文根本不是 說信徒得多少賞賜,而是說神怎樣定規及完成祂在人身上的計劃。退一萬步說,若經文真的是說得賞賜的事,難道反對預定的人認為信徒得賞賜是預定的嗎?若得賞賜是預定,為甚麼得永生不可以說是預定?

 

羅馬書第九章沒有用過"預定"這個字,只是引出掃羅與法老兩個咎由自取的人物,完全與預定他們一定要下地獄無關,神會用未曾聽過福音者之審判去判決他們,但如果他們有機會聽福音信耶穌得永生,他們也一樣是蒙神所愛的兒女。請參考(19:23-25),再看今日之實情。埃及法老之後代及埃及貴族,亞述的子孫後代都成了中東的基督徒。以掃的後代信耶穌的人比以色列人還多。

 

回應:究竟作者有否客觀地看待羅馬書第九章?經文不錯沒有提及過「預定」這個字,但卻明明說及「揀選」這個字!「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9:11)。若經文是想說人靠自由意志及行為而蒙神揀選,那麼為甚麼保羅要強調「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人還未生出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竟然還勉強說這段經文是說人的責任及自由意志?那麼為甚麼保羅要說「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這不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保羅是自打嘴巴吧?將經文明顯的意思扭曲來遷就自己的一套神學思想(自由意志論或亞米紐主義),這是合乎理嗎?

 

哥林多前書二章七節是論到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

 

以弗所書一章五節,"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又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使我們在基督裡面得了基業(1:11)

 

每次提到"預定"都是好的,預定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榜樣,呼召我們這些預定的人來稱我們為義,又得榮耀。預定我們藉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又在基督裡得基業。當然也勉勵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要努力追求。我們不可自高,反要懼怕,要保守自己常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也會失福(11:17-22)

 

回應:「預定」都是好的,我絕對贊成。但不要忘記預定是神的主權,預定是時間是在創世以先。神不是「即興」、「被動」來預定的。神永遠是第一因!若有人辯稱因為神預知某人信主,所以便預定他得救,這是完全不合邏輯的。請問若預知先於預定,那麼神根據甚麼來預知?若神不先預定一切,若神腦海中是空白一片的,毫無既定的計劃,祂預知甚麼?預知空白一片?神當然是先預定了一切,才會預知將來會發生的事!

 

請問翻遍全本聖經,有哪一節時說神預定某一個人一定要落地獄滅亡的呢!只有那個撒旦入了他心的猶大(13:27),他出去之後,主耶穌深夜祈禱時,見他還不肯回來,知道他已鐵定了心要出賣祂了,才在祈禱時稱他為滅亡之子,(17:12),但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時,被他出賣,還稱他為朋友(26:48,49)。下次我們再仔細研究這個賣主的猶大,看是否創世以前就預定他要出賣主耶穌,然後自殺,然後要落地獄,那該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呢。

 

回應:已經說過,神不預定人滅亡,因為預定有主動促成的意思,神只是容讓人因犯罪滅亡。舊約詩篇一早預言猶大要出賣主了,這個預言是必須應驗的,絕對不是當撒旦入了猶大的心才後加的。即是說,猶大「必然」會用他的「自由意志」出賣主的,因為聖經的預言絕不能落空!主沒有主動叫猶大出賣祂,祂只是容讓他這樣做(主沒有阻止他,沒有擊殺他,也沒有為他祈禱,卻為將要跌倒的彼得祈禱,這不是神的主權是甚麼?),所以猶大要為他出賣主這罪完全承擔責任。預定論絕對沒有取消人的責任,人必須要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任;然而,反預定論者卻處處要取消神預定人得救及事情按神的旨意發生的權柄!他們要高舉「自由意志」到一個地步,把所有聖經預言都看作可能因人的原故不能應驗!人的「自由意志」是神的計意及聖經預言得以實現的關鍵因素!人真是很大!

