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日星期六

律法主義和反律法主義都是異端

史普羅(R C Sproul

律法主義

律法主義(legalism)是與廢弛道德律主義(即反律法主義)相對的另一個異端。廢弛道德律主義否定律法的價值,而律法主義則高舉律法過於恩典。耶穌時代的律法主義者是法利賽人,耶穌對他們的責備很強烈。律法主義的基本錯誤就是相信一個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進天國。法利賽人相信因著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且謹守律法,理當成為神的兒女。這種律法主義由其核心來看,就是否定福音的功效。

律法主義的精神是嚴格遵守律法的字句,而忽略律法的精義。法利賽人把律法條分細析,使自己覺得一切都能遵守,年輕財主的故事正說明了這一點。他問耶穌怎樣可以得著永生,耶穌吩咐他要遵守誡命,而這年輕人則覺得自己一切都已經遵守了,但耶穌卻向他顯明,他除了真神以外,還在事奉另外一位「神」—財富。所以當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太19:21)這年輕財主就憂憂愁愁地走了。

法利賽人還犯了另一種形式律法主義的錯誤:他們在神的律法以外,又加上自己的律法;就是將自己的「傳統」視作與神的律法同等。他們奪去別人的自由,把神已解除的枷鎖重新加諸別人身上。這種律法主義並不單是法利賽人所獨有的,也出現在每一世代的教會中。

律法主義常常是因反對廢弛道德律主義而產生的過激反應。為了防止自己或別人落入廢弛道德律主義的放縱生活中,我們會為自己豎立起比神還嚴格的要求。結果這種律法主義為神子民帶來新的暴君。

同樣地,各種不同形式的廢弛道德律主義也是對律法主義的一種反彈,它號召人從各樣的壓迫中出來,瘋狂地追求道德自由。基督徒雖然要保障自己的自由,但我們要小心,不要把自由與放縱混為一談。

律法主義的另一個特色是過分看重末節小事。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忽略律法中重要的事,卻追求末節(太23:23-24)。這種趨勢也一直是教會的威脅,我們傾向於高舉自己所擁有的敬虔,卻忽視自己的惡行,並將之視為不重要的小事。舉例說,我們會為著不去參加舞會而自覺十分屬靈,卻把自己的貪婪視為小事。

要想由律法主義和廢弛道德律主義中脫身,我們只有認真研讀神的話。惟有如此,我們才能明白什麼是討神喜悅,什麼是不討祂喜悅的事。

總結:

1. 律法主義是從與廢弛道德律主義相反的方向來扭曲神的律法。

廢弛道德律主義←——神的律法——→律法主義

2. 律法主義將人的傳統視為與神的律法同等。

3. 律法主義在神使人得自由的地方,卻再度把人捆綁起來。

4. 律法主義過分看重末節小事,反而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事。


(選自《神學入門》,更新傳道會出版)

 注:轉自《律法主義》


反律法主義

有首老歌道出了廢弛道德律主義(antinomianism)的真相,歌中這樣說:「由律法中解放,何等有福;任意犯罪,仍得寬恕。」

廢弛道德律主義按其字面意思就是「反律法主義」(anti-lawism)它否定或輕視神律法在信徒生活中的重要性,廢弛道德律主義可謂是另一個異端思想—律法主義的孿生兄弟。

廢弛道德律主義的特色是從不同的角度去貶低律法。有人認為,他們沒有必要再遵守神的道德律,因耶穌已經釋放了他們。他們說,恩典不但使我們從神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同時更救我們脫離了遵守道德律的義務。因此,恩典成為我們不必順服的特許執照。

令人訝異的是,儘管保羅大力反對這種思想,但還是有基督徒這樣主張。保羅較任何其他新約聖經的作者更強調律法與恩典的教義,他以神新立的恩約為榮,但同時他又很清楚地否定廢弛道德律主義。在羅馬書三章31節,他提到:「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當馬丁路德提出因信稱義的教義時,有人以為他主張廢弛道德律主義,但他卻很堅定地贊同雅各布的立場:「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他甚至和他的學生雅其科拉(Johannes Agricola)在這問題上產生很大的分歧。雅其科拉不承認律法在信徒身上有任何功用,他甚至不承認律法可以引導罪人得著恩典。馬丁路德曾在《論廢弛道德律主義》(Against the Antinomians1539)一書中回應雅其科拉,而他的這位學生後來也修正了他的廢弛道德律主義,但是這問題仍然存在。

日後的路德宗神學家也堅守馬丁路德對律法的觀點。他們在一五七七年,將馬丁路德所留下有關信心最後的論點納入「協和信條」(Formula of Concord)中,他們把律法的功用分為三部分:

1. 顯出罪;

2. 為社會訂立一般性的道德標準;

3. 為在基督裡重生的人建立生活的規範。

廢弛道德律主義的主要錯誤在於,它混淆了稱義與成聖的意義。我們惟靠信心稱義,不是因著行為,但所有信徒都需要憑著信心遵守神的誡命,不是為了得到神的喜悅,而是為了在愛中表達對基督所賜下之恩典的感激。

視舊約聖經只談律法之約,新約聖經只談恩典之約,乃是一個嚴重的錯誤。舊約聖經見證了神向祂子民奇妙恩典的作為,而新約聖經也充滿了許多明文規定的誡命。我們不是靠律法得救,但藉著遵行基督的誡命,表明出我們對基督的愛,因主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我們常聽到人說:「基督教不是一個講應做什麼與不應做什麼的宗教;它不是一套規條。」這話的確含有某些真理,基督教不是一套規條,它的核心是人與基督的關係。可是基督教也不是沒有規條的,新約聖經清楚包含了「應做」與「不應做」的律例與規條,基督教絕不是一個讓人按照心中喜好而為所欲為的宗教,基督教也從來沒有給人「權利」去做錯的事。

總結:

1. 廢弛道德律主義是一種異端,因它認為基督徒沒有遵行神律法的責任。

2. 律法能顯出罪,它是社會行為規範的基礎,也是基督徒生活的準則。

3. 廢弛道德律主義混淆了稱義與成聖的意義。

4. 無論在舊約聖經或新約聖經中,都充滿了神的律法與恩典。

5. 雖然遵守律法不是稱義的條件,但是稱義的人必須嚴守神的律法。

注:轉自《反律法主義》

文章來源:https://sites.google.com/site/xiaocaowenji2018/r-c-spr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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