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你是否真正得救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林後13:5)

現今世代有不少人自稱是基督徒,並在教會聚會多年,可是他們的生活言行卻長期顯不出神兒女應有的表現。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主耶穌在登山寶訓指出我們屬神的人是世上的鹽及世上的光。基督徒必須在世上顯出鹽(調和)和光(照亮)的功用,叫世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但為何不少基督徒生活像失了味的鹽及放在斗底下的光?

原因有兩個。第一,有些信徒只滿足於自己靈魂的得救,只要想確保將來死了能上天堂,就沒有竭力先求神的國及神的義。在地上,他們努力追求自己的理想及目標,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把屬靈的事看得很輕。這些可能就是彼得說的「僅僅得救」(彼前4:18),亦即是保羅所說「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的那種人。

聖經中的一個例子就是羅得。聖經稱羅得是一個義人,有一個義心,天天為不法的事傷痛。遺憾的是,他沒有好好活出他的義心。聖經記載羅得的生活見證非常失敗,他愛慕所多瑪及蛾摩拉式的生活,漸漸挪移帳棚,沒有顯出一個分別為聖的見證。他一生沒有作過甚麼被神稱讚,使人歸榮耀給神的事。這樣的人,白白浪費了神給他們的生命,辜負了神給他們的恩典。我衷心盼望弟兄姊妹不要作一個「僅僅得救」的基督徒,將來「兩手空空歸回天府」,這是何等羞愧的事!

第二個原因,就是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根本沒有神的生命。他們連羅得的義心也沒有。換句話說,他們是未重生得救的假信徒。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最可怕的,還不是他們未得救,而是他們以為自己得救,就感覺沒有需要仔細省察自己信心如何。他們一直對自己靈魂的實際光景蒙在鼓裡,直到死後面對神審判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原來仍未得救,但那時驚覺已經太遲,再沒有機會悔改了。請問這是否世上最可怕及最可憐的事?

弟兄姊妹,我絕不是危言聳聽的。聖經多處指出有假信心及假信徒這件事。

聖經告訴我們,「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17:9)。人心可能詭詐到一個地步,連自己也欺騙:「人不可自欺。」(林前3:18);「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林前6:9);「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林前15:33);「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6:7)

聖經說,有些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13:20-21)。有人些人聽了神的道,很快就相信,甚至是「歡喜」領受,但他的信心都是假的,只是暫時相信而已。

聖經說,有些人是到死後被審判的時候,才發覺自己是假信徒:「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7:22-23)

聖經記載,門徒到最後晚餐,仍想不到猶大會出賣耶穌,沒有一個人懷疑他:「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26:21-23)

聖經提及有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6:4-6)。有些被聖靈感動過,甚至有點屬靈經歷的人,原來也會離棄真道。(作者按:被聖經感動與被聖靈重生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聖靈在人心較表面的工作,後者是聖靈深層及長久的工作。真正被聖靈重生的人,絕不會離棄道理而滅亡的。)

聖經吩咐我們要省察自己:「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保羅這句話是向哥林多教會說的,主要對象是基督徒。可見教會著實有些自以為得救,但其實是沒有真心信的人混在其中。

有人可能會問,自己上教會已經許多年,對福音也耳熟能詳,並且洗了禮,怎麼可能還未得救?

答案是可能的。原因有二。第一,現今世代教會所傳的福音許多已經不是純正福音。有的傳成功神學福音(信耶穌就諸事順利,無災無病,且有求必應);有的傳社會福音(信耶穌是為了改革社會,效法基督的服務精神,在地上實現天國);有的傳律法行為的福音(信心還要加上人守誡命、努力行善及參加聖禮才得救);又有的傳廉價福音(單單認耶穌是救主就得救,無須悔改及交出自己主權)。這些福音都是「別的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遺憾的是,這些「福音」在現今世代大行其道,因為切合人天然敗壞的天性及觀念。若有人是聽了那些有問題的信息而決志,他們還未得救。

第二個原因,就是有些人信耶穌的動機出了問題。他們所聽到的,可能真是純正的福音,然而,他們不是用一個純正的心態去相信。有人可能是為了屬地的好處,人際的交誼,親朋的情面,心靈的寄託,為死後的歸宿買個保險而受洗入教,但其實他們並沒有真正悔改及將主權交出來而歸信基督。他們的相信是表面及暫時的,到有試煉來到的時候,他們的本相就會原形畢露,顯明他們沒有重生得救,是隱藏在教會中的稗子(13:27)

那麼怎樣才是真正的信主呢?

