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

這個福分是所有福分的一個試驗

卡森 (D.  A.  Carson)

這最後一個福分並不是說,“那些因為令人不悅,或因為像過激的狂熱分子一樣咆哮怒吼,或因為追求某種宗教——政治的動機——而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這個福分只限於那些為義受逼迫的人(參彼前313-14412-16)。在這節經文中描述的信徒,是那些決定要像耶穌一樣生活的人。

逼迫可以有許多形式;沒有必要把它單單局限於,我們的基督徒同伴在某些鎮壓國家中所經歷的嚴酷逼迫。在西方,某個行義的基督徒可能會招來家人的嘲笑,和親戚的排斥。但是即使是來自於安全和開明家庭的基督徒,也將在某處遭到抨擊。也許在工作中,他發現他的同事們這樣說他:“你知道,他是個基督徒;但是他相信得稍微入迷了一點。他甚至不謊報所得稅。有一次,我偷偷塞給他公司的一個資料夾,因為我知道他家裡的私人檔需要用,他卻拒絕了。當我再三堅持給他,他竟然說如果接受了就是偷竊!當我講一個笑話的時候,你看見他臉上的陰影了嗎?多麼正經的人啊!”

為義受逼迫的獎賞是天國。換句話說,這個福分是所有福分的一個試驗。正如一個人必須靈裡貧窮才能進入天國(太53),如果他要進入天國,也同樣會為義受逼迫。最後這個福分成為所有福分中最嚴格的一個,並且它把其餘的福分都結合在一起;因為,如果耶穌的門徒從來沒有經歷過任何逼迫,那麼我們可以問他:在他的生命中,義在何處得以彰顯?如果沒有義,沒有遵行神的旨意,他如何進人天國呢?

這個基本原則一次又一次地重複出現在新約聖經中。基督徒活在一個罪惡的世界;因此,如果他顯示真誠、光明正大的義,他將被許多人拒絕。真實的義默默無聲地譴責人們;這也難怪人們通常會以猛烈的抨擊來回報。因此,基督的門徒通過他們公義的生活把人區分出來:人們如果不是排斥他們,就會被他們吸引來就近我們寶貴的救主。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十五章十八至二十節教導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紀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保羅補充道:“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參帖前33-4)。

第八個福分是如此的重要,所以耶穌對它詳加說明,他把福分中的第三人稱形式轉換成直接對話的第二人稱形式,藉此更明確地說明它的意義。“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1-12

除了轉換成直接對話所造成的衝擊之外,對第八個福分所作的詳細說明,提供了三個重要的洞見。

第一,明確地將逼迫延伸到包括侮辱和說惡毒的話。它不僅限於身體方面的對抗或折磨。

第二,耶穌現在把“為義”(太510)這個詞與“因我”(太511)平行使用。這肯定了這裡所說的生命的義就是效法耶穌。同時,它將耶穌的門徒等同于耶穌的義行,因此公開表白效忠耶穌的門徒,是不可能不被義充滿的。

第三,有一個公開的命令,就是:在遭受這種類型的逼迫時要歡喜快樂。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提出了遭受逼迫時要歡喜的許多理由。使徒們“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而歡喜(徒541)。彼得把試煉看作恩典的一個媒介,用來證實信心的真實性,並且增加它的純淨(彼前16及以下)。而在舊約聖經中,燃燒的火爐是神聖同在的地方,這同在甚至以可見的使者的形象向三個希伯來青年彰顯(但324-25)。

然而,在我們剛剛所引用的經文裡,只提出一個理由,來激勵耶穌的門徒要在逼迫底下歡喜,而這個理由就已經足夠了,即他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因此,耶穌的門徒,必須從永恆的角度來決定他們的價值(耶穌在太619-2133中詳述了這個主題),確信他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他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他們把自己與在他們之前受逼迫的先知同列,並藉此證明神的百姓在每個時代都在槍口底下經過。他們在逼迫底下受苦,是絕對不會令人感到沮喪的;這逼迫是由於他們的義所引起的,成為他們得勝的記號,即天國是他們的。

(《主耶穌與神的國度》,美國麥種傳道會,2003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本網誌主要是探討聖經及信仰問題。我們歡迎讀者提出疑問或發表意見。但我們不接受有人藉此平台宣揚異端及政治信息。我們只集中討論聖經的原則,並不主張批評個別政治人物及事件。在討論時也須注意有沒有人身攻擊及使用粗言穢語。我們盼望這個網誌能在每一方面都榮耀神及造就信徒。此外,留言者自行刪除的信息,都會出現"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的標示,各位無需緊張。除非留言者犯了以上問題,本網誌的管理員不會無緣無故地刪除你們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