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日星期六

別的福音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6-12)


本人在前文「審判從神的家起首」中指出,這幾十年教會屬靈光景嚴重的墮落,主要原因是神學院及教會內部偏離聖經的教導,失落了護教衛道的精神,放棄了真理的立場。教會不斷效法世界,與世俗打成一片,漸漸失去了見證的能力及地位。本文的寫作目的,是想進一步說明教會怎樣在一個至為重要的真理福音上,出現了嚴重的偏差。近代好些教會所傳的福音,並不是「神的福音」(1:14;羅1:1;林後11:7;帖前2:2)及「基督的福音」(15:19;林前9:12;林後2:12;加1:7;腓1:27),而是「別的福音」。

眾所周知,福音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及根基。沒有福音,就不會有基督徒,也就沒有基督教。甚麼是福音呢?簡單而言,福音就是神救罪人的工作。從始祖墮落後,人就不斷地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是公義的,必定追討人的罪。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後有審判,結局就是永遠滅亡。然而,神愛世人,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我們的罪釘十字架,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之後身體復活及升天。我們因基督得著神兒女的名分,得與神和好,得著聖靈,得著永生,將來身體復活。這些福音要點,都是聖經清楚的啟示,缺一不可。不然,就不是整全的福音。

舉例說,新神學派人士不信聖經中的神蹟。他們覺得神蹟不科學及不理性。然而,若不信神蹟,即否定耶穌在世上所行過的一切奇事。這樣,耶穌充其量只是一個教訓人行善的道德家,並不是神與世人同在(以馬內利的意思)。這樣,新神學派信徒不單否定了神的啟示,也否定了基督的神性。若耶穌不是神子,祂的受死就沒有救贖的功效,純粹是一個發揚愛心及犧牲精神的榜樣而已。人仍須靠自己的功勞得救。這是變相否定強調白白恩典的福音。

然而,現今教會出現一件比以上更迷惑人的事,就是許多認同以上福音內容的人,其實並沒有真正接受福音。或許他們在教會多年,一直以為自己是信徒,但從來沒有重生的經歷。這些人雖已知道福音內容,甚至有不少聖經及神學知識,但他們並不一定是誠心信服,以致得救。

讓我們從聖經舉一些例。「耶穌上了岸,就有城裡一個被鬼附著的人迎面而來。這個人許久不穿衣服,不住房子,只住在墳塋裡。他見了耶穌,就俯伏在他面前,大聲喊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求你不要叫我受苦!」(8:27-28);「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2:19)。聖經記載鬼魔也相信獨一的真神,也相信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但牠們卻是不得救的。為甚麼?因為牠們只在頭腦上知道一些福音道理,但心裡不是甘願接受主。今天不知有多少自稱信徒的「信心」,其實只是這種「鬼魔的信心」?所信的「福音」,原來是被人更改了的「別的福音」?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現在讓我們看看現今在教會中普遍流傳的「別的福音」。

1.  律法主義福音(Legalistic gospel)

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到「別的福音」,主要就是指這個律法主義福音。在當時的加拉太教會,有些割禮派或律法派的教師,教導人不單要信主基督,還要接受舊約神給以色列人的禮儀(特別是割禮)才能得救。保羅嚴正指出這是「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1:6-7),而且傳這「福音」的後果相當嚴重:「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8)

信心再要加上行為或教會禮儀才得救,這種救恩觀非常普遍。主張這教導的人,不是不信三一真神,不是不信耶穌為我們的罪死,第三日復活等福音內容。他們也表示接受因信稱義,但他們卻是在信心加入了人的行為。換句話說,他們不是反對「因信稱義」,他們是反對「唯獨因信稱義」(sola fide)。然而,「唯獨因信稱義」才是馬丁路德在改教時所高舉的真理,也是聖經教導的福音。