其實這問題聖經一早已經清楚明確地告訴我們了:

「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10:8-10)

根據以上經文,真正信主必須包括理性、感情、意志三方面一同投入,缺一不可。

沒有真理知識(信主的道),只有感情及意志的投入,就是迷信。許多異端邪教也有對其信仰有情感的付上及傳教的熱忱,但是他們卻是滅亡的,因為他們信的內容不是真理,證明真理的聖靈不在他們心裡。

沒有感情的付出(心裡相信),沒有感謝的心,只在理性上認同聖經的道理,單用意志揀選性地遵守某些教條以安撫自己良心,機動不是出於愛神,顯明他沒有聖靈所結仁愛的果子。

沒有意志的行動(口裡承認),只聽道不行道,即是主說的那「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人,也是雅各所說那些「信心沒有行為」的人,他們的信心其實是死的。他們的信仰是建在沙土上,當「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7:27)。到末日審判的時候,主說從來不認識他們。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用聖經來分析人如何在理性、情感及意志層面信主。

理性上

聖經清楚說明我們信仰的內容就是神的道,即是聖經:「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10:17)。若有人自稱信耶穌,自然就是信聖經裡的耶穌,亦即是相信聖經本身。不相信聖經卻聲稱相信耶穌,這是完全不可理喻及不能接受的。聖經是神的話,你不信聖經,即是不信神的話,不信神的話,即是不信神。不信神的人,又怎能算是真正的基督徒?

舉例說,聖經很清楚地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17:3)。聖經指出我們要認識獨一的真神,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有永生。相信獨一的真神,這是得救的條件。若你認為神不是獨一的,其他宗教的神也是神,那麼你就是否定神的話,並沒有按著聖經的啟示以及神的要求而相信,那你就沒有永生了。

關於救恩的內容,你必須相信及接受:

() 耶穌是主,是神

() 祂為我們的罪死

() 祂從死裡復活

() 人不能靠行為稱義

() 人是單單因信而得救。

耶和華見證人及摩門教徒不信耶穌是神,新神學派不信耶穌肉身復活,天主教不單靠信心稱義,還是靠人的行為。這些都是異端,因為他們的教導嚴重偏離救恩的真理,直接影響人的得救。

信仰的第一步,是理性上對真理的認同,關於救恩的道理一定要信得對。

情感上

10:10說我們要「心裡相信」。這個「心」,在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人裡面的一切,包括思想、情感及意志,有時也專指人的情感(emotion)

我們在信耶穌的時候,不單是頭腦上的認知,也須要用「心」去信,意思即是我們要一心一意(不是三心兩意或半心半意)去接受這位救主。聖經記載鬼魔也相信耶穌並祂釘十架的事,但牠卻是戰驚,因為牠沒有用情感去相信。

真正的信主是必須帶著情感的。當我們聽到福音,聖靈透過聖經指出我們的罪的時候,我們會「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我們會有一個懊悔的感覺,我們會為到我們的罪感到傷過。這是情感的一種表現。有時我們會看到有些未信者,在聖靈的光照下,痛哭流淚地悔改。一般人信主時,雖不一定有這種深切哀慟,但總會為以往犯過的罪傷過。單單知道自己有罪,是罪人,還不是真正的相信。一定要有為罪自責及傷過的心,否則只是頭腦知罪,不是真誠悔改。

