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

羅馬書十三章1-5節註釋(引言)

Robert Haldane(1764-1842)

基督徒是天國的子民,而天國不屬這世界,因此基督徒也許會以為他們無需服從地上的掌權者,特別是那些不是基督徒的掌權者。使徒在這裡的教導大大有別於他們的想法。他命令「人人」,即每個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要服從現有掌權的。他不容許對任何性質或憲法的政府有例外。他沒有說是君主制、共和國、或是混合憲法。他將他所有的命令應用於每一種形式的政府。當今的政治黨派大大偏離本章中使徒的教導,因此基督徒應該更加認真留意這教導,以免他們在這問題上被這世界的觀點或是那些蔑視政府的人的觀點誤導。他們應該仔細研究使徒在這裡所教的內容,而不是試圖使這段經文迎合他們對公民自由的先入為主的看法。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許多人最近熱衷於政治,這種熱心對他們的屬靈生命沒有絲毫幫助,反而往往使它們更接近歸於塵土。

在考慮使徒書信中所囑咐的責任時,必須時刻注意,儘管書信是在特定場合之下寫給特定教會的,但在神的智慧下,它們同樣適用於所有時代和情況。它們旨在為每個國家和每個年代的基督徒提供教導和指引,正如十誡雖然只交付給一個國家,而且只有一次,但在每個時代,直到末日,都約束著地上每一個國家。現今的基督徒像本書信的接收人那樣,從這段經文中得知神的旨意,即他們對邪惡政府的責任。的確,情況之間存在無數種類的差異;但目的只有一個。這些書信中所教導的,在所有情況下,都是責任。當時羅馬基督徒處於專制統治之下,而現時那些閱讀此書信的人可能生活在一個民主政府之下。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服從的責任是相同的。信徒要同樣服從掌權的。

這是個重要時刻,基督徒在任何形式的政府之下都應有一個規則,清楚和明確地規定他們對政府的責任。 我們在這裡有這樣一個已制定了的規則。 在神的話語裡,沒有任何其他實際的問題得到更充分或更明確的對待。 最軟弱的基督徒也不會有困難看到我們的主關於服從政府的旨意。 聖經從兩方面將這個旨意向我們陳述:政府一方面是神的任命,另一方面是人的制度;在這兩方面,使徒以同樣的權威命令信徒要服從政府。

為了給信徒一個警告,叫他們的行為不要遭人詬病,聖靈透過使徒彼得發出這個命令:「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做神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3-17)。保羅在提多書3:1中寫道:「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 」(多3:1)。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羅13:1-5),使徒保羅以同樣的權威,並更詳盡地,促使信徒實行這個責任。

這裡使徒保羅以最嚴肅的方式下令信徒要服從現有掌權的。這個命令與世界的智慧對立,後者因此感到冒犯;這個命令也與人類驕傲的心對立,後者以宗教作為假裝,掩蓋其私底下不願服從不合心意的約束。對屬肉體的心來說,相反的教義是多麼自然,這可以從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從異教徒和自稱基督徒的人、從政治家和所有階層的人對這問題所抱的普遍觀點看到。即使在這個國家(英國),大多數人雖則相對地受到聖經的啟迪,也一致宣稱,即使在民事上,對統治者的服從是有限和有條件的——在違反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所謂共識或協定的情況下,叛亂是合法的,抵抗是責任。即使議院內的人也大膽維護這個說法。真的希望在那些如此踐踏神的誡命、不理會聖經有關順服政府的教導的人當中,沒有真基督徒在內。可悲的是,為了證明抵抗政府是合理的,許多神的子民採取了一些錯誤的釋經原則,這些釋經原則是那些創新主義者和扭曲聖經的人所發明,用來消除聖經中的恩典教義。 人們在詮釋聖經任何部分時想方法來消除其原意,但沒有任何方法會比那些用來把這段經文的意思變成「反抗政府是人民的權利」的方法更勉強的了。

節譯自“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標題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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