天主教是傳律法主義福音的「佼佼者」。他們說人要信主加上守教會聖禮才得救。這正正是保羅指出的「別的福音」。我們希奇有這麼多基督徒認為天主教徒也是真信徒,也是主裡的弟兄姊妹。若這不是自欺欺人,就是他們根本未曾真正認識甚麼是福音。我勸這些人要省察一下自己的信仰。要緊記,只有「唯獨因信稱義」才是真福音;加上行為的「因信稱義」不是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有些基督教教派如基督教會(Church of Christ)及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他們都聲稱相信「因信稱義」,其實都不是「唯獨因信稱義」。基督教會主張信徒受洗才得救,安息日會主張信主加上守安息日來保證自己得救。兩者雖也引用聖經,但其實是謬解聖經。基督教會引用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但受洗明顯是一個行為。聖經清楚指明人得救不是出於行為(2:9)。我們知道聖經是不會自相矛盾的。所以「信而受洗」的意思不可能是信心加上洗禮才得救。受洗只是當時信主的一個標記。這個標記是信徒用來公開承認他們已藉著洗禮歸入主的名下。聖經告訴我們,死前未及受洗的信徒(如十架旁悔改的強盜),神明顯是接納的。可見受洗只是一個信主後的見證,不是一個得救的條件。

安息日會的問題比較複雜。他們一方面說接受「因信稱義」,得救不是靠行為,但得救後信徒必須恪守十誡,因為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凡故意不守安息日,就會受到神的審判。簡單來說,安息日會是因信稱義入門,之後靠守十誡來繼續稱義。他們十分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道理,認為信徒「只要稍一不慎,我們便很容易回到罪中,我們的名字便從生命冊上除掉。」1。怎樣才不會回到罪中呢?就是一直守十誡!這樣,他們不知不覺又把守十誡視為進天堂的根據。安息日會一方面想得正統教會的認同,強調他們也相信因信義,人得救完全是出於信心,不是靠行為。另一方面,他們教導信徒他們的名字仍會因犯罪從生命冊上被除掉。他們說:「基督徒遵守第四誡的安息日,是表示我們對上帝的信心、愛心及順從。耶穌對一個少年的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証;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191719)。保羅也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因為聖經指示:「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2按這理論,若某人聽了他們所傳的福音,因信稱義了,但他卻不接受守安息日的教導,拒絕遵守,他就是違背律法,而違背律法就是罪。若他一直如此,他會否失去救恩呢?對於這樣的問題,安息日會通常都支吾以對,模稜兩可。若直接了當地說不會,他們就擔心很多安息日會信徒從此就不守安息日了。若說會,那麼這不是靠行為維持稱義嗎?所以,筆者認為安息日會真正的立場是:表面上表示接受「因信稱義」,實際上卻認為稱義是靠守誡命維持。然而,聖經正確的教導是:「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17);「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3:2-3)。人稱義由始至終,完完全全是單因著信,完全不用靠任何行為及聖禮,不然就是變相的律法主義。

可能有人認為自己在純正福音派的教會聚會,應該不會被律法主義福音影響吧。也不一定。目前在福音派圈子裡所傳的福音,可能也是這種福音。讀者可以自行在教會中作以下測試求證。你可以問問一些會友這個問題:「若神今天要收去你的生命,你有把握一定能上天堂嗎?」我以前也問過一些教會裡的人,他們不少都回答不肯定。我就問:「為甚麼不肯定呢?你不是已經信了主嗎?」他們就回答說:「信是信的,但我信主後行為上仍未改得好,仍有一些罪,所以不肯定能上天堂。」說這樣話的人,顯明他們是認為要靠自己的好行為得救。按我個人的經驗,存這種觀念的人為數不少。為甚麼會出現這個現象呢?我認為這是與人與生俱來的宗教感及救恩觀有關。人天然傾向是想靠自己的功德得救,雖明知自己不好,但仍想加點善行,讓自己感覺良好一點。人的天性是抗拒「唯獨恩典」(sola gratia)、「人得救是本乎恩」這些道理。未蒙光照的人是不能接受自己是完全敗壞,完全不能自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縱我雙手不罷休,不能滿足祢要求;
縱我熱心能持久,縱我眼淚永遠流,
仍不足以贖愆尤,必須祢來施拯救。

兩手空空無代價,單單投靠祢十架!
赤身,就祢求衣衫;無助,望祢賜恩典;
污穢,飛奔祢泉旁,主阿,洗我,否則亡。

凡在信心之外還加上一丁點兒人的行為或教會的聖禮才得救或保持得救,這就是「律法主義福音」,也就是「別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2.  簡信福音(Easy-believing gospel)