 

最後,我想多說幾句話。我實在無意為某一派神學傳統及思想而爭辯。我相信加爾文的預定論,因為我在聖經中的確看到預定論的真理。我不能因為不完全明白某些道理如何與其他道理相容而否定它們的存在。鍾馬田醫生曾經說過,反預定論者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完全依靠人的理性及邏輯來判斷是否接受某些聖經道理,若不能通過自己理性 思想,就拒絕相信接受,這正正是異端產生的一個主要原因。異端不接受三位一體的真理,不承認耶穌基督是神,因為他們理性通不過神如何是一又是三:明明是一,如何能說是三;若是三,就不可能說是一!就是這樣,他們就 拒絕接受一切關於耶穌神性的經文,將它們強作別解。照樣,反對預定論者不明白神的預定如何與人的責任的道理融合,竟然就想全盤否定前者。坦白說,神的預定與人的責任之融合是有個奧秘,沒有人能完全明白,但這並不表示這兩個道理有矛盾,就如三位一體的道理沒有矛盾,只是我們人的智慧有限,不能完全明這些奧秘而已。但聖經明明有三位一體的道理,聖經明明有預定的道理,難道我們可以因為我們不想不通,不符合我們 人的「邏輯」(我不反對邏輯,但我們得承認單靠人的邏輯不可能解釋所有關於神的奧秘),就反對聖經明文的說話,甚至將聖經明顯的意思扭曲,來符合自己一套的神學思想?我們不可以兩者都接受嗎?不可以一方面高舉神預定人得救,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出於人的定意與行為;一方面呼召人信主,警告不信者若不悔改,他們必要為因他們的罪滅亡?我們不可以一方面確信人完全不能靠自己能力悔改信主,一方面又 懇切呼召他們要悔改歸主,盼望神在他們聽道的時候賜他們得救的信心?你說這是矛盾的做法,我認為沒有矛盾,只是我們不能完全明白這個奧秘,但聖經著實有教導這兩方面的道理,我們的本份是照樣去相信及行 事。我們絕對不能為了要遷就某一方面的經文,而故意忽略甚至曲解另一方面的經文,以符合人所謂的邏輯。如以上作者的做法,聖經明明說預定得永生的信了主,他說不是預定,而是「掛號排隊」, 無視絕大部分中英聖經翻譯者一致的意見;聖經明明說神預定人的就召他們來及稱他們為義,他竟說預定與救恩無關,牽強地說經文只是說信徒得多少賞賜;羅馬書九章明顯說及神揀選人的主權,他卻否定經文有預定的道理,因為經文沒有「預定」這個字等等。這都是不合理的做法。當然,另一方面,有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因強調神有救人主權,所以我們不需要積極傳福音了,起碼我們不需要向所有人發出呼召,叫他們悔改,這想法是非常錯謬的。神預定人得救是神自己的事,神吩咐我們要竭力傳揚福音,向萬民作見證,這是我們的責任。神的預定並沒有取消我們信徒的責任。若有人以認為神既預定了一切,我們做與不做,努力不努力,結果也是一樣,所以我們就不需要竭力追求及作工了。這是魔鬼的邏輯,不是聖經的話語。不要用人所謂的邏輯及小聰明來抹煞聖經明文的教導及命令。

 

最後,我深知道在這個以人為中心,高舉民主及人意(司布真有一次慨嘆說,人可以有自由意志揀選自己的妻子,卻不許神有自由意志揀選祂的新婦),藐視任何權威(特別是神及祂話語的權威)的世代,要重申昔日大部分教會及 罪多先賢們(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慈運理、浸信會、清教徒、聖公會、長老會、懷特腓、愛德華滋、克理威廉、倫敦差會、司布真、達秘、鍾馬田、薛華等等)所持守所寶貴的道理不會太受人歡迎及諒解。我不勉強人接受他們所不認同的,我亦沒有此能力。我寫此文的目的只是想澄清一些不必要誤解及回應一些無理的批評而已。然而,我深信一件事,不管人怎樣反對神的預定,不管人如何藐視神的主權,不管人怎樣將聖經的說話另作別解,我們的神仍會照祂預定的旨意行事,一切都要按著祂的計劃成就,這是我每一個信主的人深得安慰的事實:

 

「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115:3)

 

「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135:6)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4:35)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僕:或作子)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4:27-28)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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