信主的第二個情感是感恩。若你知道有位朋友因為救你的緣故而捨棄生命,你會不感動嗎?你會不感激他嗎?照樣,主耶穌因為愛你,為你釘十字架,救你脫離地獄永遠的刑罰,當你相信接受這件事時,會一點不都感動,一點都不感恩嗎?我想這是不可能的。當一個人聽到自己是一個怎樣可惡的罪人,又聽到竟然有一位這麼愛他的主,為他這樣卑微的受造物而犧牲,當聖靈在他心裡作工作的時候,他裡面就會開始對這位主產生感恩之情,然後決志相信。這個感恩的心非常重要。聖經形容那些不信神的人就是不懂感恩的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1:21)。「不感謝」是一個挺大的罪。沒有這個感謝的心,就不是真心的相信。

當然,信了主之後,我們對主的感恩及愛心會越來越多,因為認識祂越來越深,但當初信主的那刻,多多少少也會開始對神投入感情,因為聖靈已經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5:5)

真正的信仰是神與人重新建立愛的關係,是浪子重投父的懷抱,當中必定會有情感的付出。信主不是功利主義,而是神與人關係的復和:「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12)

所以信仰的第二步,就是對神有感情的投放及付出。

意志上

經文說要「口裡承認」。這是一個意志上的投入。不單要頭腦知,心裡信,還是「口裡認」耶穌為主。意志上的承認可能比情感上的相信更難。或許有人以為不然。他們認為承認耶穌是主只是說一句話罷了,有何困難?殊不知「認耶穌是主」這個行動要在當日保羅身處的時代背景看才能明白其箇中真義。在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基督徒已開始受逼迫。基督徒受猶太人及外邦人對付,司提反被殺,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希律殺了雅各,又捉拿使徒,保羅到各地傳道都大遭反對。為甚麼?就是因為他們承認耶穌是主,耶穌是神。他們知道,當他們向人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傳耶穌是基督,逼迫就跟著來了,可能連性命也不保。這樣的公開承認,絕不是開玩笑,所以當時認耶穌是主絕不是輕率的決定。請問你願意付出這樣的代價承認耶穌是主嗎?若不願意,恕我這樣說,你還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因為真正信主的人,就是死也願意信的:「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靈魂)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8:35)

時移世易,今天在許多地方承認耶穌是主,已經不須受很大的逼迫,但神既是絕對公平及永遠不變的神,祂對每一個世代尋求救恩人的要求一點也不會減低:你必須將自己的主權交出來,讓耶穌作你的主,讓祂完全掌管你的生命。所以經文不是說你要認「耶穌是神」(當然耶穌是神),而是要認「耶穌是主」。「主」就是主人的意思,換句話說,你是祂的奴僕,從此要聽從祂的吩咐。若你不肯讓祂作你的主,你就不是真正相信了:「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8)
所以,信仰的第三步,就是決志把主權交出來,讓神作你的主,並願意以後按神的旨意行事為人。

若有人認為我把信主說得太難,你懇請你再次看看我所引用的經文、使徒們寫作聖經的時代背景,以及初期教會信主的經歷及見證,看看它們是否你所認為「信耶穌如此容易」的觀念吻合?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7:13-14)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13:24)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11:12)

「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14:22)

「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4:11)

到底是聖經說得太嚴厲,還是你信得太輕鬆?

現在讓我們看看一個人真正信主之後的應有表現。這些信主後的表現,就是以往基督徒所強調的得救確據(assurance of salvation)。人有這些表現,就可以知道自己是真正得救。沒有這些表現,就當留心,恐怕是被自己欺騙了。

得救確據主要是在三方面顯明出來:「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林前13:13)。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有信、望、愛的表現。


真正的信心,必定能信到底的:「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1:17)。不能信到底,半途放棄的信,不是神所賜的真信心。

真正的信心,不會因任何環境而失落:「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13:20-22)。有些人只能在順境時相信,一遇到逆境,或受逼迫,就對神埋怨及質疑,甚至放棄信仰。有些人剛好相反,在人生低谷,或走投無路的時候就呼求神,倚靠神,把神當作救生圈。當困難一過去,或家道豐富起來的時候,就忘記神了。這些都是結不出果子的假信心。