表面看來,這個「簡信福音」與以上的「律法主義福音」剛剛相反,各走極端。「律法主義福音」主張人要相信並加上行為才能得救,「簡信福音」卻主張人單單相信耶穌為救主就能得救,不一定要悔改及認耶穌為主。這個神學爭議在美國二十多年前已經出現。約翰麥克亞瑟(John MacArthur)寫過一本關於這個爭議的書,名叫《耶穌所傳的福音》。裡面非常詳細談及「簡信主義」(Easy believism)及「主權救恩」(Lordship salvation)的問題。提倡「簡信福音」的人認為福音及救恩是白白恩典,不需要加上人任何的功勞而獲得,人單單相信福音的內容:基督是神、祂為我們死而復活,只要你願意接受耶穌作救主,讓耶穌進入你心,就能得救。坦白說,以上的福音內容基本上沒有錯誤,但這些內容主要是一些客觀的知識,並沒有提及情感及意志方面的要求。真正的相信,必須包括理性(mind)、情感(affection)及意志(will)。現今的教會佈道會及傳福音,實在太少提及後兩方面。佈道會只單一傳遞一些理性知識,以為人只要明白及認同那些內容,舉手表示一下,他們就得救,可不是呢!理性明白關於神及救恩真理固然重要,但這只是第一步。人必須真心認罪及悔改才能得救。

有人可能會問,上段明明指出人得救是本乎恩,單因著信。現在又要在信心加上悔改,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其實不然。傳悔改不是要求人把行為先改好,然後才信主。「悔改」原文的意思,是「心意回轉」,主要是心思上轉變,不是在行為上改好。當然,信徒應該有好行為榮耀神,但行為的轉變是信主後聖靈在信徒身上結出的果子,不是得救的條件。讓我再重申,信主不是要求把行為改好才稱義,而是必須有悔改回轉的心。在哪方面回轉呢?就要從罪惡轉向光明,從叛逆神轉為歸服神。慕迪(D. L. Moody)說:

人們對於甚麼是真正的悔改這個問題上產生許多困難。若你問他們悔改是甚麼,他們會告訴你是「感到後悔」。若你問一位先生他有沒有悔改,他會告訴你:「噢,有的;我大體上對我的罪感到後悔。」那不是悔改。悔改比後悔多了一些東西。悔改是離棄罪,轉向義。我打算在主日講解以賽亞書那節經文:「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55:7)。悔改就是這個意思了。若有人不肯離棄他的罪,他就不會被神接納;若義不能使人從壞轉好,它就不是真正的義。

聖經清楚吩咐人要悔改,在新約已經有超過五十次之多。施洗約翰叫人悔改:「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3:1-2);彼得叫人悔改:「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2:38);保羅叫人悔改:「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17:30)。主耶穌自己亦叫人悔改:「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4:17)。「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1:15)。悔改與相信是一個錢幣的兩面,兩者是同時並存。重生的人必然生發恨罪及愛神的心:「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5:6)

除了情感方面的轉變之外,我們的意志在信主之時也需改變。保羅在羅馬書清楚表明了得救的方法:「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10:9-10)。這兩節經文清楚說出人得救要在三方面作出配合。「耶穌是主」、「死裡復活」是福音的內容要點,必須在理性上認同。「心裡相信」是指情感上全心全意接受基督為我們作的一切。「口裡承認耶穌為主」是指在我們在意志上承認耶穌基督的權柄,決意交出我們的主權,讓祂掌管我們的生命。「口裡承認」不是一個得救的行為,它只不過是決志信主時的一個宣告。這個宣告是當時基督徒一個重要的標記。當時的人清楚明白,他們一旦承認「耶穌是主」,苦難及逼迫便會接踵而來了。可見「口裡承認」就是意志上把自己的一切(甚至性命)都交給神。

