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一個稀釋了的福音信息

 Gary Gilley

最近,我得到本地一間福音派教會的週刊⋯⋯在講道筆記底部是救恩計劃,它實質上是「四個屬靈定律」的弱化版本。以下是獲得救恩的四個步驟:

神愛你並對你的人生有一個計劃。

我們常常犯錯並做出神不喜悅的決定。

耶穌為所有「壞事」死在十字架上。

你可以接受祂的寬恕,跟隨耶穌並通過祈禱成為一名基督徒。

這些步驟存在許多問題,但最明顯的是沒有提及罪。罪被去掉了,取而代之的是「錯誤」、「神不喜悅的決定」、以及「壞事」。為什麼這間福音派教會,一間將傳福音列為首要任務的教會,會極力迴避使用「罪」這個字眼呢?為什麼當這間教會試圖用同義詞代替罪時,它選擇使用一些並非用來定義罪的字眼呢?用來形容聖經中罪的概念,「錯誤」、「神不喜悅的決定」以及「壞事」都是站不住腳的替換詞。「叛逆」、「不服從」、「過犯」、「罪孽」、「罪惡」或「奸惡」可能是合宜的替換詞,但「錯誤」絕對不是。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並非因為我們作出壞的選擇或犯錯,而是因為我們是無助的、不敬虔的罪人,並且我們是神的敵人(羅5:6-10)。我們並非通過懇求神寬恕我們的錯誤而成為基督徒,而是當我們在認識到自己失喪的狀況後,藉著信心,悔改並接受耶穌基督和神的救恩而成為基督徒(約1:12;弗2:1-10)。

什麼會激發一個有傳福音心志的福音派教會如此修改福音信息,以致損壞它的「歷史和聖經意義」呢?幾乎可以肯定,他們的動機是崇高的——希望人們得到拯救。但是他們擔心很少人會回應一個稱罪為「罪」的福音,一個把未信者識別為不敬虔的、叛逆的、敵擋神的人的福音。他們顯然像羅伯特·舒樂(Robert Schuller)那樣假設:「一旦一個人相信自己是個「不配的罪人」,很懷疑他是否真的能如實地接受神在耶穌基督裡所提供的救恩。」這樣的基督教領袖根本不相信未經更改(如聖經中所陳述)的福音信息會吸引慕道者歸向基督。他們認為這信息太令人反感,太貶低人,太愚拙,以致令人無法接受;如果要誘使未信者歸向基督,就必須以某種方式使看似愚拙的十字架道理變得對罪人有吸引力。

節譯自“Love for an offensive gosp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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