當然,基督徒也有信心軟弱的時候,有時甚至被試探而跌倒。但真正的信徒被試煉或衝擊之後,他們的信心會更穩固:「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1:7);「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1:3)。情況好像亞伯拉罕一樣,他是信心之父。然而他未到這個屬靈境地之前,他的信心也曾軟弱,也曾跌倒過。但因為他的信心是真實的,是出於神的,所以他在跌倒之後,他是會悔改及起來的:「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24:16)。換句話說,基督徒不是不會跌倒,而是他經過試煉之後,他的信心會更堅固。像一個嬰孩學習走路,雖多次跌倒,但跌倒之後總會再站起來,最終能夠站立及行走。若有人信心被試煉,一跌不起,長期不能站穩,那麼這可能就不是信心軟弱這麼簡單,而是根本沒有信心。簡言之,基督徒的信心雖然不斷受試探及攻擊,但仍會不斷成長的。若有人自稱信主多年,信心一直沒有進步,甚至是退步,那就證明他的信心是假的。


真正的信心,必會對天上的事存著盼望:「因聽見你們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並向眾聖徒的愛心,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西1:4-5)。首先,當人信主的時候,必然知道神已赦免自己的罪,將來離開世界後會上天堂,與主永遠同在。這是信徒對天家的盼望。一個真正信主的基督徒,一定會對天家有一個渴慕,天家才是我們真正永遠的歸宿及安息,是我們「更美的家鄉」。因著這個天家的盼望,千千萬萬為主受苦及信心受試煉的人得著極大的鼓勵及力量:「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除此之外,基督徒也是盼望神國的降臨:「願你的國降臨」(6:1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0-13)。當主再來的時候,祂就會結束所有舊造,引進新天新地,神永遠的旨意就完成了。

信徒因著對天家及主再來的盼望,自然會對這個世界有不同的看法。「這世界非我家」。鍾馬田說:「神的國及基督的國將會臨到;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止。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肯定會在其中凡相信這真理,又確信自己有分的人,不會對這個世界及其上發生的事過度有興趣。」基督徒會多思想天上的事,會多顧念看不見的事,會多積財寶在天上,會多為存在永生的食物勞力,會多想望天上的家鄉。他知道自己是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不會留戀這個世界,也不會把盼望放在它身上。

所以,若有自稱信主的人,但他的世界觀及價值觀卻從來沒有改變,一生用大部分時間精力追求世界的事,為必壞的食物勞力,積儹地上的財寶,專以地上的事為念,這些人很可能是未曾得救,因為心裡沒有這個榮耀的盼望去影響他。

當然,屬天的盼望也不是一步登天,不會一信主就立即達到保羅的程度。但一個有神生命的人一定會不斷成長。若有人信主多年,卻對將來永恆的盼望越來越少,對地上的事卻越來越熱衷,這就顯出他可能仍未得救。


一個真正信主的,必定會愛神的。我們沒有人會反對這句話。真正的信心,必定生發愛神的心:「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5:6)。聖靈所結的果子,第一個表現就是「仁愛」。然而,不是人自稱愛神就證明他是得救。清教徒牧者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說,愛神不能證明一個人得救,要愛神過於一切才能證明他有神的生命。這絕對是聖經的真理。主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10:37);「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14:26)。主不是說「若不愛我,不能作我的門徒」,祂是說「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當然,神不是不許我們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祂乃不許我們愛那些事過於愛祂。理由很簡單,那些事都是祂造的,祂是造物的主。我們怎可以愛祂所造的過於造物主自己?難道你愛父母給你的東西過於愛他們嗎?此舉豈不令他們大大憤怒嗎?

聖經清楚指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6:24)。我們只能專一愛一位主,這位主就是神。我們不能把給神的愛給了另一個對象,這叫屬靈的淫亂:「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4:4)。請問與神為敵的人得救嗎?

