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聖經全備性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19:7)

早前寫過一些文章,指出基督徒應該拒絕心理學的種種理由。但仍然有些信徒不大明白,為甚麼我們要這麼積極地反對心理學呢?單單指出心理學有問題的部分,叫信徒小心提防不就可以了嗎?何必要一筆抹煞呢?這的確是很多基督徒的想法。他們會振振有詞地指出那些方法如何沒有問題,如何有益處。然而,我們認為心理學提倡的那些理論及方法,若果真是中性及有益的,都不是心理學獨有的。舉例說,心理學一個很重要的理論是「同理心」(empathy),意思是將自己代入別人地位及處境,嘗試以當事人的心態為出發點去體會他的感受。這絕對沒有錯。但這絕不是心理學發明的,聖經一早已經有這樣的教訓:「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2:15)。心理學標榜的一些所謂聆聽技巧,也不外乎這樣:「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1:19)。當然,聖經主要講原則,沒有仔細的講技巧,但因為我們面對的人是何等之多而不同,我們根本不能有一套金科玉律去處理所有的問題,所以聖經只提出我們處理事情的原則及態度,聖靈也給我們屬靈的智慧及能力應付這些問題。方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人在神的面前活得對,又按著聖經的原則生活及作工,則我們用許多不同的方法都可以幫助別人的。這些方法若在心理學也有提及,我們不會特別指出是出於心理學,因為這些方法根本不是心理學的專利。在未有心理學這學科之前(心理學發展至今只有一百年左右),已經有人採用了。

然而,不少信徒仍不斷為心理學辯護,堅持心理學中某些方法確實是沒有問題,拿來用也沒有害,為甚麼要這麼竭力地反對它呢?其實問這問題的人實在不明白,我們反對的,並不是那些明顯中性的方法及技巧。那些方法,如一些舒緩情緒的技巧,若不標榜是心理學獨有的,其實是沒有太大問題。但問題就是,現在許多信徒認為單單用聖經不足夠應付現今信徒靈性及心靈的需要,一定要以心理輔學來協助才足夠,這才是問題。換句話說,那些信徒根本不相信聖經是全備的。他們以為現今世代的基督徒一定要靠聖經以外的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幫助信徒心靈健康及靈命成長。

或問,不接受聖經全備性有甚麼問題呢?非常有問題。第一,若我們不相信聖經的全備性,就等如我們不相信聖經自己的話。聖經明明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19:7);「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已經表明它在信仰上,包括人的靈性、心靈、以及道德方面的教導都是全備的。若你認為在這些範疇上聖經有所遺漏或不足,那麼你就是不相信聖經的宣稱。

第二,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我們就是質疑神的美善及神的應許。神這麼愛我們,甚至將萬有與主耶穌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有甚麼可能會故意遺漏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教導,不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呢?情況有如當初魔鬼引誘夏娃犯罪,方法就叫夏娃質疑神的美善:「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3:4-5)。魔鬼叫夏娃懷疑神故意保留一些好東西不給他們,所以才禁止他們吃那分別善惡樣的果子。但他們根本不知道,神已經將最好的都給了他們。他們一無所缺。若我們認為還有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道理,是聖經沒有記載的,那麼我們就是好像夏娃一樣質疑神的美善:原來神有些重要的東西沒有在聖經中向我們說,須由那些無神論的心理學家替我們發掘出來協助我們。若你有這樣的心思,恐怕你已經中了魔鬼的毒素了。

第三,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教會防衛假道理的大門就有了破口,讓鬼魔的道理沒有限制地湧進來。當魔鬼企圖把與聖經有明顯有衝突的道理帶入教會,我們比較容易抵擋,因為我們可以用聖經來反駁。但當牠把一些聖經沒有明說、似是而非的道理帶進教會,我們怎樣抵擋?若某個道理聖經從來沒有提及過,我們如何判斷那些有道理是對是錯?

