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
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檯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3-16)所以,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和光,而不是像很多人所說的是去做或成為鹽和光。換言之,鹽和光是基督徒的所是,而不是基督徒的所為。
那麼,怎麼理解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和光呢?
約翰麥克亞瑟(John MacArthur)牧師說:
「鹽是隱藏的,光是明顯的。 鹽是悄悄地起作用的,而光是公開地起作用的。 鹽從內部起作用,光則是從外部起作用。 鹽是福音的比較間接的影響,而光則是更為直接的傳播。 鹽主要是通過我們的生活而起作用,而光則主要是通過我們的教導和講道。 鹽在很大程度上是消極的,鹽可以阻止和減緩腐敗,但是鹽不能將腐敗變成不腐敗的。 光則更積極,光不僅揭示錯誤和虛假的,而且有助於公義和真實。」(引譯自《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
我們所在的世界和時代是罪惡和邪惡的,且是越來越腐敗,越來越墮落。因為,聖經明明說了,在末世的時候,不法的事增多(太24:12)「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提後3:1-4)基督徒雖活在這樣罪惡的世上,但基督徒是被神從罪中拯救出來,分別為聖歸屬神的,基督徒不再活在罪中,不與罪惡為伍,這就能對世界的腐敗和墮落起到一定的阻止和減緩的作用。
鹽在什麼情形下會失了味呢?麥克亞瑟牧師說,這並不是在指信徒會失去救恩,因為真正信徒的救恩是不會失去的。但基督徒卻可能會因被世界和罪所玷污,而失去了對罪惡的阻止和減緩的作用,成為失了味的鹽,就像鹽被別的礦物質污染之後而失了味一樣。如果基督徒向世界妥協,就不能在聖潔方面影響世界。如果基督徒持續違背自己的良心,就不能刺激世界的良心。如果基督徒失去公義,就不能刺激世界對公義的渴慕。(引譯自《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
基督徒對墮落的文化和世界的影響並不是靠發起「文化戰爭」,也不是靠什麼運動,乃是要如經上所說的,「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6:12-13)這樣就能在這罪惡的世上,發揮鹽對罪惡的阻止和減緩的作用。
基督徒是光指的是基督徒的好行為,能照亮別人,也能叫看見的人把榮耀歸給神。經上說:「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腓2:13-16)基督徒在行為上無可指摘,誠實無偽,是將神的生命之道彰顯出來,成為彎曲悖謬世代的明光。基督徒行事為人當像光明的子女,「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5:8-9)
經上說:「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林後6:14-15)「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帖前5:5)基督徒是世上的光,所以,基督徒當與不信的人有所分別,要行在光明之中。「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弗5:11-13)
經上說:「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是光。」(箴6:23)「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119:105)基督徒通過傳講主的道,使神的真道之光照在這黑暗的世界裡。基督徒是神的真光的反射,是這黑暗世界的光。
簡要地說,基督徒分別為聖,不與罪惡為伍,抵擋罪惡,就起到了對罪惡的阻止和減緩的作用。神是光,基督徒是神的兒女,是光明之子。基督徒的好行為和傳揚福音就是這黑暗世界的明光,不僅照亮別人,也榮耀了神。這就是基督徒在這罪惡和黑暗的世界裡所起的鹽和光的作用。
有些人以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和光作為社會福音、社會公義、文化使命的依據,但這是錯誤地引用了這段鹽和光的經文。因為,社會福音、社會公義、文化使命,都是在號召基督徒進行改造世界或社會的運動。但鹽和光並沒有改造環境的功能,鹽不能把腐敗改造成純淨無染,腐敗還是腐敗,只是減緩了腐敗的速度。光也不能把黑暗變成光明,光一撤走,黑暗還是一樣的黑暗。所以,鹽和光不是基督徒應當去改造文化或社會的根據。
事實是,這個墮落和罪惡的世界是改造不好的,鐘馬田說:「教會最主要的工作在傳福音,領人認識神,然後教導已經相信的人如何作神的子民,在他的引導下生活。教會的存在不是為了改革世界,因為這個世界根本無法被改革。教會的職責是傳福音,將神救恩的福音傳講給那些被罪弄瞎了心眼、被魔鬼所束縛、轄制的人聽。一旦教會開始關心政治、經濟的瑣碎事務,她就偏離了傳福音的首要責任。」 (引自鍾馬田的《婚姻、家庭、工作:基督徒的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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