若有人愛任何人、事、物過於愛神,那些對象就變成了偶像。聖經清楚指出拜偶像是很嚴重的罪,拜偶像的人不能進神的國(林前6:9),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21:8)

讓我重申,我不是說人能做到完全不愛世界,我也不是說除神之外,我們不能愛任何事物,不然就不得救。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若你愛任何事物過於愛神,這就不是真正的愛神。神是不會接納這種二等的愛,因為我們的神是忌邪的(jealous),在你與祂之間,決不容第三者。你「以別神代替耶和華」,這就是拜偶像的。若你長期抱這樣的心態,並無悔改之意,證明你未曾得救。

此外,愛神的人必會有以下的表現:

1.     愛神的人會愛神的話語。(119:97;彼前2:2)

2.     愛神的人會愛禱告。(帖前5:16-18)

3.     愛神的人會愛守神的命令。(14:21, 24)

4.     愛神的人會愛教會的弟兄姊妹。(約一4:19-21)

5.     愛神的人會愛傳福音。(林前9:23)

讓我強調,不是你常作以上的事,你就一定得救。若不多作,你就不得救。我不是這個意思。法利賽人常常禁食禱告及奉獻,但他們是不得救的。十架上的強盜及一些臨終前才信主的人,沒有機會多讀聖經及傳福音,但他們是得救的。關鍵是:你是否對那些事有愛慕及願作的心:「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22)。若你每天讀經禱告,不是出於愛慕,不是甘心,而是勉強自己去作,這是律法主義,神是不會悅納的。反而,若環境使你不能常常讀經、禱告或傳福音,但你是真心希望可以這樣作,這就證明你是有神生命的人。

最後,讓我多說幾句內心話。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知道我是多麼不願意寫此文章。我多麼不願思想現今教會中有多少是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我更不願思想我所認識的親人及朋友中,可能有部分也是未得救的假信徒!但神給我越來越清楚看見,這恐怕是事實。我絕對不是個別針對某些人,更加沒有資格及權柄去審判人。我不是神,我不知道各人內心到底如何。我只懇求各位花點時間,按照聖經的標準省察自己是否真正的得救。請問我這個要求過份嗎?這樣請求就使你厭棄嗎?若你認為我在胡亂解經,含沙射影。我請求你指出我錯在那裡,我願意用最謙卑的態度去反思及悔改。但若你找不出錯來,那麼我所說的,就不是出於人意,乃是神要對你說話。

我特別擔心一些人,他們表示信主多年,但靈性好像沒有進步過,反而是不斷退步。他們對信仰最熱心最認真的日子,竟是初信主的那個階段!然而,當初信的熱忱一過,他們對屬靈事物的興趣就一直走下坡。這怎麼可能呢?一個真正有神生命的人,雖也會遇到困阻及掙扎,但仍會不斷成長的,因為成長是生命的必然表現:

我今直向高處而行,靈性地位日日高昇;
奔走靈程常常不停,求主領我向高處行。
求主扶助使我堅立,憑信站在屬天高原;
使我逐日所處地位,較之往日有進無退。

 短時期的軟弱及跌倒是可以理解,這是人成長的必經之路,但長時期的有退無進,怎樣證明自己有神的生命?你是否就是主耶穌所說:「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的那些人?請緊記,當初的歡喜領受證明不了甚麼,持續的結實才是有神生命的明證!

我們在相信及接受一件重要的事之前,都會小心檢視一下所有的理由及證據。為何關於自己靈魂得救這最重要的事情,這麼少人願意用心分析求證,直至確切地得著「心中盼望的緣由」,滿有把握地「知道自己有永生」?

不要說你自小上教會了,也不要說某某導師或牧師說你已得救了,你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你要清楚確定對自己的良心說,我是真信主,我已經清楚得著得救的把握!

當我清楚得著確據,天堂有我住處,
我就消除一切恐懼,擦乾一切眼淚。

親愛的讀者,你有用你的全人理性、情感及意志去信主嗎?你能否在信、望、愛的表現上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真有神的生命?若沒有,我懇請你趕快謙卑俯伏在神面前,求祂光照你及憐憫你,叫你能甘心樂意的把自己的主權交出來,全心全意的悔改信靠祂,你就必定得救!其實信主絕不是複雜的事情,最複雜是你的心!但若你願意回轉像小孩子那樣單純謙卑,一心一意,毫無保留地投靠祂,祂就是你的救主了。請再聽一次聖經的應許: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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