現今的佈道信息中也很少要求聽眾要交出主權,認為這樣說會阻礙人信主。他們就把神對罪人的要求減低,投其所好,為了吸引聽眾決志。這就是「簡信福音」產生的緣由。

基督徒常常稱耶穌基督為「主」。但許多人都沒有注意到,當我們這樣說時,我們是在承認耶穌是我們的「主人」,祂在我們身上有權柄。耶穌是主,相信沒有基督徒會反對。但有人主張在傳福音時,只需告訴罪人接受耶穌為「救主」便可得救,接受耶穌作「主」及交出主權則是信主若干時日才需要學習的功課。這種講法在現今基督教中相當普遍。但這個教導並不是聖經的真理。耶穌基督是救主(Saviour),同時又是主(Lord),兩者絕對是不能分割的。一個人不能單單接受基督為救主,卻拒絕讓祂作你的主,還以為自己是得救。神沒有給我們權柄將基督的職分硬生生地分割。「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10:9);「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16:31)。司布真說:

有些人似乎願意接受基督作救主,卻不願接受祂為主。他們也許不會明顯地說出來,但行為往往比說話來得直接,他們實際所行的已經表明真相了。這些人談及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但他們的信心卻沒有行為來引證,這是何等的令人傷心。有些人甚至認為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恩典之約了。然而,我們卻看不到恩典在他們生活中的可靠憑據,只看到罪惡滿溢的證明!我不能想像有人真正接受基督作救主,卻不接受祂為主的可能……我們不能只接受基督為救主,而不讓祂作我們的王,因為救恩的一大部分是將我們從罪惡權勢中救出來,而我們能夠在撒但權勢下被解救的唯一途徑,就是降服在基督的王權下……若罪惡真的被赦免了,罪人就不可能像從前一般的生活,否則他就不是真正的得救。

今天許多佈道會,講員都不會叫人交出主權或承認耶穌為生命之主,何解?就是要「討人喜歡」(帖前2:4)。只強調有一位神很愛你,很願意救你及幫助你解決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都是很多人喜歡聽的道理。但當你要求他們要決絕地離開他們所愛的罪,甚至要將自己的主權交出來,讓神來管理他們的人生,他們就變得反感了。為免流失這些人,講員在佈道時就避重就輕,投其所好,只著重講信主會有甚麼好處,而盡量不提及認罪、悔改、交出主權和付代價跟從主等信息。鍾馬田說:

今日的教會企圖討好大眾,將基督的福音稀釋、輕描淡寫、貧乏無味。現今的信息無法使聽者扎心,人們聽完道,無動於衷、依然固我。

從福音書可以清楚看見,耶穌基督的信息總是能對祂的聽眾產生兩種反應:不是使人得救,就是使人怒火中燒,進而反對、威脅、逼迫、譏笑祂。

福音是兩刃的利劍,若不是被福音拯救,就是被福音定罪。

這種討人喜悅,將基督的職分分割,沒有勸人悔改及交出主權的福音,就是「別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3. 昌盛福音(Prosperity Gospel)

大部分靈恩派都相信及教導「昌盛福音」。不幸地,「昌盛福音」在福音派圈子也越來越流行,迷惑多人。甚麼是「昌盛福音」呢?昌盛福音教導人因信了主耶穌,成為神的兒女。天父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祂是這麼榮耀豐富,祂的兒女也應像祂榮耀豐富。只要我們用信心求,天父一定會賜下健康、昌盛及成功。這是神給祂兒女的應許。

坦白說,若靈恩派主張的「昌盛福音」是對的,確是出於神,那世上所有人都應該轉信耶穌,因為它所應許的實在太完美了。基督徒今世既可享健康、昌盛及成功,死後可上天堂享永生。這不是每一個人夢寐以求的福氣嗎?有何人會這麼愚昧不接受

然而,聖經的亮光及人的常理都告訴我們,「昌盛福音」不可能是對的。基督徒必然會生病,亦不會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富裕(第三世界的信徒大部分都在貧困中)新約聖經從來沒有應許屬神的人在今生必然健康、昌盛及成功。他們雖然引用聖經,但全都是斷章取義,故意曲解經文。