因為沒有對聖經全備性這個教義有全面的認識,基督教圈子裡很早就衍生了一個運動,叫作經驗主義或神秘主義。甚麼是經驗主義呢?經驗主義就是人過分注重主觀的經歷,並以那些經歷來作屬靈的法則及道理教導人。首先我要強調,真正的信仰也是著重主觀經歷的。沒有主觀經歷的信仰不是真信仰,只是頭腦的知識。所以我們不反對主觀經歷。但提倡經驗主義的人,是聖經以外的經歷,即是無法用聖經來引證的經歷來作教導及作工的法則,這就是我們所反對的。基督教經驗主義的佼佼者,就是靈恩派。他們當中所主張的許多東西都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早期他們提倡甚麼「聖靈擊倒」、「聖笑」(歇斯底里不停大笑)、「獅子叫」(像獅子一般吼叫),以及近年的「金粉金牙」 (在聚會時看見天使灑下金粉及收到神所賜的金牙),實在匪夷所思。但我們能用聖經指證他們的錯謬嗎?不容易,因為他們會振振有詞地說:「聖經雖然沒有提及在聚會時降下金粉、金牙等事情,但也沒有說不可能有,又沒有明文禁止。按我們的經歷,我們肯定它們是真的。」面對這些言論,你會如何回應?

遺憾的是,經歷主義不單在靈恩派中出現,就是在福音派教會也不時發生。有些信徒會高舉一些在聖經之外的屬靈經歷,並以此作教導及作工的法則。他們的理念是,聖經許多時候只提出屬靈的大原則,並沒有詳盡記載所有作工的方法及步驟。所以若當我們遇到一些特殊的屬靈問題,而聖經沒有提及過,我們就可以參考屬靈前人的榜樣,或一些教會長輩之經驗來處理那些問題。這種觀念在現今的教會也是頗為普遍。

其實,屬靈長輩的意見的確是很寶貴的,他們的人生閱歷及屬靈經驗確實比我們豐富。但對於一些具爭議性的教導,若沒有任何聖經的支持,純粹是他們個人主觀的經歷,我們是否也須毫無保留地接受?我們怎知道他們在每一件事上都一定無誤呢?我們不是不信任長輩,但在接受某些具爭議性的意見前,我們必須注意幾點。第一,我們要去查察一下,其他地方的教會或聖徒有沒有與他們相類似的經歷及主張。若只有某一個地方、某一個時代、某一小撮人有此經歷及看見,這是否夠客觀?第二,在他們的經驗中,有沒有遇過失敗或不見效的情況?當然,導致失敗的因素可能有很多,所以他們很少因此而斷定他們的方法有問題。然而,當使用這些方法時,若不單止不見果效,反而令接受幫助的信徒絆倒或受傷害,那麼這些方法會否真的出了問題?因為真正出於神的方法,一定有果效的。就算因為某些原因而沒有果效,信徒也不應因此而受虧損。可見那些從主觀經驗而出來的教導及方法未必是出於神。

然而,我們反對經驗主義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們一旦接受了,我們就變相承認聖經是不全備的。若聖經真是全備的,為甚麼還要靠這些經驗來教導信徒?我們承認,從神及聖經而來的經歷的確能幫助人。羅15:4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林後1:4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這些經歷都是源於聖經的。我們反對的,是用聖經沒有提及過的經歷。若我們用聖經以外的主觀經歷來作作工的法則,就等於我們不相信聖經是全備的。一方面說聖經全備,一方面又說有些屬靈法則聖經沒有說,須靠一些屬靈前人或長輩的經驗來補充,這是自相矛盾的。不但矛盾,用聖經以外的經歷來作工及教導也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我們沒法用聖經來證實那些經歷是對還是錯。我們始終要用聖經來鑑證我們的經歷是否出於神。若純粹看果效來鑑定,我認為是不可靠的。有果效未必證明那方法是對,因為還有許多因素促使果效發生。反過來說,若該方法沒有果效,他們往往會歸咎受其他因素影響,不是方法本身有問題。這樣分析是否客觀?

