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

完全的權威

畢哲思(Jerry Bridges)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10:35)

在思考聖經及它在我們生活中的應用時,我們需要肯定我們在思考神的真理,而不是我們自己的觀點。這首先意味著,我們必須絕對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聖經所說的就是神所說的。我們需要堅定不移的深信,聖經準確地表達了神的心意和神對我們如何生活的旨意。

在這一點上模稜兩可對追求聖潔可以是毀滅性的,因為畢竟,只有神是界定何為聖潔生活的最終權威。如果聖經不是神的話語,不具備完全性和權威性,那麼就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而我們便憑己意行事。

然而,聖經一貫確認,它實在是神的話語。使徒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使徒彼得說:「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

我們可能不明白聖靈是如何感動那些寫聖經的人的心,或者祂是如何通過大衛這樣的人的嘴巴說話,以致他們所寫的或說的正是祂想要他們說的,但這是聖經一貫確認的。如果這對你來說是一個新的觀念,或者你對此有一些懷疑,我敦促你帶著祈禱和謙虛的心去研究這問題。求神消除你可能有的任何疑慮,並給你一個堅定不移的信念:聖經確實是神的話語,它是完全的和權威的,它是絕對的真理。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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