舉例說,他們引用福音8:17來支持他們的理論:「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他們辯稱耶穌已擔當了我們的疾病,所以信徒本當沒有病。信徒有病並不是神旨意,是出於缺乏信心。當信徒用信心禱告求神醫治,疾病就必定痊癒。這明顯是曲解聖經。我們知道主為我們被釘十架,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但信徒會犯罪嗎?當然也會,因為我們仍有罪性。那麼為甚麼信徒不會生病呢?信徒也會生病因為我們仍一個犯罪的身體!「擔當我們的疾病」不是指信徒今生不會生病,或生病就是沒有信心,而是指主在十架上已為我們取消了罪帶來的刑罰,我們將來會有一個無罪及復活的身體,到時我們就再沒有疾病及痛苦了:「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21:4)。這個無病、強壯、榮耀的身體在將來,不是在現在。

另外,他們提倡神是昌盛的,所以神的兒女在世也是昌盛」的教導純粹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推論沒有聖經根據。若神的兒女在世一定像父一樣昌盛,為甚麼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一生也沒有昌盛?為甚麼主不在皇裡出生,而是在馬槽?為甚麼主的養父約瑟不是一個有錢的商人,是個貧窮木匠?為甚麼主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8:20)?若神至愛的獨生子在世時也是經歷貧窮,我們這些因信才成為神兒女的人憑甚麼說我們在世一定會昌盛富有?難道我們在神心中比主耶穌更寶貝?聖經及教會歷史裡,大部分聖徒在世都不怎樣昌盛,難道靈恩派信徒比那些聖徒更有權利?

若神喜悅祂的兒女在世昌盛,為甚麼主耶穌教導「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12:15)?為甚麼雅各說「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該喜樂;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因為他必要過去,如同草上的花一樣。太陽出來,熱風颳起,草就枯乾,花也凋謝,美容就消沒了;那富足的人,在他所行的事上也要這樣衰殘。」(1:9-11)?為甚麼聖經那些信心偉人都要經歷:「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11:36-38)?這些人在世昌盛亨通嗎?

昌盛福音存著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神的兒女成功健康及富裕就榮耀神。他們舉例說一個尊榮富有的王,身邊的兒女卻衣衫襤褸,這樣能榮耀王嗎?相反,若王的兒女榮華富貴、鮮衣美食,這就彰顯王的尊榮了。然而,他們大大忽略了兩個重要的真理:

一,我們的信仰是屬靈的,不是屬物質的。福音所強調的福是屬靈的,不是屬地的。新約聖經從來沒有應許新約信徒在今世上會昌盛豐富

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人生的路途,花香常漫,
神未曾應許,常晴無雨,常樂無痛苦,常安無虞。
神卻曾應許,生活有力,行路有亮光,作工得息,
試煉得恩助,危難有賴,無限的體諒,不朽的愛。

在舊約時代,神的確應許以色列人屬地的好處:「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他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 (11:13-15)。但那些應許是時代性的,而且只是給予以色列人。

到了新約,神主要施恩的對象轉移到教會,應許的恩典也是屬天的。新約所強調的富足,不再是地上富足而是信上富足:「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1:3);「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2:5)

二,他們以為信徒在世健康、成功、昌盛能榮耀神。然而,這說法有甚麼聖經根據?事實是,聖經多次指出信徒受苦及受試煉時更能彰顯神的榮耀,他們所得的福氣及賞賜也更大: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5:11-12)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1:2-4)

「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5:10-11)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彼前4:12-14)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7-18)

「昌盛福音」最嚴重的錯誤,就是把屬世的福氣加進福音裡面,誤導人以錯誤的動機信主。不錯,神的確給予接受福音的人又大又寶貴的應許,但那些恩典完全是屬靈的:「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5:1-11)

以上經文提到信主所得著的福氣:

1.   稱義
2.   與神相和
3.   進入神恩典
4.   神的榮耀
5.   患難中喜樂
6.   聖靈
7.   神的愛
8.   免去神的忿怒
9.   得救
10. 以神為樂

請問以上哪一樣是屬地的福氣?一項也沒有!