其實聖經全備這個教義不純粹是邏輯的問題,而是對「全備」這個詞的詮釋的問題。甚麼叫「全備」呢?若「全備」不是「一無所缺」的意思,又是甚麼意思呢?若聖經真是全備的,為甚麼還會認為聖經有些重要的教導沒有清楚說明,要靠某些人的主觀經驗來輔助?聖經是否真的在信仰每一個範疇都有足夠的教導?讓我們用屬靈爭戰這個道理作為例子。有人認為聖經對於屬靈爭戰這件事,好像沒有提出具體的法則及步驟,所以就憑一些人的經歷去定出好些抵擋魔鬼的方法。關於屬靈爭戰的主要經文是彼前5:8-9及雅4:7:「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這些經文都提及要抵擋魔鬼。但抵擋魔鬼甚麼的攻擊呢?經文的前文後理好像沒有說。然而,我們用以經解經的原則,我們可以清楚知道,神要我們抵擋魔鬼,主要是抵擋牠的詭計及試探:「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2:11);「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6:11);「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聖經教導我們要抵擋魔鬼的詭計,攻破牠的計謀,將人的心意奪回而已,不是很神秘的事。但魔鬼的攻擊會不會包括其他方面,例如攻擊我們的身體呢?我認為是很少很少的。聖經沒有記載仇敵可以隨意攻擊信徒的身體。約伯被魔鬼攻擊,是要得到神的容許,且是為著一個美好的目的,就是要試煉及造就他的信心:「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23:10)。保羅有眼疾,理應大大妨礙他的事奉,但他從來沒有歸咎於仇敵攻擊。保羅得了極大的啟示,結果是「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林後12:7-8)。這刺明顯是主加給保羅的,不是仇敵有自由可以隨意攻擊神的僕人。再者,這根刺也未必是指身體的疾病,可能只是指有撒但的使者毀謗保羅。況且最終神也沒有將這根刺拿去,只加力量給保羅去忍耐而已。提摩太有病,保羅沒有將他的病歸咎於仇敵攻擊,只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特羅非摩病了,保羅也沒有歸咎於仇敵攻擊,只是留他在米利都休養。雅各說:「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5:14-15)。雅各沒有將病歸咎於仇敵。若有人的病真是因為犯了某些罪,他就應當該悔改,不是驅逐邪靈。事實上,撒但很少攻擊信徒的身體,使他們生病,除非是神特別容許,好像神容讓魔鬼攻擊約伯,為了試煉他的信心。若魔鬼可以直接攻擊人的身體,為何不見我們每日都生病?不信主的人犯罪一定比信徒多,難道他們生病比我們多嗎?沒有這個根據。若說,魔鬼攻擊人身體,是因為信徒犯罪,給仇敵留了地步。但我想問哪一位信徒完全沒有罪?無論我們如何竭力追求聖潔,我們都難免會犯罪的,因為我們都有罪性。再者,按照這個理論,越聖潔的信徒,就應該越健康;越多犯罪,越愛世界的信徒,身體就越軟弱,但這是事實嗎?事實反而告訴我們,教會歷史上最聖潔的聖徒,他們很多都在病中受很多苦。你可以說他們被魔鬼攻擊(我個人不贊成這樣說),可以說神容讓他們有病痛,為了試煉他們,造就他們,但你不可以說他們不夠聖潔,有些罪未清,以至留 了地步給撒但來攻擊他們。

魔鬼的確會攻擊信徒,但牠主要是用試探的方法引誘人犯罪,以及在信徒的心思上產生迷惑。魔鬼試探耶穌,是在心思上叫主偏離神的旨意。魔鬼利用猶大,是把一個心思放在他心裡,而不是控制他的靈:「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13:2)。當我們再讀彼前5:8-9,第9節說:「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很明顯,聖經所說的魔鬼攻擊,不是指牠能用超自然能力攻擊我們,而是指牠普遍性的試探引誘,因為彼得說「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我們沒有看見世上的眾弟兄都被魔鬼的超自然能力攻擊。這裡的攻擊乃是指魔鬼普遍性的試 探,人人都會遇到的:「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共受的。」(林前10:13) (另譯) (There hath no temptation taken you but such as is common to man)

那麼我們如何抵擋魔鬼的攻擊呢?其實也沒有甚麼特殊的方程式,只須要順服神及信靠神就可以了:「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若你順服神的話,就不會像夏娃一樣聽從魔鬼的引誘,就能勝過牠的試探。若你對神及祂的應許有信心,就能勝過撒旦的迷惑及叫我們懷疑神的心思。有了信心,就勝過世界(約一5:4-5),牠也不能動我們分毫(10:19)

舉以上的例子,不是想長篇大論談屬靈爭戰,而是要指出一個事實:聖經在信仰任何一方面的教導都是足夠及全備的。

其實聖經全備性的教義不是新的東西,在改教時期、清教徒年代已經有了:

清教徒多馬卡懷特(Thomas Cartwright)說:「神不單定規我們要傳神的道,也定規了甚麼人及用甚麼方法來傳。」

清教徒約翰何柏(John Hooper)說:「若沒有聖經明文的命令,教會不會作任何事。」

蘇格蘭改教家約翰諾克斯(John Knox)說:「我記得摩西曾對以色列會眾說:『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神的教會也要按此原則作教會內的事,而不是按自己眼中看為好的方法作。」