遺憾的是,靈恩派把福音的應許世俗化,把屬靈的福氣及屬世的福氣混為一談。他們振振有詞說:我們也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信主可以罪得赦免及上天堂。然而,相信這些福音要點也有可能不得救,原因是他們信主的動機出了錯。弟兄姊妹,我懇請你們千萬不要在這個問題上弄錯:若有人因著一點兒屬地的利益而信主的,他的心就不正,他就是假信徒。這人就像使徒行傳中那位行邪術的西門,公開表示信主,甚至受了洗,但他卻把神的恩賜與物質金錢混為一談,以致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8:20-23)

基督徒的使命是要榮耀神,我相信沒有一個信徒會反對。問題是我們該如何榮耀神呢?主張昌盛神學人士以為信徒在世健康、成功、富有就能表明他們是神所祝福神也在他們身上得榮耀。然而,這種屬地的觀念與聖經所說完全相反: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119:71)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5:10-12)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3:13)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彼前4:16)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5:10)

聖經清楚說明,屬神的人在苦難中能學習最多屬靈功課生命最得造就見證最榮耀神。當然,按人性來說,沒有人希望經歷痛苦,聖經也沒有鼓勵我們祈求試煉及自討苦吃。但在這個墮落邪惡黑暗掌權的世代,基督徒怎能倖免呢?我們的主豈不是一樣須要經歷患難嗎但感謝神,雖然我們在世上有苦難,也為義受逼迫,但信實的神並不要坐視不理;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若我們在受苦的時候倚靠祂,不埋怨,神榮耀的靈就顯明在我們身上了。弟兄姊妹啊,基督徒受苦是必然的安慰是實在的,榮耀是將來的:

我若稍微偏離正路,我要立刻舒服
但我記念我主基督,如何忠心受苦

讓你們去得著名聲富足榮耀、友朋
讓你們去得著成功讚美、從者、興隆

但我只願孤單、貧窮,在此不求亨通
我心切望忠誠跟從我主到了路終

我的榮耀還在將來,今日只得忍耐
我決不肯先我的主,在此得榮得福

麥克亞瑟說:「真正的福音是呼召人捨棄自己,不是呼召人滿足自己。

我們不反對基督徒可以昌盛富有,聖經也記載有些信徒在物質上豐出於神。但若有人因任何屬地的好處而信主,那個動機根本上是錯誤的雖然他們也會相信罪得赦免死後上天堂,但這不過是讓他們可以在生前安心追求地上福樂的保險,並不是為著將來榮耀而捨棄今世福分的及吸引。這種生前作財主,死後作拉撒路的信仰,是屬地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4. 普救論福音(Universalist Gospel)

現今基督教有不少自稱信主的人,他們對福音的真理都表認同及相信。然而,他們卻存一個非常錯謬的觀念,就是他們認為其他宗教的人都可以得救。有些人甚至認為所有人,不論有沒有宗教信仰,到最終都能得救。這種觀念稱為普救論(Universalism)。普救論一早已經被正統教會定義為異端,但現今卻為不少教會人士所默認,特別是那些較年長才由別的宗教轉信基督教的人。我們可以從他們的表現看到一些端倪。這些人雖然表示自己是基督徒,甚至熱心參加教會聚會及事奉,但從來不反對別人信其他宗教,也不會向異教徒傳福音。他們口裡說信耶穌好,但從來不會否定其他宗教的神。他們最著重的是宗教和諧,彼此尊重,同心合力使社會更和平及友愛。

雖然普救論很受天然的人歡迎,但它絕對不是出於神,因為它否定了聖經中兩個基本的要道:「獨一真神」及「唯獨基督」(Solo Christo)

一,普救論否定獨一真神

聖經滿佈了關於獨一真神的教導: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4:39)
「使地上的萬民都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並無別神。」(王上8:60)

「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45:6)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12:29)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1:17)

請問舊約的以色列人能否一面敬拜耶和華,一面事奉其他神明?這些人能否得救?絕不可能!聖經明說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5:8-9)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27:15)

「因他們的邱壇惹了他的怒氣;因他們雕刻的偶像觸動他的憤恨。神聽見就發怒,極其憎惡以色列人。」(78:58-59)
到了新約,情況也是一樣: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21:8)

或許有人問:若某人相信耶穌是神,並接受祂為救主,卻不相信祂是獨一的神,他可以得救嗎?當然不可以。聖經清楚地說: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5:44)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17:3)