清教徒約翰奧文(John Owen)解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時說:「我們的主吩咐使徒們要教導其他門徒遵守凡祂所吩咐他們的。...這句說話就說明了使徒教導之內容是有限制的。主吩咐他們甚麼,他們就教導門徒遵守甚麼,此外便不能多說。...或許有些人想改變主的意思,說主要門徒遵守的範圍其實是包括主所有的命令,以及主沒有明說但他們卻認為是好的事,只要這些事不違反祂明文的命令;好像主是在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以及所有你們認為適合而不違反我吩咐的命令,都教訓他們遵守。』明顯地,這解釋違背了主的意思。...這就如舊約時代,當神向摩西啟示關於敬拜祂的法則,神要摩西知道他必須完全根據祂所指示的去作。在神交託摩西的工作接近終結之時,神為了要顯明摩西所作的合乎祂標準,神重複了近十次說摩西完全遵守的祂的誡命,他『沒有刪減,也沒有增添』。這個原則也應用在新約教會上:主定規了祂的命令是不能增添,也不能減少的。」

著名解經家亞爾伯班斯(Albert Barnes)解釋詩篇19篇時說:「『全備』的意思就是聖經沒有缺少使它完全的事;沒有任何事物會使它更加完美。聖經是神完整的啟示,是我們在行為上完整的規則。...它是絕對真實;它至高無上的智慧完全切合人的需要;它是全然無誤的行為準則。在它裡面沒有任何引至錯謬或犯罪的事,亦沒有任何人必需知道的事情,在它裡面是不能找到的。」

清教徒多馬曼頓(Thomas Manton)說:「若聖經能完全帶領人在基督裡認識神,又使他們的靈魂得救,為何我們仍要找尋其他的?現在,它不只提供每一個基督徒這方面的知識,亦供應那些教導別人的神僕。他不需要往別處尋找,聖經已能供應他事奉的一切需要。所以讓我們安穩及安息,我們已有足夠的指引及一切需要的教義。」

「人類臥在黑暗及死蔭中,神需要用某些方法將祂的心意向我們顯明,以致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的責任、快樂、人生的意義及終局。因著罪的影響,我們會奇怪地犯錯,將光看為暗,將暗看為光、好的看為惡,惡的看為好;用肉體去衡量一切事情,為了要體貼牠。我們混淆了大自然的名稱及本質,在一個千頭萬緒的迷宮中遊蕩;因此,神因著祂的憐憫賜下祂的話語作為我們確定的方向:「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119:105)。注意「燈」和「光」這兩個字。燈是在黑夜使用的,日間我們則有太陽的光。無論在日間或夜裡,這裡告訴我們應該怎樣行。再留意「路」和「腳」這兩個字。前者是代表一般性的方向,後者則代表我們特別的行動。在宗教上,聖經已提供了這兩方面的指引。再者,人的光景使他需要救贖主提供的超然性藥物,這是出於神單純的愛及白白的恩典,而不是在我們身上殘餘的光可以找到:我們只能按自己需要作出判斷,卻不能按神的喜悅而判斷。因此,神的啟示是必需的。」

最後讓我作個總結。我們不是要抹煞所有的屬靈經歷,我們只是不同意把聖經以外的主觀經歷作為教會的教導及作工的法則,不知不覺就把聖經全備性貶低了。保羅說:「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保羅這位偉大的使徒,有這麼多寶貴的屬靈經驗,甚至到過三層天,但他也叫人不可效法他過於聖經所記,因為他知道自己也是人,不是百分百無誤的。他深信聖經是全備的,他個人的經歷也須在聖經話語的鑑察之下。然而,若有任何一個屬靈法則或經歷是聖經沒有記的,我們怎能知道它是否過於聖經所記呢?實在無從稽考。所以保羅這句話已經清楚說明聖經是全備的了。彼得也在變像山有非常奇特的經歷,但他沒有以它與聖經相提並論,相反他說:「我們同他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他不是說「一樣確」的預言,而是「更確」的預言。聖經的話語比親身經歷更確定!所以,我們的經歷,無論是多麼真實及寶貴,都必須在聖經的審判亮光之下。聖經才是信仰唯一及真確的標準及權威。我們已有了這本全備的聖經,在信仰每一個範疇上,包括在得救、稱義、成聖、事奉、爭戰、認識神各方面的教訓上都是完全的。神沒有留下一樣對我們靈性有益的教導不在聖經對我們說。我們要萬分感謝主的慈愛及恩典,給我們一本全備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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