若一個人不認識神是獨一的,不求獨一之神的榮耀,這人就不是真信,也沒有永生。

二,普救論否定唯獨基督

有些教會人士相信神是獨一的,亦相信耶穌是救主,但卻對耶穌為唯一的救法存疑。他們認為其他宗教的信徒,只要他們誠心相信及盡力實踐,神一樣會接納他們,因為神是憐憫及仁慈的。然而,聖經明說: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信主的人不單要相信神是獨一的,他還得接受基督是唯一的中保及救法。除祂之外,別無拯救。

然而,有些人取巧地說,基督不錯是唯一的中保,但信奉其他宗教人士,只要他們誠心相信及行道,神也會把他們的信心連上基督。換句話說,他們都不知不覺地因基督的恩典得救了。對於這個理論,差不多整本聖經都反對。

1.  若相信其他神都可以得救,為神要嚴厲刑罰拜偶像的人?

2.  若相信其他宗教都可以得救,為何神要差遣耶穌來世為我們贖罪?

3.  若未接受福音的人可以得救,為何神要差遣信徒去傳福音?

4.  若其他宗教都有神的啟示,能引導人歸向真神,為何那些啟示會這樣互相矛盾?

5.  若神是慈愛及寬容,所有人,無論信與不信,信對或信錯,最終都得救,為何聖經提及有些人要去地獄?「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21:8)。經文提及那些「不信」、「拜偶像」的人是誰?

親愛的讀者,請你們檢視一下你的信仰。我們的神、中保、福音都是獨一及排他的。不是你在眾多信仰中揀選一個較好的,而是只有一個是真的,其餘都是假的;只有一個救法,其他都是引到滅亡的死路。你是這樣相信嗎?若不然,你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總括來說,那些認為其他宗教信徒也能得救,所以不必向他們傳福音的人,他們是變相否定獨一真神及唯獨基督。這不是真福音,而是普救論福音。普救論企圖把基督教的獨一性除去,希望減少衝突及促進和諧,是討人喜歡的「別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最後,我想稍為討論一下,為何基督教會出現這些「別的福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加拉太書1章所說,他們想討人喜歡,想得人的心。他們認為今時今日聖經中那個「古舊福音」已經沒有人愛聽及接受了。所以,他們就以「人的意思」來傳福音(1:11),把「十字架討厭的地方」除去,希望多些人信主及進教會。但遺憾的是,這樣的心態及做法,無論有心或無意,已經把福音更改了;不再是使人得救的福音,而是誤導人滅亡的「別的福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千萬不可接受「別的福音」,也要竭力抵擋傳「別的福音」的假師傅。福音是我們信仰的根基。「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做什麼呢?」(11:3)

結束這本之前,讓我們再一次聽聽司布真的話:

一個討人喜悅的福音會受人歡迎,但要令人甘願接受這個不合人口味的恩典福音進入他內心深處,則需要神在他心智上動工。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把福音改變來迎合世人的口味。

不要隱藏十字架討厭的地方,恐伯你使它喪失能力。福音的菱與角正是它的能力所在:削去它們就是削弱福音的能力。降低調子不是增加它的力量,而是令它死亡。

就是異端,你必看出他們與別不同之處就是他們能力的角;當這些特點被刪去,那個異端就軟弱無力了。我們在此要學習,若你把基督從基督教中抽出來,基督教就已經死亡。

若你把恩典從福音中挪去,福音就沒有了。若人不喜歡恩典的教義,你就當給他們更多這教義。每當敵人痛斥某類型的槍械,聰明的軍方應供應更多這類的武器。

一位偉大的將軍進去見王,被自己的劍絆倒。王說:「我見你的劍妨礙進路。」那位戰士回答說:「殿下的敵人也會常常感到如此。」我們不須為我們的福音觸怒了王的敵人而感到遺憾!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本網誌主要是探討聖經及信仰問題。我們歡迎讀者提出疑問或發表意見。但我們不接受有人藉此平台宣揚異端及政治信息。我們只集中討論聖經的原則,並不主張批評個別政治人物及事件。在討論時也須注意有沒有人身攻擊及使用粗言穢語。我們盼望這個網誌能在每一方面都榮耀神及造就信徒。此外,留言者自行刪除的信息,都會出現"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的標示,各位無需緊張。除非留言者犯了以上問題,本網誌的管理員不會無緣無故地刪除你們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